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

8)砼、钢筋混凝土模板及脚手架费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0)施工排水、降水费。

二、间接费

1、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财务等费用

三、利润

四、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以上1、2、3项费用构成工程直接费)

4、企业管理费

5、利润

二、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环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费;

3、冬雨季施工费;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

5、施工排水费;

6、施工降水费;

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9、各专业工程的设施项目费;

10、建筑工程砼、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

三、其他项目费用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记日工。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

5、其他。索赔、现场签证。

四、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税金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单项措施费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总造价=∑单项工程报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是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后乘以工料单价,合计得到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再加上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生成工程承发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以直接费、人工费+机械费、人工费为计算基础3种。建筑工程一般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进行计价,安装和装饰一般以人工费计算基础进行计价。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1)直接工程费

2)措施费

3)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4)间接费=直接费×相应费率

5)利润=(直接费+间接费)×相应费率

6)合计: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不含税造价)

7)含税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计算基础的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1)直接工程费

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3)措施费

4)措施费中的人工费

5)直接费合计=1)+3)

6)人工费小计=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

7)间接费=人工费小计×相应费率

8)利润=人工费小计×相应费率

9)合计:直接费合计+间接费+利润(不含税造价)10)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1+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07号文中的综合单价法为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即综合单价中仅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因此,用综合单价乘以各分项工程量汇总后,还应加上措施费才是工程承发包价。

1、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1)分项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间接费=分项工程直接费×相应费率

3)利润=(分项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相应利润率4)不含税造价=分项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5)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3)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相应费率

4)利润=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相应利润率

5)不含税造价=分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

6)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1+相应税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及其计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费用组成 及其计算方法、计价程序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

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 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 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 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 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 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0001000×%=15 1001-5000500015+(5000-1000)×%=63 5001-100001000063+(10000-5000)×1%=113 注:① 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 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Y=33/1000x 1500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办法(规定大全)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办法 (2018年9月更新)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基础养老金(影响因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即由月度缴费基数与缴费时对应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本文末尾附有计算公式】、本人缴费年限、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影响因素: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与月度缴费额的多少、本人缴费年限有关】、退休年龄) 3、过渡性养老金(只限1992年12月(含)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发放,影响因素: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即1992年底之前的有效工龄) 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年度增资,影响因素:按人头调整额、按缴费年限调整、按年龄调整等) 附相关文件: 市政府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 2017年9月30日) 沪府发〔2017〕7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家关于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本市企业2017年1月1日以后申领养老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详见附

件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其中,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的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计算;1993年至2010年的缴费工资指数低于的,按照计算【注:本处与2015年的发放不同】;2011年至2013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分别按照不低于、、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详见附件2)确定。 三、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根据“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先按照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再按照本人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应的“虚账实记”总额除以120,两者相加计发。 四、为确保本通知实施前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有序衔接,凡按照本通知规定计发的基础养老金、根据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计发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原办法计发标准的部分,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五、2015年、2016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六、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市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送审稿)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 (送审稿)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O三年十二月 说明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发挥协会的专业优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3年工作要点提出开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的课题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003年3月12日,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座谈会。3月1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课题研究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立课题研究组,由石油、建材、火电、铁道、水电、冶金、林业、电子、北京、上海、广州等行业和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参加,并明确了课题研究进度等工作要求。 课题研究组进行了广泛调研,收集了涉及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委文件(令) 42个,石油、火电、铁路、石化、建材、冶金、林业、化工、邮电、公路、北京、上海、黑龙江等行业及省(市)现行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13项,对30项大中型典型建设项目概算进行了测算分析。2003年6月25日协会组织对课题研究成果初稿进行了讨论,会后有关单位又提交了书面意见。本征求意见稿根据上述讨论和书面意见修改完善,并采纳建议将征求意见稿名称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改为“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3年8月8日以中价协(2003)017号文件印发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石油、石化、电子、四川、北京、辽宁、邮电等8个部门或单位返回了书面意见,据此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修编组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衔接,形成本送审稿。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送审稿) 1 总则 1.1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基本建设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是编制、评审和管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指导性依据。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 1.3 本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列明了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费用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时,建设项目不发生的费用项目不计取。 1.4本着符合政策、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和方便使用的原则,本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费用组成做了适当简化和费用归并,以方便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但建设项目的费用核算仍应按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1.5由于其他费用项目的支出内容因工程项目不同而有差异,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按照本规定并结合本省(市、自治区)、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2.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列明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组成。 2.2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的费用项目划分,考虑到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

3.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规定

3.2预算费用构成 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拆除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构成。 3.2.1建筑(安装)工程费 3.2.1.1直接费 1.主要材料费 2.建筑(安装)直接费 (1)人工费。 (2)消耗性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3.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6)施工机构转移费。 (7)安全文明施工费。 (8)多次进场增加费。 3.2.1.2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2.1.3利润 3.2.1.4编制基准期价差 3.2.1.5税金 3.2.2拆除工程费 3.2.2.1直接费 1.拆除直接费 (1)人工费。 (2)消耗性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4)临时设施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 3.2.2.2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2.2.3利润

3.2.2.4编制基准期价差 3.2.2.5税金 3.2.3设备购置费 3.2.3.1设备费 3.2.3.2设备运杂费 3.2.4其他费用 3.2. 4.1建设场地租用及清理费 1.场地租用、清理及赔偿费 2.线路施工赔偿费 3.拆除物返库运输费 3.2. 4.2项目管理费 1.前期工作及评审费 2.工程勘测设计费 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4.结算文件编制审查费 5.项目后评价费 6.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3.2. 4.4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费 1.新技术应用研究试验费 2.新技术项目性能测试费 3.2.5基本预备费 3.3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3.3.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附件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各组成部分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一、直接费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1)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G4)=(G1+G2+G3)×福利费计提比例(%)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1)材料基价 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2)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 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二)措施费

本处只列部分通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专用措施费项目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1、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3、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其中: ①周转使用临建费

②一次性使用临建费 ③其他临时设施。 或:临时设施费=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 4、夜间施工增加费

上海--造价收费标准(1)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2001]00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沪建建[2003]第641号、沪价费[2003]第054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造价审核费用承担从其规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分别按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8、19层邮编:200120 电话:+862120300000传真:+862120300203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25361510.html,

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细则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讲明 (一)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爱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治理部门依照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治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照工程实际情况分不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治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 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治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差不多工资、工资性津贴、流淌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爱护费。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组成 下表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所规定。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1、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 (2)工程监理费 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

(2)人工日费用标准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3)工程质量监督费 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 2、建设用地费 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3、可行性研究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 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4)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速查表单位:万元

4、研究试验费 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5、勘察设计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工程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一、各费用构成要素参考计算方法如下: (一)人工费 公式1: 人工费=刀(工日消耗量X 日工资单价) 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计时、计件)?平均月(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平均每月 法定工作日 注:公式1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人工费, 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 制计价定额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公式2: 人工费=E (工程工日消耗量X 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是指施工企业平均技术熟练程度的生产工人在每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内)按规定从事施工作业应得的日工资总额。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定日工资单价应通过市场调查、 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参考实 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综合分析确定, 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普工 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 工程计价定额不可只列一个综合工日单价, 应根据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和工种差别适当划 分多种日人工单价,确保各分部工程人工费的合理构成。 注:公式2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时确定定额人工费, 是施工企业投标 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 材料费 1. 材料费 材料费=刀(材料消耗量X 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X 〔 1+运输损耗率(%)〕] X [1+采购保管费率(%)] 2. 工程设备费 工程设备费=E (工程设备量X 工程设备单价)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X [1+采购保管费率(% ] (三) 施工机具使用费 1.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刀(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X 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台班 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 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时, 附件3 : 日工资单价二 应根据《建筑施工机械

安装工程各种费用的计算方法样本

各种费用的计算方法 1.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率( %) ] 2.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率( %) ] 3.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率( %) ] 4.临时设施费=( 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 ×[1+其它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 ] 周转使用临建费=Σ{(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使用年限×365×利用率( %) ]×工期( 天) }+ 一次性拆除费 一次性使用临建费=Σ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1-残值率( %) ] +一次性拆除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 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 6.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 二次搬运费费率=年度平均二次搬运费开支额÷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率( %) 7.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 8.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 模板摊销量= 一次使用量×( 1+施工损耗) ×[1+( 周转次数-1) ×补损率 / 周转次数

-( 1-补损率) 50% / 周转次数] 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9.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脚手架摊销量=单位一次使用量×( 1-残值率) /( 耐用期÷一次使用期) 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 11.排水降水费=Σ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材料费=材料净重×( 1+加工损耗系数) ×每吨材料综合价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 吨) ×设备每吨加工费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 销售额=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 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 ×( 1+专用工具费率) ×( 1+ 废品损失费率) +外购配套件费]×( 1+包装费率) -外购配套件费} ×( 1+利润率) +销项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 税+车辆购置附加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浮动幅度值:上下20% 8、城市建设费 (2002年9月1日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

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规范有关建设费的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城近郊区(包括东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的建设项目,除第四条规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区和第四条规定的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定期调整,由市计委、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下列城近郊区内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 (一)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不包括主管部门办公、生活及其它建设项目。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工单宿、会堂、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等。 (三)中小学教师宿舍。包括职业高中,不包括中专、中技。 (四)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污)水、废气、粉(烟)尘、噪音、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环保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 (五)所看守所、收审所、劳教、监舍。 (六)火葬场、骨灰堂、殡仪馆。 (七)军队的战士营房,单身干部宿舍,各类阵地、机场、靶场、训练及通信设施,作战指挥用房,军需、军械的储备、修理用房。 (八)国家批准的军工专项工程。 (九)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零星建设项目。 (十)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十一)市政府文件规定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但不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减、免、缓: (一)凡属征收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原则上均不减、免、缓。 (二)市政府现有文件规定减、免、缓的建设项目,经市计委审核重新确认后,继续执行。其中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第三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现有的优惠政策。 (三)有特殊情况需减、免、缓的建设项目,按京政发〔20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计划转正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具体征收程序如下: (一)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单位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部门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由市计委统一印制,一式三联:开具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存一联,另一联作为办理计划转正的凭证。 (二)按照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分别由以下部门核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纳数额:中央及军队在京建设项目,由市建委核定;其它建设项目,由市计委核定。 今后,如遇市政府调整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征收程序随之进行调整。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参照标准)(沪设监协[2003]001号)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参照标准)》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设备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单项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实施阶段的监理收费。 2、正常监理工作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2.1 监理费=设备投资额E×监理取费费率R 2.2 监理费=单价D×监理工作时间T 注:1、正常监理工作是指双方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 2、设备投资额是指在项目概算中的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之和。 3、监理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日计费。 3、附加监理工作监理费用的计算 建议采用2.2款的计算方法计取。 注:附加监理工作是指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外的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上述正常监理工作的一些监理服务工作。 4、额外监理工作监理费用的计算 建议采用2.2款的计算方法计取。 注:额外监理工作是指既不是正常的监理工作也不是附加的监理工作,更不是因监理工程师责任造成的,但仍需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服务的工作。 5、设备监理新业务费用的计算 建议采用2.2款的计算方法计取。 注:设备监理新业务是指传统工程各阶段监理以外的业务。比如设备维修监理、设备检测监理、设备储运监理、设备安全监理、进口设备验货等业务。 6、平行检测(或额外检测)费用的计取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按第二条计算所得的费用并不包括平行检测(或额外检测)费用。 7、设计阶段监理的取费费率参照标准 7.1工程设计监理 7.2单项设备设计监理: 取设计费的10% 8、采购阶段监理的取费费率参照标准

9、制造阶段监理的取费费率参照标准 10、安装调试阶段监理费的取费费率参照标准 11、制造及安装调试两个阶段监理的取费费率参照标准 12、以单价乘服务时间计算方法的单价参照标准 注:每月以21.5天的工作日计算,节假日另计。 13、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00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的《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根据2002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修正并重新发布。可查阅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上标题中有误,应去掉“机构”两字。 工程设备监理列入2003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范围,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最近将作具体部署。

工程造价构成、设备费用与其他费用

. . 工程造价构成、设备费用与其他费用 -----------------------作者:-----------------------日期:

第三讲 题目: 第二章工程造价构成设备费用其他费用 教学目的及要求: 通过此次教学,要求学生掌握设备费用、其他费用的组成容,熟悉各种费用的计算基本方法和步骤。 教学重点和难点: 进口设备的原价计算 教学容: 一、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它是由设备和工具、器具购置费组成的,是固定资产的积极组成部分,在生产性工程建设中,它占工程造价比重越大,意味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一)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指建设项目中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其中:设备原价指国家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和进口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指供销部门手续费,以及设备原价中未包括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导购费和仓库保管费用之和。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设备。国家标准设备原价一般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如果设备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则以定货合同价为设备原价。设备原价又分为带备件出厂价和不带备件出厂价两类,一般指前者。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国产非标准设备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设备生产厂家按照定货情况,根据具体图纸制造的设备。其原价的计算方法很多,但常用成本计算估价法。 按成本计算估价法计算非标准设备原价时,其费用构成主要有: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件费、包装费、利润、税金(主要指增值税)以及设计费,具体计算式为: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率)+外购配件费] ×(1+包装费率)—外购配件费}×(1+利润率)+增值税+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件费3.进口设备原价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二、费用项目划分 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 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 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一、 1、工程勘察费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定义】: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 【计算方法】:按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5-0.8%计算。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m2计算。

⑤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改建设项目为1.1-1.4 ⑥其他设计收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10%;编制竣工图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8%; ⑦浮动幅度值:上下20%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整个设计阶段的40%,施工图设计占整个设计阶段的60%,施工图预算费为整个设计阶段的10%,概算是初步设计的一部分。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2018造价计价专题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和计算(二)

三、按造价形成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和计算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 1.措施项目费的构成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通常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习题】下列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 B.现场生活用洁净燃料费属于环境保护费 C.“三宝”、“四口”、“五临边”等防护费用属于安全施工费 D.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属于文明施工费 E.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文化福利用房的费用属于文明施工费 【答案】AC 【解析】B选项属于文明施工费;D选项属于安全施工费;E选项属于临时设施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4)二次搬运费。(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6)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8)脚手架费。(9)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费。(10)垂直运输费。(11)超高施工增加费。(1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13)施工排水、降水费。(14)其他。 【习题】(2016年真题)根据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的规定,下列费用中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A.夜间施工时,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费用 B.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 建标[2003]206号 专业分类标准定额 发布文号建标[2003]206号 发文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文日期 2003-10-15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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