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201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法公布201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法公布201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法公布201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金骏眉”商标异议案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我要纠错】【字体:大默认小】【打印】【关闭】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4-04-21 15:02:18 最高法公布201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金骏眉”商标异议案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我要纠错】【字体:大默认小】【打印】【关闭】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4-04-21 15:02:18

法制网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201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涵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领域。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新材料技术领域等同判定专利侵权案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苏知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力远公司)

拥有名称为“一种海绵状泡沫镍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在该专利的授权程序中,专利申请人陈述磁控溅射工艺条件的总结体现了涉案专利的创造性,同时将原权利要求1和涉及磁控溅射具体工艺参数的原权利要求2合并修改为新的权利要求1,以体现涉案专利的创造性。科力远公司以侵犯发明专利权为由将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简称爱蓝天大连公司)、湖南凯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凯丰公司)诉至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爱蓝天大连公司使用的制造方法的相应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方法特征相同或者等同,判令爱蓝天大连公司赔偿科力远公司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爱蓝天大连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本底真空度及工作真空度分别为(1.1~4.7)×10-3Pa、(2.7~4.7)×10-2Pa,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本底真空度及工作真空度分别为2×10-2Pa、(2.0~2.5)×10-1Pa,两者相差一个数量级(10倍),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此大约10倍的压力变化不会影响溅射效率的情

况下,不应认定两者达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涉案专利磁控溅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参数条件,虽然都是现有技术中曾经提到过或者是从现有技术大范围中选择出的小范围,但是,为了获得最终的期望溅射效果,这些工艺参数范围要在精心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大量的具体实验才能确定,因此,这些参数已经由现有技术中供所有人员参考选择的公开属性转变为专用于某种特定对象的专有属性。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所采用的真空度参数则系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从现有技

术中轻易得到的技术方案。因此不能轻易地以两者间可能存在简单联想来主张等同特征的适用。最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真空度参数是有明确端点的数值范围,该范围是经过专利申请人概括选择之后确定的,应当严格控制等同原则的适用,不应将与该范围差异明显的数值纳入到等同技术特征的范围内。综上,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本底真空度和工作真空度”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本底真空度和工作真空度”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据此判决驳回科力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对现有技术方案进行优化选择而形成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且其中有明确端点数值范围的技术特征,此时应当如何确定该专利适用等同原则的范围。在本案判决中,再审法院通过对涉案专利技术特征的准确分析,正确适用等同原则,确立了就现有技术进行优化选择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方案而言,其适用等同的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这一裁判规则,对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案例示范作用。

2、“威极”酱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佛中法知民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天公司)是“”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注册于1994年2月28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威极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4日,威极公司将“威极”二字作为其企业字号使用,并在广告牌、企业厂牌上突出使用“威极”二字。在威极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产品被曝光后,海天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均受到影响。海天公司认为威极公司的行为侵害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威极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威极公司在其广告牌及企业厂牌上突出使用“威极”二字侵犯了海天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威极公司的两位股东在该公司成立前均从事食品行业和酱油生产行业,理应知道海天公司及其海

天品牌下的产品但仍将海天公司“”注册商标中的“威极”二字登记为企业字号,具有攀附海天公司商标商誉的恶意,导致公众发生混淆或误认,海天公司商誉受损,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威极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广告牌、企业厂牌上突出使用“威极”二字,停止使用带有“威极”字号的企业名称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字号变更手续,登报向海天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55万元。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审理法院根据海天公司在16天内应获的合理利润额以及合理利润下降幅度推算其因商誉受损遭受的损失,并结合威极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酌定海天公司因产品销量下降导致的利润损失为350万元;同时将海天公司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制止侵权结果扩大而支出的合理广告费300万元和律师费5万元一并纳入赔偿范围。威极公司提起上诉后在二审阶段主动申请撤回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是因威极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产品的“酱油门”事件而引发的诉讼,社会关注度较高。法院在案件裁判中通过确定合法有效的民事责任,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利益。在停止侵害方面,法院在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之后,判决被告停止使用相关字号并责令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从根源上消除了再次侵权的可能性。在损害赔偿方面,在有证据显示权利人所受损失较大,但现有证据又不足以直接证明其实际损失数额的情况下,通过结合审计报表等相关证据在法定赔偿额以上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使损害赔偿数额更接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使权利人所受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同时,法院将权利人为消除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恢复名誉、制止侵权结果扩大而支出的合理广告费纳入赔偿范围,体现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决心。

3、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诉前行为保全案

杨季康与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诉前行为保全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保字第9727号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申请人杨季康称:钱钟书(已故)与杨季康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女钱瑗(已故)。钱钟书、杨季康及钱瑗与李国强系朋友关系,三人曾先后致李国强私人书信百余封,该信件本由李国强收存,但是2013年5月间,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简称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其将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13:00举行“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公开拍卖活动,公开拍卖上述私人信件,并将于2013年6月18日至20日举行预展活动。杨季康认为,钱钟书、杨季康、钱瑗分别对各自创作的书信作品享有著作权。钱瑗、钱钟书先后于1997年3月4日、1998年12月19日病故,钱钟书去世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杨季康继承,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杨季康保护,发表权由杨季康行使;钱瑗去世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杨季康与其配偶杨伟成共同继承,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杨季康与杨伟成保护,发表权由杨季康与杨伟成共同行使;鉴于杨伟成明确表示在本案中不主张权利,故杨季康依法有权主张相关权利。杨季康主张,中贸圣佳公司及李国强即将实施的私人信件公开拍卖活动,以及其正在实施的公开展览、宣传等活动,将侵害杨季康所享有和继承的著作权,如不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将会使杨季康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故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责令中贸圣佳公司及李国强立即停止公开拍卖、公开展览、公开宣传杨季康享有著作权的私人信件。2013年6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裁定:中贸圣佳公司在拍卖、预展及宣传等活动中不得以公开发表、展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实施侵害钱钟书、杨季康、钱瑗写给李国强的涉案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本裁定送达后,被申请人中贸圣佳公司随即发表声明,“决定停止2013年6月21日…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杨季康于2013年6月13日就被告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被告李国强

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

【典型意义】本案系因著作人格权而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由于案件涉及到我国已故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钱钟书先生及我国著名作家、翻译家、外国文学研究家杨绛女士,案件处理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私人书信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其著作权应当由作者即发信人享有。任何人包括收信人及其他合法取得书信手稿的人在对书信手稿进行处分时均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中贸圣佳公司在权利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书信手稿的情况下,即将实施公开预展、公开拍卖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侵犯。如不及时制止,将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充分考虑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及时、审慎地作出司法裁定。既有效保护了著作权人权利,又避免对拍卖公司及相关公众造成影响。该禁令将有助于推动全社会特别是收信人对于发信人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保护,彰显了司法权威,发挥了司法的社会引导功能。

4、“奥特曼”著作权纠纷案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上海圆谷策划有限公司与辛波特?桑登猜、采耀版权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音像出版社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申字第259号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2005年9月30日,辛波特?桑登猜(简称辛波特)、采耀版权有限公司(简称采耀公司)以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上海圆谷策划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圆谷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购书中心)、上海音像出版社四被告侵害其著作权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分别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以

及赔偿经济损失,其中广州购书中心、上海音像出版社分别赔偿人民币10万元、30万元,上海圆谷公司、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共同赔偿人民币100万元。辛波特、采耀公司主张权利主要依赖如下证据:1.1976年3月4日的合同(即《1976年合同》)。该合同授予采耀公司总裁辛波特《巨人对詹伯A》等9部奥特曼作品的无期限的、在日本国以外的独占专权。2.1996年7月23日的《致歉信》。该信再次提到辛波特根据《1976年合同》取得的独家权利,并对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再次授权他人表示歉意。另外,2001年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在日本国提起著作权确认之诉。经日本国东京地方裁判所、东京高等裁判所、日本国最高裁判所裁决,认定《1976年合同》真实有效,确认辛波特享有在日本国以外的奥特曼作品的独占使用权,驳回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在泰国起诉采耀公司、辛波特等四被告侵害著作权,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于2000年4月4日判决认定《1976年合同》真实有效,圆谷制作株式会社须根据反索赔向辛波特赔偿。圆谷制作株式会社提起上诉。泰国最高法院于2008年2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采信了由泰国警察总署证据检验处处长任命的七名文件和伪造品核查方面的专家组成的

文件审核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意见,对《1976年合同》不予确认,支持了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1976年合同》的真实性不能确认,故判决驳回辛波特、采耀公司的诉讼请求。辛波特与采耀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因日本国、泰国法院判决的效力未经中国民事诉讼程序予以承认,两国判决在中国没有法律效力,不具有约束力,本案不应以日本国、泰国法院判决确认的事实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一审法院直接认定泰国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缺乏法律依据。二审法院认定《1976年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合同,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辛波特、采耀公司的诉讼请求。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上海圆谷公司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再审申请。

【典型意义】本案虽然为侵权诉讼,但实际争议的焦点在于辛波特、采耀公司是否享有相关著作权,主要涉及的是对《1976年合同》真实性

的判断问题。对该问题,日本国最高法院、泰国最高法院分别作出过不同的判决,故本案十分具有典型性。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另明确,中国法院对涉及外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能否采信,应当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生效判决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并由该院依法进行审查。

5、树脂专利相关信息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与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徐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沪高民三(知)终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圣莱科特上海公司)共同诉称:SP-1068产品的生产流程、工艺、配方等技术信息属于圣莱科特国际集团的商业秘密,圣莱科特上海公司系上述商业秘密在中国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被告徐捷原系圣莱科特上海公司员工,掌握了两原告的涉案商业秘密。徐捷从圣莱科特上海公司离职后至被告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华奇公司)工作。徐捷在华奇公司工作期间将两原告的涉案商业秘密披露给华奇公司,华奇公司使用了两原告的涉案商业秘密,生产了SL-1801产品,并申请了名称为“烷基酚热塑树脂生产的改进工艺”发明专利。两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法院委托的技术鉴定结论表明,华奇公司生产SL-1801产品使用的技术信息,以及涉案发明专利中的相关技术信息与属于两原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不相同且实质不同,故两原告在本案中的诉讼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两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

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审理,不仅要维护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同时亦应注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规范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的正当秩序。本案中,在涉及双方技术比对的审查中,一审法院启动了严格、规范的鉴定程序,并由鉴定机构出具了专业的鉴定报告。两原告在得知技术鉴定结论对其不利的情况下,以追加被告、撤回起诉、不参加开庭等方式,意图拖延诉讼。一审法院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及时驳回两原告的不当请求,并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判决,避免使被告长期处于涉嫌侵权的不稳定状态。本案系中美两国就同一事实同时审理的侵害商业秘密典型案件。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向美国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华奇公司侵犯其在华子公司商业秘密,ITC终裁驳回了圣莱科特国际集团的主张。本案的审理不仅影响到当事人之间的技术秘密之争,也影响到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

6、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案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公司)与IDC公司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或者费率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谈判期间,IDC公司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为公司等相关产品启动337调查并发布全面禁止进口令、暂停及停止销售令。华为公司遂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IDC公司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的原则确定标准专利许可费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标

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率应确定为0.019%。IDC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无论是从字面上理解,还是根据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和美国电信工业协会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和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FRAND”义务的含义均应理解为“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义务,对于愿意支付合理使用费的善意的标准使用者,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不得径直拒绝许可,既要保证专利权人能够从技术创新中获得足够的回报,同时也避免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借助标准所形成的强势地位索取高额许可费率或附加不合理条件。“FRAND”义务的核心在于合理、无歧视的许可费或者许可费率的确定。华为公司和IDC公司均是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的成员,IDC公司负有许可华为公司实施其标准必要专利的义务。关于使用费或者使用费率的问题,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无歧视条款,即“FRAND”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不能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人民法院根据标准必要专利的特点,考虑实施该专利或类似专利所获利润及其在被许可人相关产品销售利润或销售收入中所占比例、专利许可使用费不应超过产品利润一定比例范围等若干因素,综合考虑各个公司之间专利许可实际情况的差别,以及华为公司如果使用IDC公司在中国之外的标准必要专利还要另行支付使用费的情况,合理确定本案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典型意义】本案是我国首例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使用了新的案由,为今后民事案由的修改与完善提供了实证。更为重要的是,本案就如何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问题,首次适用“FRAND”原则作为裁判论述的依据,并提出计算的具体参照因素。这些都将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和专利法的修改提供有力支撑。本案的审理展示了法院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树立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良好的国际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确认“两优996”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纠纷案

福建超大现代种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确认

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皖民三终字第81号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福建超大农业集团系国台办指定对台农产品采购重点企业,与台湾农业界合作紧密。其下属公司福建超大现代种业有限公司(简称福建超大公司),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加工及销售。2012年3月,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简称农科院水稻所)以福建超大公司、合肥科源农业科学研究所(简称科源农科所)为被告,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植物新品种权和确认《两系杂交水稻“两优996”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诉讼,认为科源农科所未经其许可,私自与福建超大公司签订合同,将两系杂交中稻新品种“两优996”以独占许可方式许可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而福建超大公司在明知该品种母本的品种权属于农科院水稻所所有的情况下,仍与科源农科所签订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故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涉案两系杂交中稻“两优996”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12年7月,一审法院就上述两案作出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农科院水稻所的诉请。福建超大公司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协调当事人以及所涉及的案外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揽子解决相关纠纷,福建超大公司撤回了本案上诉。

【典型意义】涉案两系杂交中稻“两优996”项目是福建超大农业集团与台湾省农会、高雄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闽台现代化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集团的重点项目,也是两岸农业特别是作物良种繁育推广和创新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模式。因此,本案的处理受到了高度关注。二审法院认识到简单处理合同效力问题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变对抗为合作,促使品种权人、涉台企业及关联

公司建立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形成了各方多赢的局面。案件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8、“圣象”驰名商标保护案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河北广太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行提字第24号行政判决书】

【案情摘要】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圣象集团)是引证商标“圣象及图”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于1997年5月14日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地板”等商品上。争议商标由中文“圣象”及一个站立大象的写实图形构成,其于2003年3月21日获得注册,申请人为河北广太石膏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太公司),核定使用在“石膏、石膏板、水泥”等商品上。2006年2月21日,圣象集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其理由主要为争议商标系对其驰名商标的恶意摹仿,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石膏、水泥”等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地板”等商品关联性很强,结合圣象集团在地板行业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上述商品在功能用途上都属于建筑用材料,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这些商品时极易对上述商品的生产者发生混淆误认。2009年8月31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09〕第23269号商标争议裁定,认定本案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是采取不正当手段对圣象集团商标的恶意抢注,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圣象集团不服该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圣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相关宣传和使用行

为,使其“圣象及图”商标在本案争议商标申请日(2001年)之前已经被中国足够广泛的相关公众所知晓,应当受到商标法第十三条的保护。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23269号商标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广太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构成驰名商标,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第23269号裁定。圣象集团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提审本案并作出提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考虑到相关公众对圣象集团“圣象及图”商标的知晓程度、圣象集团、圣象集团相关关联公司对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情况及宣传情况、相关媒体对圣象集团及“圣象及图”的宣传报道情况,认定圣象集团“圣象及图”商标已经达到驰名的程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予以纠正。本案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视觉基本无差异。由于石膏等商品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木地板均为建筑材料,广太公司作为建筑材料的生产企业,应知该引证商标的知名度,仍然将与该引证商标极为近似的标识申请为商标,系对圣象集团“圣象及图”商标的摹仿,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撤销,一审法院对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以维持。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通过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制止“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促进知名企业的品牌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9、“金骏眉”通用名称商标行政纠纷案

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

员会、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行终字第1767号行政判决书】

【案情摘要】2007年3月9日,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叶有限公司(简称正山茶叶公司)在第30类茶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5936208号“金骏眉”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后,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简称桐木茶叶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桐木茶叶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主要理由为:“金骏眉”属于商品的通用名称,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2013年1月4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2〕第53057号《关于第5936208号“金骏眉”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简称第53057号裁定)。该裁定认为: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金骏眉”已成为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仅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标志;桐木茶叶公司的其他复审理由亦不能成立,因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桐木茶叶公司不服第53057号裁定,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金骏眉”并非商品通用名称,桐木茶叶公司的相关理由不能成立,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程序存在不当之处,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桐木茶叶公司的诉讼请求。桐木茶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第53057号裁定作出时,“金骏眉”已作为一种红茶的商品名称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和对待,成为特定种类的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因此,基于第53057号裁定作出时的实际情况,应当认定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故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二、撤销第53057号裁定;三、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典型意义】作为国内高端红茶的代表,“金骏眉”商标异议案的审理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本案结果虽然令人惋惜,但却为国内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借鉴。本案明确了判断诉争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属于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审查判断的时间基点一般以申请注册时的状态为准;但是,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仍应认定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本案另明确了商品商标与集体商标在性质、功能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如果诉争商标将确定地成为集体商标性质的商标而由某一团体、协会的成员使用,则其将因商标功能的变化,而不应作为商品商标加以注册。对于那些涉及某一地区群体利益的品牌,应当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商标类型加以注册,最大限度地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利益分享的最大化。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0、假冒食用油注册商标犯罪案

宗连贵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知刑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2007年11月份,被告人宗连贵、黄立安共同出资成立油脂公司,自2008年8、9月份至2011年9月4日期间,雇佣多名工人在其公司内生产假冒“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的食用油并销售,同时将购进的非法制造的“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标识对外销售;在明知宗连贵、黄立安生产的食用油系假冒的情况下,被告人陈金孝等仍接受雇佣

生产、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19249759.5元。2009年底至2011年,被告人刘志勇等人在明知宗连贵油脂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鲁花”食用油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多次购买并销售,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告人宗连贵、黄立安等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并且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以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论处。被告人宗连贵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万元;被告人黄立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万元;被告人陈金孝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被告人刘志勇等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7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了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数量不等的罚金。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利用刑事手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该案是河南法院系统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典型判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精神。审理法院综合运用各种刑罚方法,不仅对犯罪分子定罪判刑,而且特别重视运用财产刑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处力度,注意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本案28名被告人全部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刑,罚金总额高达2704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201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及颁奖词 (最全的,最牛的)

2015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

1.中国氢弹之父于敏颁奖词: 离乱中寻觅一张安静的书桌,未曾向洋已经砺就了锋锷。受命之日,寝不安席,当年吴钩,申城淬火,十月出塞,大器初成。一句嘱托,许下了一生;一声巨响,惊诧了世界;一个名字,荡涤了人心。他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他是89岁高龄的于敏。 中国氢弹之父于敏事迹: 于敏,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89岁,核物理学家,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 在中国核物理的几位开创者中,于敏是唯一一位没有留学背景的人。在氢弹的理论探索中,于敏几乎从一张白纸开始,依靠自己的勤奋,举一反三。克服重重困难,自主研发,解决了氢弹研制中的一系列基础问题。1967年,中国完成了氢弹核爆实验。从原子弹到氢弹,中国只用了两年零八个月,这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在氢弹研制过程中,于敏提出了从原理到构形基本完整的设想,成为中国氢弹研制中的关键人物。 从60年代开始,于敏放弃了个人热爱的基础物理专业,此后30年一直隐姓埋名,于敏一生只有两次公开露面,一次是1999年,国家为两弹一星元勋授奖,另外一次是2015年1月9日,国家科技奖颁奖,于敏成为最高科技奖的唯一获得者。

2."移民第一责任人"赵久富颁奖词: 清水即将漫过家园,最后一次,把红旗在墙上摩平。你带领乡亲们启程,车轮移动的瞬间,心间隐痛。不敢回望,怕牵动一路哭声。五十年间,两度背井离乡,我们的老支书,一生放不下的,不只是白发高堂。他是湖北黄湖移民新村党支部书记赵久富,带领村民重找致富路。 "移民第一责任人"赵久富事迹: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第一人,湖北“移民书记”赵久富 为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有18.2万移民离别故土,赵久富是中线一期工程40多万移民的杰出代表。50年前,为修建丹江口水库,7岁的赵久富随父母搬迁到了郧县安阳镇余嘴村。2008年,该省试点移民开始,在余嘴村当了26年村支书的赵久富主动选择外迁,积极配合库区、安置区工作。于2010年4月,与61户村民一道,由十堰市郧县迁往黄冈市团风县。 赵久富是移民搬迁的带头人。2010年,南水北调移民工作正式开始,湖北十堰市郧县余嘴村被定为首批搬迁的移民试点村。家园难舍,故土难离,乡亲们户看户、村看村、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谁也不愿意主动搬迁。村支书赵久富是党员,又是村干部,还是一名退伍军人,尽管他的家没有被划进移民版图,但他必须带好这个头。他说服自己的爱人:“说话办事乡亲们都看着咱,为了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我不能拖后腿。” 2010年4月30日,搬迁的这天,赵久富含泪告别80岁高堂,带61户村民前往600公里外的黄冈。赵久富本打算把新家安顿好之后就接父母过来一起住,然而这却成了他一生的遗憾。2013年,老父亲突发疾病,当赵久富从黄冈赶回老家时,父亲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 搬迁后,赵久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乡亲们积极进取,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经历了从不适应,到逐渐融入当地;从依赖依靠政府,到主动参与、主动建设的巨大转变,移民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浓,建设新家的热情越来越高,涌现了一大批带头致富、带头创业的先进典型。由于工作出色、贡献突出,赵久富被任命为黄湖新区党总支书记,也是该省7.7万外迁移民中唯一的省人大代表。

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

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

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 感动中国的人物都是对群众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他们的精神值得学习,是标杆榜样。下面整理了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一 【颁奖词】梦想天开 父亲留恋那油菜花开的芬芳,儿子就把他葬在不远的山上。三十年花开花谢,两代人春来秋往,一家人不分昼夜,守护最微弱的希望。一粒种子,蕴含着世代相传的梦想。 【事迹】沈昌健,男,46岁,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杨桥村村民。 1978年,养蜂人沈克泉在贵州山区发现了3株花期长,生长结构好的野生油菜,将其带回家乡播种,想为养蜂场提供新的蜜源。继而想到改良培育出产量高的油菜品种,为家乡解决吃油难的问题。 一开始,乡亲们嘲笑他泥腿子想当科学家。直到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沈克泉培育出了优质油菜种,得到了乡亲们的认可。 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沈克泉的油菜品种未经国家审定,当地部门对沈克泉进行了罚款、拘留。但他仍刻苦自学有关油菜遗传育种和生产栽培的知识。在没有专业分析、没有专

业仪器的情况下,父子俩用肉眼观察,凭记录总结规律。 1996年,家里为搞油菜研究欠债不少。沈昌健卖掉中巴,带着卖车款回家投入油菜研发。 2011年,沈克泉父子繁育的贵野A不育系获国家发明专利证书。2007年,沈克泉带着自己培育的巨型油菜独闯在武汉召开的第12届国际油菜大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2009年,沈克泉去世,沈昌健依然是坚持着油菜育种。家人将沈克泉葬在离试验地不远的山坡上。家人知道,这些油菜是老人最后的心愿和牵挂。 如今,沈昌健的沈油杂202、819已进入区域试验环节,五亩送检试验田里有300个单株样本,每个样本送检一次就是200元;300亩的示范片里还欠着两万多的工钱,马上要施肥又是两万的肥料钱。对于已经35年没有主业收入的沈昌健一家而言,吃饭靠田,科研靠借。几十年来,沈克泉、沈昌健父子自筹资金150多万元,这几年政府也常有资助,可沈家里欠下了不少债,几乎所有亲戚都借遍了。家里最值钱的是两台用来贮藏油菜种子的冰箱。 35年父子相继,只为一株油菜的梦想。沈昌健说等现在的种子通过审定了,会卖给种子公司,拿着资金去滚动开发下一代油菜杂交新组合。自己的油菜育种路也许得慢慢走,但怎么也会走下去。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二【颁奖词】格桑花开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 案例1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运营商。在本案诉讼前,原告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因著作权合同纠纷发生诉讼,

并已有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原告享有《永生》作品的著作权。之后被告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在其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上非法传播上述作品,并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阅读基地和畅听网上使用该小说。原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205.15万元。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纵横中文网上传播《永生》作品以及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永生》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永生》作品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于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获利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法院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合理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本案的原、被告均是国内知名的网络小说门户网站,涉案网络小说《永生》虽然只是一部小说作品,但作品畅销,字数超过500万字,在搜索排行榜上排列第一,法院依法作出了300万元的高额赔偿判决,体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案例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2013年感动中国内容文字整理版

观看《感动中国2013年度人物事迹》 感动中国人物第一位: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 黄旭华,男,87岁,中国第一代核动力潜艇研制创始人之一,被誉为“中国核潜艇之父”。那时没有计算机,他和同事用算盘和计算尺演算出成千上万个数据。1964年,黄旭华终于带领团队研制出我国第一艘核潜艇。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潜艇的国家。1988年,核潜艇按设计极限在南海作深潜试验。黄旭华亲自下潜300米,是世界上核潜艇总设计师亲自下水做深潜试验的第一人。 感动中国人物第二位:高龄孤寡“五保”老人拾荒助学子一一刘盛兰 刘盛兰,男,91岁,山东省烟台市蚕庄镇柳杭村村民,"五保"老人。他17 年几乎未尝肉味,没添过一件新衣,可捐资助学总计7万多元,资助了100多个学生。 感动中国人物第三位:今生今世我都将守在郑林书坟前,让他永不寂寞一 —陈俊贵 陈俊贵,男,汉族,55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乔尔玛筑路解放军指战员烈士陵园管理员。1979年,陈俊贵随所在部队到新疆参加修筑天山深处独库公路的大会战。1980年4月6日,部队被暴风雪围困在天山深处,班长和战友陆续牺牲,陈俊贵得救。1985年冬天,陈俊贵作决定来到班长和战友牺牲的新疆天山脚下,为战友守墓。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第四位:带领村民致富老百姓的贴心人一一段爱平 段爱平,女,57岁,山西长治市襄垣县王桥镇返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先后给村里盖了学校,建了养老院。带领村民种植药材,改造全村电网,投资园林建设,栽植树木,而这些项目中段爱平自己就贴了十几万。之后,段爱平被诊断为淋巴癌,身体已经到严重透支的地步,她也没有离开工作岗位,每天想着的是要尽力再为村民做更多的事。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第五位:“油菜花父子” 35年的追梦路一一沈昌健 1978年,养蜂人沈克泉在贵州山区发现了3株花期长,生长结构好的野生油菜,将其带回家乡播种。在没有专业分析、没有专业仪器的情况下,父子俩用肉眼观察,凭记录总结规律。35年父子相继,只为一株油菜的梦想。沈昌健说等现在的种子通过审定了,会卖给种子公司,拿着资金去滚动开发下一代油菜杂交新组合。 感动中国人物第六位:村民们亲切地称她为门巴族的“护梦人”一一格桑德吉格桑德吉,女,西藏自治区墨脱县帮辛乡小学的一名教师。格桑德吉放弃拉萨的工作,主动申请到山乡小学教学。2013年,时逢格桑德吉荣获"最美乡村教师"。十三年来,在格桑德吉的努力下,门巴族孩子从最初失学率30%,变成到今天入学率95%。她教的孩子有6名考上大学、20多名考上大专、中专,而她自己的女儿却留在了拉萨,一年才能见一次。村民们亲切地称她为门巴族的"护 梦人"

感动中国2015年年度人物吴锦泉颁奖词和事迹材料(观后感)

感动中国2015年年度人物吴锦泉颁奖词和事迹材料(观后感) 感动中国2015年年度人物吴锦泉颁奖词和事迹材料(观后感) 【吴锦泉高节卓不群】 窄条凳,自行车,弓腰扛背,沐雨栉风。身边的人们追逐很多,可你的目标只有一个。刀剪越磨越亮,照见皱纹,照见你的梦。吆喝渐行渐远,一摞一摞硬币,带着汗水,沉甸甸称量出高尚。 【人物事迹】 2010年8月9日,吴锦泉收听广播时得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将磨刀挣来的硬币凑上1000元钱送给红十字会捐给灾区。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吴锦泉得知此消息后,将两年来走街串巷替人磨刀挣下的1966.2元辛苦钱,通过红十字会捐给灾区。自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累计捐款37000多元钱。吴锦泉,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五星村一名普通村民,如今年过八旬,仅靠磨刀为生,生活并不富裕,老两口还住在三间破旧的瓦房里,但他关心社会,为村里修桥补路,去福利院看望孤儿,将自己的辛苦钱毫无保留地捐献出来。 今晚,磨刀老人的善举“感动中国” 今天8时不到,南通市港闸区五星村村委会议室,数十名电视观众就早早地围坐在吴锦泉身旁,观看央视“感动中国”2015年度人物颁奖盛况。此刻,这位普通的农民不仅是观众中的主角,更是央视荧屏上的主人公——“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之一。 颁奖盛典的开场是专门为老人设计的,背景是老北京胡同。主持人白岩松和老人在街角相遇了,开始讲述他的爱心故事。 老人踏着红地毯第一个出现在屏幕中,敬一丹充满深情地宣读“感动中国”给老人的颁奖词:“窄条凳,自行车,弓腰扛背,沐雨栉风。身边的人们追逐很多,可你的目标只有一个。刀剪越磨越亮,照见皱纹,照见你的梦。吆喝渐行渐远,一摞一摞硬币,带着汗水,沉甸甸称量出高尚。”

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相关阅读: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 相关阅读: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颁奖词 “感动中国2013年度人物评选”颁奖典礼已于2013年2月19日晚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罗阳、林俊德、李文波、张丽莉、陈家顺、陈斌强、周月华艾起夫妇、何玥、高秉涵、高淑珍被选为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1、林俊德:纵死终令汗竹香 【颁奖词】:他一生就做了一件事,但却是新中国血脉中,激烈奔涌的最雄壮力量。细推物理即是乐,不用浮名绊此生。遥远苍穹,他是最亮的星。 【简介】:林俊德,中国工程院院士、总装备部某基地研究员林俊德,2012年病逝。 林俊德入伍52年,参加了我国全部核试验任务,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倾尽心血,在癌症晚期,仍以超常的意志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临终前,林俊德交待:把我埋在马兰。马兰,一种在“死亡之海”罗布泊大漠中仍能扎根绽放的野花。坐落在那里的中国核试验基地,就是以这种野花来命名的。 2、陈斌强:孝更绝伦足可矜 【颁奖词】:小时候,这根布带就是母爱,妈妈用它背着你。长大了,这布带是儿子的深情,你用它背着妈妈。有一天,妈妈的记忆走远了,但爱不会,它在儿女的臂膀上一代代传承。 【简介】:陈斌强,38岁,浙江磐安县冷水镇中心学校初中语文教师。 陈斌强9岁时父亲车祸去世,妈妈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2007年,妈妈得了老年痴呆症,丧失了日常生活能力。为了能每天亲自照顾母亲,他每天用一根布条把母亲绑在自己身上,骑着电动车行驶30公里去学校上班。一连五年,风雨无阻带着妈妈上班。 3、何玥:何处春江无月明 【颁奖词】: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开。你捐出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你来过,你不曾离开,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 【简介】:何玥,女,12岁,广西桂林人,小学生。 2012年4月,何玥即将小学毕业,却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住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9月初,病情突然复发二次入院,肿瘤已扩散至脑部组织。当听说自己的生命只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2004年12月)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哪些?(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案件,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二)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 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 酬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商标纠纷案件。 (四)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权权利归属纠纷案件;转让植物新品种 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件;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案件;诉前申请财产保 全案件;其他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案件。 (六)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件;侵犯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纠纷案件;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纠纷案件;伪造、冒用名优标志纠纷案件;伪造产地纠纷案件; 虚假宣传纠纷案件;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案件;其他类 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八)发现权、发明权纠纷案件。 (九)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上海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一)浦东新区、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除外): 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非涉外、非涉港澳台案件; 2.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二)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篇

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篇案例 (一)专利行政案件 41.传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宁波讯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再19号行政判决书〕 42.刘长寿、周闻涛、刘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5980号行政裁定书〕43.无锡市知识产权局与江阴澄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红光标牌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行终610号行政判决书〕 (二)商标行政案件 44.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知行字第332号行政裁定书〕 45.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知行字第37号行政裁定书〕 46.温州市伊久亮光学有限公司与达马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

行申7174号行政裁定书〕 47.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与祁门县祁门红茶协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行终3288号行政判决书〕 (三)其他行政案件 48.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5行初291号行政判决书〕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49.合肥市国耀电子有限公司、钟传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皖0191刑初56号刑事判决书〕50.陈奕泉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7刑初2539号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高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高级法院动态 | 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动态 | 国内司法动态 | 国际司法动态 开庭公告 | 送达公告 | 庭审直播 | 诉讼指南 | 在线诉讼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 全国、上海年度十大案件 | 上海法院典型案例 学术论文 | 研究报告 专利 | 商标 | 著作权 | 反不正当竞争 | 反垄断 | 技术合同 | 知产刑事法律法规 | 知产行政法律法规 | 其他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 侵犯知识产权罪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业务文件》 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依法公平、合理地确定法定赔偿数额,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现对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数额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适用法定赔偿的范围、原则与基本要求 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适用法定赔偿方法: (1)根据案件现有证据,难以确定权利人损失数额、侵权人非法获利; (2)经法院释明,权利人明确请求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亦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权利人损失、侵权人非法获利。 对于难以证明权利人受损或者侵权人非法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确已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不应适用法定赔偿方法,而应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公平合理,确保权利人损失获得充分赔偿。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和中 国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30多个司法改革文件,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出台了150个司法改革文件。一大批有含金量的改革项目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北京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备受社会关注:试点成果如何?试点累积了哪些经验?试点试出了哪些挑战?带着这些问题观察者网特派观察员和媒体同行一起在乍暖还寒的初春走访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出效率、繁出精品,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正式成立,拉开系统条理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大幕。 据悉,2015年全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191件,全年共审结案件5432件:一审案件多、行政案件多、涉技术案件多、涉外案件多、审理难度大基本成为这些案件的共同特征。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拥有法官45名(含院、庭长8名),法官助理24名,司法警察4名,司法行政人员11名(包括纪检组组长1名)。其中法官除院、庭长外全部由遴选委员会从北京市三级法院中分两批遴选产生(第二批遴选法官10月份就职),其中包括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5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86%,平均年龄37.5岁,平均具有7年以上知产审判经验。 而在第一批遴选的18名法官中,他们全年人均收案375.7件、结案239.3件,较2014年全市三个中级法院知产法官人均结案翻了近2.3倍。

尽管法官们工作强度大,工作难度高,但在“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目标指引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日常工作流程上极尽所能“站在当事人的鞋子里”思考, 优化案件(审理)环境,为办案律师提供硬件软件条件,更引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促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外界的沟通,提升司法透明度。 不仅如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更探索在部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节约审判资源,压缩审判流程。改革裁判文书体例,创新适用于简单案件的要素式裁判文书体例,将文书撰写与开庭审理有机结合,确保“简出效率”;对于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通过援引在先生效裁判等方式增强说理性,尝试公开合议庭少数意见,确保“繁出精品”。 在审判效率大幅增长的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也得到显著提升,推出了一批具有指引意义的先例式判决: 在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商标行政纠纷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为司法改革学术探讨和制度实践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在郑州春泉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案中,涉及当量空调表是中央空调分户计量、节能管理方面的重大发明,主要用于解决建筑内中央空调的分户计量,按量收费、节能控制和智能化管理问题,技能网络应用又能独立运行。本专利技术研发的当量空调表是国内外第一块当量空调表,填补了国际空调计量方面的空白,被住建部列为五大民用一起仪表(水表、电表、燃气表、热量表、当量空调表)之一。该产品已入选工信部行业标准,对行业做出突出贡献,亦为原告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合议庭在案件审理时,对相关技术进行了认真审查、准确认定,严格适用三步法对涉案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了审理,最终维持专利权有效,依法保护了企业自主创新,激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中国创造。此案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之一向社会进行发布。在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诉商标局商标行政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首次就案件争议焦点公开向多家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并将反馈意见完整写入判决书,被业界和媒体评价为拓展司法民主的新举措。

2013感动中国人物张丽莉个人事迹

2013感动中国人物张丽莉个人事迹 张丽莉,曾用名张旭弘,1984年1月19日出生,女,身高168厘米,中共预备党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语文教师,1997年至1999年在佳木斯第三中学读初中;1999年考入依兰师范学校;2004年专升本进入大庆师范学院;2007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后任教于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2012年5月8日,张丽莉在失控的汽车冲向学生时,一把推开了两个学生,自己却被车轮碾轧,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双腿高位截肢,现已逐渐康复。 临危不惧舍己救人 回顾张丽莉受伤的那一幕,第十九中学教师李金茹泣不成声。那天,距离李金茹几米外的张丽莉站在车旁正在疏导学生。突然,原本停在路旁的客车猛地向学生们冲过来。危急时刻,只见张丽莉向前一扑,将车前一名吓傻的学生用力推到一边,自己却被无情的车轮碾到了下面。“我当时第一反应是丽莉完了,大喊快救张老师。孩子们也高喊,张老师怎么了!”李金茹说:“其实丽莉当时如果躲开完全有充足的时间,但她把精力放在救学生上了!”“丽莉呵护学生胜过自己。”第十九中学副校长靳艳萍说,她还有一次保护孩子的故事在学校传为佳话。2009年冬天,张丽莉班里有一名学生生病了。她领着几名班干部去看望。过马路时一辆自行车因为坡路太滑,摇摇晃晃地朝学生闫泓轶撞了过来,眼看就要撞上了。这时,张丽莉猛地一把将闫泓轶揽在怀里。闫泓轶没什么事。可是张丽莉却被自行车撞了个正着,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丽莉在生命垂危的时候,还惦记着她的学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ICU主任赵鸣雁说,“张丽莉昏迷多天后,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那几个孩子没事吧!”高位截肢后,她的亲人和医护人员都不敢想象她知道真相的后果会是怎样。出人意料的是,张丽莉不仅很快接受了事实,还反过来安慰父亲说:“当时车祸的场景我还记得,很幸运,

2015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

2015年评选“2014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候选人物名单及其事迹 1于敏,中国氢弹之父 (于敏,中国科学院院士,89岁,核物理学家,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 于敏1944年考入北京大学,1951年以优异成绩毕业,进入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1960年底,开始参与科学家钱三强组织的氢弹技术理论探索。在中国核物理的几位开创者中,于敏是唯一一位没有留学背景的人。在氢弹的理论探索中,于敏几乎从一张白纸开始,依靠自己的勤奋,举一反三。克服重重困难,自主研发,解决了氢弹研制中的一系列基础问题。1967年,中国完成了氢弹核爆实验。从原子弹到氢弹,中国只用了两年零八个月,这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在氢弹研制过程中,于敏提出了从原理到构形基本完整的设想,成为中国氢弹研制中的关键人物。从20世纪70年代起,于敏和其他学者一起倡导、推动加快我国的惯性约束聚变研究,并将它列入我国高技术发展计划,大大推动了我国国防科技的进步。从60年代开始,于敏放弃了个人热爱的基础物理专业,此后30年一直隐姓埋名,于敏一生只有两次公开露面,一次是1999年,国家为两弹一星元勋授奖,另外一次是2015年1月9日,国家科技奖颁奖,于敏成为最高科技奖的唯一获得者。 木拉提?西日甫江:大漠“猎鹰” 西日甫江,男,38岁,维吾尔族,新疆和田地区公安局民警。 木拉提?西日甫江,是新疆和田地区的一名公安民警,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四次。早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读书期间,木拉提就多次参与警方的反恐行动,担当卧底和翻译。从警14年来,木拉提?西日甫江始终坚持战斗在打击暴恐犯罪活动第一线,用热血和行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被当地群众誉为大漠“猎鹰”(维吾尔语的尊称,传说中老百姓的守护者)。 2014年4月,木拉提获得重要情报,一伙隐藏在和田农村的暴恐分子,正在秘密制造大批炸弹,准备实施多点连环袭击。秘密侦查发现,暴恐分子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布置了大量机关,还在制爆窝点的内部和周边预埋了遥控启爆的炸药,事情一旦败露,就打算和警察同归于尽。情况紧急,木拉提和战友们没有犹豫,在摸清位置、确定时机后,果断行动,击毙了歹徒。当场搜出了200多枚的自制炸弹的成品和半成品,其中包括杀伤力巨大的汽油炸弹和人体炸弹。 和田是暴力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面对艰巨繁重和复杂危险的维稳任务,木拉提?西日甫江与犯罪分子机智周旋、斗智斗勇,先后数十次将暴恐犯罪活动打击在预谋之中。 战友的牺牲、亲人的牵挂让木拉提更加坚定。他说,我们的这个工作背后,是美好的一个未来。因为我们就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的新疆。 师昌绪:光耀人间 师昌绪,金属学及材料科学家,“两院”院士,曾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948年,师昌绪赴美留学。50年代开始,师昌绪为争取回国,进行了长期斗争。1955年6月,师昌绪回国,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从1957年起便负责“合金钢与高温合金研究与开发”成为中国高温合金开拓者之一,领导开发中国第一代空心气冷铸造镍基高温合金涡轮叶片,使我国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自主开发这一关键材料技术的国家。 师昌绪对国家科技政策的制订及科技机构的设置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倡导并参与主持了中国工程院的建立;多次主持全国材料领域发展规划。师昌绪在国际材料科学领域享有很高声誉,多次担任国际材料领域学术会议主席或顾问。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一、民间艺术再创作仍受法律保护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运用自己的绘画技巧结合对京剧脸谱艺术的理解以美术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区别于其他已有作品,这是利用京剧脸谱这一民间艺术进行的再创作,体现的是一种智力创造性劳动,具有独创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企业商号搭便车被判变更名称 法院审理后认为,恶意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字号并突出使用造成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三、重庆名酒“诗仙太白”遭遇“克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方作为同业竞争者对于对方的知名商品名称、包装非但不主动加以避让,反而全面抄袭克隆,造成了市场混淆,有违诚实信用,依法应予以禁止。 200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简介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件) 1、正泰诉施耐德“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案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浙民三终字第276号民事调解书] 【案情摘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于1999年3月11日获得“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权。正泰集团认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公司)生产、销售的型号为C65N的小型断路器侵犯了其专利权,诉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施耐德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3.348亿元。一审法院认为,施耐德公司侵犯了正泰集团的涉案专利权,并根据施耐德公司提供的数据确定其自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为3.559亿元。一审法院于2007年9月26日判决

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的通知 (法办〔201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在过去一年中,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及竞争案件数量继续增多,新类型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增多,社会关注度提高。在此情况下,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积极开展好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的力度,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并结合去年我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现将这些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印发给你们,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名单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上海世博会法国馆“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案 王群诉上海世博会法国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沪高民三(知)终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 2、“鳄鱼”商标案 (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LACOSTE)诉(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CROCODILE INTERNATIONAL PTE LTD)、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三终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3、伊莱利利公司吉西他滨及吉西他滨盐酸盐专利案 (美国)伊莱利利公司诉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三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 4、“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商业秘密案 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诉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09)渝五中法民初字第299号民事判决书) 5、干扰搜索引擎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鲁民三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

2013感动中国颁奖词大全

2013年度感动中国颁奖词 1.黄旭华:誓言无声 颁奖词:时代到处是惊涛骇浪,你埋下头,甘心做沉默的砥柱;一穷二白的年代,你挺起胸,成为国家最大的财富。你的人生,正如深海中的潜艇,无声,但有无穷的力量。 2.刘盛兰:崇仁厚德 颁奖词:残年风烛,发出微弱的光,苍老的手,在人间写下大爱。病弱的身躯,高贵的心灵,他在九旬的高龄俯视生命。一叠叠汇款,是寄给我们的问卷,所有人都应该思考答案。 3.陈俊贵:心比金坚 颁奖词:只为风雪之夜一次生死相托,你守住誓言,为我们守住心灵的最后阵地。洒一碗酒,那碗里是岁月峥嵘;敬一个礼,那是士兵最真的情义。雪下了又融,草黄了又青,你种在山顶的松,岿然不动。 4.段爱平:一秉至公 颁奖词:山梁挡住了阳光,你用肩膀扛起乡亲的盼望。村庄在渐渐丰满,你的身体却慢慢柔弱。庄稼,总要把一切还给泥土。你贴工,贴钱,贴命,你还贴近百姓的心。 5.沈克泉沈昌健:梦想天开 颁奖词:父亲留恋那油菜花开的芬芳,儿子就把他葬在不远的山上。三十年花开花谢,两代人春来秋往,一家人不分昼夜,守护最微弱的希望。一粒种子,蕴含着世代相传的梦想。 6.格桑德吉:格桑花开 颁奖词:不想让乡亲的梦,跌落于悬崖。门巴的女儿执意要回到家乡,坚守在雪山、河流之间。她用一颗心,脉动一群人的心,用一点光,点亮山间更多的灯火。 7.胡佩兰:秋兰为佩 颁奖词:技不在高,而在德;术不在巧,而在仁。医者,看的是病,救的是心,开的是药,给的是情。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你是仁医,是济世良药。 8.姚厚芝:寸草春晖 颁奖词:病压垮了身体,但不能摧毁母爱。草根母亲呕心沥血,为孩子缝补梦想,而深厚的爱,更铺就孩子精神的未来。请上天给你多一些时间,让你把美好的愿望,织进这春天的图景。 9.方俊明:克明俊德 颁奖词:纵身一跃,却被命运撞得头破血流。在轮椅上度过青春,但你却固执地相信善良,丝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们知道,你早已站立在所有人的面前。 10.龚全珍:松筠之节 颁奖词:少年时寻见光,青年时遇见爱,暮年到来的时候,你的心依然辽阔。一生追随革命、爱情和信仰,辗转于战场、田野、课堂。跨越人民的敬意,是你一生最美的勋章。篇二:2013感动中国颁奖词 2013感动中国颁奖词 林俊德:工作到最后一刻 中国工程院院士、总装备部某基地研究员林俊德,2012年病逝。林俊德入伍52年,参加了我国全部核试验任务。颁奖词:大漠,烽烟,马兰。平沙莽莽黄入天,英雄埋名五十年。剑河风急云片阔,将军金甲夜不脱。战士自有战士的告别,你永远不会倒下! 纵死终令汗竹香 陈斌强:背着妈妈上班 孝更绝伦足可矜 何玥:捐献肝肾女孩 何玥,女,12岁,广西桂林人,小学生。9月初,病情复发二次入院,肿瘤已扩散至脑

2015感动中国颁奖晚会完整

2015感动中国颁奖晚会完整:感动中国2015十大人物事迹揭晓 【感动中国2015十大人物事迹】#感动中国#【做儿子的耳朵和向导:陶艳波】“他的四周寂静下来,你的心完全沉没。除了母爱你一无所有,但也要横下心和命运争夺。十六年陪读,你是他的同桌,你作他的耳朵,让他听见这世界的轻盈,也听见无声的爱。”48岁的陶艳波,辞职陪着失去听说能力的儿子一起上学,12年苦读,儿子如愿考上了大学。 #感动中国#【大漠“猎鹰”:木拉提?西日甫江】钢的意志,铁的臂膀,每天都在与死亡的狂沙较量。危险无处不在,他用胸膛作盾牌;为了同胞的安宁,他选择了翱翔。高飞的猎鹰,他绝不孤独,因为身后是人民!他是新疆和田地区公安局民警木拉提?西日甫江,数十次将暴恐犯罪活动打击在预谋之中。 #感动中国#【好心人“炎黄”:张纪清】一个善良的背影,汇入茫茫人海。他用中国人熟悉的两个字,掩盖半生的秘密。他是红尘中的隐者,平凡的老人,朴素的心愿,清贫的生活,高贵的心灵。炎黄不是一个名字,是一脉香火,为我们点燃。他是江苏江阴市民张纪清,27年署名“炎黄”捐款,建敬老院、希望小学。 #感动中国#【"移民第一责任人":赵久富】清水即将漫过家园,最后一次,把红旗在墙上摩平。你带领乡亲们启程,车轮移动的瞬间,心间隐痛。不敢回望,怕牵动一路哭声。五十年间,两度背井离乡,我们的老支书,一生放不下的,不只是白发高堂。他是湖北黄湖移民新村党支部书记赵久富,带领村民重找致富路。 #感动中国#【最美乡村教师:朱敏才孙丽娜】他们走过半个地球,最后在小山村驻足,他们要开一扇窗,让孩子发现新的世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夕阳最美,晚照情浓。信念比生命还重要的一代,请接受我们的敬礼。朱敏才曾是一名外交官,妻子孙丽娜曾是一名高级教师,退休后奔赴贵州偏远山区支教。 #感动中国#【中国氢弹之父:于敏】离乱中寻觅一张安静的书桌,未曾向洋已经砺就了锋锷。受命之日,寝不安席,当年吴钩,申城淬火,十月出塞,大器初成。一句嘱托,许下了一生;一声巨响,惊诧了世界;一个名字,荡涤了人心。他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他是89岁高龄的于敏。 2月27日(农历正月初七)晚,“2014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揭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第一人,湖北“移民书记”赵久富获此殊荣。 2010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工作正式开始,湖北十堰市郧县(现为郧阳区)余咀村被定为当地首批搬迁的移民试点村。村支书赵久富以大局为重,主动放弃留下来的名额,告别80岁高堂,认真细致作好移民工作,代领三千多名村民搬迁到团风镇移民新村。 2014年,跨世纪工程南水北调中线正式通水。此时,移民第一村余咀村支书赵久富,已任职黄冈市团风镇黄湖移民新区党支部书记。黄湖新区也是全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安置人数最多、面积最大的外迁移民安置点。 余咀村变成蓄满清水的库区。而移民们在赵久富的带领下,在新的家园也走上了致富路。 “ 感动中国”组委员会评价赵久富:量与江海宽。赵久富在颁奖现场表示,自己父母也曾经历过一次移民,我们是二次移民。南水北调40多万移民付出的太多、太多。但看到这么大的工程,我们国家能做,很震撼。 获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赵久富向荆楚网记者表示,这份荣誉应该属于所有的移民,也属于所有为南水北调工程作出贡献的人们。国家大计,我们义不容辞。

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7年2月8日8点,《感动中国2016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感动中国》是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最重要的人物评选活动之一,每年举办一次,已经连续举办14年。目前感动中国2016年度十大人物已经揭晓。 科学家、平民英雄、教师、医生、村官等等,各行各业中的平凡人物谱写了一曲曲关于奉献、关于崇高、关于理想、关于奋斗的美妙华章。 1. 孙家栋——星斗焕文章(为中国航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 【颁奖辞】少年勤学,青年担纲,你是国家的栋梁。导弹,卫星,嫦娥,北斗。满天星斗璀璨,写下你的传奇。年过古稀未伏枥,犹向苍穹寄深情。 【人物事迹】 孙家栋,87岁,中科院院士、探月工程总设计师。孙家栋的一生与中国航天的多个“第一”密切相连。他是中国第一枚导弹、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最新新闻国内大事件第一颗遥感探测卫星、第一颗返回式卫星的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是中国通信卫星、气象卫星、资源探测卫星、北斗导航卫星等第二代应用卫星的工程总师,是中国探月工程总设计师,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他领导下所发射的卫星奇迹般地占整个中国航天飞行器的三分之一。 2009年,获得中国国家最高科技奖。孙家栋亲历、见证、参加、领导了中国航天从起步到目前为止的全部过程。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杜玉波:“东方红”响彻环宇,“嫦娥号”长袖善舞,仰望星空,我们不能忘记这位为祖国默默耕耘的航天人。 2. 王锋——忠义感乾坤(三闯火海救人英雄) 【颁奖辞】面对一千度的烈焰,没有犹豫,没有退缩,用生命助人火海逃生。小巷中带血的脚印,刻下你的无私和无畏,高贵的灵魂浴火涅槃,在人们的心中永生。 【人物事迹】 2016年5月18日凌晨,南阳市卧龙区西华村一栋民宅突发大火,浓烟迅速吞没了整栋楼房。租住在一楼的王锋发现火情后,义无反顾地三次冲入火场救人,20多位邻居无一伤亡。第三次 从火场出来时,王锋快被烧成了“炭人”,浑身都是黑的,神智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意义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破冰意义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受理案件,这是我国首个建成并揭牌的知识产权法院。今后,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将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预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每年受案量将达1.4万至1.5万件。另据报道,继北京之后,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近期成立。 可以说,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开辟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时代。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理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包含立法、执法、司法三大层面,司法保护无疑是决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成败的最终因素。 开创性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则可以让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更加专业化。近年来,随着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日渐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居高不下,且这类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逐渐增强,案件类型也日趋新颖复杂,使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使之“术业有专攻”,则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能更加精准地打击侵权行为。 仅举文化领域来说,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能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文化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一种催生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新兴产业,没有创新就不会有良好的发展势头、巨大的发展潜力。遗憾的是,这些年来文化创意方面的侵权不断、官司难了,一些创新者担心“被贼惦记”而踯躇不前,更需要知识产权法院撑起“司法保护伞”。 具体到文艺创作中的抄袭、模仿、盗版等现象,多年来难以禁绝的重要原因之一,恐怕也在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一定欠缺,比如缺乏更专业的审判,为捍卫知识产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导致诉讼程序不完善、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处罚较低(国外有可能让侵权者倾家荡产)等。期待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在捍卫知识产权上提升水平与能力,完善机关法规制度。 知识产权法院的诞生,也给抄袭、模仿、盗版等侵犯专利权、著作权者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树立“权利先于创造”的理念,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才是应有的正确做法。知识产权法院这个专事捍卫知识产权的专业队伍,将会以更充沛的精力、更科学的态度、更专业的审判,打击把别人劳动成果转化为自己成果的“窃取”行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