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管理办法

图纸管理办法

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发展部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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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管理,避免往来文件、设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出现纰漏,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工程施工和设备制造的所有所有资料(包括图纸)。

2 职责

2.1 炼钢项目经理对资料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专职资料管理员对资料的具体工作负责和落实,并建立详细的图纸和资料的管理档案。

2.2 各个专业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要遵守资料的管理制度,配合资料管理员完成工作。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在接设计院图纸以后按照施工图、建筑图、基础图、结构图、非标图、设备安装图分别建立档案。

图纸发放:公司存档1份、工程部存档1份、监理1份(非标图纸除外)、专业负责人1份、施工单位4份(返竣工图2份)、非标设备制造厂家3份(返竣工图2份)、设备安装1份。

3.2由设备制造厂家负责设计制造的非标设备,专业负责人负责将其资料包括返回设计院的基础设计资料和图纸,要求有设计院、厂家、专业负责人确认签字的资料交资料室存档。并要求专业负责人制造厂家在设备交付使用报验后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协议中规定的竣工图)交资料室存档。

3.3专业负责人每天将往来传真、联络函、会议纪要、考察报告、设备监制报告签字确认交资料室统一分类归档。

3.4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3.5资料负责人对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管理文件进行存档。

3.6专业负责人负责收集进场设备的随机资料,并交资料员存档。

3.7凡是在工程部资料室领取和借阅资料,资料管理员必须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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