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A及各国节能认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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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A深度解析

目前,在产品节能方面,全球的节能认证标准从国家层面到地区多不可数,但是最流行国际通用的节能认证主要有美国的能源之星、澳洲MEPS认证、中国

表1各国产品节能认证标准

节能认证、欧盟ERP认证、加州CEC认证、英国节能认证、韩国能效标识。

世界各国在产品节能方面已经相继建立了完善的规范法规,但是在节能设备

与设施日常运营中,需要大量的专业节能技术人员,尤其在工业与建筑节能上,需要大量的专业能源管理人员。专业节能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认证在当前世界环保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势下,显得越来越重要。

当前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职业资格认证主要有两个:(一)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AEE)主导的注册能源审计师(CEA)与注册能效管理工程师(CEM);(二)欧盟主导的欧洲能源管理师学习证书(TEEM)、注册欧洲能源管理师(CEEM)与高级注册欧洲能源管理师证书(SEEM)。

表2 节能领域执业资格认证

纽伦堡工商会主导的《注册欧洲能源管理师系列职业资格证书》(EUREM)虽然进入中国时间较早,但是其覆盖范围较小,并没有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在当前中国国内节能减排迫切形势与巨大压力下,急需一个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对节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专业节能技术培训,使用能单位符合国际节能标准。

图1中国工业节能市场趋势

从市场角度看,(一)企业聘请专门的节能管理人员后,就意味着不再需要每年花费巨额的节能咨询费,更不需要与节能管理咨询公司签订吸血式的能源管理合同。(二)未来中国国内工业节能市场的增长潜力巨大,“十一五”期间我国工业节能市场潜在空间达到约8,283.0亿元,“十二五”末这一数字跃升至约

8,785.0亿元。工业节能市场的巨大潜力推动了对节能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迫切需求,可以预见,未来工业节能市场就业前景一片光明。

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引入的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主导的注册节能审计师(CEA)与注册能源管理师(CEM),必将成为节能市场未来执业资格的令牌。

中能智库(CETT)

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SC/G1503-2004 版本号:A 修改号:2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公开文件 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2008年2月25日发布 2008年2月25日实施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及空调离心通风机。不适用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术语和定义 本实施规则采用下列定义。 节能评价值: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节能通风机的效率应达到的最低保证值。 3认证模式 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审查 +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产品要求 4.1.1 产品质量应符合: GB/T 13274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 GB/T 13275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4.1.2 产品的能效水平应达到GB 19761-200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中节能评价指标的要求。 4.2 认证申请 4.2.1 认证单元划分 按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和空调离心通风机(采用外转子电动机)划分系列。 其中,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根据其压力系数、比转速(其中,压力系数≤0.6的离心通风机叶片型式分为翼型和板型两类)划分认证单元。压力系数、比转速符合表1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1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

轴流通风机根据毂比划分认证单元。毂比符合表2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2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 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电机效率相同的通风机划分为一个认证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系列产品,生产场地不同时,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但对不同生产厂(场所)生产的相同型号产品只做一次产品检验。 4.2.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填写《通风机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1),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申请空调离心通风机需提交生产许可证。 4.2.3 受控部件/材料 通风机的受控部件/材料为叶轮、电机(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 4.2.4 受理 认证中心收到申请方认证申请资料,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方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认证合同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申请方补充或修改。 4.3 产品检验 4.3.1 产品抽样 4.3.1.1 抽样要求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效开展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保障节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节能产品的国际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节能产品,是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节能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节能产品认证采用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及其代理商(以下简称企业)均可向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愿申请节能产品认证。 第五条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受国家经贸委的领导,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管理以及全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认证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证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二)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或者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及补充要求; (三)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四)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五)产品应注册,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认证程序 第七条申请认证的国内企业,应按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认证范围和产品目录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格式填写认证申请书,并按程序将申请书和需要的有关资料提交给中心;境外企业或代理商均可向管理委员会或中心申请,其申请书及材料应有中英文对照。 第八条中心经审查决定受理认证申请后,向企业发出《受理节能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企业应按照《节能产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心交纳有关认证费用。 第九条中心组织检查组,按程序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企业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053-00

文件名称吡嗪酰胺片使用说明书编码TS-ZL-053-00 页数3-1 实施日期 制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制订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生产部、营销部、检验室、包装仓 目的:规范吡嗪酰片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适用范围:吡嗪酰胺片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责任:检验室、生产车间、营销部、包装材料仓库执行该标准,质管部负责监督该标准的执行。 内容: 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吡嗪酰胺使用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吡嗪酰胺片 商品名:吡嗪酰胺片 英文名:Pyrazinamide Tablets 汉语拼音:Biqinxian’an Pian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吡嗪甲酰胺。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5H5N3O 分子量;123.12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OTC 甲类 ?

文件名称吡嗪酰胺片使用说明书编码TS-ZL-053-00 页数3-2 【药理】 1.药效学本品为烟酰胺的衍生物,具有抑菌或杀菌作用,取决于药物 浓度和细菌敏感度。本品仅在PH偏酸时(PH≤5.6)有抗菌活性。 2.药动学口服后在胃肠道内吸收迅速而完全。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和 体液中,包括肝、肺、脑脊液,肾及胆汁;脑脊液内药浓度可达同期血浓度的87%~105%。蛋白结合率约10%~20%。口服2小时后血药浓度可达峰值,T1/2为9~10小时,肝、肾功能减退时可能延长。主要在肝中代谢,水解成吡嗪酸,为具有抗菌活性的 代谢物,继而羟化成为无活性的代谢物,经肾小球滤过排泄。24小时内以代谢物排 出70%,(其中吡嗪酸约33%)3%以原形排出。血液透析4小时可减低吡嗪酰胺血浓 度的55%,血中吡嗪酸减低50%~60%。 【适应症】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 【用法与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3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 小儿除非必须,通常不宜应用。必须应用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 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异常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 的药物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呈过敏。因此对上述药物过敏者均不宜应用本品。 (2)对诊断的干扰:①吡嗪酸胺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②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 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39124‐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Unitary air conditioners 2010年4月21日发布 2010年4月21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JY205-2008。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主要起草人: 袁雅青 戴世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以下简称空调机)的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空调机节能认证模式: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监督 f.复审 3 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按照产品额定制冷量、冷却侧换热器型式(风冷、水冷)、结构类型(整体式、分体式)等参数划分单元,上述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产品。 不同的生产场地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CQC提供表格文件)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产品描述(CQC31-439124.01-2010) d)品牌的使用声明(如使用商标做品牌,提交商标注册证明)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首次申请时) b)产品已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c)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d)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 e)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g)其他需要的文件 4 产品检验 4.1 样品 4.1.1送样原则 CQC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进行差异试验。同一申请单元,选择热泵机组覆盖单冷机组;不带电热机组和带电热机组互相覆盖。 4.1.2样品数量 申请人按CQC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样品数量1台/单元。 4.1.3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44-QC-708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RE 1.目的:阐述参考标准品的管理,滴定液的制备和标定,批示剂的配制。限度试验标准贮备液的制备。以及月存目录,标定文件和实验数据的保存规则。2.范围:应用相应的职称分析人员担任全部工作,并由质管量理部负责人授权负责实施SOP的条款、内容。 3.参考准品/对照品,并以下述各项作为标题。 ——其他进口标准品。 ——中国药典参考标准品。 ——卫生部部颁参考准品。 ——滴定液参考标准品(基准试剂)。 ——限度度验参考品。 用日记本记录参考标准品有关数据以控制和掌握每一批标准品的使用情况。随时计算其库存量。 必须考虑每种标准品的有效期。 标准品的容品一经打开即应标签上注明打开的日期。 4.滴定液: 4.1 滴定淮配制:将配制滴定液或标滴定淮的基准试剂放入称量瓶中,并按要求干燥(附件1)至恒重,干燥后的基准试剂应贮存于干燥器中。 按书面规程(附件2)配制滴定液。 在标有“滴定液”的文件来内同时保存滴定液配制规程和标定规程。 4.2 滴定液标定:根据规定的标定规程(附件3.4)标定滴定液至少称3份基准物质,将原始称重数所有相应的称量数据(如有的话)记录标定记录上(附件3),并记录。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RE 得到的标定浓度和校正因子。 把由此获得的校正因子的平均值校正因子,在标定记录上签名,注上日期。 标定后的滴定液应进行复标,并签名。 滴定液标签内容有: ——名称。 ——浓度(mo1/。L) ——制备日期。 ——校正因子。 ——标定或重新标定的日期。 按规定的日程期进行重新标定,并填写标定记录,签名并复标会签。标定的复标明的称量、标定、计算等数据应附在标定记录页的后面。 5.按书面规程(附件6)制备并试验指示液。 在书面规程配制记录中记录试剂名称、厂商、批号、称重、配制体积、配制日期、有效期并签名。 如有要求的话,进行指示液的录敏度试验。 指示液标签上应注明“ ——名称。 ——浓度(如的必要的话)。 ——制备日期。 ——的效期。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手号规则编号规则名称 1. CSC/G 1101-2006 家用电冰箱 2. CSC/G 1102-2006 房间空气调节器 3.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4.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5. CSC/G 1104-2004 家用微波炉 6. CSC/G 1105-2004 家用贮水式电热水器 7. CSC/G 1106-2004 家用自动电饭锅 8. CSC/G 1107-2004 家用电磁灶 9. CSC/G 1108-2004 家用吸油烟机 10. CSC/G 1109-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11. CSC/G 1112-2006 饮水机 12. CSC/G 1111-2005 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13. CSC/G 1110-2004 冷水机组 14. CSC/G 1113-2006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15. CSC/G 1114-2006 水源热泵机组 16. CSC/G 1123-2007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17. CSC/G 1121-2005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8. CSC/G 1122-2004 DVD/VCDB 盘机 19. CSC/G 1201-2006 打印机和打印/传真一体机 20. CSC/G 1202-2006 传真机 21. CSC/G 1203-2006 复印机 22. CSC/G 1204-2006 计算机 显示器」 23. CSC/G 1205-2006 24. CSC/G 1207-2006 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 25. CSC/G 1206-2005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 26. CSC/G 1208-2006 微型计算机用开关电源 27. CSC/G 1301-2004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8. CSC/G 1302-2004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29. CSC/G 1303-2004 单端荧光灯 30. CSC/G 1305-2005 金属卤化物灯 31. CSC/G 1304-2004 高压钠灯 32. CSC/G 1322-2006 高压钠灯镇流器 33. CSC/G 1321-2004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34. CSC/G 1323-2005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35. CSC/G 1406-2005 电缆桥架 36. CSC/G 1501-2004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37. CSC/G 1504-2006 清水离心泵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06-高效包衣机验证

高效包衣机验证文件

目录 1、验证的目的和验证计划 1.1验证的目的 1.2验证计划 2、验证机构 3、验证方案的审查与批准 3.1验证方案起草 3.2验证方案的审查 3.3验证方案的批准 4、高效包衣机验证方案 4.1安装验证 4.1.1概述与资料档案 4.1.1.1概述 4.1.1.2资料档案 4.1.2设备性能确认 4.1.2.1基本性能参数 4.1.2.2设备材质 4.1.2.3仪表 4.1.2.3.1关键仪表 4.1.2.3.2校正 4.1.2.4过滤器 4.1.2.5采购小结 4.2公用工程连接 4.2.1配电 4.2.2压缩空气 4.2.3蒸汽/冷凝水 4.2.4排污 4.3运行验证 4.3.1性能测试(空运转)

4.3.1.1性能测试步骤一: 4.3.1.2性能测试步骤二: 4.3.2功能测试(负载运转) 4.3.2.1功能测试步骤一: 4.3.2.2功能测试步骤二: 5、验证方案的实施与记录 5.1安装验证 5.1.1概述及资料档案 5.1.1.1概述 5.1.1.2资料档案 5.1.2设备性能确认 5.1.2.1基本性能参数 5.1.2.2设备材质 5.1.2.3仪表 5.1.2.3.1关键仪表 5.1.2.3.2校正 5.1.2.4过滤器 5.1.2.5采购小结 5.2公用工程连接 5.2.1配电 5.2.2压缩空气 5.2.3蒸汽/冷凝水 5.2.4排污 5.3运行验证 5.3.1性能测试(空运转) 5.3.1.1性能测试步骤一 5.3.1.2性能测试步骤二 5.3.2功能测试(负载运转) 5.3.2.1功能测试步骤一 5.3.2.2功能测试步骤二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目录与标准

修订:5 版号:1 修订日期:2007-03-15 大类 产品类别号 产品名称 依据标准 国际标准 实施规则 节能认证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600001 彩色电视广播 接收机 Color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Receiver GB12021.7-2005 CQC/RY601

修 订:5 版 号:1 修订日期:2007-03-15 大类 产品类别号 产品名称 依据标准 国际标准 实施规则 60000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Self-ballasted lamps for general lighting services GB16844-1997* GB17625.1-2003* GB19044-2003 CQC/RY602

修订:5 版号:1 修订日期:2007-03-15 大类 产品类别号 产品名称 依据标准 国际标准 实施规则 600003 电源适配器(音 CQC1002-2006 CQC/RY608 视频、信息技 术、电信终端设 备配套用适配 器) Power Adaptor 600004 玻璃钢门窗 GB50189-2005 CQC/RY603 JGJ 26-1995 600005 建筑木门窗 GB50189-2005 CQC/RY603 JGJ 26-1995

修订:5 版号:1 修订日期:2007-03-15 大类 产品类别号 产品名称 依据标准 国际标准 实施规则 600006 单端荧光灯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GB16843-1997 GB19415-2003 CQC/RY606 600007 双端荧光灯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GB18774-2002 GB19043-2003 CQC/RY607 600008 PVC塑料门窗 GB50189-2005 JGJ 26-1995 CQC/RY603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168号) 第168号 为了规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促进节能低碳产业发展,特制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包括节能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用能产品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低碳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符合相应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节能低碳产品认

证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结果采信等有关事项。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推动相关机构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认证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依据相关产业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获得节能低碳认证的产品。 第七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八条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发布。 第九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相关技术能力。 第十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检验检测工作相关技术能

节能产品认证

节能产品认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认证中心)

前言 本文件作为节能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依据文件之一,规定了申请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节能产品认证的工厂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产品检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的工厂涵盖认证申请人、制造商、生产企业。 本文件由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版权归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工厂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c)确保执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d)确保不合格品和/或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产品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标志。 e)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络并协调有关认证事宜。 f)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资源 工厂应配备与认证产品相关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认证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应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文件控制 工厂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文件的修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d)文件的规定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及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 e)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和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节能产品证明书

节能产品证明书 篇一: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能源相关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规范和管理节能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产品认证定义】本办法所称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用能产品及其它能源相关产品在能源利用或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应的节能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节能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作机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节能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

内节能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节能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结果采信等节能产品认证有关管理事项。 节能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第六条【鼓励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推动相关机构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节能产品认证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四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九条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优先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 第七条【保密规定】从事节能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八条【节能产品认证规则】节能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19-SMP-QA-01900

一、目的: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使质量事故的处理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一切质量事故的管理。 三、责任者:生产部管理人员,操作者、质保部全体人员。 四、正文: 1、凡在生产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不正常现象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及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均视为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按情节严重程序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三种。 重大质量事故:凡出现混药、混批、造成停产、产品的成批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及公司声誉受到严重影响者,均属重大责任事故范畴。 一般质量事故:凡造成生产与停产,产品的部分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属一般质量事故范畴。 轻微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以下,影响轻微者属轻微质量事故范畴。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1 生产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报告有关部门领导,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2 由生产部会同质保部及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议,调查取证,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的责任人,同时采取最佳的补救措施,使损失到最低限度,并提出处理意见。 3.3 对玩忽职守违反工艺规程的岗位操作造成事故的人员,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及事故责任的轻重进行严肃处理,事故的处理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决杜绝再次发生同样的质量事故。

3.4 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人、损失情况、原因、补救措施、责任人和处理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归入质量档案进行保存。 3.5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三天内报告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TC-中空玻璃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实施规则 中空玻璃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 CTC/TVg-OP06 /3.0 实施日期:2009年8月1日

目录 1 适用范围 2 认证模式 3 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 4 认证申请 4.1 认证单元的划分 4.2 申请文件 5 产品检验 5.1 检测原则 5.2 样品要求与数量 5.3 检验样品的处置 5.4 产品检测、计算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 5.5 产品检验时限 5.6 受控关键原材料 6 初始工厂检查 6.1 工厂检查时间 6.2 工厂检查内容 7 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 8 证后监督 8.1 监督频次 8.2 监督内容 8.3 监督结果的评价 9 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9.1 认证证书的保持 9.2 认证证书的变更 9.3 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0 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11 收费 附件1:中空玻璃产品节能认证工厂保证能力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和压花玻璃等玻璃制品组成的中空玻璃产品节能认证。 2 认证模式 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监督 4 认证申请 4.1认证单元的划分 参照热工气候分区,按节能中空玻璃的适用地区划分为严寒A(B)区用节能中空玻璃;寒冷地区用节能中空玻璃;夏热冬冷(暖)地区用节能中空玻璃三个单元。 在每个认证单元中再按照组成中空玻璃的玻璃种类(按使用的不同膜系镀膜玻璃、不同牌号的着色玻璃、无色玻璃分别划分)、间隔层气体种类、间隔层层数、间隔层厚度、间隔条材料种类、玻璃厚度划分为不同的产品系列。 注:此处无色玻璃指除镀膜玻璃、着色玻璃以外的其他玻璃,包括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压花玻璃等无色玻璃均视为普通无色玻璃。 同一制造商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中空玻璃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4.2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包括由CTC制订的正式申请书及其它证明性资料,包括: a)加盖申请方公章的申请书,包括有关认证一致性的企业声明、申

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能源相关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规范和管理节能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产品认证定义】本办法所称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用能产品及其它能源相关产品在能源利用或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应的节能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节能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作机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节能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节能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节能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结果采信等节能产品认证有关管理事项。 节能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第六条【鼓励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推动相关机构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节能产品认证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四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九条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优先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 第七条【保密规定】从事节能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八条【节能产品认证规则】节能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节能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发布。

GSP认证材料全套

2017年GSP认证申报材料明细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2、申报资料目录(标明页码)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变更内容复印件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7、企业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 8、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情况表 9、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10、企业人员花名册 11、企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药师证、注册证培训证、健康证)复印件 12、认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企业负责人签字,按手印) 13、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备情况表 14、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情况表 15、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目录 16、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施与职能框图

17、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地理位置图 18、企业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19、企业计算机系统配备情况的文字说明,计算机系统图片扫描件; 20、企业电子监管系统配备情况的文字说明,电子监管系统必须与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实现联网,电子监管系统所需指纹签到仪、扫码枪、小票打印机等设备及电子监管数据上传记录图片说明。 21、初审表 要求:企业GSP认证申报资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三份,并按照申报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编写页码。零售企业申报材料封面是蓝色,零售连锁门店申报材料为绿色。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 (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 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以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 码并装订成册。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04-ZP-35压片机验证

旋转式压片机验证文件

目录 1、验证的目的和验证计划 1.1验证的目的 1.2验证计划 2、验证机构 3、验证方案的审查与批准 3.1验证方案起草 3.2验证方案的审查 3.3验证方案的批准 4、ZP—35旋转式压片机验证方案 4.1安装验证 4.1.1概述与资料档案 4.1.1.1概述 4.1.1.2资料档案 4.1.2设备性能确认 4.1.2.1基本性能参数 4.1.2.2设备材质 4.1.2.3仪表 4.2公用工程连接 4.2.1配电 4.2.2除尘器连接 4.3运行验证 4.3.1性能测试(空运转) 4.3.1.1性能测试步骤一: 4.3.1.2性能测试步骤二: 4.3.2功能测试(负载运转) 4.3.2.1功能测试步骤一: 4.3.2.2功能测试步骤二:

5、验证方案的实施与记录 5.1安装验证 5.1.1概述及资料档案 5.1.1.1概述 5.1.1.2资料档案 5.1.2设备性能确认 5.1.2.1基本性能参数 5.1.2.2设备材质 5.1.2.3仪表 5.2公用工程连接 5.2.1配电 5.2.2除尘器连接 5.3运行验证 5.3.1性能测试(空运转) 5.3.1.1性能测试步骤一 5.3.1.2性能测试步骤二 5.3.2功能测试(负载运转) 5.3.2.1功能测试步骤一 5.3.2.2功能测试步骤二 6、验证总结与验证结果审批 6.1ZP—35旋转式压片机验证总结 6.2验证总结的起草 6.3验证结果的审查 6.4验证结果的批准

1、验证的目的和验证计划 1.1验证的目的 检查并确认ZP35旋转式压片机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能生产合格的片剂,资料和文件符合GMP管理要求。 1.2验证计划 1)1999年3月工程竣工开始,5月份完成验证工作。 2)3月份成立设备验证小组。 3)验证周期二年。 2、验证机构 生产技术部: 质量部: 工程部: 制剂车间: 3、验证方案的审查与批准 3.3验证方案的批准 批准意见: 批准人:日期: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保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工作的信誉,维护其公正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04]3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促进《中国电源产品市场自律规范公约》的完善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推荐产品委员会负责审批并统一发布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图形式样,对通过的企业颁发证书,并监督管理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第三条行业推荐产品证书是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准许产品使用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 第四条行业推荐产品标志是表示产品已经符合产品规定要求,并已取得中标认证中心,原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或其他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授予的节能、环保或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证书的产品图形标识。行业推荐产品标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专用标志。 第五条凡获证企业均应与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推荐产品委员会签订《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规范使用产品证书和标志。 第六条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及使用规定, ,一,行业推荐产品证书由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推荐产品委员会统一印制。

1 ,二,行业推荐产品证书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当对英文内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为准。如果境外企业的地址无法译成中文,则可使用英文或当地邮政能识别的字母或代码的写法。 ,三,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内容应包括, a. 行业推荐产品证书编号 b.申请组织的名称 c.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 d. 获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必要的技术参数 e. 依据的标准及补充技术要求 f. 证书有效期 g. 发证日期 h. 发证机构的名称或签章 ,四,证书、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证书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证书持有者可在产品广告、产品宣传材料上使用证书和标志。 ,六,证书持有者可在工程招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顾客出示产品证书。 第七条标志及使用规定, ,一,经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推荐产品委员会评审合格的行业推荐产品,自证书有效之日起,证书的持有者可在合格的产品外观上、铭牌上、包装上、说明书上及出厂合格证上使用“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标志。 ,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采用不干胶贴、模压、蚀刻、印刷、金属牌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形式明示标志。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CECP) 项目编号:CECP/RP07-01 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 初次 扩大第次 再次第次 申请单位:(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及部门:

申请书填写说明 1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 2应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如无某项目内容时应划斜线表示,若因故无法填写时,应注明原因。 3申请方应在封面明示本次认证是初次认证或是第几次扩大认证或是第几次再次认证。 4有关表格若不够,可复印后填写。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 本组织自愿申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接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CECP)对本组织的现场质量体系审核、产品抽样检验和获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交纳认证费用;宣传获准认证产品时,不损害CECP的声誉,不发表被CECP 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当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将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确保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节能标志或报告中的任何一部分;当认证的产品不符合节能产品认证条件时愿承担一切责任。 现对以下产品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 产品名称:注册商标: 型号规格: 共计: 注:凡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规定按系列申报的产品还应说明产品系列划分特点(另附一页)。 产品执行/明示标准: (如果申请单位与制造厂不是同一单位,应填写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称:法人代表: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材料使用许可证(全套)汇总

材料使用许可证(GC-13) 钢筋(GC-13-01) 工程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进场时间:验收时间: 规格(mm) 使用部位 进货数量/进货批次 生产厂家(产地)以及与合同约定品牌 是否相符 产品合格证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直径实测值(mm) 外观质量 检查/检测/验收人 见证取样见证人: 组数/ 编号 组组组组 检测结 果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总监/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日 备注:1、抽检比例: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模、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60吨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 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2、验收标准:铭牌厂家、规格、型号与产品检验报告和钢筋标注一致,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缝、 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防水材料(GC-13-02) 工程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进场时间:验收时间: 名称 规格 进货数量/进货批次 使用部位 生产厂家 产品合格证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实测卷材厚度(mm)外包装及产品标识 剩余有效使用期限及是否合理 检查/测量/验收人 见证取样见证人:组数/编 号组组组检测结果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总监/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日 备注:1、抽检比例:每一批次同一规格型号到场数量的1%,卷材不少于3卷,涂料不少于3桶。 2、验收标准:①卷材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可见的缺陷,如空洞、结块、裂缝、气泡、缺边和裂口等;②成卷卷材易于展开,一批产品有接头卷材不应超过3%,每卷卷材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③防水涂料(水皮优)为均匀粘稠体,无凝胶、结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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