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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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

(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成立的其他各类档案馆,根据需要,可以承担前款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由国家档案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xx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xx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十五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

(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当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第十八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

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二十条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请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瞒30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间社会开放。

前款所列档案中涉及国防、外交、公交、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一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

以微缩品代替原件。档案微缩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制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需要利用的,须经档案保存单位同意。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档案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或者档案记载的特定内容;

(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

(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

(三)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

(四)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

(五)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

(六)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七)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第二十四条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或者抱经档案形成党委的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二)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各该单位公布;必要时,应当抱经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三)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前两项所列主管机关的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着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

第二十六条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

责任人民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几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据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第二十九条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档案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本办法确定的原则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档案管理系统项目操作流程

档案管理系统项目操作流程 1.项目访问 (1) 步骤一 (1) 步骤二 (1) 2.功能与操作流程 (2) 1前台业务 (2) 2后台业务 (2) 3报表查询 (2) 4系统设置 (2) 5退出 (2)

1.项目访问 步骤一 数据库导入与执行脚本 使用PlSql导入: 建表/da_area_10g.dmp 文件。 然后执行: 建表/测试SQL.sql 文件, 建表/数据库初始化.sql 文件。 首先保证项目已部署成功,项目运行后方可访问。 步骤二 打开浏览器复制localhost:8080/Archives/login.jsp 到地址栏 如果是局域网内其他机器想访问服务器,将localhost 改为服务器IP即可

进入项目后台页面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 admin 密码: ad1821 点击登录,进入项目主页面,如下图。 2.功能与操作流程 1前台业务 单击前台业务功能按钮单击后会出现二级菜单:( 本地上传档案信息

FTP上传档案信息)如下图 1.1本地上传档案信息操作流程(仅限在服务器上传) 选择正确的上传文件 上传文件格式, 相片目录名:PHOTO 相片文件名(头像):身份证号姓名.jpg 相片文件名(采集表):身份证号姓名_人员类别.jpg

文本文件名:SBK_档案盒编号_人数_日期_人员类别.txt 打包文件名:SBK_档案盒编号_人数_日期_人员类别.zip

例:测试文件\压缩包导入\1\ SBK_41010002_5_20140114_1.zip 文件。 点击上传后,出现系统正在处理界面,如下图。 上传完成后会出现系统处理结果的日志信息,如下图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某某大学关于教学档案的工作规范

**大学关于教学档案的工作规范 一、教学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二)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学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三)教学档案原则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对教学档案中的少数不属永久保存的类目,如本科生毕业论文,实习报告等可由院系保存,学校档案部门只按一定的比例择优接收。 (四)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上报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同步。

(五)各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部门应明确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专(兼)职档案干部,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学校档案部门办理移交。 (六)努力实现教学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手工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逐步参与教学管理,成为教学管理和教改的参谋部门,成为教学业务工作的信息咨询部门之一。 (七)逐步建立教学档案数据库,并纳入全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 (八)要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学校教育发展计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保证,每年从教学经费中给予教学档案工作适当资助。 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一)确定的原则 1.归档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新《规定》是根据国家最新标准,并结合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对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进行的修订。其主要包括总则、档案管理、归档与移交要求、档案验收、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和5个附件。《规定》的正式印发,将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档 " 步骤、 并已将 中。同时, " 2005年11月1日 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 保管 应设立 项目 序。不得通 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档案管理系统项目操作流程

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也许,常常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刚刚还在为抓到一个小鸟球而欢呼雀跃,下一刻大风就把小白球吹跑了;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档案管理系统项目操作流程 1.项目访问 (1) 步骤一 (1) 步骤二 (1) 2.功能与操作流程 (2) 1前台业务 (2) 2后台业务 (6) 3报表查询 (19) 4系统设置 (21) 5退出 (25)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每一次挑战。往往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自信,独立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比较强。

1.项目访问 步骤一 数据库导入与执行脚本 使用PlSql导入: 建表/da_area_10g.dmp 文件。 然后执行: 建表/测试SQL.sql 文件, 建表/数据库初始化.sql 文件。 首先保证项目已部署成功,项目运行后方可访问。 步骤二 打开浏览器复制http://localhost:8080/Archives/login.jsp 到地址栏如果是局域网内其他机器想访问服务器,将localhost 改为服务器IP即可

进入项目后台页面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 admin 密码: ad1821 点击登录,进入项目主页面,如下图。 2.功能与操作流程 1前台业务 单击前台业务功能按钮单击后会出现二级菜单:( 本地上传档案信息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立教学档案管理的意义 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 (二)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三)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 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 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 12、技能比赛和各种大赛的比赛通知、规程、参赛试题、比赛结果等;13、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各类教学经验总结材料; 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 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 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以上内容,涉及教务处、实习就业处、教育研究室、系部教研室等科室的内容,分别由相关科室在学期末或年末整理归档。 教务处 感谢您的阅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负责对本院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单位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事业计划管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三、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为单位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方便。 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综合档案室全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全室同志全面完成本院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编制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范围,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四、经常检查本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完成任务好的,提出表扬奖励意见;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处罚。 五、负责本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专题研究,搞好经常性岗位练兵。 六、负责本室政治思想教育、劳动考勤及组织竞赛评比活动。

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协助做好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3、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及时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查阅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失密泄密。 5、定期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而努力。 6、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的"六防"工作.做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7、热情接待查阅者,为查阅者提供方便,努力做到提供档案迅速、准确、及时. 兼职档案员职责 1、忠于职守,工作细心,责任心强,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本单位机密,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2、熟悉本科室工作性质和范围,本部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负责收集,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资料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资料归档,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做好本科室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于次年三月底前交综合档案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管理 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全培训教育与人员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标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抓好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客运站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的所有部门和职工。 3.职责 客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组织实施员工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与管理的主控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监督与实施。负责制定本站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加以落实;对客运站的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监督客运站培训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负责收集并保存安全培训的记录,并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相关要求完成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并管理员工安全生产档案。

组织实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分级建立所属员工的安全生产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员工:按要求参加学习。 客运站站长:负责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相关申请。 4.管理要求 培训要求 4.1.1将客运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理论及道路交通安全控制理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操作实务;道路运输风险控制管理;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知识、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形势及时对职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4.1.2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4.1.3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再培训,提高从业素质和能力,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有关规定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1.4从业人员在本站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1.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档案管理制度(拟定)

档案管理制度(拟定) 第1条 总则 公司的各项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行政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公司行政部作为公司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公司行政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2条 公司档案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其中以基建工程和经营管理档案为主体,包括:单位设立、组织机构、财务管理、计划统计、科学技术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⒈ 公司法规性文件。包括由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⒉ 公司文书性资料。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和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以及政府批文、项目批文、合同等。 ⒊ 财务管理资料。包括各类统计报表、招投标产生的文件材料、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形成的资料、资金借贷、也往来方面的文件资料等(含合同、银企联系函件等),公司系统内的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形成的资料等。 4.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下属各个部门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事任免、聘任形成的文字材料、职能部门岗位规范、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的相关资料等。 5. 公司资质性资料。包括法人营业许可证、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牌匾和荣誉证书、达标证书以及公司相关印章等。

教育机构学校文件、档案及保密的管理规范

教育机构学校文件、档案及保密的管理规范 1 教育机构学校文件管理要求 1.1 责任 文件保管的责任人是CFO和分校营运督导官,应由其本人或本人指定的其他人来保管。如人员变动,应妥善交接,防止泄密。 1.2 签发 1.2.1 未经授权人员不得签发文件。 1.2.2 非经常务董事会批准,不得另行制定文件种类。 1.3 传达 1.3.1 文件传达范围,按该文件规定执行。 1.3.2 要求传达的文件,应在上一级领导召集的会上正式宣读。例如要求传达到分校长、营运督导官的文件,应由CEO在分校长、营运督导官会议上组织宣读。 1.3.3 要求传达到全体员工的文件,应在宣读之后,在办公室的内部公示板上公示3-7天,以便员工掌握。 1.4 传阅 1.4.1 文件是否传阅及其传阅范围,由CEO、分校长等人批示决定。

1.4.2 要求传阅的文件,传阅人阅读后应在文件头上签字,并注明日期。1.4.3 传阅要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进行,凡积压文件者要受到批评和处罚。 1.5 讨论 要求讨论的文件,需用口头或书面上报讨论结果。 2 教育机构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2.1 责任 2.1.1 CFO是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其工作对CEO负责。 2.1.2 营运督导官是分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其工作对CFO、分校长负责。 2.2分校保管项目 2.2.1 学籍类档案:学籍帐、学费登记表(包括流水账)、教育机构学生入学申请书、教育机构潜在学员信息登记表、排班排课表。 2.2.2 宣传类档案:传单样本,各种活动照片、校刊、各种宣传光盘等 2.2.3 教学类档案:教学大纲,教师教学参考资料等。 3 教育机构学校保密制度 3.1 责任 3.1.1 文件保密的责任人是CEO和分校长。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关于档案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 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1、系统应用价值 2、产品的特点 3、系统档案库结构 4、系统基本操作

1、系统应用价值 购买档案管理系统主要用来解决以下问题: 1.档案没有管理,档案散落在每个职工手里,没有档案管理部门,并且每年有200 份以上的文件产生。 2.有档案管理部门,但没有计算机管理,查询利用还是手工操作。 3.原始纸质档案占用大量的空间。在现在大城市空间紧张,房价越来越高的今天,,如何节省档案占 用的空间? 4.档案的保管成为问题,南方太潮湿、北方干燥都成为档案管理的难题,如何能保证档案信息 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5.有计算机管理档案,但没有实现联网,档案信息被困在“信息孤岛”中,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6.有了计算机管理档案了,但系统维护非常困难,出现问题找开发厂商,几个月也没有回音。 7.上了计算机系统,但查询起来还是比较慢,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8.实现计算机联网了,但其它系统的数据无法与档案管理互通。造成数据的重复录入和查询利 用困难。 9.档案管理系统也联网了,与其它系统的数据也可以互通了,但档案的全面信息的保存没有实 现。如档案的产生过程(例如审批过程),并没有记录到档案中,而这些对于档案信息保持完整也 是必须的。 10. 上面的问题都解决了,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也不一定!联网了、数据互通了,只是解决了档案的一般性管理。它并没有解决档案全部问题。如档案的保密特性,每个重要的单位都有非常保密的档案,和无法用价值衡量的珍贵档案,这些是在当前市场竞争中非常重要的“软实力” 了。怎样绝对的防止丢失和不能扩散,如果只是实现的一般意义上的权限管理及加密,显然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个更加严密的监控系统监控整个单位的档案发生及保管过程。举一个例子:战场上侦查敌情,过去有飞机已经不错了,现在使用上了卫星,敌人的一举一动就一目了然,胜利就有了 每个职工手头的档案并没有随着一般的档案管理系统结合档案管理,可靠的保证!的使用得到严密的控制,丢失、泄密时有发生,而且不被人察觉,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有时是不可弥补的。 让客户明明我们都有对应的软件部件给予解决,对于以上问题的解决,并且量体裁衣,白白的上系统,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2、产品特点:1. 数据库树形结构技术数据库树形结构技术是我们系统的独有优势,针对某一具体档案管理类型,树形扩展深度没有限制,提供了复杂文、档资料的管理平台。 理支持档案管类型深度扩充 档案管理中可能出现个性的地方均可灵活定制

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工作;保持库房温度在14℃—24℃之间,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利用制度 一、律师因工作需要查阅原办案件档案的,须履行查阅手续, 查阅他人所办案件档案的,须报分管主任批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的,须持单位证明,注明查阅范围和用途; 报经市司法局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保密档案资料,除承办律师外不得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 查阅的,须报经市司法局批准。 四、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损毁档案。 五、归还时,档案员应认真检查被借阅档案有无损坏或缺少情 况,如发现应及时处理,对不符合档案查阅条件者,档案室有权拒绝查阅。

教育教学管理档案

教育教研管理制度 为了在全校营造一个浓厚的教研氛围,引导教师学大纲、学教材、学教参,提高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法、手段,增加教书育人科技含量,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积极支持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建立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教师为主线的教研管理体系,在教研活动中实施教研组长负责制,蹲点干部要协助支持教研组长工作。 2、教科室、各教研组每学期要根据市、县教研室要求及本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方法、手段的优化。 3、学校实行周教研、月教研、阶段教研制。周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①集体备课:讨论确定近期教学内容的处理意图和安排意见,重点及突出重点的办法,难点及突破难点的办法,知识点及消化知识点的办法等;②组织年级内同行教师随堂听课,评议年级内的公开课;③公布周签情况及分析测试情况等。月教研的主要内容:①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理论和本学科的研究动态,前沿信息及教学经验;②听、评全校性的公开课、达标课、研讨课等。阶段性教研主要内容总结大型考试的情况,修正教与学的具体计划。每次教研活动要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二有:(有活动项目,有过程记录)。 4、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随意迟到缺席,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作好记载,每迟到二次,缺席一次将从年终的教学质量奖中扣5元,对于到会不发言的教师,视为缺席。(查教研组长笔记) 5、教师投身于教研教改活动之中,每学期必须写一篇高质量的教改经验

总结或教改论文、专题研究报告等,对教研成果在县、市获奖的教师将按城关二中教研成果奖励方案进行兑奖,对于不能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一学期里没有教改成果,对县、镇、校及教研组分派的教研任务不积极接受或不能认真完成的教师扣5元。 6、广泛开展听课、评课活动。要求校级领导每周听课不少30节,中层干部不少于25节,教师不少于20节,每少一节在年终常规教学考核中扣1分。 7、按学校、教研组、备课组的安排讲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达标课等,凡不能按要求一次扣5元。 8、加强课题实验管理,落实专题研究常规,所有课题必须做到: ⑴每个专题要有一份专题研究总方案,每学期要有一份阶段性研究计划(专题名称、实验阶段、目的、研究活动日程安排) ⑵每个专题要按阶段研究计划进行实验。 ⑶每个专题小组每周要进行一次专题活动,活动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做两有,即有活动项目、有过程记录。 ⑷每学期各专题小组理论学习或评专题研究课不少于8次,每位专题研究教师每学期至少讲一节专题研究课,提供一节专题研究课教案,听10节专题研究课。 ⑸每位专题研究教师在学期结束时,要结合研究内容写一份阶段性成果论文或经验论总结。每位课题组长要写一份工作总结。 ⑹各专题研究教师必须有学习笔记。 ⑺建立完备的课题研究档案。本学期起每学期各专题组上交一份完整的档案资料,内容有:①题研究方案;②阶段性计划;③专题研究课教案;④专题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稿)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规定 (4)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 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 第七章附则 (23) 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 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 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 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 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 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

档案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 档案管理系统的总目标是: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和先进的开发平台上,利用现有的软件,配置一定的硬件,开发一个具有开放体系结构的、易扩充的、易维护的、具有良好人机交互界面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档案的自动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各单位的提供准确、精细、迅速的档案信息。 根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和客户的要求,分析现有情况及问题,采用Client/Server 结构,将档案管理系统划分为三个子系统:客户端子系统,服务器端子系统,WEB 发布系统,客户端与服务器端采用同一应用程序,其中数据库所在系统确定为服务器端子系统。 档案处理流程图: 单位信息 决策、评估

档案详细信息档案分类 目录信息

下面分析各个子系统的功能需求: 1.服务器端子系统: 在客户端系统的功能实现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单位信息的设置 本系统要求同时管理多个单位的档案信息,因此设置本单位基本信息及其下属或者相关单位信息是本系统最基本的信息,这部分要求对输入数据比较少操作频度小,供使用者了解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外,更重要的是当本系统数据被档案局采集后能进行按单位识别和掌握该单位基本信息 [2]目录分类: 不同单位的档案类别不尽相同,但相同行业目录却基本相似,所以,系统应根据行业设置当量的默认档案分类。档案管理员根据自己行业的默认分类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修改,生成自己单位的档案目录系统,以在各个分类目录中存放相应的档案文件,这部分是整个系统进行后续操作的基础。 [3]档案录入整理: 将本单位收录的所有档案按目录分类进行录入存储。 [3]借阅管理: 借阅的登记查询与核销。

档案室各项制度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存丰 成员:朱振成 陈孜奇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责任人分工 信贷档案管理责任人:朱振成 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陈孜奇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档案室的各项安全措施。 二、按时进行检测和纪录,认真做好档案室房温湿度记录,搞好档案室的卫生。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坚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降鼠、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各项工作。 三、对档案室做到经常检查、掌管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四、档案室设专人负责管理,非保管接待人员未经领导准许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违者追究责任。 五、档案出入库要及时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定期清退。 六、定期对档案室的案卷及保管条件进行检查。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按照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兼职档案人员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定期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 六、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档案统计表,对本单位档案和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七、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保守机密,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是一则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的一则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准则。下文是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反映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重要材料。 第三条教务处应落实一名处领导主管教学档案工作,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教务处应确定一名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和移交,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教务处各科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类、装订、移交及保管工作。各科室均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第六条综合类档案 (一)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二)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及

有关教学文件。 (三)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四)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的汇报、请示和批复。 (五)教务处及其科室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沿革材料。 (六)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 (七)教务处及各科室的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等。 第七条教学基本建设 (一)专业建设 1.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调整及特色品牌专业的有关材料。 2.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课程计划的有关文件。 (二)课程建设 各级重点课程、课程建设规划、管理有关材料,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 (三)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的系列材料。 2.本科教材使用及优秀教材、CAI课件评选材料。 (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实验室建设及评估系列材料。 2.实习基地建设相关材料。 第八条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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