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学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关于教师教学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武汉市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教师教学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从严治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经学校办公会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师缺课每节扣100元,扣除全部坐班津贴;上课按规定必须提前到班,迟到早退每学期累计三次计为旷课一次;旷早晚辅导按津贴标准的双倍扣罚,一学期累计旷辅导二次计为旷课一次。全学期累计旷课统计达三次者综合考评认定为合格以下,并作调离岗或待岗处理。教研活动缺勤、集体备课缺勤每次扣50元。

二、任课教师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按一般、较大、重大责任事故等级分别扣除50-100元、200-300元或当月全部津贴,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93944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写:安委会 会审:安委会 批准:总经理 版次: A-2011 2011年9月25日发布 2011年10月1日实施

批准页 我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已于2011年10月1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外来人安全员管理制度》是指导公司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签字): 2011年10月1日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管理,保障进入公司内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设备事故,保证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一切访客、外来培训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安委会负责制订本制度,收集教育资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外来培训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2.2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2.3接待部门负责访客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2.4接待部门和班组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 3工作程序 3.1术语 3.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3.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3.1.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3.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3.2.1门卫室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传达工作,填写《访客单》。让外来人员认真阅读《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 3.2.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3.2.3对外来参观人员再生产区内参观,接待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13-72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50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 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 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 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100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违者罚款300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200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本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制度。 本处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处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 1、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因管理不善,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5000~20000元以上的罚款;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到位,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1000~10000元罚款,并停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 3、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等人员到现场检查,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况恶劣的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 4、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开会、检查等活动,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5、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资料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给予200元的罚款,多次催要仍未上报的(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其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设备资料等应由本人签字,代签的每人次罚款100

XX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3. 术语定义 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 4.1 办公室职责 4.1.1 办公室是外来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应按照公司《门卫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准入管理,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 4.1.2 办公室后勤管理科餐饮、住宿等服务小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4.2 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 4.2.1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得到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

4.2.2 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4.3 销售部职责 4.3.1 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4.3.2 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 4.4 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 4.4.1 其它外来人员接洽部门均需认真学习本制度,向所有接洽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传达本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要求告知义务,并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登记,进入生产区域的要发放外来人员专用马甲,要求其按照制度管理规范在厂区进行参观、合作。 4.4.2 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接洽部门将承担连带责任追究。 5.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 5.1 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2 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5.3 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

外来人员来访管理制度(新)

外来人员来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外来人员的来访秩序,保护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顺利、有序地进行。 二、适用范围:所有外来人员、公司所有员工 三、内容: 1、外来人员分类 ⑴ 公司高层的来访客人(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人员,高层领导朋友等); ⑵ 公司的来访客户; ⑶ 一般性的来访人员,即公司员工的家人、亲戚、同学、朋友、同学等 ⑷ 特殊来访客人,包括精神不正常及蓄意滋事者 2、来访时间规定 ⑴ 公司客户或公司高层人员的来访时间限定上班时间接待,否则前台接待告之人员不在; ⑵ 员工探访时间一般规定在中午、傍晚等休息时间,其他时间不予探访,紧急情况需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接待。; 3、外来人员来访流程 ⑴有客人来访时,前台接待先询问来访客人,确认来访人员属于哪一类别; A若是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来访客人,前台接待需立即电话告知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工作人员(电话xxxxxx),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安排是否接待。需要接待的,由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接待相关事宜;如无法接待时,由前台接待告知客人并留下客人信息,以便后期安排会见。

B若是公司的来访客户,前台接待则应询问找哪个部门,并电话告之受访部门主管,征得同意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由被访部门安排人员接待; C若是一般性的来访人员,前台接待则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由来访客人如实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 *当来访客人离开时,由受访者填写客人离开时间,并签字确认; D若是特殊的来访客人,前台接待应当做好解释、劝说工作,对于劝说无效,仍强行入内滋事者,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请公安机关出面帮助处理,同时向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 4、职责及权限 ⑴前台接待的职责及权限 A前台接待言行举止礼貌大方,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当客人有疑问时,应耐心回答客人的问题; B前台接待原则上应严格核查来访人员的身份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对于公司高层的客人及来访客户,无法确认的,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处理; C对于着装怪异,不填写或者不如实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证》的一般性来访客人,前台接待有权禁止其进入公司。对于不听劝阻,擅自强行进入者,前台接待可按照特殊人员处理。 ⑵受访者的职责及权限 A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除与工作相关的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接待的须先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接见; B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带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或者参观公司任何部门; C公司员工在接待来访人员时,必须要求来访人员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当来访人员在未知的情况下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时,公司员工必须及时加以说明和制止;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事故 2.火灾事故 3.交通事故 4.渡汛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辆和特种设备事故 7.环境污染事故 8.危化品事故 9.职业病危害事故 10.职工群体健康事故 11.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事故。 第四条在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坚持依法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职责对等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事故责任为依据,杜绝以岗论责的诛连式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工程局(厂)、全资和控股公司;

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的分局(工程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单位或二级单位所属或管理的施工局、联营体和项目部等。 第六条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的职责划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各单位提出处理建议,由集团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发生违规行为、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时,由各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督促落实。 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第七条发生下列违规行为,虽未造成安全事故,应当对违规行为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对重大危险因素未作辨识或辨识不清、监控不力; 4、机械设备“带病”运行、违规运行; 5、安全防护设施失效、警示标志缺损; 6、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存在明显缺陷; 7、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 8、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轻伤、重伤责任事故 对轻伤、重伤责任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分,由各单位制定具体处分细则并实施。 二、一般责任事故 1、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047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项目办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组、监理、施工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一、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施工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在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

外来人员来访管理制度

爱侣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外来人员来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外来人员的来访秩序,保护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顺利、有序地进行。 二、适用范围:所有外来人员、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外来人员、公司保安、公司员工 四、内容: 1、外来人员分类 ⑴公司高层的来访客人(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人员,高层领导朋友等); ⑵公司的来访客户; ⑶一般性的来访人员,即公司员工的家人、亲戚、同学、朋友、同学等 ⑷特殊来访客人,包括精神不正常及蓄意滋事者 2、外来人员车辆规定 ⑴对于公司高层的来访客人及公司客户车辆,由保安带领进入公司后,统一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停车区域; ⑵对于一般性来访人员,车辆一律停在公司大门外; 3、来访时间规定 ⑴公司客户或公司高层人员的来访时间限定上班时间接待,否则保安告之人员不在; ⑵员工探访时间一般规定在中午、傍晚等休息时间,其他时间不予探访,紧急情况除外; 4、外来人员来访流程 ⑴有客人来访时,公司保安先询问来访客人,确认来访人员属于哪一类别; A若是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来访客人,值班保安则马上电话告知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工作人员(6121537),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安排是否接待。需要接待的,来访客人佩戴公司《贵宾证》由值班保安带至行政事务部;

B若是公司的来访客户,值班保安则应询问找哪个部门,并电话告之受访部门主管,征得同意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并佩戴公司《来访证》后,由值班保安带至受访部门;C若是一般性的来访人员,值班保安则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请客人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并仔细核查证件真伪。确认无误后,由来访客人如实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 *值班保安电话联系受访者,征得受访者同意后,方可允许来访客人佩戴公司《来访证》,等候受访者带入公司规定区域(生活区),并暂时代为保管来访者的有效证件; *当来访客人离开时,值班保安应当主动归还来访者的证件,由受访者填写客人离开时间,并签字确认; D若是特殊的来访客人,值班保安应当做好解释、劝说工作,对于劝说无效,仍强行入内滋事者,值班保安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请公安机关出面帮助处理,同时向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 5、职责及权限 ⑴值班保安的职责及权限 A值班保安言行举止礼貌大方,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当客人有疑问时,应耐心回答客人的问题; B值班保安原则上应严格核查来访人员的身份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对于公司高层的客人及来访客户,保安无法确认的,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处理; C值班保安扣押一般来访客人的证件时,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并在客人离开时主动归还; D对于着装怪异,不填写或者不如实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证》的一般性来访客人,值班保安有权禁止其进入公司。对于不听劝阻,擅自强行进入者,值班保安可按照特殊人员处理。 ⑵受访者的职责及权限

公司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定

公司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进入厂区,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接待人员带领。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厂区需配合门卫人员检查; 2、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为; 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走规定路线,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活动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 4、未经允许禁止在厂区内拍照或录像; 5、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 6、未经允许,禁止触摸厂区内任何设备、设施。严禁私自搭接电线;

7、厂区内易燃、可燃物品较多,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 8、外来参观、学习过程中,服从陪同人员引导管理,发生异常情况,要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9、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0元;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10、严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项; 11、外来人员因不听劝阻或指挥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对于外来送货及产品出库人员,不得私自用天车卸货,须由我公司相关单位专职天车操作工卸货或装货。 13、进入车间内部外来作业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在车间安排区域内进行相关作业,不得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或进行其它工作。施工

作业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及我公司车间职工安全。车间有义务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 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 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 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

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 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 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 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 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 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 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 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7、机械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玩手机,带耳机的,处罚200元/次 三、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不带安全帽:普通员工每人/次处罚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处罚100元。连续多次(3次)以上不带安全帽的,加倍处罚。

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人员进出管理,保障企业和人员财务安全和良好的作业环境,规划保障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设备事故,保证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一切访客、外来培训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其它未在此范围人员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本制度,收集教育资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外来培训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2.2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2.3接待部门负责访客进入公司前的安全教育和进入公司区后的安全监护。 2.4接待部门和外来人员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 3工作程序 3.1术语 3.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3.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作业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3.1.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3.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3.2.1保安室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传达工作,填写《访客单》。让外来人员认真阅读《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 3.2.2进入公司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办公大楼,终止参观接待。 3.2.3对外来参观人员到展厅参观,接待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展厅和办公区内自由活动。 3.2.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展厅和办公区的物品、开关、阀门等。 3.2.5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管控和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3.2.6外来参观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2.7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3.3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 3.3.1外来培训人员入公司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综合部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公司前培训,接待部门组织接待参观区域培训,各级教育要留有培训记录。 3.3.2综合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安全作业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培训。让外来人员认真阅《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考核合格后,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出企业。 3.3.3接受部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本部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特点、禁火要求、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等培训。 3.3.4接受部门下属小组负责在岗期间的安全卫生监护、岗位职业危害、个体防护要求和业务培训等。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 罚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618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Penalty system for safety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审批: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集中安置区滨西绿洲三期新居工程7#、8#、9#楼项目经理部针对本工程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希望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认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本规定,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的完成。 附:项目经理部下发《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1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人在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上岗证者不得入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元,两米以上(含两米)的高处作业,不系安 全带者罚款50元。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20元。 3、禁止带领闲散人员、特别是带领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4、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特种作业非特殊工种操作者罚款200元。 5、随意损坏、挪动、拆除现场各种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 刑事责任。 6、上下基坑、边坡不走马道者罚款50 —100元,乱从架子爬上爬下者罚款50 —100元。 7、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站人、行走,违者罚款100 元。 8、从高处乱扔物料、工具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9、电工作业不穿戴绝缘保护用品者罚款100 —200元。 10、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每条罚款200元,全部没有整改罚款1000元。 在危险地带、黑暗处、机械或汽车下休息、睡觉者罚款、50 —100元。11垂直运输吊运物资等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罚款指挥者12、5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每人罚款13、50元,不参加周一安全例 会的每人罚款20元。 14、现场严禁大小便、倒垃圾,违者罚款20 —50元,现场乱写乱画者罚款20 —50元。 禁止损坏各种安全、质量宣传标语、标志、板报等,违者罚款50 —10015、元,并按原价赔偿 损失。 施工队私招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工程施工,一经发现罚款施工队500元,并立即清退。、16 结伙打架者,无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 罚17款1000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8、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罚款1000 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

企业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企业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此规章制度并对此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考核。 3.2各部门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4.定义 4.1外来参观人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4.2外来培训人员:到企业培训学习,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4.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5、内容 5.1 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企业时,首先到门卫处联系接待部门。在获得同意进入企业的通知后,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按来宾人数发放通行证。 (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

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3)进入企业的外来参观人员只能在企业接待厅等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生产区域、仓库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须得到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进入仓库区域必须得到财务劳资处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4)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进入现场须有本企业人员陪同,告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5)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佩带企业统一制作的通行证,离开企业后将通行证如数归还。损坏或丢失,每张赔20元。 (6)在参观过程中 ①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②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③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④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按照企业要求处罚。 ⑤进入企业的外部人员要讲究卫生,有随地吐痰、踩草皮、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者,按照企业规定处罚; (7)参观人员只能从企业大门进出企业,若发现翻围墙等其它手段进入企业,一律按偷窃行为论处。 5.2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培训人员进入企业流程同5.1。接待部门对外来培训人

公司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 定正式版

公司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进入厂区,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接待人员带领。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厂区需配合门卫人员检查; 2、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为;

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走规定路线,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活动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 4、未经允许禁止在厂区内拍照或录像; 5、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 6、未经允许,禁止触摸厂区内任何设备、设施。严禁私自搭接电线; 7、厂区内易燃、可燃物品较多,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 8、外来参观、学习过程中,服从陪同人员引导管理,发生异常情况,要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9、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

安全处罚条例

北方集团安全质量管理部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 1、总则: 为了促进北方集团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带隐患及违章作业,加强集团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安装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条例。 2、现场安全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缺项或弄虚作假,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集团安全质量部经理将对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质量巡检员、工程经理、工程副经理各处罚200元。现场多项资料不全、记录不及时的将加倍处罚,属安装队原因的对安装队加罚1000元。 2.1吊篮违章处罚条例 2. 1.1现场无吊篮专职维护人员,无吊篮检查及维修记录的,或记录与实际 不符的。 2.1.2吊篮使用完成后未清扫杂物;未收拾工具;小件物品散放在吊篮内 的,未将平台固定牢靠;手动操纵安全锁未将钢丝绳锁紧的;未断电的。 2.1.3按当地政府要求,吊篮应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当地政府未要求 的,未经培训的人员须内部培训后,可操作吊篮,吊篮内应保证两人操 作,单人升空作业的。 2.1.4吊篮无防护板或防护板不牢固及有缝隙的。 2.1.5平台超载或平台内载荷不均布或用吊篮运料及设备的,吊篮内存放氧 气、乙炔等易燃物品的。 2.1.6随意拆卸或挪用设备零件与附件的;擅自开动他人设备的。 2.1.7工作人员在空中进出吊篮,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在空中攀登吊篮 拦杆边缘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的,穿易滑鞋进入吊篮的。

2.1.8如现场需要在吊篮内使用梯板等登高工具及特殊部位施工要有施工方案,高血压、心脏病等身体不好的,或酒后上吊篮的。 2.1.9在没有保险限位及防护装置下运行吊篮的,将安全锁人为采取措施使其处于常开状态的。 2.1.10升降吊篮未使用操纵开关操作的。 2.1.11吊篮在高空施工作业时,未进行可靠连接,固定点少于两处,并未用安全锁锁住安全钢丝绳的,空中维修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2.1.12吊篮长度大于7.5米的,且加长使用未经专业厂家或吊篮维修员同意及无施工方案并无安全保障措施的。 2.1.13吊篮支架伸出端大于吊篮规定要求且无安全保证措施的,吊篮支架间距与提升机间距不符的。 2.1.14吊篮连接不牢或连接螺栓、附件不全的。 2.1.15吊篮平衡铁数量不够,或平衡铁缺损未补加的,吊篮平衡铁未绑牢的。 2.1.16吊篮工作平台应保持与悬挂机构处于垂直状况,篮筐倾斜后未及时调整的。 2.1.17安全绳未从正规厂家购买,使用时与建筑物硬性接触或与幕墙外饰面直接接触的,安全绳有断股破损的。 2.1.18每部吊篮未设独立的安全保护绳的,吊篮缺少安全绳,三人共用一条安全绳的。 2.1.19安全保护绳未固定于建筑物主体上未配备专用自锁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未与之可靠连接的。 2.1.20安全绳及钢丝绳卡扣数量少于3个,方向不正确的,钢丝绳破损扭曲,两绳互相环绕的。 2.1.21使用滑板高空作业时未使用独立的安全绳的。 2.1.22吊篮在六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使用的,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使用吊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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