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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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有限公司

司技发[2011] 9号

关于印发《XX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项目研发管理,促进项目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现下发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XX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XXX年XXX月XXX日

XX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需要,经公司市场部、研发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可行性分析后认定可以开展立项研究的新项目。由公司统一组织,但由公司研发部承担,由市场部出具市场意见,财务部出具财务能力评价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完成科技研究的开发活动。

项目必须是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我公司发展的重大性、关键性、共性科技问题,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一、项目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符合外包条件的,可采用外包方式立项。

二、项目的来源: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由公司技术总监提出年

度开发计划。

三、立项程序:

1、市场评价与调研:

第一步:由公司研发部牵头,制订项目研究计划和时间节点控制表;

第二步:公司市场部针对项目方向进行市场调研与评介,提出是否具有市场发展性的意见;

第三步:研发部提出项目开发的具体指标、人员配备要求和需要增设的设备清单;

第四步:财务部针对市场调研情况进行财务预测与经济效益预测,同时针对项目进行投资与回报风险评价;

第五步:项目评审,由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员组成项目评价小组进行项目研发方案;

第六步:项目研究方案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并决策。

第七条:技术总监再次审定(审议)通过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完成会签或报批等程序,正式下达项目立项和经费预算批复,并公布立项情况。

第八条:对立项项目,总经办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九条:期限超过1年的项目,先签订1年期的项目任务书,任务书期限届满并经评估后,再确定后续工作计划。

第十条:实行备选项目制度。在选取项目的过程中,除正式立项项目外,储备一批备选项目,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支持。

四、可研究项目的条件

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政策和科技发展战略。

2、经市场调查后有一定的市场前境并可在一定时间内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项目负责人的条件:

1、项目负责人首先具有优良的技术品质、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能力;

2、具有项目牵头经历或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过课题主要负责人者优先。

公司开展项目研究的条件:

1、与公司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相适应;

2、所需要新增的设备是在公司财务能力范围内;

3、经市场调查与财务评价后属可实施项目,同时公司资金能力具备承担能力;

第三章项目实施

一、项目任务书各方的责任

项目任务书甲方为公司股东会,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即公司研发部门,丙方为项目负责人。

甲方的职责是:

1.按项目任务书规定拨付或商请公司财政部门拨付研发经费;

2.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3.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乙方的职责是:

1.组织项目实施并负责控制与监督项目的进度;

2.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发;

3.定期组织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测试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性意见;

4.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5.按甲方要求报告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按要求填报甲

方制发的有关调查表和统计表;

6.接受公司技术总监的委托组织项目初级验收并向公司项目评审会

汇报。

丙方的职责:

1.按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

2.接受甲方、乙方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

3.履行项目执行总的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

责。

二、项目责任书的其他要求:

项目执行期间,项目任务书内容不得变更。

因客原因确需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研发部部长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查,主管部门和技术总监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项目任务书或订立补充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项目监控

一、在研项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承担的课题小组应于每月向研发部报告项目实施进程,研发部部长向技术总监和总经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

如遇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应当提交专项报告。

二、项目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终止: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的;

2、组织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使项目无法正常执行或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

3、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重大的市场或国家政策变更;

4、项目承担课题小组不能按项目任务书执行、挪用科技经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5、依据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结果,按规定应予终止的。

项目终止后,承担单位应当就已开展工作、经费支出等情况向公司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结余的或被挪用的项目资助经费应及时退回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部分项目评审制度

第五章项目验收及问效

一、项目执行到期后,课题小组应当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限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报总经办及技术

委员会申请验收。

二、申请项目验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4、相关附件。

三、验收依据与内容

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知识产权(包括技术标准)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

3、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4、项目验收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

5、项目组人员履职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

6、项目执行的总体质量和效益。

四、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由技术委员会审核并交总经办组织验收。

2、总经办邀请技术、管理和财务等方面5-9人的单数专家,组成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

3、通过验收的项目,由总经办发给的项目验收证书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五、不予通过验收:

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1、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完成;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备;

3、擅自修改项目任务书内容;

4、超过项目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3个月以上,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

六、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或属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情况之一者,项目负责人在此后半年内不得承担公司其他项目。

七、建立健全项目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研发部将已验收(或终止)项目的相关文档整理归档,并及时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项目文档包括:

1、项目任务书;

2、项目验收申请书与项目验收证书;

3、其他验收材料。

八、其他要求

1、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社会参与度。专家咨询意见作为科技管理与决策的参考依据。

2、建立项目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组织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息作为相关工作的决策依据。

3、项目费用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开始后项目经理可按协议要求支取部分项目费用。但所有项目费用的使用仍需由部门领导及公司审核。

4、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尽快向财务报销,并注明所属项目及具体用途。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应对该项目产生的总费用进行监控。严格控制项目产生的费用。

5、项目结束后应将该项目产生的总费用列入总结文件中,由财务部门及公司领导按项目协议进行审核。

第六章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到重要阶段或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都应对该项目进行情况进行总结。总结项目执行完成的各种情况(如项目的进度,实现的成果、项目产生的费用等等)

第七章附则

本办法由技术总监负责解释。

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办法发布前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抵触,按本办法执行。

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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