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须知

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须知
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须知

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须知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文化、教育、卫生广告,应当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十三条: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一致。

二、受理范围:

广西医疗机构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

的广告。

三、核准条件:

1、医疗机构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广告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程序:

申请单位在自治区卫生厅办证大厅领取或者从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网站上下

载《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及本须知按本

须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自治区卫生厅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

料受理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查自治区卫生厅办证大厅发放《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五、需提交的资料(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电子版一份);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申请表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3、有效期限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该证

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4、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提出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须知,申报资料必须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上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发证卫

生行政部门、校验有效期、地址、床位数、诊疗科目、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内容填写。

2、诊疗科目必须用汉字填写,不能用科目代码。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要求:

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

告成品样件。

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2、将制作的不同媒体的广告成品样件分别以阶梯状粘贴在“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分别标注媒体类别,并在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加盖单位骑缝章。如平面媒体的广告内容一致,可只制作一份成品样件。但应分别标明刊登的媒体类别。

3、成品样件需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所有成品样件内

容复制在“广告

成品样件粘贴处”栏内,并注明媒体名称。)的电子版可以发送到“医疗广告邮箱:yiliaogg@https://www.360docs.net/doc/d36538306.html,”或用磁盘(即3.5 英寸盘或u盘)保存和申报资料一起报送。

(四)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医疗机构地址;

3、所有制形式;

4、医疗机构类别;

5、诊疗科目;

6、床位数;

7、接诊时间;

8、联系电话。

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

的内容一致。

(五)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广告。

(六)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请。

(七)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八)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内变更广告内容或者期满后继续进行广告宣传

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九)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十)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十一)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的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广

告审查,应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十二)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申报资料应按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所列顺序排列,建议用反尾文件夹夹好,装入文件袋内提交。

(十三)自通知领取医疗广告证明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凭受理通知书领取医疗广告证明,并出示领取人身份证。

七、审批时限:

自治区卫生厅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或要求申

报材料补正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卫生行政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以延长十日。

受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证大厅(设在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 80 号

咨询电话: 0771 — 5315597

投诉电话: 0771 — 5320075

邮编: 530021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36538306.html,

医疗广告邮箱:yiliaogg@https://www.360docs.net/doc/d36538306.html,

许可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 号

邮编: 530021

电话: 0771 — 2803623 2801309投诉电话: 0771 — 2805181 2800791

(完整版)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程

病案室的主要工作流程 (一)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1、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3天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由值班人员送交出院者病案到病案室,病案室负责查收签字保管。 3、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审核归档。 4、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成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一周内送到病案室。 5、临床科室送(转)交病案室的病例,无病案室接收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有临床科室负责;已签字的由病案室负责。 6、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2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7、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医务科长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二)复印病例资料的制度及流程 复印病例资料的制度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公安司法保险机构 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1.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 人与患者带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 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1.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的死亡 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与其近亲属关系的 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带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医院应当在公安司法机构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办理 2、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包括: 住院病历首页、有既往史的次页、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3、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应按照规定缴纳工本费。 复印病历资料的流程 1、医院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由病案室管理人员持病历在规定的复印地 点及时间,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内容及范例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内容及范例 【导读】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怎么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呢?下面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 1、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 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 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 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例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 **年**月**日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病历复印规定

江海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质控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在病历上存查。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病历不能交病人或家属携带。 四、病历复印的内容: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申请复印病历,只能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五、病历复印的具体程序: 1、申请。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质控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质控科及病案室,经同意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3、复印。医院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病历,由病区指派专人将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并有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 4、核实、盖章。病历复印完毕后,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应当提交质控科,质控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证明印记,除了在病历的首页盖1枚完整的章之外,还应该在所有病历的边缘盖上骑缝章(质控科专用章),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完整。 六、复印病历,质控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七、医生、质控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八、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病历复印地点:病案室。 十、复印费用按0.5元每张收费(A4纸、单面)。 【注意事项】

(完整word版)卫生部病历复印规定

卫生部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院办及医务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打印病历文档管理规定

琼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 打印病历文档管理制度 计算机打印病历是记录住院患者病情和疾病转归的电子信息载体,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以《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病案管理要求为依据,计算机打印病历需打印到病历纸上,以纸质病案形式由临床医师签名后归档保存。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现对临床各科室计算机打印电子病历要求规范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计算机打印病历内容要求准确完整,简明扼要,应能如实反映患者病情、检查和治疗情况,并正确使用医学术语、数字符号等。 (二)所有的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查房记录、病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医嘱等纸质打印后由记录医生用蓝黑墨水笔(钢笔或碳素笔)签署全名方能生效。无手写签名视为无效或缺项。 (三)电脑打印病历必须严格按照病程记录的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按时录入内容满一页即刻打印签名,不允许集中打印,最后一页应保证随时打印,以避免医疗纠纷隐患,并立即归入患者病历夹内。 (四)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纸质打印签名,入院首次病程记录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纸质打印签名。急、 危、重症、重大手术、有医疗争议、输血的病历应及时记录后打印签名,并立即归入患者病历夹中。 (五)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24小时输写完成并打印签名,由第一助手书写的,打印后必须由术者签名确认;手术过程中,需要申请他科医师会诊并参与手术的,手术记录由手术医师书写完成并打印签字确认。 (六)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及时书写打印签名确认,内容齐全。尤其强调转入其他科室或转入其他医院的病人要及时书写“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如何写重新鉴定申请书

如何写重新鉴定申请书 如何写重新鉴定申请书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史凤兰,女,生于1958年3月7日,汉,电话:,住址:申请事项:申请重新委托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对黑龙江省医学会黑龙江省医鉴[201*]09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诊治概要”和“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分析意见”、“结论”不服,故申请重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诊治概要”漏列事实。 漏列(1):201*年4月18日骨盆正位片、片示:双侧骶客关节及髋关节间隙变窄。 漏列(2):股骨头多层螺旋CT、片示:右侧股骨头大粗隆骨质形态不整,边缘欠光整,其周围软组织肿胀,双侧股骨头形态密度未见异常,骨小梁走行正常,未见明显囊变区。右侧臀肌变保 二.“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无专家组学科及专业情况,鉴定材料《重新鉴定申请书》。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 三。“分析意见”不科学、不公正、不适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1、分析意见

“根据病历记载,该患入院时症状和体征符合美国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的分类标准。”诊断标准适用美国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的`分类标准违反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亦违背我国的法律适用体系。 2、分析意见 “该患入院时以右膝关节疼痛为主诉,有髋关节症状隐匿,早期诊断为右髋关节结核较为困难。”错误。在申请人的该院门诊病历中明确记载“右髋关节结核术后”的病史,医方应结合病史全面检查诊断就可确诊。 3、“分析意见” “按骨关节结核的病历发展规律,目前病情与自身右髋关节原发病有关。”这也不是不正确的。 (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鉴定申请人目前病情与自身右髋关节原发病有关没有法律依据。 (2)、没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五)、 (六)项之规定鉴定医疗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 4、分析意见未有对申请人提出的医方在治疗中不按规定使用奥尔芬连续长达数十天之久并大剂量150mg/天致使申请人的股骨头坏死的严重后果。 四、“结论”无根据。 目前申请人的右股骨头只剩一点,活动严重受限,功能大部分丧

医疗事故鉴定会陈述词范本

医疗事故鉴定会陈述词范本 医疗事故中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 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 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 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 鉴定人的效果。 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 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 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患者某某与北京某某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一案,我作为患者的代理人,现在陈述 如下意见: 一、案情经过 2006年3月26日,患者咳血四天,因怀疑是“肺结核”而入住北京某某医院 内科治疗。北京某某医院初步诊断为:1、肺部阴影待查;2、肺结核,3、肿瘤,4、慢

性支气管炎;5、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北京老年医院病历第一页)。3月30日1点,北京某某医院肿瘤科为患者做了支气管动脉栓塞术,术后4小时,患者因“有尿不能排出,导尿一次”,即已经出现尿潴留现象,患者发现双下肢无力,右下肢麻木;4月2日,患者双下肢感麻木,左腿不能活动(见老年北京某某医院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第1、2页)。4月3日患者病情加重,先后转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治 疗,经诊断病情为:脊髓血管病、神经原性膀胱、多发腔隙性脑梗塞、肝囊肿等,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患者至今双下肢麻木肿胀,活动不利(即双下肢瘫痪),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二、导致患者现在的损害结果与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1、北京某某医院采取治疗手段不当,导致了患者双下肢瘫痪、小便失禁的直接后果。 根据患者的症状,北京某某医院选择做支气管动脉栓塞术前应当为病人先做超选检查,但是北京某某医院根本就没有做这一预测性检查(超选利多卡因脊髓功能诱发实验),而超选利多卡因脊髓功能诱发实验是唯一鉴别内间动脉是否合并脊髓根动脉的有效方法,如果做了这一检查,就很可能避免出现截瘫的情况。另外,2006年3月26日,北京某某医院为患者作的化验报告单上体现出:血RT N:79.35,即血常规:中性粒细胞79.3属于增高,有感染倾向(正常为43,76),缺少术前有感染倾向的专项血化验检查。而在支气管栓塞术的禁忌症中,有感染倾向,是禁止手术的。但是,北京某某医院在明知患者有感染倾向的情况下,还为其做支气管栓塞术,在主观上有明显的过错。 2、北京某某医院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延误治疗时机,导致患者双下肢瘫痪、小便失禁。

病历复印制度

病历复印制度 (1)运行中的住院病历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或诊室时,应当由主管医师携带和保管,并将复印申请人带至医院病案室复印;复印时,申请人必须在场。严禁将病历资料交给患者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非本院医务人员。 (2)病案室受理复印申请,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4)受理复印申请人范围。 ①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②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③保险机构。 (5)复印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复印的病历资料经复印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病案复印经手人员填写《病历复印登记表》备案。 (7)复印范围: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

打印病历相关要求

砚山县中医医院 计算机打印病历书写要求 计算机打印病历是记录住院患者病情和疾病转归的电子信息载体。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以《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病案管理要求为依据。计算机打印病历需打印到病历纸上,以纸质病案形式由临床医师签名后归档保存。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现对临床各科室计算机打印电子病历要求规范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计算机打印病历内容要求准确完整,简明扼要,应能如实反映患者病情、检查和治疗情况,并正确使用医学术语、数字符号等。(二)所有的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查房记录、病 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 医嘱等纸质打印后由记录医生用蓝黑墨水笔(钢笔或碳素笔)签署全名 方能生效。无手写签名视为无效或缺项。 (三)、电脑打印病历必须严格按照病程记录的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按时 录入内容满一页即刻打印签名,不允许集中打印,最后一页应保证随时 打印,以避免医疗纠纷隐患,并立即归入患者病历夹内。 (四)、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纸质打印签名,入院首次 病程记录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纸质打印签名。急、危、重症、重大手术、

有医疗争议、输血的病历应及时记录后打印签名,并立即归入患者病历夹中。 (五)、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24小时输写完成并打印签名,由第一助手书写的,打印后必须由术者签名确认;手术过程中,需要申请他科医师会诊并参与手术的,手术记录由手术医师书写完成并打印签字确认。 (六)、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及时书写打印签名确认,内容齐全。尤其强调转入其他科室或转入其他医院的病人要及时书写“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七)、日常病程记录,均应在满页后及时纸质打印签名。 (八)、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主管医生均应负责于满页后及时完成纸质打印签名。 (九)、上级医师查房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查房记录的审阅修改。满页纸质打印签名。 (十)已完成的病历不得随意涂改、刀刮或剪贴。入院记录中上级医师(主治或副高以上医师)对病历中的不妥之处修改更正,并在经治医师签名的左侧签署全名。一页病历中修改超过3处时,经治医师要重新打印。 (十二)计算机病历录入、打印完成后,应按医师工作站操作规程保存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不得保存在计算机本地的软、硬盘或

病历复印须知

病历复印宣教材料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摘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2020年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核心内容: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刘________,男,现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街______号。系死者刘的父亲。 死者:刘________,女,生前住址同申请人。 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区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孙_______,院长。 请求事项:请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务技术鉴定委员会为死者刘______的死亡原因和______市______区卫生院的抢救情况作出鉴定结论。 事实和理由:我女儿刘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2时许服毒自杀,被家人发现时,虽然神志不清,但呼吸、心跳都正常。我们立即用车把刘_______送到附近的______区卫生院去紧急抢救。刘_______被送到卫生院以后,该院抢救室锁门,医护人员不知去向。经过四处打听才知道,抢救室的张大夫回家给孩子喂奶,护士宋_______去商店了。约半小时后,张大夫和宋护士被找到抢救室,这才开始洗肠等抢救活动。虽然经过半小时的抢救,终因错过了抢救的良好时机,刘______死在卫生院。我们要求区卫生院对此有个正确说法和妥善处理。该院的结论是:刘_______服毒剂量大,即使及时抢救也不会有效果。该院的结论是:刘________的死亡属正常死亡,不属医疗事故。为此,医患双方发生了争执。 我们认为,医疗事故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两种。卫生院的抢救室在正常工作时间锁门,医护人员离岗,是不是没有尽到责任?既然认为刘_______没有抢救价值,卫生院为什么在耽误了半小时抢救时间之后还进行了半小时的抢救?对一个没有抢救价值的患者还要抢救,难道卫生院就想借机骗我们这笔抢救费吗?我们向__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对患者刘______的抢救经过作出鉴定结论。 此致 _______省_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呢?如果你对此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怎样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打印病历规定

关于计算机打印病历基本要求的 通知 为了规范计算机打印病历质量,使其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病历打印基本要求: 1、所有时间使用24时制,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2、所有病历记录使用16开纸张,统一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排版格式符合《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医疗文书书写格式要求。 3、用计算机书写的病历内容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时限打印出纸质病历(如:入院记录在24小时内,首程在8小时内等);各种记录的内容均以病历夹内的纸质记录为准。 4、各种记录打印后,必须有打印签名,并在打印签名右侧手写签名,无手写签名者视为无签名。 5、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一旦字迹不清楚时应及时更换打印机色带。 6、打印病历在编辑过程中,上级医师可在计算机上修改下级医师病历,一旦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7、需要上级医师签名的地方(如: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一律手写签名。 8、需要计算机打印的有: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仍需手写的有:病历首页(必须在计算机上填写,但不能打印)、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 二、医嘱处理的要求: 1、医嘱由医师在计算机上下达,每次下达后立即打印并手写签名,然后交给护士执行。需要医师执行的医嘱,如:请会诊、换药、拆线、腰穿、胸穿等,执行时间由医师书写。 2、每一次的医嘱时间应一致,具体到分钟(使用24时制),长期医嘱的停止由医师手写停止日期并签名,然后及时在计算机上终止,没有跨年度的停止日期可只写月、日、时、分(如: 2.25,21:10)。 3、抢救病人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按照下达医嘱时间及时补录医嘱、打印并签名。 医务科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1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性别:女民族:汉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医院院长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10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XX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XX年10月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XX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XX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

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XX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

计算机打印病历书写要求

计算机打印病历书写要求 计算机打印病历是记录住院患者病情和疾病转归的电子信息载体。目前,我院处于电子病历的初级试用阶段,电脑书写病历后需打印到病历纸上,以纸质病案形式由临床医师签名后归档保存。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现对临床各科室计算机打印电子病历要求规范如下: ⒈计算机打印病历内容要求准确完整,简明扼要,应能如实反映患者病情和检查、治疗情况,并正确使用医学术语、数字符号等。 ⒉计算机打印病历必须严格按照病程记录的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内容满一页即刻打印,并立即归入患者病历夹内。 3.入院记录24小时内及时完成后打印。原则上危、重、急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应及时记录后打印,并立即归入患者病历夹中。 4. 入院记录及病程记录等录入后,须录入医师全名。待打印完毕后,再由医师用蓝黑墨水笔签署全名(双签名),以示负责。 5. 已完成的病历不得随意涂改、刀刮或剪贴。上级医师对病历中的不妥之处应以红墨水笔修改更正,并在经治医师签名的左侧用红墨水笔签全名。一页病历中修改超过3处时,下级医师要重新打印。 6. 对上级医师手写的手术记录、查房记录或来不及打印的抢救记录,由经治医师在24小时内录入计算机,上级医师应签名确认。对于在未联网的计算机打印的手术记录,也应由经治医师及时录入联网的计算机内,以保证系统内病历的完整性。 7. 杜绝全盘拷贝他人病案。避免由于未进行修改,造成日期混乱或病案内容与病情不符。 8. 医务科病案质量控制小组将采用到临床各科室实时检查质控和网上实时检查质控的方法,发现问题后,提醒经治医师在当日进行修改,并列入考评。 9. 计算机病历录入、打印完成后,应按医师工作站操作规程保存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不得保存在计算机本地的软、硬盘或其它存储介质中。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流程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照规定末完成的病历复制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六、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36538306.html,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章××,男,出生于1966年1月26日,汉族,住兰州市西固区寺儿沟××号。 申请人因不服兰州市医学会于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兰市医鉴字【201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现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事项和理由如下: 申请事项: 第一、请求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 第二、重新鉴定费用由被告人兰州市××医院预缴纳。 事实与理由: 申请重新鉴定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等。 兰州市医学会的违法事实: 一、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而兰州市医学会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兰市医鉴字【201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只有鉴定部门兰州市医学会的签章而无鉴定人的签名。 ⒉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规定:“医学会应当根据《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设置学科专业组时,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申请人申请鉴定所涉及的学科和专业是外科,而专家鉴定组中成员中竟然有的是内科专家,因此申请人认为兰州市医学会违反以上规定将不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作为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成员。 ⒊兰州市医学会在鉴定过程中,邀请兰州市卫生局、信访办对鉴定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见证,并邀请委托人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到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鉴定程序的规定。 ⒋兰州市医学会违反法律规定,将行政法规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下位法制约上位法。将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改变为医疗事故鉴定程

电脑打印病历通用模板

姓名 张三 科别 肾内科 床号 520 住院号 170181 姓 名: 张三 工 作 单 位: 光明中学 性 别: 女 职业/工种 退休教师 年 龄: 58岁 户口/居住地址: 上海三林镇天花庵卫家116号 籍 贯: 上海 供史者(可靠性): 患者本人(可靠) 婚 姻: 未婚 入 院 时 间: 2009年6月1日 10:00 出生地: 上海黄浦区 病史采集时间: 2009年6月1日 10:15 主治医师首次 查房诊断 1、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肾性高血压 签名: 日期: 主 诉: 反复泡沫尿、乏力五年,恶心呕吐一月。 现病 史:(1、发病情况)患者五年前无明显诱因下出现发热,(2、主要症状)多为白天低热, 最高体温不超过38℃,(3、伴随症状)伴尿呈泡沫状,无腰痛腰酸、无尿色变红,(4主要阴性症状)无盗汗咳嗽或咯血,(5、诊疗情况)到当地医院就诊,尿检发现有明显的蛋白尿,无明显浮肿、高血压,当时考虑为“慢性肾炎”,予住院治疗1月后,症状明显好转。出院后间断性中西药保守治疗,未监测肾功能。(2、主要症状)三月前又出现乏力、尿呈泡沫状,(3、伴随症状)伴下肢浮肿、食欲减退、频繁呕吐,(4、主要阴性症状)无发热畏寒,无血尿腰痛酸等症状,来我院查血肌酐为696umol/L 。为行血液透析治疗,门诊以“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收住入院。(6、一般情况)入院以来,患者精神尚可,胃纳差,体重减轻,大便正常,睡眠差。 既往 史:(1、疾病史)既往体健,无类似疾病史,(2、传染病史)否认结核、伤寒、血吸虫病 等传染病史,(3、过敏史)否认药物、食物过敏史,(4、手术外伤史)否认重大手术外伤史,(5、输血史)否认输血史,(6、接种史)预防接种史不详。 个人 史:(1、出生/居住地)出生并居住于原籍,(2、接触史)否认疫水、疫区接触史,(3、嗜 好和爱好)喜好体育运动,否认烟酒嗜好,(4、职业/工作条件/毒物史)长期从事教师工作,无毒物接触史,(5、冶游史)否认冶游史。 月经 史:1231 2853--1999-5,绝经后无异常阴道出血史。 婚育 史:(1、结婚年龄)25岁结婚,(2、生育史)生育一子一女,健康,(3、爱人情况)爱人 健康。 家族 史:(父母情况)父母均体健,(兄弟姐妹情况)兄弟一个,健康,(家族遗传病情况)无家 族性、遗传性疾病史。 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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