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及对策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及对策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及对策

浅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及对策

我国农机监理出现在80年代初,从成立到现在,近30年历史。农机监理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健立健全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网络,但仍然存在一此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县乡农机监理工作薄弱与飞速发展的农机化事业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农机监理工作的现状

1.农机监理机构责权严重不对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明确了农机部门是拖拉机的主管部门同时《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赋予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安全静态管理有部分职权,没有配套的动态管理职权。这就形成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对拖拉机及驾驶员负有源头管理责任,而对其违法行为却不能检查,强令禁止和处罚。只能好言相劝或通过交警处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却有职无权。因此这种既要负安全管理责任,又不能对管理对象实施有效监督处罚的不正常状态。给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级别不明确

以我县为例,我县农机安全监理员共59名。县所只有11名而且大部分分部在各乡镇,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后,乡镇设农业服务中心,由原农机站、农业站合并组成,合并后的农业服务中心的人、财、物都归属乡镇政府管理,每个乡镇农业中心 3人到6人不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