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城建技发〔2004〕76号

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水平和质量,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在遵照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工程资料管理。

3.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等与工程资料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和本企业相关的规章制度。

4.名词解释

4.1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4.2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4.3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4.4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4.5项目管理公司:市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山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等。

专业分公司:水电设备安装分公司、装饰工程分公司、吊装分公司、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等。

5.资料员的设置

5.1资料员上岗条件:均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证书。

5.2公司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技术发展部设专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负责人。

5.3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开复工面积、管理的复杂性等实际情况确定资料员数量。

5.4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应设工程资料管理负责人。

6.岗位职责

6.1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6.1.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对建筑工程资料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制定公司有关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

6.1.2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监督、检查、指导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编制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签发《技术管理检查记录》,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6.1.3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施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6.1.4负责竣工图编制费的收支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奖罚兑现。

6.1.5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资料管理的经验交流及培训。

6.1.6每月向主管领导和公司总工程师上报施工技术资料

合同、管理、移交情况,处理解决有关问题。(后附《工程档案移交情况表》)

6.2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

6.2.1项目资料员的岗位职责

6.2.1.1及时编制、整理、组卷、归档施工资料。

6.2.1.2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自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

6.2.1.3及时整改各级主管单位提出的问题。

6.2.1.4工作调动时,必须进行施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6.2.2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

6.2.2.1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总工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项目总工对工程施工中形成的施工资料的正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全面管理责任。

6.2.2.2负责组织编制、定期检查施工资料,并对施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验证。

6.2.2.3与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时,负责制定有关施工资料编制和移交条款的内容,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竣工图编制合同书》。

6.2.2.4负责组织编制、移交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档案。

6.2.2.5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收取并上缴公司竣工图编制费。

6.2.3项目经理对工程资料负全面管理责任,并完成工程资料的最终移交工作。

6.2.4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的职责

技术员、质量员、测量员、试验员、材料、经营、生产管理人员(副经理、栋号长、工长)等,负责填写编制和发放、传递、

报验相关资料,并对其正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完成资料的三检工作(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6.3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

6.3.1信息档案中心负责工程资料的接收、保管和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6.3.2公司市场营销部和项目经理部在签订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时,负责明确总承包方、分包方及业主有关施工资料管理的责权利。

6.3.3物资设备管理部和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要求供应商在物资进场的同时向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提供该物资真实、完整、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施工企业资质。

6.3.4试验中心负责出具真实、完整、有效的试验报告。

6.3.5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的建立、归档负直接管理责任。

6.3.6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应执行本办法,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每月向公司上报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移交等情况,处理解决有关问题。

6.4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

6.4.1对于有分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施工资料管理方面的责任划分应以合同为依据,在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由总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资料不负管理责任。

6.4.2分包单位应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保证其施工资料的正确、完整和有效,总承包单位负责及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4.3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资料交接时要进行检查、验收。

7.施工资料的前期准备

7.1施工合同中与建设单位没明确有关施工资料管理的内容时,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关施工资料方面的合同或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图纸的份数及用途;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移交内容和套数;编制竣工图的费用、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7.2建设单位对施工资料无明确要求时,项目经理部应至少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原件,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移交公司信息档案中心一套。向监理报验的施工资料属于向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应及时收回,否则应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考虑是否需要增加一套资料,并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7.3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要求,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图纸的份数及用途;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移交内容和套数;资料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宜要求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无偿编制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

7.4项目经理部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约定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时限及审批时限,并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5项目经理部应为施工资料管理至少配备一台专用的计算机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彩色打印机,应保证计算机能上互联网,以便快速完成施工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实现施工资料信息化管理。

8.施工资料的过程控制

8.1施工资料的过程控制流程

各方施工资料编制→总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审批→专人报送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备案→移交资料员→资料员核对资料→办理交接登记手续→资料员汇总整理

8.2施工资料的编制

8.2.1 施工资料的编制依据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城建一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编制标准》。

8.2.2施工资料使用计算机并利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

件”编制,按编制套数及特殊需求打印原件,并保存所有施工资料的电子版。

8.2.3施工资料应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资料内容分类准确,字迹工整、格式统一、纸张大小一致、整齐,严禁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施工资料。

8.3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

8.3.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限要求执行。

8.3.2项目经理部的各业务部门和分包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外报验、报审施工资料。其中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管理流程、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遵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执行。

8.3.3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报验及验收必须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分包方配合。分项工程的报验及验收可由总承包单位根据甲方、监理的要求以及分项工程的部位、代表性、复杂程度和重要程度决定是否由分包单位组织实施。

8.3.4 物资进场时应由材料人员填写《进场材料通知单》,同时必须提交质量证明文件等其它资料给相关人员,没有质量证明文件的物资不得投入使用。

8.3.5物资复试完成报验、施工资料完成报审后,项目经理部材料、试验、质量、测量和技术人员等必须及时将相关资料交资料员存档。

8.3.6对安全、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重要物资,进场前应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知项目经理部材料科该种物资进场时需

要提交的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应写入合同中。

8.4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8.4.1资料员接收时应核对资料的时间、部位、内容、签认手续等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完成交接登记手续。

8.4.2对于资料中存在问题和达不到施工总承包方要求的资料可以拒绝接收。

8.4.3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及时按资料管理标准进行整理、编目、组卷。

8.5施工资料的监督检查

8.5.1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对施工资料进行日常检查,对施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方和项目总工程师汇报,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整改并验证整改结果。

8.5.2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情况,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资料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和施工重要阶段(工程正式开工、基础完成、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主体结构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编制完成)检查,并留存书面检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

8.5.3项目经理部在完成重要施工阶段后,经自查合格,提请公司技术发展部检查。公司技术发展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阶段性检查,一般为基础完成、主体结构完成、竣工验收前及工程档案编制完成、创优等阶段,对检查结果签发《技术管理检查记录》并验证整改情况。

8.5.4针对各级上级主管单位检查提出的问题,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整改,并书面上报公司技术发展部审查、验证项目施工资料的整改情况。

8.5.5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经项目经理部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验收并监督验证整改情况。

8.6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8.6.1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包括:本公司内部分包和对外单位分包)签订分包合同之中必须明确总包方和分包方在施工资料管理方面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施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编制的套数、日常管理、报验程序、移交程序、移交时间、移交套数以及工程竣工图编制和取费等有关事宜。

8.6.2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资料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员的资质证书(原件)报总包项目部审核备案,由总承包单位上报公司技术发展部备案(复印件)。

8.6.3资料管理采用两级同时管理的办法,分包单位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资料及时进行收集和整理,同时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资料进行及时进行汇总整理。所有施工资料管理必须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使用计算机进行填写和管理。

8.6.4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定期对分包单位形成的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分包单位对其收集整理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8.6.5在分包单位完工后,要按照双方约定和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对资料进行整理,自检完成后报总承包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总承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最后由总承包单位和公司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对外移交工作。

9.施工资料的验收

9.1在施工合同中没有施工资料编制移交等有关内容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

9.1.1当建设单位不委托我方编制工程档案和竣工图且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时,我方宜以书面形式让建设单位予以确认,然后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汇总

整理向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

9.1.2当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编制工程档案和竣工图时,项目经理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竣工图编制合同书》,合同签订和取费标准见《竣工图编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9.2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应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公司技术发展部验收。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经项目经理部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验收。

9.3工程档案预验收

9.3.1工程竣工备案前,项目经理部应按照移交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的内容整理施工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项目总工程师应提前向公司技术发展部汇报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安排等情况。

9.3.2预验收时应按照城建档案馆要求携带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编制工程档案的协议书(或《工程竣工图编制合同书》)备案,否则城建档案馆不予办理预验收。

9.3.3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10.施工资料的移交管理

10.1向公司信息档案中心移交施工资料

10.1.1凡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包括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向公司信息档案中心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原件(包括:分包工程的资料原件、一套完整的竣工图)。

10.1.2在向公司信息档案中心移交前,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资料中不可弥补的问题及资料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将此说明放入归档的第一盒资料中。

10.1.3公司存档的施工资料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组卷,用铅笔在资料和图纸的右下角编写页号(背面在左

下角编写页号),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使用公司信息档案中心专用《卷内目录》做卷内目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科技档案资料盒内,另一份及电子版的卷内目录交公司信息档案中心存档。(后附公司信息档案中心《卷内目录》)

10.1.4属国家级、市重点的特大型工程项目应向公司移交电子版的工程资料和声像资料。随着建筑施工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今后将不断调整移交范围,最终达到要求所有施工项目必须向公司移交电子版的工程资料和声像资料。

10.1.5经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自检、审核合格后,报公司技术发展部验收,合格的工程资料向公司信息档案中心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公司技术发展部保存一份档案移交登记记录。

10.1.6公司自存的施工资料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应按公司综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资料保存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施工资料的销毁应由公司信息档案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10.2向建设单位及城建档案馆移交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

10.2.1项目经理部向建设单位和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分别移交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前,应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资料移交申请表》(后附《工程资料移交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同意后报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

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也应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资料移交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同意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

10.2.2当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资料的移交没有特殊约定时,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原件)其中交建设单位一套,交公司信息档案中心一套。建设单位

如不需要施工资料则必须由该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部以及所属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公司技术发展部各保存一份。

10.2.3建设单位如委托我方编制工程档案,但不支付竣工图编制费用,我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10.2.4向建设单位移交的施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编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有关城建档案馆的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10.2.5移交时应与建设单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可附工程资料分目录的复印件。移交后,交所属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公司技术发展部各保存一份《工程资料移交书》原件。(后附《工程资料移交书》)10.2.6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前经公司技术发展部验收通过后约请城建档案馆人员检查,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交公司技术发展部保存。

10.3在工程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因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技术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由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并交公司技术部备案。将已做好的施工资料经公司技术发展部检查合格后移交公司信息档案中心保存。

10.4分包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和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要求移交全部资料和竣工图,否则不予付清所有工程款。各单位的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要严格把关,实行付款审批签字制。

10.5为了保证施工资料顺利完成整理和移交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施工资料移交状况,由公司以及各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的技术主管部门择时组织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订《施工资料整理移交责任状》,各单位要严

格执行。

10.6对按时、按要求移交完所有工程资料,并收回、上缴完竣工图编制费的项目经理部和个人,公司技术发展部以及项目管理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应按照公司《竣工图编制费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否则给予处罚。

11.考核与奖罚办法

11.1公司技术发展部对工程主体结构已通过验收的施工资料进行年终总评,对评出的前三名工程项目分别给予500~2000元奖励;评选一名先进资料总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三名先进资料员,分别给予200~500元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11.2对施工资料编制严重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视情节处罚100~2000元;对丢失施工资料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视情节处罚100~10000元。

11.3对逾期无故未向公司信息档案中心和相关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的项目经理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处罚100~10000元。对无故逾期未向公司信息档案中心和相关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的项目经理部除通报批评外,每拖延一个月处罚3000元,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处罚500元。同时公司停止对此项目核发效益岗薪和兑现,直至顺利移交完毕或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暂时移交公司。

11.4凡签订《施工资料整理移交责任状》的单位,依照《施工资料整理移交责任状》对项目经理部和责任人进行奖罚。

12.附则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工程资料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公司技术发展部。

13.附件

(1)《工程资料移交申请表》

(2)公司信息档案中心《卷内目录》

(3)《工程资料移交书》

(4)《工程档案移交情况表》

(5)《资料交接表》

2004年6月28日

主题词:施工资料管理

抄送:公司领导存档(2)共印2份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息档案中心2004年7月26日印发

注:必须注明是否同意移交。

卷内目录

工程名称:案卷号:(公司信息档案中心填)

资料交接表工程名称:

……………………………………………………………精品资料推荐…………………………………………………

工程档案移交情况表

……………………………………………………………精品资料推荐…………………………………………………

工程资料移交书

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向办理工程资料移交手续。共计册。其中图样材料册,文字材料册,其它材料张()。

附:工程资料移交目录

移交单位(公章):接受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移交人:移交人:

移交日期:年月日

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doc

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1 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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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图纸会审制度 一、图纸会审的目的是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和审核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做法和质量要求,为质量控制和规划施工生产提供依据。通过审查图纸,提出修改和洽商意见,避免产生技术事故或产生工程质量问题,达到节约目的。图纸会审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在基础、结构工程开工前和装修工程开工前各进行一次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中各阶段甲方提供的图纸,均需进行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的程序: 1、由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审查图纸,发现本专业施工图存在的问题,及时做以记录。 2、土建、水暖、电气三个专业的施工图放在一起核对,检查尺寸、细部做法是否有相互冲突之处,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内部的图纸会审会议,将各专业和专业配合中会出现的问题汇总,并组织大家进行分析,::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对影响成本的问题需与预算人员协商,再进行确定。 4、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会议。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参加,将在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和拟订的设计变更建议在会上提出来,与会人员协商解决。对于达成一致的意见,在会后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及时同设计单位和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6、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记录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内容,会后请各方确认后签字。对于会上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内容,项目在会议纪要中明确标出,并在会后督促设计单位和业主尽快研究解决。 三、项目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坚持日常的图纸审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公司技术部和总工程师汇报,同设计单位和业主协商解决。坚持做到施工前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完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果施工中出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并影响了经济、进度,追究当事人一定的责任。 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图纸管理是图纸收集、发放、保管的一项技术管理制度,做好图纸管理工作,有利于施工过程控制,同时为索赔提供依据。项目部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和资料室等各领取图纸的部门,应做好图纸管理工作。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各相关人员,资料员等从甲方或设计院领取到图纸后,必须由甲方加盖图纸签发章,填好签发日期。图纸会签栏中有设计院签字,对于设计院没有签字的图纸,必须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并注明施工图纸发放的意图。从甲方和设计院领取的施工图纸,首先提交资料室,由资料室做好图纸发放目录清单,加盖项目部图纸印章,注明发放日期,接收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后才可予以发放。 2.所有的图纸在发放前,资料室必须存档一份,其他人员仅可在资料室查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存档图纸领出或带出资料室。存档图纸丢失后,资料员将负全部责任。 3.各专业领取到::图纸后,必须保管好,并由领取图纸的人员负责保管,并在图纸的印章边签明,一旦发现图纸乱堆、乱放、损坏或丢失,对领取人进行处罚,每张50元,并负责将丢失的图纸加晒或复印一份。 4.由于设计变更、洽商、图纸会审和交底等引起图纸修改,由各领取人组织对图纸进行修改,并加盖项目图纸修改印章。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精编WORD版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 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前言 我省城镇市政公用系统在全面学习和贯彻执行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文件中,认真依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紧密联系全省同行业实际情况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特别注重了近三年来建设部等新批准修改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若干强制性条文等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对系统贯彻建设部文件作出实施性的规定。为此,我厅组织省市政工程协会等有关单位编制了《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在编制过程中,编写人员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深入的调查讨论,总结了我省多年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及整编工作的经验,并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形成了我省的“实施办法”,又经吸纳国家、行业标准制订、市政公用、城建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的建议后,完成审校定稿。 为了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工作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实施办法”中,重视总结经验,积累管理资料,随时将收集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报陕西省建设厅(地址:西安·新城陕西省政府大楼9层。邮编:710003),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本“实施办法”主要起草人:王晟、刘玲珍、邓晓青、文丹、张佳生、吕军会、李昭鹏、殷强;表格整理、文字打印:殷赞乐、梁双丽;审核人:丁兆民、杨庆福。 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建设厅 二O O五年 目次 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1) 附录一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拟归档的技术资料指由公司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工程项目,在承接、实施、成果完成整个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可追溯性、证明性的和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形、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 技术档案管理依据及总体要求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工作,明确职责,规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文件及档案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1 归档文件总体质量要求 1.1.1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符合管理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1.1.2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1.1.3 归档的工程文件原件应为手写或打印件。签名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工程文件的书写一律采用黑色碳素墨水书写,要求字迹端正,无缺、漏现象。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需要改错的,将错误用单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除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1.1.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1.1.5施工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招标代理文件、设计监

理与咨询、项目评估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工程管理及其它项目按工程项目组卷。 1.1.6 根据工程文件的多少,立卷时可分册或不分册组卷。 1.1.7 工程档案整装方式、封面和装盒以及填写,按有关部门的归档要求进行。 2 文件的分类立卷归档要求 2.1各类型项目完成后,应将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有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成最终的项目文档及时立卷,由公司相关部门指定专项责任人进行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并保证其完整性,统一向工程管理科技术资料室进行归档。 2. 2 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 2. 3 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 2.3.1施工监理项目按独立的单位工程验收之日算起,个月完成相应单位工程的资料归档; 2.3.2 招标代理项目按独立的标段投标有效期到期之日算起, 个月完成资料归档; 2.3.3 公司投标的成果资料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算起,个月完成资料归档(未中标项目的成果资料本部门自行保存); 2.3.4 设计评估或受委托审查、设计监理与咨询、施工图审查项目在标段审查完成(或较小项目整体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之日算起,个月完成资料归档;

施工图纸管理规定

施工图纸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施工图纸管理办法 总则:①保证工程图纸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及分发的及时性;②做好施工图纸的管理工作;③施工图纸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图纸管理工作。 1、职责 本项目设资料室负责图纸的具体管理工作,工程部负责图纸管理的监督指导。 2、管理内容 2.1施工图纸的接收 (1)资料室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接收施工图纸,接收时必须进行准确核对与检查,以保证实际到图的内容、份数等与到图清单上的一致,如有疑问,及时与图纸提供单位联系解决。 (2)若有其他员工出差带回或以其他方式带回的图纸必须及时交给工程管理部图纸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留存及外传。 2.2施工图纸的登记、对内发放 (1)施工图纸必须有设计院的出图专用章,结合本公司实际,还必须有图纸审核单位的审核章,与地质监理有关的还须有地质监理专用章,资料室管理人员再按要求盖上本建设单位的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图纸方能生效,作为施工用图。 (2)设计院提供正式施工图按供图协议要求为X份,资料室管理人员收到并核对后及时登记,分项目、分专业统一编号,电脑录入以备查。登记必须包括的内容为:图纸名称、图号、收到数数量、

收到日期、编号、存档份数、签收人、签收日期等。 (3)正式施工图按专业一般分为建筑、结构、景观、景观、暖通、弱电、给排水等,图纸管理人员登记好有关内容后呈给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批示,资料室存档 2 份,其余转交给相关专业工程师。 (4)施工图纸须分专业按先后顺序整齐摆放,每样图纸 X 份按01、02、-----X 的次序编号,其中 01、02 两份存档,03—X 共 X份交给专业工程师,自由安排,每个施工队提供一份图纸,由其自行保管。 (5)工程部部门负责人随时检查登记、统计情况的准确程度,防止漏登情况的发生。 (6)资料室配备专用的橱柜。文件资料和图纸应分类整理,做好标签,有序存放。留存的原件孤本应加锁保管。 (7)流程图: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公司 2017年04月20日

根据总承包方及业主方资料管理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程序文件汇编》《质量手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使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尽量不返工,完工后能在合同要求期限内顺利交工,应及时、规范、统一的整理资料,现规定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资料统一规定 1、工程名称:统一为“××××项目”。 2、施工单位:统一为“××××公司”; 总承包单位:“××××公司”。 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严格按照DL/T5210.1-2012电力验收规范划分的《项目验评划分表》填写,统一有资料室技术科进行编制。 4、资料样表统一,验评资料全部使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2)表格;施工记录样表使用中国电力建设协会编制的表格进行填写。 5、资料纸面须为A4纸,除施工日记手写外,其余资料均需打印,同时要求打印美观,并保持纸张清洁。 6、签字须用黑色碳素笔,不允许有涂改、乱抹现象,不得有代签字现象。 7、字体、字号统一,详见各项资料内容要求(按照业主下发的资料文件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8、交工资料按照业主及总包单位要求,需保证中文资料三份,英文资料一份,在交资料的同时,要求提交电子版。 9、材料科:原材合格证若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处红章(业主要求,必须刻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进厂的材料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报告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资料室,以便报验(所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且证件有效)。 10、资料员负责资料的及时收集、报验等工作,并核对资料的签字完整性、内容填写的规范性等,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修改。 资料员应在资料收集和报审过程中建立好相关台账,尤其是图纸会检、设计变更类文件等。 11、试验员做好试验资料的收集,并及时做好相关试验的委托、试验报告等资料的追踪,及时建立相关试验台账,以便及时供其他人员参考使用。 及时对已经到期的试块,做好相关评定; 过程中结合技术员及施工员做好对相关部位委托的规范性填写,避免二次报告的修改。 考虑到混凝土试块同条件需做记录,晴雨表暂定有试验人员负责做记录,资料员做好相关配合。

TS16949技术部管理制度汇编

TS16949技术部管理制度汇编 工艺管理实施办法 工艺工作是生产制造业的基础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部过程。是实现产品设计、保证产品质量、发展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发挥工艺工作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必须加强工艺管理。 一、产品工艺工作程序 产品工艺工作由新产品技术开发阶段的设计工艺调研开始直到产品包装入库结束,必须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二、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 进行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是使新设计的产品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符合一定的工艺性指标要求,以便在现有生产条件下能用比较经济、合理的方法将其制造出来,并要便于使用和维修。因此对所有新设计的产品和改进设计的产品,在设计过程中均须进行结构工艺性审查;对外来产品图样,首次生产前也须进行结构工艺性审查。 1.结构工艺性审查的方式和程序 1.1对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的工艺性审查(或分析)采用会审方式进行。 1.2对产品图样的工艺性审查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进行。 1.2.1在审查中对发现的工艺性问题需填写“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记录”。 1.2.2全套产品图样审查完后,对无大修改意见的,审查人员需在“工艺”栏内签字,对有较大意见的,暂不签字,把产品设计图样和工艺性审查记录一起交 技术主管。 1.2.3设计者根据工艺性审查记录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设计,修改后对工艺未签字的图样再返回技术部复查签字。 1.2.4若设计员与工艺员意见不一致,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后仍有较大分歧,由技术质量部主管进行协调或裁决。

三、工艺方案设计 产品工艺方案是指导产品工艺准备工作的依据,除单件、小批生产的简单产品外,都须有工艺方案。设计工艺方案应在保证产品的同时,充分考虑生产周期、成本和环境保护。并根据企业实际能力,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以不断提高企业工艺水平。 1.设计方案的依据 a)产品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 b)产品的生产大纲; c)产品生产性质和生产类型; d)本企业现有生产条件; e)有关技术政策: f)有关技术领导对该产品工艺工作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2.工艺方案设计、审批程序 2.1工艺人员提出产品工艺的几种方案。 2.2技术质量部组织讨论确定最佳方案。 2.3技术质量部主管审核、批准。 2.4工艺员对通过的工艺方案进行编号、存档 四、工艺规程设计 工艺规程是直接指导现场生产操作的重要技术文件,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1.设计工艺规程的基本要求 1.1设计时在充分利用现有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国内外工艺技术和经验。 1.2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生产率和降低消耗。 1.3设计工艺规程必须考虑生产安全和工业卫生措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收发图纸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工程开发部收发工程施工图纸管理办法 (暂行) 一、为规范工程开发部工程图纸的收发流转及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编制本办法。 二、1((((知项目组报送项目委托单(注明招标项目); (5)资料员当天将图纸和项目委托单转交计划管理员,计划管理员当天登记建档,并于当天将一份图纸转交综合科预算员(注明是否招标),招标项目的其余图纸由计划管理员保管; (6)招标需要时,招投标管理员按所需数量向计划管理员领取图纸(其中

将1份图纸提交规划计划部编制拦标价,并告知规划计划部开标时间); (7)招投标结束以后次日,招投标管理员收齐图纸后,按所借数量归还计划管理员; (8)计划管理员将项目组、监理、用户的图纸和项目委托单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将其余图纸发放予中标单位; ( 2 ( ( ( ( 有催 五、招投标管理员是部门招投标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招标项目所需图纸的收、发、借、还等工作,负责组织完成招标的其它各项工作。 六、预算员接图纸后三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后交给招标管理人员,招标管理人员三天内完成标书的编制并上报审查,公司审批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投标单位发售。

七、各环节岗位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那个环节发生延误或其它问题, 影响工程开展,相应岗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八、各岗位要严格基础管理,做好图纸及相关资料往来交接台账。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使用,各岗位人员对其中的问题及时向部门反映, 以便适时更新,有效指导工作。 步骤 A

料峭轻寒,虽将至三月,但一阵一阵的微风吹面,身心却不得于舒展,总感觉没有走出冷冷的冬季。 ?值此周末,斜倚床前,随意翻阅一本杂志,感觉惬意而温暖。在翻阅之中,眼神渐渐趋于朦胧,于是合上眼睛,习惯于此时的小憩之中。

1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doc

1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QEHS 3—ZPJZG11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江西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二OO 八年三月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施工质量活动的真实反映和记录。为了适应公司现行管理模式及质量、职工安全健康、环境三个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理顺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资料的形成、传递和使用的效率,更好地为施工及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技术资料内容 上级和公司的行政性技术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技术管理文件,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

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措施,推广四新的试验和改进记录,工程监理表格,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主要原材料出厂证明,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设计变更、原材料代用记录,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签证,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分部试运记录,工程总结和工程照相,调整试验记录(报告),有关工程建设的协议、文件和会议纪要,重要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记录,工程移交签证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 2机构及设置 项目部资料室设在质量技术科,受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各专业公司应设置专(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为了保持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资料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分公司质量技术科。 3管理办法 3.1技术标准(含规程、规范) 3.1.1负责对国家、部颁发以及行业的新规程、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等订购、标识、发放工作。掌握有效版本,及时做好作废版本的处理工作。 3.1.2质量技术科负责将工程技术部提供的《电力标准全文数据库》挂在局域网上,各专业公司可以在局域网站上查询标准全文,提高标准查询的速度及效率。 3.2图纸

电气车间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电气车间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电气车间技术资料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加强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1.车间技术组长:负责保存车间内的图纸、重要设备说明书及控制系统等各类技术资料;各班组应设立... 为加强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车间技术组长:负责保存车间内的图纸、重要设备说明书及控制系统等各类技术资料;各班组应设立一名责任心较强的技术资料管理员,主要负责班组内的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各类重要电气说明书,所有图纸等各类技术资料均由技术组组长统一管理保存(各班组保存的电气说明书及图纸等技术资料由各班组登记造册保管,各种技术资料严禁流失到个人手中)。资料室保存的技术资料,车间内的人员均可到资料室查阅或借阅,并办理借阅手续。外来人员借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所有技术资料、图书等借阅时间最长为两周,如有需要可续借一周。对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每拖后一天给予5元的罚款。对于资料室存放的独份技术资料,只准查阅不予借阅。 4.各类新购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由开箱验收人收集整理后交分管技术人员存档。新(扩)建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各类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及竣工图纸应在项目开车正常后一个月内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把竣工资料交到分管技术员存档。 5.各类电气技术参数修改或变更的原始记录要全部交分管技术员存档,由分管技术员登记造册,以备查阅。同时修改或变更设备所分管的班组应做好相应的修改或变更记录。 6.借阅的各类电气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如有丢失,将视技术资料的价值对借阅人给予5——100元的罚款。对于车间资料室和各班组缺失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各类图纸等技术资料,由设备所分管班组的分管技术管理人员和班长负责组织收集整理,以确保车间内各类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助理职责销售经理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施工图纸及变更管理规定

施工图纸及变更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施工图纸及变更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工作,加强图纸会审及工程洽商的严肃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仅用于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类型的工程。 2 引用文件 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 3 定义 设计图纸:由设计者根据业主提供的要求及资料而设计的图纸。 图纸会审:为了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由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的会审。 设计变更:就是设计单位对自己已经发放给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所做的修改说明,通常是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出现,有时为表达清楚也会附有图纸。 工程洽商:一般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本身的施工能力,在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提出更合理的设计修改意见,也称为技术核定单。 4 职责 4.1 项目管理部技术部门 负责监督所属项目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工作。 4.2 项目部 4.2.1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4.2.2 负责书面提醒和协助建设单位召开图纸综合会审会议; 4.2.3 负责拟订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 4.2.4 负责施工图图纸的管理与受控发放; 4.2.5 负责竣工图绘制及归档工作。 5 基本工作流程 6 措施和方法 6.1 图纸会审 工程在开工前,项目部先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图纸会审。 6.1.1 图纸会审中应注意的要点 6.1.1.1 审查设计图纸是否为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的图纸,凡是无证设计或超越资质设计,以及设计单位没有人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报称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及防洪等工程。凡从事上述工程的施工企业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到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见附件)。未有统一规定表格的,各地区可根据需要自行拟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施工企业负责汇集、整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还应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第七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一

律按本规定中的附表格式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完整、准确,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体制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按照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需要的份数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应保存一份。主要的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资料档案应由企业统一保管。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四、施工试验报告 五、施工记录 六、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制度 编号: XXX- 文件名称: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设计: 校对: 审核: 2013年XX月XX日

说明 1、为规范公司的施工、验收等工作的流程和制度,规范工程施工、验收、运行等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的存档,规范技术资料在生产中的留存及使用,制定此《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为与总公司编写、实行的相关标准制度保持一致性,故以总公司的一些相关标准制度作为编写依据。 3、本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和更改的权利。 目录 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需要技术管理的技术资料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资料的分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任务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图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手册类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验收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调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3技术资料存档............................................................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资料存档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件存档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需要提交存档的技术资料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4技术资料编号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号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号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5存档文件的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6图纸文件在制造过程中的传递.............................................. 错误!未定义书签。7图纸文件的更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布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企业图纸管理办法

企业图纸管理办法 为提高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避免因图纸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以遵守。 一.图纸的绘制与审核 一)无论电脑还是手工绘制图纸,必须详细表明技术参数,材质等技术,加工要求,并表明绘制人和绘制日期. 二)绘制的图纸必须经审核人审核和加盖审核章并表明审核日期方能为有效图纸. 三)根据公司现状,由开发部牵头,生产部和品质部提供需修正的图纸和资料,开发部负责绘制,审核,修正和发放.作废图纸必修由产品开发部收回并盖作废章,归类保存12个月. 二.图纸的发放,使用和保管 一)收发 1.审核后的图纸一式三份(套),一份(套)发放生产部,一份(套)发放品检部,一份(套)留存. 2.产品开发部发放的图纸,接受部门必须填写接收清单。 二)使用 1.无论是生产内部使用,还是采购,外协,只润许使用复印件。 2.生产内部派工,必须用文件套套好图纸,随派工单派工,操作员工交工时必须将图纸和派工单一并上交。 3.生产部外协加工,由外协负责人将有效图纸交给外协单位,待外协完工交检验时一并交回。下批生产时重新发图,以避免因图纸改动而造成零件不合格。 4.生产部和品管部有权拒绝使用无效图纸。 三)保管 1、三份(套)图纸的原件由只管负责妥善保管。 2.内部使用的图纸复印件要保持整洁。 3.收回作废的图纸要由开发部表明作废日期,保管12个月再行销毁。 三.图纸的更改与作废 一)更改 1.更改图纸,绘图人员必修先将原图纸收回,并签“作废”章,标明作废日期,重新绘制图纸并经审核为有效图纸后方可发放。 2.只须在原图纸上修改的,必须标明更改日期和更改人。 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凡设计到图纸问题,负责人员要快速反馈到开发部,由开发部决定是否更改图纸。 4.在采购过程中,若现在市场无法满足设计要求,采购人员及时反馈到开发部,由开发部决定是否更改图纸及技术要求。 二)作废 凡需要更改的图纸必须收回作废,若作废后仍发现原图纸在流通使用,则在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其他相应处罚。 四.新试制产品图纸的管理对试制中的不定型产品的零部件,生产试制人员可会同技术人员共同商讨,绘制,暂不做严格规定。但须在图纸上 注明“试制”。定型后由技术人员绘图存档,执行审核管理。 五.未经整理图纸管理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太原市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范、标准等执行。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等执行。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山西省内工程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A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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