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接访制度

局领导接访制度
局领导接访制度

湘阴县公安局领导接访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规定,特制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群众来访领导

县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接待群众来访时间

局领导接待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接待来访者为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由法制信访室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有关领导,接访领导要按时到位,当班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应提前和B岗的领导协商,保证至少要有一位局领导负责接待;不定期接待来访者,除固定接待日外,需负责处理接待本月上访者反映的问题;对上访者反映难度较大,需要局主要领导协调或要求向某位领导反映问题的由法制信访室负责约定接洽。

三、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定期接待来访:一般安排在局法制信访室,也可安排到现场直接听取意见。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一般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和要求,视情况选择接待地点。

四、接待来访处理原则、方法

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解答或提出处理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对情况复

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待领导提出处理原则和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调查处理。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法律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单位或指导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接待群众来访确定事项的办理回告

(一)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确定的办理事项,由法制信访室负责跟踪督办,有关承办部门、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也应在60日内办结。办理结果的报告应由承办部门书面报县局法制信访室,对需要答复信访人的应同时告知。

(二)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难以处理的重大信访事项,应向县局法制信访室写出专题报告,报市局指示处理。同时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30日,同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三)对于非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要说明理由,引导信访人依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负责信访接待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守尽职,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信访维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确保“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要求,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着力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有新突破,为促进我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信访总量得到进一步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群众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AAA 局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AAA 局党组书记 AAA 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AAA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AAA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AAA 局党组成员、合医办主任 AAA 局党组成员、爱卫办主任 成员: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AAA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并负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接访下访方式 1、活动期间,局党组成员每人一天的接访活动,同时领导干部和职工每月至少开展下访活动两次。 2、接访工作原则上集中安排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 3、接访下访采取重点约访、现场接访、联合接访下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进行。接访下访前,领导小组办

领导接待日制度

总经理接待日制度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密切公司领导与广大职工的联系,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员职工实际生活问题,强化监督力度,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厂区氛围,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负责接待的人员 公司现任班子成员参与经理接待日工作(以下简称接访人)负责接待;党群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的具体工作。接待时间及地点: 二、接待时间及地点: 总经理接待日时间暂定于每月第三个星期六,具体时间为下午 14:30—17:30。接待地点: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接待范围:公司在职员工 四、接待方式: (一)总经理接待日由党群部统一安排,每次接待日由总经理负责接待工作,领导班子配合接待。若遇总经理开会、出差或临时有要事不能接待,由党群部作出相应调整。 (二)接待时,由党群部安排工作人员做好访谈记录

等相关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必要时由党群部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接待,以便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五、接待事项范围: (一)有关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涉及公司项目建设、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三)对加强和改善公司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四)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建议或要求。 (五)对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六)对公司各基层党组织、职能部门在保障党员权利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七)职能部门拖延不办或无力解决的问题、意见。 (八)个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事项。

村级干部定期接访及包案制度

村级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 一、为了保持干部同村民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辖区内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中央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㈠公示。村办公室具体负责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通过公示栏对接访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㈡接访。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干部在村办公室定点接访,面对面接待来访人。对一些疑难、重点信访问题,适当时间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协调解决。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要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㈢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干部包案制度,落实责任责任人,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由村支部书记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

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㈣落实。要把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㈠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㈡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㈢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矛盾和问题;对特别

学校领导接访制度

中澳学院学校领导接访制度 为切实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相关政策宣传要求,拓宽校情民意沟通渠道,保障群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和谐发展,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育人理念,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人员 主要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如参加接访的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可安排相关部门、系部、直属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接访)。 二、接访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 三、接访内容 (一)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决定、部署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涉及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三)加强和改进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或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四)对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五)对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六)对学院各级党组织、行政单位和职能部门,在保障党员权利和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七)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给予帮助解决的困难或问题。 (八)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接访方式 1.值班接访:值班校领导在值班当日,根据工作安排,听取来访对象反映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值班地点建议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时间建议为每周五下午2点30-5点。 2.预约接访:接访对象事先当面或用电话与值班室工作人员联系,说明有关情况,然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沟通具体接访事宜并告知接访预约对象。 五、接访程序(“三长”制度) 1.预约接访。 2.在接访过程中,对接访对象提出的问题,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的应立即答复,或由参加接访的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系部、直属机构进行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转告学校分管领导以及其他有关领导,由其在调查研究后,限期处理并答复,或视具体情况,提交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解决;无法给予答复的,应说明理由,引导接访对象依法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六、接访要求 (一)为增强接访工作的针对性,使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将接访领导名单挂牌和上网公布。

领导接待日制度

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了加强与领导与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情,倾听群众的呼声,缓解不稳定因素,化解干群间的矛盾,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两个至上”烟草行业核心价值观,通过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保障营销、物流、专卖等烟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3、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次接待某一信访事项的当班,领导负责指挥该事项办理的全过程。 4、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主管领导实行包案处理,限期解决。 5、对应由其他单位、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应依法分流处理,并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6、纸制答复意见应经主管所级领导审签后按照规定格式出具,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上访人。 三、具体要求

1、领导安排:局领导班子要轮流值班,按时到岗接待,特殊情况委托其他领导替代,不得空班。 2、接待方式:每周一全天为领导接待日,反映问题的职工或经营户需事先与综合办公室取得联系预约,遇有重要紧急信访接待问题随时接待。 3、接待重点: (1)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问题; (2)易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和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问题; (3)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 (4)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问题; (5)需向领导反映并得到组织解决的问题。 4、问题的处理: (1)在接待中,能够答复解决的一般问题,接待领导要直接答复或责成有关部门当即解决。 (2)对当时不能解决的较复杂的问题,接待领导要说明原因并将反映的问题记录在案,批转有关部门负责人包案处理,必要时由局长党总支会讨论解决。 (3)对于接待日反映的问题,接待领导要直接包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处理,并责成具体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真正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4)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控制、化解矛盾的措施,组织协调,妥善处理。

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

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负责制,切实保障信访人依法行使投诉的权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来访举报点名接访主体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地点为:街道纪委信访接待室 第二条受理接访 第一款即时接访。来访群众可根据公示牌上公示的接访领导名单及分工,选择接访领导,然后由信访接待办及时联系被点名的接访人员进行接访。 第二款预约接访。如被点名的接访领导因故不能及时接访的,信访接待办及时联系被点名接访人,并视情况与来访人协商,可预约接访。 第三款委托接访。被公示接访领导因故不能接访的,信访接待办及时联系被点名接访人,并视情况与来访人协商,可委托其他领导或信访工作人员代为接访,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被点名接访人员要认真倾听上访人员的陈述,并由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登记,接待人员

依据政策正面答复,并将所反映的问题予以受理。 第四条处理问题 第一款点名接访所反映的问题,应重视处理,一般问题60日内办理结束,复杂问题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结束,特别复杂疑难事项可适当延长时限。 第二款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级管辖的,接访领导应按规定时限及时安排协调调查处理。 第三款超越本级管辖权限或职责范围的,要向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信访群众确有困难的,要帮助其与其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办理,严禁一推了之。 第四款点名主要领导接访的,主要领导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后,形成调查处理意见。若上访群众对处理意见仍不满意的,主要领导再进行亲自接手处理。 第五条回复结果 第一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应督促承办机构及时回复来访群众,并对办理结果签署意见。根据有关政策公开调查处理结果,适时进行回访,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第二款对处理结果仍有不满的,认真分析原因,

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宜居宜游金张掖提供和谐环境保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主要任务是: 督促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的办理情况,督导基层抓好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畜产品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处置。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制度(一)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每周安排接待来访群众。 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妥善处理,限时办结。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我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 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县区进行一次走访。 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下访情况,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归档、备案工作。

(五)其它干部每季度到联系县区或基层村进行一次走访,及时了解并反馈基层工作中需要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需要上级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原则(一)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三)对各类信访矛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照相关政策,依据现行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努力实现“事要解决”。 四、工作方法(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 1、信息公布。 将所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情况在党务政务公开栏、所动物卫生监督网等场所进行公布,方便信访群众。 2、实施包案。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3、狠抓落实。 要把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 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信访 【发文字号】银党办[2016]14号 【发布部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18 【实施日期】2016.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的通 知 (银党办〔2016〕1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落实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成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现就继续做好我市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在继续坚持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开展实施好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工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各级接访主体,继续坚持定时定点接访。 (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重点约访 按照《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要接访1天、县(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要接访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要接访1天,接访领导必须到信访接待场所接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来访群众。 市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具体安排:从2016年3月份开始,每周一、二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和一名市直部门领导在市信访督办局接访大厅公开接待来访群众。接访工作原则上根据接访领导的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预约信访人到信访接待大厅,由接访领导对口接待处理,以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化解矛盾的时效性。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领导接访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每月要安排一个固定日期作为本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接访日,使主要领导能知民情、晓民意、解民忧,及时解决信访中的疑难问题。 (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 市级领导干部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带案化解的突出信访问题及接访的信访事项,要认真协调、督促、解决好自己负责的疑难信访事项,并带领责任部门深入基层亲自约见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并与责任单位逐案分析研究信访问题症结,落实化解措施,切实在办结上下功夫。 二、工作要求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切实化解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现“减少

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 2009-04-06 19:37 办公室 为了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本单位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周二要轮流到县信访办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三、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要到社区一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四、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负责对来访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依据政策规定给予答复解释。 五、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负责对来访群众反映多方面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将群众来电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处理。 七、对于来访群众反映的重大的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沟通汇报。 八、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日程安排,要在《齐报》克山版予以公布;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日程安排要在本单位以一定形式公布。 Print 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 一、为了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研究和解决广大群众的所急、所需、所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实行预约接待,主要解决已由县直单位受理但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问题、一个乡镇或一个部门单独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及其他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实行定期接待,固定接待时间、地点,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接待,解决群众反映的本部门、本单位重大问题,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接待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分管领域的问题。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每天都要确定专人,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本乡镇工作的综合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积极参与接待,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的时间及地点。县委、县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原则上每月安排2次;县直单位领导每半月安排1次,每月安排接待群众不少于2次;乡镇党政领导实行逢集日接待制,每月安排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6次。接待地点一般与本级信访部门合并接待,并设置告示牌。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一、为了保持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中央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㈠公示。领导干部要做好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工作,通过公示栏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㈡接访。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面对面接待来访人。对一些疑难、重点信访问题,适当时间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协调解决。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部门要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㈢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

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包案情况要以“两办”文件下发各包案单位,明确责任。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信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 ㈣落实。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㈠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纪委领导接访制度

---------------------------------------------------------------最新资料推荐------------------------------------------------------ 纪委领导接访制度 纪委领导接访制度篇一: 领导接访制度领导接访制度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更直接地了解民情民意,根据我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督查落实、及时反馈的原则,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接访事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接访领导安排 1 、接访实行轮值制度,每逢集会,由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公开接访。 信访办公室负责将接访安排告知群众。 2 、接访领导因事外出,应提前告知信访办公室,以及时作出调整。 遇到重大接访事项,乡领导应随时处理上报。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1 、时间为每集市全天。 2 、地点在司法所。 四、接访工作程序 1 、信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领导接访日的接待工作,区别来访事项,引导来访人有序来访。 2 、接访领导应挂牌上岗,热情接待来访对象,耐心回答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 3 、接访领导在接访过程中视工作需要,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参 1 / 5

加。 4 、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接访的记录工作,填写《信访登记表》,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 5 、对接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由接访领导当场答复或责成有关部门当场答复;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由接访领导批交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有关部门接到交办通知后,应及时认真办理,遵守限时办结的有关规定,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 不论是否办起理完毕,承办部门和单位都应在接访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人,尚未办理完毕的,还应将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一并向来访人说明,并做好后续的跟踪答复工作。 六、来访要求 1 、集体访要选派 5 人以下的群众代表,按接访顺序安排接访,不得干扰我乡正常的工作秩序; 2 、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不准借题发挥; 3 、上级部门转交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 4 、不能强行要求会领导接访,更不能聚众闹事。 七、督办反馈 1 、责任部门单位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信访办公室。 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信访办公室说明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2 、信访办公室负责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 收到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会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 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 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 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第九条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去年以来,**市**区探索实行了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为全面了解此项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成效,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007年4月份,针对一些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不断上升,稳定压力较大的现状,区委 区政府迅速转变工作思路,果断调整工作措施,把信访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把创新领导公开接访模式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干群关系的切入点。实行区级领导每周一公开接访制度,由原来每月两次领导公开接访变为每周一接访。确定每周一轮流安排区级领导到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挂牌接访,把领导干部每周的“第一时间”交给群众。在此基础上,实行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精心安排领导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明确接访要求,并设立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不走过场。区级领导公开接访实行“首访责任制”,即谁接手的案件,谁负责协调处结,一抓到底。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接访后再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同时,把开门接访与带案下访有机结合起来,把事先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平时遗留的老大难信访案件,纳入领导公开接访及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之中,由领导接访、包案协调处理、较好地了办结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 (三)狠抓督查督办,促进“事要解决”。对区级领导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开展情况,先后两次进行督查督办,并形成了督查通报,对信访案件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的或未按工作要求办理的,则在《督查督办》上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对信访案件调处的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接访,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信访问题产生了,妥善处理固然重要,但更有效的办法是加大源头治理。为此,该区加大了信访责任追究力度,一部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受到了处理。二是完善决策机制。为了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该区通过制定、完善、调整政策来大范围、大力度地解决群众上访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实行了选调优秀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制度,有效地增强了信访调处人员力量,提高了信访调处工作效率。 二、活动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领导干部为主体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动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参与,实现了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接访。二是强化了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通过实行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由区级领导亲自调度,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信访问题,从而促进了信访难题的解决。三是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区、乡两级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及公开接访的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旨在发挥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努力营造群众依法上访、干部依法行政、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实行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群众逐渐看到党委政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决心和诚意,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区级领导干部更是把群众的安危和冷暖挂在心上,经常把上访群众邀请来,召集有关部门为上访人理顺情绪、调处问题。同时,区级领导干部坚持带着责任深入农村基层排查信访隐患,带着感情与上访群众“零距离”接触,调处、办理信访案件,强

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约访制度

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约访制度 为了广开言路,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力打造“平安”城南,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与接访的领导范围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接访时间安排 街道工委、办事处每个工作日安排两名党政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 三、接访形式 1、接访采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形式。 2、街道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设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3、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四、工作范围 凡属本街道辖区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欢迎人民群众来访,向街道领导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领导干部还要定期深入社区了解、解决居民关心的民生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接访和下访领导要热情对待信访人员,认真听取信访人员意见,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六、要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现场给予处理和解答,对一时解释不了或难以解决的

问题,待研究后再作处理或答复。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按政策已解决仍无理缠访闹访的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落实稳控措施;对有严重违法闹访行为的人员,要依法果断处置。 七、对于群众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职能部门能解决的,由综治中心直接交办,限期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重点、难点事项由综治中心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约访;社区、各单位排查梳理的需领导协调解决的信访事项及时报送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报告相关领导约访。 八、对在接访、下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化解措施;重大或疑难案件,及时向市信访局和有关领导汇报。 九、在接访、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两个月内办结。 十、接访、下访过程中发现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梳理上报,提出解决的对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局实行县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局系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一)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二)反映本单位和下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检举、揭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控告侵害当事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条局系统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处理。 (一)对第一条第一、第五款的信访材料由相关科室(单位)给予答复处理;

领导接待日制度

领导接待日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坡头一小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学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校级干部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节假日除外),由学校安排一名校级干部负责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学校会议室 三、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2.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立即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尽快处理。重大事项须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3.对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在接待过程中,师生员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接待人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5.承办领导和承办部门要以对学校、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办好所承办的每一件事。校长室要跟踪督办检查,定期将接待日所反映的问题的办理情况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在督办检查中若发现有答复不符合实际,或敷衍了事,或互相推诿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行政负责人,并限期纠正。 6.学校设立校长电话(号码为)。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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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一、为了保持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中央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㈠公示。领导干部要做好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工作,通过公示栏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㈡接访。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面对面接待来访人。对一些疑难、重点信访问题,适当时间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协调解决。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部门要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㈢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包案情况要以“两办”文件下发各包案单位,明确责任。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信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 ㈣落实。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㈠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

接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用热方面来信来访的管理,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特制订接访管理制度。 2.接访内容分类 2.1 上级部门的转访类(指示、通知、交办事项等) 2.2 用户咨询类 2.3 用户反映、解决问题类 3. 来访形式分类 3.1 信函件 3.2 电话 3.3 人员来访 4. 接访工作程序 4.1登记 办公室人员接到来信来访时,在《接访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来访的方式、姓名、单位或小区名称、联系电话、来访事由、来访时间等。4.2 办理 对已登记的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解答、转办、汇报等。 4.2.1 接到上级部门或领导的转访等,要及时汇报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批示进行下发或转办,或由办公室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或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到上级部门办理接访事宜。

4.2.2 对于咨询类来访,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且条例、公司制度规定明确的问题,办公室人员对来访做出正确的解答,需归口办理的问题,可告知来访人所咨询问题的主管部门。 4.2.3 对于反映问题或需要解决问题的来访,办公室人员要对来访人所反映问题进行详细记录,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报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并向来访人做解释。 4.2.3.1来访涉及公司内重要事件或敏感话题,办公室人员不得随意答复和承诺,要及时汇报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领导。 4.2.3.2对涉及其它部门业务工作的问题,应以电话或工作交办单的形式转相关部门限期办理(三个工作日),并将处理结果和意见予以反馈。 4.2.3.3上级部门(领导)的来信来访要求问题进行反馈或解决的,应及时汇报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予以反馈。4.2.3.4对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突出、涉及面广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作出相应处理。 4.2.3.5对来访人需解决的问题,办公室人员做好对来访人的反馈,如短时间内不能解决或根据现有政策、制度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做详细解释、说明原因,避免矛盾激化,引起上访。 4.3 办结存档 办公室对来访登记记录、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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