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防治管理责任制

煤矿瓦斯防治管理责任制
煤矿瓦斯防治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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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xx镇xx煤矿

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机构

一、矿井瓦斯治理领导组:

二、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技术管理组:

三、通风瓦斯治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通风科:、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火工品管理员、押运员、矿灯与自救器仪器收发员。

机电科室:、井下维护工、地面检修工、机房值班人员。

第二部分矿井瓦斯治理责任制第一章

矿领导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董事长瓦斯治理责任制

1、董事长是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2、参加瓦斯治理、瓦斯治理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保证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每年用于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专项资金足额、专用。

4、督促、检查经理层瓦斯治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5、决策瓦斯治理工程及设施建设。

6、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瓦斯治理基本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7、完善瓦斯治理机构。

二、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瓦斯为天”、“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只认瓦斯不认人”等理念,把瓦斯治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之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抓安全工作时,要突出瓦斯治理为重点。

3、认真落实国家安监局“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4、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技术,夯实基础,强化监管。落实瓦斯治理有关规定。

5、支持各级管理人员、部门正确行使职权,支持工人正确行使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权力,保护职工行使举报权力。

6、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正确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

三、总经理瓦斯治理责任制

1、总经理是矿安全生产经营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突出瓦斯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督局“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

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3、定期主持召开“一通三防”、瓦斯治理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4、经常分析瓦斯治理存在的重大隐患,研究可行的措施。督促检查各级瓦斯治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副总经理瓦斯治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督促瓦斯治理工程及设施完善。

6、审阅瓦斯日报。发现有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督促制定措施,安排处理。

7、督促用于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专项资金用于防治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安技措项目,保证通风仪器、仪表购置、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向的基本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8、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瓦斯治理基本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9、负责组织实施瓦斯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四、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

1、总工程师分管“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瓦斯治理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防止瓦斯治理事故负技术责任。

2、每周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和“一通三防”专题会,及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4、审批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调整采区的通风系统措施。

5、审查、审批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投产前的通风、防尘、抽放、瓦斯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

7、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开口前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

8、组织每年一次的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练。

9、组织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10、审核、批准不超过1次的串联通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但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严禁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

11、审批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编制的贯通及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12、现场指挥掘进巷道与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

13、审阅通风报表、瓦斯日报表。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要求通风部门制定措施,督促处理。

14、根据生产、地质、瓦斯赋存情况确定抽放瓦斯的方法。审批抽放瓦斯专门设计。

15、组织抽放工程竣工后的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6、审阅矿井监测监控日报。

17、批准排放已封闭巷道内的瓦斯(不包括联通采空区)时,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通风部门提出的书面措施。

18、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

19、接受省、国家组织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20、安排瓦斯治理安技措项目,确保通风仪器仪表购置,安排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及通风系统改造等基本投入计划,落实专款专用。

五、安全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

1、负责安检科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防止瓦斯事故负责。

2、瓦斯治理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把瓦斯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中心内容抓好。

3、监督瓦斯治理有关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核、审批、批准。

4、监督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5、监督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6、监督使用防爆设备、供电线路做到“三无”,电气设备无失爆。

7、参加反风演习和预案演练。

8、查处瓦斯治理存在的“三违”。

六、机电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

1、负责机电、运输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防止瓦斯事故负责。

2、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安排提前申请,与生产互通信息。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组织抢修,尽快使备用机完好,并制定预案。

3、加强供电系统、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不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组织安排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

4、参加每年一次的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练。反风演习之前安排专人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达完好。

5、确保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

6、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安排断开进入井下的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

7、严格井下中央变(配)电室、采区配电室、配电点的停送电责任。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检员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8、严格执行停风地点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规定。

9、严格执行任何地点排放瓦斯期间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规定。

10、严格管理、审查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制止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

11、督促井下电钳工、主通风司机持证上岗。

12、接受省、国家组织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13、落实“严禁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下井,井下供电线路须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的规定,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

七、生产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

1、负责生产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防止瓦斯治理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治理瓦斯方针。牢固树

立“瓦斯为天”、“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理念。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3、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瓦斯治理设施不完善不生产,规程、措施没有批准不组织生产。

4、做到不超通风能力生产。遇通风系统不能满足生产安排时,主动以风定产,以风定面。

5、严格执行瓦斯治理有关规定,组织建立生产系统落实瓦斯治理责任的相关制度、措施、管理台帐。

6、回采工作面通风、防尘、抽放、监控等系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装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组织生产。

7、对符合串联通风要求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掘进工作面,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形成独立通风系统。

8、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安排断开进入井下巷道的水管等一切导电体,并安排在所有井口设置警戒。

9、严格执行任何地点排放瓦斯期间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规定。

10、严格管理、审查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制止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

11、负责安排临时停工的地方,不得停风,否则安排队组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封闭前必须设栅栏或警戒。

12、参加每年一次的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练。

13、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停止推进),立即组织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砌筑永久性闭墙,保证采煤工作面在45天内完成封闭。对停采后至闭墙结束

期间的工程,要制定详细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头。因故不能按期封闭,负责组织制定防火措施并实施。

14、组织对废弃的溜煤眼、暗立井和风眼进行永久性封闭和充填。

第二章职能机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通风科瓦斯治理责任制

1、通风科是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职能业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瓦斯治理工作法规、政策、制度;负责制定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制度、措施;编制瓦斯治理工程计划,督促生产队组按期完成计划。

2、做好矿井通风有关参数、资料的统计工作;核算矿井通风能力,核算矿井需要风量,编制配风计划。

3、实施、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督促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可靠的通风系统,完善串联通风的安全措施,杜绝二次(含二次)以上的串联通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角联通风产生的危害。

4、审阅瓦斯、抽放、监控等报表,监督瓦斯员巡回检查图表、放炮员“一炮三检”图表执行情况及检查放炮员、瓦检员劳动纪律。

5、做好瓦斯抽放系统及钻孔的设计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瓦斯抽放日常业务管理。

6、落实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参加各个系统安装后的验收移交工作,做好监测监控系统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7、监督自救器的配备情况,督促自救器管理、使用正常化。

8、监督检查通风设施的工程质量、完好情况。

9、负责盲巷管理、巷道贯通管理、瓦斯排放管理。

10、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机电等部门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时进行登记,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的日报表。

11、组织矿井有关瓦斯治理各种鉴定工作。

12、编制反风演习计划,组织反风演习,总结反风经验、教训,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负责瓦斯治理应急预案的演练。

13、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14、安排、督促矿井防尘、测尘、个体防护器件使用及粉尘防治设施的安装工作。

15、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瓦斯治理和“瓦斯治理”专题会,及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6、组织检查涉及瓦斯治理劳动纪律、计划完成进度、工程质量、设施完好、操作标准化、措施制度执行情况等。对违规、违章者进行处罚。

二、机电运输区瓦斯治理责任制

1、机电运输区是瓦斯治理的重要部门,承担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责任,要加强机电管理,做到供电“十不准”,确保矿井供电的正常运行、安全运行。

2、机电运输区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

3、对监测监控系统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负责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及控制线的维护、管理。

4、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5、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配合通风部门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

6、负责监督局扇在井下的运行时间,达半年时监督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检查或安排检修。

7、教育、培训从事机电工作人员,要熟悉通风、瓦斯方面知识。

8、培训主扇司机熟悉反风操作规程、操作步骤,并能独立、正确、熟练地进行反风操作。

9、负责每季度组织对主扇及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建立记录台帐。

10、严格管理,严禁明火、明电作业,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严禁使用无防爆合格证的机电设备或不完好、失爆的设备。

11、加强矿井防火和电气设备管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建立严格的井下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特别是制定和执行井下胶带运输机的防火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

三、生产调度室瓦斯治理责任制

1、生产调度室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协调工作。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瓦斯治理有关规定,贯彻执行《作业规程》、《施工措施》,遵守劳动纪律。

2、教育工人保护瓦斯治理设施、设备,如风门、风窗、风机、风筒、“三专两闭锁”设备、监测监控设备和抽放系统等。

3、加强对生产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通风、瓦斯知识培训,要熟悉机电方面知识,熟悉通风、瓦斯方面知识。

4、凡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头,要立即组织人员将停风工作面的人员全部撤到新鲜风流中,并设好栅栏,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

5、落实队(组)长的安全第一责任,确保自己所管辖范围人员不违章作业。

6、没有贯彻《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不准开工生产。

7、未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严禁下达开工命令。

8、组织抢救自燃火灾。

9、抓好采掘工作面放炮管理工作。

10、对井下发生的瓦斯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四、生产技术科瓦斯治理责任制

1、生产技术科是矿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技术政策,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2、采掘设计优先考虑瓦斯治理工作。

3、根据年度采掘作业计划与通风科共同编制监测装置的装备计划。

4、审查《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尤其是符合瓦斯治理有关规定,并督促实施。

5、采区设计、掘进工作面设计要尽量避免串联通风,必要时必须减少串联通风时间,并监督实施。

6、指导掘进工作,杜绝产生盲巷和高冒区。一旦产生盲巷后,督促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与通风科共同制定治理高冒区的措施。

7、布置巷道必须考虑矿井通风能力,选择合理的巷道断面,优化通风系统。

8、设计巷道时必须考虑闭墙位置,闭墙所在位置要加强锚索、长螺纹锚杆支护。

9、采区、工作面顺槽内出煤的溜煤眼均不能兼做通风使用,必须有专门的通风巷道。

10、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参与投产验收。

11、加强对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

12、在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13、工作面采区布置前提供瓦斯赋存情况,指导设计工作。

14、斜巷、石门揭露煤层前20米,书面通知生产调度室、通风科,报告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15、巷道相向掘进、单向单头向已有巷道或其它地点贯通前,要提供贯通地点的情况(如积水、瓦斯、支护等),必须在相距20米(综掘50米)时,书面通知生产调度室、通风科,报告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

16、监督瓦斯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安检科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检科负责矿井安全质标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检查各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建立健全。

2、监督瓦斯治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者进行处罚。督促制度落实到实处。

3、加强对风筒管理的监督。风筒脱节、风筒破损修补不及时、微风作业、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安检科负责以事故追查处理。

4、排查“三专两闭锁”的安装、使用情况,未实现的作业场所不准生产。

5、排查“监测监控系统”瓦斯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数量、覆盖状况。未安装的作业场所不准生产。

6、排查机电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不准生产。

7、对有自燃发火危险的作业场所督促立即采取措施。

8、对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场所不准生产。

9、一旦存在盲巷,督促立即封闭。

10、串联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制定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生产。

11、检查瓦斯员、放炮员、电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定员满足生产需要。检查瓦斯员、放炮员、电工等正规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12、做好出入井的检身工作,杜绝火种和不戴自救器及电钳工、班长、科队长不戴便携式报警仪入井。

第三章基层队组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采掘队瓦斯治理责任制

1、采掘队长是本队作业和生产管辖范围内瓦斯治理第一责任者。

2、对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治理设施、设备,要严格执行移交手续,并且负责管好用好。

3、采掘队管好用好监测监控装置,掘进队要管好用好“三专两闭锁”设备(除变压器);

4、掘进队要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上风筒卡不脱节,不扯碰风筒,并考核各班的风筒管理状况,促使达优。

5、掘进队掘进头停电装置必须设在全压巷道内或开口处新鲜风流一侧10米以外。放炮前必须停电,瓦斯降到限下方可复电。

6、掘进头开口处以里的贯眼闭墙、栅栏都由掘进队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

7、掘进工作面完工移交安装时,同时向回采队组进行通风设施移交,移交

时相关队组在移交单上签字,同时更换相应的管理牌板。

8、回采工作面从安装移交回采队之日起,为本工作面服务的瓦斯治理设施由采煤队使用、管理,确保完好达标。

9、工作面两巷浮煤清理达到标准要求,顺槽巷间的贯眼闭墙前栅栏必须保证完好,不得损坏和堆放材料,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

10、回采工作面的防尘设施(管路、阀门、喷雾装置等)移交后,由回采队管理和拆除。拆除下来的管路、阀门等运至租赁站,采煤队办理交领手续。

11、掘进头的防尘管路、压风管、三通、喷雾装置、洒水用的软管和管路上的阀门均由掘进队安装、使用、管理,不得丢失损坏。工程完工后均向接管单位移交。

12、采掘队作业人员要服从瓦检员、安监人员的指挥,不违章作业。

13、做好炮眼充填工作,坚持使用水炮泥,封泥按规定填足,防止放炮事故。

二、辅助队瓦斯治理责任制

1、机运、维护、井下机电队

(1)各队队长是本队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2)对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安全设施负看管、使用责任,严格执行交接手续。

(3)作业场所正确使用防尘洒水装置。

(4)机运队在采区以外的主要进风大巷、机电硐室需要使用氧焊、电焊、喷灯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定期进行巷道洒水。煤仓被大块矸石、炭块、其它物料堵塞,尽可能人工捅开,避免使用打炮处理堵塞,必须使用打炮处理堵塞煤仓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山西省瓦斯防治二十条规定

山西省瓦斯防治二十条规定

煤矿瓦斯防治“二十条”规定 一、省政府瓦斯防治“十二条”规定 晋政办发〔201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 (一)要强化落实瓦斯防治责任; (二)要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三)要强化瓦斯源头治理; (四)要强化瓦斯等级管理; (五)要强化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 (六)要强化瓦斯检查工作; (七)要强化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八)要强化机电设备及供电安全管理; (九)要强化煤矿瓦斯超限管理; (十) 要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投入; (十一)要强化岗位准入标准; (十二)要强化监管责任; 二、省安委办瓦斯防治“八项”规定 晋安发〔2013〕2号《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八项规定》 (一)完善煤矿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 (二)严禁超瓦斯抽采达标能力组织生产; (三)严格矿井瓦斯等级管理; (四)加强瓦斯防治薄弱环节管理; (五)落实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六)保障瓦斯防治资金落实; (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八)加大瓦斯隐患监督检查力度。 煤矿瓦斯防治“二十条”规定 省政府“十二条” 晋政办发〔2011〕4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 一、要强化落实瓦斯防治责任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强化落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和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严格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提高瓦斯管理标准,切实做到“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各市、县(产煤县)煤炭工业局必须明确瓦斯防治机构,各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防治机构,并配齐专业人员,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二、要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矿井内所有区域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矿井及其采掘工作面要有健全可靠的通风系统;必须定期对井下所有井巷、峒室的通风、瓦斯、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制定措施进行处理,隐患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三、要强化瓦斯源头治理 要严格落实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在建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揭露煤层前、应建地面抽采系统的高瓦斯矿井进入采区施工前,应建成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使用。进一步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06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

煤矿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煤矿集团公司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1)各矿必须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并配备一定的人员,负责测装置的管理工作。 (2)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环境监测和通风技术专业的培训,经集团公司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环境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 (3)各矿集团公司《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装备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等瓦斯涌出大的地点。 (4)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区(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队人员在场监护。 (6)回采工作面机尾,回风和尾巷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

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新开采的综采面,如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集团公司将不予验收投产 (7)凡高、突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两闭锁。 (8)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h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9)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10)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h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修复。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在瓦斯放限的综采工作面停运任何一台装置时,在停运期间,不能执行放限措施,由专责瓦检员掌握,瓦斯浓度超过1.0%时,立即人工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

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每班安排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第二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巡回瓦检员检查局扇安设处、工作面风流、回风、局部高冒区的瓦斯浓度,每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瓦检员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第三条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第四条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五条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2米长的胶管和温度计。矿长、生产科长、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安检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检测仪。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做到井下牌板、检查

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第八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和二氧化碳超过3%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第九条通风科长要每天审查瓦斯班报台账,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 二、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 第二条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放火、局部通风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设和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三条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四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下一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通风科长,决定是否有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还是另派瓦检员,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A矿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A矿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46955 编 号: A矿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A mine gas preve nti on tech no logy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 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

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 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 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 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煤矿瓦斯抽放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全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安全意识,保障全队的稳定,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行政队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劳动纪律和班组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日常的生产工作,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负责。 3、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及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主持开好班前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4、各分管的副队长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掌握所管钻机、泵房的设备和抽放系统及工作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并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工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的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本钻机、本班的工作负责,详细掌握本钻机,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维护好本钻机及本班组的包机设备。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采取查“三违”、查隐患、查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各岗位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坚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并保持设备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7、各钻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钻孔设计要求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服从值班、跟班干部的安排,在工作现场听从班长的指挥,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钻孔进尺任务。 8、维修电、钳工要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钻机、抽放泵等设备的原理、结构和维修技术。认真执行包机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做到每周至少两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两型三化”矿井要求,使设备无带病运转,电气设备无失爆。 9、电焊工要提高焊接技术,及时焊接钻头且质量要合要求,焊接抽放系统所需物件要按设计要求,确保焊缝严密无砂眼。 10、瓦斯抽放维护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我矿的抽放系统,并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和辅助设施的安装、维修、调整工作,负责日常的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人员每天对钻场内闸阀接头进行检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XX 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 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 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

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 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 “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 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 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 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 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2021版)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99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2021版)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瓦斯管理制度

威信县合龙山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威信县合龙山煤矿 二0一一年度 威信县合龙山煤矿

瓦斯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节一般规定 (1) 第二节瓦斯检查制度 (3) 第三节瓦斯排放制度 (6) 第四节瓦斯超限处理 (8) 第五节九个特殊环节瓦斯管理 (11)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8) 第七节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 (20) 第八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瓦检仪器仪表检修管理制度 (25)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每年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一次鉴定工作。 二、我矿开采C5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必须制定区域及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严格实施。煤巷掘进前、回采面回采前必须“消突”,否则不得施工,真正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三、根据区域及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结论,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足风量,采取相应的瓦斯治理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矿井必须设置专用回风井,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只作为矿井及采区回风之用,不得行人及安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若需维修,则必须停止井下一切活动,并制定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学习贯彻后实施。 五、采区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六、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七、矿井必须从采掘布局上采取措施,给防突工作留足空间和时间,形成开拓区、措施区、生产区三区配套两超前的良好格局。同时加强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煤炭工业出版杜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 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 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 (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 (7) 第六章瓦斯利用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2) 第九章附则 (13) 附录 (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

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拍 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人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公司所属各矿必须按晋安监煤字【2003】3号文件的要求,在每年7—9月份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1次鉴定工作,填写《山西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书》,一式4份报公司通风部门审核报批。 2、凡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的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所圈定区域及其以下水平域为高瓦斯区,高瓦斯区的采掘面必须制定专项瓦斯管理措施。 3、采掘面在采掘前,必须对采掘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认真预测,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区相应的治理瓦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进回风巷净断面8㎡以上,经抽采瓦斯(抽采率25%以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仍存在瓦斯超限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但该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0%,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其它规定。 5、专用排瓦斯巷的瓦斯风流必须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并保证混合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没有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在采区回风巷中距专用排瓦斯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当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超过0.8%时,能够立即切断其回风流中

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8、矿井必须从采掘设计和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9、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矿井必须制定停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1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11、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瓦斯抽采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 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金坡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先抽后掘(采)”、“应抽尽抽”的原则,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钻孔的设计及审查 1.瓦斯抽采钻孔设计由技术科技术员负责,设计必须严格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毕安委,【2015】1号》进行,设计须经矿通风、生产、地测、安检部门和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瓦斯抽采设计必须图文清晰、科学规范、符合规定、切合实际,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抽采工作面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预计瓦斯涌出量,抽采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 (2)钻孔数量、位置、方位、倾角、终孔间距、孔深。 (3)封孔方法、封孔材料、封孔长度等。 3.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设计要求 (1)采用顶(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道施工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回采区域(同时控制整个掘进巷道轮廓线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2)采用本煤层巷道施工顺层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工作面回采区域。 (3)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钻孔设计,其钻孔必须控制到掘进工作面前方和巷道轮廓线外的距离符合《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要求。 (4) 石门揭煤前采取预抽瓦斯防突区域措施时,钻孔控制范围(沿煤层层面距离)为煤层上山方向、走向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0m,煤层下山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12m。揭开煤层后在煤巷内再向煤层走向和倾向的上方30m、下方20m范围进行预抽。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 距20m 。 (5)抽采设计要根据开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并达到《防突规定》和《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确定煤层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和抽采时间等参数。 二、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 1.抽探队对钻孔的开孔位置、方位、倾角,对钻孔深度、 封孔长度、封孔质量,对钻孔施工过程负责。 2.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否则 不得施工,发现一次未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进行施 工,罚款抽探队50元。 3.每打完一个钻孔,钻孔参数必须认真填写在现场抽放钻孔管理牌上,且钻孔编号必须和设计对应。如不填写或者胡乱填写,罚抽探队100元。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99-26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两次(临时停工时,无特殊情况,每班检查一次),间隔时间3—5小时。若瓦斯涌出异常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增加检查次数。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掘进工作面风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风流、局部高冒区。 3、瓦斯检查要挂牌管理,瓦斯记录牌板离迎头应不超过50m。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和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

5、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掘进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位置为风筒异侧的迎头5m以内,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7、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放炮员等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做到正常使用。 8、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9、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出现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经处理,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恢复施工。 10、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

2021新版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

2021新版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规范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安通科、生产技术科罚款200元,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100元。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加强对办公室的管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办公室日常管理 制度最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切实搞好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保证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 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种参数及时、认真地测试,出现谎报者, 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出现两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2.井下测试人员要保护好测试仪器,导致仪器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光学仪 器要定时升井维修(三天一次),每推延一班,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10元。 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 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 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3.井下测试人员和管路维护人员,在钻孔正常抽放期间,要分别检查钻场管路连接处 和工作区域抽放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元,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5元/处。每次测试后要对测量孔进行封堵,发现漏气对 测试工罚5元/次。 还在找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吗,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4.井下测试人员如果随意倾倒水银,一经发现或得到确切举报时,对抽放队长罚款30元,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5.因测压人员携带或操作“U”型管不当,导致水银丢失的,给予有关人员50元/次 的罚款。 6.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封填严实,以确保其气 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每出现一处漏气, 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 7.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施工队必须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果钻场不 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1000元,对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对队长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里面堆积有杂物或闭子打设不合格的,对施工队每个 钻场罚款200元,存在问题限期内仍不处理的,每个钻场加罚100元,对队长加罚100元。 十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专门 容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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