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部门发票种类明细表

国税部门发票种类明细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对照表

营改增发票5大类9小类122个问题(最全归纳,推荐收藏)

营改增发票5大类9小类122个问题(最全归纳,推荐收藏) 一、通用业务 (一)发票领用 1.甘肃国税的发票种类有哪些? 答: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和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客运发票、门票等。 2.纳税人应该领用什么种类的发票? 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十条:“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使用通用机打发票。二手车市场经销企业和拍卖企业领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从事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城市客运的纳税人使用客运发票。需使用门票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印制。 (4)所有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领用通用定额发票。 (5)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7)使用具备开具卷式发票功能收银机的纳税人可以领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营改增国税、地税发票对照表 原地税票种适用对象现国税票种 通用定额发票所有纳税人通用定额发票 定额门票需使用门票的纳 税人 定额门票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收银机具备开具 卷式发票功能的 纳税人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增 值税普通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 增值税普通发票(起征点 以下纳税人可使用通用 机打发票) 收取过路(过 桥)费的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 发票 医疗门诊费用专用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其他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发票的基本联次、用途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发票联、记账联。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1.有税务机关使用的特种发票(“101”为发票换票证、“102” 为税务机关通用发票、“103”税务机关工本费发票)和工商业发票(“201”为货物销售发票、“202”为待定、“203”为农产品收购发票、“204”为矿产品收购发票、“205”为废旧物资收购发票、“206”为图书销售发票(批发)、“207”为图书销售发票(零售)、“208”为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209”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10” 为水费发票、“211”为电力销售发票、“212”为机动车维修发票、“213”为文物古籍外销发票“214”为粮食销售统一发票、“215”为乡镇煤炭产品专用发票、“216”为出口专用发票、“217”为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18”为机动车零配件销售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内容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如果是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

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的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以及其税务登记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内容: 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 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 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 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 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 6.增值税税率、税额; 7.发票填开日期、发票号码等。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帐联。 1、发票联,作为购买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收政策进项税额的记帐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附件2 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使用说明 一、特定行业代码 在规定的码值编码范围内,“特定行业代码”可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各自管理情况进行编制。 二、特殊规格 特殊规格是指未使用税务总局规定规格,即:“发票类型代码表”规格栏是特殊规格,如29、59等,代码原则上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各省级税务机关统一编制。 三、通用定额发票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的处理 特殊规格或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是指未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规格或发票票面面额设置的通用定额发票,即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的面额或规格。此类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通过扩展码区分不同规格、不同金额的发票。 (一)特殊规格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使用“59”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按照“金额版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Z”除外);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20元并列两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存在“128mm×50mm”和“145mm×80mm”两种,则其发票种类代码分别为“2XXXX5900L80”、“2XXXX5900L81”,发票种类名称分别为“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28mm×50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45mm×80mm)”。 (二)特殊金额类通用定额发票 1~5位:所在省级税务机构代码前5位代码值; 6~7位:发票类别版式代码,按使用规格取对应代码值; 8~9位:特定行业代码,各省可引用税务总局设置的代码,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规定码值范围内设置; 10位:联次代码,按照“联次代码表”对应代码值编制; 11位:金额版代码,使用“Z”代码值; 12位:扩展码,按“0-9”和“A-Z”(字母“I”和“O”除外)顺序编码。 比如,某省地税局一联通用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

增值税发票种类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

国税发票的种类

国税发票就是国税管辖发票。 发票分类 根据发票的不同性质可将发票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管辖范围可分为国税管辖发票和地税管辖发票; 2、按印制过程可分为统印发票和自印发票; 3、按填写方式可分为定额发票和非定额发票; 4、按使用特定可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最经常使用的分类方法。 普通发票通常分为统印普通发票和自印普通发票。统印普通发票包括统一销售发票和行业性发票;自印普通发票包括自印出口专用发票和套印企业名称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文字分类可分为中文版、中英文版、维汉文版、电脑票(中文电脑版、中英文电脑版);按面额分类可分为千万元版、百万元版、十万元版、万元版、千元版、百元版(目前千万元版、百万元版、十万元版手工票已经取消);按联次分类可分为四联式和七联式。 国税发票种类 目前国税系统管辖的发票有21种,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制); 2、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3、水电销售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发票; 6、收购专用发票;

7、矿产品销售专用发票; 8、工业加工修理修配专用发票; 9、其他加工、修理、修配、销售等专用发票;; 10、汽车摩托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11、砖瓦灰石沙和工业用泥专用发票; 12、出口产品专用发票; 13、包水生产资料市场专用发票; 14、临时经营发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范围); 15、粮食销售专用发票; 16、农林牧渔产品销售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部分); 17、货物期货专用发票; 18、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 19、书店销售发票; 20、其他收入发票; 21、发票换票证。

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码规则

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 码规则 一、地税普通发票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们使用的发票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于2005年4月1日起在扬州市范围内启用的省局(2005)版普通发票。 换版后的发票较之以前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变化: 1、普通发票由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印制,因此我市的发票现在全部由扬州市地税局统一印制,并使用扬州市地税局统一的发票监制章,统一套印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将不再使用套印当地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 2、统一了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便于识别和管理。 3、基本取消了手开式发票的使用,以电脑开票、税控机、定额发票为主;且手开式发票为限额发票,最高为万元,并只可以印制税务机关统一发票,不得印制企业冠名发票。解决“大头小尾”现象。(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开式发票,一律使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税控机开具发票或定额发票。) 4、在个人消费行为较多、现金交易量较大的行业中推行刮奖发票。鼓励索取发票,减少不开票现象。 5、部分种类发票为数码防伪发票(定额、卷式)(程序

防伪),采用数字喷码印刷发票号码,使用印刷专业5倍以上放大镜查看时成点状分布。 二、地税普通发票的真伪识别 新版普通发票采用程序防伪和物理防伪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印制。程序防伪根据发票编码和密码的唯一对应关系,通过拨打12366或登录地税网站查询发票真伪,或产生税控码防伪;物理防伪采用直观的防伪油墨和防伪专用纸印制抵扣联和发票联。具体发票的鉴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 (一)通过发票编码的编制规则进行识别 新版普通发票编码由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组成,共20位,为阿拉伯数字,其中分类代码12位,发票顺序码8位。 1、发票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 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省、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按照省局的地区代码分配表,我市的地区代码为3210,省局的3200,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6年以06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 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8.06.15 •【字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8.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的使用需求,现就本市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普通发票分为“通用机打普通发票”“通用定额普通发票”“专用普通发票”“冠名普通发票”和“其他普通发票”五大类。 (一)通用机打普通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发票名称为“重庆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两类。 1.平推式发票包括: (1)重庆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

210mm×139.7mm),适用于增值税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使用; (2)重庆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 241mm×93.13mm),仅适用于盈利性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开具使用。 2.卷式发票包括: (1)重庆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 76mm×177.8mm),适用于增值税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使用; (2)重庆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44mm×127mm),仅适用于巡游出租汽车收费开具使用。 (二)通用定额普通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发票名称为“重庆市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2联版,规格: 175mm×70mm),仅适用于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通过网络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开具使用。 (三)专用普通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专用普通发票包括: 1.重庆市船舶交易专用发票(6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10mm×139.7mm),仅适用于船舶交易开具使用; 2.重庆市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农村、城市公交专用)(2联版,规格: 50mm×128mm),仅适用于公共交通工具收费开具使用; 3.重庆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发票(1联电脑版,规格:90mm×69.85mm),仅适用于高速公路通行收费开具使用; 4.客运专用发票(2联电脑版,规格:150mm×69.85mm),仅适用于长途客运收费开具使用。 (四)冠名普通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冠名普通发票分为“冠名机打普通发票”和“冠名定额普通发票”两类。原则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 号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4.10.13 •【字号】沈国税发[2004]173号 •【施行日期】2004.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 通知 (沈国税发〔2004〕173号) 各分局,县(市)局: 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码的通知》(辽国税办函〔2004〕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我市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规则,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我市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为: 第1位为1。 第2、3、4、5位为2101。 第6、7位为年份代码:04为2004年、05为2005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第9位为通用发票和衔头发票代码:1通用、2衔头。 第10、11位为发票种类代码(见附件1)。 第12位为批次代码:1第一批、2第二批、3第三批、4第四批、5第五批、6第六批、7第七批、8第八批、9第九批、0第十批。 二、普通发票号码编制规则 发票号码(发票顺序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发票号码资源不够时与批次代码结合使用。 三、根据省局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工作要求,市局统一对CTAIS软件进行了升级工作。 四、统一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执行时间。 新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启用时间为2004年9月1日,旧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附件:1、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种类代码明细表(略) 2、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码的通知(辽国税办函〔2004〕43号)(略) 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种类代码(略)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略) 二OO四年十月十三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04.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规定,我局拟在全省开展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后我省地税发票(以下简称新版发票)的种类 (一)通用类发票 1.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2.建筑业统一发票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4.发票换票证 5.四川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6.四川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有奖)

7.四川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8.四川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9.四川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奖) (二)印有单位名称发票 1.**公司机打发票 2.**公司定额发票 3.**保险公司**保险凭证(保单代发票) 4.**门票 5.**公交公司客票 二、特殊行业新旧发票的衔接 (一)从事代收费业务的银行,使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或卷式通用机打发票。 (二)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国际海运业及报关代理业的纳税人,使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 (三)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使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 三、申请印有单位名称新版发票的条件 纳税人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印制有单位名称的发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发票年使用量在10万份以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需使用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可采取在通用机打发票上通过软件程序将单位名称(或标识)打印在票头左侧或下方的方式。 四、新版发票的防伪措施 1.验证码。新版发票的发票联(城市公交客票除外)均采用验证码防伪措施。有奖发票验证码为密码,其他发票验证码为明码。验证码由8位数字组成。

税收分类编码大全

税收分类编码大全 一、税收分类编码简介 1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也能使税务机关统计、筛选、分析、比对数据等,最终目标是加强征收管理。 我现在要开清单发票,销售的货物比较多,都是类似的内容,我可不可以选一个编码来开就可以了? 例子:我公司是从事水果销售的纳税人,水果的品种比较多,比如有苹果、梨子、葡萄、香蕉等等,我开票的时候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水果的编码开具吗? 答:不可以。要一一选择对应编码。 3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错对企业的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4我找到两项编码都符合,如何确定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例子:我公司销售橡胶材质的儿童游泳圈,我搜索编码的时候,按材质“橡胶”可以搜索到其他橡胶制品,按用途“玩具”也可以搜索到其他玩具,那我该选择哪个才不会被锁呢? 答:选择最适合的那一个,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产品服务做辅助判断。 5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税率是否可以修改? 答:如果选择的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税率与实际不符,可以更改税率。如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餐饮服务,系统带出税率6%,可自行更改为3%。“享受优惠政策”项选择“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税率”项中选择优惠税率。 二、税收分类编码结构图 1税收分类编码结构图 第一层:共六大类 前1位数1——6 1000000000000000000:货物 2000000000000000000:劳务 3000000000000000000:服务 4000000000000000000:无形资产 5000000000000000000:不动产 6000000000000000000: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2税收分类编码结构图

开票内容 大类或者明细

开票内容大类或者明细 开票内容是指在开具发票时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大类或者明细。以下是对开票内容的详细介绍。 一、发票大类 1.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企业最常见的一种发票类型。它适用于一般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交易。在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 发票代码:发票的唯一标识,由税务机关颁发。 - 发票号码:发票的唯一编号,由税务机关颁发。 - 开票日期:发票开具的日期,一般为年月日的格式。 - 购买方信息:包括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 销售方信息:包括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 商品或服务明细:列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 税率和税额: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税率计算出的税额。 - 合计金额:所有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 - 备注:可以填写额外的说明信息。 2. 机动车销售发票 机动车销售发票是用于购买机动车时开具的发票,其开票内容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所不同。机动车销售发票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 开票日期 - 购买方信息 - 销售方信息 - 机动车信息:包括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销售单位等。 - 车价合计:机动车的销售价格。 - 税额合计:根据机动车的类型和税率计算出的税额。 - 合计金额 - 备注 二、发票明细 1. 商品明细 商品明细是指在发票中列出每个销售商品的详细信息。商品明细包括以下内容: - 商品名称:销售商品的名称或描述。 - 商品编码:销售商品的编码,用于唯一标识商品。 - 商品规格:销售商品的规格型号。 - 商品单位:销售商品的计量单位。 - 商品数量:销售商品的数量。 - 商品单价:销售商品的单价。 - 商品金额:销售商品的总金额,等于数量乘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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