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短期借款操作细则

会计审计短期借款操作细则
会计审计短期借款操作细则

短期借款实质性程序操作细则

一、审计目标

(一)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短期借款是存在的(存在)。

(二)所有应当记录的短期借款均已记录(完整性)。

(三)记录的短期借款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权利和义务)。

(四)短期借款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计价和分摊)。

(五)短期借款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列报)。

二、审计提示

通过对生产经营规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产品销售状况、债权债务收支等相关情况的了解,

(一)审查短期借款借入、归还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二)按照借款投资项目, 分别审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审查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核算, 着重检查利息费用的会计核算和支付情况;

(四)审查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审计程序

(一)获取并检查短期借款明细表(计价和和分摊)(必备程序)

1.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短期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

2.将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报表核对相符。

(二)获取并复印企业的贷款信息卡(完整性)(必备程序)

获取并复印企业的贷款信息卡,将贷款卡的贷款余额与明细表进行核对,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编制差额调节表并获取其证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借款。具体审计重点包括:

1.将贷款卡中贷款信息与明细表的短期借款进行核对,根据贷款证信息,核对银行借款的金额和贷款方式,将核对过程记录于工作底稿中,并关注贷款卡中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对外

担保的信息。

2.如存在差异,应查找差异原因,编制差异调节表,经调节后的贷款卡余额应与明细表的短期借款数相符。

3.若贷款卡余额经调节后大于明细帐借款合计数时,应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借款。

4.贷款卡余额经调节后与明细帐借款不一致时,应进一步抽查原始凭证,审阅合同以及结合银行询证等程序,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5.若贷款卡信息有错误,需获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结合银行询证函以及公司公章登记薄等审计程序认定贷款卡信息。

6.关注贷款卡中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的信息。

7.检查被审计单位用于短期借款的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其价值和实际状况是否与契约中的规定相一致。

8.记录借款产生的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对关联公司借款和担保应予以记录,并检查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程序执行:审计核对说明:

贷款证信息资料未还余额合计3480万元

企业明细帐借款期末余额

短期借款(扣除境外借款)3360万元

长期借款146万元

合计3506万元

差异额26万元

差异原因:CY公司2011年1月初归还长期借款26万元,1月23日查询贷款证信息时已登记。调整这一因素后,核对一致。

(三)函证所有的借款。(必备程序)

对所有的借款发出询证函,关注是否存在未入账借款;对收回的询证函,应和明细表各项目核对,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存在性、权利和义务)。

具体审计重点包括:

1.应结合银行存款的函证对所有的银行借款(包括零余额帐户)发询证函。

向银行函证时,应特别注明除了列示银行借款之外的是否还存在其他的银行借款。

检查定期存单原件,并在银行询证函中注明是否已被质押或冻结;

2.如果被询证者以传真等方式回函,审计人员应当直接接收,并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

原件。

3.对收回的询证函,应和明细表各项目核对,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审计调整。

(四)检查本期增加的借款(存在性、完整性、计价和分摊)。(必备程序)

对于本期增加的借款应当予以详细审计,对每笔借款具体的审计程序应当包括:

1.检查借款是否经授权批准;

2.检查借款合同、协议是否合规,了解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

3.检查银行存款等原始凭证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4.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等。

(五)检查本期减少的借款(存在性、完整性、计价和分摊)。(必备程序)

对于本期减少的借款应当予以详细审计,对每笔减少的借款,具体的审计程序包括:

1.对本期减少的借款,检查付款是否经授权审批;

2.检查相关的会计纪录和原始凭证,核对还款的真实性;

3.获取借款合同以进一步核对还款期限与原合同是否相符;

4.检查收款银行与原借款银行是否一致。

(六)复核短期借款利息(计价和分摊)(必备程序)

具体的审计程序包括:

1.根据借款的利息和期限,检查借款利息计算的依据,编制利息测算表;

2.将测算的结果与企业的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做出记录,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调整。

3.对于按期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且仅额较大的,应按月计提利息费用,检查是否计提了利息。

4.确认全部利息已正确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并已正确入帐。新准则规定,对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利息,应将其计入在建工程、存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成本中,其中:

一般借款利率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考虑溢价、折价摊销后的实际发生的当期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资本化。

利息测算表(标准

表).xls

(七)检查外币借款(计价和分摊)。

对外币借款应测试借款汇率的选用是否合规、一致,折算金额是否正确;汇兑损益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具体审计重点包括:

1. 外币借款应检查是否已在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2.外币借款的增减变动是否按照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本位币金额,检查折算的汇率是否适当;

3.测算期末按照上述汇率折合的本位币金额是否正确;

4. 汇兑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的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八)检查逾期未还借款(计价和分摊、权利和义务、列报)。(必备程序)

具体审计重点包括:

1.对逾期未还项目应查明原因,同时应关注逾期借款是否办理展期手续;

2.对逾期未还项目考虑是否会因此发生债务纠纷或法律诉讼;

3.如属财产抵押或质押性质的借款,考虑是否会导致财产损失。

(九)检查短期借款的重分类(列报)。(必备程序)

具体审计重点包括:

1.检查短期借款是否有超过一年的,并考虑重分类为长期负债。

2.检查长期借款是否有一年内到期的,并考虑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通过连续展期将应由长期借款解决的资金变通为短期借款,考虑为重分类为长期借款。

(十)验明短期借款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列报)。(必备程序)

具体包括:

1.按币种、借款条件(信用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质押借款等)、贷款单位分项列示借款金额。

2.对已到期未偿还的长、短期借款,应单独列示贷款单位、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资金用途、未按期偿还的原因及预计还款期,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报表日后是否已偿还。

3.若已到期的长、短期借款获得展期,应说明展期条件、新的到期日。

(十一)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需要实施增加审计程序(完整性、存在、权利和义务、计价和分摊)。查找未入账的银行借款,还需增加如下程序:

1.关注财产保险的办理情况,若第一收益人为银行,则检查其抵押借款是否入账。

2.检查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等权证原件,若无法提供则应追查原因,并向房产交易中心查询该权证是否用于抵押或交易;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是否办理了机器设备的抵押登记。

除前述各项提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对借款项目的审计,主要是防止企业低估债务。低估债务经常伴随着低估成本费用,从而高估利润的目的。因此,除确定借款账面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外,更应将重点放在对借款所反映的债务的完整披露之上,包括账面债务,也包括或有负债。

2、在对借款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容易引发诉讼的事件,如逾期的银行借款、提供借款担保(以本单位的不动产抵押)等。这些诉讼事项往往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是企业发展中的“地雷”,严重影响着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如果被审计单位隐瞒诉讼事实,不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会造成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一旦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这些事项,审计人员应该谨慎取证,需要从各方面搜集证据,如检查公司的原始凭证(合同、产权证明等),向银行询证,向律师询证,从媒体了解公司诉讼状况等,来查证清楚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年度内所有的诉讼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如果被审计单位涉及的这些事项符合确认为负债的条件,应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对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合理;

如果被审计单位涉及的这些事项不能确认为负债,应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充分、及时披露该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甚至拒绝披露,审计人员应视情况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四、工作底稿内容

(一)短期借款程序表

(二)短期借款审定表

(三)短期借款明细表以及核对记录;

(四)贷款信息与明细表核对及说明

(五)银行函证、回函统计表(含和明细表各项目核对说明)

(六)利息测算表及与企业的账面数进行核对说明

(七)利息分配表及核对说明

(八)本期增加借款的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九)短期借款凭证抽查表(按照借款来源的不同,分类对凭证进行抽查;根据重要性水平,对大额的发生额进行抽查;根据职业判断,对涉及特别风险的项目进行抽查;对其他凭证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十)逾期未还和抵押或质押借款审计说明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4?对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6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 ?有权要求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3?有权参加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 4.有权参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5.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有权提岀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岀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岀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岀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11条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12条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 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动火证”。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

X 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领导,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管理和监督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管理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六条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八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部门所送审的凭证账

册外,还应根据需要分赴各分公司及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稽察。每年的审计次数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1.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度格式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 度格式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公司总裁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裁汇报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机关内部账务审计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账务审计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使委内部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所有资金的效能,更好地为委内部建设和发展服务,特制定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坚持财经工作基本原则,依据国家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强化本委财务管理,使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防止财经工作中的腐败现象,保护和调动干部职工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坚持开源节流、增收增效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促进委的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加强内审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内部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机关副

主任、纪检组长担任。委监察室和办公室具体组织并协调熟悉财务的人员实施内审工作。 第四条实施内审的范围是:委机关及经费独立核算的所属单位。内审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国家、省和市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执行委内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争取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3、委及所属单位房屋租赁、水电费、办公经费等收支情况; 4、机关房改和评估房补交款收支情况; 5、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6、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各类奖金情况; 7、机关及所属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开支情况; 8、委基本建设投资及开支情况; 9、党费收支情况。

第五条内审的时限和要求 1、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必要时,可随时审计; 2、财务室和涉及到的科室,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提供真实的凭证、数据等相关情况; 3、审计专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审计相关信息; 4、审计结果经审计领导小组核准,提交委办公会或党组会审定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实行责任追究,对审计中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将依照党政纪和相关财经法规,按组织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制度由监察室负责解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范本doc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范本 内部审计虽然不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但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扩大,内部审计作为集团公司的经济监督机构,其作用越来越重要。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不同与社会审计,同样内部审计报告与社会审计报告存在较大差别,社会审计遵循的是《独立审基准则》,而内部审计遵循的是《内部审基准则》。因此两者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审计方式、审计重点、审计目的、审计职责作用是不同的,从而使内部审计报告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经营绩效,经济责任及经营合规性等进行检查、监督、评价、整改及奖惩建议,内部审计报告作为改进内控管理的参考依据只对集团公司本单位、本部门、股东负责并对外保密。而社会审计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需要对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使用人负责,社会审计出具的《管理建议书》仅仅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不足,出具建议。 但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有一致之处。因此《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某些要求,值得我们再写内部审计报告时参考,如审计的目的、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等在内部审计报告中也需要体现。需要指出的是内部审计报告更突出对内部控制的关注,要针

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不足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及处罚建议,这与社会审计的《管理建议书》也有相同之处。以下是XXX集团公司出具的分公司审计报告部分内容,目的是希望大家共同探讨。 一、封面 XXX公司机密内部审计报告 报告名称:关于XXX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XXX集团内审字[200X]第0XX号出具 报告时间:200X年XX月XX日 报告抄送:董事长、各副总裁、董事长助理、财务总监、XX部门二、报告正文关于XXX分公司的审计报告 XXX集团内审字[200X]第0XX号 我们于200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XXX分公司进行了审计。XXX分公司资料的提供和编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分公司财务及XX管理部门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内部审计准则》有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通过审计目的在于掌握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便进行分析,从中评价出经营中存在的差距及揭示主要问题,针对重大缺陷提出审计意见。本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审计意见,请各分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在此基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资产控制制度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作业1

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作业1

审计作业1 1-5 :DBBCD 6-10 : DADCC 11-15 BBCCD 16-20:DDCAC 21-25QCDCA 26-30:ADDBB 1-5 错对对对对6-10对对对对对11-15对错对对对 审计作业1 单项选择题 1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的陈述不恰当的是() A、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B、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C、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D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以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ABC殳份有限公司2006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下列选项中属于“鉴证对象”的是()。 A、ABC公司2006年财务报表 B、ABC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该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C、ABC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D、ABC公司2006年利润表 3 ?如果尚未更正错报汇总数低于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的审计报告 A.保留意见 B.无保留意见 C?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 D.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 4.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以下关于重要性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重要性的确定离不开具体环境 B.重要性包括对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的考虑 C.重要性概念是针对管理层决策的信息需求而言的 D.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职业判断 5.下列属于信赖不足风险是()。 A.根据抽样结果对实际存在重大错误的账户余额得出不存在重大错误的结论 B.根据抽样结果对实际不存在重大错误的账户余额得出存在重大错误的结论 C.根据抽样结果对内控制度的信赖程度高于其实际应信赖的程度 D.根据抽样结果对内控制度的信赖程度低于其实际应信赖的程度 6.以下关于注册会计师过失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个人文档: 欢迎来到我的豆丁文档,请在阅读后给予评价~谢谢~ ==================================================================== =============== =========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一节 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三级: 1. 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2. 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 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殊危险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 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管理。

5.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 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 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编制财务计划, 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 经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 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 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 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 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 有效规范财务工作, 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 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开辟财源, 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 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 分配和监督其它人员的工作任务, 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 生产管理控制流程, 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 数字准确, 帐目清楚, 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 定期检查, 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 挖掘增收节支潜力, 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当好公司参谋。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准则》、《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等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分级分层次实施。公司设立审计监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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