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

2020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
2020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

2020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房地产的广告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施

四项内容不得出现

记者翻阅新《广告法》,在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中看到,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它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规定在以前的《房地产地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也有要求,但只是作为部门规定,而此次在《广告法》中明确提出,也意味着这些内容提升到了法律规定的层面。

该负责人表示,新《广告法》中提到的四项内容都是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常用到的内容,也是近几年容易和消费者产生纠纷或被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内容,将其列入新《广告法》中也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房地产发布的广告内容。

记者在与新《广告法》同步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看到,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房地产商发布广告

不能再“任性”

众所周知,现在的购房者在买房时除了项目本身外,还比较关注周边的配套设施,例如:交通、商业、学校等。因此,开发商在广告宣传时也会将这些作为项目

的卖点加以宣传,有些甚至夸大宣传,来吸引购房者。例如,开发商为了大肆宣传自己的楼盘,往往会刻意夸大自己楼盘的区域或者是配套优势。最常见的就是明明楼盘周边没有大型的配套,学校等,为了达到宣传目的,几公里以外的配套、隔了多条马路的学校都会被写进该楼盘的配套中,从而误导消费者。

对此,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不符合新《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内容在9月1日起将不得出现在发布的印制品、报纸、电视、网络、户外电子屏等广告中。也就是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无论是新发布的广告还是以前印制的广告包括楼书、宣传彩页、户外广告等全部不得出现违反新《广告法》规定的宣传内容。监管部门将在新《广告法》实施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违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广告法》规定,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在此,也提醒房地产开发商抓紧时间对以前印制的楼书、宣传彩页以及网站上发布的宣传广告中违规的内容进行修改和更换,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消费者遇到违规宣传

可投诉“12315”

“新《广告法》对房地产广告发布的内容作出规定,不仅有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还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说,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如遇到违规宣传可向“12315”进行投诉。

在房地产宣传广告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项目为了突出自身的位置优势,会写距离某个商圈或某一地点只需要几分钟就可到达,但实际到达的时间却要比宣传的时间要长;还有一些项目明明距离某公园还有一定的路程,却在宣传中称附近有

公园,坐拥天然氧吧等等。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购房者大多购买的是期房,由于没有实景呈现,因此开发商宣传的内容就对消费者的购买起到了一定的决定作用。如今新《广告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它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如此一来只要购房者在相关方面受到了蒙骗,就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随着新《广告法》的实施,对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也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考验。

房地产行业广告违禁词包括

房地产行业广告违禁词包括: 1.不得带有涉嫌诱导消费者的词语: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0首付、零距离、“价格你来定”等; 2.不得与教育机构有联系:XXX学校近在咫尺、升学无忧、教育护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等; 3.不得讲究风水学: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等; 4.不得带有歧视性词语:贵族、高贵、隐贵、上流、层峰、富人区、名门、XX 阶层、XX阶级等; 5.无法证明地理位置时,不得滥用商圈或地标: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中心、中枢、腹地、城市地标等; 6.不得带有特定极限词: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致极、完美、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等; 7.不得承诺住户户口相关违禁词:承诺户口、蓝印户口、承诺移民、买个房啥都解决了 8.不得带有封建性词语:帝都、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王府(府邸)、政府机关、行政大楼等;

9.不得涉及投资理财: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等; 10.不得使用权威性词语: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1.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12.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房地产广告应注意的5个重要事项: 1.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明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2.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4.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5.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新广告法法规实施力度大,将很多房地产广告逐渐弱化,广告策划们纷纷表示已经被违禁词压制到毫无思绪。但是,国家颁布新广告法对各个行业都是一视同仁,把消费者的利益实现最大化。简单来说,商家们也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只需要用心去提高商品质量,而不是单方面在意广告夸夸其谈的效果。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 一、《房地产广告法》规定 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虚假、夸张、含糊等欺诈、欺骗性质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不得含有风水、占卜、金脉、龙脉等封建迷信内容; 2、对房地产项目不得使用抽象的、模糊的、绝对性的、不符合实 际的词语描述; 3、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家、独一无二、尊、极、豪、顶等夸 大描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 4、不得使用旺铺、名盘、黄金地段等含糊描述房地产项目地理位 置的词语及其类似的词语;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明房地产项目 与某一特定区域的距离; 5、不得使用热销、抢滩、抢购、火爆、包租、甩卖、零月供等含 糊描述房地产项目销售状况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 6、不得使用投资回报、潜力升值等描述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词语及 其类似词语; 7、不得使用起价、最低价、超值等描述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词语及 其类似词语; 8、房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而进行形象宣传,不得载明涉及预 售的相关内容,并需相应说明; 9、不得出现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 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 10、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在广告 中明示投资回报的内容; 11、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礼品抽奖金额超过5千元的内容。 二、《房地产广告法》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车位使用权)的,在广告中不得出现,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

新广告法禁语及房地产广告禁语

新广告法禁语及房地产广告禁语 广告禁字词 1、(最字词)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字词)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字词)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字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字词)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字词)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字词)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字词)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字词)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

2017年新广告法全文-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

2017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

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与权威有关 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且懂且珍惜。

违法烟草广告案例分析

江苏吴江电视台、浙江日报利用祝贺形式发布违法烟草广告案 [案情简介] 案例一: 1997年1月下旬,一群众举报江苏吴江电视台播放“沧浪亭”烟草广告。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实,江苏省烟草公司吴江市公司于1997年1月7日至22日每天连续两次在吴江市电视台发布“姑苏沧浪亭,吴江最钟情”、“吴江市烟草专卖局长陈玉良偕全体员工向关心支持烟草事业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在春节来临之际向大家致以诚挚问候”的广告。江苏省烟草公司吴江市公司、吴江电视台利用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违法了《广告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构成违法广告。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广告法》第42条,对吴江市电视台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16万元;(2)处以广告费2倍罚款,计32万元。对江苏省烟草公司吴江市公司做出如下处罚:处以广告费2倍罚款32万元。以上罚款共计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案例二: 杭州卷烟厂在1995年6月6日《浙江日报》上发布“杭州卷烟厂祝贺”、“雄风再现,狮走天下”的广告。杭州卷烟厂、浙江日报社利用报纸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构成了违法广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42条决定:(1)责令浙江日报社停止发布该广告,没收广告费用3万元;(2)责令杭州卷烟厂停止发布该广告,没收广告费用3万元。 [法律问题] 我国关于烟草广告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1 《广告法》第18、42条。 2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 对本案例的分析 尽管对烟草广告的管理越来越严格,烟草经营者还是竭力地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进行烟草广告宣传,烟草广告的表现形式也更加复杂多样。一些烟草经营者甚至想方设法规避法律发布烟草广告,以尽可能扩大烟草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在上述两个违法广告中,烟草经营者采用的是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第一,间接地宣传烟草品牌、商标。案例一吴江电视台发布的广告中,出现“沧浪亭”的字样。“沧浪亭”是苏州一个园林名胜的名称,“沧浪亭”是否为卷烟名称,是该则广告能否认定为烟草广告的重要依据。据江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调查,“沧浪亭”确为江苏省徐州市卷烟厂注册的卷烟商标,该卷烟由吴江市烟草公司总经销,准备在电视台播出后

房地产行业《新广告法》培训

房地产企业新《广告法》培训 今天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新《广告法》,下面我就新广告法的修订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 新修订的《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今天我主要和大家一起学习下新《广告法》中的几个亮点和以及对房地产广告的相关规定。 亮点 亮点一明确虚假广告定义 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亮点二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旧广告法没有对代言人的法律规制。这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也作了法律责任规定,明星代言不能只收钱而不担责。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老百姓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比较反感。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限制和约束明星代言,这是国家的一种态度。这个规定在新广告法第38条、62条中有体现。 亮点三: 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这个规定在新广告法第39条、40条中体现。 亮点四: 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旧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互联网广告应显著表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停;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这个规定在新广告法第43条、44条中体现。 亮点五: 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新《广告法》对罚款金额有了进一步提高,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

新广告法九大雷区 让房地产广告戴上镣铐起舞

新广告法九大雷区让房地产广告戴上镣铐起舞 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这已不是新闻,但号称“史上最严广告法”,新广告法到底有何不同?“最严”在哪里?针对房地产广告,又有哪些“红线”,搜狐焦点独家解读新版《广告法》。 罚款广告里出现这些词罚款20万起 新广告法摘录: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在新版广告法里,对于极限、绝对、夸张的出发更加严厉: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什么是极限词语,比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按照以上条款,销冠、开盘即售罄、顶级、最具等词语就要成为房产广告的历史词语了,卖了2亿说5亿,卖了5亿说10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想说售罄,拿出数据来! 升值、回报的承诺是雷区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房地产广告法

广告禁止关键词(禁止含有内容如下) 1. 不能使用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有悖于社会良好风尚;如:“风水、占卜、皇室、上流、贵族、上等人、权贵”。 2. 不能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第一品牌,极品等 3. 广告中不能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 4. 专题页由新浪乐居设计人员制作,广告中也禁止含有上述关键词。如果广告是客户提供,设计人员有权评判是否适合符合新浪乐居广告语规范。 ------------------------------------------------------------------------------------------------------------------------------------------------------------ 新浪乐居网房地产广告投放规范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新浪乐居网房地产广告投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到CBD只需30分钟”、“20分钟直达国贸” 二、广告文字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绝版、唯一”等不规范用语 l 法律依据:《广告法》

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2017版

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2017版 保健品现在宣传的力度是很大的,保健品只是能够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起不到治疗病情的作用,但是很多的保健品广告宣传的功能过大,扭曲了保健品的正常功效。保健品广告法规出现了,直接管理广告中保健品的宣传和方布。下面来先了解一下保健品广告法规定吧? 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有关广告监督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短信防伪平台,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新资源食品是指以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者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生产的食品。特殊营养食品是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以及违反国家

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第五条广告主发布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卫生许可证; (三)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四)新资源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准文件; (五)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 (六)进口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输出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中文标签; (七)保健品广告法规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

2017年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2017年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经过2016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全新《广告法》,已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 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且懂且珍惜。 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最新广告法法律法规(地产篇)

广告法涉及房地产领域规定 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二、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三、最新广告法通用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 ?颁布日期:2015-12-24 ?执行日期:2016-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最新广告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一个正确选项填在题目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 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_________年10月27日通过,并于次年2月1日起施行。( ) A、1993 B、1994 C、1995 D、1996 2、广告法的使用范围是_________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 A、广告主 B、广告经营者 C、广告发布者 D、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3、___________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 A、二万 B、三万 C、五万 D、十万 5、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_________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A、广告发布者 B、广告经营者 C、广告主 D、广告经销商 6、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_________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 A、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当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当地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当地国家级行政单位 7、《广告法》中所指的广告是________。( ) A、全部广告 B、户外广告 C、公益广告 D、商业广告 8、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_________的要求。( ) A、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B、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C、社会主义民主进程 D、为人民服务宗旨 9、广告应当具有________,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 A、艺术性 B、可识别性 C、实用性 D、独特性 10、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______,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合作协议 B、口头合同 C、书面合同 D、交易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请选出两个以上的正确选项填在题目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________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

房地产广告法新政内容及注意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 以下是广告禁用语,作为广告人必须注意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 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

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新广告法违禁词一览(2017版)

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 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 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 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 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 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 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 除外)

最新新广告法对房地产影响

新《广告法》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一、新《广告法》实行背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日《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亦将正式执行。 二、新《广告法》中房地产相关内容: 新《广告法》的实行对房地产市场的营销推广关系密切,制造噱头的营销方式需进行合理调整,广告语言需更加规范。新《广告法》中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 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 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10、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11、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1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3、新法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重要条款深度解读: 1、项目有多远,不得讲时间 解读:“××分钟直抵市中心区”、“与××号地铁无缝对接”、“与沃尔玛零距离相拥”、“距××区政府仅××分钟路程”……在过去的楼盘广告中,这种利用耳熟能详的公共建筑、高铁站、机场等重要的交通枢纽、周边地标性建筑作为参照物,表示项目距离的手法屡见不鲜。 不过,所谓的“××分钟”、“零距离”、“无缝”究竟是以什么方式进行时间计算,是乘公交、步行,还是开车,抑或开飞机?购房者往往一无所知。而且,这个时间走的哪条路线,是否已囊括发生交通拥堵、遇到突发情况等不确定因素所耗费的部分,开发商通常“遮遮掩掩”,购房者则如雾里看花。本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发布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几分钟生活圈、几分钟到中心区等措辞,以后只能挥手说拜拜了。 典型案例:一些偏远楼盘为了表明与市中心距离近,几乎都会拿CBD作为参照物表述距离。在郑州,一些在售楼盘基本都会把CBD作为重要价值卖点。以中牟某楼盘为例,其宣传资料称,开车15分钟至CBD中心,事实上,除非深夜道路根本没人不考虑红绿灯,否则你难以像广告中描述那般飞速抵达各处。 2、每年升值××,不得再承诺 解读:在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里规定,房地产广告里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并且,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销售之后返租曾经在商铺、写字楼和公寓的销售中,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其中不少商用物业甚至提出5年回本50%等承诺。但之后随着一些项目返租过程中开发商跑路,或是经营不善清场关门情况的出现,深圳对于返租、承诺保底收益和升值等广告内容早已明令禁止,所以目前在深圳楼市已经很久没有开发商敢明目张胆地把保底收益等内容放在硬性广告里了,但是在深圳周边的莞惠地区此类广告却并不鲜见,以保底回报来吸引投资置业。 典型案例:除了“首付10万核心地段,千亿商机产权旺铺10万元/间起”、

著名广告案例分析

广告案例分析(一):“100年润发”洗发露 “如果说人生的离合是一场戏,那么百年的缘分更是早有安排。青丝秀发,缘系百年。”或许很多人还记得十年前的这句经典的广告词以及周润发经典的表演。这不仅是“百发润发”的一句广告语更是一种意境、一种美好情感的凝聚。是呵护百年,温情中展示着要树百年品牌的决心。它不仅道尽了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更是将意境与情感、商业与文化、品牌与明星完美的融合,堪称经典! 百年情结20年来,中国广告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数不胜数的广告中,“百年润发”电视广告品牌形象的独特定位、商业性和文化气质的完美结合,以及给人心灵的震撼,堪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典之作。 “百年润发”是重庆奥妮系列产品中的一个,目前在市场已上市的有奥妮皂角、奥妮首乌和百年润发(又分青年型和中年型两种)。在“百年润发”广告里,“文化气”和“商业气”在这里天衣无缝地结合,融汇成中国情感的、中国式词汇的民族品牌,这于国产商品“洋名风”、“霸气风”形成鲜明对比,有助于记忆度的加强,辨识率的提高。 据当时一项调查显示,广告产生的所有感动几乎都来自这个情节,这支广告为企业创造了近8个亿的销售收入。 百年润发的广告案例在京剧的音乐背景下,周润发百年润发广告篇给观众讲述了一个青梅竹马、白头偕老的爱情故事:男女主人公从相识、相恋、分别和结合都借助于周润发丰富的面部表情表现了出来:爱慕状、微笑状、焦灼状、欣喜状。而白头偕老的情愫是借助于男主人公周润发一往情深地给“发妻”洗头浇水的镜头表现出来的。 白头偕老的结发夫妻,头发,这在中国历史上本身就有着深沉的文化内涵,此时配以画外音:“青丝秀发,缘系百年”,然后推出产品:“100年润发,重庆奥妮!”——把中国夫妻以青丝到白发、相好百年的山盟海誓都溶入了“100年润发”中。明星拍广告大都是一笑之后简单的推出产品,而广告中祥和朴实的他没有一句台词,时势变迁的悲欢离合,重游旧地、遥想当年的复杂情绪全靠精湛的表演,加上女演员情真、意浓、清新、毫不逊色的配合,使得爱情故事真正地溶进百年润发品牌中去,广告主题在视觉上更加完美。 在“国货当自强”的“良缘”不,人名、品名、真情浑然一体,天造地设、相得益彰,明星的“晕光”效应酣畅淋漓,百年润发的知名度得以极大地提升,在产品的优质保证不,早早地迎来了成长期。 百年润发广告策划分析: (一)广告目标——品牌百年润发——一个近乎天才的命名策划!百年,时间概念,将品

2016新广告法违禁词

2016年10月份 导语:史上最严厉的广告法,在深圳地产界开始严格执行,据说多名违法从业人员已被控制,而某些开发商已经删微信公众号和软文删到手发软。 「1 - 29禁」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诱导消费者」

新广告法 房地产广告禁用词语

新广告法房地产广告禁用词语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

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2020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

2020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房地产的广告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施 四项内容不得出现 记者翻阅新《广告法》,在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中看到,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它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规定在以前的《房地产地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也有要求,但只是作为部门规定,而此次在《广告法》中明确提出,也意味着这些内容提升到了法律规定的层面。

该负责人表示,新《广告法》中提到的四项内容都是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常用到的内容,也是近几年容易和消费者产生纠纷或被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内容,将其列入新《广告法》中也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房地产发布的广告内容。 记者在与新《广告法》同步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看到,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房地产商发布广告 不能再“任性” 众所周知,现在的购房者在买房时除了项目本身外,还比较关注周边的配套设施,例如:交通、商业、学校等。因此,开发商在广告宣传时也会将这些作为项目的卖点加以宣传,有些甚至夸大宣传,来吸引购房者。例如,开发商为了大肆宣传自己的楼盘,往往会刻意夸大自己楼盘的区域或者是配套优势。最常见的就是明明楼盘周边没有大型的配套,学校等,为了达到宣传目的,几公里以外的配套、隔了多条马路的学校都会被写进该楼盘的配套中,从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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