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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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生产管理规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高度安全防范

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保证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三、各级部门负责人及全体人员应牢记并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岗位设置规范化,各类警示标志等物品摆放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当班人员有权拒绝非本岗人员随意进入其岗位和动用其岗位任何物品,有权拒绝不熟练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六、按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着装上岗。

八、新进厂的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且考核合格方能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方能上岗。

九、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带非本厂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

十、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十一、工作人员不得行走或站立在生产区非安全位置。

十二、经常检查走道板、护栏等,如有损坏或不牢固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十三、生产作业时,注意防滑,遇到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

十四、生化池、二沉池上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用具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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