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药房”管理制度(中心)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中心)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中心)

药械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向持有合法证明的企业进货,不得购进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第二条建立供货企业档案,索取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MP(GSP)

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合法票据,并应与企业签定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第三条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定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台帐。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剂型、规格、数量、购进价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注册证)、外观性状、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字等。验收

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四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同时索要《进口药品准许

证》、购进 SFDA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索取批签发证明。

第五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

药械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药房(库)应与诊疗业务、生活等其他活动场所分开,药房面积应与药械使用规模相适应,不得以方便为名,对外临街设置药柜。

第二条药房内应配备与用药(械)规模相适应的,便于药品、医疗器械陈列和贮存的药柜、药架、垫物架、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备;应配有防潮、防霉、防尘、防鼠及避光、通风等相应设施。

第三条药品存放时应按不同属性,做到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危险药品单独存放;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存放。做到药品陈列有序、分类明显、美观整齐。

第四条医疗器械要实行专库贮存、专区摆放,不得与药品等其他物品混放。

第五条药品保管养护时要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整理、勤开门窗、勤清扫卫生),掌握各种药品的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科学养护。

第六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勤翻晒严防霉变,防走油、防虫蛀、防鼠咬、防气味挥散等。

第七条对近效期的药品要建立药品效期表,定期填写,加强管理。

第八条一日两次填写储存场所温湿度记录表;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做到治疗有登记,配药凭处方,不得无处方销售药品;不得超出核定诊疗范围使用药品;不得采用柜台式销售药品;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变相从事药品购进或销售活动。

第二条调配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处方应保存三年以上。

第三条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应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医疗机构名称、售出日期等内容。

第四条使用药品时,首先必须严格审方,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用法用量、禁忌、医生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配方。配方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好称量和分剂准确。处方调配好后,应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后耐心向患者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五条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已淘汰的医疗器械。

第六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严禁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立即进行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和销毁,并做好回收和销毁记录。

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根本宗旨,对所采购和使用的药品负法律责任。

第二条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第三条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第四条在药品验收、检查、养护等环节发现有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待销毁处理,不得擅自作退货处理。

第五条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帐。

第六条有使用假劣药品行为或发生重大药害责任事故的,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裁决。

第七条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在12小时内报县药监部门。其它质量事故也应及时向县药监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二天。

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药房负责人应注意收集、整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故信息。

第二条如有不良反应或不良事故情况出现时,核实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上报。

第三条调配药品时,应向患者询问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立即向医生咨询。

从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从药人员应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化学)学历或经县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讲文明,讲礼貌,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

第二条上岗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

第三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健康检查,且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等影响药品质量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

第四条从药人员必须自觉做好药品质量问题讯息反馈工作,发现有关药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

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容 一、药品采购 (一)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 (二)采购药品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三)供货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如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单或者提供税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 (四)所提供的发票所标明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容相对应。 (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容)。 二、药品验收 (一)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F0402)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 1、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2、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 3、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处理; 4、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容与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二)收货过程中,收货人员: 1、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采购部门(人员)向供货单位核实确认后,由供货单位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加强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

宜过多或过少。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 7、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 日期、有效期。 9、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要每天认真清点, 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做好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注意有效期1年内的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动态情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做好处方保管工作,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午,麻醉药 品处方保存3年。 11、每月盘点1次,保证帐物相符。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经科主 任批准后方可作盘点处理。 12、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向组长请假,不能擅自离岗。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不和病人争吵。在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的同时应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汇编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 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

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 年,但不得少于3 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调配、拆零药品,应当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

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前言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证药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 制定日期: 执行日期: ****************药店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 目录 第一部分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1企业负责人职责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 5 3采购员职责 6 4验收员职责 7 5处方审核、调配职责 8 6营业员职责 9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1质量否决权管理制度10 2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11 3药品验收的管理制度 13 4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15 5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6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制度 17 7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19 8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21 9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22 10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23 11质量信息管理的制度 24 1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26 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7 14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28

15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9 16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30 1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1 18药品效期的管理制度 32 19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33 20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34 21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35 22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37第三部分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38 2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44 3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47 4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48 5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49 6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50 7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52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与管理操作规程 53 9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55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

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 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 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完整版)零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招牌,店外标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 2.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门店雨天需在入口处放置塑料桶,方便顾客放雨伞,确保地面干爽,地面湿滑时应摆放防滑标识牌。 4.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5.门店要灯光柔和,亮度适中。 6.门店促销海报和告示牌等如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到期促销海报和告示牌及时拆除,拆除后应彻底清理干净。 7.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9.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卖场没有明显垃圾。 11.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12.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13.门店天花板、地面、墙壁、货架、空调、排气扇、灭蚊灯等必须保持清洁明亮,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14.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二、服务规范管理: (一)着装仪容 1.门店员工上班时间应按照规范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需全店统一。制服要求:干净、平整、扣齐所有纽扣、衣领无汗迹,衣袖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戴在胸部左侧适当位置。 3.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 4.女员工须化淡妆,忌浓妆艳抹。男员工不能留胡须,面部清洁无油腻。 (二)行为举止 1.站立姿势: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驼背、耸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不得盘腿。书写时,应在指定的地方或办公室进行。 2.不能在营业场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顾客避让时应讲“麻烦您!请让一下。 3.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6.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20分) 1.提前到岗,准时开窗,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4分) 2.礼貌服务,按顺序取方,不得挑方、砸方、甩药。(4分) 3.发现问题主动联系,耐心解答患者问题。(4分) 4.不闲谈,不喧哗,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保持调剂室安静,专心工作。(4分) 5.又快又准调配药品,减少患者等待时间,保证在8分钟内完成调 配工作。(4分) 二、仪表规范(10分) 1. 按照规定正确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2分) 2. 语言文明,语气语调到位。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得态度冷漠。(5分) 3.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3分) 三、操作规范(50分) 1.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交待”制度,保证药品调配的准确性。(20分) 2. 严格按照药品调剂流程规范操作,保证药品调剂的质量。(10分) 3. 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5分) 4. 对于老弱病残患者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方便病人。(5分) 5. 发生差错时要及时向负责人汇报,采取一切措施及时纠正。(10 分)

四、环境规范(10分) 1. 窗口柜台整洁明亮,无积尘,无杂乱堆物。(4分) 2. 地面整洁,无乱丢乱倒。(4分) 3. 卫生制度健全。(2分) 五、语言规范(10分) 1. 患者交处方——“(称呼),你好!请稍等。”(1分) 2. 发药时——“(称呼),患者未接药时,问“请问您是否叫某某名?” 核实后发药,并交待药物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其正确服用、保存药品。(1分) 3. 药房没有药时——“对不起,这种药没有,请您找大夫询问看是 否可换成其他药?”(1分) 4. 处方书写不清或不符时——“(称呼),对不起,我再核实一下, 请稍等。”(1分) 5. 患者怀疑配错药或配少药时——“(称呼),请稍等,我这就给您 复核。”(1分) (1)没错误时:“(称呼),刚才我已逐一核对过了,药已全部配齐,保证没有问题,请您放心用药。” (2)配错药时:“(称呼),对不起,刚才把某某药配错了,请原谅,我现在已调换配齐了,请您放心用药,实在对不起。” (3)配漏药时:“(称呼),实在对不起,刚才大意,配漏了某某药,现在已经补给您了,请放心用药。” 6. 处方没有计价交费时——“(称呼),对不起,此张处方还没有交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建立个人档案、健康档案。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文明服务,细心调配,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3、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药剂科负责人根据药房药品使用和周转情况,结合临床科室用药情况、疾病流行病学、门诊量和住院病人量制定采购计划,形成采购药品目录,上报药品采购处实施。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4、药品保管: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精麻毒品种每日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5、药品调配: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6、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7、药品盘存:普通药品每月底定期盘存,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每日盘点,逐日统计消耗量,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8、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9、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光的不良反应及时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药房工作制度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

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管理制度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 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 证。 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 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 验机构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 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八条购进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第十一条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本药店“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5、对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6、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7、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8、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证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五年。 9、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

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10、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1、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2、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3、质量管理部应会同业务部门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附:1-1 药品购进计划表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

药店规章制度

药店规章制度 1。药店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药房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药剂士(师)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区别分类药品的存入,预防差错 事故。 三、根据每日门诊工作的统计数字,及时了解用药需求,拟定药材的领单,做 好配方、统计、整理上架工作。 四、做好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工作。 五、定期检查毒、麻、限剧、重药品及所有药品、器械有效期,严防积压和过 期消费。 六、严格执行药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医嘱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有权拒配, 杜绝差错事故。 七、按规定做好药品、器材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进、销、存帐。 八、参加值班,积极配合门诊医师的治疗工作。做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 九、服从调配,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 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 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 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 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 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得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得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得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得验证、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得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得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得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得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得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得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得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与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与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与《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得《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得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得药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制度、职责、程序、规程

目录 一、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验收、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2、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3、处药销售的管理; 4、药品拆零的管理; 5、特殊管理的药品和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6、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7、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 8、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9、中药饮片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10、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1、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12、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13、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14、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6、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17、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18、其他应当规定的容。 二、药店各岗位职责 1、企业负责人 2、质量管理员 3、处审核、调配 4、采购 5、验收

6、储存、 7、养护 8、营业员 三、程序: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药品采购程序 3、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4、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5、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6、药品养护程序 7、不合格药品控制程序 8、药品拆零销售程序 9、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 四、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 (二)处审核、调配、核对; (三)中药饮片处审核、调配、核对; (四)药品拆零销售;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六)营业场所药品列及检查; (七)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 (八)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九)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一、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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