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

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2010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平方公里,6个村委会,总 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2014年农民人均 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7.5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 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 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 镇政府按照歙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 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这一 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 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 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 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 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

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 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 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 致“青山白化”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 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 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也成为伴随殡葬 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 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性公 墓不仅可以 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 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 推动和促进作用,从而彻底解决群众乱埋乱葬、私墓大规格建造势 头难以遏止的严重问题。方便了群众祭祀,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 节约土地,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 作用。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是涉及群 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选址富堨村建设 富堨村公益性公墓。墓区离县城约7.5公里。服务范围为富堨、徐村、中溪等6个行政村一万多人口。项目的实施对破除丧葬陈规陋习, 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将产 生深远的影响。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我镇现实情况都是可行的。 四、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投入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由富堨镇民政办、国土所负责。公益性公 墓建设由富堨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牵头。具体实施 由富堨村委会负责。项目建设周期1年,贯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为目标,实现生态化、园林化、规范化的公益性公墓 建设要求。 建设规模:根据富堨镇建设规划,集中建设一所2028座农村公益性 公墓。公墓占地面积控制在30573平方米折合46.13亩,其中包括 公墓入口大门、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公墓管理办公室、公厕及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验收阶段:乡民政办和城建办对新建墓地初步验收,后报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 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二)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四)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须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北京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DB × ××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emetery for public welfare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6 选址与功能空间用地面积指标 (3) 7 规划布局 (6) 8 设施设备配置 (9) 9 环境保护 (10) 10 墓区建设 (11) 11 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资质 (11) 附录 A (12)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县80个中心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人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 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 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省公墓管理规定》、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 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划定 为火化区的村民提供骨灰安葬和非火化区提供遗体安葬服 务的公共墓地。建立农村公益公墓必须本着节约土地、维护 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 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除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就近葬 入户口所在地乡镇境内的公益性公墓外,农村公益性公墓不 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与治 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 第四条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尽可能地选择荒山荒坡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 一) 耕地、森林较为密集的有林地;

( 二) 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 区和居民区; ( 三) 县城面山和乡镇集镇面山; (四)距水库、河流、堤坝 1000 米以内和已探清的矿产 资源区、已确定为开发区的地区及公路主干线两测500 米以内;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区及村镇规划区 范围内。 第五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公益性设 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在火化区建立 骨灰公益性公墓,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对人口较为集中、土 地少的地区可由乡镇和若干相邻的村委会共同联建一个公墓,非火化区 的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多个村委会联建的公墓 占地规模不得少于 200 亩。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的公益性公墓占 地规模不得少于 20 亩。 第六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县、乡(镇)、 村三级共同承担。对涵盖火化区多个村委会辖区的公益性公 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以村委会为单 位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资解 决。 2

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引言】 公墓是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公墓的选择受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以及美学和卫生等因素的影响。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公墓荒凉简陋,鲜有人迹。墓穴的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2011年民政部宣布公墓续租试点普遍先续十年。 目前北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目前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 【目录】 第一部分公墓建设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公墓建设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项目的主管部门 (四)项目拟建地区和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1.项日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二、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 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可行性研究结 论包括。 (一)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二)厂址 (三)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四)环境保护 (五)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六)项日建设进度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八)项日财务和经济评价 (九)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某某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某某县某某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某某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某某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某某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某某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

XX公墓项目建议书

目录 目录 1 第一章项目总论 2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2 第三章项目建设必要性 3 第四章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 4 第五章工程建设方案 6 第六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 第七章消防与安全保卫10 第八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2 第九章项目建设进度安排12 第十章结论与建议13 第一章项目总论

1、项目名称:XX镇X村X公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XX镇X村 3、建设内容:合理化、多元化的绿色公墓,公墓道路包括内外两条主干道,公墓内设停车场、厕所及焚烧池等配套设施。 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拟建1800套墓碑。 5、项目投资:650万元。 6、建设期限:8个月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X村位于X市西北部,西临X生态公园和国际生活社区,南北方向贯穿X,东西方向X,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人口颇多。 随着X市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功能的配套和完善,殡葬事业也要求同步发展,否则,一个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优势将被传统的殡葬陋习所影响,根据省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规划、殡葬建设的要求,在X市X村拟建一个多元化绿色公墓很有必要。 根据规划,X市殡葬改革的重点将向农村延伸,本项目规划将X 村原X公墓及周边零星墓地统一安置,同时可以新的墓地面积扩大,项目建成后可安置1800套墓碑,随着殡葬制度的改革和殡葬文化的提升,公墓建设要求建成公园式、休闲式公墓,这样,人生就有了美好的归宿,自然会感到死也冥目,后人也易于祭奠前辈,寄托京思。 在此背景下,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具有很大的迫切性和必须性。 项目建设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2、“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实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政部民发(2009)170号文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国务院办公定转发民政部国办发(1998)25号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X市的城市发展,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大,配套设施的完善,X村周边正发展市重点工程X生态公园和国际生活社区项目的建设,不久的将来X村将会是一个现代化的村镇。公墓的建设是城镇发展规划的需要。 公墓的建设水平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现代化城市的文明和进步,公墓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文景观。公墓是人们寄托感情的场所和国家推行殡葬改革的载体,是社会化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相对独立的行业,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公墓已从简单、单一的处理骨灰或遗体功能演变成为多功能的合体,充分认清公墓的价值与功能对于公墓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国以来,殡葬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基本上树立了正确、文叨的丧葬观,丧葬作为一种传统、民俗,本身具有很多落后的东西,一旦条件允可,很可能死灰复燃,因此,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提供多元化的骨灰处理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的需求,可以起到引导殡葬消费的作用。公墓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丧葬消费是一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XX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 平方公里,6 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 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 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

(强烈推荐)南京殡仪馆搬迁项目研究建议书

关于南京殡仪馆搬迁 项 目 建 议 书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述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1项目名称 南京殡仪地搬迁工程 1.2承办单位概况 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是隶属于南京市民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其下辖6个殡仪馆和十座经营性公墓。南京殡仪馆为其内设的一家殡仪服务机构,该馆始建于1937年,其前身为清凉山火葬场,1980年搬迁重建,现位于市南郊安德门大街10号,占地面积66亩,建筑面积9240平方米,主要承担主城区死亡人口的火化和殡仪服务工作,年火化量1.2万具左右。是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殡葬事业单位。馆内目前有可容纳250人左右的大告别厅1个,容纳80人左右的中厅3个,容纳30人左右的小厅9个,是集殡仪、火化、服务于一体的殡仪服务单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1.3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依据 ①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连续10多年提出搬迁提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 ③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④市政府批示的关于南京殡仪馆异地搬迁的请示 ⑤国家发改委、建设部02《建筑设计取费》修订本 二.项目概况 2.1拟建地点 南京市雨花区铁心桥镇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山林地 2.2建设年限

3至4年 2.3建设背景 2.3.1南京殡仪馆的工作现状 ①1980年南京殡仪馆搬迁重建后,现位于南京西南的雨花台区,紧靠南郊风景区、小行地铁总站、南郊森林公园,交通便利、风景秀丽。在南京各区县中,雨花台区以自然之美、人文之秀、区位之优、交通之便而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是南京都市发展的地理中心,是南京主城东进南延的重要发展区域,是吸纳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发展资源的重要“磁场”;交通便利,拥有地铁总站和即将建成的南京铁路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因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十一五计划的实施,雨花软件园也孕育而生,中兴通讯、熊猫天创、宏图三胞等大型IT企业均分布其中。 随着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在安德门附近先后建造了德安花园、时光澔韵、隆福山庄、君悦城市花园、先锋青年公寓等一大批居民小区,居住人口成倍增加,因而南京殡仪馆的搬迁问题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省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此问题一致非常关心,连续多年出建议提案,市民政局曾于1999年3月13日会同雨花台区政府向市政府呈交《关于搬迁南京殡仪馆的报告》,提出了搬迁的方案。经过市政府、市计委、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分析论证,决定在搬迁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对殡仪馆的火化设备进行就地改造。近几年来,南京殡仪馆先后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对建筑设施、关键设备及馆区环境进行了必要的更新改造,目前总体水平已达国家一级殡仪馆的标准,特别是火化设备,采用了美国国际论证委员会推荐品牌,具有良好的消烟除尘性能,经南京市环保部门检测,符合国家限定的排放标准。2005年6月,本馆在全国殡仪馆中首次一次性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三项国际标准认证。殡仪馆又追加投资900万元,对大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发稿:2009-4-26 18:27:53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在当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视觉污染严重问题,值得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兴山县下辖6镇2乡,90个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县建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如今,12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不复存在,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中,名存实亡的约占90%;无规划,无管理,成为乱埋乱葬坟地的占10%。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墓建设缺少规划管理。1991年,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县政府《关于划分土葬改革区工作情况报告》(兴政文[1991]66号)中要求全县在“八五”期间建公益性公墓区160个,其中乡镇建12个,村建148个。至1994年,全县建公益性公墓已达501个,其中乡镇建成12个,村级建489个。但是由于缺乏长期远景规划,在如何办、怎么办、怎么管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同时,无专人管理,导致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有的公墓区当初就是应付差事,立个牌子就成了所谓的“公墓区”,无人管,随便葬,公墓随即变得可有可无。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由于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滥葬乱埋随即泛滥,坟墓有的建在集镇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有豪华塔楼式,有砖砌石垒式;有超大型墓,有家族墓,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小的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 (二)安葬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过去全县所建501个公墓区到目前已名存实亡的现在超过400个,这些公墓所在村组已经无处安葬。即使形式上还存在的农村公墓区,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造成无地可葬。因而直接导致农户或安葬房前,或安葬屋后,或安葬农田,乱埋乱葬,占地毁林。 (三)农田被侵占环境受影响。我县农村每年应该安葬的逝者约在1000人左右。大多数都被安葬在村民自家承包地里。简单的也是砖砌石垒,占地5个平米左右,讲排场的建起豪华塔楼式坟头,占地有的超过10个平米。按每座墓占地7平方米测算,我县因此每年要减少耕地面积10余亩。农村房前屋后,田野山地,到处是坟头,环境不美,也给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殡葬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新县城周边有的村民受利益驱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将自家耕地拿来当坟地卖,造成新县城周围环境恶化。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与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与省的有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30日就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与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与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验收启用(8月1日就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

革命烈士陵园保护改造项目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1.1项目名称 (3) 1.2项目建设单位 (3) 1.3项目负责人 (3) 1.4报告编制单位 (3) 1.5项目建设地址 (3) 1.6项目建设规模及与内容 (3) 1.7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 1.8项目建设工期 (5) 1.9项目编制依据 (6) 1.10研究范围 (7) 1.11研究结论 (7)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9) 2.1革命烈士纪念建筑设施情况 (9) 2.2项目区概况 (11) 2.2项目建设单位简介 (16) 2.3****县革命烈士陵园概况 (17)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8) 3.1****县革命烈士陵园现状 (18)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0) 3.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2)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分析 (24) 4.1项目建设地址 (24) 4.2建设条件 (24)

4.3地址选定结论 (26) 第五章项目设计与建设内容 (27) 5.1设计的指导思想 (27) 5.2项目设计原则 (27) 5.3项目设计依据 (28) 5.4项目建设规模 (29) 5.5项目改造内容及方案 (29)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37) 6.1编制依据 (37) 6.2设计原则 (38) 6.3主要污染源分析 (38) 6.4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39) 6.5项目建设期环保措施 (39) 6.6项目运营环保措施 (42) 6.7水土保持 (43) 6.8环境影响评价 (43) 第七章、劳动安全与节能 (44) 7.1设计依据 (44) 7.2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44) 7.3主要防范措施 (45) 7.4消防 (47) 7.5节能 (48) 7.6节能措施结论 (50) 第八章建设进度安排与项目组织管理 (51) 8.1项目进度安排依据 (51) 8.2建设进度安排 (51)

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

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篇一: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 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 xx 3、地点: 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 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 xx雄威 6、项目投资2010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平方公里,6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2014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 7.5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 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不仅可以

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公益性公墓严重不足,农村散埋乱葬问题普遍存在,传统祭祀日存在火灾隐患。妥善解决“逝有所安”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防止火灾隐患,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群众安葬服务需求;坚持革新殡葬习俗,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和培育节地生态安葬新理念、新风尚;坚持疏堵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安葬服务供给,全面加强安葬行业监管,坚决治理散埋乱葬行为;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创新农村安葬服务管理模式和手段。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递次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25年,实现各地规划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能够基本满足农村群众安葬服务需求,覆盖农村的安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省农村初步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

二、加强规划建设 (一)加强统筹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村庄规划。要依据《河北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参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园区项目建设等因素,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统一规划,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数量、布局和规模,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 积极推行乡(镇)建设中心型公益性公墓,为全乡(镇)村民提供安葬公共服务。根据实际,人口规模较大或村集体收入较好、具备单独建设能力的村也可以单独建设公益性公墓。对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提高骨灰安放设施利用率,规范公墓管理。要明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到2020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20%;到2022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到全省广大农村。 (二)严格建设形式和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模式。火葬区要采取骨灰入室(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塔)格位安放和骨灰生态循环安葬(花坛葬、草坪葬)形式,倡导骨灰生态循环安葬和地上森林地下墓园骨灰格位安放建设模式。土葬改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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