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的比较及启示

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的比较及启示
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的比较及启示

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的

国际比较及启示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随之而来的是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也呈逐步增多趋势。为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等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构建了多元化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

完善我国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结合我国立法程序和现实状况,近期来看,可先在金融领域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针对性地增加金融消费者保护条款和措施,在存款、贷款、银行卡、支付清算、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达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目的,解决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迫切需求与出台专门立法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长远来看,需要针对金融业的特殊情况,制定一部或几部专门法律,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界定金融消费者的范围和基本权利,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层级低、无法规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等矛盾。

(二)构筑多元化的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一是建立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可借鉴英国经验设立金融服务督察机构,接受“一

行三会”的指导和监督。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金融服务督察机构注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尽量通过和解方式了结投诉案件。金融机构必须接受并执行金融服务督察机构的有效裁定,消费者如不接受则可提交法院进一步审理。在整个投诉过程中,金融消费者无论胜诉与否都无须交纳任何费用。二是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修订《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内部投诉处理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将金融机构内部投诉机制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发布监管指引,对金融机构内部纠纷处理程序要点做出规定。金融行业协会在有关规定中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内部投诉处理机制,通过行业自律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三是加强监管部门间的金融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各监管部门的金融投诉联席制度,各机构间及时沟通、取长补短,逐步形成相对统一的投诉处理机制。待时机成熟后,统一这些分立的机构,成立单一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四是充分发挥仲裁在金融消费争议解决中的独特作用。各地可效仿上海、广州、成都等地设立专门的金融仲裁机构,制定金融仲裁规则,提升金融纠纷解决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建立新型的金融消费者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美国的小额诉讼制度和集体诉讼制度,对金融消费者诉讼实行特殊的制度设计。着眼于消费者的弱势诉讼地位,建立区别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消费者诉讼制度,包括赋予消费者组织的起诉资格、赋予消费者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确立消费者诉讼对同类产品的普遍约束力、为消费者诉讼设计特殊的程序与证据规则等。

域外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的特点

(一)重视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各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注重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在细化了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同时,操作性更强,更符合行业发展惯例,也是整个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

(二)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多以金融业务监管为主,以纠纷调解为辅,如美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而设立独立于监管部门的专职金融纠纷调解机构,更能保证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的独立性和透明性,因此越来越得到各国家和地区的认同。如,香港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三)金融消费投诉的处理程序普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直接沟通协商,各国规定协商解决期限一般为14至60天不等;第二阶段是金融监管部门或专门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的机构介入调查和调解仲裁阶段。金融监管部门或专门机构采取受理调查或将纠纷转交被投诉的金融机构处理,通常优先采取调解的方法,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再做出最后仲裁。各国家和地区的投诉处理制度一般都秉承公开、效率、权力制衡和向金融消费者倾斜的原则,在经过上述两个阶段后通常都能得到最终的投诉处理结果。

(四)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多样,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在金融发

达国家和地区,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专门互联网网站、信件、传真和直接对话等多种方式就金融消费纠纷进行投诉。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机构主动将消费者投诉信息向社会公布。公开的信息使得金融机构日益重视自己的声誉,从而更加严格地约束自身运营和管理,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比较不同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水平的良好信息。

2016年6月21日

xxx公司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

xx公司 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妥善解决金融消费争议,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使用本公司提供 的支付服务的特约商户中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特约商户。 本办法所称金融服务指银行卡收单为主的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争议,是指金融消费者与本公司因使用金融服务所产生的民事争议。 第三条客服部负责牵头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法律部、市场部、风控部、合规部和技术部等部门配合。 第四条本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应当通过金融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渠道公示投诉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官方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的醒目位置等,并设立《金融消费者投诉意见簿》,以便金融消费者行使监督、投诉的权利。

第五条技术部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信息系统的完善与管理;客服部对投诉进行正确分类并按时报送相关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错报或者瞒报投诉数据。 第六条客服部需指定专门投诉处理人员,定期对金融消费者监督意见和投诉内容进行整理、汇总、核实,并按年度向社会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和相关分析报告。 第七条客服部指定投诉电话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投诉事件的记录与传达工作。 第八条法律部须不断根据监管要求优化完善重大投诉紧急处置预案。遇到金融消费者集中大规模投诉,或者投诉事项重大,涉及众多金融消费者的,须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金融秩序稳定的,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九条金融消费者向客服部咨询、建议或者投诉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采取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提出。客服部须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及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并向本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处理情况,但因投诉人原因导致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条金融消费者投诉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与投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银行投诉处理心得体会

银行投诉处理心得体会 篇一:银行优质服务个人心得体会 银行优质服务个人心得体会 在华夏银行**支行工作一年以来,我深刻的认识到,当前同业之间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是竞争的重中之重。只有拥有高水平的服务,才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培育客户的忠诚度、提升银行声誉、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华夏银行**分行一直以坚持打造服务最好的银行作为战略目标,因此服务是我行的的金字招牌,是我们一直不懈努力的方向。 服务,看似简单的两个字,确蕴涵着丰富的内涵和价值,在工作中,要做好服务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微笑的服务、热情的态度、专业的知识、高效的办事效率,得体处理顾客的不满和投诉,人性化的设施,这些只是服务的基础,是我们日常服务必须要做到的,最重要的是如何运用我们的行动、语言或者其他的服务形式让顾客真正感受到我们非常重视客户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扭转银行员工的意识,切实为不同客户提供最有效、最优质、最需要的服务才是让顾客动心的关键。 因此,以客户为中心是一切服务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银行服务的宗旨。以客户为中心的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做到深入人心。一方面要求我们内心树立服务意识,而不能被

动、机械地应付客户,要时刻把客户放在内心,要经常站在客户的角度来思考自身的表现。另一方面,深入人心要求我们要了解不同客户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需求,并学会通过察言观色的方法来辨别这些需求,并根据客户类型的差异,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服务要注重细节,要让顾客觉得,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和用心的在为他们服务,我们要善于观察客户,理解客户,对客户的言行要多揣摩,要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并且要持之以恒地做好每一个细节。不要总是抱怨客户对你的态度,客户对你的态度,实际就是你自身言行的一面镜子,不要总挑剔镜子的不好,而是应更多地反省镜子里的那个人哪里不够好,哪里又需要改进。例如大堂经理的进门主动询问需要办理的业务,柜台人员的微笑和礼貌用语。对于VIP客人,则更多的要考虑如何为其缩短等待时间、节约交易成本和个性化服务及增值服务问题。为客户服务除了及时、准确、到位之外,还要能激发客户需求。以后,我们会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真诚的服务,赢取更多客户的信任和支持,让华夏银行成为当地服务最好的支行。 篇二: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的学习心得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近段时间,我和大家一起深入学习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密切同客户的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搞好销售和网建各项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客户投诉的定义 客户投诉:本组织为客户提供卷烟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因商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客户质询或投诉的沟通行为。 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线互控”的原则。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各县级公司负责本部门客户投诉处理及跟踪、验证,包括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负责将本部接收的或其它部门转来的客户投诉分类传送到责任部门,并督促处理,跟踪验证。 三、投诉的受理 (一)投诉电话的设立 1、分公司卷烟营销中心设立免费投诉监督电话:*****59,*******,并向外公布。 2、县级公司区域营销部等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并向卷烟零售客户公布。 (二)投诉的受理

1、各单位接诉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时应认真倾听记录客户投诉,按要求在[客户投诉记录表]详细记录客户投诉。 2、各单位接收超出本单位范围投诉的,应及时登记,传真到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3、分公司营销中心接收的及由其它部门反馈的客户投诉,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和处理意见,及时传送到相关部门。 四、投诉处理 客户投诉分咨询、建议、投诉三种类型。 (一)客户咨询类: 接诉单位能直接解答的,当即解答,不能解答的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立即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在24小时答复客户,在[客户投诉登记表]记录答复结果。 (二)客户建议类: 由接收部门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需要回复的,要给客户承诺一定回复期限,待领导做出批示后向客户答复建议被采用情况。 (三)客户投诉类: 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要根据内容分类处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投诉工作或服务的,根据事实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属于违规或工作失职的,应将具体情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按组织程序处理;属于一般工作失误、服务欠缺的,按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使其立即纠正,同时,根据实际,提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一: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 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 作为一家商业银行,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部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此项工作我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综合管理部部、综合业务部部、会计结算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们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部门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

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专职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

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司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维护我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客户投诉,是指我司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对我司所提供的业务产品、业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设备等不满意,通过我司各受理电话、各部门、客户意见簿、服务质量监督员、新闻媒体、举报信件等渠道向我司提出的现场或非现场意见、建议或投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四条各一级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一级行部)设置“客户援助电话”,银行卡(电子银行)部设置“客服热线”,人力资源部设置“服务监督电话”,各受理电话公布于营业网点,明确专人负责,保证24小时接听客户投诉。形成客户援助电话、客服热线、服务监督电话三级联动的格局,各级电话均可接听客户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反馈至服务监督电话。 (一)客户援助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本级客户投诉。 (二)客服热线: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将客户投诉转至客户援助电话或服务监督电话处理。 (三)服务监督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全行客户投诉,酌情回访客户。 第五条客户投诉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对口处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调查、甄别和处理工作。 (二)总行各部室负责本条线业务范畴的客户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一级行部为本级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投诉涉及相关部门、网点关系的协调,并全程督促相关部门、网点在时限内进行处理。 (四)各营业网点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相关部门或通过服务监督电话和客服热线转接、信访等客户投诉的调查和协助处理工作。 (五)对客户投诉涉及纪检监察室处理的内容,由总行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包含流程及客户投诉表

客户意见/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客户投诉/需求的定义、分类及统计分析工作,强调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科学、系统的投诉/需求统计分析,达到完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预警作用,实现客户满意度提升,切实提高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客户投诉/需求的定义及具体内容 定义 客户投诉:是客户对公司的卡项售卖、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公司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一种手段。 客户需求:是客户对公司非卡项售卖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非服务过程以及非合同承诺的一种额外需求或因误会公司存在问题而提出的需求。 客户投诉/需求具体内容 按投诉/需求的性质分:有效投诉与需求(沟通性)投诉 客户有效投诉:是指由于卡项售卖、设备故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服务过程等公司未实现承诺,造成客户向公司提出不满意的表示。 A.客户因公司设备故障(如运动器械故障、电梯故障等)造成客户损伤及人身伤害 而引起的重大投诉; B.客户对公司的服务质量、服务过程提出投诉; C.客户对卡项售卖、价格及折扣等问题提出投诉; D.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提出投诉; 客户需求:是指客户针对公司各项服务(基础服务、对客服务)所提出的咨询、需求及建议,以及由于非公司因素引发的客户不满(包括无效投诉、非正当客户需求)。 A、求助型:客户有困难或问题需给予帮助解决的。 B、咨询型:客户有问题或建议向公司联络的。 C、发泄型:客户带有某种不满,误会等造成的内心不满,要求把问题得到解决的。 3、有效投诉的等级分类 级别 投诉影响内容 (满足其中一项及定义为相应等级) 一级1.媒体曝光等方面的客户关系冲突事件,引发法律诉讼,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 2.投诉发生一个月后,如因前期处理不当,内部沟通障碍而造成客户投诉升级; 3.因公司责任给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只要发生客户伤害即为一级投诉); 4.因公司责任给会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投诉; 5.跨级3个部门以上的投诉;

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12〕1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银行业提高服务水平,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并将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将关注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相应职责。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应当确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制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积极预防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或指定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四、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银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熟悉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情况,掌握本

机构有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对待金融消费者。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程序,明确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有效提升现场投诉处理能力。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为客户投诉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处理渠道。投诉电话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客户服务热线对接;与客户服务热线对接的,在客户服务热线中应有明显清晰的提示。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各项投诉并登记,受理后应当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时限和联系方式。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投诉事项,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以上述方式告知。发现有关金融产品或服务确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金融消费者进行赔偿或补偿。 九、投诉处理应当高效快速。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短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

农商银行客户投诉处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投诉(信访)处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2]13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农商银行)服务质量,规范客户投诉(信访)处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某某农商银行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处理程序和严密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构建客户与某某农商银行之间和谐共赢的良好关系,实现“服务一流”的目标,促进某某农商银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客户投诉处理原则 第三条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应先受理、后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注重时效。 第四条遵循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依据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正当需求。 第五条遵循公开透明、及时规范的原则。公开客户投诉处

理办法,使客户清楚了解投诉程序、渠道、方法及预计处理时间,某某农商银行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处理投诉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遵循信息保密、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损害投诉客户和某某农商银行的利益。受理投诉的所有记录及有关资料必须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第七条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金融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第三章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第八条客户投诉(信访)接待程序。 (一)上门投诉(信访),第一接待人(部门)必须询问具体投诉(信访)内容,并亲自陪同投诉(信访)人到某某农商银行监察室按相应程序进行登记。监察室能够给予答复的,进行现场答复;不能给予答复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和处理,任何环节不得有推诿现象。 (二)对所有投诉(信访)事项,无论是否现场答复,均由监察室在第一时间报告某某农商银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不在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业务条线领导,受理报告领导应立即对投诉(信访)事件在《某某农商银行客户投诉(信访)登记簿》意见栏批注明确落实意见。 (三)投诉(信访)事件的第一受理人不得借故搪塞、推诿,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围 (一)目的 为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的责任,建立快速、高效的处理机制,规处理流程,提升长安铃木品牌形象和客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长安铃木汽车(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经销服务合同的长安铃木经销商、服务商。 二、相关文件 本管理办法通过引用以下文件的条款而成为本管理办法的一部分,如被引用条款发生改变,本管理办法随之改变。如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以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 长安铃木汽车保修手册 三、术语 客户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客户中心系统、、传真、电子、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信件、口头等形式最终传达到公司客户 中心的表达不满或要求答复、予以支援等均界定为客户投诉。亦称客 诉或投诉。 重大客户投诉: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定义为重大客户投诉:①与车辆有关的客户投诉(火灾、大事故);②与车辆安全气囊有关的客户投诉;③达不到 换车条件客户要求换车;④达不到退车条件客户要求退车;⑤达不到 换整机条件客户要求更换发动机总成;⑥达不到换总成条件客户要求 更换变速箱总成;⑦客户投诉到媒体、消协、工商局等公众部门、起

诉到法院;⑧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投诉(转向、制动、发动机突然熄火 等)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的客户投诉;⑩其它认为有必要制定重 点管控的客户投诉。 特案保修:对于确因此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投诉,有些虽然已超出了保修围,但经公司研判并同意,其维修费用可以提供特案申请结算。此部分由 技术支持系授权处理。需说明的是,特案作为特别理赔费用的一种补 充,仅限于适当补偿,即并非所有超出保修围的质量投诉均属于补偿 围,也并非修理费用全额补偿。 特别理赔:为避免客户的过激行为对公司及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为与客户建立长期友好、协作、信任的关系,提高顾客满意度及忠诚度,而给客 户提供服务保证围以外的维修保养服务或商务费用,亦称善意补偿。 有效客户投诉:①由于经销商/服务商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态度、服务管理、服务技术)造成的客户投诉;②在处理客户投诉过程中,由于经 销商/服务商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未将长安铃木形象的维护放在首 位、跟踪力度、配合程度、执行程度)造成向负面方向发展(包括但 不仅限于客户重复投诉;客户投诉升级、处理程度加大;长安铃木损 失扩大、长安铃木形象受到损害)的客户投诉。 A级定义: 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定义为重大客户投诉: 关于车辆重要安全部分的投诉(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等) 关于车辆火灾、车祸的投诉 有可能发展成民事或刑事诉讼的投诉 有可能招致媒体报导的投诉 要求厂家给予书面确认或答复的投诉 警察、工商、消协等公共机构介入的投诉 提出更换车辆及损害赔偿要求的投诉 反复修理的投诉 客户堵门的投诉 B级定义: 媒体投诉:在一般投诉性质基础上,因客户对相关解释(如保修政策) 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达到客户诉求,客户为了扩大关注 面,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在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舒兰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协调发展,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舒兰市辖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履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在具备条件时,可以扩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第四条金融机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

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属地管理,便民高效的原则。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辖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七条人民银行舒兰市支行履行下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一)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权益咨询服务; (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或者建议,并对其诉求所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依法处置; (三)指导金融机构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四)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作意见或者建议; (六)对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情况进行评价; (七)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或者

商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大同市商业银行大有仓支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为规范客户投诉受理、处置工作,防范和化解因客户投诉可能引发的声誉、法律风险,更好地维护我行良好形象和客户关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客户投诉,是指总部电话银行中心96588和我支行受理的各类客户来信、来电、来访事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把及时、妥善处置客户投诉作为改进服务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按照“首问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的原则,妥善解决客户投诉、化解矛盾纠纷。 四、组织领导 (一)营业部是受理客户投诉的责任主体,实行首问负责制,承担接待客户来访、受理来信来电、限时处置办结等工作任务。 (二)支行负责人是处理客户投诉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政策规定,善于做客户工作的人员,负责日常受理处置客户投诉工作。 五、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本支行办公室、总部对口部门交办的客户投诉事项。 2.负责处置客户直接来访、来信、来电投诉。

3.负责建立客户投诉登记簿,及时登记相关投诉信息。 六、处理流程 (一)受理。接到客户投诉后,对有关事项进行登记。 (二)处置。涉及事实清楚,能够化解处理的投诉事项,应尽快核实投诉内容,查明事实真相,限时向客户答复。 (三)报告。涉及重大、复杂投诉事项,无法处理的,要立即向支行长报告。 (四)答复。支行受理的投诉由网点负责向客户答复,答复情况要及时登记整理,留档备案。 (五)反馈。支行要定期将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整理、统计,上报总部综合服务管理部。 七、工作要求 (一)受理客户投诉要做到:热情接待、规范用语、服务至上,杜绝“冷、顶、推、拖”。不得将客户推到上级行投诉。 (二)涉及复杂投诉事项,受理部门应尽快派人赴现场调查核实,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客户谅解,并责成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在7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 (三)上级行、监管部门及政府部门交办的投诉事项,由本支行营业部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处理结果。 (四)对可能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投诉事项,受理部门应及时报告行长,协调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避免负面报道。 八、问责处罚 因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客户越级投诉,或被上级行、政府、监管部门、

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金融消费者和我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辖内的所有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金融经营秩序和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机构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与金融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我行)提出申诉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机构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金融机构是指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辖内的所有金融机构。 第三条金融消费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与金融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解决; (二)向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投诉; (三)向人民银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申诉; (四)向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1-

(五)根据与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金融消费者申诉案件实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对受理的金融消费者申诉案件,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便民的原则处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处理质量。 第六条我行逐级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部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辖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中心,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部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成员由办公室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和各执法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辖区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中心的职责: (一)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二)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 (三)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申诉; (四)组织对金融消费者申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对金融消费者申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妥善披露; (六)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外公布投诉方式,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并将负责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报我行金融消费者申 -2-

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客户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的投诉及意见反馈,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制度,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及意见反馈的接待和受理工作 (一)书面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行政总台负责受理。 (二)电话或上门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总台接待并转专门负责人受理。 (三)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转来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专门负责人受理。 (四)接待受理人员的工作: 1.填写投诉或意见反馈处理登记表及台帐; 2. 留存相关材料的原件; 3.将相关材料及处理登记表按规定转给相关处理人员。 二、投诉和意见反馈的处理工作 (一)先由专门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再由业务分管合伙人处理,如分管合伙人不在,则由主任或其他合伙人处理。重大事项应由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 (二)被投诉人应当回避。 (三)处理人员应当对相关事情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四)涉及原则性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投诉,应召开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处理方案,并确定是否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 (五)应及时与投诉人或意见反馈人联系,明确告知处理的工作安排情况。 (六)处理人员应当签署明确处理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移交专门负责人,由专门负责人组织实施。(七)处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在受理或处理相关事宜时,不得与投诉人发生争执; 2.应尽可能缓解投诉人的情绪,但在作出处理决定前不得做任何承诺; 3.处理投诉应当认真、细致,仔细核查相关情况的细节; 4.处理人员不得将投诉及处理事宜告知不相关人员; 5.原则上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意见。 三、信息反馈及资料存档工作 (一)处理完结后的所有材料由行政人员归档备查。行政人员应按年度建立案宗。 (二)调查相关人员对处理意见的满意度。 (三)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应及时向处理人员反映,并做好后续工作。 (四)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专门负责人。

投诉管理制度83390

投诉管理制度 一、投诉是因对债务人进行催收时言语冲突等原因,债务人为表达对我们工作的不满,直接反映至合作银行的一种行为。 二、控制投诉是银行监察项目之一,现就有关投诉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和处理流程,以避免或减少投诉。 (一)投诉控制原则 1、电催: (1)谈判还款的步骤为先礼后兵; (2)谈判施压时,需时而说理、时而施压,要本着以理服人和帮助债务人处理问题的原则进行谈判; (3)严禁向与债务人无关的第三人透露债务人信息,及对第三人透露是受谁委托的。 2、外访: (1)严禁在上门面谈过程中,向任何人说出恐吓性的话语、脏话,禁止使用黑道口语; (2)禁止私自收取现金; (3)禁止使用暴力,不可触碰债务人或其他有关人的物件; (4)外访时必须携带录音笔,所有外访过程中的谈判要录音; (5)严禁对任何案件作假报告,包括书面、计算机记录及谈话录音。 (二)投诉预警 (1)对于可能引起投诉的个案,需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报备;

(2)催收主管联合客服部、质检部检查个案,制定下一步催收行动,并视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向银行报备。 三、投诉定级规定: 按照客户投诉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严重、重大三级。 一般投诉按照一般投诉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银行卡中心。 严重投诉由主管跟进并回复银行,根据银行回复内容及要求与客户联系,确定是否已经妥善处理。 重大投诉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处理。 投诉划分的具体标准为: 1.一般投诉:银行通过客服部门、分行及属地营销中心等途径收到对公司的投诉,经银行确认合理,反馈给公司进行处理的投诉; 2. 严重投诉:银行总行、银联、银监局、消费者协会等监督机构转入银行对公司的投诉,经银行确认合理,反馈给公司进行处理的投诉; 3. 重大投诉:被媒体、网络论坛曝光或客户已经通过法院起诉的投诉。 四、投诉处理流程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关于客户投诉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1目的: 1.1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在客户心目中的企业形象; 1.2通过对客户投诉的认真受理,收集市场、客户和产品的相关动态信息、数据,以便 公司制定合理化的政策与措施; 1.3明确投诉分类和投诉处理途径,以及各类投诉的处理权责; 2投诉类别: 2.1按投诉对象: 2.1.1服务质量投诉:主要由于服务人员(销售后勤、地区、省区、大区经理)的 服务品质造成; 2.1.2产品质量投诉:主要由于产品品质或客户在服用中的不良反应造成; 2.2按投诉的有效性: 2.2.1有效投诉:指客户投诉确实由我们工作失误造成; 2.2.2无效投诉:指客户投诉是由于对我们工作的误会造成; 3投诉处理原则: 3.1倾听及记录原则:耐心、平静、不打断客户陈述,聆听客户的不满和要求,并及时 按照《客户投诉登记表》栏目要求进行登记; 3.2道歉原则:不论客户投诉是否合理有效,其至少为此感到不满、付出了时间和精力, 因此首先应该为此事表示歉意; 3.3迅速处理原则:能当场作出解释的,应当场给客户解决。如超出权限范围的,需马 上向上级领导汇报,便于及时确认解决方案及予以回复,以示对客户的重视和尊 重; 3.4总结原则:处理好投诉还需建立投诉总结,为今后的工作作出改进和完善。 4细化: 4.1服务质量投诉: 4.1.1客户直接反映到公司销售部的,若不能马上处理的,登记详细内容,报区域 负责人或营销总监,营销总监及区域经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 4.1.2客户直接投诉到大区经理处的,大区经理必须根据实况作出处理意见,有必 要的、常见的,要予以公开通告批评、制定制度等,防止再次发生; 4.1.3投诉后勤人员的,由销售后勤负责人作出处理意见,严重的上报营销总监, 作出处理意见后及时回复客户,并对被投诉人员作出指导、批评; 4.2产品质量投诉: 4.2.1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投诉,销售部后勤在接到投诉后,详细询问产品类别、 批号,,产品时间、到货时间,并将投诉的质量问题详细记录到《客户投诉 登记表》中; 4.2.2能够回复相关简单的,似是而非的质量问题投诉,向客户解释产品的正确使

银行 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分析报告

XX XX年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分析报告XX: 根据XX要求,XX(以下简称“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我行XX年度接受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XX年我行共受理消费者投诉XX件,解决XX件,投诉解决率100%。 (一)按投诉渠道分类。XX年我行受理上级部门转办类投诉XX 件,消费者采取非现场方式拨打客服电话投诉XX件,受理现场投诉XX件。 (二)按业务领域分类。XX年我行受理个人XX类XX起,存款业务类XX起,其他XX起。 (三)按投诉性质分类。XX年我行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服务态度及服务水平类投诉XX件,占比%;其他类投诉XX 件,占比%,其他类投诉主要涉及的是业务类投诉,共有XX件,占比%。涉及业务类的投诉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二、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目前个人业务类投诉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金融行业的不断更新发展,我行也不断推出新的业务,业务办理人员存在学习不够深入,掌握知识不够全面的现象。前台业务人员应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始终树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思想理念,强化学习,全面业务知识储备。 二是相关人员配备尚需优化。面对不断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我行面对的消费者投诉原因也呈现多样化态势,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少,相关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是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我行顺应国家金融发展形势,不断改革发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出现新情况。这必将促进我行拓宽金融消费保护领域,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规范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出台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关于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 三、下步举措 针对XX年我行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反映的问题,我行将转变思想,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消费者保护的主体责任,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视投诉所揭示问题,改进产品和服务,补足短板,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我行将采取下列措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系统建设是一项网格化工程,我行将结合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打通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实现防范关口前移,对新业务、新产品、新服务进行事先准入审核环节,开展消费者适当性评估;搭建纵横联合的投诉处理体系,纵向上建立完善从支行到总行的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横向上加强消保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公示处理流程和联系查询方式,确

邮储银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邮储银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邮政储蓄银行[20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行服务质量,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中行信誉,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和《邮储银行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处理程序和严密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构建和谐共赢的客户与银行的良好关系,实现我行“做国内服务一流银行”的服务目标,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客户投诉处理原则 第三条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应先受理、后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注重时效。 第四条遵循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依据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正当需求。 第五条遵循公开透明、及时规范的原则。公开客户投诉处理办法,使客户清楚了解投诉程序、渠道、方法及预计处理时间。行内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本机构处理投诉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遵循信息保密、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损害投诉客户和中行的利益。受理投诉的所有记录及有关资料需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第七条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我行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第八条实行投诉责任及回复客户满意率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对客户投诉应认真积极调查处理,调查和处理结果回复客户时应使客户满意,将客户投诉属于我方责任、回复客户满意率以及处理的时限和日常管理等项工作与单位、员工的绩效挂钩。 第三章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第九条客户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意见簿(箱)投诉、网络投诉、上门投诉、信件投诉、媒体投诉和上级行及政府部门转来投诉。 第十条不同渠道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电话投诉:客户服务中心(95580)座席接到客户投诉后,及时填写《邮储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投诉转办单》,有录音设备的分行客户服务中心,对涉及社会知名人士、热点敏感话题、业务金额超过5万元和可能对我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重大投诉,需复听电话录音,复核后,投诉处理岗位通过NOTES发送被投诉单位(总行客户服务中心受理的北京以外地区的客户投诉发送总行工会工委,由总行工会工委负责转至各一级分行,各一级分行应设立专用客户投诉电子信箱),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被投诉单位负责处理和回复客户,同时将处理结果填入《邮储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投诉转办单》报送受理部门。对涉及海外机构的投诉,总行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分析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分析 1

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进与售后服 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进、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PCB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户投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进)。 (四)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下表。 (五)客户投诉分类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依客户投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2.量投诉发生原因。 (六)处理部门 (七)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业务部门 (1)详查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2)了解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质量管理部 (1)管理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进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防之提报。 (3)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3.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客户投诉立会的联系。 (4)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5)客户投诉改进方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 认。 (6)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进。 4.制造部门 (1)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2)提报生产单位、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 (八)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 3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有客户资金。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题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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