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细表(事业单位)

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细表(事业单位)

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细表(事业单位)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相关材料:1.上一年度考核奖奖金审批表 2.上一年度年终考核奖基础评比部分审批表 3.上一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实发表 4.上一年度12月工资表业务表格可从网()下载: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具备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出境定居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下岗失业的。 二、支取公积金提供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交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20%以上)。 (2)购买二手房,须提交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交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的,须提交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职工家住农村按村镇规划,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1-6条中需提取和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职工离、退休(含提前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申请审批表。 (8)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书》。 (9)下岗失业的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

(10)辞职、辞退的职工须提交原单位辞职、辞退文件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协议。农民合同制工人离开市区回原籍的,须提交有关辞职、辞退文件和户籍证明。 (11)企业因撤销、解散或破产无重组能力,对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须由企业持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文件统一到中心办理。 (12)出境定居的,须提供居住国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国、出境证明。 (13)调离本市的,须提交工作调动材料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14)考取研究生并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和单位证明。 (1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须提交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交《借款合同》,和上月还款凭证, (1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须提交租房合同,付款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上述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三、支取金额的确定 (1)职工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以及下岗失业的,办理全额支取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_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导读:【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兹有xx集团公司员工xxx,自2011年2月入职,现已满一年。根据公司规定,已满足公司购买职工住房公基金要求。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本人账号,身份证号码, 现在市 (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号。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账号额,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元。,个人公积金,尚有住房公积金余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 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特此申请。本人签名:年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月联系电话:现单位公章:日【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本人系孟连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干部,年龄**岁,民族*族,籍贯**省,学历本科,个人公积金账号:000014,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

面积 67.22 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 12 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元, (小写)120000 元,期限 30 年。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 (手印) 年月日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公司领导:公司已(将)按规定为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本人也已明确住房公积金知识,但因个人原因,现申请放弃此项福利,具体如下: 1、自年月起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年月日 【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2.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怎么写 5.提取证据申请书范本 6.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7.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怎么写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国有单位:20% 、个人:8%;私营、个体工商户单位:1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7%)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公积金:单位:5%—20%、个人:5%—20%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可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为新手准备!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模板

精心整理附件10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①联:会计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 5 6 7 书; 8 ;(3) 9 10 11 12 13 14 ; 15 16(提取 17.遇到不可预见的重大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1.以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2.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银行: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8 9 10 11 12 13 14 ; 15 16(提取 17 18 备注: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银行:年月日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姓名公积金账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个人电话 申请人承诺 (一)本人保证,本人申请提取公积金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凭证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承诺无条件归还所提取的公积金并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二)本人现委托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将经批准提取的公积金款项如数转入本人账户,账户类型(□储蓄卡□存折),开户行(□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农商行),户名:,账号: 。 申请人(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部分提取□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低保 □购买二手住房□重大疾病 □建造、翻建国有证□重大安全事故 □建造、翻建集体证□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还贷委托提取(每年自动转账) □其他 销 户 提 取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市户口下岗失业且未就业(男50周岁,女45周岁)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被判刑并被单位开除的 □其他 职工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职工申请事项属实,申请所需凭证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单位公章) 年月日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批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提取公积金政策规定,所需的凭证资料齐全,并已扫描上传至公积金业务系统备案;同意□部分提取□销户提取: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业务章) 初审人:复核人:年月日 温馨提示: 1、业务办理流程:职工填写本表到职工单位审核盖章==>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将批准职工提取公积金款项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 2、职工提供的储蓄卡或存折必须是在云浮市辖区内开户办理的,已被银行冻结的卡、异地卡、信用卡、定期存折等都不能用于划转提取资金。 3、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由申请人带备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提取公积金时,原则上由缴存人本人办理,如缴存人委托其直系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缴存人单位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4、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凭证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公积金中心(管理部)作核查备案。 5、业务咨询电话:市中心 8825695;8181063;罗定部 3768372 ;新兴部 2892611;郁南部 7332323;云安部 8298908。

住房公积金需要材料明细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需要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凡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需提供,在分中心缴存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个人提供) 3、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原件; 4、借款人及参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个人提供) 6、个人资信证明(在分中心缴存公积金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个人提供) 7、网签合同或协议;(个人提供) 8、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的有效凭据;(个人提供) 10、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11、由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个人提供) 二、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

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2、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60%。 4、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5、贷款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式一: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15。 公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平均数)×12×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按以上两种方式计算,按最高额确定可贷额度。 最终计算结果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10万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样表)

No.2-1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注: 本 表 一 式 三 份 , 公 积 金 中 心 、 银 行 、 单 位 各 存 一 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所需材料:1、单位加盖印章的申请审批表。2、提取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3、购买住房的,提供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还商业贷款的,提供人民银行的征信查询结果(首次提取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5、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死亡的,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的社保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9、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凭本表和支款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款手续。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余额查询电话:0531-12329 ,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55491147.html,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所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住房公积金(首次)部分提取所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一、购买商品房(从开发商处购买)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A4纸复印件1份(封面页、有买受人页、有房屋坐落页、有总房价页、有开发商盖章和本人签字页) 3、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 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 如果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代替2)A4纸复印件1份和首付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二、购买二手房(从个人处购买)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房产证A4纸复印件1份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属于免征契税的需提供地税部门A4纸大小的契税免征单据)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 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 三、购买危改回迁房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拆迁协议A4纸复印件 3、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 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 累计支取金额为购买回迁房的金额与拆迁补偿金额的差额 四、购买房改房(公有住宅楼房)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A4纸复印件1份 3、购房全款收据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证明资料附后,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注:此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复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下列证明材料除指明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已有的住房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40㎡)

说明: 1、配偶或家庭成员代办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同一户口薄内) 2、专管员代办需双方身份证、专管员证 3、办理时间:每周一、二、三、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4、如有临时变动请关注网上通知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d55491147.html, 咨询电话:84886888 5、芙蓉区管理部:万家丽路中段184号交通银行人民东路支行营业大厅,咨询电话:84886860 天心区管理部:湘府中路166号交通银行,咨询电话:84886870 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咨询电话:84886888 岳麓区管理部:金星大道一段19号岳麓区地税局(办公室)、市政府二办二楼(业务办理),咨询电话:88665021 雨花区管理部:韶山南路498号交通银行2楼,咨询电话:84886850 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鑫阁银都三栋二楼,咨询电话:84021856 望城县管理部:望城县高塘岭镇望城大道98号,咨询电话:88084858 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4号,咨询电话:83664766 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路92号,咨询电话:87828137

参保流程以及表格的填写

将要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好并在复印件上盖上公章,填写用工表,到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带上劳动部门批准的用工表,填好参保人员增员明细表和参保额汇总表(表格可上网下载或到办税大厅的咨询台领),到所在地的地税业务大厅办理参保人员参保基数核准手续,就可以缴费参保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doc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注: 请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表背面左上角处; 市本级办理地址: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提取窗口); 滨江管理部地址:滨江区江晖路1757号中兴大厦一楼 中心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55491147.html,。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非本地户籍职工同时提供租赁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口簿。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定居证明。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职工委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2、职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提取公证书。 (三)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可持托管户手册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还贷、租赁的,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视作法定授权代理人,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均须到中心办理手续,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三、提取方式 (一)职工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存单”。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职工以本人卡折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卡折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账户。目前卡折转账方式只限于“开户银行”为本市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收款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此表“资金性质”栏只可选择一种,提取多种资金需分别填表。 (二)工龄未满二十年的职工,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公积金收入证明范本

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XXX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XXXXXXX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XXXXXX ;月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XXXXXXX元,单位缴存比例为 XX %,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 XXXX 元,离规定退休 XX 年。 单位办公地址 XXXX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温馨提示: 1、不得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职工提供已盖章的空白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8条第3款规定:“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补贴金额。 2、本证明适用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使 用。

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XXX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XXXXXXX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XXXXXX ;月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XXXXXXX元,单位缴存比例为 XX %,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 XXXX 元,离规定退休 XX 年。 单位办公地址 XXXX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温馨提示: 1、不得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职工提供已盖章的空白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8条第3款规定:“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补贴金额。 2、本证明适用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使 用。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模板

附件10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银行:年月日

精心整理 备注:①联:会计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 ?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 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8?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1)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含 借款人、还款期限、借款期限等主要信息),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提取申请表》;(3)偿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9?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贷款方同意提前还贷的证明; 10?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查询结果最近一个月 内有效); 11?装修自住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协议); 12?出境定居: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或永久居留权证明; 13?离、退休: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14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15?支付子女大中专院校学费: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16?患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提取 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7?遇到不可预见的重大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 细发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 属关系证明) 1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1.以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2.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银行: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表

附件10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8.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1)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含借款人、还款期限、借款期限等主要信息),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提取申请表》;(3)偿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9.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贷款方同意提前还贷的证明; 10.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查询结果最近一个月内有效); 11.装修自住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协议); 12.出境定居: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或永久居留权证明; 13.离、退休: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1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15.支付子女大中专院校学费: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16.患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7.遇到不可预见的重大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1.以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2.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代办人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提取材料真实,如材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至20 年月日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电话: 20 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由委托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2、除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阅读: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申请材料 1.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委托公证书原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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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的旧有住 房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选房确认单》 (2)购房贷款的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 职工身份证职工身份证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 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 办理其他住房贷款①借款合同;②契税完税凭证或首付款发票 (3)异地购房京津冀地区购买新建商 品房 未贷款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全款发票 职工身份证使用贷款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京津冀地区购买二手房 未贷款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契税完税凭证 使用贷款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 2 -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新建商品房未贷款 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全款发票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使用贷款 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二手房未贷款 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契税完税凭证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使用贷款 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 ①借款合同;②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 用证明回执单复印件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同首次提取 (4)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身份证同首次提取 (5)离休、退休 满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只提供职 工身份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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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经办网点审核⑽死亡 或者被 宣告死 亡的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 必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建行朝阳支行审批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 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单位经办人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上签字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 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 ③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 5 -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 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1、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二、提取额度和办理时限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 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时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 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2、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 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3、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 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 4、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 存至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但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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