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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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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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招标投标是一种市场交易、搜寻商业对象的行为。招标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约请若干卖方通过投标进行竞争,买方从中通过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技能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可信赖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标的。

目前招投标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等因素,招投标市场中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招投标作用的发挥。本文主要阐述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各方利益,如何解决规避招标、行政干预、地方与行政保护、招标行政监督体制不顺和职责不清等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诸多问题。并将理论联系实际,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思路措施和相关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理论;存在问题;规范措施

Abstract

The bidding is a market transaction, which is a behavior for searching commercial object. Tender within a certain range Open goods, works or services, the procurement of the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s, to invite certain vendors compete through bidding, the buyer from trusted elect a credible, strong technical skills, a high level of management, reasonable pricing through the assessment units (design units, supervision units, construction units, supply units), and the deal agreement, subsequently commissioned in the form of a contract to complete the subject.

The bidding has become a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hina's market economy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transactions, but because of China's market economic system is not perfect and other factors, the bidding market, there are still many non-standard practices, seriously affect the bidding to play the role .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some problems in the bidding regulate the bidding activities,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and how to solve circumvent tender, administrative intervention, local and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the tendering administrative oversight system that is not unclear. Using theory with practice, and propose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Theor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Problems Regulatory measures

1 绪论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建筑市场能否有序发展。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由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公民的税款和捐赠,提高采购效率、节省开支是纳税人和捐赠人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这些国家普遍在政府及公共采购领域推行招标投标作为采购交易方式,招标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目前招投标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制度透明度低、投资效益低,资金运作中腐败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推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促使招标投标制成为我国投标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强化投资过程的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一定作用。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从法律上强制推行招标投标制度,解决规避招标、行政干预、地方与行政保护、招标行政监督体制不顺和职责不清等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诸多问题。2000年1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明确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实施方式、行政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招标投标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招投标活动步入法制化轨道,告别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也是与世界经济接轨迈出的一大步。在《招标投标法》正式施行后,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工程建设、设计、机电设备招标等的各种暂行规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体系[1]。

由于建筑工程计价的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计价方法的多样性和依据的复杂性等特征,加上我国市场体制不健全等因素,在招投标市场中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投标作用的发挥。在我国加入WTO的局势下,对我国的招投标进行规范化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2 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理论

2.1招标投标制度初步建立

八十年代,我国招标投标经历了从试行到推广再到兴起的过程,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

八十年代中期,招标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

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法规建设开始起步,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提出改变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同时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设计招标投标的试行办法,根据这些规定,各地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标管理办法,开始探索我国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

招标方式基本以议标为主,在纳入招标管理项目当中约90%是采用议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交易活动比较分散,没有固定场所,这种招标方式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宗旨,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机制。

2.2 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

2.2.1 招投标制度的初步发展

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这一阶段是我国招标投标发展史上最重要的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国的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为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县级市都相继成立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工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已初步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水平正在不断地提高。

2.2.2 招投标制度的飞跃发展

1992年建设部第23号令的发布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筑法》,部分省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到各市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府令,都对全国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和制度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细则也陆续出台,为招标投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1995年起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它把管理和服务有效的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以招标投标为龙头,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具有“一站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特点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新模式,为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开辟了新的道路。工程交易活动已由无形转为有形,隐蔽转为公开,信息公开化和招标程序

规范化,已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为在全国推行公开招标创造了有利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设立评委专家库,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则应制定专业齐全、管理统一的评委专家名册,同时应充分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改变目前专家评委只进行评标的现状,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资源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

招标管理机构是法律赋予的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部门,其应成为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机构,应将目前其具体的实物性监督管理转为程序性监督,变事前、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应负责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法规的制定和检查,负责招标纠纷的协调和仲裁,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认定等。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国际上看,招标代理机构是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招标投标制度的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必将在数量和质量上得到大力的发展,同时也将推动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尽快同国际惯例接轨。

根据国际工程管理的通行做法,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将得到大力推行和发展,特别是投标保证、履约保证和支付保证在我国工程管理领域将得到广泛运用,它将是充分保障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同时必将推动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2.3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

在建设项目项目各种招标活动中,施工招标是最有代表性的,施工招标是指招标的施工任务发包,通过招标方式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从中选出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的经济活动。施工招标的特点之一是发包工作内容明确具体,牺牲品招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中易于横向对比。虽然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即定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编制标书、制定报价,但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

建设项目招标是一项非常规范的管理活动,以公开招标为例,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见图2-1):

3 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3.1 工程招标组织以及投标活动不规范

3.1.1 虚假招标

虚假招标是以明招暗定(即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内容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权钱交易”、“关系交易”、“领导(行政)指令交易、”控制评标(评委人选、评分标准、评审过程、实施差别待遇)、以某投标人先期进场实施准备工作为由诱导评分及排序优先等情形。

3.1.2 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就是不招标,包括按法律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招标人将其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关系交易”、“权钱交换”;或直接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议标)缔约,或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对方达成“损公肥私”的默契。因此,规避招标行为直接与腐败行为紧密联系,与规避招标对应的违规行为是划小标段、不当牟利。

3.1.3 细分标段

细分标段是指招标人将相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手法的项目,不合理地划分为多个标段,并由多家承包人同时实施的招标行为。同时项目划分多个标段,无非是吸引更多的投标。表面上看,这种举动有利于竞争充分,获得理想交易价格;深层分析,此类行为隐藏有利众多卖方的不当竞争,从中获得更丰厚的不当利益,或将腐败所得化整为零,即所谓“多一份关系多一份情,多一个承包人多一份礼”。

标段划分过细的恶果,必须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根据资料和文献统计分析:国内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开支约占标的价格的0.1%-2%;国际招标项目,每个国外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开支约占标的价格2%-6%。比较理想的情况,通过竞争招标选择承包人,能使业主节约项目投资约占概算额的1%-3%。按以上分析,如果有10家投标人同时抢一个标,那么10家投标人开支的费用总和将超过项目完工后节资的总额。这种招投标的效果,极大地抵消招标理应发挥的正面作用。

3.1.4 招标歧视或限制投标

招标歧视是指招标人有意限制或排斥本行业、本地方以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其实质就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形成市场独占。招标歧视和限制投标,阻碍着市场开放和国家统一市场格局的形式,为维持垄断、保护落后、扩大行政权力干预、巩固腐败得利提供了手段和途径[3]。

3.2 标底编制的不规范

由于招投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

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

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

3.3 评标定标过程不规范

3.3.1 评标随意、决标不公

评标随意是指招标人未严格按照评标程序或事先未指定公平一律的评标标准,草率敷衍评标的招标行为。评标随意包括简化评标程序,有目的地邀请中庸水平的评标专家和组建受其控制的评标委员会;随意变更评标原则或评分标准;限制或不能保证公正评标所需的合理时间由于随意评标,可能将最合适的承包人排除在中标之外,因此导致决标不公。

3.3.2 单纯追求低报价

追求最低报价是指招标人以最低报价作为评标、授标的唯一标准行为。根据惯例,招标人通常应将标授予标价最低或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但是标价不等于投标人的报价,标价是综合资信、履约能力、实施手段、风险大小测算的价格,更接近竣工结算价格。在评标中,对商务尤其是报价的评分比较容易建立打分标准,评委打分的灵活性不大,但对技术的评审打分都存在较大的灵活性。因此,应将技术部分评分的评审及规则作为评标与赋分的重点,形成技术分总分比商务分高才合理。投标报价,仅代表签订合同时的协议价格,不是合同最终支付价格,招标人盲目追求最低报价,无非是以暂定的价格掩盖将至的风险,同时导致的结果是承包人偷工减料,以损害工程质量为代价。

3.3.3 随意变更标的内容

招标是一种有组织的、规范化的交易运作方式,通常是由招标方以公开的方式发出邀请,召集若干承包商或供应商投标,然后通过招标机构规范科学的评标方法,择优选出最佳竞标者中标。不难看出,招标实质上是一个多目标多准则决策问题,评标定标则是对待评标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由于招标评标对象的多样性,普遍适用的评标方法是不存在的。基于对现行及在研的几种主要评标方法(包括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多属性分析法、基于不确定性理论

以及基于主成分分析的评标方法)的原理及评标模型中,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确定评标方法的适用性,针对指标特性(定性/定量)、主观因素影响程度等问题,选择最科学的评标方法。

3.4 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督执行力度

招投标工作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操作到注重实效,随着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市场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仍然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它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还危害了中标后的履约和施工质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

(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部分投标人利用包括商业贿赂等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权力部门或权力人达成默契进行串标。串标利用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使特定投标人取得工程的行为合法化,造成投标人“自然”中标的假象,隐蔽性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性也较强。

(2)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资质管理造成的市场分割等问题的存在,常常导致某些地区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

(3)投标人之间相互陪标。早期陪标往往以一个投标人编制数份类似标书的形式出现,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规定了包括降低资质等级、一年或数年不能参与某地区或某行业的投标等较严厉的处罚。现阶段陪标出现了由各投标人单独编制标书,各陪标人标书的总报价和参与评分的单价接近的趋势,或替被陪方拉分(即不按常规的投标人报价思路报价,故意报高价或低价使得被陪的投标人较易获得最高得分)的趋势。由于这种陪标方式的隐蔽性更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破坏性更大。

(4)投标时超低价竞争,中标后通过不规范行为谋利。投标人之间无序竞争、过度竞争、不平等竞争屡见不鲜。部分投标人为了占领市场,通过故意降低投标报价,贿赂招标相关部门权力人,甚至在招标人面前恶意破坏竞争对手信誉等行为来使自己中标。投标人中标后为了获利往往大面积偷工减料,恶意进行工程变更。这些不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施工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建筑施工行业的整体信誉,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我国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已有多年,并取得较大的发展与进步,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多种多样的弊端问题,本文就针对国内的招投标建设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做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招投标;现状;存在问题;建议 1. 国内招投标的现状 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引进了工程招投标竞争机制,极大的促进了工程项目市场化。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招投标工作进入了反思和探索期,招标的方法呈多样化,并逐渐向国际招投标惯例靠近,招投标工作处于试验性阶段。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投标技术和方法日趋完善,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趋势良好,招投标活动在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增加交易透明度等方面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并被广泛使用。 2. 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制不够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

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2.2 招、投标参与各方尚未成为实质上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 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参与各方在操作中,以种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投标实质性规定,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从而达到获取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损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2.2.1 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工程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招标人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接口来“邀请”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2.2.2 投标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规范、钻空子的问题。 串标现象严重。在分组投标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会花大力气游说其他成员单位,串通一气,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符合标底,从而大大增加中标率。还有一些企业,为了中标,在投标前就花高价从其他企业收集资质证书,分派几批人进行投标,提高中标率。或者探听标底情况。报价可以说是招标评分中占比例最大的,所以很多企业在投标前会费尽心思打听标底,一来可以不轻易废标,二来可以确保自己的报价更接近标底,获得较高评分。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 题的措施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以为自己对公安工作比

较熟悉,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认为自己已有 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对自己所干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

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六)编制招标文件; (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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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试卷分析看学生存在问题 这几天我分析了不少学生的二模试卷,从学生的答卷能看出学生在考试和平时的复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有三周多的时间就高考了,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对高考一定会有很大的影响。我时间有限,不能给更多的学生分析试卷,并且给他们解答问题。但是我还是想把分析试卷做出的总结在这里告诉大家,因为这些问题,大多数学生都存在的。希望这些对每一个学生都有帮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大多数学生在考试中存在失误。 1.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我从一些学生的试卷中,发现有不少他应该能答对的题目,结果被扣分了,这些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600分以上的学生,有的学生整个数学卷,还有理综卷几乎找不到自己不会做的题目,他的基础也相当好,可是在做题的时候,难免因粗心结果被扣了一些不该扣的分,这里被扣一点,那里被扣一点,加起来就扣得多了。 其实要想避免这样的错误很容易,首先考试的时候要有追求完美的心理,你的基础已经很好了,说明不会做的题目一定很少。只有在过程中追求完美了,慎重动笔,一定把题目看完整,对题目中的一些要求烂熟于心,避免考试中“轻浮”心理,只有这样你才能把握得更好。其次,考试的时候只想着考试,千万不要看着这试卷自己觉得自己都会了,这次得分一定不低,一定超过某个人,其实考试的时候你只想着把试卷做好,不要有那些私心杂念,和谁比不如和自己比,只有战胜自己才能战胜别人。再次,要对做好的题目进行很对检查,例如数值范围、单位、物理上的矢量、正负符号、是否漏掉其它的答案等。 每一次考试过后都会听到一些学生说“如果不是。。。。。。就。。。。。。”我们应该在平时的复习中加大注意,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 2.审题失误也会对考试造成很大的影响。 这个问题是绝大多数同学都会遇到的,考试的时候应该“慢审题,快答题”,可是有些学生偏偏“快审题,慢答题”,这是平时一些不良的做题习惯引起的。如果审题不清,甚至漏掉题目中所给的一些隐含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2)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班级:2015春工程造价 姓名:宋建虎 学号:1511001401605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各个环节中的关键环节,对优化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作用,招投标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作者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改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工作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措施及对策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几年来的专项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但通过近几年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发现,建筑市场内不正当竞争还客观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具体表现如下: 1 规避招标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明招暗定对按规定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敢公然违背规定,表面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在承包对象内定后,让其自找“陪标”队伍来做样子,应付管理部门。招投标成了这部分建设单位“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3 私招乱雇部分外资企业或国内私营企业,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招标投标的法定时间难以保证。由于对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定时间意识淡薄,或者为了限制投标人参与、规避监督,个别招标项目公告时间不够,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的招标时间难以保证。比如:某旗县电业局兴建电力调度中心大楼,在国家采购与招标网上只公告了3天,报名时间不足5天,使得一些潜在投标人没有机会参与,报名只有3家企业,后来经监察部门予以纠正,报名企业达到10多家,从而保证了有效竞争。 (二)围标、串标或招标单位内定中标人现象普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察过程中发现,一些投标企业相互串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排挤,使得个别招标工程仅仅有三家单位投标;招标人收受投标人的好处,内定中标单位,一些建设项目上级暗中指定施工单位,由下级运作招标投标程序,还有开发商自己开发,自行施工的工程找人陪标等现象。 (三)专家库人才缺乏,评标专家素质急需提高。目前存在的专家库人才匮乏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特别是县(市)级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少(每个行业只有1至2名),外聘专家费用较大,开展招投标工作在专家方面有一定难度。以某旗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为例,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能够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仅有39人,但是分布在近20个行业部门中。2009年6月,该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旅游公路招标评标,从毗邻三个旗县才聘请到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评标委员会。 (四)地方保护依然存在,多头管理导致招标投标不规范。有的地方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不进入有形建设市场公开交易,而是自行确定队伍,扰乱招标投标秩序;在公共建设工程方面,政府采购部门、建设部门都有权组织招投标,这样,由于管理权限相互交叉,使招投标工作难以规范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在旗县(市)级有农牧业、水利、林业、土地等近十个部门对30多个项目和工程自行招标,由于这些部门的招标业务水平有限,致使招标工作很不规范。 (五)不按中标价签定合同以及“小合同、大结算”。建设工程中,个别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压低投标价格进行投标,中标以后再串通发包人不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私自变更设计,提高工程造价。 (六)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政监督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而忽视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转包和分包工程,不合理地变更设计以及高价结算等现象发生,这些现象都需要严格后续监督和纠正。 (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规范,有徇私舞弊现象。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挂靠他人资质以及与投标人串通一气,帮助串标、围标;还有,签订代理合同不够规范,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几点建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抓住招标投标监管这条主线。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强招标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备案、管理和规范,重点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以及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和规避招标等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根本上解决影响招标投标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程序上钻空子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投标者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准许投标, 有的还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只用白条。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 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 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 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且拒绝银行保函 ,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 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 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 (一般为合同价的 10% 。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 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

当前教学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教学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笔者探讨了教学分析与教学的关系,分析了教学分析的本质属性,指出了在教学分析中存在的对教学的分析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对不同类型的分析模式没有进行严格区分、造成可应用于分析不同类型及功能教师及学生的分析模式混用、对教师和学生的分析偏重于关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等问题,并提出了教学分析的改进策略。关键词:教学分析;教学;问题;策略一、教学分析的含义<一)教学分析的定义“分析”一词在《辞源》中解释为“判别、区分”的意思,因此教学分析可以说是对教学的判别和区分。严格地讲,教学分析是系统地收集与教学相关的所有信息,并基于所获得的信息,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对教学活动的相关因素依据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衡量和价值判断,以探索教学活动的本质和规律,丰富和发展教与学理论,为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实现对教学活动的调控,以期达到预期目标的过程。“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理解到:教学永远是教和学的统一活动;教学是共性与多样个性的统一。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作为一个过程展开的,教学也是一个过程。教学作为一个过程,乃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教学作为认识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它是学生个体的认识,是间接的认识,有领导的认识和教育性的认识。关于教学过程,讲的最为完整的要算《中庸》中提出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教学的基本规律正是体现在教学过程的发生、发展中。因此,教学分析是对教学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因素的分析。“教育就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就是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教学作为人类社会教育活动的一部分、一种形式而存在。所以,我们不仅要分析教学的社会功能,更要分析教学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事物的发生、发展是在一定的具体环境中进行的,教学也不例外。所谓环境,从其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就是环绕在人们周围的一切生活条件,即是生物学家所说的有机体的生活圈。它包括人化的自然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因此,教学分析是对教学活动所处环境的分析。通过教学分析,我们探索教学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教与学理论,为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实现对教学活动的调控,以期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教学分析是一个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以促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认识为宗旨,它最终要落实在教学的最优化上。(二)教学分析的本质在探讨教学分析的本质这一重要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关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观点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思想武 器。“教学过程本质上是一种认识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应该坚持”。既然教学分析基本对象是教学过程,它是针对教学实践过程中的问题采用某种分析技术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行描述、解释、价值衡量与判断的过程,那么教学分析是一种认识活动是显然的,它是对认识的认识。分析是全面的、系统的,只有用认识过程才足以概括教学的各种成分、各个方面、各种属性,同时认识过程也体现了分析的方法性。教学认识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教学分析的特殊性。虽然在分析的过程中随着分析视角的不同可能有所变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法规名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通运输部令2015年 第24号 所属分类:规章 发文单位: 交通运输部发文时间:2015-12-08 录入单位:公路局录入时间:2016-01-11 附件: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研究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

摘要 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的主要形式,但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的招投标领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我国招投标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加以论述。 关键词:招投标现状分析

1、引言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经广泛实施。为贯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效地推动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多年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制度,它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方法的方面成效显著。 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个人见解,望能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2、当前建设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借口规避 一是一些建设单位或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找借口规避招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找建筑公司进行议标发包。二是通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达到直接发包逃避招投标的目的。三是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2.2招标文件不规范,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情况 倾向性表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或者制定有倾向性特殊技术指标。在某些地区,行业或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屡屡出台一些保护主义色彩的规定,跨地区、行业的或外部招标人基本上没有中标可能。 2.3 陪标现象严重 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

2020年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2页击,决不让其形成气候。 4、法律威慑,以儆效尤,严惩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紧紧抓住线索受理、依法查处、完善机制等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不法企业、代理机构违规串标、贿标、围标等案件,坚决纠正职能部门违规设立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行政许可事项或 ___问题。依法严惩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陪标贿标、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评标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考评制度,对违反程序或故意规避法规制度的代理行为,视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记录、限期改正、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其招标代理资质、清除出代理市场等处分或处理。始终保持对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 5、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确保评标过程的科学合理和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一是降低资信业绩分值比重,加大商务分值比重,推选合理低价中标。二是正式评标前,在具备资质、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中通过随机摇号或抓阄方式确定入围企业,并从专家库中临时抽取评标专家,让有关领导、企业事先无法做工作,以加大投标

企业的风险成本。三是针对评标时间短、评委无法认真审查投标文件以及个别评委工作敷衍塞责甚至违规泄密等情况,采取高考阅卷模式,将评委封闭在规定场所,并实行信息管制,阻断外界信息干扰,依法公平公正评标。四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政策法规教育,强化法纪意识,对个别不听招呼、不守规矩、跑冒评标信息或不按规定严格把关、评标质量差的评委,坚决淘汰出局并打入黑 ___,永不再用。 《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是篇好范文参考,涉及到招投标、评标、企业、问题、违规、过程、监督、工程建设等方面,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于员工心理角度 刘泳健 【内容摘要】:企业培训是一个系统地帮助受训人获得概念、知识、规则、技能、态度的过程。有效的企业培训,其实是一种“能量”采集、传输、倍增放大从而提升企业整体活力的过程。然而在具体的企业培训中,存在着诸多心理现象和心理要素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培训的效果。本论文主要通过描述企业培训和员工心理的现状,将培训内容、形式等与培训对象的心理要素相结合,从深层心理进行挖掘和引导,从而构建一个有效的培训体系。这一培训体系在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和培训评估等各环节都能体现出价值,对广大企业开展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企业培训员工心理培训效果 一.完善企业培训对企业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商业竞争的加剧,企业越来越认识到人才的重要和学习的重要。人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不断提升员工素质,满足职位对员工技能的要求是创建一个学习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的法宝。所以,“培训”成为了很多企业实现目标的有利帮手。 在一个生产型的企业中,机器需要维护,设备需要保养,这是因为硬件设施在原材料转化为一味损耗、一味付出,自身劳动力价值必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降低,所以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加以弥补。

而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增加个人价值和能力的最好的方式是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而培训就是满足这种要求的一种有效方式。 培训是维持人力资源这架巨大机器运转的润滑油。在企业运行的每时每刻,企业都有可能要通过培训来使员工的能力与企业文化、职业要求相适应,如新员工入职、转岗、晋级,新业务上马、推行新的管理制度等情况。可以说,在企业运作过程中,每当环境出现了变化,工作提出新要求,但员工的状态和能力又不能与之良好匹配的时候,就需要借助培训去弥补二者之间的差距。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庞大的机器,培训就像大大小小的齿轮之间的润滑油一样,使员工的技能和态度与企业的发展要求相匹配相适应,并能够产生足够的动力。 企业员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人的一种投资。因此,为了实现企业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目标,必须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 21世纪,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并用好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赢得竞争优势。培训是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员工对职业的满足程度,以组织、计划和实施的形式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的一种教育投资活动,是通过员工对培训内容转化为工作行动以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过程。大量研究表明,企业组织对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对改善员工态度、提高员工能力、更新员工观点都有积极影响,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密切相关。企业培训是一个系统地帮助受训人获得概念、知识、规则、技能、态度的过程。有效的企业培训, 其实是一种“能量”采集、传输、倍增放大从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施工以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服务。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制定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招标文件,负责国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制定适用于本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资料备案程序、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文件,负责本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示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二)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关键信息,评标阶段否决投标的依据和原因等信息;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进行公告; (四)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者恶意投诉等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处理,并将其作为不良行为信息予以公告并记入相应当事人的信用档案。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

试卷分析与教学反思

试卷分析与教学反思 本次月考从试卷内容来看,题量适中,难度粗看不大,但知识面涵盖广泛,综合性强,容易忽略的细节多,思维空间大,如果学生想要取得理想的成绩,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是一张难得的好试卷。我班45 人参考,总分3159分,人均70.2分。及格36人,及格率为80%。80分以上15人,优秀率为33.3%。最高分91分,最低分20.5。列全校倒数第二。人均分比第一名差6.4分,优秀差6人,差16个百分点,不及格多6人,及格率差11个百分点。成绩这么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既有教学方法的问题,也有对学生学习管理上的问题。总之主要责任在老师。教学方法上教师眼睛总是盯着那批中差生,从教学内容的选择处理(选最基础的内容),到启发思考的问题设计,均以差生的标准来设计教学,使优生吃不饱,慢慢失去思维主动性,因而优生不优。而差生面大,似是可教,实则思维习惯极差,只想做些计算之类的题,不愿思考。面对这样一些差生教师在对学生学习管理上把握不住情绪,一些简单粗暴的训斥常出现课堂,影响课堂教学效率,久而久之,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在所难免。以致影响学生成绩的提高。 从学生答卷的情况看,做的稍好的有;口算、递等式计算、解方程或比例、列式计算学生的失分率相对较低,从这些,这说明自己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重视对学生的计算技能的训练和培养,对学生计算基本功抓的比较多,有一定效果。 但是,从本次考试当中,很多地方还存在问题。 1、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综合性问题的题目失分率较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急待培养和提高。 一些与生活实际联系的题目,要运用多个知识点解决的题目,做得不好。如其中的一道填空题:一只挂钟的时针长4厘米,分针长6厘米。从上午9时到12时分针的尖端走了()厘米,时针扫过的面积是()平方厘米。只有5位学生全对,大部分学生答错。分针针尖所走路程答成37.68 厘米、18.84厘米、25.12厘米、12.56厘米较多,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答案。时针扫过的面积的答案更多。说明学生对时钟走时的知识知之甚少。还有选择题中的“在含盐25%的盐水中,加入4克盐和12 克水,这时盐水的含盐的百分比是()”很多学生选错。由于平时练习时往往出现的是在一定数量的盐水中加入一定数量的盐或水的题,学生能算得加入一定数量的盐或水后盐与盐水的数量,计算含盐率相对较容易。而本题未告知原来盐水的数量,只告知加入的盐与水的数量,应该先算出加入的盐水的含盐率,然后再与原盐水的含盐率比,通过比前后两种盐水的含盐率,来确定后来盐水的含盐率的大小。学生由于受平时训练题思维定势影响,不能换一种思路思考,结果算不出后来的含盐率,因而乱猜答案,正确率很低。这些题所涉及的知识点都不是单一的,都是些综合性很强的题,需要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其实整张试卷综合性都很强。而我班学生的综合能力很差,这也是我们差的原因之一。通过这次测试我发现,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说得一点儿都不错,数学是一门要求严谨的学科,在我们老师平常的教学当中,应强调学生治学严谨,符合数学学科的特点。数学是一门逻辑思维很强的学科,我们老师平常不仅要求学生严谨细致,自己教学时也要细致严谨,同时还应教会学生有序思考、层层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寻求正确完善的答案。 2、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没有养成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是我国建设行业存在已久的问题。对此,各地建设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整顿,加以规范,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入有序操作阶段。 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互相利用,彼此“陪标”。即投标单位暗地相互勾结协商,拟定一中标单位,其他单位全力配合演戏; 二、打牌挂职,形成“围标”。即指某一施工企业为了排斥竞争对手,同时以多个施工企业的名义参与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进行“围标”操作; 三、拉帮结伙,恶意“串标”。即指投标人之间事先拉帮结伙,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从而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位运行”; 四、黑市中介,“提篮倒卖”。即指某些不法分子以利益为“诱饵”,说服那些缺乏信心的竞标施工企业加入“陪标”、“围标”、“串标”队伍,自己从中谋利; 五、评标匆忙,不利择优。各地现行的评标办法大致为:当天评标,当天抽选评委,当天完成评标工作。如此仓促,自然弊病甚多;

六、合同多变,留下隐患。施工企业一经确定,本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签订与其主要内容相符合的建设施工合同,但有的变更造价,有的变更材质要求等,留下隐患; 七、体制缺陷、方法弊端。以上种种问题,违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极需以有力的措施进行规范。 一要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把过去若干个政府部门分散管理的工程,变为由政府设立的某个部门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如深圳市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设立财政全额拨款的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 二要完善现行的招投标法规,现行的一般有三种方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这三种办法都存在问题。我们在对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施工队伍的探索中,尝试实行“明标抽取法”,即各建设工程项目我们事先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作为标底,通过交易中心或固定媒体向社会公布,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公开抽签定标。 三要健全相配套的部门规章,要建立健全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健全市场稽查制度,加快建立规范施工企业与专业人员信用制度等。 四要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努力:

试卷分析总结

三年级英语期末试卷分析 (一)、听力部分: 第一二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单词的认读能力,学生答题正确率比较高,大部分同学能得满分。第二三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句子的听读能力以及捕捉句子中信息的能力,难度有所提高。(二)、笔试部分: 第一题:主要考查对英语单词的掌握程度,题型简单,学生答题率应该高,。第二三题:属于对单词的考查,其中对单词的考查打破了以往英译汉及单词连线的形式,而是以选出不同类的选项以及选出关于动物名称的单词为题型,在降低难度的同时也拓宽了对知识的考查范围。 第四五题:以选择题型主要考查学生对句子的认读理解能力,以及情景会话交际运用能力,涉及面广,难度适中。期中第五小题选出答语出现的问题是学生不认识所给的问句和答案,不明白句子的汉语意思,本题两级分化比较严重,要不就是满分,要不就是零分。说明一些学生学得不够扎实,不够灵活,在书上会读,换个地方不会认读,不理解意思,这与学生不会书写记忆单词句子有直接关系。 第六七八题:考查学生对所学英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有连词成句及其阅读短文,难度较大,学生失分率较高。尤其是第七题连词成句失分率最高,说明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固定句型的理解不够透彻,考察形式稍有变化或出题方式稍变灵活就不能理解。最后一题阅读短文对于三年级学生来说有些难,读不懂短文,不理解意思;还有的学生审题不认真,对题目的要求没弄懂,不能从整体上把握文章意思,加以分析判断。 (三)、试卷整体情况:试卷中能充分体现考查学生基础知识为主要目标的命题原则,试题比较全面地检测学生对听、说、读、写综合知识掌握及实际运用能力,对于一些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作为重点考查的内容。 总体来看,学生答英语试题的中不认真审题造成丢分严重;还有连词成句和阅读短文对于学生有些难,造成失分严重;学生学得不够扎实,不够灵活,换一个地方就不认识英语,不理解汉语意思了,有待加强培养训练灵活认读运用的能力。 四、存在问题 (一)、三年级学生没形成较好的答卷习惯。英语听力测试不同其他学科的笔试,不允许有丝毫随意性,学生必须全神贯注,跟上老师读速,才能顺利完成考试。同时我们在平时的练习测试缺乏对听力的训练,学生对此类题比较陌生。所以低年级部分学生测试成绩不佳的原因不仅仅是语言知识掌握的欠缺,而与平时老师的训练及良好学习习惯养成不到位有很大关

建设工程招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报告

1 绪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招标投标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直接手段,很多的国际竞争通过招投标完成。因此招投标在国际竞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投标活动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各国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招投标行为,并加以规。尤其在利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项目的建设中,各国以强制招标的方式对采购方式加以限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初级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基本由政府投资,少数由社会机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政府作为偿债主体,因此在本质上说还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达到资源最佳配置的效果,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招标的形式。 招标的目的是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否找到合适的项目实施者,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工期和投资的要求;二是在项目实施者的选择过程中是否保证了对所有参与者的公正、公平、公开。前者与后者是相辅相成,招标过程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的主要问题。 1.2国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招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指在一定围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因为社会分工,有了商品生产,真正的商品交换才产生,人们在商品

交换过程中会参与洽谈,进行“货比三家”,从中选择价格与质量相对优质的商品,这便是原始意义上的招投标。 首先采用招投标这种方式的国家是英国。当时采购市场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两种。私人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私人,因此私人采购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不受到限制,而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税收,为了对公众负责,政府有权利和义务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合理、有效、公开、透明,于是招投标制度便应运而生。招投标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对于私人采购并不进行干预。1782年,英国首先设立了皇家文具公用局。作为办公用品采购的官方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这种形式,后来该部门逐渐发展成物品供应部门,专门负责采购政府各部门所需物品。此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政府的采购行为。现在,招投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当中。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实践,国际上的招投标运作日趋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国际惯例,规化程度越来越高。197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和欧洲建筑工程国际通用联合会(FI’EC)以各国实践为基础,编制了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它以招标承包制为基础,规定了工程承包过程的管理条件,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市场。一些国家相应编制了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指南"或“规”。 1.2.2中国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之洞创办的制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开价比价,结果同声以1 270.1两的开价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容的承包合同。嗣后,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标。从已知的第一个制革厂招标工程算起,到新中国成立,己有50年的历史。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改革揭开了我国招标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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