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暂

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规范砀山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质押贷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质押贷款是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作质押(以下称存单质押贷款),从我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的业务。

第三条个人存款单质押贷款所指的存款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存本取息存款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记名)。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抵押品。

第四条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须持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存款存单和借款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第三人名下的存单为借款人质押贷款的,第三人必须持存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我行申请,经我行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贷款通则的要求落实后,第三人出具书面担保函,否则不得用他人存单质押贷款。

第五条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借款人需要向发放贷款的支行提供印鉴或者密码,否则支行有权拒绝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第六条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定期存单均为本币存单。

第七条存单质押贷款由借款人向我行所辖支行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借贷双方签订质押贷款合同,质押存单交由受理支行保管,受理支行向借款人出据质押品清单。

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如果是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的存单日期确定贷款期限。

第九条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0元,每笔贷款存单质押率最高为存单价值的95%。

第十条存单质押贷款应按期归还。逾期第二日开始,农商行有权处理质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存单质押贷款不予办理展期。

第十一条质押存单存期内按照正常存款利率计算。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时,停止取息。如质押存单未到期而用于抵偿贷款本息时,应按提前支取处理,抵偿后剩余部分,可按原定利率和存期开始新存单,已到期的存款存期内按原定利率计算,逾期部分按照活期利息计算。

第十二条借款人按照质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农商行出具的质押品清单收据,取回质押存单。若储户将质押品清单丢失,可向农商行申请挂失,挂失手续按照《储蓄管理条例》有关存单挂失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办理存单质押贷款的支行应妥善保管质押存单,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经办支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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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9号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七月三日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 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 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金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开立、使用单位定期存单的管理。 第四条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五条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 (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第六条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贷款人经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 第七条存款行收到贷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 第八条存款行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并在收到贷款人的有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存款

关于存单质押的几个法律问题分析

关于存单质押的几个法律问题分析 作者:金振朝 一、法律规定 1、《担保法》(1995年) 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第七十六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1997年) 第八条对存单质押的认定和处理 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接受虚假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如以该存单质押为由起诉金融机构,要求兑付存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可另案起诉出质人。 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质押,以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该质押关系无效。接受存单质押的人起诉的,该存单持有人与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为共同被告。利用存单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存单持有人对侵犯他人财产权承担赔偿责任,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因其过错致他人财产权受损,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接受存单质押的人在审查

存单的真实性上有重大过失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仅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明知存单虚假而接受存单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3、《担保法司法解释》(2000年) 第一百条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第一百零二条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 4、《物权法》(2007年) 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二)债券、存款单;…… 第二百二十四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二百二十五条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银监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2007年),对个人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做出了详尽规定。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官方版)

编号:QJ-HT-0630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官方版)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or the law within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协议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 本(官方版) 说明:该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编号: 贷款人:商业银行 借款人: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出质人:12 身份证号:12 现住址:12 联系电话:12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 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元。 质押率:。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月利率:%,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户名账号凭证编号金额利率开户日到期日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管理规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4号)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七月三日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 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 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对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存单申请质押贷款的,贷款人不得向

其发放贷款。 第七条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 第九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按国家利率管理规定执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可申请展期。贷款人办理展期应当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审慎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但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第十一条质押存单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时,停止取息。 第十二条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须向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印鉴或密码;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应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以存单作质押申请贷款时,出质人应委托贷款行申请办理存单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 第十三条办理存单质押贷款,贷款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或者贷款人、借款人和出质人在借款合同中订立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质押条款。 第十四条质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出质人、借款人和质权人姓名(名称)、住址或营业场所; (二)被担保的贷款的种类、数额、期限、利率、贷款用途以及贷款合同号; (三)定期存单号码及所载存款的种类、户名、开立机构、数额、期限、利率;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定期存单确认情况;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年第4号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七月三日 编辑本段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 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 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对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存单申请质押贷款的,贷款人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第七条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一知识点: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一知识点:储蓄存款 和商业银行 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 第一框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什么是储蓄存款? (1)含义:储蓄存款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2)我国的储蓄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还有信用合作社以及邮政企业等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3)人们进行储蓄存款的目的: 有上学、购房买车、养老或者是为了资金安全,其中最重要的是获取利息。 (4)存款利息 ①存款利息是指银行因为使用储户存款而支付的报酬,是存款本金的增值部分。 ②存款利息的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 ③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存款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 ④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

比率。 存款基准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拟定。 (5)储蓄存款可以分为哪两大类? ①活期储蓄: A是储户可以随时存入和提取、不规定存期、存款的金额和次数不受限制的储蓄方式。 B作为投资对象,活期储蓄流动性强、灵活方便,适合个人日常待用资金的存储,但收益低。 ②定期储蓄: A是事先约定期限,存入后不到期一般不得提前支取的储蓄方式。 B定期储蓄流动性较差,收益高于活期储蓄,但一般低于债券和股票。 c储蓄存款比较安全、风险较低,但也存在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存款贬值及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而损失利息的风险。 (6)储蓄存款作为投资的基本特征:流动性强、收益低、风险较低。 (7)正确认识储蓄存款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①储蓄存款适量增长,可以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支援现代化建设;还有利于培养公民个人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建立起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②但是,储蓄存款增长过快,则弊大于利,因为消费过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的教学设计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教学设计 修文县第一中学王小雨 一、教材分析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是《思想政治.经济生活》第二单元第六课第一框的内容。第六课的内容既是对上一课《企业与劳动者》内容的拓展——企业发展需要资金,资金从哪里来?又为第七课介绍《个人收入的分配》埋下铺垫。第一框题主要通过介绍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的一些基本知识,帮助学生初步认识投资的特点和理解投资对个人生活及国民经济建设的意义,增强学生的投资意识,提高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培养他们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 二、学情分析 高一学生政治科受初中政治主观题是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影响基础稍薄弱,尤其阅读理解、分析能力不强,但对生活中形形色色的经济现象有较大的兴趣,绝大部分学生在课堂上能够积极配合老师,敢于畅所欲言。 三、教学目标 1.知识方面:通过学习,学生能够识记储蓄存款的含义,掌握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知道储蓄存款的分类,说出商业银行的基本含义、主要业务2.能力方面:通过学习,学生能比较两种储蓄方式的特点合理选择投资 3.情感过程:通过学习,学生能从国家角度和经济建设角度认识储蓄的意义。 四、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储蓄存款的含义及种类、商业银行的含义、类型及主要业务。 2、教学难点:利息的相关计算 五、设计思路 1.教师应该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设计者和引导者,本节课力图通过各种活动、身边真实有趣的案例调动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培养学生在甄别比较中学会投资理财,让课堂成为学生生活体验的场所。使学生在学经济的过程中注重从自身生活体验出发。 2.在教学过程中,营造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由教师设问探究,让学生自主参与获取知识,倡导开放互动的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提高知识目标的达成度。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表现,淡化概念的详细讲解,更多鼓励学生自主描述一些经济现象。 3.教学方法:情景设置教学法、直观演示法、讨论法等。 五、教学流程 新课导入: 情景设置:异想天开(2分钟)) 你购买体育彩票中了350000元大奖,你觉得把这笔钱怎么处理才好呢? 设计意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同学们很快的进入到上课模式,引导学生做出投资理财的选择,为导入新课做好铺垫。 生1:花掉。 生2:存起来。 生3:买彩票。 生4:买股票。 生5:买保险。

2020年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丹东银行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监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4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有权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各分支机构。 3 术语与定义 3.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本行人民币个人定期存单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的人民币贷款。 3.2 本规定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4 职责与权限 各分支机构应根据总行授权开展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授权范围内采用报备制,超过授权范围采用报批制。 5 政策 个人质押贷款坚持“以存定贷,存单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基本规定 8.1.1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8.1.2 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定期存单的到期日(定期存单已办理预约转存的除外)。若用不同期限的多个定期存单质押的,应以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 8.1.3 贷款额度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最低5,000元(含),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 8.1.4 贷款利率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利率可在我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最低不得低于同期央行基准利率,在贷款利率的具体执行中应参照总行制定的贷款利率开展工作,要坚持效益原则,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的风险状况、综合回报、市场竞争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采用利率的定价幅度。 8.1.5 还款方式 个人质押贷款采用按月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还息、分次还本的还款方式。8.1.6 贷款用途 个人质押贷款须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一《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优质教案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教案 一、教学内容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第六框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二、点击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储蓄存款的含义及我国的主要储蓄机构、利息的含义、储蓄存款的基本类型、储蓄作为投资方式的特点、商业银行的含义及我国的主要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 2、能力目标:结合自己将一定的存款存入银行,培养学生主动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能力。并通过这一活动使学生正确认识经济生活的本质,明白储蓄活动在国民经济和个人生活中具体的作用。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支援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爱国意识,帮助学生培养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自觉遵守国家的金融制度,支持银行发挥其重大作用。 三、锁定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存款储蓄的含义及分类;商业银行的含义、类型及主要业务; 2、教学难点:存款储蓄的含义及分类;商业银行的含义、类型及主要业务; 四、教学准备 多媒体课件录象带学生预习课本 五、教学安排 1课时 六、教学过程 [讲授新课] (一)创设情景、激情导入 (多媒体显示)课本52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迅速增长的图例,结合本课正文第一、第二段完成以下两个问题: (1)、你如何看待这一经济生活现象? (2)、假如你现在手中有1 0000元钱,你所倾向的最主要的投资方式是什么? [学生甲]:这一图例是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也在迅速增长,假如我有1 0000元钱我将其存入银行,既安全又方便。 [学生乙]:这一图例反映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储蓄存款已经成为居民最主要的投资方式,作为一名学生,我将把我这1 0000元钱存入银行,这样既保证了钱的安全,又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 [教师总结归纳]:同学们讲的很好,看来,你们对我国的储蓄存款和银行有所了解,但是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它们我还必须共同学习第六课的第一框内容: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板书) (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过程 1、便捷的投资——储蓄存款(板书) (1)、储蓄存款的含义(板书)

调研报告-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报告-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花明天的钱,办今天想办的事”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大众消费理念。银行业以此为契机,大力拓展零售贷款业务,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逐渐由原来的小额贷款向大额贷款 演变。但由于基层网点对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管理上的不重视,使一些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时有出现: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存在: 一是超比例发放质押贷款。我行制定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而一些基层网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以总行的规定为基准,擅自将贷款质押率执行为95 二是以他行存单作质押,且办理续贷时未到存款行重新办理止付冻结手续。个别基层网点办理质押贷款,在本行未与他行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违反《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中“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和国债存款“的规定,为客户违规发放以他行存单作质押的贷款。贷款到期后为客户办理重新续贷时,未到存款行重新办理止付冻结手续,而是延用首次贷款时存款行开具的存款冻结止付通知书,质押存单约有效性得不到保障的存款冻结止付通知书,质押存单约有效性得不到保障三是为客户违规发放以他人保单作质押的保单质押贷款。总行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合作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的

借款人、出质人必须是保单持有人即投保人本人贷款办理时,银行经办员应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人寿保险保单价值证明书》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及《人寿保险保单质押权益转让授权书》”。而个别基层网点为客户违规办理他人保单质押贷款,且贷款办理昧保险公司未出具《人寿保险保单价值证明书》,只出具《××保单的特别说明》,银行也未与借款人签订《人寿保险保单质押权益转让授权书》,若该保单在质押贷款期间发生理赔,银行无法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四是发放贷款未做到审批。我行制定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中规定,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贷款人应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个别网点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未执行审批制度,而由经办柜员和分管主任进行二级审批五是部分贷款档案要素不全。1个别基层网点的贷款合同内容不全,只有质押合同,无贷款申请表、审批表、借款合同、委托授权书,贷款责、权、利不明确2个别基层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只填具一份《质押贷款合同书》为银行留存,客户只留存借款借据和质押收据3基层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普遍存在贷款合同内容填写不合规现象。2、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 一是贷款发放,违反规定直接提取现金。基层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发放贷款,未按规定通过转帐处理方式,一次性将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开立的专用帐户,而是让客户直接提取现金,容易产生被冒领或其他风险

高一政治《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知识点汇总

高一政治《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知识 点汇总 第一框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1.什么是储蓄存款? (1)含义:储蓄存款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2)我国的储蓄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还有信用合作社以及邮政企业等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3)人们进行储蓄存款的目的: 有上学、购房买车、养老或者是为了资金安全,其中最重要的是获取利息。 (4)存款利息 ①存款利息是指银行因为使用储户存款而支付的报酬,是存款本金的增值部分。 ②存款利息的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 ③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存款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 ④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

存款基准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拟定。 (5)储蓄存款可以分为哪两大类? ①活期储蓄: A是储户可以随时存入和提取、不规定存期、存款的金额和次数不受限制的储蓄方式。 B作为投资对象,活期储蓄流动性强、灵活方便,适合个人日常待用资金的存储,但收益低。 ②定期储蓄: A是事先约定期限,存入后不到期一般不得提前支取的储蓄方式。 B定期储蓄流动性较差,收益高于活期储蓄,但一般低于债券和股票。 c储蓄存款比较安全、风险较低,但也存在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存款贬值及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而损失利息的风险。 (6)储蓄存款作为投资的基本特征:流动性强、收益低、风险较低。 (7)正确认识储蓄存款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①储蓄存款适量增长,可以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支援现代化建设;还有利于培养公民个人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建立起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②但是,储蓄存款增长过快,则弊大于利,因为消费过低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人民

农村信用社公司类客户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 客户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单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以质押人持有的未到期定期存单作为质押担保的贷款。 第三条存单质押贷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以价定贷、凭单质押”和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借款人应符合《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第六条用于质押的存单包括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存单出质人应当是存单记载的权利人。出质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一)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

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储蓄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二)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本条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第七条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存款权利凭证作为贷款质押品: (一)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 (二)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 (三)以未成年人名义开立的; (四)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五)社保基金等专项性、公益性资金; (六)国家机关的存款权利凭证; (七)活期存款权利凭证; (八)其他不能作为质押的存款权利凭证。 第三章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的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存单质押贷款的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和存单的面值合理确定,存单到期价值应覆盖贷款本息(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的教案

第六课投资的选择 全章概述 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需要金融市场给予提供有力的支持。我国的金融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多种筹资方式,如:常见的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等。同时,这也为企业和个人投资提供了多种方式和渠道。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选择,就需要对这些投资形式的特点有所了解,本课就向大家介绍储蓄存款、银行信贷、股票、债券、保险等方面的金融知识。 本课分为2个框题 一、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二、股票、债券和保险 新课标基本要求 解析银行存款行为,比较商业保险、债券、股票的异同,解释利润、利息、股息等回报形式,说明不同的投资行为。 新课程学习 6.1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识记储蓄存款、利率、的含义以及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存款分类。 2、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3、运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解释现实生活中的相关经济现象。 (二)能力目标 能概括出金融活动在国民经济建设和个人生活中的作用。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框学习,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和积极进取的意识和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

1、存款储蓄 2、我国的商业银行 ★教学方法 学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教师启发、引导,课上讨论等学生主体参与的教学形式。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49页"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增长"示意图,议论生活中知道的或接触到的储蓄活动,引发兴趣,导入新课。 学生活动:通过教师引导与回忆,感知人们的生活、生产与储蓄、银行密不可分,从而引发探究的欲望和兴趣。 (二)进行新课 一、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1、储蓄存款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49-50页内容,说明什么是储蓄存款活动?我国主要的储蓄机构有哪些?人们为什么进行储蓄存款活动?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讨论,发表见解,回答问题 (1) 储蓄存款的含义 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存单作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教师点拨:储蓄活动中,储蓄机构必须按规定为储蓄者开具存折或存单作为凭证,到期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否则是不合法行为。 教师活动:我国有哪些机构可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哪? (2)我国的储蓄机构 主要有: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

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信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 本办法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存款行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贷款对象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我行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的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 (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第五条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第三人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六条办理单位存单质押贷款,仅限于xx银行开出的开户证实书和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单。 第三章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第七条经我行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及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交给存款行的会计结算部门,以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经我行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或第三人。 第八条存款行的会计结算部门收到贷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 第九条存款行的会计部门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并在收到贷款人的有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单位定期存单。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最新教学设计

《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储蓄存款的意义,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利率的含义,储蓄存款的分类,储蓄作为投资方式的特点,商业银行的含义及主要业务; (2)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3)运用根据储蓄的特点,安排家庭的投资计划。 2.能力目标 重点培养学生综合概括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为家庭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便捷的投资方式----储蓄存款,形成储蓄的良好小习惯,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各种投资活动,不仅有利于个人,也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 教学重点:1.储蓄存款投资的特点2.我国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 教学难点:利率及计算 【新课导入】让同学们回忆上一课学习的内容(公司的经营和新时代的劳动者),企业的发展需要钱,而大量的钱可以向社会筹措,也可以向银行借贷,这多种多样的筹资方式就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的投资方式。你们的压岁是怎第处理的?从而引出: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板书) 社会调查:不久前,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1059名成年居民随机抽样电话调查发现,城市居民对理财方式的选择仍然以储蓄为主,65%的居民理财方式是“存钱”,尽管利息很低,人们还是倾向于把钱存到银行去。只有一成的人采用股票、基金等更为灵活、更具现代气息的理财方式。从而引入:第一框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板书)进行新课: 一、存款储蓄(板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个人的投资日渐增多,储蓄存款也日益成为个人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1、储蓄存款的含义(板书)

高一政治教案:《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教案一

高一政治教案:《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教案一 高一政治教案:《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教案一 【学习目标】 (1)了解储蓄存款的含义、类型 (2)记住并运用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司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3)了解利率变动的影响 (4)识记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考纲要求】利息、利率与本金;储蓄存款;中国商业银行体系;商业银行的业务; 【考试要求】 高考考纲

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1、储蓄存款的含义、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2、我国的商业银行及其主要业务 3、储蓄存款的种类(A) 4、我国的商业银行及主要业务(A)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①储蓄存款②商业银行 2、教学难点:储蓄存款 【课前准备】 让学生了解怎样储蓄,调查有关储蓄的基本常识。 【教学方法】 调查法、举例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同学们手中有多余的钱吗?如果有,你都把它放在哪里? 提问:同学们是怎样使用这些钱的呢? 回答:买学习用品;玩;被父母保管;存银行…… 看来有些同学没有对你的钱合理的利用,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种比较适合我们学生的理财方式——把钱存起来! 二(进行新课) 一、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1、储蓄存款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49-50页内容,说明什么是储蓄存款活动?我国主要的储蓄机构有哪些?人们为什么进行储蓄存款活动?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讨论,发表见解,回答问题 (1)储蓄存款的含义 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存单作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教师点拨:储蓄活动中,储蓄机构必须按规定为储蓄者开具存折或存单作为凭证,到期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否则是不合法行为。 教师活动:我国有哪些机构可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哪? (2)我国的储蓄机构 主要有: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 教师活动:请大家想一想,在我们生活区周围,你知道有那几家储蓄机构?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讨论,回答问题 (3)存款利息 教师活动:人们储蓄存款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为了子女上学作准备,有的为了购房,有的为了攒钱购买大件商品,有的为了养老等等。同时也是为了获得一部分收入――利息。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第4号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七月三日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以下统称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 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 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对于借款人以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存单申请质押贷款的,贷款人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第七条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

2019年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花明天的钱,办今天想办的事”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大众消费理念。银行业以此为契机,大力拓展零售贷款业务,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逐渐由原来的小额贷款向大额贷款演变。但由于基层网点对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管理上的不重视,使一些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时有出现: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存在: 一是超比例发放质押贷款。我行制定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而一些基层网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以总行的规定为基准,擅自将贷款质押率执行为95%; 二是以他行存单作质押,且办理续贷时未到存款行重新办理止付冻结手续。个别基层网点办理质押贷款,在本行未与他行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违反《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中“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和国债存款“的规定,为客户违规发放以他行存单作质押的贷款。贷款到期后为客户办理重新续贷时,未到存款行重新办理止付冻结手续,而是延用首次贷款时存款行开具的存款冻结止付通知书,质押存单约有效性得不到保障;的存款冻结止付通知书,质押存单约有效性得不到保障; 三是为客户违规发放以他人保单作质押的保单质押贷款。总行与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合作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出质人必须是保单持有人即投保人本人;贷款办理时,银行经办员应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人寿保险保单价值证明书》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及《人寿保险保单质押权益转让授权书》”。而个别基层网点为客户违规办理他人保单质押贷款,且贷款办理昧保险公司未出具《人寿保险保单价值证明书》,只出具《××保单的特别说明》,银行也未与借款人签订《人寿保险保单质押权益转让授权书》,若该保单在质押贷款期间发生理赔,银行无法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 四是发放贷款未做到三级审批。我行制定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中规定,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贷款人应按三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个别网点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未执行三级审批制度,而由经办柜员和分管主任进行二级审批; 五是部分贷款档案要素不全。(1)个别基层网点的贷款合同内容不全,只有质押合同,无贷款申请表、审批表、借款合同、委托授权书,贷款责、权、利不明确;(2)个别基层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只填具一份《质押贷款合同书》为银行留存,客户只留存借款借据和质押收据;(3)基层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普遍存在贷款合同内容填写不合规现象。 2、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 一是贷款发放,违反规定直接提取现金。基层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发放贷款,未按规定通过转帐处理方式,一次性将款

商业银行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 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 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金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开立、使用单位定期存单的管理。 第四条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五条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 (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第六条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贷款人经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 第七条存款行收到贷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 . 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 第八条存款行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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