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知识

农村基本知识
农村基本知识

农村工作知识

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3、“三农”问题是指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农民问题

4、被称为“天下第一村”的是华西村。

5、新型农民的三个界定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

6、2009年7月11日——18日广西师范学院三农问题研究会暑期三乡社会实践的地点是广西崇左市天等先上映乡桃永村和南宁市隆安县都结乡荣朋村。

7、“希望我和一些支农同志的呐喊不再孤独,希望有一天所有的大学生都以支农为新潮,希望整个社会都会谈农兴高采烈。最后我的这三个希望都不只是希望——白亚丽

8、2009年是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或“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四年。

9、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

10、改革开放,被称为我国农民的三大历史性创造是家庭承包责任制,村委会和乡镇企业。

11、为了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权力干涉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用了三个不得,这三个不得是: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坏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2、九年义务教育在全国城乡范围内全面免除在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

13、我国始终坚持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位。

14、首届国家最高科技奖2001年2月开始,当年获得该奖项的是袁隆平、吴文俊。

15、“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营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16、三化促三农中三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村的城镇化,和农村的工业化三农:农村、农业、农民

17、四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买补贴,综合直补四减免——农业

特产税、牧业税、农业税、屠宰税

18、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

村委会委员组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

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

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

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

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

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

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

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

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

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

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

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

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

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

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

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

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热心问友2009-05-20

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农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租赁用于非农业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所以农村集体组织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指本村村民,他们拥有承包权。承包人如果通过“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他人便有了经营权,经营权与承包权可以统一,也可以分开。

集体对土地拥有的所有权没有年限,直至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才失去其所有权。

农民的承包权一般为三十年,到期以后重新进行延包工作。(第二十条耕地的

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会计分录和借贷记账法有什么区别?

1、借贷记账法是运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

2、会计分录:是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登记的账户、记账方向与金额的一种记录。借贷记账法的业务应用在“会计分录”中体现。

3、会计分录和借贷记账法的区别:“借贷记账法”是一种规则(方法);“会计分录”是借助于记账方法(如: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进行业务处理,是会计工作的实务操作。会计分录的文本又体现在“记账凭证”之中。

安全管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

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我国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我国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申报、普查工作中,将重大危险源分为7大类: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厂所、企业危险建(构)筑物、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3、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6、应急预案体系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7、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种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爆破品仓库、锅炉等。 8、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经营单位名称、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单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 -----------------------------装--------------------------------------订-------------------------------------线-------------------------------------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一)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

农村信用社考试金融知识汇总

149、会计人员的职责 会计人员职责:(1)认真组织、推动会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的规定,认真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遵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4)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廉洁奉公。 150、会计人员的权限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赋予他们下列权限:(1)有权要求各开 户单位及银行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法;(2)有权越级反映;(3)有权对本 社各职能部门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实行会计监督。 151、凭证整理的顺序要求 对每一会计的凭证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即:现金凭证在前,转账凭证在后,先现金 收入凭证后现金付出凭证,先转账借方凭证后转账贷方凭证。 152、表外科目及使用

表外科目是用以反映未涉及的实际增减变化,而又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重要会计事项,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的科目。 信用社的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法记账,增加是记入收方,减少时记入付方,余额在收方。 153、会计分录、会计科目 会计分录是根据借贷平衡原理,通过借、贷科目记录、反映经济业务来龙去脉的专门记账方法。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其核算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并规定适当的名称,据以总括反映和监督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一种专门方法。 154、设置会计科目的作用

设置会计科目的作用:(1)是会计核算的基础;(2)是取得系统信息资料并据以考核经济指标的工具;(3)是统计报表编制的基础。 155、编制会计凭证的一般要求 编制会计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反映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楚,不错漏、不潦草,书写规范,防止涂改。 156、会计凭证中的各种代用符号规定 各种代用符号可简写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符号为字”;年、月、日简写顺 序自左而右“年/月/日”;年利率为“%;月利率为“%。”日利率为万分号 157、会计凭证审查的要点 会计凭证审查的要点如下:(1)是否为本社受理的凭证;(2)使用凭证是否正确,凭证基本内容,联数 与附件是否完整齐全,金额是否符合规定起点,日期是否超过有效期限;(3)账号与户名是否相符;(4)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5)密押、印鉴是否真 实齐全;(6)款项来源、用途是否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信用社结算的管理原则;(7)是否 超过存款余额或批准的贷款额度或拨款限额;(8)计息、收费、赔偿金等的计算方法与数 字是否正确;(9)内部科目和账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日常消防安全知识

日常消防安全知识 日常消防安全知识一: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2、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不慎、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3、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山林防火 (1)外出野游、打猎、放牧、采药时不要带火种进山,更不准在山林地区吸烟。 (2)到山林地区旅游时,严禁组织野炊、篝火等活动。 5、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一是烟囱要远离电线、顶棚、木墙壁和木门窗等,至少相隔0.2米以上。 二是炉体周围应有防护或离开可燃物0.5米以上。 三是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可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 四是生火时千万不要用汽油、柴油和酒精等引火。 (2)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一是液化石油气灶具不能放在卧室、办公室、阳台或仓库、礼堂等公共场所内,以防漏气失火。 二是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要火等气,不要气等火,用毕切记关阀门、开关,阀门坏了要及时更换。不要让儿童使用灶具或随意玩弄开关。 三是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焰或被风吹灭火焰,引起跑气。 四是液化气罐应直立,不能倒放,更不能用开水泡或火烤。 五是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风换气(但不能用电扇吹),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日常消防安全知识二: 6、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 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 二、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容如下: 1、适用围 1)地域:中华人民国境 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 3)工作容:建立计量基准(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 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 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两者在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知识题库附答案

一、单选题 1、对外担保履约应当事先报( A )批准。 A、外汇管理局 B、计 委C、开户银行 D、主管部门 2、买方信贷是指发放出口信贷的金融机构向( A )企业或者进口方金融机构提 供的、用于购买出口国设备的信贷。 A、进口 B、出 口 C、进口和 出口 D、进口或出口 3、自2004年6月26日开始,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内外汇贷款,除出口押汇外,( B )结汇。 A、可以 B、不可 以 C、可以部分 D、经批准可以 4、2005年4月1日后,境内金融机构向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外汇贷款,( A )接受境外机构和境外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但债务人需事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或有债 务登记手续。 A、可以 B、不可 以 C、可以部分 D、经批准可以

5、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的是( C )。 A、进口商 B、出口 商 C、进口国银行 D、出口国银行 6、信用证按其性质属于( B )。 A、商业信用 B、银行信用 C、企业信用 D、个人信用 7、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申请人是( A )。 A、进口商 B、出口 商C、进口国银行 D、出口国银行 8、国际结算托收方式下的托收行是( D )。 A、进口商 B、出口 商 C、进口国银行 D、出口国银行 9、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通知行是( D )。 A、进口商 B、出口 商 C、进口国银行 D、出口国银行 10、国际结算托收方式下的代收行是( C )。

A、进口商 B、出口 商 C、进口国银行 D、出口国银行 11、在国际货币市场上,最著名的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 A )。 A、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 B、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HIBOR) C、新加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IBOR) D、美国联邦基金利率(FFR) 12、被称为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的贸易融资方式是( D )。 A、进口押汇 B、出口押 汇 C、保理 D、福费廷 13、下列不属于短期进出口贸易融资的是( D )。 A、出口押汇 B、进口押 汇 C、打包放款 D、出口买方信贷 14、出口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提供贷款,进口商购买商品后延期支付给出口商,这 种融资方式是( D )。 A、进口押 汇 B、出口押汇

安全管理人员基本知识

安全管理人员基本知识 1、如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项目开工之初,项目部应与公司及所有的参建劳务单位(队伍)签订安全生产相关协议书,包括安全协议、安全用电协议、消防治安协议、环境保护协议、文明施工协议等,也可合并为一个安全生产综合协议书,但相关内容必须齐全、明确。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制度,依据制度在项目年末和工程结束时,对部门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安全奖罚。 3、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原则 安全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原则 施工生产必须安全,从事施工生产,没有安全保障措施,一律不得施工。 5、如何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组 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技术、安质、物资、机械、试验、办公室等负责人及各劳务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各部门、各劳务队正确掌握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二、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配置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每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本周安全形势,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四、组织定期(周、月、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对项目违章人员、单位的处理决定。六、按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项目安全总监设置要求 施工任务在五千万及以上工程项目应设置安全总监岗位,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应建立管理台帐,动态管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虽然已经掌握专业技能知识,但进场后还要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业务管理}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考试试题

(业务管理)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考试试题

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考试试题 壹简答题(每题5分共60分) 1、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那些基本规定? 答: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 2、农村信用社帐务定期核对的内容有哪些? 答:⑴使用丁种帐页记载的帐户,应按旬加记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数,和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⑵科目必须按月通打壹次全部分户帐(卡)余额,和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⑶款借据必须按月和该科目分户帐核对相符。 ⑷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和科目总帐累计积数相对相符。 ⑸种卡片帐每月和各科帐目总帐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⑹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帐实核对相符。 3、贷款通则》中规定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⑴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材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⑵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运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⑶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⑷应该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⑸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⑹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4、存款人开立基本帐户应向信用社提供哪些资料? 答:⑴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⑵非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部门;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⑷军队、武警团级(含)之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之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日常生活安全防范小常识

日常生活安全防范小常识 防扒窃 无论是集体外出还是举家外出.出行前除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外.尽量将零钱、整钱、贵重物品(如手机、商务通、寻呼机)等与其 他物品分开来放.或将面值较大的(人民币、信用卡)放在贴身衣兜内.贵重物品不轻易外露.行走时尽可能的不背“后背包”.同时避开 人多、拥挤的地方行走.参观时尽量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胸前或抱于 怀中。 防被骗 骗子的伎俩随着人们防范意识的增强在不断变化。都说“贪心 是被骗的根源”.有时不贪心也会被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好奇、不参与”.不轻易将自己的小孩、物品交与陌生人看管.手机不轻易 借给不认识的人用。 防拎包 拎包贼大多数是团伙作案.有男有女.三五成群.装束不一.分工 明确.作案时相互掩护.一旦得手从不逗留。防范最好的方法是把自 己的物品放在眼睛直观的地方.或放于物品寄存处.开车外出尽量将 贵重物品放于车后备箱内.遇有情况在没有弄清事情真相前.尽量不 要下车.确须离开车时.前提是保管好自己所带的东西.其次是锁好车

门。 防被抢 无论结伴还是单独外出.尽量将携带的书包、手包放于旅行包内.旅游购票和购物时.不轻易把钱物外露.因为售票处、收款台等地方.是犯罪分子寻找“对象”的最佳地方。走路时最好不要使用手机、 商务通等贵重物品.更不要轻易与不相识的人闲聊。如遇到可疑的状况.尽量保持镇静。 怎样打火警电话? (1)火警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 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 (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 (3)要讲清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质 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 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假报火警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

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点讲义

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点 典型题型:以安全管理为主线的综合案例 主要知识点包括: (1)需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安全检查评分表及现场安全状况的判定 (3)分析事故原因、责任 (4)判断事故的类型、等级 (5)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6)现场管理要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消防、临时用电、临时用水) 特点:改错题、判断题、措施题 学习方法建议: 安全管理的案例可总结为二个典型模式: 【背景资料】 1.某工程(脚手架、模板、吊装、基坑支护、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机具、用电工程等)某事故发生(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环境污染等)。 2.现场安全大检查,发现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问题及解题思路】 (一)判定事故类型、等级(P287~P288) 建筑业伤亡事故最常见为五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把伤亡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参考答题模板) (三)事故处理程序(参考答题模板) (1)抢救伤员; (2)保护现场;

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考试笔试试题

2013年安徽农村信用社考试专题:/nxs/ 2013年安徽农村信用社交流群: 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考试笔试试题 简答题 1、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那些基本规定? 答: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 2、农村信用社帐务定期核对的内容有哪些? 答:⑴使用丁种帐页记载的帐户,应按旬加记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数,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⑵科目必须按月通打一次全部分户帐(卡)余额,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⑶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帐核对相符。 ⑷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科目总帐累计积数相对相符。 ⑸种卡片帐每月与各科帐目总帐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⑹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帐实核对相符。 3、贷款通则》中规定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⑴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材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⑵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⑶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⑷应该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⑸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⑹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4、存款人开立基本帐户应向信用社提供哪些资料? 答:⑴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⑵非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部门;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⑷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⑸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⑹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⑺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⑻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⑼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⑾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帐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

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

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 消防知识和自救 水火无情,惨痛的教训使我们痛定思痛。消防安全工作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日益增强。我们小学生也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自救措施。火作为人类的朋友,一旦翻脸便会酿成惨剧,让我们在火场中学会拯救自己,也许会获得第二次生命。 在日常中我们应该掌握哪些消防常识呢? 1、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 2、提醒家长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3、提醒家长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禁止使用以柴草、木材、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用火行为,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 4、家或入睡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关闭燃气开关、消除遗留火种。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 5、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使用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 6、不要在楼梯间、公共走道内动火或存放物品,不要在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维修机动车辆,不要在禁火地点吸烟、动火。 7、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8、家中一旦起火,必须保持冷静。对初起火灾,应迅速清理起火点附近可燃物,并迅速利用被褥、水及其它简易灭火器材控制和扑救。救火时不要贸然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9、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以免失去逃生时机。逃生途中,不要携带重物,逃离火场后,不要冒险返回火场。 10、火场逃生时,保持冷静,正确估计火势。如火势不大,应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离。逃生时不可乘坐电梯。逃生时应随手关闭身后房门,防止烟气尾随进入。 11、楼下起火,楼上居民切忌开门观看或急于下楼逃生,要紧闭房门,可用浸湿的床单、窗

电力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电力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事前预防、事中应急救援、事后调查处理。上升到理论体系为风险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事故调查处理体系。 1.风险管理 (1)基本概念。 风险管理是用科学的方法(规避、转移、控制、预防……)处理可预见的风险,实施控制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事故损失。 风险管理是基于“事前管理”思想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安全管理要改变事后分析整改的被动模式,实施以预防、控制为核心的事前管理模式,简而言之,安全管理应由事故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是风险辨识:辨识生产过程中有哪些事故、隐患和危害后果及影响是什么原因和机理是什么 二是风险评估:评估后果严重程度有多大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确定风险程度或级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或要求 三是风险处理:如何预警和预防风险用什么方法控制和消除风险如何应急和消除危害 我们应树立这样的观点:风险始终存在(如:在带电区域工作,始终有触电的风险;有瓦斯的煤矿,都有发生瓦斯爆炸的风险),只要我们事前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找出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就能避免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2)作业安全风险辨识范本。 为了有效落实风险辨识,真正实现预先发现风险和控制风险,各专业班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典型作业项目进行辨识,查找、列

出隐患和风险因素清单,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个清单就是风险辨识范本。 风险辨识范本可作为日常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培训的资料,也可作为生产班组作业前制定作业风险辨识卡的参考依据。 2.应急管理 (1)基本概念。 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内容。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一、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修正,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 修正前该条内容原为: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 二、建筑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

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四、简答题 1、中国银监会对违法的金融机构的直接责任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2、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审查应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审查包括: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物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 3、贷款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答:农村信用社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档次,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1)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收回极少部分。 4、《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县联社哪些变更事项,应事先报监管部门批准? 答:县联社的下列变更事项,应事前报经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1)变更注册资本;(2)调整业务范围;(3)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4)更换机构名称和营业场所。 5、《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规定入股社员的权力是什么?

小学生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

小学生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 小学生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有哪一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欢迎阅读参考!! 一、课间活动 1.不跳楼梯,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栏杆,不滑扶手,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2.上下楼梯不奔跑,开展体育活动、课间游戏要到运动场。 3.上厕所要避开高峰,高年级同学要照顾低年级同学。 4.雨天路滑要小心,同学之间不推搡。 二、教室活动安全教育 1.防磕碰。不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摔。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无论教室是否处于高层,都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教室的门、窗户在开关时容易压到手,也应当处处小心,要轻轻地开关门窗,留意是否会夹到他人的手。 5.防火灾。不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小鞭炮等危险物品进校园,杜绝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6.防意外伤害。不准带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不能随意放在桌子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三、交通安全教育 1.行路安全 首先要认识并掌握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在城市里的马路上,一般都用白色或黄色的线把马路分成机动行驶的快车道,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其他慢行车辆行走的慢车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不要几个人并排行走,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行走。低年级的同学们出门时,要有家长的带领,在行路时,如果有人在马路对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技术的变革和地质条件的复杂化,生产事故的种类和发生频率增大,企业安全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学习安全管理的基础知识,有助于加深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更好地掌握安全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管理的定义与分类 (一)管理的概念: 管理是一种现象,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约束行为。 管理就是管理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对管理对象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二)安全管理的定义: 安全管理既指对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和防止事故发生的管理,又包括对生活和生活环境中的安全问题的管理。 安全管理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的顺利发展,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安全管理的分类:

1、广义安全管理: 泛指一切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止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管理活动。 从上述可以看出,安全管理不仅要防止生产作业中的人员伤害,也要与危害人员身体健康的一切因素进行斗争;不仅要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也要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化,实现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本质安全。 2、狭义安全管理: 指针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具体的危险源而开展的安全管理活动,以防止生产过程或与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二、安全管理的对象与内容 (一)安全管理的对象: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煤炭生产系统这个人机环境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包括人的系统、物质系统、能量系统、信息系统以及这些系统的协调组合。 1、人的系统: 人员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因此安全管理必须以人为根本,加强对人的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2、物质系统: 物质系统包括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机械设备、设施、工具、器件、构筑物、原材料、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

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 (一)家用电器使用的防火 家用电器可分为电热式(如电热炉、电烤箱、热水器、电饭锅等)和非电热式(如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等)两大类,使用不当时电热式家用电器发生火灾的频率较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防火措施。 一、电热式家用电器的防火 1、电热炉具防火措施 ①应买合格产品。②使用过程中,应有人看护。③台面为不燃材料制作。附近不得有可燃物质存放。④注意电热炉具的功率和导线型号的匹配。⑤接、插部分保持接触良好,并保持干燥。 2、电热取暖器的防火措施 ①避免电热器具与周围物品靠得太近;②注意接线型号与电器功率的配套;③防止过电压或低电压长期运行;④防止绝缘体长期受热老化引起短路;⑤设置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二、非电热式家用电器的防火 1、空调器防火措施 ①勿使可燃窗帘靠近窗式空调器。②电热型空调器关机时牢记切断电热部分电源。需冷却的,应坚持冷却两分钟。③勿在短时间内连续停、开空调器。停电时勿忘将开关置于“停”的位置。 ④空调器电源线路的安装和连接应符合额定电流不小于5~15安的要求。并应设单独的过载保护装置。

2、电视机防火措施 ①不宜长时间连续收看,高温季节尤应如此。②关闭电视时要同时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③保证电视机周围通风良好。 ④防止电视机受潮。⑤雷雨天不用室外天线。 3、电冰箱防火措施 ①保证电冰箱后部干燥通风。②防止压缩机、冷凝器与电源线等接触。③勿在电冰箱中储存乙醚等低沸点易燃液体,若需存放时,应先将温控器改装机外。④勿用水冲洗电冰箱,防止温控电气开关受潮失灵。⑤勿频繁开、启电冰箱,每次停机5分钟后方可再开机启动。③电源接地线勿与煤气管道相连。 (二)电气照明的防火 防火措施 1、合理选用灯具类型。例如:户外照明可采用封闭型灯具或有防火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2、应正确安装照明、装饰灯具 (1)灯具与可燃物间距不小于50厘米,与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米。灯泡下方不堆放可燃物。(2)灯具的防护罩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3)吊顶上的灯具功率不宜过大,且其周围有良好的散热条件。(4)选用质量可靠的低温镇流器,不许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等物体上,其电容与容量必须与灯管一致。 3、各类照明供电的附件必须符合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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