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由于其工作性质,其内部有大量的水电暖设备,更有剧毒和致病菌株等高危害性物品,所以其安全防护工作尤其重要,为了保证科室工作人员人安全和避免对医院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特设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每一位工作人员应该熟悉和掌握科室安全防护制度和防治措施。

二、剧毒药品和菌株专人保管,由科室主任,主管试剂的同志负责,放保险柜,领用时须有主管同志在场,作好领用登记。

三、易燃物品专柜存放,由科室主任和主管试剂同志负责。

四、普通试剂按常规分类存放,由科室主任和主管试剂同志负责。

五、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沾污等,工作室应有应急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均应熟悉。

六、使用强酸强碱和易燃易爆药品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事故。在研磨有毒药品时,应戴口罩及防护镜并在特制的玻璃罩中进行。

七、产生有害和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带有腐蚀性的试剂和废品,在丢弃前应先用水稀释,然后倒入下水道。

八、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炉子、大烤箱、火焰光度计,由各科使用同志负责安全,严防火灾。

九、生物污染性废品应集中收集后统一按规定销焚。

十、注意安全,随手随时关门,下班时要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