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毒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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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09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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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化学毒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化学毒品的保管

l、所有入库的化学毒品,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每批化学毒品只有在具有制造厂的证明书或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技术条件,并包装完整时,才准入库。

2.待验的化学毒品,可参照本规程要求,暂时保存,但不得与已验的化学毒品混放。

3.化学毒品应有专门的记录本,详细记录化学毒品入库、出库情况,其中包括:毒品名称、入库时间、数量以及领用单位、领用时间、数量和领用人,发放人等项目。

4.有毒化学物品的保管应按下列要求:

(l)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并按毒害性质分类保管。灭火方法不同以及互相作用的毒品不得存放在一起,应加可靠的隔离。

(2)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3)包装应坚固、完好,不得破损渗漏,并应整齐地放在料架上,料架之间应有0.8-l米宽的通道。

(4)如果堆放,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之间应有0.8-1米宽的通道。

(5)不允许露天存放。怕水、怕热、怕冷的有毒化学物品,不得在潮湿、低湿处存放。

(6)保管期间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处理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保管人员应了解各类毒品的化学性质和有关安全知识。

5.剧毒化学药品的保管,除应遵守以上七条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严格的出入库、交接班和领发等安全制度,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征得保卫部门的同意。库房必须双人、双锁严加保管,确保安全。

(2)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3)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固体状态的允许盛放于木制容器内,但容器内应衬以结实的厚纸外用铁条密封。

(4)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5)实验室、车间不准存放剧毒化学物品。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剧毒化学物品库。

二、化学毒品的领用办法:

1.只有经常使用剧毒化学物品的单位方准领取。如临时需要领取时,应由双方单位领导批准。

2.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领取工作。领取时须领用单位领导批准。

3.领取时,必须两人共同前往,相互督促。

4.领回后,应存放在专门的橱柜内,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三、化学毒品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单位的领导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化学毒品的安全卫生规定。

2.操作人员应了解有毒化学物品的性质和有关

安全卫生知识,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应定期测定,不得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

4。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工作后,防护用具应存放于专门地点,不得带回家中或穿到公共场所,

5.使用的工具;设备应经常检查,使其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6.吸取液态有毒化学物品时,应用移液管,严禁用嘴吸。

7.工作后必须将手洗干净。

8.使用剧毒化学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

(1)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

(2)工艺装备应在有局部通风装置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

(3)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

(4)剧毒化学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

(5)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化学物品。

(6)剧毒化学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

(7)经过剧毒化学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四、化学毒品及其废渣废液的处理:

1、化学毒品及其废渣、废液必须进行消毒处

理,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时,方可排放。

2、剧毒化学物品的包装和容器需要报废时,也须进行消毒处理,不得随便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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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MPS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特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公司使用化学品的部门以及化学品的采购。 三、购买、运输 1.化学品的购买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并负责办理相关公安、消防、环保、安监、海关、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购买、运输、储存、进入加工区相关批文等手续。 2.不符合国家质量、包装、标志规定要求的化学品不得购买。 3.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合格证书。 4.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须补贴。 5.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担任,并办理相关许可批文,方可运输。 6.运输批量供应化学品的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有指定的管理办理的正规手续及有关证明。在厂区内必须设置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使及停卸车位置,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污染 7.在公司内装卸料及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使其熟知装卸料过程及操作规程,以确保装卸及搬运安全将危险化学品放入适当的储存容器或危险物品仓库。 8.操作人员在装卸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

1.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 2.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使用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对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使用安全和应急措施,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化学品使用部门有义务告知员工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学品须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操作人员在使用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岗位上不得存放超过一个班次的化学品使用量。 五、储存 1.各类化学危险品仓库、堆场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公司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提供专门的化学品存放仓库,并严格按照库房五距、六不准等相关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储存。 4.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存放仓库符合化学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 5.化学品储存仓库须有专人负责看守和检查。 6.化学品使用的部门,须对化学品的储存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六、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 度正式版

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化工生产检修过程中,主要安全事故类型为机器工具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刺割、缠绕、挤压、电弧光灼伤、中暑、灼烫、中毒、爆炸、着火等,下面介绍化工机械安装维护检修中的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一、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严禁吸烟。 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4.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5.检修人员应知道沙箱、防毒面具、防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的用它们去灭火。 6.待检修的设备在检修以前应由值班主任负责切断电源,然后接上地线,切断机器的传动部分,取下保险开关并挂上警告牌。如设备内附有搅拌器也要卸下。 7.检修受压容器、机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应将其压力降低到等于大气压。 8、待检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断电或未降低压力,或未将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放净时,绝对禁止进行修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精选应用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9)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9)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5)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9)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8)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6)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10)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3)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6)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3)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5)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3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4)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9)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8)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4) 消防管理制度 (157)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61)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3)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8) 变更管理制度 (17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爆炸事故,并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包装、运输、废物处理等管理要点和方法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2 总则 2.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太溶解的气体。 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

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 50≤2000 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 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生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

大型化工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交出管理制度

大型化工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交出管理制度

大型化工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交出管理制度 6.3.1目的和适用范围 6.3.1.1为规范设备检修交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减 少设备检修过程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6.3.1.2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内化工设备大、中、小修, 日常维修以及应急抢修项目。 6.3.2职责管理 6.3.2.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建立,并通过 日常安全检查对该制度的执行进行评估、考核。 6.3.2.2制造部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交出工作的日常 管理。技术设备管理具体负责设备检修交出的过 程管理,并开具《设备检修安全合格交出证》。 6.3.2.3装置(部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检 修交出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6.3.2.4检修单位负责对《设备检修安全合格交出 证》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开展对设备检修工作。 6.3.3管理内容和方法 6.3.3.1设备检修交出前要求。 (1)正常的设备检修,检修前装置按照岗位操作法对检修设备进行物料排空和置换作业。 (2)对于复杂系统性设备的检修,对设备的排空和置换无法依据岗位操作法执行的,装置必须编制 《生产装置停车方案》和《设备检修方案》,并 经过审批。 (3)异常的设备检修,《设备检修方案》中除包含正常的设备检修时的内容,还必须重点明确物料的 隔离、周围环境、应急处理等因素。 (4)按《设备检修方案》要求,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卸

压、降温;物料的排净、吹扫或洗净、有毒气体 或可燃气体的置换(如需要,置换后可进行分 析),管道设备的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和管 道、切断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等。 6.3.3.2办证程序 (1)完成设备的清洗、隔离等作业后,由设备检修负责人填写《设备检修安全合格交出证》(见附表,以下简称《交出证》),《交出证》的内容应包括:系统的卸压、降温;物料的排净、吹扫或洗净, 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落实安全措 施;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的置换、分析;管道设 备的抽加盲板的编号、登记和先后顺序;清理检 修场地、管道;切断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 等。 (2)《交出证》所列的“安全交出措施”,应由措施所涉及到的各生产工段操作人员负责实施,并在 实施落实后由检修所在生产工段的工段长或值 班长签字确认。 (3)生产方的装置安全员、装置主任,有责任对《交出证》上的各项安全交出措施进行现场审核,经 确认措施落实后,分别在《交出证》上作出审核、批准签字。 (4)生产方的检修项目负责人(设备员)负责组织检修方的检修项目负责人和生产方的装置相关人 员对检修施工的装置、设备的《交出证》上内容 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的检修项目负责人在确认 各项安全交出的措施已经落实后,在《交出证》 上签字确认。 (5)重点检修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入塔进罐、大型设备起重吊装、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991年4月14日,化工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条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第二条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第三条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四条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第六条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第七条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第八条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⑶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第九条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条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得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安全管理政策与法规。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得保管与使用。 三、内容 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得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得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得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危险化学品得储存 3、1 储存得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得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

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得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得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得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得危险化学品得名称。 3、6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得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得MSDS及相关得应急程序、 3、7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得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得减少危险化学品得库存量。 3、8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得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得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存放地点。 4、危险化学品得使用 4、1 落实危险化学品得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得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得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得MSDS 报告; 4、2 各部门得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得使用进行监督。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精编版)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及范围 对本公司的检维修作业活动进行过程控制, 确保检修作业安全, 有效地避免事故, 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适用于枣庄市**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 GB 30871-20__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3 职责 3.1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日常和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中的检维修作业活动, 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3.2厂长办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1991-04-14 执行日期:1991-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 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 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 度。 第 3 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 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 4 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 止事故的发生。 第 5 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 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 6 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 7 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 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 8 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 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 9 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 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3 批准、 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 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 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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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危险险化化学学品品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第一一节节 适适 用用 范范 围围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物品采购、使用、运输、装卸、入库保管等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物品管理事项。 2. 本制度依下列法规、制度和标准编制: 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4.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6.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 3.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物品爆 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质。 第第二二节节 各各 级级 管管 理理 职职 责责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公司危 5. 组织实施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协助部门是有关的采购、使用、储运部门。 6. 各子公司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第三三节节 采采 购购 和和 使使 用用 7. 禁止利用民用地下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 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 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存放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9. 各子公司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其操作人员必须落实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 求执行。 10.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11.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 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1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 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13.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蒸汽、有机 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4.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 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施。 1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1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17.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8.凡输送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 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19.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 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的计划大、中、小修、故障检修及抢修工作。检修工作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还应提供有关安全认证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并在其等级许可围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动力车间维修班或设备使用车间自行承担的检修工作。 4、按照“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对外来施工单位应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有明确条款。 5、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生产设备部组织平衡,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二、检修准备安全要求 1、检修施工单位应与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对设备本身及安装地点周围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措施。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车间审核。检修方案中应包括具体的安全技

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检修前,设备使用车间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容: ⑴作业地点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⑵施工作业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⑶易发生泄漏、跑冒物料、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措施; ⑷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⑸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 4、检修现场应由施工单位和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划定施工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5、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6、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7、设备使用车间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清洗后,必须由质检部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8、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线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检修设备、管线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线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化工企业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管理规定 1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报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保护国家财产, 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 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 下称企业) 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 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 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2

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做到”谁主管, 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 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 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做到恪尽职守, 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0条厂长( 经理) 1、厂长( 经理)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 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3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 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 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 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 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 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安 装公司或机修车间)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89569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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