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安杯评选办法

申安杯评选办法
申安杯评选办法

上海市优质安装工程申安杯奖评选办法

2011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质量兴国”方针,促进施工企业实施“市场、质量、品牌”战略,推动上海安装业工程质量和创优活动不断提高和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奉献更多的优质安装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优质安装工程申安杯奖(以下简称市申安杯奖)是上海市安装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它代表当前上海市安装业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市申安杯奖评选工作重点:

1、强调申报项目的安全可靠性,使用功能达标性,目测观感的美观性,具备工程优质性。

2、强调申报项目的“技术要进步,质量要严控,施工要节能,过程要环保,工程要优质,维护要便利”,具有行业引领性。

3、鼓励工业、大(特)型公共建筑、高级民用住宅类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总(主)承包项目推行,确立市场地位。

第四条申报市申安杯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五条市申安杯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5月,下半年为11月。

第六条申报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和其他国家级优质奖,从获得市申安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市申安杯奖评选的工程类型:工业、公共建筑(含公用设施)、高级住宅类建筑及其他机电安装工程。

第八条工程规模:

1、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产值在500万元及其以上,具有基本独立生产能力的系统工程。

2、公共建筑(含商用、公用设施)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产值在800万及其以上。

3、民用住宅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产值200万及其以上。且机电功能齐全、配套系统完整。

4、安装工程施工产值在300万及其以上,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的其他机电安装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市申安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符合国家或部颁、市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申安杯创优工程指导性意见》(简称“71条”)的规定,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工程。

2、公共建筑中的安装工程应通过市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审检查。

3、在施工中未发生过四级及其以上的事故。

4、申报企业自评已达到本市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先进水平,且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同意推荐申报市申安杯奖。

第四章申报及申报材料

第十条申报时间:每年3月到和10月底。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市申安杯奖申报表》,表内各栏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并盖章。

2、工程承发包合同(工程量确定:特殊情况可以审定预、结算法定证明材料)。

3、根据要求提供工程安全可靠性、使用功能性的证明材料和监理评估报告及其他材料。

4、《工程报告》(电子邮件方式)。内容要求:全面阐述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和工程的合同标的、承发包队伍、项目人员资格等情况;真实反映施工过程的技术与质量、节能与环保、安全与文明和施工创新、工程荣誉等情况。

5、提供基本资料光盘(含申报资料、《工程报告》和工程照片若干)。

第五章工程评选

第十二条市申安杯奖评选:采用专家专业评审和评选委员会审议、表决方式。

第十三条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成立市申安杯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入围项目的审议和表决。

第十四条市申安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工程技术部,负责申报资料受理与审核工作;负责专家专业评审和评选会审议与表决的组织工作;负责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订。

第十五条市申安杯奖的工程,由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网上公示,听取社会和用户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实质性的反对意见,方能正式认定。

第十六条评选自律:评委应本人参加评委会,秉公审议;评审专家须以专业之长,客观、公正评价。

第六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由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召开颁奖大会,对最终确认为荣获上海市优质安装工程申安杯奖(含金奖)的工程授予奖杯和证书。

第十八条获奖工程由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行文通知、登报和上网公告进行表彰。

第十九条获奖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对创奖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安装工程中参与的相关各方(建设、设计、监理)可作为参建单位附入主申报单位一并申报,并分享市申安杯奖的荣誉。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位承建了该申报工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也可作为参建单位附入主申报单位一并申报,如满足对该专业分部的评优条件,可分享参建市申安杯奖的荣誉。

第二十二条凡获得市申安杯奖的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因施工质量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评选委员会有权撤消工程所得的荣誉,收回奖杯和证书。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 2011年3月修订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结构要求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结构质量要求细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方针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控制力度,提高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和建设工程整体水平上台阶,特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新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各类专业工程中属房屋建筑类的工程及构筑物。道路、桥梁、水工结构等工程另行制定细则。 3、基本要求 3.1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2钱江杯优质工程的结构质量要求,是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提出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有量化和定性的要求。 3.3细则涵盖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建筑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以及施工操作、环境和工程实体质量。 3.4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注重使用功能和关键项目部位的实体质量。 3.5结构质量未达到本细则要求,不能参加“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 4、检查内容和要求

4.1实体质量 4.1.1桩基工程 4.1.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 4.1.3钢结构工程(材料、制作、安装) 4.1.4砌体工程(材料、砌筑、构造) 4.2工程资料 4.3管理工作质量 4.4具体要求和标准见附件。 5、检查方法 5.1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在开工前由施工总包企业向建设、设计、监理、质监、建设主管部门、协会申报创优计划。各市创优质工程(含优质结构工程)管理的相关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申报的每项结构工程根据结构施工进度,进行定向检查和随机抽查。工程监理单位应做好每次定向检查的记录。定向检查一般2至3次。五层以下工程:第一次,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第二次,地上三层以上至结构封顶。五层以上多层及高层建筑:应在结构封顶前增加一次中间结构的检查;超高层建筑应在中间结构进行二次检查。定向检查以外应作随机抽查,以考察企业质量体系运转是否正常、规范、有效。 5.2结构工程检查工作,是在结构工程正常施工过程进行抽查。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拆除模板后保持原貌,且未经剔凿修补处理过的结构工程,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施工资料,应依照细则要求实施,否则,不予检查。 5.3检查依据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抽查工程资料与抽查工程实体质量相结合,观感质量与重点检测相结合,注重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环境质量无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附件1: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省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对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安济杯奖)的评选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及规范。 第二条安济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三条安济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四条安济杯奖要严格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并经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安济杯奖的评选工程应是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扩)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 (三)住宅工程,其规模应为: 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四)大型管线安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等,其建安工作量在6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 (五)电力工程 (1)火电厂: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 (2)变电站: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 (3)线路安装:电压等级220千伏,100公里及以上 (六)交通工程 (1)高速公路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服务区 (2)高速公路10公里及以上 (3)一级公路10公里及以上 (4)大桥、特大桥或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桥(5)应用新工艺、新技术较广且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七)市政园林工程 (1)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2)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80米以上桥梁工程; (3)长度8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4)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5)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6)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7)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园林工程。 第六条凡是在河北省境内的工程及我会会员施工队伍在天津、北京、山西、上海等外地施工的工程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5年)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评审细则 (2015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设区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

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 4、工程应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5、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6、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地级市或省级专业厅(局)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精华版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奖名定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奖。 第二条“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工程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地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90个。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地)、县(市)省直有关部门(总公司)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大中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分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二)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五、水利工程 评选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评选“泰山杯”奖工程的规模低于第五条各款所列标准要求时(公共建筑工程和单体住宅建筑工程不少于原列标准的70%),也可申报、推荐,但工程质量必须特别优良,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好。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四、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五、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包括初装修建筑)的工程。 七、纪念性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泰山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先进水平的证明; 二、主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优良,达到省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按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了质量验评; 四、按规定已经工程项目的批准单位,项目法人或投资单位组织了全面验收; 五、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隐患; 六、工业工程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七、住宅小区组团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五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必须在8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 (二)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三)组团内小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优良; (四)参与小区组团施工的建筑企业不超过两家。 八、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第九条申报“泰山杯”奖的主承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扣分细则

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企业风险防范的能力,根据《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公布、存储、使用和利用信用信息进行信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工作。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下设诚信办,具体负责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并根据需要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 杭州市招标办、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城建档案馆、建筑企业管理站、造价和投资办等管理机构配合诚信办开展有关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记录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勘察、设计、建设(房地产开发)、施工及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等单位和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国家注册执业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指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行为的记录及其他征信记录。 第六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征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尊重企业和个人隐私,维护被征信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记录 第七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由身份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统计及评估信息构成。 第八条身份信息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状况: 1、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2、企业取得的专项许可; 3、企业的资质等级; 4、企业的经营状况; 5、企业的信用及其评估记录; 6、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情况。 (二)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 1、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履历; 2、从业人员的执业注册状况及持证上岗状况;

泰山杯办法(申报泰山杯相关事宜)

附件3: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泰山杯”奖评选活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泰山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三条“泰山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泰山杯”奖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泰山杯”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泰山杯”奖申报工程数量。 第六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泰山杯”奖评选的工程主要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

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工业建设项目。其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工业项目主厂房单独申报,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 二、交通工程:包括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码头、隧道、船闸、内河航运工程等。其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其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公共建筑工程:其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 (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三)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含)以上。 六、水利工程:投资金额6000万元以上。 七、通信工程:投资金额8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国外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三、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四、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五、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包括初装修建筑)的工程;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 七、已经参加过“泰山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泰山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幕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评审

目录 编制依据 ........................................................... 第一章工程概况 .................................................... 1.1工程简介........................................................ 1.2工程特点........................................................ 1.3工作量及内容.................................................... 1.4施工质量目标安全目标............................................ 1.5施工段的划分.................................................... 1.6工程安全防护特点................................................ 第二章安全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规定........................... 2.1安全施工目标.................................................... 2.2安全施工组织体系................................................ 2.3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安全施工准备 . (19) 3.1技术准备........................................................ 3.2现场准备........................................................ 3.3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4通讯准备........................................................

山东省泰山杯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四条“泰山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泰山杯”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泰山杯”奖参评工程数量。 第七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山东省境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工程,符合“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通过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其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钱江杯评审细则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 (2015年)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用新理念、新方法积极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并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软件,努力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环境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报条件 1、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以下简称申报项目)必须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附复印件)。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属整体工程项目(不得以其中部分作为整体工程项目名义),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和节能的要求。 4、勘察设计申报单位应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附复印件),规划设计申报单位应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或相应专业的工程设计资质(附证明材料),其申报项目应是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 5、申报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不能参评。 6、申报项目应是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并能较好地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规划设计申报项目应当是经规定程序审查批

准并实施的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7、经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8、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也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历届未被评上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9、合作项目必须填报主创单位、合作单位及合作各方共同申报的证明,并附有合作各方资质证明及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材料。 10、规划设计中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需为已获得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申报项目的标准和规模 申报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在主体专业或多个专业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整体水平达到省内或接近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1、大中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或建筑高度50米以上)。 2、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在30000m2及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独立的高层、小高层住宅项目。 3、风景园林工程总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或工程占地30000m2及以上,园林建筑面积500m2以上及总投资额(工程造价,下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4、总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交通、水利、通讯等工程项目。 5、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市政项目(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等)。 6、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 申报工程勘察的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上述1-5款的要求。申报项目的勘测方法和手段先进,有独创性,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测精度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勘测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要正确地反映客观实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河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以下简称安济杯奖)。 第二条 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在市优质工程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建筑工程获奖名额一般控制在100个。 第三条 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在建设厅的领导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电力交通工业项目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要严格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 申报评选安济杯奖的建筑工程,应是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6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 (三)住宅工程,其规模应为: 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4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四)大型管线安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等,其建安工作量在2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 凡是在河北省境内的工二程及河北省施工队伍在天津、北京、山西、上海施工的工程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保密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安济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中报安济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施工图必须经过设汁审查机构审定。 (三)申报工程须符合河北省建筑市场;有关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 附件: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 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 工程创优评奖活动。奖名定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 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奖。 第二条“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 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 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工程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经市地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择优推荐后进 行评选,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90个。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5- 第五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 (地)、县(市)省直有关部门(总公司)的建设计划,正式

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 程。 大中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分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二)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五、水利工程 评选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评选“泰山杯”奖工 程的规模低于第五条各款所列标准要求时(公共建筑工程和单-6- 体住宅建筑工程不少于原列标准的70%),也可申报、推荐,但工程质量必须特别优良,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好。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3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地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省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对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安济杯奖)的评选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及规范。 第二条安济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三条安济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安济杯奖要严格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并经社会公示的程序。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安济杯奖的评选工程应是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扩)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6 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

(三)住宅工程,其规模应为: 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4 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四)装饰装修材料档次高,工艺复杂,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五)大型管线安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等,其建安工作量在6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 (六)电力工程 (1)火电厂: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 (2)变电站: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 (3)线路安装:电压等级220千伏,100公里及以上 (七)交通工程 (1)高速公路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服务区 (2)高速公路10公里及以上 (3)一级公路10公里及以上 (4)大桥、特大桥或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桥 (5)应用新工艺、新技术较广且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第六条凡是在河北省境内的工程及我会会员施工队伍在天津、北京、山西、上海等外地施工的工程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保密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安济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泰山杯 奖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 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奖名定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奖。 第二条“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工程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地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90个。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地)、县〈市〉、省直有关部门(总公司)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大中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分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二)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五、水利工程 评选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德州、聊城、滨州、荷泽市评选“泰山杯”奖工程的规模低于第五条 各款所列标准要求时〈公共建筑工程和单体住宅建筑工程不少于原列标准的70%〉,也可申报、推荐,但工程质量必须特别优良,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好。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 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评杯要求

钱江杯评杯要求 消防工程 一、消火栓系统: 1、消防水管安装应横平竖、直,离墙距离符合要求,穿越墙、板时设置套管。镀锌管不允许焊接。 2、消防系统应有颜色和文字标识。 3、消火栓应符合: 消防箱不应伪装,标识为红色; 消防箱内栓口位置和消防按钮在同一侧,且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栓口标高1100mm,且不被铝合金框挡住; 进入箱内(明、暗)管道,孔洞应用石棉水泥砂浆封堵,外应有对称装饰圈; 箱内应油漆完好、清洁、干净、无锈蚀; 水带与水箱应有二道绑扎,水带拉出时不应扭曲,击碎消火栓按钮的小锤是否齐全。 4、屋顶消火栓应有压力显示装置,室外消防水管应保温。 5、消防水箱出水管处应有可拆卸接头,且应设止回阀,消防水泵出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二、自动喷淋管网: 1、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应有防护罩、泵房排水设施完好、通风条件良好。当生活、消防水合用一个水箱(水池)时,应有防止消防水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 2、消防水泵吸水管上应在控制阀后安装过滤器,控制阀其口径不小于泵不小于泵吸水口径,进水管管经采用管顶平接的偏心异径管。不允许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为沟槽式或法兰式)。 3、泵进出端软接头与泵体之间不允许设置支架,消防水泵出口端支架设置应便于维修(应为可拆式)且应承载出口管道之重量。 4、消防水箱、水池同墙面、顶面距离应符合要求,其进出水管接头应有可拆卸,宜用法兰连接。溢流管、泻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5、消防气压罐装置四周和顶部间隔应符合要求,其压力表、泻水管、安全阀、水位指示器、压力控制仪表应规范、清洁、明晰。 6、自喷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水泵接合器应有永久性固定区别标志,并有分区标志。地下井的铸铁井盖应有“消防接合泵”标志,其附近应设指示位置永久性固定标志。接合器的止回阀、放空阀安装正确。井内壁应防水,井底有排水措施。所有地下管道外壁刷热沥青两遍。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进水口与井盖的距离不大于400mm,且不小于井盖的半径。墙壁消防接合器离地高度700mm,离墙壁距离不小于2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7、管道支架间距应规范、正确,吊支架距喷头间距大于300mm,末端不大于750mm。转角处应对称设置支架(500mm左右)。管子穿越墙、板时应设套管,并采用不燃材料填实,且不应用墙作支架,穿越变形缝时应有抗变形措施。支吊架离墙距离应大于200mm,支架应做好防腐保护后才允许安装。喷淋支架不宜采用侧抱型式,配水支管每一直管段、相临两喷头之间吊架不小于一个且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6m;对大于等于管段应有不小于1个防晃支架(防晃支架间距不大于15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对竖管在始、末

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题库

一、单选 1. 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为( D)。 A:固定价项目 B:单价项目 C:可调价项目 D:总价项目【本题 2 分】 2. 建筑施工企业属于高危生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设置()或者配备( C )。 A: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题 2 分】 3.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主方主体的做法不到位属于(B )风险。A:监理方 B:业主 C:承包方 D:设计方【本题 2 分】 4. 全国建筑市场的监管目标要求达到(D )。A:“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 B:“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C:“数据一个库、管理一条线” D:“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本题 2 分】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是( D)。 A:架子工 B:塔吊司机 C:塔吊指挥人员 D:混凝土工【本题 2 分】 6. 建筑信息的数据在BIM中的存储,主要以各种(C)为依托,从而以这个数字信息模型作为各个建筑项目的基础,去进行各个相关工作。A:信息技术 B:模拟技术 C:数字技术 D:网络技术【本题 2 分】7.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的,鉴定期间(B )。 A:为顺延工期期间B:为延误工期期间C:发承包方各承担一半D:

为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期间【本题 2 分】 8. 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 B)原则。 A:自控 B:基本 C:监控 D:唯一【本题 2 分】 9.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B )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5;15;2000 B:3;10;1000 C:3;15;1500 D:5;15;1000 【本题 2 分】 10. PCMW工法支护具有水泥土搅拌桩的(C )作用和混凝土管桩的()作用。 A:挡土;截水 B:抗拔;抗剪 C:截水;挡土D:抗剪;抗拔【本题 2 分】 1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为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管理(A ),围绕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而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 A:目标 B:方针 C:要求 D:原则【本题2 分】 12. 新版示范文本中“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 D)起计算。 A:工程资料归档日 B: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日 C:计划竣工日期 D:实际竣工日期【本题 2 分】 13. 下列不属于住宅小区项目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的是(C)。 A: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B: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C:国家优质工程奖候选单位D: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本题 2 分】14. 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拆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继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将优质工程质量普遍提高,继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将省优质工程奖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合并,奖名定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 第二条“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的评选是由各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并经市地建筑业联合或部门(总公司)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为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60-70个。评选的具体工程作由山东省建筑业联合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地、县(市)、省直有关部门(总公司)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大中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大型分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分为小我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1.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2.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含)以上。 五、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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