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AP概要 要求提交的19项内容
I.2 PPAP要求提交的19項内容
14外觀批准报告(A A R)
設計記录上有外觀項目要求的零件。
外觀:顏色、紋理或表面
电话日期客户代表日期I.2 PPAP要求提交的19項内容
15散裝材料要求檢查表
僅用于散裝材料。
由顧客和供方共同商定檢查表内容。
完成所有欄目内容,除非欄目不要求。
(見附頁)
I.2 PPAP要求提交的19項内容
16生產件樣品
来自批量生產件
根据顧客要求提供生產件樣品
I.2 PPAP要求提交的19項内容
17標准樣品
来自批量生產件。
由供方保存。
直到获得同一零件號經顧客批准的新標准樣品。
做為生產件設計記录、控制計划或檢驗標准的参考或標准適用。
針對不同鑄模、型腔、工裝和過程的生產件均要保留相應的標准樣品。
I.2 PPAP要求提交的19項内容
18檢驗輔具
檢驗輔具總清单。
包括檢驗夾具、量檢具、卡具、量規、模形、模板、聚酯薄膜。
顧客要求时,与P P A P文件一起提交批准。
文件化与產品工程更改相一致的檢驗輔具更改。
進行M S A分析。
在產品生命有效期内對檢驗輔具提供預防性維護。
I.2 PPAP要求提交的19項内容
19顧客特殊要求
供方承諾滿足顧客特殊要求的項目。
保存与顧客特殊要求相關的全部記录。
散裝材料在散裝材料要求檢查表中。
4 (I.3) 通知顧客和提交要求
I.3.2 向顧客提交
下列4种情况,供方應在第一批生產件發運前提交PPAP申請:
4 (I.3) 通知顧客和提交要求
I.3.2 向顧客提交
下列4种情况,供方應在第一批生產件發運前提交PPAP申請:
以上情況,除非顧客產品批准部門放棄這項要求。
無論顧客是否要求一份正式提交申請,供方必須要評審和更新PPAP文件里的所有項目,使其反映當前生產過程狀態。
PPAP文件必須包含同意本次放棄的顧客零件批准負責部門人員的姓名和日期。
4(I.3) 通知顧客和提交要求
I.3.1 通知顧客
下列9种情况,供方應通知顧
客, 由顧客决定PPAP内容:
4(I.3) 通知顧客和提交要求
I.3.3 無需通知顧客的情況
下列7种情况,供方不必通知顧客和向顧客提交申請:
5(I.4) 向顧客提交-証據等級
必須按顧客規定要求提產項目和/或記錄
等級1—只向顧客提交保証書(外觀批准報告,若有)。
等級2---向顧客提交保証書和產品樣品及部分支持文件。
等級3---向顧客提交保証書和產品樣品及整套支持文件。
等級4---保証書和顧客規定的其它要求。
等級5---在供方制造場所准備保証書、產品、樣品和整套的支持數據,以供評審。等級3為常規提交等級,散件材料提交通常為等級1。
(保存/提交要求表見附頁)
保存/提交要求
S=供方必須向指定的顧客產品批准部門提交,并在適當的場所,包括制造場所,保留一份記錄或文件項目的復印件。
R=供方必須在適當的場所,包括制造場所保存,顧客代表有要求時應易于得到。
*=供方必須在適當的場所保存,并在有要求時向顧客提交。
6(I.5) PPAP提交状態
顧客PPAP狀態
完全批准
滿足顧客所有技朮規范和要求。可根據顧客訂貨計划發運批准的零件,應保持滿足顧客所有要求。
臨時批准
已明確影響生產批准不符合的根本原因﹔
提交了措施謀划,已安排再次提交批准日期﹔
允許按限定時間或零件數量發運﹔
到使用截止期或授權發貨數量已滿,仍未完成措施計划,則轉為拒收。
散裝材料,可使用“散裝材料臨時批准”表格或相當的表格。
拒收
重新提交。提交更改的產品和文件。
7(I.6) PPAP記录的保存
PPAP的記錄保存期限為:
產品有效期時間再加一個日歷年。
QS-9000第3版4。16。1記錄保存期限
記錄中應包含被替代零件的PPAP文件,在新的PPAP文件中引証其存在。
注:如將舊文件中的原材料供方提供的材料証書納入新的文件中,標明新零件只有尺寸的變化。這應在針對新舊零件進行PPAP“差距分析”中確定。
8(II.1) 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特殊說明
II。1。1提交等級
提交為“自我認可”的,提交等級為1。
一般為提交等級2。
II.1.2提交
按互聯網中,“戴姆勒克萊斯公司供應伙伴信息網”SPIN指定的路徑進行提交。
提交試生產材料,按SPIN指定的路徑提交PSW。
按本手冊規定提交PSW是永久性要求。
II.1.3檢驗輔具
若有尺寸檢驗,必須提交檢查輔具。
若免除此要求,與顧客聯系。
8(II.1) 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特殊說明
II.I.4外觀批准要求
若設計記錄包括外觀特性,要完成外觀批准報告。
AAR適用于內部和外部件。
在PSW提交前,AAR要得到其汽車公司設計室的認可簽字。
II.1.5供方申請產品更改-SRPC
SRPC使供方有機會對不影響性能、裝配、質量、耐久性、保修、顧客滿意度或成本的次要的尺寸和標准變化放寬。
在SRPC之前,應努力解決問題。
所有SRPC應文件化,并在提交PSW前得到批准。
應在PSW的附加工程更改欄內注明批准的SRPC。
II.1.6臨時批准授權-IAA
對于較遲的設計更改,使供方可滿足生產件提交日期要求和工廠生產要求。
通過IAA程序進行供貨,直到永久性工裝/工藝制造的產品得到批准和滿足生產要求。
II.1.7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采購供應代表
“顧客”指其采購供應代表
“顧客產品批准部門“傳動系統、沖壓和零件接受部門。
II.1.8第三方實驗室
若規定使用第三方實驗室,必須得到批准,或得到ILAC、APLAC成員,即美國實驗室認可協會A2LA、加拿大標准委員會SCC或實驗室認可局L-A-B的認可。II.2.1零件批准部門
外部供方,指其供方技朮支持辦公室STA或顧客代表。
內部供方,指其負責批瘁部門或FAD質量辦公室。
II.2.2ES(工程規范)
福特參照PPAP本手冊指定的性能度驗。
II.2.3限用物質
供方按福特工程材料規范WSS-M99P9999-A1自我確認。
供方應証實其材料符合規范標准,以及符合生產國或福特產品接收地的相應法規。
注:塑料產品標識,建議采用ISO組織規定的符合,并按恰當的方式在PSW表中表明符合性。
II.2.4臨時批准
生產件提交中確定有不符合時,經福特產品工程師批准可用。
在WERS系統發出“警報“,規定其使用的時間和數量。
一旦可采用永久工裝/工藝生產,需提交PSW。
若因試驗不完整或未完成,完成后要提交新的PSW。
II.2.5控制計划
盡可能早提交給顧客評審,至少在生產件提交之前。
必須包括所有的關鍵和重要的特性。
對于控制項目和指定的產品,要獲得其產品和零件批准部門的簽字批准。
PSW可能要附上經過批准的控制計划。
II.2.6外觀項的批准
具有外觀標准(*)的零件,應由福特設計質量辦公室審批。與PPAP一同提交。
注:所有內飾件、外飾件、行李箱等是目視可見。
II.2.7零件提交等級
外部供方,由STA產品工程師確定。
內部供方,由負責批准的部門或FAO質量辦公室確定。
散裝材料按本手冊要求。
II.2.8更改管理
所有設計更改應清晰描述,并參照PSW表的“附加工程更改“中工程通知編號。
供方應隨時准備提供PAP的所有文件資料。
所有JOB#1更改(如經營改變、新貨源、生產地改變等),要經過正式批准。II.2.8更改管理(續)
若向多家福特工廠供貨,必須獲得所有工廠的相應職能部門的批准。PSW表“僅供顧客使用”欄內。
II.2.9同族產品
可在一個PSW上提交同族多個零件號。
所有產品規范應清楚注釋在PSW上。
II.2.10標簽要求
發送到福特歐洲工廠供方,無論新的或更改的產品,在包裝箱四側貼上橙色標簽(據EUS3441標准,尺寸A5)。
傳動系統的供方必須唯一的供方PSW編號標識在每個PSW標簽上。
II.2.11生產節拍
是PSW提交的一部分。
所有工裝到位,正式人員和系統(見QS-9000第II部分)
9(II。2)福特公司特殊說明
II.2.12實驗室資格証明文件
PPAP手冊中實驗室范圍及文件的要求不適用于福特。
II.2.13供方申請工程批准-SREA
SREA程序適用于所有無在線(WERS)能力的內、外供方。
更改實施前,提交SREA,填寫表格1638,通過批准。
批准后,PSW提交中包含批准的SREA復印件。
傳動系統供方應向顧客具體工廠提供一份批准的SREA復印件。
9(II。2)福特公司特殊說明
II.2.13供方申請工程批准-SREA(續)
過程更改
以下過程更改要求SREA:
熱處理、電鍍/涂層和焊接﹔
供方自行設計的電子零件的制造工藝更改(電容器、電陰器、集成電路和類似零件)﹔產品異地生產。
達到全面服務狀態,或顧客負責設計的部門不提出的供方可免除SREA。
控制項目或排放系統的零部件的過程更改,一定要求SREA,不能免除。
根據供方在更改過程管理中的表現,福特保留對其它情況要求提交SREA的權利。
供方負責對其分承包方實施此程序。
SREA程序之各項因素表格和流程包括在此PPAP手冊中(見附頁)。
10(II。3)通用汽車公司特殊說明
II.3.1適用范圍
生產、服務和綜合服務零部件,以及原材料、商品的第1、2、3級供方。
散裝材料、原材料和非直接材料的PPAP由采購決定。若要求并按PPAP手冊第I 部分規定進行。
II.3.2零部件批准要求
II.3.2.1PSW表(CFG-1001)
II.3.2.2外觀批准報告
用于有顏色、紋理、光澤度或織物要求的零件,但BIW(白色本體)的零部件不要ARR。
外觀批准可能與零件檢驗和試驗同時進行。
II.3.2.3樣品
等級2和3提交,要求2個帶標簽樣品。采購部另有規定除外。
II.3.2零部件批准要求(續)
II.3.2.4設計記錄
整個PPAP提交過程,使用經產品工程師簽署的、有EWO號和日期標記的圖紙。
所有供方主設計記錄應由GM批准。
需要時,有証據表明符合每個具體零部件的設計規范。
對于已建立數據庫的CAD零部件,GM設計數據庫中的最新更改水平是檢查依據。II.3.2.5材料、性能和可靠性試驗結果
按以下兩種方式獲批准:
在PPAP之前獲批准,然后提交批准証﹔
在PPAP提交的同時提交試驗數據或結果。
數據為1年內的。
II.3.2.5材料、性能和可靠性試驗結果(續)
在“需工程批准”或“功能表現的工程貨源批准”欄判定“是”,并在圖紙或設計記錄上有要求的,必須提交GM-E364表。
II.3.2.6控制計划
控制計划參見APQP參考手冊。
要求試生產控制計划按GP-12“早期生產遏止”程序化。
所有要求PPAP的零部件要符合GP-12。
當要求提交一份生產控制度划時,按GP-12規定,也必須提交一份試生產控制計划。
II.3.2.7初始過程分析
PPAP初始過程分析中可接受的最低CPK或PPK值為1.67。
II.3.3將供方建議的修改通知顧客
在實施前,與采購部門一同評審要做的更改。
應提交足夠的信息來詳細解釋理由,可增加附頁。
檢查是否等級1的提交。
供方將收到裝運通知書,或要求較高提交等級通知。
II.3.4不需要通知顧客的情況
關于I。3。3中第1項的情況,必須根據以上II。3。3的要求通知GM。
若更新的設計已反映了產品更改,且已按PPAP要求第2、3內容要求提前獲批准。圖紙上已標注了更改日期及EWO號。
II.3.5提交等級
第1級供方若建立了所要求的等級,且相應的文件存檔,可不保存其分承包方所有文件。
II.3.6零件提交狀態
II.3.6.1完全批准
零件符合GM已批准的圖紙上要求,符合PPAP要求。
圖紙應是完全發放或有EWO號、產品工程人員簽字及日期多腔工裝的每個腔應符合PPAP所列要求,完全提交或批准。
II.3.6.2臨時批准
沒有完全批准,在臨時批准下向顧客發貨。
要求提供糾正措施計划,填寫“臨時補救工作單”GM1411。
要延期,則再次發出GM1411,并更改臨時批准有效日期。
所有臨時批准均要求零件號按A、B、C、D和E分類。
A-100%生產工裝件,滿足設計規范,生產批准不完整。
B-100%生產工裝件,要求返修,以滿足GM1411表中的設計規范。
C-不是100%生產工裝件,但滿足GM1411表中的設計規范。
D-生產件不滿足GM1411表中的設計規范。
E-生產件不滿足GM1411表中的設計規范,整車要改型銷售。
II.3.6.3拒收
未能滿足要求,必須重新提交,不允許向顧客發貨。
II.3.6.4GM內部零件提交狀態的互惠性
一個GM部門的生產批准狀態適用于所有的GM,把保証書和文件的副本提供給新的部門,以表明批准。
可能要求零部件試作生產運行。
臨時批准不能自動授權向GM其它部門發運。
II.3.7包裝和標簽
單獨包裝,并貼有GM的“生產批准樣品提交”的標簽。見GM1387表。
成集裝箱的右上角貼上標簽,注明發出地和到達地,兩側均可看到。零件與文件包裝在一起。
11(II。4)卡車OEM特殊說明
由ALAG與載貨汽車和重型設備(THEG)共同制定,適用于向載貨汽車供貨的供方。II.4.1批量試生產
在APQP前,應與顧客商討、確定樣品數量。載貨汽車行業試生產批量一般較小,但要確保足夠的數量用于初始過程能力分析和有效確認試驗,最少數量為30件。
若計划產量達不到30件樣品,可進行PPAP臨時批准,此時要有對特殊特性的100%尺寸檢驗報告。
生產達到30件后,對其進行檢驗分析,完成批准。
II.4.2尺寸檢驗和試驗結果確認
不接受檢驗圖紙(檢驗結果標明在圖紙上)。
提供一份圖紙復印件,對圖上每個尺寸、試難或規范做唯一編號,并與尺寸和試驗結果報告中的特性編號對應。
II.。4。3初始過程分析
確定試生產件的數量,至少30件,進行初始過程分析。
當顧客估計年用量少于500件,供方對顧客規定的特殊特性應文件化規定采用一列方式之一:
100%檢驗并記錄結果﹔
至少30件進行首次過程能力分析,并在生產期間采用SPC。
用一列方法之一分析計量型特殊特性的過程穩定性:
X-R圖,n=5,至少繪制6個子組。
X-MR移動極差圖,至少30個數據點。
首次短期分析,連續獲取試生產中零件數據作圖。
若顧客同意,可用對同一設備上同樣的或類似的工藝進行的長期分析結果進行擴充或替代短期分析。
II.4.4初始過程能力分析接收准則
使用30-300件零件進分析,應采用下表作為過能力的標准:
長期的過程能力最低要求短期的最低接受准則(30件)
>1.00 >1.33
>1.33 >1.79
>1.67 >2.24
II.4.5測量系統分析研究
針對產品和過程特殊特性的各種量檢具和測量設備。
MSA內容,如,R&R、偏倚、線性和穩定性。
對“同族”量檢具進行的MSA是不能接受的。
II.4.6特殊特性要求
(見附表)
II.4.7零件提交保証書
(見附表TAG-1001 /1999.7)
12 附錄F 散裝材料。特殊說明
F.1概述
必須符合此附錄要求,或以此為指導闡明PPAP要求。
此附錄是最低要求,供方和/或顧客可加以補充。
F.2適用性
某種散裝材料獲得OEM批准后,就不需要向供應鏈的其它環節提交PPAP。
供方指定的具有特殊特性成分的,供方有責任要求其分承包方采用PPAP。
散裝材料包括(不限于):
粘合劑和密封劑、化學制品、涂料、發動機冷卻液、纖維材料、膜片和膜夾層﹔黑色和有色金屬、鑄造用材、燃油、玻璃、潤滑劑﹔單聚體、預聚物和聚合物、工作液。F.3顧客工廠聯系
分三個重要部分:
制定顧客過程矩陣表﹔
依據過程矩陣表確定特殊特性﹔
依據過程矩陣表制定系統地指導糾正措施的控制計划。
F.3.1顧客職責
供方與顧客共同承擔顧客工廠聯系責任。
該聯系確定了具有特殊特性的顧客工廠過程步驟和最終產品屬性之間的相互影響。
在散裝材料經過化學或物理轉換時,這種聯系尤為重要。
F.3.2顧客工廠聯系-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