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新)2014.10.13

浙江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新)2014.10.13
浙江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新)2014.10.13

浙江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办法

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和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精神,浙江大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条:《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第二条:《标准》在学校主管副书记领导下,由本科生院、学工部、体艺部、校医院、各院系及学园的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条:《标准》实施对象为在校学生,不包括留学生、交流生等。

第四条:按新《标准》要求,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七项。

第五条:《标准》各测试项目成绩由公共体艺部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第六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总评成绩=毕业当年得分×50%+其他学年平均得分×50%,《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七条: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由公共体艺部统一安排补测时间,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第八条:申请免测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向体艺部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研究中心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

1、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网站上下载),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2、申请表必须经校医疗单位证明,所在学院盖章有效。

3、将免测申请表及校医院证明交到体质研究中心(紫金港田径场司令台二楼),经体艺部体质研究中心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测试,存入学生档案。

4、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第九条:国际交流生所属“3+1”项目的学生可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转学的学生须提交原学校当年转学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提前毕业学生应按正常毕业学生规定的测试次数完成方可毕业。

第十条:学校教务处规定,3、4、5年级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每年给予0.5个学分,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十一条:测试工作必须由负责测试的教师完成,测试和补测期间受试学生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如一卡通照片模糊需同时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为了维护《标准》的公正、严肃性,对在《标准》实施过程中作弊的学生将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二条: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标准》测试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

2、《标准》测试时安排安全巡视员,并将各校区安排好的《标准》测试时间事先通报给校医院;

3、学生在课外参加《标准》测试前应自觉做好测试准备活动;

4、在测试过程中,参加测试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任课教师或测试负责老师;

5、如出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参加《标准》测试的相关同学及时与测试工作人员联系。

第十三条:本《试行办法》由体艺部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4篇

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4篇 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 心得体会一 放下工作的繁琐,放下家庭的牵绊,2016年8月18-22日,我有幸重回校园,参加了费县检察院、费县国税局***在浙江大学举办的干部素能培训班,在这短短的五天里,我感受到了浙大深厚的文化底蕴,感受到了杭州人的谦虚大度及创新精神,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和幸福,每天都会有收获、有感动、有喜悦。 一、通过课程学习,感受浙大魅力 这次学习所确定的课程涉及知识面广、内容丰富,授课的老师均是知名的专家和学者,授课方式灵活多样,事半功倍,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浙大法学院李华博士讲授的《预防职务犯罪与提高抵御职务风险能力建设》《新形势下犯罪疑难问题探讨》、浙大法学院博导胡铭讲授的《司法体制改革与检察制度完善》、浙大法学院叶良芳副教授讲授的《刑法解释的新问题》、浙江警察学院马列社科部主任杨持光讲授的《犯罪心理学》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对一些当前办案中的遇到的理论难点答疑解惑;全国党建研究会研究员高国舫讲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我国的国情和政策,为我们的努力目标指明了大的方向;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副秘书长蔡亚萍讲授的《干部阳光心态与压力调试》让我们认识了心理健康,学会了处理婚姻关系及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浙大人文学院教授计翔翔讲授的

《解读中国历史》用幽默诙谐的语言为我们解读了中国历史,让我们从历史中吸取营养,正视现实;杭州巴洛克音乐研究所副所长张博讲授的《音乐与人文素养》让我们认识了音乐对人的影响以及他通过音乐改变人、改变社会的人文关怀;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金立讲授的《创新思维与现代管理》从理论上给我们的创新提供的思路。这一系列的专题讲座,让我们对以往的理论进行了巩固和充实,让一知半解的知识得到诠释和解读,同时还汲取了全新的理论营养,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维,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通过参观交流,学习萧检精神 在学习之余,我们到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的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进行了考察,看到了萧山区检察院的软实力和硬实力,通过座谈学习及对口交流,我们认识到萧山区检察院的众多荣誉并不是凭空得来的,领导班子的创新精神和规范办案理念以及建院思路都让我们感受到了差距。萧山检察院“业务立院、规范建院、科技强院、人文兴院、从严治院”的建院方针,以及“维护公正、勇立潮头”的萧检精神,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萧检品牌的内涵。 三、通过城市游览,感受人文思想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丽的杭州,在有着百年悠久历史。《白蛇传》、《新白娘子传奇》等影视作品,更是让杭州充满了一层浪漫色彩。初入杭州,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每个十字路口设立的一个个遮阳棚,方便了行人和骑车的市民,街头随时可以看到的出租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开远市渔业管理站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相关规定制度本单位如下制度:第一章预算领域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预算规则》、《事业单位预算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预算管理由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预算各阶段相关工作。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组成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预算制定,单位会计、出纳组成预算管理、执行机构,负责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组成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监督审计预算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审、批复、执行、调整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大发采购〔2008〕2号 (2008年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厅〔2003〕6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发仓、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存量建筑的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新建建设工程的采购,学校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有关职能部门论证、审批,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准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形成批量优势,保证各项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自行采购两种形式。凡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见第三章集中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其他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自行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必须遵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分散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其中使用专项经费及其他学校集中管理的经费的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指定的部门管理和执行。 第七条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由采购中心或学校指定的其它部门组织实施。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指定的部门或项目委托人在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具体实施。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规定须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汇集后报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九条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浙江大学培训心得体会6篇

浙江大学培训心得体会x篇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浙江大学培训心得体会x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通过我们各位思想的碰撞,一定会激发出您写作的动力。还有,阁下能将此文档加入收藏或者转发出去,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浙江大学培训心得体会x 暑假期间,通过在浙江大学为期x天以“抉择转型成长”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先后倾听了xx位专家的精彩讲解和论述,并在课后及时总结,同时对照本职工作认真进行反思,感悟和收获颇多。 一是要把多角度看问题的思维方式作为工作常态。上海市浦东发展局进行教育改革的一系列举措,从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通盘考虑、制定改革方略,极大释放了教育生产力,推动浦东教育成为品牌。北师大教授肖川也从多个方面论述了先进的教育理念,改变了过去对素质教育的单项化理解和把握。黄华新教授也讲到个人要实现跨越发展,必须要突破单一性到达多样性,学会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的寻找问题答案。可见,无论事业还是个人发展,未来只属于“有想法”的人。正如戴尔所践行的

“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能力,而取决于你是否愿意换一个角度来看你所熟悉的事物。”这一理念,也正因为换了一个角度,他发现从“产品→商品”,居然有那么多中间环节。他决定跃过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在节省成本的同时,正是采用了“直达”新模式,也为“批量度身定做”、“网络营销”创造了条件。换个角度去思考,人人都可以是“戴尔”。黑格尔说:人是靠思想站立起来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就要寻找那条经营智慧的线索、那条让你从多个角度去思考问题的线索、那条促进你奋然跃起的线索。正如《金融危机与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主讲人王维安教授说的:“选准投资突破口,不仅仅考虑投资品本身,更要考虑宏观环境,考虑国际国内经济走势,甚至还要考虑国家政策走向”。我们的工作如果也做如此考虑,日常的失误就能被避免,工作决策会更加科学。 二是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工作境界的关键。创新的本质是进取,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激情,创新就要淘汰旧观念、旧技术、旧体制,培育新观念、新技术、新体制;创新的本质是不做复制者。在整个学习期间,无论是经济金融方面的讲解还是教育管理改革方面的论述,都彰显出主讲人强烈的创新意识。通过反思可以看出:创新意识是人们对创新与创新的价值性、重要性的一种认识水平、认识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对待创新的态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与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就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与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就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就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与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与会计核

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与单位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大计发[2017]1号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7日

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实习费用的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费用是指本科生在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实习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条 各学院(系)要加强实习费用的预算管理,除规定特殊用途的专项经费以外,可统筹其他经费安排教学实习支出。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过程中应遵循出行从简、节约经费、统筹安排、高效使用的原则,一律不得开支与学生实习无关的费用。 第四条集中实习方式实习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乘坐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位、普通长途汽车。确因路途遥远,不便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飞机经济舱,超过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票价部分费用应由学生自理。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按实报销,超规定部分不予报销。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可报销大中型客车租赁费用。 2.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管理,限额补贴标

准为 15元/人.天。具体包干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自行确定。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行日和接送当日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3.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150元/人.天,凭票按实报销。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实习时间长短自行确定报销额度;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4.学生实习期间不实行伙食费补贴。 5.实习管理费:是指实行校外集中实习方式时,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所收取的管理费(含实习地上课所产生的场租费)。报销时须凭实习接收单位的有效票据,据实报销,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结算。 ⒍实习指导费:是指实行校外集中实习方式时,聘请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授课及指导实习发生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800元/人.天,总额应限定在实习总费用的10%以内。支付指导费时应提供实习指导教师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等信息,由指导教师本人签名,经实习带队教师确认,学院(系)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销。实习指导费应通过学校酬金系统发放,并按规定依法纳税。 7.保险费: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据实报销。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体现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和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三)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 规范、细化原则。项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项目要素的支出细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

“款”级科目(部分到“项”级科目);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要细化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明细项目。 (五) 完整性原则。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考评,实行完整的项目流程管理。 (六) 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预期成果的大小和时效进行排序。 (七) 追踪问效、绩效考评的原则。市财政局或一级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五条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 第六条经常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每个预算年度都需要发生的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一) 会议、培训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举办学习班开展培训、研讨活动等项目。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经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2020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2020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2020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收集整理的2020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海无涯、大爱无边”,十一月中旬的浙江大学一周培训学习结束后,令本人深刻地领悟到这句话的深刻内涵,收获良多,在这里首先感谢市工商联的领导为我们提供的这样一个难得的高端培训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感谢负责此次带队培训学习的工商联相关领导,为我们食、宿、行、学习的周到安排付出的艰辛努力。通过几天的系统学习,现特将自己一点浅薄培训学习心得整理并归纳如下:整体行程安排科学合理。回顾整个培训学习过程,从出发至顺利返回,整体的行程安排科学、紧凑,这都与市工商联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浙大教务组人员的细致关怀分不开的,整体行程温馨和谐。尤其是在紧张的系统学习中穿插走进浙江知名企业现场参观的活动,让理论与实际感受充分结合,使每位企业家深刻感悟到此次培训的实用价值意义非凡。 培训课程安排贴近企业实际经营。一周学习的课程安排定位准确,从宏观到微观、从战略到战术、从事业的发展到自身健康的维护,

十分贴近内陆城市企业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点”,对现实的经营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由此可以深刻的感受市工商联相关领导和浙大对此次的培训学习的良苦用心和辛勤付出,令每位参与者都心存感激之情。 参与培训的浙大教授专业水准高。从这次参与执教的浙大老师看,每位教授均是各自专业学术领域内声名卓著的专家学者,部分专家教授还是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领头人。能置身于这样一群高素质、高水准、高规格的学习环境内,亲身聆听他们的理论教诲,这样的机会是我们人生中不可多得的珍稀机会。 扩大了视野,陶冶了情操,净化了心灵。一周短暂的学习,最大的感受是过去一直仅知道“埋头拉车,不知道抬头看路”,对国家宏观政治经济到微观的地方政策不甚了解,经过一周系统的学习后,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经营者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应爱国、爱家,善待社会,善待企业,善待员工及家人,这份无价的心灵收获让我们对企业的发展多了一份理性和自信,少了一份浮躁和狂妄;多了一份感恩少一份自私,明白了“大爱”的’深邃含义,陶冶了情操,净化了身心。 浙商精神与浙商修炼为我们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启迪的作用。浙商一群既聪明又肯吃苦,敢冒风险,敢为人先的群体,其机警,有胆识,具敏活手腕,特别眼光,经营商业,不墨守成规,而能临机应变的能力令我们内陆企业心生敬佩;其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一个个鲜活的成功案例无不对我们企业经营思路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规范基本支出预算分配行为, 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 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部门的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 或机构运行等) 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 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 是中央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五条中央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对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 二) 优先保障的原则。财力安排首先应当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中央部门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三) 定额管理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对于基本支出没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基本支出预算可以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的收支情况,采取其 他方式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第二章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定员、资产和定额是测算和编制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中央部门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资产,是指中央部门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的资产、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其表现形式为办公用房、车辆、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定额,是指财政部根据中央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 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 第八条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 一) 制定定额标准要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 ( 二) 制定定额标准要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 三) 制定定额标准要规范化,制定方法要具有科学性。 第九条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 一) 依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业务性质、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赴浙大参加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

赴浙大参加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 xxx年3月xxx日至xxx日,在县委和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精心安排下,作为浙江大学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一员,我有幸在百年名校浙江大学度过了短暂、紧张而又难忘的培训生活。走进有“东方剑桥”美誉的百年浙大,清幽的环境、浓厚的人文气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无处不体现的“求是”校风使深受感染,虽然只有短暂的七天时间,但丰富的内容、精彩的课堂、鲜明的观点、生动的案例,使我深受启发和教育。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桐庐县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优先。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一任接着一任抓。形成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为龙头,涵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的规划体系。现将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归纳如下: 一、开阔视野,增长了见识 工作以来,参加的各类的培训学习早已数不清有多少次了,而这次的浙大培训经历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一是课程设置合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本次学习开设课程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浙大为我们安排了《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国学智慧与管理者修炼》、《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浙江民企

三十年探索与实践》、《县域经济发展》、《危机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领导艺术与领导力》、《现代新型宜居城市建设》八个专题讲座,并到梦想小镇、海康威视、桐庐新农村、西溪湿地、钱江新城、城市规划馆、城市平台G2O会场进行了现场教学。授课老师讲解的讲解生动有趣、旁征博引,既有较强的理论指导,又有成功的实践经验;他们能抓住重点,层层剥开,让人豁然开朗、茅塞顿开,每一场讲座都以丰富内涵给人以知识。讲政治和顾大局是提高领导能力干部的第一素质,也是最基本的素质,不懂政治、不讲政治就当不了、也当不好领导干部。政治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是上级指示精神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大局就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就是全院、全局、全路、全市、全国。想问题干事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放开眼界,考虑长远,将具体工作融入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能因为局部工作的不慎或失误给全局带来负面作用和消极影响。既要把握大局,从宏观上分析和研究问题,又要注意细节,从微观入手解决问题。 四是要破除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是指一切从本团体利益出发,不顾大局,不顾整体,不顾其他部门。克服私事重于先于公事、部门的事重于先于整体的事的现象。个人对集体,集体是大局;部门对整体,整体是大局;下级对上级,上级是大局,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XXXXXX,支出为XXXXXX。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单位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各业务科室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科室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业务科室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单位预算编制参照南京市预算指南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项目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预算的编制方法

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是指为学校科研项目服务的、以科研经费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一种辅助性财务管理岗位。 第三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经费自筹。 第四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实行会计委派制,由计划财务处与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的单位或部门(以下统称“被委派单位”)共同对该岗位工作进行管理。 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一)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被委派单位共同负责人员选择和岗位考核工作;

(二)负责制定岗位职责、用工经费、工作考核等管理制度; (三)负责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用工经费管理; (四)指导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工作。 被委派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被委派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及各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总责; (二)与计划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负责人员选择和岗位考核工作; (三)支持科研财务助理开展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科研财务助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职责: (一)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使申请的科研经费满足科研任务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审核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负责编制科研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定期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推动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四)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接受各级审计、财政、科技部门或受托机构组织的检查、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被委派单位提供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服务; (六)完成被委派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第六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重点建设或急需发展的学科、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及承担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科研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或项目群所在科研团队或机构,原则上要求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中特别重大的项目团队或机构,必须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他项目团队或机构,可按需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单位的收支预算。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是指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 第一章预算领域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预算规则》、《事业单位预算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由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预算各阶段相关工作。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组成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预算制定,单位会计、出纳组成预算管理、执行机构,负责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组成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监督审计预算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审、批复、执行、调整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

【浙江大学纪检监察系统新时代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浙江大学纪检监察系统新时代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月日——月日,我有幸参加了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系统新时代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各方面工作都很紧张的情况下,区纪委专门拿出时间,专题安排,精心组织这次培训学习,让人更觉弥足珍贵。能够到浙大学习,一直是我向往的幸事。浙江大学有着一百多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浙江大学是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在国际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素有“东方剑桥”之美称,不仅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而且拥有一流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能够来到浙大学习,能够沐浴在清爽的春风中,徜徉在浙大知识的海洋里,我们一行人都十分的兴奋与激动。短短的五天时间,我们与知识为伍,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一、坚定了理想信念 通过参观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了“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红船精神,更加坚定了对党的信念和信仰,深刻理会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党的立足之本,同时为先辈们的精神所感动、鼓舞。通过系统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监察法》,我充分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对中央“全

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党在反腐倡廉问题上的决心,更加树立了信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约束自己。要严以修身,追求高尚情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要严以律己,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要严以用权,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 二、激发了工作热情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派驻纪检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探头,是“常驻的巡视组”,要做到发现苗头及时、聚焦问题准确,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人,我认为应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把好人生的“总开关”; 必须尊崇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必须敬畏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必须廉洁自律,常思贪欲之害; 必须净化社会圈,营造清清爽爽的交往环境; 必须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有所为。我们在这个位置上,必须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勇于担当,才无愧于党和人民。我们一定要将上级的各项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努力实现新时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本******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臵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 (四)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属各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财务处是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定额确定、财力平衡以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主要由一般收支预算和其他单列预算构成,包括: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学费管理办法修改稿

昆明医科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教育,学校有权依法按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必须强化法制观念,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缴纳学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在读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生学费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监察审计处是学费收缴的监督检查部门,各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国际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在计划财务处的指导下做好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学费收缴工作。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校按照国家和

上级有关规定拟定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执行;学校收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组织学生缴纳学费银行卡的办理;学费的收取、登记、查询和管理等。 第七条各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费的催缴;学生注册的审核;收费收据的发放;学生情况的调查与反馈;签订欠费毕业学生还款协议;对欠费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审批等。 第八条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提供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新生录取后1天内提供录取新生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学生学籍异动后7日内提供学生学籍异动纸质和电子信息;新生注册的审核;按规定对由于欠费导致的有关学籍问题进行处理等。 第九条学生处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学生情况的调查与反馈;对各学院提出的欠费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及评优评奖等进行审核;对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审批等。 第十条研究生部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提供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新生录取后两天内提供录取新生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学生学籍异动后7日内提供学生学籍变动纸质和电子信息;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费的催缴;研究生注册的审核;收费收据的发放;研究

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永善县2017年领导干部经济能力提升研修班() 我有幸参加了由永善县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的“2017年经济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学习。本期培训班在永善县委组织部及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精心安排下,我们一行54名学员来到了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 浙江大学坚持“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打造卓越教育品牌,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导者。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浙江大学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 2009年,浙江大学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干部教育培训的良好基础,成为中组部与教育部在全国高校中首批建设的13个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之一。 在这里,我们度过了紧张充实而又意义非常的5天。通过5天的学习与思考,使我从思想上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服务理念也上得到了更新。为此,由衷感谢永善县委组织部为我们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提高的平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锻炼的机会。在5天里,我们学习了“公共管理新视野”、“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小镇”、“领导干部身心健康与压力管理”、“当前形势下政府投融资管理”、“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供给侧改革”、“承接产业建设的招商引资”、“新常态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以及参观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外桐坞村,这次培训课程学校为我们安排的老师都是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老师们通过精辟和风趣的讲解,将有一定深度的理论阐述得浅显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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