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

合同案件在律师办理案件类型中是较常见类型。对于违约金方面规定和适用也较为常见,但由于我国法律对这方面规定的不是很详尽,导致了法院和仲裁委在办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对违约金的适用原则、适用依据以及计算标准方面存在着不同理解,进而使同一类型的案件在各地法院和仲裁委审理中出现了不同的结果。今天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自己实践办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与大家共同就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方面的法律事务予以探讨。

一、《合同法》实施前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

总体适用原则是法定违约金主义。

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最早以法律法规形式出现是在 1984年 1 月 23 日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这一行政法规中。该条例第 34 条明确规定了任何一方违约时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即法定违约金的原则。第 36 条第 4 款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作出了明确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条例首次出现了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概念。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不同时期对延期付款的利率规定不同,致使法院在认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时也要不断调整。在 1994 年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函[1994]10 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确定为日万分之三。随后在 1996 年黑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再次就此问题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

5 月 1

6 日以法函[1996]

7 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逾

期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调整为日万分之五。随着 1996 年 5 月 2 日

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6〕156 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

款利率的通知》文件的出台,规定自 199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机

构计收逾期贷款罚息的计算标准调整为日万分之四。导致了地方

法院在具体案件中欲调整标准而又没有法律依据,如继续延用最

高人民法院法函[ 1996 ] 7号复函中规定的标准又与银发〔1996〕156 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

的内容冲突。也正是基于适用上的矛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 年就此问题再次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

法释〔1999〕8 号批复。该批复答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

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

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该批复明确了几点事实,一是正式将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及相关规定从仅使用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有限合同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合同。二是以司

法解释批复的形式首次明确了法院可以在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标准。该批复设立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制度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

二、合同法实施后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

1、1999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合同法在违约金制度上更注重于

约定主义。从合同法立法的本意和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来看,本

法更多的赋予了合同主体意思表示的权利,只要合同主体约定的

合同事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是有效的。即

约定优先于法定。那么根据《合同法》第 114 条的规定:“当事

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能否就能认定如果合同主体没有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那么在一方违约时就可以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呢?对此

争议很大!争议焦点在于违约金到底是法定主义还是约定主义?从我代理案件实践看,不相上下。法院和仲裁机构各有倾向。我

个人观点认为合同法实施后,违约金约定优于法定,但还要区分

几种不同情况。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按约

定数额给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

按约定方法计算违约金;如果合同主体只约定了违约金,但没有

约定数额,也未约定计算方法,仍应按照法释[1999]8 号批复的

规定按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罚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如果

违约金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守约方不可主张违约金,只能依合

同法 107 条的规定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违约金在适用中的冲突,2000 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法

释[2000]34 号批复,将法释[1999]8 号批复中规定的计算标准删

除。该批复是在合同法生效后对违约金所作的进一步解释。目前

法释[1999]8 号批复和法释[2000]34 号批复都未被废止,仍然有效。而两批复与合同法的效力并存,法院在适用上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是违约金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仍适用两批复;

另一种是违约金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不得主张,不适用两批复。

另外在适用两批复的观点中,由于法院所依据的计算违约金

标准即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罚息的标准又在不断发生变化,特

别是 2003 年 12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

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 号)的出台,致使贷款逾期利

率规定不明确,使得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对计算违约金标准

的适用又出现了争议。导致同一案件在判定违约金数额上也大不

相同。

3、实践案件中遇到的几种情形的处理

①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或多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

或计算标准。

对于此种情形,没有争议。按照合同约定来确认违约金的数额。但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有很多合同虽然都约定了双方

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标准,但对等的数额或计算标准几乎没有,由于是买方市场,大多数都约定了卖方的违约数额或计算标准高

于买方的违约数额或计算标准多倍甚至数倍。对于这种状况,又

应如何处理?我个人认为根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对等性,如果合同中对买方违约的违约金或计算标准约

定过轻,而对卖方违约的违约金或计算标准约定过重,有违公平

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性,显示公平,违反法律规定,可以适用合

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该条款。当然这又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高出多少倍属于显示公平,需

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

②合同中只约定了卖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标准,但未约定买方违约时应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标准。

对于这种情况,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

种认为根据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违约责任是法定的,只要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约定了违约责任,就包括了支付违约金。也就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具体适用法释[1999]8

号批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06-09)规定的标准以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海密

梯克与博山万杰合同纠纷案。另一种认为适用法释[1999]8 号批

复的前提是在合同中必需约定一方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而没有约

定计算标准的情形。而对于买方违约的违约金因合同中没有约定,就谈不上计算标准的问题,故不能适用法释[1999]8 号批复。对

守约方按照法释[1999]8 号批复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苏尔寿

与中油化建合同纠纷仲裁案。

③合同中对主体违约的违约金规定只做出笼统的约定,并未

对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标准做出约定。

此种情况较为常见,大多数合同都简单的约定违约金条款按合

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办理或适用合同法等模糊的词语。对于

此种情况,首选能确定一点就是违约方在违约时向守约方支付违

约金是确定的,不能确定的是在数额上和计算标准上。因此在适

用法律上应该说没有异议,符合适用法释[1999]8 号批复的条件。法院可以参照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罚息的标准计算。但在具体

确定适用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罚息的标准上由于央行近几年多次对逾期贷款罚息的标准进行调整,导致各地法院在同一具体案

件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上又有所不同,出现了计算标准的混乱。其

主要源于 2003 年 12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

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 号),该通知对 1999 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

号)中规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但调整后规定的计算

标准却更加模糊。其计算逾期贷款罚息的依据是以借款合同约定

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50%。可实践中对于除了借贷合

同以外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是无法约定贷款利率标准的。正是由

于无法确定贷款利率的标准进而无法确定计算违约金的标准,导

致了法院和仲裁机构在适用法释[1999]8 号批复对违约金计算标

准的问题上存在不同的做法。一种是仍按照 1999 年《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 号)确定的

日万分之二点一标准计算。理由是由于新的银发〔2003〕251 号

通知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只适用于有约定利率的借贷合同,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由于无法认定贷款利率进而无法确认逾期

贷款罚息,因此不适用银发〔2003〕251 号通知。况且法释[1999]8

号批复中所说明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

算标准,注意这里的字眼是可以调整,而不是应当调整。这也就

意味着法院也可以不调整计算标准,仍按原来的标准计算。这也

为仍适用日万分之二点一标准提供了依据和条件。另一种是即不

适用法释[1999]8 号批复也不适用银发〔2003〕251 号通知规定

的计算标准。支持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当

然需要守约方举证。通常都是支持逾期付款金额按照银行同期贷

款的利率计算出的利息作为经济损失。理由是由于银发[1999]192

号通知确定的计算标准已经被银发〔2003〕251 号通知规定的计

算标准所取代,故不能再适用。又由于银发〔2003〕251 号通知

规定的计算标准在实践中确实无法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因此

此通知也不能适用。只能适用合同法第 107 条和第 113 条的规定,

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对于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

可以对银发〔2003〕251 号通知规定的计算标准作以灵活变通,

以央行金融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基数,按此标准加收 30%~50%作为罚息利率,进而计算逾期违约金。具体来说,截至起诉之日,逾期付款在 6 个月以内的(含 6 个月),按照 6 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 30%~50%;逾期付款在

6 个月以上至 1 年以内的(含 1 年),按照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加收 30%~50%;逾期付款在 1 年以上不满 3 年(含 3 年),按

照 1~3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 30%~50%;逾期付款在 3 年以上不满 5 年(含 5 年),按照 3~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 30%~50%;逾期付款在 5 年以上,按照 5 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这种做法简单而且实用,同时保护了守约方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平的原则。

④合同中并未约定主体的违约金条款。

对于此种情形在简易版本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中也较为常见。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第 107 条的规定向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故守约方只能依合同法第 113 条主张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 【篇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买卖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 的合同,通俗地说,就是花钱买东西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买卖 关系日趋活跃,买卖纠纷也时常发生,最为常见的就是因买受人延 迟或者拒绝付款发生的纠纷。那么,出卖人在争取自身权益时,除 了依法可以请求价款外,如何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迟延履行违 约金。按照该条规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 约定的,原则上按照双方约定计算。但是,该条同时还规定,如果 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 以增加或者减少。 于此同时,《高法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二 十四条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的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规定。 综合以上可见,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可分两种情况: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那么,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出卖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 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 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那么逾期罚息利率如何计算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 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之规定,逾期贷款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 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出卖人可以 货款利率水平的130%-150%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那么,首先将取决于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孰大孰小,而后才能讨论采取 何种标准。关于实际损失的计算,这里要明确的是,实际损失应当 是可预见的损失,即在合同订立当时是可以预见的损失。 1、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低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 那么,出卖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拖欠货款的贷款 利息损失。

委托付款协议书范本

委托付款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资料(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3.信用评估:是指乙方在供应商合法身份及信用状况认证的基础上,依据供应方所属行业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结构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就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提供的专家意见或观点。 4.信用等级:按上述指标体系的不同标准,对信用评估结果划分出的不同级别,并用特定符号标示。 5.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_________对拟参加中国各级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进行征信调查,并运用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化程序,根据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及责任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达到一定信用等级并被赋予一定标识的供应商。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 第三条认证评估费用及付款时间,方式 1.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达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或不及时,给认证评估结果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真实性等所有资料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评级过程中的质疑、访谈、实地勘察等等; 4.接受乙方的评级方法及评级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级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就将会影响信用评估及评估结果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 6.接受乙方对“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关注,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媒体宣传、黄页等; 7.及时支付认证及评估等其他费用; 8.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则于乙方的事由使乙方受到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开展工作; 2.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认证,征信; 3.在承诺认证的基础上,对甲方参与政府采购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进行综合评价,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4.承诺对委托方提供之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完整)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百度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 篇一: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问题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 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 《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范文技术合同等。 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 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

违约合同范本

违约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XX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网站策划,网站制作服务。 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网站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即关闭此网站乙方发布的信息。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根据双方达成共识的网站建设方案,负责乙方的网站策划,网站制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开始制作乙方的网站并保证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工。 4、甲方有为乙方网站进行一次维护的义务和权利。 5、网站完工验收后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项予甲方,甲方有权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 篇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计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计算 实践中,各类合同在履行时因逾期违约导致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不仅如此,在违约金的支付问题上,也常有争议。因逾期付款导致要支付违约金时,究竟该如何计算违约金?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几种处理方式。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法院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

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但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损失一般不易确定,依据该解释进行裁判也容易形成不同的标准,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存在不同处理方式。例如张某向购买李某钢材,欠李某货款50万元,假设双方约定若逾期还款则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或者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或者是每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那么该违约金是否过高若张某在庭审中提出该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就一般案件而言,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有的法官主张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般不认为是过高,不予调整,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依据是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

付款条件协议书范本

付款条件协议书 立书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服务时议定甲方付款条件如下: 一、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月结;□交货。 二、双方同意当月_____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自此日前_________个月,乙方交货予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或提供甲方另需求性服务所产生费用之全部应付帐款。 三、双方同意付款型态为□现金;□支票;□汇款 (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收现。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于

货到付票期___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3)采汇款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_______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之帐户。 (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同意于当月_________日支付票期___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乙方派员收取;□回邮寄回;□汇入帐户。 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无;□收款章;□发票章;□大小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YES;□NO。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同意于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 (2)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于支票背面背书。

七、特别付款方式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 (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 (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院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 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支付平台服务合同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支付平台服务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下文中,以上单方称“一方”,两方合称“双方”) 本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以昭信守。 鉴于: 甲方是中国著名的金融电子商务服务商,其创办的____________网(www.______________.com)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财经网站。______支付平台,即_________网上结算支付系统,能提供通用性强、快捷便利、功能扩展空间充分的网上结算支付服务及认证服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此: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享受在线认证结算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一、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 日、工作日本合同所指之日为日历日,本合同所指之工作日系指中国政府规定的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期。 1.2 ______支付平台指甲方开发的能够提供在线支付、在线续费以及银行卡同用户______帐号之间资金划拨的网上计费支付及用户认证服务系统。 1.3 乙方网站指乙方拥有的域名为__________________的网站,包括主站和所有镜像站点。 1.4 服务费指乙方因使用______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认证结算等服务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该费用按照乙方用户通过该系统向乙方支付款项金额的固定比例支付。

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Model agreement on compensation for breach of contract (Standard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出卖人):****xxx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 房业主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 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 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XX 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 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购销合同不按时付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购销合同不按时付款 篇一:关于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之探讨 关于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之探讨 近日,经办一起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约定甲方提供货物,乙方按时支付货款(合同未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供货且安装验收完毕后,乙方却迟迟不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货款产生的违约金(从约定支付货款期次日起,至法院判决履行期届满截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 在现代工商业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商品的流通频率、数量、范围越来越大,随之来来的在这些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也随时增加,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买卖合同中关于逾期支付货款纠纷。卖方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而买房却迟迟不支付对应货款,导致实务中诉讼案件频发。 根据买卖合同纠纷实务案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合同有明确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另一种是没有

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的处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买方没有按照付款期限付款的,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在没有区分商事合同、民事合同的基础上确定了违约金调整机制,即所谓的“损失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逾期付款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没有约定,债权人应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含利息损失、追款费用等;同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违约责任的司法解释,对违约金的主张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在实务案件中需参照执行。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论当事人如何约定违约金,还是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计算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无书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交付货物,或虽有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或该违约金的计 算方法处理情形。 实践中,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

第三方付款合同范本5篇

第三方付款合同范本5篇 付款是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全部或一部,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支付全部金额时,一切票据关系因此而消灭。以下是我整理的第三方付款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第三方付款合同范本(1) 甲方:...法定代表人:传真:地址: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传真:地址:邮编:丙方:...法定代表人:传真:地址:邮编: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鉴于:甲方与丙方XX年6月23日签订了_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以下简称《融资合同》),融资合同约定,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支付融资合同款项。甲方需要乙方为其提供付费代理服务。乙方具备代付费用的合法资格,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代付费服务。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汇款账户,户名:______ 账号:______;丙方在乙方开立接受汇款账户,户名:______ 账号:______; 甲乙丙三方合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共同信守:第一条义务范围、方式及要求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付费项目为甲方与丙方签订的《融资合同》中的项目款项。1.2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因委托向丙方支付其他费用。1.3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下月融资合同项目款以转账或存款等方式存入结算账户。由于金额不足导致乙方未能依照合同支付的,甲方承

担相应责任。1.4甲方每月支付丙方人民币_____元,由乙方从结算账户中转账,划入丙方接受汇款账户。1.5乙方每月_________日之前转账支付。1.6甲乙丙三方同意通过乙方统一代付费平台,每月按时、足额支付融资合同项目费用,并及时结算、统一管理。1.7甲乙丙三方应当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协同分析双方业务中的存在的问题,保证三方工作渠道畅通。 第二条手续费及管理2.1甲方共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_________元。费用由甲方负责按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凭证。2.2代付款等相应票价由乙方统一管理,但甲方有权调取核实。2.3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帐务、收据、金额相符,每月或(季度_)_____结清。2.4每月结账后,甲方与乙方可以对帐,如有不符,由乙方进行核对,乙方将核对结果及错误原因传真至甲方处理。2.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由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6乙方每月将银行对帐单送交甲方进行月核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对乙方授权为不可撤消授权,自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乙(丙)方与甲方的《租赁(融资)合同》到期后终止。3.2甲方保证结算账户有足额资金支付融资合同项目款,因金额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的,甲方承担责任。3.3凡涉及甲丙融资合同项目的费用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3.4由于甲方未及时足额汇款或转账到结算账户或因甲方与丙方双方变更融资合同金额未及时通知乙方等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3.5甲方有权对乙方支付费用进行核实,乙方应予以配合。3.6甲方应确保提供给乙方的客户接受汇款账户的准确性,如由于账户有误导致产生纠纷,应由甲方负责。3.7非乙方原因产生的丙方与甲方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

付款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付款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内部付款制度的管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付款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乙方开票的规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型号和数量以签收的送货单为正。开票数量仅为甲方验收合格产品的数量 (该数量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在每月30号前将发票寄/送到甲方财务部。 二、对甲方付款的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铺底资金付款方式:既第一个月的货款押在甲方,到第二个月货款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天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发票中显示的总金额款项。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甲方不得无故延迟向乙方支付货款。 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在接到发票次月月底前无法支付的,必须提前与乙方进行解 释沟通,并争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采取控制发货对甲方进行制约.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须提前与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与帮助。 三、对产品的其它约定: 展示柜单面喷塑费为:8.5元/讹,冷柜单面喷塑费为:8.5元/nf,此两种产品的整套结

算面积均为实际有效喷塑面积。冷柜如需要丝网印刷,需另加丝网印刷费:元/套。甲方的产品毛胚饭金由饭金厂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方,此过程中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均与乙方无关。喷塑后的成品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厂里。这甲乙根据双方约定的订货周期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订货周期为4天,既毛胚饭金送到乙 方厂里再到成品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厂里的时间,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应严格按照与甲方确认的订单中的交货数量保质保量的进行交货。 四、对付款方式的规定: 付款方式采取:每月货款的50%为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另50%的货款为银行承兑汇票。 五、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七、协议有效期:

合同法逾期利息[工作范文]

合同法逾期利息 篇一: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问题 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

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付款合同范本

付款合同范本(范本) 付款合同范本 付款合同范本 _________公司支付业务往来款,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元(代扣税费及管理费后为______元),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次代付时,甲方应将款项转入乙方帐户,乙方代扣税费及____?的管理费后再将款项转入__________公司如下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甲方应确保有关款项来源?、用途的合法性;否则,所有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 四、无论甲方以何种名义将上述款项转入乙方帐户,只要乙方按约将款项转入__________公司帐户,则该款项均不视为是湾美花园项目工程款。甲方须按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另行支付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六、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付款合同范本 (三) 甲方: 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乙方: 安装有限公司 丙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经丙方同意,甲方将该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各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义务范围及要求: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的甲方所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及责任,包括工程施工、结算工作的配合与工程的维保等,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2、乙方应具备与甲方同等的企业资质与能力,乙方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付全部责任;且甲方对乙方能够承接《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担保责任。 3、甲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收取甲方与丙方签订的《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中的款项。 5、乙方负责提供所收款项的正规合法的工程款发票。 二、具体款项及支付说明: 1、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至乙方公司账户。 2、每次款项支付均由乙方提前提供满足丙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丙方收到确认合格的发票后给予办理款项支付。 3、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所欠工程款发票全额补齐。

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相关规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沿革的分析中我们明确了高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从1999年2月1 6日起是采用银行同期或逾期贷款利息标准;对迟延履行金(利息)的计算采用的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的2倍。因此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司法会计鉴定方法可分解为:1、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利率计算利息;2、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利息。下面按照利息构成五要素本金、计息期间、计息周期、利率、计息方式分别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探讨在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司法会计鉴定的具体适用: 1、关于计息期间。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期间的起点,在司法会计鉴定中依据的生效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规定;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期间的终点则规定不明确,一般有下述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计算至当事人起诉之日,另一种意见认为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笔者认为:实际清偿之日早于判定履行期满日的以实际清偿之日为准,实际清偿之日晚于判定履行期满日的以判定履行期满日为准。迟延履行金计算期间的起点高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满次日,迟延履行金计算期间的终点应为实际清偿之日,但司法会计鉴定委托书中常会指明具体截止时间。 2、关于本金。此处本金指计算利息的起始基数,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起始基数判决书中都会明确写明,不过在逾期付款期间存在当事人支付部分利息和部分强制执行款的问题,对当事人支付的部分利息,应当在按期计算复利时将已付利息扣除,只将未付利息部分计算复利,如若已付利息大于应付利息的部分视为归还本金。对部分强制执行款也按上原则处理。对于迟延履行金的起始基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判决书一般也不会指明,实践中有三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是指未付款本金;另一种观点认为将判诀中确定的本金和全部利息含罚息及复利加在一起作为计算迟延履行金的起始基数;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金应针对的是至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所有债权,包括本金、利息,以及包括 讼费用在内的所有债权。笔者认 为应为未付本金和逾期期间全部利息。 3、关于计息周期。按1999年4月1日实行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从2004年1月1曰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民帀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当事人双方没有确定计息周期,笔者认为仍应按“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短期贷款按月或按季结息,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短期贷款具体按月、按季结息由执行法庭确定。 4、关于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计算的司法解释涉及的利率有三类:同期贷款利率、同期贷款最高利率、逾期贷款利率。第一个问题是如何适用贷款利率期限,此处的“同期”应該分别指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期间的起点至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期间的终点和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满次日至迟实际清偿之日。但逾期贷款利率由于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适用的贷款期限,分歧很大,笔者认为应为实际逾期付款期间,即与上述“同期”含义相同。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确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改单列罚息利率(按日定额利率)为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从2004年10月29日起对贷款利率上下浮限额改为:下浮限额为90%,上浮不限额,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诀定。利率市场化后,相应的司法解释没有更新,给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司法会计鉴定带来了困惑,一是人行只公布基准利率,下浮90%,上浮不封顶,

(完整版)合同样本(一次性付款定稿)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供销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RMB) 二、合同标的及数量( 详见附件) 1、合同标的: 2、合同数量: 3、付款条款: 1.货款: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RMB) 2.付款方式:甲方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期限内以①银行汇票②银行汇款③支票等方式支 付乙方,本合约若需以现金作为支付方式时,甲方需要求乙方业务人员提供乙方授予其有效《现金收款授权书》,始得支付现金。如甲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付款,因而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款项,则视甲方未尽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进行催讨货款。 三、交货条款: 1.交货期限:乙方收到货款后壹拾伍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提供物流,方承担运费。除另有约定外,货物由乙方负责运 抵交货地点,甲方至交货地点处验货并提取。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各项款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支付货款总值的0.5%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5日以上(含5日)未支付款项的,则乙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因前期准备货物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五、产品的验收: 1.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一周内甲方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在此期间甲 方提出异议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错订、多订货物等情形的,应按合约付清全部货款给乙方。甲方若 对于错订、多订的货物等情形要求退货时,则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乙方书面同意退货的基础上,则按乙方提出的条件对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多收、错收、少收货物,甲方有责任保管货物并尽快书面通知乙 方收回货物,所产生的运费、搬运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少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为甲方补充货物。 4.甲方授权签收货物人:所签收的货物单据均有效。 六、产品质量及保修条款: 1.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品质。如发生因产品生产引起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确认后,乙方 有义务负责产品的维修和调换。但对于甲方所定制产品,除由于乙方产品制造上的重大瑕疵外,甲方不得要求退货。 2.甲方到货后需检查货物,如有质量问题需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在一 周内未收到甲方的任何书面反馈信息,视为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如交付时,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和调换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自交货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 4.如甲方所购产品在保修期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除人为原因或第七条约定的不可 抗力事由外),乙方免费维修,运费协商解决。 5.此保修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皮类产品因皮质色泽、纹理、质感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木质产品因木质色泽、纹理、质感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6.乙方不负责因正常使用而产生之损耗。 七、不可抗力事由: 1.因不可抗力等事由造成乙方延误发货、延误安装,免除乙方相应责任,但乙方有义务 于不可抗力事由结束后,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书面通知甲方。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甲方未能准备完善场地,免除甲方相应责任,但甲方有义务 于不可抗力事由结束后,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书面通知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法,逾期付款

合同法,逾期付款 篇一:关于当事人逾期付款法律责任承担具体执行标准的分析 关于当事人逾期付款法律责任承担具体执行标准的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当事人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法律责任承 担。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一)约定违约金;(二)法定赔偿 金;(三)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非法借贷关系中借 方逾期还款。 【关键词】违约金;赔偿损失;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非法借 贷利息一、约定违约金 在合同纠纷中,缔约双方约定如果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逾期付款, 应支付违约金,但又未约定违约金计付标准的,在出现逾期付款情 形时,应如何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在诉讼和仲裁实务中如何避免 逾期付款违约金适用标准上的错误?(一)逾期付款违

约金的性质 逾期付款违约金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对 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以及《合同法》 第114条第1款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渊源。《民法通则》第112 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 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 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当事 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复函的形式,确定了在当事人没有 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时应如何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

人民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历次调整,都是根据人民银 行对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变动而变动。下表简要列示 了最高人民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历次变动情况: -,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三,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12日《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依据何种 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函【1994】10号复函; —,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依据:《的 批复》法复【1996】7号; -,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四,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 的批复》法释【1999】8号; -,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法释【XX】34号; -目前,“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息水平上加收30%- 50%”,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法释【XX】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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