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严格执行用血“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私自采血供血。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6.血液保存管理:

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

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 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8.2.接到输血处方后,要仔细逐项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

试验。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

行交叉配血试验。以确保无误。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

错。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 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 毫升。

84购买“A”型、“ 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

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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