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律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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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预防方案

前言: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越来越多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也随之暴露了出来,各种管理方面的交叉、体系的不完整性、惩罚力度的象征性等都对食品安全。另一方面,除了法律以外,监管执法部门的消极怠工、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缺乏、餐饮食品提供者道德素养的缺失都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若要食品安全问题真正得以根治,首先,法律方面不仅要做到健全,还要进一步加强其惩处力度,执法必严,这样才能使得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其他方面,最重要的还是一种意识的培养以及道德的规范,法律毕竟只是一种手段。

关键词: 外卖、食品安全、法律、道德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问题,由于长期的经济建设,中国在食品行业的重视力度相对较小,这就导致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仪长期滞后,无法适应这种经济高速发展下带来的利益冲突,久而久之,在这种不健全的食品法律体系下,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追求高利益,利用法律的漏洞大肆谋取暴利,于是造成了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该事件的发生直接成为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导火索,在随之而来的各种调查监测中,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件被公之于众,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怀疑中国制造下的各种餐饮食品,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才正式进行了重新修订,然而,即便重新修订,在面对这种复杂的食品行业结构,这种法律也还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漏洞。同时,在这种科技高速发展、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一种新的食品行业孕育而生,外卖这种更加适应现阶段生活方式的餐饮行业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而在这种本

就不够完善的食品法下,这种新的餐饮结构的出现就对立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正常的一日三餐已经难以保证,外卖的出现极大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不仅仅是由于其无区别与正常的三餐,其方便的订餐方式、多样的选择性都成为了其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其安全性方面,其实很多人觉得外卖的制作除了食用地点不同外,与饭店、家里吃饭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同时,也是由于外卖引发的安全问题相对较少,所以,更多的人也就不去关注其安全问题。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几乎八成以上的外卖作坊都是一些街边小贩以及家庭式小车间。由于没有有效的法律制约。这些制作商很多都是没有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的,有的地方环境都是极其脏乱差的,这其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隐患,在没有相应法律框架下及有效监督下。有时即便出现问题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去解决,更加没有防范措施去执行。作为未来食品行业绝对的主力军,外卖的发展趋势是不容置疑的,现如今的外卖行业其实早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了。这其中,从原料到消费的过程中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而要解决这一链条下的安全问题,仅靠单方面的努力是无法解决的,需要的是我们各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在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大环境下,法律监管是最为重要的约束性条件,外卖作为食品行业的一个分支,食品行业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对外卖业同样是适用的,一般情况下,一个餐馆的各种营业执照的获取费用及过程相对较高且繁琐,而现如今这种小型的外卖制作间却可以直接省略这些环节进行从业。同时现在生活压力的增加,才导致很多低收入人群看到了希望来从事外卖行业,而现如今的法律惩罚力度相对较低,导致其罚款远小于因违法所得的利润,其次,这些小作

坊很多都比较分散,直接增加了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甚至有些地方无法触及。于是,不可避免的就会有一些为追求利润而无视消费者健康的不良商家做出各种劣质食品,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于以上问题,在制定法律过程中,(1)首先针对性的将一些通用性法律加入进来,其次再具体制定其他的细则。(2)法律及监管方面在要求商贩获取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的前提下,尽量针对性精简其执照获取程序、降低收费额度,这样不仅增加就业率,同时也提高了这些小作坊的卫生安全性。(3)在商家获取许可证后,要求其在制作车间安装摄像头,以便随时抽样检查,这样不仅减轻了执法难度同时也对这些商贩起到了一定的震慑监察效果。(4)建立有效的实名投诉举报渠道,这样便于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进行维权,同样也是对商家的监督。(5)对于违法的商家,要加大处罚力度,使得其不至于因为处罚较轻而铤而走险、屡教不改。同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外卖行业,制作外卖的商家对于维护食品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要要求其(1)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道德底线,不能为了追求暴利而使用不合格、劣质的原料。(2)开业前,必须到有关部门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明,同时熟悉外卖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要求,一切依法行事。(3)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制作食品全过程的卫生安全条件,保证每个流程的安全卫生。(4)若接到消费者投诉,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同时查找问题原因,并及时改正。(5)对于送外卖的人员也应该要求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方可征用。

另一方面,作为外卖销售的中间环节,外卖定制网站及手机客户端APP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现行法律中,是没有对于中间商的处罚条例的,这也使

得中间商很容易在各种事件中置身事外,更多的人不会将事故原因联系到这些订餐网站及APP,这也导致这些中间商毫无顾忌的为了获得更多回扣而拉入一些无经营许可的黑商家。所以这就要求其做到(1)开设创建网站及APP前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运营许可证,同时建立与监管部门相应的反馈体系。(2)在其接受商家委托前,要首先确认其是否拥有卫生许可证已经经营证件。同时与相关部门求证其证件可靠性。并将其拍照置于商家网页头条,以便消费者获取。(3)网站或者APP要提供专门的投诉、建议渠道,以使消费者能够提供该渠道维护自身利益。并可以提醒其他消费者。(4)要经常关注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事件,要做到全程跟踪。如果发现相关商家屡次出现问题应及时关闭其销售页面同时将情况反映到有关部门,以方便执法。

最后,就是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说是这个产业链当中的弱势群体了,为了更好的保证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本身也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那么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呢?(1)必须加强自我保护及维权意识(2)订餐前先确定订餐网站及APP是否有运营权,其次确认商家是否具有经营许可及卫生许可,再进行订餐。订餐送达后检查饭菜温度是否还是热的,确定好后及时使用。(3)如果,由于食用外卖而导致身体不适或疾病,首先要及时到医院检查并开出病因证明,若确实和外卖有关就与商家及订餐网站联系,要求赔偿解决。

总的来说,要保证外卖食品的安全,需要的是这个利益链中各方的共同努力的,法律说多了其实只是一种手段,是一种无奈之举,很多时候人们总是抱怨法律如何缺失,但是都不去考虑真正的原因-人的道德。如果每个人都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将心比心。很多不可为的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当然,通过目前情况

来看,法律还是最为有效的制约手段,尽快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手段一步步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辅以道德教育,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了吧!

食品标准与法规

. 食品标准与法规 1制定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目的 2标准与法规的功能 3技术法规的特点 4、法律法规的分类原则 5、主要的食品法律主要食品法规 6、食品法律法规的实施 8、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目的是什么?法律责任包括?适用范围? 10、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 11世界卫生组织 12世界卫生组织的任务 13、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 14、粮农组织的主要职能: 1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法典 16、《食品法典》的成就 17、国际标准化组织简介 18、世界贸易组织与卫生检疫措施协定(SPS)和技术性贸易协定(TBT)19、国际语部分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基本原则 20、标准的定义 21、标准化定义 22、标准化的基本原理 23、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原则 根据标准制定的主体分类 25、标准体系与标准体系表 制定标准的原则 27、论述题: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与实行企业标准体系的重要性: 28、食品基础标准 29、食品安全标准的含义和主要内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原则 31、概述 绿色食品标准 33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和实行企业标准体系的重要性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起施行?目的是什么?法律责任包括?适用范围? 1、制定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目的: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工业一切领域(生产、销售、运输、储藏、新产品开发等)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实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2、标准与法规的功能 1)获得最佳秩序 标准是以科学性和先进性为基础,是一个归纳与提炼的优化过程,由于其为最佳秩序,才使人们无须强制而自愿遵守。 2)实现生产规模化、系统化和专业化标准的制定减少了产品种类,使得产品品种呈系列化,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实现了产品生产的规模经济,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3)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依据标准进行检验,产品的质量安全就能得到可靠的保障。标准还是生产需求的正确反映,只有将消费者的功能转化为标准中的质量特性,再通过执行标准将质量安全特性转化为产品的固有特性,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4)促进技术创新 标准使一项科研成果(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能迅速得以推广和应用。 5)确保产品的兼容性 标准确保了产品与产品之间、产品与部件之间的兼容与匹配,使消费者能享用更多的可用产品。 6)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借助标准,可以表示出产品所满足的最低要求,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产品的质量,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7)降低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标准是降低生产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有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合肥学院 食品安全学 ------N+2作业 作业题目: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班级: 15酒店管理一班 学号: 1514061036 姓名:张超 指导教师:李玉年 报告时间: 2016.6.1 评定成绩:

2015年9月1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疑似问题青枣3.3吨,经检测含有糖精钠(网友称之为“糖精枣”)。经查,2015年8月20日以来,涉案人邓翔从外地运来青枣,先在烧热的水中过一遍,然后将焯过水的青枣倒入水池里,加入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进行浸泡,制成“糖精枣”,然后运往南宁、北海、海口等地销售,总数达30余吨。 按照国家标准,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严禁在青枣使用。依据刑法规定,邓翔等生产销售“糖精枣”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这起安全事件属于违法向食物里面添加非食用添加剂,继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和双汇瘦肉精事件之后的又一起典型食品安全事件。三个案例看似无大多关联,实则反映了中国当前的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第一,利益至上的经营观念。 对廉价青枣进行违法添加添加剂等方式的加工销售,使数十吨“糖精枣”流入市场,获得黑心收入,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第二,食品质量监督环节的漏洞 数十吨的问题青枣,近一个月的市场输入,食品监督部门对此毫无反应,说明食品监督部门对产品流入市场存在监管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占的地位不断强化,其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也不断显现出来,出现了诸如此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个人认为原因有下: 第一、食品安全法制不健全,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仅仅对食品质量做了一些概要性的规定,法律监管及处罚方面扔存在较大的法律盲区。食品安全法律针对食品的来源及流通环节未进行系统性的规范,于是出现了诸多漏洞。 第二、社会主义食品监督体制不合理。食品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权限不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比如卫生部、农业部、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能权限不明。出现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发执法、执法缺席、监管空白等现象,

食品标准与法规讲解

高纲1139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01965食品标准与法规 江南大学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课。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从事食品生产、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食品法规、标准,认证等的基本概念,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了解并熟悉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并逐渐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食品违标违法事件的基本能力,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及工作实践打下宽厚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选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吴晓彤、王尔茂编,科学出版社,2010年),全书分九章,教材篇幅适中,通过学习考生应掌握以下的内容。 1. 了解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掌握食品法律法规的概念。 2. 掌握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及应用。 3. 了解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能够借鉴国外先进的法规体系来改进我国的法规体系。 4. 掌握标准和标准化的概念、分类、标准的结构、制定、编写和实施。 5. 了解我国的相关食品标准,熟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保健食品的标准,掌握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6. 了解主要发达国家有关食品标准,掌握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和方法,掌握ISO22000和ISO9000及HACCP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7. 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掌握质量安全的认证程序,了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8. 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及基本特征,认证的过程和原则,有机农业生产的基本原理,了解地理保护产品的申报。 9. 了解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的内容,掌握HACCP 体系,学会实际生产中应用HACCP 体系。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先修课程有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食品卫生学、食品工艺学

食品法律法规案例教程文件

食品法律法规案例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时作业 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 1996年9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卫生监督机构对群众举报的杨某无证从事糕饼加工案进行查处,到达现场时该加工户关闭大门、拒绝监督员进入。相持一小时多,直至请当地公安人员配合方进入现场。经查实杨某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糕饼加工经营,在岗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加工车间无防蝇设施,水泥、煤等杂物置于糕饼加工间中,糕饼直接着地堆放等。监督员对此制作了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对现场进行了录相和拍照。又以“卫生监督意见书”载明扣押的生产工具等物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实施了扣押的具体行政行为。 因该业主曾于1994、1995年分别在该市另两处无证加工糕饼,被查处后逃匿,使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逃避了处罚。加上从业人员多次以漫骂、甩打物品、手舞面杖等多种形式阻挠检查,威胁执法人员。为此,市卫生局经合议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二万五千元;(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农药污染青菜所致食物中毒处罚案例分析 1999年4月12日下午2时许龙岩市大洋酒家内部职工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在共同进餐的17人当中,15人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症状,即:胆碱酯酶活性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经阿托品、解磷定等药物治疗病人在3天内陆续康复出院,对剩余食物和未加工的青菜及病人的排泄物做农药残留量检验,结果从吃剩和未加工的青菜中检出均为阳性(农药速测卡定性法)。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表明确系一起由有机磷农药污染青菜(油菜)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程序,通知该酒店法人代表告知其违法事实和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2天、罚款5000元。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例分析 2001年中秋节期间,安阳市某超市在其门口贴出告示,廉价销售过期的食品。被安阳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对超市所有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进行了现场查封。后经立案调查取证,对该超市送达了“销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公告收回已售出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罚款一万元的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卫生监督机构认为,经查实,该超市大量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依照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无食品标识处罚案例分析 2000年7月5日奉化市某镇食品卫生监督员在该镇菜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摊主无健康证经营酱菜,并查见摊位上销售的36瓶腐乳无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标识。卫生执法人员对上述事实制作了卫生监督笔录并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摊主以菜场内有同样情况的并非他一家为由拒绝在卫生监督笔录上签字并谩骂执法人员,还发动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阻挠执法,最后由见证执法过程的菜场管理人员签名并注明情况。7月6日经合议后向其送达了卫生行政处罚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摊主未向卫生执法部门陈述和申辩,也未进行健康体检。食品卫生监督人员于7月11日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摊主送达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责令3天内改正及罚款人民币1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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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和战略地位 一、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 法学是以法律为其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学科。法规属于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不难想象法规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和法规。具体来讲就是法规的产生、规定要求、实施以及变化的规律等。食品法规就是专门研究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各类食品生产加工技术规范等。 食品标准研究的对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它与食品标准化研究对象的层次、加工门类和加工过程要素三维空间有着十分重要的必然的联系。 二、标准化的战略地位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在视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时指出:“一个好的标准胜过十万精兵”。足见技术标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说一个专利影响的只是一个企业,而一个技术标准影响的则是整个行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论述标准战略地位。 (一)标准化与市场经济 1.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是以企业为主的法人 2.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主要依靠标准化 3.市场经济需要进行宏观调控 (二)标准化与市场竞争 (三)标准化与WTO (四)标准化与市场准入 第二节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内容与学习方法 一、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内容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研究食品与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和配送等全过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一门综合性学科。食品标准与法规研究对象是“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与农产品相关产业链,目的是为了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的安全、保护自然环境、促进市场贸易、规范企业生产。食品标准与法规是政府管理监督的依据,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准则,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武器,是国际贸易的共同行为准则。食品标准与法规的主要内容有:标准、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的概念、功能和相互关系;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市场和贸易的影响;标准的编写与标准化工作

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卫生部鼓励企业尽早按标准标示营养标签,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科学认识营养标签。通则施行后,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2.1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食品法律法规考试(含 答案)

食品法律法规考试试卷 姓名分数(总分105份)考试日期: 一填空题(每题2份) 1.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保证食品安全。 2.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 3.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 4.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6.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8.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 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11.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最高可受到货值金额10倍罚款处罚。 1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3.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14.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1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 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16.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17.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 18.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9.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0.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一份)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D 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四年B.每三年C.每两年D.每年 2.下列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B.可以向经营者无偿抽样检验的样品和收取检验费用 C.对食品的委托检验应当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D.当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 可以进行复检 3.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C

食品标准与法规

一.1、名词解释:食品法律法规,~制定、~实施、~遵守(食品守法)、~ 适用、~效力范围 答: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制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食品相关法律文件的活动/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食品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包括食品法律法规的遵守和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两种方式/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恪守食品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又称食品守法/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将食品法律法规创造性地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专门活动/效力范围指食品法律法规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包括食品法律法规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 2、简述我国食品法规发展历程。 答:(1)第一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1953)(2)第二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3)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食品卫生法》(1995)(4)第四阶段(21世纪初至今)/《食品安全法》(2009) 3、我国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法律依据:《宪法》/思想依据: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自然科学依据:食品科学工作的客观规律/物质依据:社会经济条件/政策依据:食品政策 4、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同位阶法具有同等效力 /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不溯及既往原则 5、食品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答:时间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食品法律法规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空间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生效的地域范围,即食品法律法规在哪些地方具有约束力/对人的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 6、什么是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它是如何进行分类标识的? 答:国际标准分类法即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ICS。ICS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编制的,主要用于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和国家标准以及其他标准文献的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法(ICS)采用三级分类、采用数字编号、各级类目之间以下脚点相隔 例:67.220.20 食品添加剂(包括盐、醋、食品防腐剂等) 7、简述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异同。 答:相同:①一般性(社会和社会群体共同意识)②公开性(制定公开、实施公开)③明确性和严肃性④权威性⑤约束性和强制性⑥稳定性和连续性差异:①法律效力不同②制定主体不同③制定目的不同④内容不同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力不同⑥形式不同⑦稳定性不同 8、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考验:变质 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 新招:追究商家责任 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售者索赔。 考验:非法添加 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 新招:细管狠罚 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

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 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考验:名牌免检 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 新招:取消免检 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品还可信吗? 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 考验:索赔 事件:结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 新招:先赔偿后处罚

食品标准与法规标考题与答案汇总

一、填空(共20分,每题2分) 1、食品()是从事食品生产、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 2、标准从本质上属于()范畴。标准同其他规范一样都是调整社会秩序的规范,但标准调整的重点是人与自然规律的关系,它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尽量符合客观的自然规律和技术法则,其目的是要建立起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技术秩序。 3、技术法规是由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其他机构制定的并()的法律法规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技术法规管辖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符合技术法规的相关要求。 4、由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所有活动最终表现为产品销售或交付,企业、顾客、最终使用者或消费者的关注焦点集中表现为产品质量。因此,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食品标准中,()标准是核心标准。 5、()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食品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6、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三项具体制度:①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②()、③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7、食品的安全性,即“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的食品,不会造成()。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 9、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进行控制。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必要的临时控制措施。

最新食品法律法规案例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时作业 1 2 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 3 1996年9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卫生监督机构对群众举报的杨某无证从事糕 饼加工案进行查处,到达现场时该加工户关闭大门、拒绝监督员进入。相持一小4 5 时多,直至请当地公安人员配合方进入现场。经查实杨某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 6 事糕饼加工经营,在岗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加工车间无防蝇设施, 7 水泥、煤等杂物置于糕饼加工间中,糕饼直接着地堆放等。监督员对此制作了 8 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对现场进行了录相和拍照。又以“卫生监督意见书”载明 9 扣押的生产工具等物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实施了扣押的具体行政行为。 因该业主曾于1994、1995年分别在该市另两处无证加工糕饼,被查处 10 11 后逃匿,使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逃避了处罚。加上从业人员多次以漫骂、 12 甩打物品、手舞面杖等多种形式阻挠检查,威胁执法人员。为此,市卫生局经 合议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二万五千元;(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13 14 农药污染青菜所致食物中毒处罚案例分析 15 1999年4月12日下午2时许龙岩市大洋酒家内部职工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 16 毒事件。在共同进餐的17人当中,15人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 17 床症状,即:胆碱酯酶活性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经阿托品、解磷定等药物治疗 18 病人在3天内陆续康复出院,对剩余食物和未加工的青菜及病人的排泄物做农药 残留量检验,结果从吃剩和未加工的青菜中检出均为阳性(农药速测卡定性法)。 19 20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表明确系一起由有机磷农 21 药污染青菜(油菜)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程序, 22 23 通知该酒店法人代表告知其违法事实和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2天、罚款

(完整版)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重点

第一章食品标准与法规概论 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法律效力不同;制定主体不同;制定目的不同;内容不同;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力不同;形式不同;食品标准强调多方参与、协商一致,具有相对统一性、民主性和可协调性。食品法规缺乏这种特性,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食品法规相对较稳定,而食品标准常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被修订和补充。 第二章食品标准化与标准的制定 标准化的主要形式:简化、统一性、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 标准分类:按标准效力性质分类、按标准层次分类、按标准内容分类、按标准功能分类。 我国食品标准和标准制定中需要强化的环节? 我国现行的食品标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标准的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有效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2)某些标准的制定过程过于草率,或前期研究薄弱,或缺乏对全国性同类产品的调研,或缺少科学依据,导致标准的实用性差,使企业难以遵守。 (3)部分标准之间不协调,存在交叉甚至互相矛盾。 (4)标准更新不及时,标龄过长,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速度,没有起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特别是某些陈旧的食品标准已经阻碍了企业的发展;部分重要标准缺失,某些重要领域至今尚未制定国家标准。 (5)我国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相对缺口较大,导致对食品安全质量的严重影响。 (6)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特别是国家标准应该能使用户在国家专业网站免费查询,及时了解新标准颁布,以及旧标准更新的信息,以帮助企业发展生产,而不应因为查询困难、不便或收费而造成障碍。 (7)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与国际通用标准的要求相比,总体水平偏低。 第三章食品质量与管理 食品质量指标:安全特性、营养性状、外观质量。 食品质量:包括所有影响产品对于消费者价值的特征,影响包括:影响食品质量的特征:如腐败、污染、变色、发臭;应该具有的食品质量特征:如色、香、味、质地以及加工方法。食品安全:是食品中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指预防所有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 食品卫生: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区别: 一、范围不同 食品安全包括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安全。食品卫生通常并不包含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 二、侧重点不同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题1

请读者谨慎使用答案——ZJY 食品标准与法规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 1.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 A )。 A.保证食品安全 B.保障食品生产 C.保护食品经营 D.严惩违法行为 2.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 B )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质量监督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 D.农业行政部门 3.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 A )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 D )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B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6.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B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 A )。 A.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B.功能主治 C.用法用量 D.适用范围 8.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A )。 A.药品 B.中药材 C.化合剂 D.增白剂 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 A )。 A.承担连带责任 B.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C.应当作出自查报告 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0.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 B )。 A.出口国食品安全标准 B.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C.国际食品安全标准 D.第三国食品安全标准 11.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最高可受到货值金额( D )处罚。 A.2倍罚款 B.3倍罚款 C.5倍罚款 D.10倍罚款 1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D )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3.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 D )。 A.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处以罚款 D.吊销许可证 第0页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 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每斤1.25元。而皮革奶事件的爆发使得鲜奶的价格跌到历史最低位,每斤只能卖到1.1元,鲜奶的贱卖严重损害的奶农们的利益。 内地消费者对于奶粉的信心再次受到打击,对于国产奶粉的信心明显不足。中央电视台《国产奶粉的“危”与“机”》节目调查显示,有七成受访者表示不选择国产奶粉。由于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不足,导致大部分超市和专卖店中,进口奶粉的销量都明显好于国产奶粉。显然,这也是国内奶粉业的危机时代,由于皮革奶事件造成人们对奶粉业的二度恐慌,国产奶粉和整个乳制品行业正在经受的煎熬实际是重建公共信任的高成本付出。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关乎国民健康安全的大问题。因此,怎样切实保障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个生产者和监管者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只有脚踏实地,认

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名录

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主席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81号) 2.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

3.部委规章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2010第130号)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质检总局令第20号) 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6号) 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88号)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43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质检总局127号令)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29号令)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卫生部73号令) 国家健康相关产品法律法规汇编2003.1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2)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32) 消毒管理办法 (37)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47)

《食品标准与法规》模拟试题(二)

《食品标准与法规》模拟试题(二)模拟试题(一) 一、填空(共20分,每题2分) 1、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需要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做出评价和判定,其主要依据就是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标准化部门制定的食品()。 2、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该活动主要包括的过程是标准的编制、标准的发布、标准实施等活动,这种活动称之为()。 3、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是()的食品相关产业链,目的是为了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的安全、保护自然环境、促进市场贸易、规范企业生产。 4、根据我国现行标? 准化法的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5、食品产品标准绝大多数是行业标准。农副产品标准如无公害食品类、绿色食品标准等为农业标准,标准代号为(),水产品标准为水产品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为SC,食品加工产品标准按标准的管理部门不同又可分为轻工业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为QB、商业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为SB等。 6、()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方的食品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7、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产生(),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9、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10、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参考答案 答: 1.标准与法规 2.标准化 3.“从农田到餐桌” 4.行业标准 5.NY 6.地方性食品法规 7.交叉污染8.新建、扩建、改建9.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10.接收病人进行治疗 二、选择(选项数量不定,共20分,每题2分) 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的提高为目的。 ①企业效益;②共同效益;③监督效益;④公众效益。 2、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规定:标准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其加工或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业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①强制性的;②非强制性的;③普遍使用的;④特殊性的。 3、标准从本质上属于技术规范范畴。标准同其他规范一样都是调整社会秩序的规范,但标准调整的重点是()的关系,它规范人们的行为,其目的是要建立起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技术秩序。 ①人与自然规律;②人与人; ③食品相关的自然规律;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4、技术法规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性技术文件的总称,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

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名录

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https://www.360docs.net/doc/d51331169.html,/thread-420003-1-1.html 1.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主席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81号) 2.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 3.部委规章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2010第130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质检总局令第20号) 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6号) 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88号)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43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质检总局127号令)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29号令)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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