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的统一编号分别分DBJ08-231-98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绿化效能,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花坛土、树坛土、草坪土、保护地栽植土、屋顶栽植土、容器栽植土等。其它园林绿地栽植土也可参照执行。

1.0.3 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土壤溶液酸碱度(soil acidity andalkalinty):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2.0.2 土壤溶液电导率(conductivity of soil solution):用于度量土壤中可溶性离子的总量,用EC值表示,单位为毫西门子﹒厘米-1(mS﹒cm-1)。

2.0.3 土壤有机质(soil organic matter):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用克﹒千先表示(g﹒kg-1)。

2.0.4 土壤容量(soil bulk density):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体积内干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5 土壤通气孔隙度(soil non - capillary):土壤中直径大于0.1mm的孔隙,占总孔隙的比例,用百分率(%)表示,这类孔隙没有毛管作用,充满空气,称非毛管孔隙,也称通气孔隙。

2.0.6 土壤浸入容量(water immersed bulk density):土壤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状态下,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7 有效土层(effective soil horizon):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2.0.8 石灰反应(lime reaction):用80~100g﹒kg-1盐酸与土壤中碳酸盐起中和反应引起泡沫的强弱程度,用无(0)、弱(<10g﹒kg-1)、中(10~50g﹒kg-1)强(>50g

﹒kg-1)表示。

2.0.9 土壤质地(soil texture):对土壤中不同粗细的土粒(粘粒、粉沙粒、沙粒)组成比例综合度量,称为土壤质地。

2.0.10 砂土(sand soil):物理性砂粒(>0.01mm)含量80~100%。特征为干时松散,捏不成团,湿时搓不成球,不成条。

2.0.11 粘土(clay soil):物理性粘粒(<0.01mm)60~100%。特征为干时硬块,不易弄碎,湿时粘手,可搓成细条弯曲无裂纹。

2.0.12 土壤消毒(soil disinfection):用药剂或蒸汽等方法杀灭土壤中的病、虫、草害、称土壤消毒。

3、园林栽植土质量

3.1 一般规定

3.1.1 园林栽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

3.1.2 盐碱土必须进行改良,达到脱盐土标准,即含盐量小于1g·kg-1,方能栽植植物。

3.1.3 粘土、砂土等应根据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改良后方可栽植。

3.1.4 栽植喜酸性植物的土壤,pH值必须控制在5.0~6.5,无石灰反应。

3.1.5 栽植土层下若遇到不透水废基等物,应按上海市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3.1.6栽植土宜进行消毒,容器栽植土应经消毒后方可栽植。

3.2 理化性状要求

3.2.1 花坛土、花境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2.2 树坛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3 草坪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草坪土的主要理化性状表3.2.3

3.2.4 容器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2.5 保护地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3.2.6 屋顶栽植土的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4、检验方法

4.1 采样方法

4.1.1 样点选择应根据规划和栽植土的面积,选择代表性的样点。

4.1.2 采样方法应采用"S"形方法采样。将所采土样进行多点混合,然后用四分法,对角线分取,每个混合土样宜为1kg。

4.1.3 采样点密度应按下列规定:

4.1.3.1 花坛、花境和保护地以50~100m2取5~10个土样为一个混合样品。

4.1.3.2 树坛、草坪以100~100m2取5~10个土样为一个混合样品。

4.1.4 采样深度花坛、花境、草坪、保护地采0~30cm;乔、灌木采0~30cm、30~60cm、两层。

4.1.5 采样步骤:

4.1.

5.1 准备标签二张,内容包括地点、日期、深度、类别,一张贴在袋外,另一张放入采样袋内。

4.1.

5.2 除去表面浮土,垂直向下按要求分层取样。

4.1.

5.3 环刀取样:按本标准第4.2.4规定处理。

4.2 分析

4.2.1 土壤溶液酸碱度测定应采用电位法:

4.2.1.1 用100ml有刻度的三角瓶,放水至50ml处均匀地取去除杂质的新鲜土样放入三角瓶内;

4.2.1.2 使水面至刻度75ml处,此时水土比为2:1振荡3分钟静止30分钟;

4.2.1.3 用pH29型或类似型号的酸度计测定。

4.2.2 土壤溶液电导率应用电导法:

4.2.2.1 用100ml有刻度的三角瓶,放水至50ml处均匀地取去除杂质的新鲜土样放入三角瓶内;

4.2.2.2 使水面至刻度75ml处,此时水土之比为2:1振荡3分种静止30分钟;

4.2.2.3 用DDS-11型电导仪直接测定。

4.2.3 土壤有机质应有石蜡加热的重铬酸钾——硫酸法:

4.2.3.1 称取0.25mm风干5±0.5000g小心倒入硬质试管中;

4.2.3.2 用移管加入10.00ml浓度为C(1/6K2Cr2O7)=0.4mol·L-1酸性溶液,上面放上小漏斗,将试管插入铁丝笼中,将铁丝笼沉入液化石蜡锅中,使管中的液面低于石蜡面;

4.2.3.3温度在170~180℃保持5±0.5分钟取出铁丝笼,冷却片刻将试管内的消煮液及残渣全部洗入250ml的三角瓶内加入2~3滴邻菲罗啉指示剂;

4.4.3.4用浓度C(1/2FeSO4=0.2mol·L-1)的标准溶液滴定剩余的K2Cr2O7。当颜色由橙色转绿、暗绿直至红色,立即停止滴定,记下读数。同时做空白滴定;

4.2.3.5 有机质含量应按(4.2.3.5)式计算:

有机质含量g.kg-1= (V0-V) X C(1/2FeSO4) X 0.003 X 1.724 X 1.08X 1000

W

(4.2.3.5)

式中V0--滴定空白所用去硫酸亚铁ml数

V--滴定样品所用去硫酸亚铁ml数

1.724--有机碳换算成有机质的经验常数

0.003--1/4碳的毫摩尔质量(g·mmol-1)

1.08--氧化率校正系数(按平均氧化率9

2.6%计算)

W--所称烘干土的质量(g)

C(1/2FeSO4)--亚铁盐的物质的量浓度

4.2.4 土壤容量重测定应采用环刀法:

4.2.4.1 用铁铲将选择好的面铲平,将环刀刀口向下垂直压入土中,将环刀帽套在露土上面的一端用锤子平衡缓慢地敲打环刀托,用铁铲取出装土体的环刀,用削土刀分别将环刀两端土削平,盖上盖子放入采样袋内;

4.2.4.2 将环刀带至实验迅速称样放入烘箱在105~110℃烘至恒重;

4.2.4.3 土壤容重应按(4.2.4.3)试计算:

dv=Ws/Vs(Mg·m-3) (4.2.4.3)

式中dv--土壤容重(Mg.m-3)

Ws--烘干土重(g)

Vs--环刀容积(m3)

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

A.0.1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A.0.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A.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上海市园林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陈国霞王波郑林森

编制说明

为了提高上海市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栽植土的质量,以使园林植物生长繁茂,根据市建委沪建建(97)第041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我局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等根据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我局几十年的实践,调查了50多个公园和街道绿地的土壤性状,运用微机对其中1501个土样的12个肥力指标进行了因子分析,经过深入广泛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专家审查,最后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四章四节,主要内容有:总则、名词术语、园林栽植土质量、园林栽植土检验方法、附录等。

本标准准系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标准,也可作为园林植物设计、施工自检、互检、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补充意见,请寄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皋兰路2号甲,邮编200020)

上海市园林管理局

一九九年二月

条文说明

1.0.2 按设计要求和利用状况栽植土分为花坛土、花境土、树坛土、草坪土、保护地栽植土、屋顶种植土、容器栽植等七种类型。

1.0.

2.1 花坛土:适宜绿地中栽植一、二年生草花或球根、宿根花卉的土壤;

1.0.

2.2 花境土:适宜栽植宿根花卉及花灌木的土壤;

1.0.

2.3 树坛土:适宜栽植乔、灌木的土壤;

1.0.

2.4 草坪土:适宜绿地中栽植矮生草木植物的土壤;

1.0.

2.5 容器栽植土:适宜花卉、树木在容器内生长的土壤;

1.0.

2.6 保护地栽植土:指玻璃温室和塑料薄膜覆盖的土壤;不受雨水淋溶易积聚盐分;

1.0.

2.7 屋顶栽植土:适宜屋顶上栽植花卉、草坪及木本植物的土壤;

4.2.1 土壤溶液酸碱度测定的方法原理:用2:1水土比例提取土壤中水溶性,应用玻璃复合电极测定溶液中的电位差,在电位计上换算成pH值,直接读数。4.2.2 土壤电导率测定的方法原理:土壤水溶液是强电解质,具有导电作用,导电能力的强弱可用电导率表示,在一定范围内溶液中,可溶性离子含量与电导率呈正相关,用2:1的水土比浸出液测出电导率,更接近田间实际情况。

4.2.3 土壤有机质测定的方法原理:用过量的K2Cr2O7-H2SO4溶液在石蜡加热条件下,使土壤有机质中C氧化成CO2而Cr2O7-2等当量地被还原成Cr+3,剩余的Cr+6再用Fe标准溶液滴定,依据有C被氧化前后Cr2O7-2

数量的变化,计算有机碳有机质的含量。

4.2.4 土壤容量测定的方法原理:利用一定容积的环刀,切割自然状态下未搅动的土体,使土体充满环刀,称量后计算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或干土重。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 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 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 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验收时要求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 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 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三、草坪、地被 1.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无病虫 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 2.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草不得超 过2株; 3.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四、花卉 1.花卉种植地或摆放地应保持清洁,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繁花 期过后应及时更换; 2.地栽花卉,每平方米内植株覆盖率小苗期应达到80%,成苗期应达到95%以上; 3.盆栽花卉,植株的冠幅应大于盆口,每平方米内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五、灌木 1.植物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封锁病虫害、无残花、无枯枝败叶; 2.用于覆盖地面的小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内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5%;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1 总则 1.0.1 依照都市可持续进展的要求,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绿化效能,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花坛上、树坛上、坪草上、爱护地栽植土、屋顶栽植土、容器栽植土等。其它园林绿地栽植土也可参照执行。 1.0.3 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土壤溶液酸碱度(soil acidity alkalinty ):土壤溶液的酸 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2.0.2 土壤溶液电导率(conducityvity of soil solution ):用于 度量土壤中可溶性离子的总量,用EC值表示,单位为毫西门子﹒厘米

-1(mS﹒cm-1)。 2.0.3 土壤有机质(solil organic matter):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用克﹒千先表示(g﹒kg-1)。 2.0.4 土壤容量(soil buld density):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体积内干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5 土壤通气隙度(soil non - capillary ):土壤中直径大于0.1mm了孔隙,占总孔隙的比例,用百分率(%)表示,这类孔隙没有毛管作用,充满空气,称非毛管孔隙,也称通气孔隙。 2.0.6 土壤浸入容量(water immersed buld density ):土壤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状态下,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7 有效土层(effecive soil horizon ):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2.0.8 石灰反应(lime reaction ):用80~100 g﹒kg-1盐酸与土壤中碳酸盐起中和反应引起泡沫的强弱程度,用无(0)、弱(<10 g ﹒kg-1)\k (10~50 g﹒kg-1)强(>50 g﹒kg-1)表示。 2.0.9 土壤质地(soil texture ):对土壤中不同粗细的土粒(粘粒、粉沙粒、沙粒)组成比例综合度量,称为土壤质地。 2.0.10 砂土(sand soil ):物理性砂粒(>0.01mm)含量80~100%。特征为干时松散,捏不成团,湿时搓不成球,不成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园林绿化种植土要求

园林绿化种植土要求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一、有底板种植池合成土应使用轻质土,轻质土应具有以下合成比例及特征: 1、30%珍珠岩或蛭石 2、20%河沙(淡水沙)或细沙/20%已完全分解之岗岩(无含盐成分) 3、20%泥炭土替代物(含量比例按使用指南) 4、30%现有园土 二、地面种植池之合成土壤应具以下特征: 1、60%土壤或现有园土(黏土含量少于30%,砂土含量少于70%,无含盐成分) 2、20%泥炭土替代物(含量比例按使用指南) 三、合成土质量要求: 1、珍珠岩、蛭石是化工合成的建筑材料,质轻、多孔且含颗粒状、不含肥分,但有保肥、保水和排水通畅的特别功能。 2、园土——各地田园中表层已经熟化的壤土。 3、应含有正常含量的分解有机质,并无任何黏土、粗砂、石头(任何体积大于15MM的 结合颗粒状石块物体)、土块、其他植物、根、木棍及其他物件。

4、不能在泥泞的情况下运输、操作、放置。 附:腐植质或其他相应之东西,乃为植物残枝(或其他适合之有机残料)经在有氧及较高温度(50—60℃)之环境下分解至隐定状况之产物,其碳/氮比例(约20—30间)及?温度均已稳定下来,没有不良气味。病菌、害虫及杂草种子等亦应高温除去方可使用。 四、标准泥炭土替代物使用份量指南 1、乔木及灌木(单株植物)——1.5公斤/每立方米 2、空地(草地、花坛、花园、斜坡)——100克/平方米 3、沙土质——150—200克/平方米 4、沃土——90—125克/平方米 5、粘土——75—90克/平方米 (1)花坛土:PH值=;EC值(mmho/cm);有机质(%)≥;容重(g/c m3)≤;有效土层≥30cm,石砾粒径(cm)≤1,含量<8%; (2)树穴土:PH值=;EC值(mmho/cm);有机质(%)≥;容重(g/c m3)≤;有效土层>100cm,灌木≥60cm;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种植土标准

1 总则 1.0.1 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绿化效能,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花坛上、树坛上、坪草上、保护地栽植土、屋顶栽植土、容器栽植土等。其它园林绿地栽植土也可参照执行。 1.0.3 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土壤溶液酸碱度(soil acidity alkalinty ):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 值=-log「H+」. 2.0.2 土壤溶液电导率(conducityvity of soil solution ):用于度量土壤中可溶性离子的总量,用EC值表示,单位为毫西门子﹒厘米-1(mS﹒cm-1)。 2.0.3 土壤有机质(solil organic matter):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用克﹒千先表示(g﹒kg-1)。 2.0.4 土壤容量(soil buld density):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体积内干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 ﹒gm-3)。 2.0.5 土壤通气隙度(soil non - capillary ):土壤中直径大于0.1mm了孔隙,占总孔隙的比例,用百分率(%)表示,这类孔隙没有毛管作用,充满空气,称非毛管孔隙,也称通气孔隙。 2.0.6 土壤浸入容量(water immersed buld density ):土壤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状态下,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7 有效土层(effecive soil horizon ):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2.0.8 石灰反应(lime reaction ):用80~100 g﹒kg-1盐酸与土壤中碳酸盐起中和反应引起泡沫的强弱程度,用无(0)、弱(<10 g﹒kg-1)\k (10~50 g﹒kg-1)强(>50 g﹒kg-1)表示。 2.0.9 土壤质地(soil texture ):对土壤中不同粗细的土粒(粘粒、粉沙粒、沙粒)组成比例综合度量,称为土壤质地。 2.0.10 砂土(sand soil ):物理性砂粒(>0.01mm)含量80~100%。特征为干时松散,捏不成团,湿时搓不成球,不成条。 2.0.11 粘土(clay soil ):物理性粘粒(<0.01mm)60~100%.特征为干时硬块,不易弄碎,湿时粘手,可搓细条弯曲无裂纹。 2.0.12 土壤消毒(soil disinfection):用药剂或蒸汽等方杀灭土壤中的病、虫、草害、称土壤消毒。 3、园林栽植土质量 3.1 一般规定 3.1.1 园林栽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 3.1.2 盐碱土必须进行改良,达到脱盐土标准,即含盐量小于1 g﹒kg-1,方能栽植植物。 3.1.3 粘土、砂土等应根据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改良后方可栽植。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园林种植土质量要求

园林种植土质量要求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园林种植土质量要求 作者:发布日期:2008-10-11 11:03:48 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水平,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质量,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园林学校和有关科研院单位、施工单位等根据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我市几十年的园林工作实践编写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起草人:桂天丽、李平、侯鲁文、刘健理、王斌、李沪波、殷保家、贺蕾 本标准于2006年9月14日发布,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 园林种植土质量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种植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及采样与分析。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青岛市辖区内园林种植土的质量评定与检验。 本标准也适用于作为对园林植物设计、工程施工种植土分项的检查、核验及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Y/T 1229-1999 森林土壤水解性氮的测定 LY/T 1233-1999 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 LY/T 1236-1999 森林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LY/T 1237-1999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 LY/T 1239-1999 森林土壤pH测定 LY/T 1251-1999 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园林种植土? soil for Planting 指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土壤溶液酸碱度 soil acidity alkalinity 指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一、种植前准备 1.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2.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点前和下午15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中的内容实施。 三、大树移植施工 1.大树移植土球大小要求:见附表一 2.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 3.土球(台)挖掘: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地径的8—10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挖掘前,先用草绳将树冠围拢,其松紧度以不折断树枝又不影响操作为宜,挖掘时,先铲除树干周围的浮土,然后以树干为中心、比规定的土球大3—5cm画线,并顺着此线往外挖沟,沟宽60—80cm,深度以土球所要求的高度为准,然后再向中心掏底; 4.土球(台)修整:应用锋利的铁锨修整土球,修整遇到较粗的树根时,应用锯或铲将其切断,不得用铁锨硬扎,以防止土球松散;当土球修整到1/2深度时,可逐步向内修削土球,底部修削越小越好,一般不应大于土球直径的1/3;然后将土球表面修整平滑,下部修成小平底;土台须修整到符合预制木箱内空大小为宜; 5.土球(台)包装:根据树木品种及土球大小选择软材包装移植或木箱包装移植; 6.大树吊运及卸载: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树冠捆拢;为防止吊运损伤树干树皮,在树干绑绳处应包上柔软材料或外绑小木棍,以保护树皮在吊运时不被严重损伤;而土球软材包装移植时,在绳与土球接触处须用木块衬垫; 7.大树栽植:栽植坑开挖大小见附表二;种植穴应排水良好;不利排水的地方应加设滤水层和排水管;种植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确保大树定植后与地面垂直;栽植填土前应迅速拆除包装材料,确认调整到位后开始分层夯实回填种植土,如穴深达到40cm以上,应在夯实1/2时浇足水,等水全部下渗再行填土;并必须设立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的统一编号分别分DBJ08-231-98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绿化效能,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花坛土、树坛土、草坪土、保护地栽植土、屋顶栽植土、容器栽植土等。其它园林绿地栽植土也可参照执行。 1.0.3 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土壤溶液酸碱度(soil acidity andalkalinty):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2.0.2 土壤溶液电导率(conductivity of soil solution):用于度量土壤中可溶性离子的总量,用EC值表示,单位为毫西门子﹒厘米-1(mS﹒cm-1)。 2.0.3 土壤有机质(soil organic matter):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用克﹒千先表示(g﹒kg-1)。 2.0.4 土壤容量(soil bulk density):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体积内干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5 土壤通气孔隙度(soil non - capillary):土壤中直径大于0.1mm的孔隙,占总孔隙的比例,用百分率(%)表示,这类孔隙没有毛管作用,充满空气,称非毛管孔隙,也称通气孔隙。 2.0.6 土壤浸入容量(water immersed bulk density):土壤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状态下,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2.0.7 有效土层(effective soil horizon):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2.0.8 石灰反应(lime reaction):用80~100g﹒kg-1盐酸与土壤中碳酸盐起中和反应引起泡沫的强弱程度,用无(0)、弱(<10g﹒kg-1)、中(10~50g﹒kg-1)强(>50g﹒kg-1)表示。 2.0.9 土壤质地(soil texture):对土壤中不同粗细的土粒(粘粒、粉沙粒、沙粒)组成比例综合度量,称为土壤质地。 2.0.10 砂土(sand soil):物理性砂粒(>0.01mm)含量80~100%。特征为干时松散,捏不成团,湿时搓不成球,不成条。 2.0.11 粘土(clay soil):物理性粘粒(<0.01mm)60~100%。特征为干时硬块,不易弄碎,湿时粘手,可搓成细条弯曲无裂纹。 2.0.12 土壤消毒(soil disinfection):用药剂或蒸汽等方法杀灭土壤中的病、虫、草害、称土壤消毒。 3、园林栽植土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 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 如掇山、塑山置石等) 、园林理水工程( 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 、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它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 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 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 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 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

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 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 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 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 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 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 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 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说明讲诉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方法,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三条: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等级及程序 第一节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一条:绿化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和评定。 第二条:分项工程的名称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工程、和栽植工程。 第三条: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绿化工程,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二节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四条:本标准的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优良”、“合格”和“整改 合格”三个等级。 第五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点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的50% 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3、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整 改使其合格。

园林绿化检验评定标准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方法,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三条: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等级及程序 第一节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一条:绿化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和评定。 第二条:分项工程的名称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工程、和栽植工程。 第三条: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绿化工程,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二节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四条:本标准的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优良”、“合格”和“整改合格”三个等级。 第五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点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3、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整改使其合格。 第三节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第七条:分项工程质量应由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质量验评人员评定。 第八条:单位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评定,园林绿化质监部门核定。 第九条:分项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采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园林质监2—1)。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促进和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特别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和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1.0.3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0.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划分 2.1.1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园林建筑、园林构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等范围。 2.1.2 绿化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化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按工程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三级或分项、单位(子单位)工程二级检查评定和验收; 2 分项工程:按主要施工工序和材料划分; 3 分部工程:按工程主要内容和分布部位(平面和竖向位置)划分; 4 单位工程: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绿化工程通常为一个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大型绿化工程应以一个或若干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子单位) 工程。 2.1.3 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本标准表2.1.3的规定。 表2.1.3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 2.1.4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 2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等; 3 分部工程:按园林建筑及小品的主要部位划分; 4 单位工程:以一个单位(一组)的建筑物或一个(一组)独立的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子单位) 工程。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种植前准备 1. 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 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 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 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 不得倾斜; 2. 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 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 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 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 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 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 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 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 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 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 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 点前和下午15 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 种植胸径5cm 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 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 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 中的内容实施。大树移 植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 、 一、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概念 1、绿化----人类为了农业生产,减少自然灾害,改善卫生条件美化环境而栽植的植物,均可称为绿化。 2、绿地----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物和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 3、园林----园林的概念和绿化不同,园林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概念。 (1)阶级社会的园林: a、奴隶社会的园林和封建社会的园林是与住宅结合在一起的是为奴隶主帝王,官僚等剥削阶级服务。 b、资本主义社会园林---开始了有分工,有私人享用的住宅绿地和其公共绿地。 c、社会主义的园林绿地---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它包括居住区、工业区、机关、学校、疗养区等专用园林绿地及广场、道路、花园、公园、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公共绿地。 园林是在一定地域运用工程技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好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它包括:庭园、宅园、花园、公园、

植物园、动物园等。还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游览区及休养圣地。 二、园林建筑工程的内容: 园林工程:1)、土方工程;2)、水景工程;3)、绿化工程;4)、假山工程;5)、铺地工程;6)、园林给排水工程;7)、园林供电照明工程。 园林建筑工程:1)、地基和基础工程;2)、墙柱工程;3)、地面和楼面工程;4)、屋顶工程;5)、装饰工程。 三、绿化工程内容: 包括:乔灌木种植工程、大树移植工程、草坪工程。 1、乔灌木种植: (1)适用范围:种植10cm以下的乔木,高度3.5m以下的常绿乔木和高度2.5m以下的灌木。 (2)种植时间: 春季植树:土壤解冻至发芽前。 雨季植树:一般春稍停止生长,秋稍尚未开始生长之间,七月雨季较好。 秋季植树:从落叶到土壤封凉前(10月下旬—11月下旬),有时秋季工程和冬、春季工程连在一起。 2、施工组织:

园林园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园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为统一园林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混泥土面层表面平整、坚实、无裂纹、麻面、超砂、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等缺陷;艺术地坪不同颜色板块之间不得互相污染,不脱落、不掉色。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各种铺装板材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表面应平整,无裂纹、掉角、缺棱、翘曲等缺陷。大理石、花岗石表面应洁净平整、纹理通顺,没有污点、红白线、石瑕(即干裂纹)、石铁(局部发黑或发白)、磨痕等缺陷。 3、铺装面平整,排水流畅、无高差、翘动、色差等现象。铺装应接缝均匀、缝格一致、周边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面层表层与其他铺装面层、路缘石和构筑物衔接自然、平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砂铺时接缝砂通过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应大于5%,含泥量应小于3%,泥块含量应小于1%,含水率宜小于3%。接缝砂用量级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接缝砂用量能配表 6、同一种材料,单块局部空鼓不超过总数的5%。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脚踩检查。 7、板材外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无边角破损、泛霜、污染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铺装面平整,排水流畅、无高差、翘动、色差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铺装应接缝均匀、缝格一致、周边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面层表层与其他铺装面层、路缘石和构筑物衔接自然、平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面层应组砌合理,铺砌方向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卵石、小块石、雨花石镶嵌可采用平铺和立铺方式,厚度小于20mm扁形石子不得平铺;如设计无特殊要求,镶嵌时应选择石子相对平整的表面进上,不得使石子尖角朝上以避免硌脚。 13、石子嵌入砂浆深度应大于颗粒1/2,且不得小于20mm;如设计无特殊要求,石子铺设应紧密,相邻石子露明部分的最小间距不得超过10mm。 14、石子面层应平整,脚感舒适,相邻石子高差不得超过3mm。石子与基层必须结合牢固,镶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规定。地面开裂、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20 m2内不多于2处。石子松动、脱落现象每20 m2内不多于2处,每处不超过3个石子。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5、铺状表面清洁,石子露出本色,无残留灰浆、水纹、灰渍等。花饰清晰、色彩分明,细致美观。 卵石、小块石、雨花石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单位:mm) 16、不规则碎拼(冰裂纹),板的尺寸要均匀,缝宽要一致,勾缝的水泥要低于板面1~,且水泥面的高度要保持一致。板材避免出现锐角,色彩搭配要美观。板材短边≥150mm,保证每块板至少5~6个边,拼铺禁止出现平行纹、直角纹及内角,禁止出现四条以上边缝汇集一个焦点。 17、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 基层、面层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 必须牢固无空鼓无松动。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注单块板块边角有局部空鼓、且不超过总数5%者可不计。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的统一编号分别分DBJ08-231-98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提高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水平,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绿化效能,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花坛土、树坛土、草坪土、保护地栽植土、屋顶栽植土、容器栽植土等。其它园林绿地栽植土也可参照执行。 园林栽植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土壤溶液酸碱度(soil acidity andalkalinty):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土壤溶液电导率(conductivity of soil solution):用于度量土壤中可溶性离子的总量,用EC值表示,单位为毫西门子﹒厘米-1(mS﹒cm-1)。土壤有机质(soil organic matter):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用克﹒千先表示(g﹒kg-1)。 土壤容量(soil bulk density):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体积内干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土壤通气孔隙度(soil non - capillary):土壤中直径大于的孔隙,占总孔隙的比例,用百分率(%)表示,这类孔隙没有毛管作用,充满空气,称非毛管孔隙,也称通气孔隙。 土壤浸入容量(water immersed bulk density):土壤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状态下,单位体积内的湿土重,单位为兆克﹒立方米-3(Mg﹒m-3)。 有效土层(effective soil horizon):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石灰反应(lime reaction):用80~100g﹒kg-1盐酸与土壤中碳酸盐起中和反应引起泡沫的强弱程度,用无(0)、弱(<10g﹒kg-1)、中(10~50g﹒kg-1)强(>50g﹒kg-1)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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