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船舶建造检验流程(20200425141506)

IACS47A新船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2010

47号建议案 (1996) (Rev.1 1999) (Rev.2 2004.12) (Rev.3 2006.11) (Rev.4, 2008.8) 船舶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国际船级社协会

船舶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A 部分新船建造及修整质量标准 B 部分现有船舶修理质量标准 A 部分新船建造及修整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2. 新造船一般要求 3. 人员资格及焊接工艺认可 3.1 焊工资格 3.2 焊接工艺认可 3.3 无损探伤人员资格 4. 材料 4.1 结构用材料 4.2 表面状态 5. 气割 6. 构件制作及平整度 6.1 折边纵骨和折边肘板 6.2 组合型材 6.3 槽型舱壁 6.4 支柱、肘板和扶强材 6.5 表面线加热的最高温度 6.6 分段装配 6.7 特殊初装配 6.8 船体外形 6.9 骨架间板的平整度 6.10带骨架的板的平整度 6.11 低温下船体钢焊接的预热 7. 结构对位 8. 焊接接头细节 8.1 典型的对接焊缝边缘准备(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2 典型的角接焊缝边缘准备(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3对接和角接焊缝成形(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4典型的对接焊缝边缘准备(自动焊) 8.5 焊缝间距 9. 修整 9.1 典型不对位的修整 9.2 典型对接焊缝边缘准备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3 典型角接焊缝边缘准备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4 典型角接和对接焊缝成形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5焊缝间距的修整 9.6 误开孔的修整

9.7 以嵌入板方式修整 9.8 焊缝表面的修整 9.9 以焊接方式修整(短焊道) 参考文献: 1. IACS“散货船船体结构检验、评估和修理指南” 2. TSCF“双壳油船结构检查和维护指南” 3. TSCF“油船结构检查和状况评估指导手册” 4. IACS UR W7“船体和机械用锻钢件” 5. IACS UR W8“船体和机械用铸钢件” 6. IACS UR W11“普通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钢” 7. IACS UR W13“钢板和宽扁钢的厚度负偏差许用值” 8. IACS UR W14“具有改进全厚度性能的钢板和宽扁钢” 9. IACS UR W l 7“普通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认可” 10. IACS UR W28 “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钢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11. IACS UR Z10.1“油船船体检验”和Z10.2“散货船船体检验”附则I 12. IACS UR Z23 “新造船船体检验” 13. IACS No.12建议案“热轧制钢板和宽扁钢表面光洁度指南” 14. IACS No.20建议案“船体钢结构焊接无损检测”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知识学习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 一、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层次上的划分为: 1、生产大节点:开工——上船台(铺底)——下水(出坞)——航海试验——完工交船生产大节点在工艺流程中是某工艺阶段的开工期(或上一个节点的完工期),工艺阶段一般说是两个节点间的施工期。生产大节点的期限是编制和执行生产计划的基点,框定了船舶建造各工艺阶段的节拍和生产周期;节点的完成日也是船东向船厂分期付款的交割日。 2、工艺阶段:钢材予处理——号料加工——零、部件装配——分段装焊——船台装焊(合拢)——拉线镗孔——船舶下水——发电机动车——主机动车——系泊试验——航海试验——完工交船 3、以上工艺阶段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分解。 4、是以上工艺阶段是按船舶建造形象进度划分的,造船工艺流程是并行工程,即船体建造与舾装作业是并行分道组织,涂装作业安排在分道生产线的两个小阶段之间,船体与舾装分道生产线在各阶段接续地汇入壳舾涂一体化生产流程。 二、船舶建造的前期策划 船舶设计建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开工前船厂必须组织前期策划,一是要扫清技术障碍;二是要解决施工难点。 1、必须吃透“技术说明书”(设计规格书)。 技术说明书是船东提出并经双方技术谈判,以相应国际规范及公约为约束的船舶设计建造的技术要求。船厂在新船型特别是高附加值船舶的承接中必须慎重对待:必须搞清重要设备运行的采用标准情况、关键技术的工艺条件要求,特别是要排查出技术说明书中暗藏的技术障碍(不排除某些船东存有恶意意图), 2、对设计工作的组织。 船舶设计工作分三阶段组织进行——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初步设计:是从收到船东技术任务书或询价开始,进行船舶总体方案的设计。提供出设计规格说明书、总布置图、舯剖面图、机舱布置图、主要设备厂商表等。详细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通过对各个具体技术专业项目,进行系统原理设计计算,绘制关键图纸,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时间不超过一个换证周期; (四)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装,但重大改建除外; (五)变更船舶检验机构; (六)变更船名、船籍港; (七)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影响航行和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的。 对于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船舶、水上设施申请检验时,国内船舶检验机构须对失效期内应当进行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的外国籍船舶,有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签发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外国籍船舶的发证机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验船公司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对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船舶、水上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应当申请拖航检验。 第十七条船舶试航前,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试航检验,并取得试航检验证书。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在签发试航检验证书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确认船舶试航状态符合实施船舶图纸审查、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船舶配载及稳性状态。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作业前检验;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 第十九条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进行船用产品检验。

船舶建造工艺

船体建造工艺课外习题集 何志标张远双编 班级: 学号: 姓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3月1日

1、什么是船体放样?船体放样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2、叙述用铅锤法作船体基线的工艺过程,要求画出示意简图。 3、叙述在三向光顺的船体型线图的基础上求取光顺的肋骨型线的方法、步骤。 4、图1为某船船首部分的型线图。 (1)求出图中A、B、C、D各点在另外两个投影图上的投影; (2)已知曲线EE在半宽水线图上的投影,试求出其在另外两个投影图上的投影;(3)已知40﹟肋骨位置,在横剖线图上画出40﹟肋骨线。 图1

5、已知某实体长为120mm,图2是按1:1的比例绘制的该实体的横剖线图,请画出其 半宽水线图和纵剖线图,并且在纵剖线图上画出斜剖线,检验型线图是否光顺。 图2

6、已知某船的型宽B=2000mm,梁拱高H=100mm,请选择适当的方法作出其抛物线形 梁拱曲线,用1:10绘制。 7、图3为某船首部甲板边线在纵剖线图上的投影,试用上题的梁拱曲线完成该船首部 甲板边线 5 6 7 8 9 10 图3 8、已知某船主轴中心线在船体中纵剖面上,且与基线平行,其轴线在横剖线图上的投 影如图4所示。设计给出的轴壳半径为R4,轴壳从#9肋骨开始突出,试根据给定的肋距和肋骨型线进行轴壳板的放样。 图4

9、船体纵向结构线放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纵向结构线放样? 10、图5表示了外板纵缝线排列的两种方案,请指出哪一种方案好,为什么? 图5 图7

13、一端连接方管、另一端连接圆管的上方下圆过渡接头的形体表面由四个曲面和四个 请作出其展开图。

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细则

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细则》(B.2版) 1.目的 为提高船舶建造检验质量,规范船舶检验行为,核实造船厂的生产条件、设施、质量控制制度等处于符合且持续有效状态,确认船厂在建造(含重大改建,下同)船舶开工前基本具备建造相应类别船舶的技术条件,依照《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国内航行船舶船体建造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CB/T3000-2007)及本局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管辖范围内的船舶修造厂建造的法定授权范围内、船长20m及以上的民用船舶建造检验的开工前检查评审,对于船长20m以下民用船舶的建造检验的开工前检查评审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主要针对《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CB/T3000-2007)所定义的三级Ⅲ类钢质造船企业(其造船能力见本文件附注)而定,其它类别企业可参照本细则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的相关条件执行。 3.职责 3.1区船检局 区局船检科负责对各船检局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的业务指导。 3.2各船检局 各船检局负责本局职责范围内所有建造船舶的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 (1)船检局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造船厂资质的复核。 (2)船检局、所验船师负责对单船开工条件的检查。 4.工作程序 4.1船厂在船舶开工前应向当地船检部门申请开工前检查评审,分两个步骤进行: (1)对船厂资质的核实,每年进行一次。 (2)对船舶开工条件的检查,每艘船舶开工前进行一次。 4.2对船厂资质的核实 每年2~3月份评审一次,评审小组对照造船厂的自评记录核查并确认本条款,如果相关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评审小组对其重新核实。若造船厂能提供造船工业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生产条件评价结论的,船检局不再对除,船检局应出具评审结论。对于评审不合格的造船厂,其整改后应重新申请资质核实。 考虑现阶段我区造船厂的实际情况,对于造船厂目前无法达标的项目,评审小组可根据该项目对于影响造船质量的程度,作出是否暂缓执行的决定,但应确保暂缓执行后其建造质量可使检验机构和验船师满意。 造船厂应于每年1月份向船检局提交如下材料: (1)造船厂资质核实申请表。 (2)造船厂平面布置图。 (3)造船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本厂生产条件评价结论或本厂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CB/T3000-2007)规定相关项目的自评记录(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附录A表格)及相关证据材料。 ,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 ,占地面积应不少于0.5万平方米。

船舶检验法规试题

船舶检验法规试题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复习题: 1.按《沿海小船建造规范》,适用本规范的船舶,其材料可为(D) A.钢质 B.铝合金 C.纤维增强塑料 D.A+B+C 2.我国开展船舶检验工作的船舶检验机构有(D)A.中国船级社 B.地方船检机构 C.渔船检验机构 D.A+B+C 3.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适用范围是( C ) A.内河船船长大于或等于20米,船长小于或等于140米的焊接结构钢质民用船舶。 B.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于航行我国内河水域船长大于或等于20米的钢质船舶。 C.A 、 B都对。 D. A 、 B都不对。 简答题: 1.开展船舶检验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船检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船体结构、安全性能、动力装置、安全设备及其所用重要材料和部件等的监督检验和试验,促使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法令和船检机构规范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使其具备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以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止船舶和水上设施污染水域。 2.船舶重大改建、修理、和改装通常是指哪些情况答:⑴实质上改变船舶的尺度和容量;如新增一个平行中体使船舶的长度和容量增加。 ⑵实质上改变船舶种类,如客船改建成货船或车辆甲板改建成乘客处所等。 ⑶实质上改变船舶寿命,如对某一层甲板上的起居处所或乘客处所的更新。 ⑷实质上影响分舱因素,如减少水密舱壁。 ⑸实质上改变主推进机械。 3.“老船老办法,新船新办法”是什么含义 答:新法规仅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新法规生效之前建造的船舶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规范的要求。现有船舶在进行修理、改装、改建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时,至少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规范的要求。 是非题:

IACS质量标准(船舶建造和修理质量标准)

船舶建造和修理质量标准Part A 新船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Part B 船舶修理质量标准 Part A 新船的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1、适用范围 2、总则 3、焊工及工艺认可 3.1 焊工资格 3.2 焊接工艺认可 3.3 无损检测操作人员资格 4、材料 4.1 构件材料 4.2 厚度负公差 4.3 表面质量 5、切割 5.1 气体切割 5.2 等离子切割

5.3 激光切割 6、组装要求 6.1 折边纵骨和折边肘板 6.2 组装型材 6.3 槽型舱壁 6.4 支柱、肘板和扶强材 6.5 表面最高线加热温度 6.6 分段安装 6.7 特殊次分段 6.8 成型 6.9 肋骨间板的安装精度 6.10 板与肋骨的安装精度 7、校准 8、焊接 8.1 对接焊缝坡口形式(手工焊) 8.2 角焊缝坡口形式(手工焊) 8.3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成型(手工焊)

8.4 搭接焊、塞焊和长孔焊 8.5 焊缝间距 8.6 自动焊 9、修理 9.1 安装误差的修理 9.2 对接焊缝坡口加工(手工焊)的修理 9.3 角焊缝坡口加工(手工焊)的修理 9.4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成型(手工焊)的修理 9.5 焊缝间距的修理 9.6 错误的开孔的修理 9.7 镶板修理 9.8 焊缝表面的修理 10、参考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对新造船的船体结构建造质量做出了规定,并且规定了不满足建造质量标准的修理标准。 但此标准一般应用于

--常规的船型, --船级社规范船体部分是符合的, --船体结构是由普通和高强度船用钢材建造的, 此标准的适用性应得到船级社的同意。 此标准一般不适用下列新船 --特殊船型,例如液化气船 --由不锈钢或其他特殊类型、等级钢材建造的船体 1.2 此标准包含了典型的建造方法及其质量标准并阐明了这些建造方法的主要细节。除非在本标准的其他地方进行特别说明,原则上本标准所反映的工艺水平适用于传统船体主要和次要的结构设计。对于船体结构临界和高应力区可以采用更严格的标准,但均应经船级社同意。在评估船体结构和构件危险性时,参考“目录10”中的1、2、3项。 1.3 对于本标准没有包括的结构或装配工艺,应有船级社根据资格认可程序和(或)认可的国家标准经认可。 1.4 本标准对在没有船舶建造标准或船级社认可的国家标准情况下,为船舶建造提供指南。 1.5 在使用本标准时,组装、公差等类似质量特性均为名义值。当明显存在质量偏差时,船厂应采取措施改进工艺。仅仅依靠采取补救措施来减少质量偏差的方法是不能接受的。 2. 新船的总的要求

造船工艺的主要流程介绍

造船工艺的主要流程介绍 本讲座从管理者的角度,按照“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现代造船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国船厂的探索实践,介绍船舶建造在各工艺阶段的组织方式、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提供对施工状态的评价标准。 一、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铆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传统造船分两个阶段:1、常规的船体建造和舾装阶段。在固定的造船设施按照先安装龙骨系统、再安装肋骨框、最后装配外板系统等。 2.由于焊接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段建造;舾装分为两个阶段: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予舾装。 现代造船又历经以下阶段:3、由于成组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道建造;舾装分为三个阶段:单元舾装、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区域舾装。 4、由于船体建造和舾装、涂装相互结合组织,实现“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

5、随着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将成为船厂的努力方向。 目前国内主要船厂一般处于三级向四级过渡阶段;国内先进船厂已达到四级水平;外高桥船厂、建设中的江南长兴岛造船基地明确提出将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作为发展目标。 二、现代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特征 1、船体分道建造法。根据成组技术“族制造”的原理制造船体零件、部件和分段,按工艺流程组建生产线。 2、抛弃了舾装是船体建造后续作业这一旧概念,以精确划分的区域和阶段(单元舾装、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控制舾装。 3、实行“管件族制造”,以有效手段制造多品种、小批量产品,获得生产线生产效益。 4、采用产品导向型工程分解。把船舶划分为不同级别的中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模板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 填写说明: 1、检验或验证合格的项目在”□”中标记”√”, 反之标记”×”。 2、不适用项目在”□”中标记”—”, 或编辑时删除。 3、必要的, 但本格式未包含的项目和内容, 现场验船师应增加。 4、本表应作为检验资料归档。 5、本表责任人是现场验船师。 6、本格式供现场验船师和建造厂参考 一、船体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 钢板及型钢□审核材料等级、规格、炉批号及质量证明文件 □核对钢印或检验标志 □外观检查 □板材抽样理后化试验 2 焊接材料□焊接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证明文件 3 船体放样□放样后线型检验 □样板、样箱检验 摆墩、胎架检验□墩点布置及墩基强度

□船台的长度、宽度, 精度 □胎架的形位尺寸检查 预制构件□构件装配/焊接工艺 □焊接质量 □制成后测量 4 船体各舱、散件装配及焊接□板材质保书 □各舱及舱内构件的装配完整性, 结构尺寸 □焊接质量 主机座装配、焊接□审核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焊接工艺□形位尺寸、焊接质量 5 整体装配□对接缝间隙、边缘高低偏差, 纵横结构的连续性□局部加强结构 □结构完整性, 板材规格 6 焊接质量检查□焊前检验 □焊缝近观检验 □无损探伤 7 船体密性试验□密性试验大纲审查 □密性试验 8 船体完整性及主尺度□主尺度测量 □舵、螺旋桨、锚设备安装完整性 9 水尺、载重线标志检验□水尺及载重线勘划的正确性 10 下水前检验及下水后复查□水下开口关闭设施检验

□舵杆、螺旋桨固定的可靠性 □下水后的复查 二、舵设备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 舵杆、舵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舵叶与舵杆的安装精度及焊接( 连接) □舵叶密性试验 2 舵设备的安装□舵杆中心线与轴系中心线的偏离情况 □安装的完整性、正确性、可靠性, □舵叶零位标志, 机械限位装置 □舵叶转动灵活性, 转动最大舵角 3 操舵系统及其安装□审核质量证明文件, 核对实物 □外部检查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检查 三、锚设备和系泊设备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 锚机、绞盘、锚链、锚及附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检查 2 锚泊、系泊设备的安装□锚机、绞盘安装的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制链器、系缆桩安装的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钢质船舶建造质量控制标准

钢质船舶建造质量控制标准 、前言 本着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的原则,我公司严抓造船的质量检验。为落实此项工作,我们做到有规范、标准的依据,有组织的落实,有具体执行的条文。详见如下:二、执行的规范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最新CCS勺规范和海事局的规则进行设计。 作为钢质船舶制造企业,特针对本勘测船的建造执行如下规范、标准: 1. 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 2. 中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2007、2008修改通告。 3. 中国政府主管机关颁布的其它有关规范规则。

钢质船舶制造标准目录 共页第页

、放样及样板 二、船体主要尺度 三、主付龙骨 四、横舱壁

五、肋骨框架 一级二级三级六、船壳外板

技术参数 序 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说明号

八、舱口围板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说明 一级二级三级 1 装口配围舱口宽度误差<±6<± 1 2 <± 16 舱口长度误差<± 12 <± 16 <± 20 舱口围板高度误差,指甲板上表面到围板顶缘<±4<±6<±8舱口围板的不直度(每米平均)<2<3<5 九、舷侧纵桁、甲板纵桁及护舷材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说明 一级二级三级 1 舷侧纵桁和甲板 纵桁按装位置尺寸误差<±2<±4<±6接头的光顺性<±2<±4<±6 2 护舷材护舷材尺寸(与图纸比)<±2<±4<±6按装位置尺寸误差<4<6<8接头的光顺性光顺平直<±4<±6 十、上层建筑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说明 一级二级三级 1 棚顶板局部不平整度(每米长度内)<4 <6 <8 2 门窗 门窗平直美观,无歪斜较好一般 水密门窗不漏微漏有水 卜一、首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备注 一级二级三级 1 首柱预制 中心线 锻件<±2<±3<±4 板件<±1<±2<±3纵中剖面弯曲后与样板不密合度误差<2<3<4 2 首柱船台装配 纵中剖面与船台中心线误差<±1<±2<±3 高度误差<2<4<6 纵向位置误差<5< 10 < 15 中央到板的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之偏差W±2<±3<±4 甲板与构架的不密合度W2<3<4 甲板与舱口围板的焊缝间隙<2<3<4 甲板与甲板焊缝之间隙<2 <3 <4 甲板与甲板接缝高度差5W6<1<2 甲板与甲板接缝高度差 5 >6 <1<2<3 甲板每平方米内不平度<3<5<8 1.接缝80%以上 2.符合一级(二级),其余的 20%符合二级(三级)者, 评为 一级(二级)。 3.装配结 4.束后进行检验。

船舶建造流程

船舶建造流程 一、船体放样 1.线形放样:分手工放样和机器(计算机)放样,手工放样一般为1:1比例,样台需占用极大面积,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目前较少采用;机器放样又称数学放样,依靠先进技术软件对船体进行放 样,数学放样精确性较高,且不占用场地和人力,目前较为广泛的采用机器放样。 2.结构放样、展开:对各结构进行放样、展开,绘制相应的加工样板、样棒。 3.下料草图:绘制相应的下料草图。 二、船体钢材预处理: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消除应力。 1.钢材矫正:一般为机械方法,即采用多辊矫夹机、液压机、型钢矫直机等。 2.表面清理:a.机械除锈法,如抛丸除锈法喷丸除锈法等,目前较为广泛采用;b.酸洗除锈法,也叫化学除锈,利用化学反应;c.手工除锈法,用鎯头等工具敲击除锈 三、构件加工 1.边缘加工:剪切、切割等; 2.冷热加工:消除应力、变形等; 3.成型加工:油压床、肋骨冷弯机等。 四、船体装配:船体(部件)装配,把各种构件组合拼接成为各种我们所需的空间形状。 五、船体焊接:把装配后的空间形状通过焊接使之成为永久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六、密性试验:各类密性试验,如着色试验、超声波、X光等。 七、船舶下水:基本成形后下水,设计流水线以下的所有体积均为浸水体积。

1.重力下水:一般方式为船台下水,靠船舶自重及滑动速度下水; 2.浮力下水:一般形式为船坞; 3.机器下水:适用于中小型船舶,通过机器设备拖拉或吊下水。 八、船舶舾装:全面开展舾装系统、系泊系统、机装、电装、管装等方面的工作。 九、船舶试验:系泊试验、倾斜试验,试航(全面测试船舶各项性能)。 十、交船验收。 ~~~~~~~~~~~~~~~~~~~~~~~~~~~~~~~~~~~~~~~~~~~~~~~~~~~~~~~~~~~~~~~~~~~~~~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 本讲座从管理者的角度,按照“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现代造船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国船厂的探索实践,介绍船舶建造在各工艺阶段的组织方式、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提供 对施工状态的评价标准。 一、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铆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传统造船分两个阶段: 1、常规的船体建造和舾装阶段。在固定的造船设施按照先安装龙骨系统、再安装肋骨框、最后装配外板系统等。 2.由于焊接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段建造;舾装分为两个阶段: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予舾装。 现代造船又历经以下阶段: 3、由于成组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道建造;舾装分为三个阶段: 单元舾装、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区域舾装。 4、由于船体建造和舾装、涂装相互结合组织,实现“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 5、随着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将成为船厂的努力方向。目前国内主要船厂一般处于三级向四级过渡阶段;国内先进船厂已达到四级水平;外高桥船厂、建设中的江南长兴岛造船基地明确提出将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作为发展目标。

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质量检验制度》

船舶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船舶产品质量,规范船舶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有效控制生产过程的施工质量,根据相关船级社《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的要求,对建造中的船舶产品实施监督检验,促使船舶产品符合技术规范,促使生产进度与质量的和谐和统一,增进顾客满意,实现产品质量的持续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船舶产品制造及其全过程的相关施工、检验人员。 3.适用标准 检验依照相关船级社《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法定检验指南》进行检验,符合相关船级社检验标准以及《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QS》、GB、CB的要求,并能满足相应入级船级社的相关规则、规范要求。检验还结合相关图纸、工艺文件等资料的具体要求。 4.检验职能的划分 4.1自检:具体作业项目的施工人对其所施工的工件质量负责自检自纠; 4.2互检:施工车间(班组)、施工队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或专人负责对施工的产品质量检查,负责处理内检、外检中的质量意见; 4.3厂检:船舶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程质量检验; 4.4外检:船东、船检按企业QC人员向其提交的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认定; 4.5质检部门履行质量管理及监测职能: 4.5.1进货检验:负责船用外购设备、材料、外协件、外加工件和物资的质量检验; 4.5.2实施无损探伤检测及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的资质考核、取证、培训的联络实施工作; 4.5.3按规定要求编制单船《交验项目表》与船东代表、船检确定交验项目并商

定交验程序,以使船舶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4.5.4负责在船舶建造完工后,按规定要求编制装订《船舶制造质量检验报告》成册,提交船东代表、船检部门,及公司质检验部门或档案室保存。 4.5.5负责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统计质量指标及质量资料的保存工作。 5 各级质量检验责任人员职责 5.1质量检验员职责 5.1.1负责内检计划、外检计划、日交验计划、周交验计划、专项过程交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按期完成外检计划,是对外报检一次合格率的直接责任人; 5.1.2严格执行质量检验规程,负责分管项目对施工单位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巡检,对自检、互检后提交内检的项目进行检查,出具质量鉴定意见的整改意见,督促限期完成,并对质量总是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在过程巡检、内检中,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制止,并组织相关负责人分析症结原因并监督整改; 5.1.3负责向船东、船检提交项目外检,督促施工单位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意见,负责与船东船检联系协调;及时向生产主管及施工单位反馈船东、船检意见并督促处理。 5.1.4负责联系部门处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工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影响产品质量的整改意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参与相关质量事故的处理,对违反工艺纪律和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工件产品的返工及报废的实行处罚; 5.1.5负责船东、船检现场交验前所有现场环境和各项保证措施的到位,负责对外报检项目应具备条件的落实; 5.1.6在检验过程中做好检验、试验原始质量检测数据记录,负责质量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和质量统计资料的汇编; 5.1.7负责船东、船检在质量生产主面日常事务的沟通; 5.1.8负责监督生产现场,执行工艺纪律,检查焊工资质和申请无损探伤; 5.1.9负责对施工单位责任人的一次报检合格率的考核; 5.1.10做好本人检验的不合格产品的标识、登记,对返工产品和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2自检者(施工者)职责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

” ,反 。 ” ”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 填写说明:1、检验或验证合格的项目在“ □中标记“√” 之标记“×” 2、不适用项目在“ □中标记“—,或编辑时删除。 3、必要的,但本格式未包含的项目和内容,现场验船师应增加。 4、本表应作为检验资料归档。 5、本表责任人是现场验船师。 6、本格式供现场验船师和建造厂参考 一、船体 序号 项 目 检 验 内 容 1 钢板及型钢 □审核材料等级、规格、炉批号及质量证明文件 □核对钢印或检验标志 □外观检查 □板材抽样理后化试验 2 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证明文件 3 船体放样 □放样后线型检验 □样板、样箱检验 摆墩、胎架检验 □墩点布置及墩基强度 □船台的长度、宽度,精度 □胎架的形位尺寸检查 预制构件 □构件装配/焊接工艺 □焊接质量 □制成后测量 4 船体各舱、散件装配及焊接 板材质保书 □各舱及舱内构件的装配完整性,结构尺寸 □焊接质量 主机座装配、焊接 □审核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焊接工艺 □形位尺寸、焊接质量 5 整体装配 □对接缝间隙、边缘高低偏差,纵横结构的连续性 □局部加强结构 □结构完整性,板材规格 6 焊接质量检查 □焊前检验 □焊缝近观检验 □无损探伤 7 船体密性试验 □密性试验大纲审查 □密性试验 8 船体完整性及主尺度 □主尺度测量 □舵、螺旋桨、锚设备安装完整性 9 水尺、载重线标志检验 水尺及载重线勘划的正确性 10 下水前检验及下水后复查 水下开口关闭设施检验 □舵杆、螺旋桨固定的可靠性 □下水后的复查 二、舵设备 序号 项 目 检 验 内 容

1舵杆、舵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舵叶与舵杆的安装精度及焊接(连接) □舵叶密性试验 2舵设备的安装□舵杆中心线与轴系中心线的偏离情况 □安装的完整性、正确性、可靠性, □舵叶零位标志,机械限位装置 □舵叶转动灵活性,转动最大舵角 3操舵系统及其安装□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部检查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检查 三、锚设备和系泊设备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锚机、绞盘、锚链、锚及附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检查 2锚泊、系泊设备的安装锚机、绞盘安装的的完整、正确、可靠性□制链器、系缆桩安装的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四、救生设备、航行/信号设备、桅杆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救生衣、救生圈□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规格、数量检查及搁放位置 2救生艇□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标志、乘员和主尺度检查 □属具检查 3吊艇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效用试验 4桅杆□桅杆结构 □桅杆定位 5航行/信号设备检验□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效用试验 五、防火结构、消防设备/用品、风油摇控切断装置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防火分隔□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防火分隔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2固定灭火系统□管系装船前后的压力试验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3消防用品□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 4风油摇控切断装置□摇切装置安装检查,可靠性 六、通风、透气、舱底水、压载水系统、船内/外标志、栏杆等安全设施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通风、透气系统□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安装完整、正确、可靠性检查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2016

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 ⑴生产技术准备; ⑵下料加工; ⑶分段制造; ⑷船台合拢; ⑸拉线镗孔; ⑹下水作业; ⑺发电机动车; ⑻主机动车; ⑼倾斜试验 ⑽航行试验; ⑾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 3.1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 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 c)建造说明书; d)建造方案(建造法)。 e)合同与技术交底 3.2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 a)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b) 建造方针; c)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d)质量保证大纲; e)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f) 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 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 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 3.3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 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 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 d)建造方针; 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f)质量保证大纲; 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 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 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 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 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 3.4合同与技术交底 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2.4.2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 a)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 b)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 c)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 d)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 3.5开工条件的确认 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3.5.1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

船舶建造工艺习题

第一章 一、填空题 1.船舶建造工艺是研究()和()的制造方法与工艺过程的一门应用学科。 2.现代造船工艺分为船体和上层建筑建造、()和()三种不同类型又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制造技术。 3.船舶建造准备工作包括()、()、()、()及人员与组织准备。 二、名词解释 1.成组技术 2.相似性原理 3.中间产品 三、简答题 1.钢质海船焊接船体常规建造工艺流程? 2.船舶建造机械化包括哪些方面? 第二章 一、填空题 1.船用绝缘材料主要包括防火、()和()三大类。 2.船用非金属材料包括()、()和复合材料三大类。 二、名词解释 1.材料断面收缩率 2.材料伸长率 三、简答题 1.船用结构钢的工艺性能包括哪些方面? 2.玻璃钢制品手糊成型工艺过程? 3.船用结构钢的优良焊接性评定标准? 第三章 一、填空题 1.手工电弧焊的焊剂准备工作包括()、坡口清理、()和()四个方面。 2.手工电弧焊的基本操作有()、()和收尾三部分。 3.根据焊缝所处的空间位置,可将焊缝分为平焊缝、()、()和()四种。 4.埋弧自动焊焊前准备工作包括()、边缘清理和()三个方面。 5.焊接应力包括()、()和()三种。 二、名词解释 1.埋弧自动焊 2.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3.气保护 4.渣保护 5.焊接冷裂缝 6.再热裂缝 7.反变形法 8.熔滴过渡 三、简答题 1.船体结构焊接程序的基本原则? 2.简述熔化焊过程? 3.与熔滴过渡有关的五种力及各自作用?

4.二氧化碳气保焊的优、缺点? 5.手工电弧焊药皮中包括哪些添加剂? 6.减少焊接残余应力和变形的方法? 7.如何控制焊接冷裂缝的产生? 第四章 一、填空题 1.船体放样的目的不仅仅是将设计图放大,更重要的是将设计图上因比例限制而隐匿的()和()予以消除,即对型线进行光顺。 2.格子线画好后,需对其精度进行检验。一是检验()在三个视图中是否相等,二是检验格子线的()。 3.型线修改的原则是:型值一致性误差不大于±2mm;设计水线以下各点的修正量应以()为原则;船体型线修改前后()保持不变;()不能任意修改。 4.型线的精确性体现在型线的光顺、()和()三个方面。 5.船体横向结构线放样主要是(),纵向结构线放样就是画出()的投影。 6.样板按其在生产中的用途,可分为()、()、()、()和检验样板等 二、名词解释 1.船体放样 2.船体结构线放样 3.外口线 4.内口线 5.船体构件展开 6.肋骨弯度 7.测地线 8.扇形外板 9.菱形外板 10.样箱 11.号料 三、简答题 1.外板接缝排列原则? 2.胎架基准面有哪几种?分别适用于哪些分段? 四、作图题 1.理论型线光顺。图示为某船船首部分的型线图,试求: (1)图中各点在另外两个投影图上的投影位置; (2)已知曲线EF在半宽水线图上的投影,试求出其在另外两个投影图上之投影; (3)已知40号肋骨线位置,在横剖线图上画出其投影。 (作图要求:注明必要文字符号,保留必要作图痕迹)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8 电气系统安装检验

第八章电气系统安装检验 在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电气舾装件的安装、电缆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调试工作。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船舶用电设备的增多,电气安装工程的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工作量也越来越大。随着先进工艺的实施,预舾装和单元组装的开展,使电气施工逐步延伸到船舶建造的全过程。所以对船厂电气检验人员来说,工作量也在逐步增加,工作周期已经达到了整个造船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保证各道工序的顺利衔接,这就要求我们检验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素质和熟练的业务能力。本章主要介绍电气系统在安装方面的检验工作程序。 第一节电气舾装件安装检验 船舶在海上航行是个运动着的物体,在不同的海况下,船舶的摇摆、倾斜是不一样的,有时船舶的摇摆角甚至达到35°~45°,所以船上所有的装置和设备均应该有牢固的结构和可靠的固定,在振动比较严重的部位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安装各种类型的减振器。设备的安装也是与使用、保养和维修有密切关系的,电气舾装件就是为了解决电气设备在不同环境或部位的固定和安装的问题。 电气舾装件一般分为支承舾装件和贯通舾装件两种。当这些舾装件安装在船上后,就成了船体结构的一部分。所以,在选择电气舾装件时,既要考虑到舾装件的牢固性,又要顾及到舾装件的重量,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否则都会影响到船舶建造的质量。 一、支承舾装件安装检验 支承舾装件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电缆支承舾装件,另一类是设备支承舾装件。电缆支承舾装件主要包括桥形板、扁钢、紧钩、导板和托架。紧钩一般用于舱室比较狭窄的地方,具有体积小、空间小、施工方便的特点。但是在散热方面不如托架,所以一般在油船上不采用。桥形板、扁钢由于在强度上较弱,在集束电缆半径一般不超过25mm的情况下使用。在具体使用上需要根据不同的用途分类选择。重型紧钩和重型托架通常作为主干电缆和电缆集中的地方的支承件;轻型紧钩和托架也可以作为主干电缆或者支干电缆的支承件;桥形板和扁钢通常作为分支电缆的支承件。 设备支承舾装件有角钢支腿、L型支腿和角钢座等。角钢支腿通常用于重量在5kg以上的悬挂式电气设备的支承件;如果壁板厚度小于角钢厚度时,应选用带圆盘座的角钢支腿。L型支腿通常用于5kg以下的小型壁式电气设备的支承件。角钢座的安装按目前工艺路线的要求,一般由船体结构制造部门安装,这里就不具体介绍了。 (一)检验条件和要求 支承舾装件的安装在工艺路线上属于电气工程的首道工序,检验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电缆支承件的安装检验。电缆支承件的安装在分段预舾装、单元组装和整体安装过程中进行。但是,不管采用任何方式进行施工,都必须在船体结构焊接、矫正和检验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检验应该在电缆拉放前完成。第二个阶段是设备支承件的安装检验,这种检验可以同设备安装的检验一起进行。 检验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在电缆支承舾装件的焊接过程中,不准将支承件直接焊在船壳的外板上或者金属管上,也不准将支承件焊接在可以拆卸的活动物体上。 2.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的焊缝应该避开船体结构的焊缝。两者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0mm。 3.主干电缆的支承舾装件固定端的焊缝,以及安装在机舱、露天甲板、厕所、浴室、厨房、洗衣间、冷库等潮湿场所的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应焊连续焊。焊脚尺寸应符合要求,一般不小于4mm,但不应超过板厚。 4.处于干燥场所的分支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允许单面连续焊。 5.距离较长、跨度较大的电缆支承舾装件的间距应符合表8-1的要求。 表8-1

船舶识别号的安装与检验要求

船舶识别号检验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4号)的要求,为规范船舶识别号检验工作,制定本规定。 1.一般要求 1.1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或者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在中国登记的船舶,包括为境外建造并申请中国籍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船舶。军事、渔业、体育运动船舶除外。 1.2 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船舶,船舶建造人应在船舶下水前向船舶建造检验机构申请船舶识别号标记检验,并提交船舶标识电子标签供查验。 1.3 2011年1月1日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在建船舶,船舶建造人应在船舶建造完工前向船舶建造检验机构申请船舶识别号标记检验,并提交船舶标识电子标签供查验。 1.4 现有船舶不需标记船舶识别号,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在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启用后最近一次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任何类型的检验时,提交船舶标识电子标签供查验。 2.船舶识别号检验要求 2.1 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船舶,在船舶下水前,船舶检验机构应检查船舶识别号授予、标记情况;在船舶建造完工前,船舶检验机构应检查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粘贴情况。若不合格,则不得签发船检证书。

2.2 2011年1月1日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在建船舶,船舶建造完工前,船舶检验机构应检查船舶识别号授予、标记情况及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粘贴情况,若不合格,则不得签发船检证书。 2.3 对于上述新建及在建船舶,船舶建造完工时,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如未启用,建造检验时可不必检查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粘贴情况,但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2.4 对于现有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的信息系统取得船舶识别号,在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启用后,结合船舶最近一次营运检验,检查船舶识别号是否与船舶标识电子标签上的号码一致,并现场检查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粘贴位臵,如满足规定要求,则换发证书;如船舶识别号与船舶标识电子标签上的号码不一致或者无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应要求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船舶标识电子标签,此时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证书(国际航行船舶可只对其安全证书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证书),并在检验报告上注明。有效期满再次检验时,如仍不一致,则不得再签发证书。 2.5 船舶识别号不易辨识或由于换板等原因需重新标记船舶识别号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2.6 船舶检验机构对已获得船舶识别号且换发证书后的船舶进行营运检验时,应检查船舶识别号标记情况是否与证书、报告记载相符及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粘贴情况。 2.7 当标记船舶识别号时,船舶检验机构应指派验船师按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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