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是为加强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模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专门从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下班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以及采沅屋顶等工程的设计活动及对该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模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门从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下班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以及采沅屋顶等工程的设计活动及对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

原则上不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

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分级标准可参

照本标准编制,报建设部备案。

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

仅限当地使用。

第五条建筑幕墙设计单位应依据建筑主体设计单位

提供的建筑物基本性能从事幕墙的总体设计,同时要与建

筑主体设计单位协作,明确双方的分工、义务和责任,并

与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程设计任务。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甲、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

资质的统一管理和审批工作。

有关具体工程可由建设部委托的有关协会承担。

第七条申请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时,应按照

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

第60号部长令)中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㈠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㈡单位批准设立文件;

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㈣当年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技术骨干的职称证

书、毕业证书、人事关系证明及执业资格证书。

㈤注册资本、工作场所和技术装备;

㈥单位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

㈦提供符合申请等级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用户意见、工程获奖证书、提供一项典型幕墙工程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㈧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

第八条申报、审批:

㈠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报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授权的行业协会进行初审、核实后再报送建设部。

㈡建设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发布文件,对审查合格单位颁发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

第九条建设部对通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核发临时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对通过的新设立单位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2年。期满后,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转正宴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可核发正式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

第十条对于已经取得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正式级别2年以上的单位,在两年中独立承担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不少于5项,高度在60米以上(竣工并验收),未发生设计质量事故,可以提出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升级。

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建筑幕墙设计单位可申报专项资质

暂定级,暂定级最高为乙级,有效期2年。期满后,应按期

转正,持证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

查同意后由该主管部门向建设部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查合格,由建设部换发正式资质证书;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于新设

立的建筑幕墙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审核,主要对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中人员要求、法人

资格和资质规模(可提供工商预核准名称和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报告的材料)、技术装备、管理要求等项目进行考核。对

业绩要求、获奖项目要求、标准规模内容的编制要求、单位

成立年限要求等项目不作为必要条件。第十二条建设

部根据建筑幕墙市场供求情况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第十三条凡取得建筑幕

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年检,年检内

容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暂行)执行,年检

程度按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检管理办法》(建设17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严禁无证单位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取

证单位应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不得超越使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仅限本单位使用,任何单位不得出卖、借用或者挂靠。违者将按建设部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吊销专项资质证书,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五条取得专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如发生分离、合并或变更,应在获得工商核准名称后一个月内,按隶属关系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查同意后由该主管部门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专项资质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取证单位聘任的离退休工程技术骨干,只能在一个单位认聘并与该单位签订不少于两年的聘用合同,且不得兼聘。

第十七条对于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一经发现,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活动的外国独资企业申请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将根据国家有关设计市场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暂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深度规定和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DBJ08-64-97)基础上,特制订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其它类型幕墙的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法令、标准、规范、规程,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1.0.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一般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 1.0.5建筑幕墙,是在工厂内预制、在现场安装、悬挂在建筑物主体结构上的非承重外围护体系。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满足建筑物对幕墙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 1.0.6建筑幕墙设计的立面要求既满足建筑设计的艺术性,又符合幕墙技术的安全性、耐久性、合理性,同时又必须确保幕墙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 1.0.7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面均应符合标准,表达清晰、准确,全部文件必须严格校审,不应出现各种差错。 1.0.8建筑幕墙设计、施工应一体化,幕墙专项设计单位应全面负责幕墙设计、制作、安装和保质期内维修。 2.方案设计 2.0.1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工程业主招标文件对幕墙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编制,由总说明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制顺序为: 封面:写明方案名、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扉面:写明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种负责人; 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总设计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2、乙级 2-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幕墙工程总设计说明

幕墙方案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及设计指导思想 (一)工程概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北、徽州大道东),,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2标段95533呼叫中心及电子银行业务中心幕墙工程设计及施工(设计阶段),幕墙面积约27000M2,其中石材幕墙面积约11142M2,玻璃幕墙面积约15858M2;地上6层, 地下1层,,最大及标准层高5.1米. 合肥基本风压W0=0.35KN/m2取值(幕墙设计按50年一遇风荷载标准值考虑幕墙结构的强度及刚度),幕墙抗震设防烈度取为7度,地区粗糙度为C类。 本工程设计现代、简约、庄严大气,构思新颖,建筑风格独特,与时代紧密相连,其外装饰项目主要有:全隐中空玻璃幕墙、显横隐竖中空玻璃幕墙、显竖隐横中空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干挂石材幕墙、断热平开窗、玻璃轻钢采光顶、无框地弹门等。 (二)设计指导思想 外装饰工程是建筑个性给人最直接的冲击和表现,直接决定工程外部形象和对地区的影响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合肥市一座综合性医疗办公建筑,它的建成和使用必须体现出现代、简洁、气派和富有亲和力的外在形象,使人们在看到时就会有一种时代感。因此,其外装饰立面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外装饰幕墙工程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充分体现建筑风格、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 设计原则是:幕墙采用框式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配合玻璃轻钢采光顶,共同营造出一种富有朝气,贴近自然、落落大方的经济适用的建筑风景。 (1)最大化地赋予建筑全新的立面效果,并合理推荐选用结构、材料;(2)充分考虑维护结构的功能性、经济合理性,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使效果、功能、造价趋于平衡;(3) 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使工程具有鲜明个性,突出社会宣传的亮点。 二.幕墙设计依据的标准、技术规范 (一)设计依据及参数 基本风压值:W =0.35KN/m2; 地面粗糙程度:C类; 地震设防烈度:7度。 (二)采用规范 2.1幕墙设计规范 ?《建筑幕墙》JG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994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6-1994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1994 ?《建筑幕墙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8-1994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震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5-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2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0

建筑幕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D 监31-20151005 华鑫剑腾科技园一期新建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幕墙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人员组成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控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特点 四、监理工作程序 五、监理人员组成

华鑫剑腾科技园一期新建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幕墙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鑫剑腾科技园一期新建项目 2、工程地址:丹桂路以北、申江路以东 3、建设单位:剑腾液晶显示() 4、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幕墙深化设计: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6、总包单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7、专业承包单位: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本幕墙专项工程主要由铝板幕墙、格栅幕墙组成,幕墙面积约为:1.41万平方米,主体结构形式:1#、2#楼为框剪结构,3#、4#、5#、6#楼为框架结构。 建筑幕墙高度(最大高度):1#—6#楼楼层为地上八层,建筑高度为33.6米。 幕墙设计参数: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 1.0,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幕墙设计使用年限25年,抗震设防类别标准设防类,地面粗糙度B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

二、监理控制依据: 1、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计算书及有关设计说明文件。 2、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和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主要包括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4、技术规范、规范、规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位2002年版);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J280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J113—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范》JGJ145—20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50017-2003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 《预埋件设计规程》YS11-79 《不锈钢冷加工棒》GB4226-84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应完成不少于4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竣工并验收,未发生设计质量事故。 2、技术人员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完整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2007〕86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 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 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 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 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 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

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按附件2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专业见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完整word版)玻璃幕墙设计说明

玻璃幕墙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的外装饰项目有:120系列隐形玻璃幕墙 A、全隐框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采用120系列铝合金型材做龙骨。 型材表处:本工程铝型材采用氧化处理; 玻璃幕墙:玻璃选用中控钢化玻璃(6+9A+6mm厚),颜色:待定。 二、主要技术指标 1、风荷载 基本风压:W0=0.35KN/m2 2、地面粗糙度:C类 3 、抗震设防有关参数: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g 三、设计依据及标准 本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最新版的国家、建设部和地方的一切有关规定标准,若使用的规范标准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应清楚的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如果最新规范要求以替代下列规范,以最新规范标准为准。 1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1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幕墙设计规范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玻璃幕墙分册DBJ08-56-96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 18250-2000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2007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GB/T15227-2007 3铝型材规范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GB/T3190-2008 4玻璃规范 《建筑玻璃规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2005 《幕墙用半钢化玻璃》GB17481-2008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5胶等密封制品规范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 《建筑用硅酮建筑结构胶》GB16766-2005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3级,没有)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企业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 法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是为加强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模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专门从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下班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以及采沅屋顶等工程的设计活动及对该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模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门从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下班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以及采沅屋顶等工程的设计活动及对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丙

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分级标准可参照本标准编制,报建设部备案。 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第五条建筑幕墙设计单位应依据建筑主体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基本性能从事幕墙的总体设计,同时要与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协作,明确双方的分工、义务和责任,并与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程设计任务。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甲、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统一管理和审批工作。 有关具体工程可由建设部委托的有关协会承担。 第七条申请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时,应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部长令)中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㈠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㈡单位批准设立文件; 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㈣当年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技术骨干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人事关系证明及执业资格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版全版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 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 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 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 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 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 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 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 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 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 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 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 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 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 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 行考核。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 级两个级 9 10:22:02 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标准(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 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 9 10:22:02 工一体)不少于6 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 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 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 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 人,建筑结构类专 9 10:22:02 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 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 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 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 9 10:22:02 、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 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

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㈠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

幕墙设计说明.

招金银楼大厦幕墙工程 幕墙施工图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述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省招远市温泉路与招金路交汇处,温泉路以北,招金路以东,东临金晖皮革城。主要系统分为框架幕墙系统(竖明横隐),石材幕墙,玻璃雨棚,车道入口,采光顶及屋面造型工程等。 1.1建筑面积、层数、高度一览: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1万平方米.建筑层数: 地下2层、地上23层。建筑高度:98.60m; 1.2 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1.3 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1.4 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体系 二、幕墙工程设计依据 1.幕墙设计依据 1.1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建筑图、结构图及补遗文件 等; 1.2国外行业规及相关标准: (一)幕墙用建筑结构标准、规 ◇《建筑结构荷载规》(GB50009-201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33-2001)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钢结构设计规》(GB50017-2003)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GB50429-2007)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钢结构焊接规》(GB/T50661-201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GB50018-200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GB50176-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50118-201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预埋件设计规程》(YS11--79)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 质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范围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7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7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

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按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专业见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六)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相应行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收费办法试行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收费办法(试行) 一、为规范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设计市场,维护投资方(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双方合法权益,推动设计单位的“设计终身负责制”,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办法》(2002年修订本)的计价比率,结合全国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的行业现状,制定本收费办法。 二、本收费办法适用范围:具有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乙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专项设计一级、二级资质的建筑幕墙设计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企业、建筑幕墙设计咨询公司。建筑设计院及工程预算、造价评估等相关企业和单位亦可参考。 三、本收费办法适用于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设计。 四、本收费办法以甲级幕墙工程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一级建筑幕墙设计公司为收费基准,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专项设计二级的建筑幕墙设计公司可按本“办法”乘以0.9系数收取费用。 五、本收费办法作为全国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的行业试行办法,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单位可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在试行办法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六、执行本收费办法的建筑幕墙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服务内容,应符合相关设计文件和现行标准要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可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七、计费基准 工程设计收费的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前期创意设计、钢结构设计及其它非幕墙设计单位的专业设计;不包括技术咨询、施工图预算、工程监理和现场设计代表工作。

(一)投资方(业主)对幕墙工程已经有明确投资金额的,按工程设计的复杂难易程度按投资金额的3~8%的比例额度收取设计费用。 工程总造价较大(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收费,但最低收费率应不低于3%收取费用。 (二)投资方(业主)对幕墙工程投资金额不明确的,设计收费按工程的面积计取,每平方米按30~80元收取设计费用。其上、下的浮动调整额度,可根据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收费办法的上、下限。面积是按照幕墙工程的展开面积,以国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方式确定。 (三)工程设计收费的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收费比率按表一执行: 表一:建筑幕墙设计收费比率

幕墙设计说明汇总

软件科技城云计算中心一期幕墙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 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软件科技城云计算中心一期 2.建设地点:青岛市高新区火炬大道北侧,规划中36号线东侧,规划中25号线南侧。项目所处位置为 青岛高新区的核心区域,距青岛流亭机场约21公里,距青岛市中心约40公里 3.建设单位:青岛蓝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青岛易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建筑设计顾问:德国FTA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抗震设防裂度: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7.建筑概况:本建筑为地下1层,地上为1#-5#五个塔楼。5#为高层塔楼,其它塔楼按照高层裙房设计。 塔楼1-4#楼共为5层,建筑高度为23.15m,5#塔楼9层,建筑高度为39.95m 8.建筑分类:二类高层建筑(普通办公楼)。车库防火分类:Ⅱ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 9.耐火等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 10.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11.各层功能具体为:1层主要为营业厅和少部分商业及办公;2层为营业厅;3层及以上均为办公;云计 算中心1、3层为体验中心,2层为云计算机房。 二、设计依据及规范 1. 业主方提供的建筑图及结构图 2、幕墙设计规范: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7-2001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138-2001 ?《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139-200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3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范》 CECS101:98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JGJ/T 151-2008 3、建筑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地震震级的规定》 GB/T17740-1999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范》 JGJ99-9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高处作业吊蓝》 GB19155-2003 ?《工程抗震术语标准》 JGJ/T97-95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T121-9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0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 JG160-2004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29-2004 ?《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水剂》 JC/T9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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