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完善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2 本标准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企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的基本依据;是企业配置、选聘、使用、管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基本依据;是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自我学习、自我评价、自我提高的基本依据。

3 本标准所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三个专业子类。

4 本标准是以一般建筑工程项目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及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作为水平定位。各项目部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提出补充规定和要求。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确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

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和相应的听、说、读、写、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科学技术知识和社会经验。

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素养: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规定;

2)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施工的意识;

4)爱岗敬业,严谨务实,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现场职业实践最少年限(y)

9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应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应知)见表9.1~表9.8。

表9.1 施工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2 质量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3 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4

标准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5 材料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6 资料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7 机械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表9.8 劳务员主要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1前言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促进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促进“项目生产力”不断提高制定本标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可按专业划分。(“八大员”的提出就是近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确定) 本标准为工程施工现场相关专业人员规定了,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有关地区与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对相关专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2 术语 2、0、1职业标准 在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及其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2、0、2工作职责 职业岗位的工作范围与责任。 2、0、3专业技能 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运用相关知识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的能力。 2、0、4专业知识 完成专业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知识、基础知识与岗位知识。 2、0、5通用知识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 2、0、6基础知识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知识。 2、0、7岗位知识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与岗位要求。 2、0、8职业能力评价 通过考试、考核、鉴定等方式,对专业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进行测试与判断。 2、0、9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2、0、10施工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与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2、0、11质量员

工程施工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很全)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是施工项目第一责任人,应是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遵守国家法令及各项政策的模范。二、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严格履行项目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所辖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三、组织及领导和实施工程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计划及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等各项管理措施,确保项目以上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协调协作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控制并承担第一责任。 五、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作业计划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和技术等生产素的使用计划,并通过签定各项合同以规范和约束各方行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六、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积极推进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和科学技术,依靠技术创新求得最佳效益 七、组织制定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合同规定接受企业

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级公司定期汇报。 八、建立项目核算制度,加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有效控制各项成本开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九、加强工程的统计工作和项目各类经济技术资料的管理,及时办理各种签证,积极向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办理经济索赔,及时总结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经验。 十、对工程项目产品质量和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项目上的落实,制定并落实质量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和验收制度,强化三检制。组织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和质量评定。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全面协调管理工作,向项目经理负责。 二、负责项目现场施工与管理,抓好现场各种方案的落实。 三、与技术人员一起研究制定各种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计划的完成。 四、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的管理。 五、督促各种材料及时进场,并做好检验、实验和成品保护措施。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JGJ/T 250-2011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设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促进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业企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人才队伍规划,教育培训、评价、使用等。 1.0.3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 1.0.4 本标准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相关专业人员规定了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有关地区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对本地区及企业的相关专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1.0.5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责确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职业标准occupational standards 在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及其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2.0.2 工作职责roles 职业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2.0.3 专业技能technical skills 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运用相关知识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的能力。 2.0.4 专业知识technical knowledge 完成专业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 2.0.5 通用知识general knowledge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 2.0.6 基础知识basic knowledge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2.0.7 岗位知识job knowledge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建筑工地各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制定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代表企业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承担企业下达给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并负责协调处理权限范围的外部关系。 二、在企业规定的权限内进行施工任务分包,并对分包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三、负责与企业有关部门签订供需分包和租赁合同,采购和落实项目部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 四、负责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和内部组织管理制度.规则条例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工作。 五、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经营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六、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组织,控制与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条件的平衡、工序间的协作配合,施工中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竣工后的一切善后处理。

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政策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制定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代表企业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承担企业下达给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井负责协调处理权限范围的外部关系。 二、在企业规定的权限内进行施工任务分包,并对分包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三、负责与企业有关部门签订供需分包和租赁合同,采购和落实项目部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 四、负责设计项目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组织管理制度、规则条例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工作。 五、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经营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六、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组织,控制与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条件的平衡、工序间的协调配合,施工中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竣工后的一切善后处理。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1人员配置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推行架子队的相关规定,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架子队、工班配齐管理、施工人员。明确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队长、工班长及技术、施工、试验、测量、质检、安全、领工等各岗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路、铁路院校、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作业架子队工班作业工人进行技术、施工、安全、质量等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 2机构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1)项目部设置原则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以方便工作为原则,项目部设置于峡江县。 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机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征拆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设备物资部、中心试验室等。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2)架子队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原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及数量的架子队和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

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 有关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下达的各项生产、经济、技术 指标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并负责有关控制协调工作,确保项目 合同目标的实现,维护和提高企业的信誉。 4、合理组织,配制;落实、人、财、物等各生产要素,组织好 施工活动,使项目施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5、组织编制、实施工地生产计划,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6、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新工人培训工作。 7、及时处理安全、质量事故,对重大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履行上报和审批手续。 8、加强管理,并按劳分配,调动工人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 动生产和经济效益。 **项目副经理岗位责任 1、负责施工任务的具体落实实施。 2、做好安全教育交底工作,落实安全报建工作。 3、负责机械的定期维修及管理,并参与检查。 4、协调各班组工作,具体安排施工任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 1、全面主持本项目的技术工作。

2、贯彻规范、标准、规程的实施,收集、整理有关实施情况, 同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3、准备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技术措施。 4、对本项目的质量进行规划管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同时 处理现场技术问题。 5、参加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碰到大的技术问题,负责和甲方和设计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质检员岗位责任 1、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验收及技术评定工作。 2、坚持“质量第一”的教育,提高工人质量至上的意识。 3、按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检查工程质量,并做好检查记录。 4、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填写有关记录,对 房屋的定位轴轴标高、门窗的位置、埋件留孔尺寸复查作出记录。 5、对原材料、半成品、砼配合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要制止使用。 6、协助施工项试制工程中的样板、标准件工作,并整理有关的 技术资料。 7、执行质量经济奖罚制度,参加质量事故处理并分析原因,写 出报告,并履行上级审批手续。 **材料员岗位责任 1、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施工生产任务需要,做好料具采购、运输、供应工作。 2、熟悉各种材料的规格和验收标准,进场材料除应有出产说明 书或材料合格证外,对原材料试件进行试验,否则禁止使用。

施工现场各人员岗位职责(9页)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要对所承包单位工程质量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经常向所属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严格把好质量关。 2.不得转包工程,对分专业工程承包的班组,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其质量负责。 3.组织施工员和专业工种班组长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落实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各有关施工人员作技术交底。 4.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常教育、监督属下人员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规范,按图纸施工、决不偷工减料。 5.坚守岗位,深入现场,掌握情况,进行全面的施工组织指挥,及时纠正错误的施工方法,改进施工工艺,消除质量通病。 6.主持项目部、班组的质量检验,按受参加上级对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质量事故,并及时报告上级。 7.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前预检和竣工验收。 8.在工程交工保修期内,经常回访和履行保修工作。

二.项目经理应所承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具体领导责任: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支持项目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5.组织项目部、班组的经常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接受参加上级对其负责的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教育,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孝核、使用。 7.保证安全劳保设施及用品能满足生产需要,督促所属人员做好安全生产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8.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9.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10.处理一般的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解读发布人:fuqiao 来源:网络时间:2012-8-27 点击:1746 作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来十年人才工作任务,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组织编制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并陆续发布实施。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是该标准体系里的第一个标准,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部关于技术人员的行业标准。2012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3月至4月,又先后举办了两期《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因此,了解《职业标准》《实施意见》编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及有关工作要求,解读相关专业知识,是做好《职业标准》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的前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 《职业标准》及《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职业标准》出台的背景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几大员”)培训考核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岗位证书阶段。1986年起,建设部先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等“几大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建设部负责统一证书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后续管理,岗位证书作为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的凭证。20世纪90年代末,岗位证书与企业资质的挂钩停止。 二是持证上岗阶段。1991年,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颁布《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将岗位证书作为相关人员的上岗凭证,实行行政许可。实施范围也从建筑施工逐步扩展到市政公用、房地产、物业管理、城建档案等相关领域。 三是岗位培训阶段。2003年,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了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核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几大员”岗位培训证书不再具备就业准入功能,证书只作为专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写实性”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实施,证书样式也不再统一要求。实施范围也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领域。 2003年,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建设部计划在“几大员”层面建立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行业自律管理方式),并与人事部积极沟通协调,研究起草了“几大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当时人事部表示支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精品文档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湘建建【2015】57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

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精品文档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现场各岗位安全职责

1、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最少二次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4、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并检查执行情况不得挪用。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7、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对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8、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9、对项目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负责任。 10、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组织参与月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具体人员负责限期整改。

1、对施工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成为科学的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方法。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技术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 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

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施工现场各人员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各人员岗 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要对所承包单位工程质量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经常向所属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严格把好质量关。 2.不得转包工程,对分专业工程承包的班组,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其质量负责。 3.组织施工员和专业工种班组长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落实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各有关施工人员作技术交底。 4.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常教育、监督属下人员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规范,按图纸施工、决不偷工减料。 5.坚守岗位,深入现场,掌握情况,进行全面的施工组织指挥,及时纠正错误的施工方法,改进施工工艺,消除质量通病。 6.主持项目部、班组的质量检验,按受参加上级对其所负责的工程进

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质量事故,并及时报告上级。 7.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前预检和竣工验收。 8.在工程交工保修期内,经常回访和履行保修工作。 二.项目经理应所承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具体领导责任: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支持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5.组织项目部、班组的经常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接受参加上级对其负责的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教育,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孝核、使用。 7.保证安全劳保设施及用品能满足生产需要,督促所属人员做好安全生产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8.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一、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任职。对于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主确定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当前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兼任,但建造师执业范围和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现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2)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配置: 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必须配备且均不少于一名。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造价员,必须能满足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建安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或房 精选范本

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0平方米)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工程投资规模每增加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不少于1人。 2、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一级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本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建工程的监理管理人员可参加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人员配备和执业规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上述条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采用)。 精选范本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解读 发布人:来源:网络时间:2012-8-27 点击:1746 作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旷2020年)》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来十年人才工作任务,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组织编制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并陆续发布实施。2012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是该标准体系里的第一个标准,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部关于技术人员的行业标准。2012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3月至4月,又先后举办了两期《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因此,了解《职业标准》《实施意见》编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及有关工作要求,解读相关专业知识,是做好《职业标准》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的前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 《职业标准》及《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职业标准》出台的背景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几大员”)培训考核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岗位证书阶段。1 986年起,建设部先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等“几大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建设部负责统一证书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后续管理,岗位证书作为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的凭证。20世纪90年代末,岗位证书与企业资质的挂钩停止。 二是持证上岗阶段。1991 年,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颁布《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将岗位证书作为相关人员的上岗凭证,实行行政许可。实施范围也从建筑施工逐步扩展到市政公用、房地产、物业管理、城建档案等相关领域。 三是岗位培训阶段。2003年,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了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核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几大员” 岗位培训证书不再具备就业准入功能,证书只作为专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写实性” 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实施,证书样式也不再统一要求。实施范围也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领域。 2003 年,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建设部计划在“几大员” 层面建立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行业自律管理方式),并与人事部积极沟通协调,研究起草了“几大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当时人事部表示支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在清理工作过程中,暂停对申请新设立的职业资格的论证和审批工作。清理规范工作至今还没有结束,“几大员”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建立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几年来,由于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岗位培训工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新的管理规定,

人员配备标准化

人员配备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建设沪昆客专,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现建设目标,根据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 号); (二)《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三)《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四)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五)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第三条为保证建设世界一流客专铁路的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及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的相关要求,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各层面、各环节配备人员的能力、素质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第四条本标准是对项目分部的基本要求。各项目分部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加快制定、完善各主要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进一步健全全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促进参建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下设两个项目分部、若干个专业架子队(作业队)三级机构对施工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分部机构设置 第六条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图(附图一) 第七条为了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生产,局级项目经理部以工程类别或施工里程为依据,进行施工区段划分,成立子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试验室、测量队五部一室一队职能部门,负责

日常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分部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分部是专为完成沪昆客专土建工程施工任务而组建,代表项目经理部直接管理施工管段。 (一)项目分部须根据施工区段的划分、施工任务量的大小,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工程类别,挑选精兵强将,配足施工管理和生产人员,组成施工队伍。 (二)项目分部的领导层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有处理工程施工风险的能力,施工管理有全局观念、大局观。 (三)项目分部的管理人员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施工经验,精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能指导一线施工生产,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工程质量责任感。 (四)参建人员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责任心,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五)"架子队"必须纳入到项目分部的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架子队" 中必须由在职职工担任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领工员、工班长,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按计划完成。 第九条项目分部主要人员任职要求 (一)项目分部经理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铁路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2. 具有 8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 2 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段的工程特点、难点,有处理工程风险的决策能力和经验。 4. 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项目分部安全总监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职业标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1前言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促进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项目生产力”不断提高制定本标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可按专业划分。(“八大员”的提出是近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确定) 本标准为工程施工现场相关专业人员规定了,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有关地区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对相关专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2术语 职业标准 在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及其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工作职责 职业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专业技能 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运用相关知识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的能力。 专业知识 完成专业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 通用知识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 基础知识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岗位知识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岗位要求。 通过考试、考核、鉴定等方式,对专业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进行测试和判断。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施工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质量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安全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安全策划、检查、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标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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