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课程标准

《国际商法》课程标准
《国际商法》课程标准

《国际商法》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国际商法》课程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体系中处于职业能力核心课的地位。

本课程的先导课程有《经济法》、《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后续课程有《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旨在培养学生关注国际商事立法动态的意识、掌握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和提高参与实践活动实际分析问题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掌握商事组织法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合同法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国际货物买卖法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代理法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产品责任法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工业产权法等国际商事法律基础理论知识。

2.能力目标

●掌握商事组织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的职权、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

律责任,商事活动开展的规则;

●掌握合同的订立程序、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

●能签订内容齐全的商事合同并正确履行、正确解决合同争议,

●能正确分析案例;

●能选择合适的途径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3.素质目标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自觉遵守行业法规和职业规范的意识;

●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三)参考学时

36学时。

(四)课程学分

2学分。

(五)课程内容和要求

(六)教学建议

1.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按照“体现学生学习主体地位,使课程内容具有实践性、

层次性、趣味性”的教学组织要求,开发与本课程标准相适应的“理实

一体化”教材体系。

●项目教学方法。建议本课程实行单元模块教学,根据不同的内容划分单

元,每一单元分成理论和实践模块。教师在教学中可根据学生的特点和

需要,对教学内容可在标准的基础上灵活掌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按

适当的比例进行。

●引导问法。教师向学生布置学习任务,引导学生读书和查阅资料,让学

生养成一种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

2.评价方法

本课程主要采用过程性考查的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课堂考勤、课堂小组研讨表现情况等。教师主要通过到课率、作业记录、课堂参与度等情况

对学生进行评价。具体考核评价要求如下:

3.教学条件

本课程教学所需要的教学条件是具备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多媒体教室以及机房。

4.教材编选

本课程选用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财经类规划教材.经济贸易类教材《国际商法》国际商法(工业和信息化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项目,刘一展主编/2011-11-01 /人民邮电出版社) 。

该教材注重挖掘法律教材的专业特色,不囿于传统国际商法的理论框架,在介绍主要国际商事组织法律地位的基础上,以合同签订、履行和纠纷处理的基本过程为主线,紧密结合业务操作环节展开,将重心放在国际商事活动的运作规律和基本法律规则上,尽可能避免与国际经贸类专业的其他课程内容重叠。在体例安排和内容设置上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则与案例相结合,尽量运用启发、引导、讨论和模拟等方法,做到通俗易懂,帮助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比较和理解,从而将国际商法知识、技能与素质相融合。

国际商法作业1

1、甲公司于2010年8月1日给乙公司发了一份电邮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价格12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8月2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回复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1000元成交。” 请问: 1)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乙公司在8月2日回复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 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邮后,于8月2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 甲公司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2、中国的甲公司应德国乙公司的请求,发出出售某优质木材10000立方米的要约。乙公司接到要约后,立即回电,要求甲公司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要约的有效期。甲公司最后将产品的数量增至15000立方米,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00欧元,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月26日。乙公司接到要约后,立即组织资金,于6月25日上午汇至甲公司的账户上。甲公司于6月25日下午回电给乙公司,“货已卖与他人”。乙公司接到电话后,立即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经查,甲公司尚存20000立方米该种优质木材。 请回答: 1)乙公司要求增加数量、降低价格的行为是否属于承诺,为什么? 2)乙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乙公司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还能采取其他的救济措施? 3、中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由A公司(卖方)向B公司(买方)出口5万套玩具,共计30万美元。货物分两批交付。买方预付款10%,余款在买方提货后10日电汇给卖方。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美元。合同订立后,买方如约支付了预付款,卖方按时发运了第一批货物。买方收到货物后借故不按时付余款,直到收货后3个月才汇付第一批货款。这一期间,卖方通过中国驻外商务机构了解到买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财产被查封,随时有破产可能,遂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回答以下问题: (1)卖方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买方在合理时间内提出有效银行保函并请求卖方履约,卖方仍不履 行,怎么办? (3)如第二批交货双方最终都不履行,可否因此解除整个合同?为什么? 4、被告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遂向本省的甲水泥厂、乙水泥厂、原告丙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150号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被告回复,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丙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被告送去了10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乙水泥厂所产水泥质量较好。因此,向乙水泥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买贵厂100吨150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水泥厂将10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诉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法院。你认为应该如何判决? 5、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6、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中高职对接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中高职衔接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 620301 二、教育类型及学历层次 药学类全日制高职 三、招生对象及学制 药剂专业应届中专毕业生,学制二年。 四、职业面向 各级医院(药学部、药剂科)、医药公司(市场部、销售部、质量部、采购部、储运部、零售门店)、制药公司(生产车间、质量部、检验中心、销售部、技术开发部)等,从事医院处方调剂与静脉输液配制、医药公司市场销售与客户服务、制药厂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等目标岗位群工作。 五、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岗位技能熟练,从事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药品销售与客户服务、药房调剂与药学服务等岗位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六、培养规格 以药学行业制药、销售、服务三大职业领域目标岗位群职业能力要求为标准,通过二年的学习,毕业生应具备以下专业知识、岗位技能与职业态度。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 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3、掌握相关医学基本知识、较系统的药学专业基本理论知识。 4、具有规范、熟练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分析检验等基本操作技能;熟悉GMP规范;能够从事制药企业制药设备使用与维护、QA、QC等岗位工作,有分析和解决常见质量问题的能力。

5、熟悉医药市场状况和GSP规范,能够在医药经营企业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开发、客户服务、药品销售、用药指导、药品采购、仓库保管和库存维护等岗位工作。 6、熟悉医院药学服务工作流程和岗位工作标准,能秉承“以人为本”理念从事药品供应保障、药房处方调剂、静脉输液配置、合理用药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 七、课程设置 1、公共与人文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体育、英语、计算机应用; 2、基础课程:基础医学概要、医用化学、药学导论; 3、专业课程:天然药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事管理与法规; 4、专业拓展与职业能力课程:药品生产综合实训、临床医学概要、医院药学、医药市场营销、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创新创业教育、毕业实习。 八、课程描述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1学时(理论34学时、社会实践17学时),本课程为公共与人文课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课程。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8学时(理论34学时、社会实践34学时),本课程为公共与人文课程。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题,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为重点,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应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课程。 3、体育 34学时。本课程为公共与人文课程。通过学习了解、熟悉体育运动的基本分类、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学习、工作、生活建立基本的体育运动方面的知识。

国际商法习题答案解读

判断、单、多、简答、案例、论述 第一章绪论p21 1. 什么是国际商法?它具有什么特征?P1 国际商事法,简称国际商法,它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国际商法具有商事性 国际商法调整商主体和商行为 商主体——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商主体只能是商自然人、商合伙、商法人 商行为——商主体进行的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2)国际商法具有国际性 国际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至少一个以上具有涉外因素,则该商事关系具有国际性。 国际商事法律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 ①商主体有涉外因素 ②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涉外因素 ③商事法律事实有涉外因素 2. 国际商法有哪些渊源?P11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际商事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 1)国际条约——国家间为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2)国际惯例——国际贸易领域的常用习惯做法 3)各国商事立法 在国际冲突法规则指引下,各国商法也会成为国际商法的组成部分。 3. 国际商事规则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如何得以正确适用?P19 (1)当事人选择法律 意思自治是首要规则。 国际商事交易相对人在合同中选择一国法律、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作为合同准据法,或在法律行为发生争议后当事人选择一国法律、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作为可适用法律的行为。 (2)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冲突法规则选择所适用的法律。 在国际商事交易法律适用规则中,在当事人没有对法律适用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如果存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该国际条约应当优先使用。 习题:判断 1.当国际商事条约与国内商事法律发生冲突时应采纳“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2.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意思。 3.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私法。 4.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均属英美法系。 5.国际商事条约是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或遵守的商事活动的习惯做法,由此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原则或规则。 习题:单选 1.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国际贸易关系 B.国际商事关系 C.国际经济关系 D.国际投资关系

国际商法课程作业及答案4

国际商法作业4 单项选择题 第1题下列贸易术语中,需要由买方自费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有()。 A、EXW B、CIF C、FOB D、CCP 答案:A 第2题关于英美合同法中的“对价”,下列看法不正确的有()。 A、对价可以简单地被认为是诺言的回报或诺言的代价 B、对价可以发生在诺言作出之前、同时或之后 C、在法律上,对价的作用在于,它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 D、所有作为诺言的交易对象的东西均可成为对价 答案:B 第3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招聘公告 B、投标书 C、拍卖公告 D、街头售货机 答案:C 多项选择题 第4题下面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英美法系很大程度上是直接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B、思维方式上,英美法系采取演绎法的推理方式,大陆法系采取归纳法的推理方式 C、在法律结构上,大陆法系一般不承认判例法,以成文法典作为表现形式,英美法系存在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虽有制定法,但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

D、两者在法律部门的划分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英美法系并不存在类似大陆法系的民法等部门法 答案:A|C 第5题下列国家中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有()。 A、德国 B、法国 C、澳大利亚 D、印度 答案:C|D 第6题下列关于三种支付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评价汇付这种方式对买方或卖方风险的影响,需要看买方和卖方在基础合同中规定的交货和付款先后顺序 B、严格地说,采取托收这种支付方式,买方承担的风险更大 C、采取信用证这种方式,买方在付款前没有机会检验货物,相对而言存在一定风险 D、以上三种支付方式中,信用证应用最广,汇付次之,托收用的最少 答案:A|C 判断题 第7题国家不属于国际贸易法的一般主体。 答案:错误 第8题 C组贸易术语中,CCU中卖方的责任最大。 答案:错误 第9题德国和法国的法律基本都是法典式的,尤其是《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对大陆法系的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大陆法系也被称为“民法法系”。

临床医学概要课程标准

临床医学概要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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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概要》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070741 课程类别专业技术课程 课程学分9 总学时148 适用专业药学 制定人殷俊才制定时间2012年7月 审核人朱蓓审核时间2012年8月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药学专业介绍相关临床医学专业知识的一门专业技术课程,主要介绍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临床问题的能力。该课程的前导课程是《正常人体结构》、《正常人体机能》、《异常人体机构与机能》,后续课程是《临床药物治疗学》、《实用药学服务》。 2、课程设计思路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本着“贴近学情、符合行情、对接岗位”的原则,坚持“必须、够用、实用”为度、适度拓展知识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科学设计课程,合理选取教学内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对外科疾病基本知识的掌握。 内容选取依据:(1)后续课程《临床药物治疗学》、《实用药学服务》对临床疾病的内容要求;(2)在医院、医药销售企业进行药物咨询和用药指导过程中涉及到的临床疾病知识;(3)执业药师、医院药师考证涉及到的内容;(4)学生在医院、药店工作中应掌握的常见疾病拓展知识。 3、课程目标 课程总体目标: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后续课程《临床药物治疗学》、《实用药学服务》的学习奠定扎实的临床疾病知识基础以及为学生在医院、医药销售企业工作中提供必要临床知识拓展,提升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学生只有掌握一定的疾病的病因、病理,才能够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最终转归有清楚的认识;只有掌握疾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断依据,才能对疾病情况有准确的判断;只有掌握疾病的治疗原则,结合所学药学专业其他知识才能正确的进行药物咨询和用药指导。 3-1知识目标 (1)掌握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概念、临床特点和诊断要点。 (2)熟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原则、药物治疗原则。 (3)熟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了解发病机制、预防及预后。 (4)了解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辅助检查。 3-2能力目标 (1)能熟练运用所学的知识诊断各科常见病多发病。 (2)能根据问诊、体格检查或医生的诊断熟练制定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

国际商法

1. 下列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管理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B、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 C、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D、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无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同意,只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2. 以下对于外资企业说法错误的是() A、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批准才可以是其它责任形式 B、外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最长缴付出资年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 C、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该工业产权必须是外国投资者所有 D、外资企业不可以用人民币出资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外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技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利润分配原则 4.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拟在北京投资400万美元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秋北航《国际商法》在线作业三

秋北航《国际商法》在线作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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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国际商法》在线作业三 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60 分。) 1. 依照英美普通法规定,因受胁迫所订立的合同,蒙受不利的一方可以 A. 宣告合同无效 B.宣告合同效力未定 C.宣告撤销合同 D. 宣告合同未生效 正确答案: 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接受的生效时间上,原则上采用 A. 到达生效 B. 了解生效 C.投邮生效 D.发出生效 正确答案: 3. 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A. 法国 B.德国 C. 中国 D. 美国 正确答案: 4. “卡孟达契约”是( )的雏形 A.有限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合伙 D.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 5. 美国各州的公司法允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会成员时实行 A. 累积投票制 B.一股一票制 C.无记名投票制 D. 民主表决 正确答案: 6. 根据我国审判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的是 A.一审终审制 B. 两审终审制

C. 三审终审制 D.四审终审制 正确答案: 7.按照德国法关于违约金性质的规定,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 A. 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事先约定 B.对违约方违约行为惩罚 C. 既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又对损失的补偿 D. 是不得变更的损失赔偿额 正确答案: 8. 依德国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为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可撤销 正确答案: 9. 要约必须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能生效,那么在要约人发出要约至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这段时间内 A.要约人不能撤回其要约 B.须征得受要约人同意方能撤回其要约 C. 由于要约尚未生效,所以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或要改要约内容 D. 视要约的性质决定是否可能撤回或更改 正确答案: 10.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已对该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对方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 A.撤销整个合同 B. 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C. 撤销合同对该批及今后各批货物的效力 D.撤销合同对该批及以前已经履行的各批货物的效力 正确答案: 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时效期间为 A. 3年 B.4年 C.5年 D.10年 正确答案: 12. 下列各项中,英美法国家和大陆法国家都把它作为合同成立要素的是 A.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 B. 合同必须有对价 C.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D.合同必须具有合法约因 正确答案: 13.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

国际商法重点整理

第一章国际商法绪论 1.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大陆法系的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区分公法和私法;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的特征: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4.中国法律的渊源:制定法;法律解释;判例 第二章代理法 1.代理的概念: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2.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3.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 实;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4.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授权代理的 事务完成;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5.间接代理的规定(大陆法、英美法、我国合同法)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表示出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我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VIP专享]国际商法作业

1.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 1》法律渊源不同。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 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先前的判断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直接根据,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法官和律师的法律观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应用到判决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一般来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而后是衡平法,最后才是制定法。 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在它的 主要发展阶段上,几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制定法也在不断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类的不同。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 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4》诉讼程序的不同。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既 要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争议的焦点,积极指导取证活动,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积极影响案件审理的过程。这种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式诉讼的特征。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 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中心, 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 “仲裁人” 而不能参与争论。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又被称为对抗制诉讼程序 2,什么是对价?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成对价。对价是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其构成要件是:(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临床医学概论课程标准

《临床医学概论》(诊断内科)课程标准 课时数:60 适用专业:康复治疗技术 先修课程:《正常人体结构》 一、课程性质 《临床医学概论》(诊断内科)部分是康复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学科,主要介绍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原则,重点介绍与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密切相关的临床疾病,通过本课程的教育,使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学生在结合本专业特点的基础上,能够掌握一定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在全面了解临床医学各疾病的概述和诊疗常规中,去发现临床的需求,去思考解决的途径和方法,为其它学科与临床医学的交叉渗透提供结合本专业的各种信息及相关知识,从而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工作奠定基础,拓宽思路,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学习本课程的基础是《正常人体结构》、《生理学》等先修课。 二、课程理念 1.《临床医学概论》进行课程整合,建立康复专业医学教育平台。将多门临床医学课程整合,整合了教学内容,统一了标准,缓解了长期困扰、难以协调的课程门数多、课时量大等矛盾。 2.《临床医学概论》课程内容设置强调紧贴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必需、够用”的前提下,突出“精简、新颖、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临床医学概论

的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解、观察、分析、归纳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临床医学概论》课程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协作精神的培养。主张以“研究性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等方法开展自主学习,使学生不仅学到必备的专业知识,更要学会学习的方法,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教学中培养学生认真严谨、一丝不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临床医学概论》课程中培养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的职业情感和职业素质,树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尊重虑者、关爱生命的职业意识。通过贴近临床的教学活动,如角色扮演等,使学生认真体会医务工作者的角色,增强对职业的热爱,树立关爱患者的意识,将关爱患者的意识逐渐转化为一种职业习惯。 5.《临床医学概论》的学习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知识的积累,还要注重学习过程和技能,更要注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关注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其过程中的努力。注意评价手段的多样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在第二学期开设,总学时为60学时。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本着“贴近学情、符合行情、对接岗位”的原则,坚持“必须、够用、实用”为度、适度拓展知识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科学设计课程,合理选取教学内容,内容选取依据:(1)后续课程《疾病康复学》对临床疾病的内容要求;(2)学生在医院、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篇一: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txt>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一、判断题 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对对错错 对 错 错错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分离的立法模式。 二、选择题 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 对对 a、国际私法 b、国际公法 c、国际经济法 d、内国公法 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 遍商化 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 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

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 ( 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 b、民事主体的普 a、法国 b、英国 c、德国 d、美国 三、简答题 1、简述国际商法的发展历史。 2、简述美国商法的特点。 3、试述在普通法系中,如美国,其判例的拘束力的表现。 4、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国际商法特点的认识。 5、怎样判断国际条约的效力? 6、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怎样的效力? 7、试讨论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大,还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大。 四、案例分析题 2003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 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的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本公司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而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因此,应适用2000年通则;而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即中国的《合同法》。请问:双方应如何解决这一纠纷?

国际商法作业67264

四、12月1日,卖方发给买方以25美元每件的价格出售5000件小工具的要约。该要约表示:“该报价的有效期到12月31日。”12月10日,买家回应说:“你方价格太高了,我不接受你方的要约。”之后,12月15日,买家改变了主意,给卖方发送了一份电报说:“我方最终接受了你方的12月1日的要约。”卖家回应说:“你方的承诺是太晚了,因为你方已经拒绝了这一报价。”反过来,买家回应说:“既然你方承诺你方报价的有效期到12月31日,那么该承诺已经生效。”在CISG条款下,这里有合同存在吗? Answer: In this case, On December 1, The Seller sent the Buyer an offer which will remain open until December 31, but Buyer rejected the offer on December 10, then the offer is terminated, though Buyer changed his mind on December 12 and made the acceptance. According to Article 17 of CISG, “An offer, even if it is irrevocable, is terminated when a rejection reaches the offeror, and a rejection becomes effective when it reaches the offeror”, [432]thus there is no existence of the contract. 五、在1月1日,买家收到了一份邮件,向买家销售单价为20美元的小部件5000件。卖家在信内大体这样写到:我方认为这次的要约很具吸引力,除非我方在1月31日之前,收到你方的回复,否则我方将认为你方接受本次要约。”买家没有任何的回

临床医学概要课程标准

临床医学概要课程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临床医学概要》课程标准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药学专业介绍相关临床医学专业知识的一门专业技术课程,主要介绍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临床问题的能力。该课程的前导课程是《正常人体结构》、《正常人体机能》、《异常人体机构与机能》,后续课程是《临床药物治疗学》、《实用药学服务》。 2、课程设计思路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本着“贴近学情、符合行情、对接岗位”的原则,坚持“必须、够用、实用”为度、适度拓展知识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科学设计课程,合理选取教学内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对外科疾病基本知识的掌握。 内容选取依据:(1)后续课程《临床药物治疗学》、《实用药学服务》对临床疾病的内容要求;(2)在医院、医药销售企业进行药物咨询和用药指导过程中涉及到的临床疾病知识;(3)执业药师、医院药师考证涉及到的内容;(4)学生在医院、药店工作中应掌握的常见疾病拓展知识。 3、课程目标 课程总体目标: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后续课程《临床药物治疗学》、《实用药学服务》的学习奠定扎实的临床疾病知识基础以及为学生在医院、医药销售企业工作中提供必要临床知识拓展,提升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学生只有掌握一定的疾病的病因、病理,才能够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最终转归有清楚的认识;只有掌握疾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断依据,才能对疾病情况有准确的判断;只有掌握疾病的治疗原则,结合所学药学专业其他知识才能正确的进行药物咨询和用药指导。 3-1知识目标 (1)掌握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概念、临床特点和诊断要点。 (2)熟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原则、药物治疗原则。 (3)熟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了解发病机制、预防及预后。 (4)了解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辅助检查。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 俗话说,编筐编篓,贵在收口。因此,在此时纵观本学期的商法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学期,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很是受益匪浅,虽然我是一名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学生,但经济贸易与法本就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国际商法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尤其是随着中国的入世,它在国际贸易实务以及商事往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下面,我就谈一下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对国际商法的基本认识,以及国际商法的一些基础知识。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1、国际商法的含义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是调整跨国境的贸易活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业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和国家对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公法规范。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样,国际贸易法主要表现为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规章。 2、国际商法的特征 主体的普遍性 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法律规范的多样性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渊源与发展 国际商法是一门古老的法学学科,并且不断发展。其调整范围由原来的商事交易范围扩大到贸易管理规范,从性质上已不再限于私法;由货物买卖扩大到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与国内法相比,其渊源不仅包括国家立法、国际条约,还包括没有当然约束力的国际惯例。商人之间的国际贸易越来越受到国家乃至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的影响。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国家、国际组织,都是国际贸易舞台上的主角。 国际商法是国家间商事交往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11世纪起,随着欧洲商业的复兴和发展,在地中海沿岸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城市中的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买得了自治权,组建商人法庭,适用他们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法律被称为“商人法”,以区别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等法律体系。后来,随着欧洲航海贸易的发展,商人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实际上成了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城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经济贸易活动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商人法从产生之时起就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截然不同,以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成

国际商法作业

1.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 1》法律渊源不同。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 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先前的判断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直接根据,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法官和律师的法律观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应用到判决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一般来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而后是衡平法,最后才是制定法。 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在它的 主要发展阶段上,几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制定法也在不断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类的不同。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 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4》诉讼程序的不同。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既 要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争议的焦点,积极指导取证活动,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积极影响案件审理的过程。这种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式诉讼的特征。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 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中心, 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 “仲裁人” 而不能参与争论。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又被称为对抗制诉讼程序 2,什么是对价?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成对价。对价是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其构成要件是:(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4)对价须

大工18春《国际商法》在线作业1,2,3满分答案

大工18春《国际商法》在线作业1 总分:100分 100分 一、单选题共10题,50分 1.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法律解释 D习惯 答案:B 得分:5分 2.下列各国公司法律中,要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法定资本制的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荷兰 答案:C 得分:5分 3.资本主义国家中数量最多的企业形式是( )。 A合伙 B个人企业 C公司 D国家公用事业 答案:C 得分:5分 4.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加拿大 B瑞士 C日本 D法国 答案:A 得分:5分 5.依商法原理,无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其共同点是( )。 A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B设立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 C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能对外募集资本 答案:C 得分:5分 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名自然人单独出资设立 B具有法人资格 C企业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D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 得分:5分 7.依公司法原理,董事对公司的义务不包括( )。 A谨慎地履行职责 B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C不应使自己的私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

答案:D 得分:5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协议应该记载的事项 C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答案:B 得分:5分 9.依公司法原理,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有亏损时分派公司的红利 B公司清算时分派公司剩余财产 C对公司决议行使表决权 D检查公司账册 答案:B 得分:5分 10.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这类经营实体是( )。 A个人独资企业 B公司 C合伙 D以上都不对 答案:A 得分:5分 二、多选题共5题,30分 1.关于公司债的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公司债有权得到优先清偿 B公司债的持有人有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C只有公司有盈余时,公司才应当支付约定的利息 D公司债的持有人不能要求公司退还股金 答案:BCD 得分:6分 2.下列哪些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D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答案:ABCD 得分:6分 3.下列属于国际商法的渊源的有( )。 A国际商事条约 B国际商事惯例 C国内商法 D国际公法 答案:ABC 得分:6分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股份证书一般允许转让,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B股东人数有法律限制 C公司行政管理机构比较简单 D具有较明显的人合性质 答案:ABCD 得分:6分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疾病概要》课程标准

《疾病概要》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疾病概要课程代码:030116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学时/学分:48/3 适用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修订时间:2016年4月20日 课程负责人:刘伟课标审批人:计仁军 课程团队:王云飞、费鸿、国秀丽、刘伟、候媛媛、顾海鸥、郭佳、王艳慧二、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课程定位 ⑴岗位分析 《疾病概要》课程以岗位需求和职业标准为依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体现职业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满足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门课程设置满足岗位需求,同时兼顾专业资格考试的需要,教学效果评价实行全方位、开放性。医学检验技术的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对许多疾病的诊断、治疗、监测和预后评估都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过去临床检验科室一直被看作是医院的辅助科室,只对临床部门起“辅助”作用。而目前检验科室已经成为各医院很重要的一个部门。衡量一个医院整体水平的高低,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这个医院的检验部门可以检测多少项目、检测的水平如何,以及所应用的技术手段是否先进。另外,随着检测技术的不断发展,检测项目的逐步增多,临床疾病的诊断对医学检验项目的依赖愈加明显。因此,检验学科及其相关部门在现代医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医学检验的快速发展对医学检验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门课程通过对检验专业就业岗位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分析,结合医学检验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本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内容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针对检验专业临床的特点,强调实用性,能力培养贯穿于整个课程体系中。 ⑵课程性质 《疾病概要》是一门研究诊断学基础及临床各科常见疾病的学科。本课程论述了诊断疾病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诊断思维;临床常见内、外、妇、儿、及肿瘤学等常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预防方法。本课程是检验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学科,重点讲授检验医学领域已涉及的临床病种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获得常见临床疾病的诊治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学好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⑶课程地位 《疾病概要》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专业技术课程,培养符合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岗位群的高技能人才,目标定位明确。《疾病概要》是检验专业技术课程之间的辅助学科,是从事医学检验专业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通过学习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及辅助检查、诊断及鉴别诊断和治疗等基本内容,使学生能达到初步的诊断及治疗疾病的能力。 ⑷课程作用

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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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课程基于网络考核改革试点方案 (2010年1月) 一、考核改革的目的 1.探索科学的、适应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成人学习特点的课程考核基本模式。 2.探索国际商法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目标、形式、题型、题量、难易程度等。 3.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的落实,指导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理解把握课程学习的内容,引导学习者实现各环节之学习目标。 4.探索成人远程教育考核的信度、效度,保证学习质量。 二、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既要检测学习者对国际商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掌握程度,又要检测学习者运用国际商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的重点是学习者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分析应用能力。 三、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形式。其中,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的30%,由四次作业构成,随平时学习过程完成;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的70%,在学期末进行。形成性考核采用基于网络考核,学生通过登录中央电大形考平台完成,终考参加纸质期末考试,时间由中央电大统一安排。 (一)形成性考核 通过形成性考核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地方电大教师教学过程的引导、指导和管理,优质的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学习者自主学习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测,引导学习者按照教学要求和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达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标,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 第一部分形考说明 设计4次不同形式的形考作业,占课程综合成绩的30%。 形式:一次论坛发帖;一次案例分析题;一次小组讨论;一次客观测试题。 注:每次形考任务按百分制进行成绩评定。 操作:所有形成性考核试题均由中央电大统一编制,公布在中央电大形考平台。 责任教师批阅作业注意事项:①及时、客观地批阅评分;②前三项作业可以结合学生网上学习情况,如浏览次数等具体情况综合评判;③每次作业批阅后应进行总结讲评,引导学生利用多种学习资源、多种学习手段学习课程知识。 第二部分形考内容 序号章节内容形式发布时间最迟提交 时间 权重 1 1—3章详见形考内容论坛发帖4周初8周末25% 2 1—6章详见形考内容案例分析题8周初12周末25% 3 7—10章详见形考内容小组讨论10周初14周末25% 4 1—10章详见形考内容单选、多选、 判断正误 14周初16周末25%第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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