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1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1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兴和风景项目

关于“8·12 塔机钢绳触碰高压线事故的调查处理

报告

广元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2010年8月12日,我项目2#楼塔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中操作不当,导致塔机吊钩钢绳触碰高压线而发生接地停电事故。事故发生后,我项目部迅速组织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到事故现场,就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事故发生经过:

2010年8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木工班组2名勤杂工(女)要求吊运2#楼紧临西侧围墙的木方,塔机在吊运过程中不慎触碰剑门路10KV高压线,导致该线路接地停电,2根线电力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2、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过现场调查和分析,该事故中塔机操作人员和木工班组2名勤杂工(女)的安全意识淡薄,对本次事故中存在的潜风险认识不够充分,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事故的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立即对施工现场,尤其是周边的电力线路靠近在建建筑物相对较近的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附后)。

4、事故的处理:

事故发生后,我项目部立即召集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工种工班长及事故当事人在项目部办公室召开了一次安全专题会。会上就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深刻的总结。并就本项目今后的安全工作中减少或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1、组织所有参会人员重新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卡的内容,责令班组长加强对工人的的安全管理,及每天对工人班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重申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纪律的遵守,项目部将不定期组织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三违”作业人员,项目部将严管重罚,决不姑息。

○3、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一)、给予2#塔操作事故当事人一次性600元、木工班事故当事人一次性200元罚款的经济处罚;

(二)、事故当事人对该事故的发生做深刻的反省并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当事人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交底卡和安全纪律的学习,时间为期3天,每天1小时。

特此报告

兴和风景项目部

201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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