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核销编号: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2.重大危险源核销编号格式如下:

HXαβ〔γ〕δ

α表示核销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如:北京市为“京”,河北省为“冀”;

β为县级行政区代码(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最新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γ为核销该年年份。

δ为3位流水序号。

130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附件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填报单位名称]: 你单位年月日上报的 [原重大危险源名称](原备案编号:)重大危险源核销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核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通知书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赠品)不需要可以删除 一、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标准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推动公司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规程、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动态,布置、监督、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布置整改措施及安全措施。 5.组织、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组织专业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如实上报。 6.负责组织安全、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做到随报随修、及时恢复防护功能。保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7.负责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8.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9.负责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相关方违约负有连带管理责任。 10.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参加应急处置,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 11.安排落实公司下达的不定期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 1.杜绝工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必须执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含各种规程)和违章指挥。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5.按时完成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6.上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7.按计划参加日常安全培训率100%。 8.劳保用品正确配戴率达100%。 9.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参加率95%。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 使用单位登记表 登记单位 经办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制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指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填写。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由首页、《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表二)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表三)组成。 三、本表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三除外)。 四、“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是指使用单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编号由登记办公室按编码规则填写。 六、表一填写方法: 1.登记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时,“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与“登记单位基本信息”栏中的相应项目的填写内容相同;登记单位是非独立法人单位时,登记单位除填写“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外,还应填写其法人单位的“法人单位基本信息”的内容。 2.“单位注册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等应与工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的内容一致。 3.“单位代码”由登记办公室统一填写。 4.“固定资产总值”是指填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 5.“职工人数”,以登记单位劳动部门上年度报省(区、市)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6.“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总人数。 7.“产品销售收入”是指填表时上年度全部产品的销售收入总额。 8.“经济类型”,按“国有”、“合资”、“独资”、“股份”、“集体”、“私营”或“其它”填写。 9.安全主管人是指本单位最高领导层中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10.“行业分类”,按“01.农、林、牧、渔业”,“02.采掘业”,“03.制造业”,“0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5.建筑业”,“06.地质勘探业”,“07.水利管理业”,“08.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09.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化艺术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掌握本县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条安监局指导、监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等工作,负责辖区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更新与管理,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及有关信息。 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助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了解辖区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督

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如实申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辨识和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申报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含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申报登记。申报工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的法人单位负责。 第八条中央驻本市企业、省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市市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市安监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备案。 市行政区域的其他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登记备案。 第九条依据国家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围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为加强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核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工作制度如下: 一、备案(核销)原则 (一)凡在本公司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必须按照《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到安监局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二)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备案材料及申报 (一)备案材料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档材料。 主要包括:

⑴辨识、分级记录; ⑵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⑶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⑷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表; 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⑺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⑻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⑼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⑽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⑾其他文件、资料。 (二)备案申报 危险化学品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后的15日内向安监局报送备案材料; 三、核销 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向安监局申请核销。 (一)核销材料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原件)。 (二)核销申报

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附件3 编号: 危险化学品 生产单位登记表 登记单位 经办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位(指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填写,当生产单位既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又是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时,仅填写本表即可。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由首页、《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表一)、产品(表二)、生产原料(表三)、中间产品(表四)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表五)组成。 三、本表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五除外)。 四、“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编号由登记办公室按编号规则填写。 六、表一填写方法: 1.登记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时,“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与“登记单位基本信息”栏中的相应项目的填写内容相同;登记单位是非独立法人单位时,登记单位除填写“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外,还应填写其法人单位的“法人单位基本信息”的内容。 2.“单位注册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等应与工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的内容一致。 3.“单位代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4.“固定资产总值”是指填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 5.“职工人数”,以登记单位劳动部门上年度报省(区、市)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6.“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总人数。 7.“销售收入”是指填表时上年度的全部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8.“经济类型”,按“国有”、“合资”、“独资”、“股份”、“集体”、“私营”或“其它”填写。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doc

附件 3: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 序号检查内容自查要求自查情况评估意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 是否建立危化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部门人员安全五个层面上的安全生责任制产责任制落实 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③安全检查和隐患企业应建立健全八项整改制度,④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⑤危险作业和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⑥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⑦劳动防护用品(具) 管理制度,⑧事故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储存、使用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设置完整的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周知卡 5是否有危化品出入库登记 6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7危险作业审批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 设置机构和配置专职 人员 9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持证上岗 10 危化品保管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应持证上岗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一)作业人员安全素质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化学品的基础知识;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有现场提问解答正确11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12 及事故应急措施 危化品作业人员是否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符合从业人员配备劳13 品 动保护用品要求(二)涉危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检测检验单位资质、涉及危化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其他特种设备是否经有资质 14 检测检验的范围、在 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效期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 15 是否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台帐、记录。是否按管理制度定期检 16 查维修,并建立档案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17 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和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场所是否悬挂、张贴安全警示 18 标志和安全标签或安全周知卡 检修、施工、吊装、装卸、罐装等作业场所是否设置警戒区域和 19 警示标志

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办理程序

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办理程序 一、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或核销登记表。 三、备案提交材料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3、辨识、分级记录; 4、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5、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6、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7、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及相应照片; 9、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10、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11、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2、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及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情况(附说明和照片); 13、其他文件、资料。 四、核销提交材料 危险化学品单位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向区安监局申请核销,并提交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3、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4、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首次备案、重新备案、备案变更、核销申请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提交一式三份(省、市、区县安监部门各存1份),涉及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提交一式二份

(市、区安监部门各存1份),涉及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的提交一份(区安监部门留存)。 2、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第(七)项需提供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详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材料及复印件都需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重新备案时,需提交原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申请材料中的相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5612804.html,)“办事指南”下载。 6、提交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塑料档案盒存装,正面注明联系人、电话及手机号码,侧面注明单位名称(打印)。复印件右下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程序和流程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程序和流程 首次登记工作流程 一、登记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 3、《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55号) 4、《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化登字[2005]14号) 5、《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6]15号) 二、登记范围与内容 (一)登记范围 1、登记的危险化学品范围:明确列名于《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以及根据危险化学品分类判据判定为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 2、登记单位范围:广东省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分别简称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二)登记内容 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统称登记单位)的基本情况; 2、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生产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储量; 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4、新化学品和危险性不明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和评估报告; 5、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三、登记工作程序 (一)登记单位首先通过上网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d5612804.html,网站,点击左上方“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图标进入“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或直接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d5612804.html,网址进入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按钮(首次申请用户名时)进入企业申请信息界面如实填写企业信息以申请企业用户名(注意:一定要填写单位全名和详细通讯地址,并填写正确的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选择正确的省市、单位性质和行业分类,设定用户名称时最好以单位名称每个中文汉语拼音的第一个音符的组合,并设定容易记住的密码,然后点确定,待系统提示记住该用户名和密码并点击确定后方为提交信息成功),待所填写信息提交省登记办审核批准同意后方为用户名申请成功(一般为1~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1~2个工作日后申请企业自行登陆尝试是否成功),用户名申请成功后(若用户名未申请成功,申请登记单位再按照前面程序申请用户名提交省登记办审核,直至通过为止)登记单位一定要记住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再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d5612804.html,网址(登陆之前一定要将系统设臵满足登陆界面下面的“系统运行配臵要求”)进入“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输入经省登记办审核批准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正确填写右边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企业版登记系统本登记单位登记资料录入系统,登记单位按照登记要求如实填写登记所需的有关资料内容,先填写登记单位信息资料,然后点击上面“化学品”菜单,填写所有的化学品信息资料(包括导入“一书一签”电子文档),待全部化学品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边“提交”按钮通过网络提交省登记办进行预审核。 (二)省登记办进入登记办版登记系统,对登记单位提交的网上登记资料预审核合格后,提交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审核,登记单位可自行登陆本录入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省登记办和国家登记中心审核。如果审核意见栏为不合格,则需补充更正后再提交,直至省登记办和国家登记中心审核全部合格为止。国家登记中心审核合格后,登记单位方可自行打印登记表与其他登记材料一并提交省登记办。 (三)登记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交办理登记所需的纸质材料(从“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标准标准表格格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doc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 受理编号: ____受理日期:____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 □首次登记□复核□变更 登记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目录 表一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表二产品 表三中间产品 表四原料 表五进口化学品 表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表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基本特征表 表八危险化学品信息表 表九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 填表说明 表一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____省(区、市) ____市(地区、州、盟)工商注册地址 区(县) ____(包括镇、门牌号) 企业基本 邮政编码 信息 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 编号编号 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

生产场所地址 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 负责人 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及行 业代码 化工行业分类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名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职工人数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安全生产标准 化等级 应急咨询服务 电话 是否进口危险 化学品 进口企业资质 证明名称主要产品及生 产规模 危险化学品种 类及名称 重大危险源数 量及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 □小型□微型门类 ____ 大类 ____ 中类 ____ 小类____ 行业代码:□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人数 姓名 ____(区号)办公电话 ____(电话号码)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剧毒化学品作 业人数 特种作业人员 人数 □一级□二级□三级 ____(区号)____(区号)____(电话号安全值班电话____(电话号码) □是□否 码) 进口企业资质 证明编号 产品: ____种,名称: ______________ 中间产品: ____种,名称: __________ 原料: ____种,名称: ______________ 进口化学品: ____种,名称: ________ 合计: ____种 一级: ____个,名称: ____ 二级: ____个,名称: ____ 三级: ____个,名称: ____

总局令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危险化学品保管情况登记表

酒泉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和腐蚀品等,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 第三条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 第四条各学校负责人必须保证本校危险化学品的管 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学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要经常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环境、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规章制度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各学校使用、保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人员,必须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第六条学校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的需 要提出申购危险化学品的计划,报教务主任审核,经校务会议研究批准后,报县(市、区)教育局集中采购或由学校总务处严格按危险化学品申购计划和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学校采购、运输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药品时,必须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

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购买、运输许可证件,未取得相应许可证件的,不得购买运输。 第八条采购进来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学校应组织2人及时进行验收,验收人应根据申购计划、实物数量、品种一一核对。经验收的物品立即入库。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保管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4.在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第十条剧毒化学品的保管: 1.含砷化合物、含汞化合物、含铅化合物、可溶性钡盐、黄磷、汞等有毒试剂应设专柜(毒品柜)存放。放在阴凉干燥处。 2.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应有专人管理。毒品柜的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其中一人为实验管理人员,另一人为教务处人员或教研组长),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二人均需在场,相互监督签发。 第十一条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实行严格的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并落实“五双”,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规章制度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记备案制度重大危险源登总则第一章为全面掌握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基第一条本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有效进《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条例》、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第二条 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登记备第三条 案工作。安监局指导、监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第四条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更新与管理,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及有关信息。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助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了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

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五条 的责任主体,负责辨识和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第六条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重大危险源申报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含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必第七条须申报登记。申报工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的法人单位负责。中央驻本市企业、省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浙第八条 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温州市市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市安监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备案。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登记备案。依据国家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九条的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范围包括:(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规(GB18218)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井工开采(二)煤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煤矿矿井: 1.

检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流程及记录文件

精心整理 检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记录文件 1.目的 对检验科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危害分析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产生环境和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识别、分类、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3.23.4 4.程序 4.1浓度≥4.24.2.1施;4.2.2回收。 4.2.34.2.44.2.5方可使用,受污染的产品作废处理;若发生人员受伤害时要立即逐级上报相关负责人,对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人员按照相应的救护措施处理。 4.2.6危险化学品存放室保管人员员应做好化学物品存放室的安全管理和库存物品的登记 保管工作,做到入出有登记,发放有审批,帐物相符,并定期对仓库保管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2.7根据工作需要添加新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由各个部门填写新增危险化学品审批单,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3检验科管理层对各部门领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4危险化学品的验收、保管及领用

4.4.1危险化学品科室统一采购,采购时明确品名、规格书、检验报告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化学品的MSDS,并建立供应商名单。 4.4.2 4.4.3专业组安全员必须将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处理,正确标示。 4.4.4仓库设专人保管,平时必须上锁,注意通风情况。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在库状况。 4.4.5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领用管理,首次领用时必须有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的领用单;再次领用时,要用使用完的包装物换取新的包装物。 4.4.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配比按照配比表进行,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 4.4.7专业组、检验科管理层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开展危险化学品溢出与暴漏预案演练,并形成记 录。 4.5 4.5.1 息。 4.5.2 4.5.3 4.6 4.6.1 / 4.6.2 除。 4.6.3 如果小滴的危险液体溅落到地板上、实验台上或仪器上等就算轻微的事故/危险。此时需要用湿纸巾等有吸收能力的物品盖住受影响的区域(如果是有感染性液体滴落,需要用消毒剂盖住,反应10-15分钟,以去污染)。用更大吸收力的物品檫走液滴,然后在按常规处理。再次工作之前,如果必要的话,需要换手套和防护服。尽早通知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主任,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4.6.4皮肤受到污染 如果皮肤上溅落了污染物,请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受污染的区域,千万不要刮擦。 如果有放射性的液体滴落在皮肤上,需要立即进行处理。如果用肥皂和清水不能去除污染物的话,那么需要轻轻地刮或使用去污剂。这种去污染方法可以防止污染的扩散,一般不会使皮肤变得粗糙。如果有腐蚀性或刺激性的液体滴落在皮肤上,那么需要用大量的清水来清洗。处理的速度往往决定了损伤的程度。如果必要的话,请立即洗澡。

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附件1: 区、县(市)编号: 危险化学品 使用单位登记表 登记单位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使用企业类型 非许可生产企业□医药□机械、冶金□科研院所□ 大专院校□公用事业□其他□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指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由首页、《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表二)、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艺流程简图(表三)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表四)组成。 三、本表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三除外)。 四、“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是指使用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编号由所在属地安监局填写。 六、表一填写方法: 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和等应与工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的内容一致; 2、“生产使用场所地址”是指实际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地址; 3、“固定资产总值”是指填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 4、“产品销售收入”是指填表时上年度全部产品的销售收入总额; 5、“职工总人数”以登记单位“劳动部门”上年度报省(区、市)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6、“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总人数; 7、“特种作业人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总人数;

7、“经济类型”,按“国有”、“合资”、“独资”、“股份”、“集体”、“私营”或“其他”填写; 8、“成立日期”是指工商核准发证日期; 9、“法定代表人”是工商许可证核准的人; 10、“安全主管”是指本单位最高领导层中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11、“库房使用面积”是指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所有库房面积总和;“危险化学品库房和储罐存储量”分别指库房和储罐区的最大存储量; 12、“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指按照GB18218-2000 进行辨识; 13、“环境功能区”是指储存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类型,按以下类型填写: (1)工业区:指以工厂为主的工业生产区域; (2)农业区:指所处环境主要以农田、菜地、果园等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 (3)商业区:指以商业为主的地区; (4)居民区:指在居民生活为主的地区; (5)行政办公区:指以行政机关为主的地区; (6)交通枢纽区:指以铁路及公路为主的交通要道区; (7)科技文化区:指以学校、科研单位为主的地区; (8)水源保护区:指以饮用水、堤坝或渔业水源保护区为主的地区; (9)文物保护区:指以风景名胜、文物保护等为主的地区。 七、表二的填写方法: 1、“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是指《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以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中的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

的“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登记系统”)提出登记申请。 6.2.1.2省登记办公室对公司的登记申请开通后,继续使用“登记系统”进行内容登记。登记完毕后保存和打印登记信息(先不提交),打印的纸质登记材料报区安全监管局。纸质材料的应符合如下内容: ⑴《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3份; ⑴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⑴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 ⑴ 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委托应急服务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协议书1份; ⑴ 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采用企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国外其他标准的生产单位,应当提供标准全文)。 6.2.1.3等区安全监管局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符合性及登记信息完整性审查合格后,再向省登记办公室提交电子登记材料。 6.2.1.4省登记办公室对公司提交的电子登记材料审核合格后,公司应按照要求向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寄送纸质登记材料。报送的纸质登记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的保持一致。 6.2.2登记证书的领取、归档 公司安环质监部应及时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关注相关公告,及时领取《危

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并向总经办归档。 6.3其他事项 6.3.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公司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省登记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的变更情况,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更新情况。 6.3.2公司在生产规模或产品品种及其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3个月内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内容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6.3.3在新化学品投产前1年内,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6.3.4终止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在终止后的3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7记录 7.1产品登记表 7.2生产原料登记表 7.3中间产品登记表 7.4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登记单位 经办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一 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法人单位基本信息 登记单位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 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人) 安全主管人 法人代码 邮政编码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安全主管人 危险化学品库房使用面积(平方米)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总容量(吨) 单位所在的 环境功能区 北纬 单位代码 职工人数 (人) 产品销售 收入(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东经 邮政编码 固定资产 (万元) 单位注册名称 单位注册地址 经济类型 成立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行业分类 地理位置 (精确到分) 主要产品及其 生产能力

表二 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6 备注 5 用途 4 需要量 (吨/年) 3 危规号 2 剧毒物品编 号 1 化学品名称 俗名 化学名 商品名 栏号 序号

表三 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 登记中心登记人员审核意见: 登记人员: 年 月 日 登记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 登记中心(章) 年 月 日 登记办公室登记人员审查意见: 登记人员: 年 月 日 登记办公室审查意见: 负责人: 登记办公室(章) 年 月 日 登记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登记单位(章)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指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填写。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由首页、《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表二)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表三)组成。 三、本表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三除外)。 四、“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是指使用单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编号由登记办公室按编号规则填写。 六、表一填写方法: 1.记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时,“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与“登记单位基本信息’’栏中的相应项目的填写内容相同:登记单位是非独立法人单位时,登记单位除填写“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外,还应填写其法人单位的“法人单位基本信息"的内容。 2.“单位注册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等应与工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的内容一致。 3.“单位代码”由登记办公室统一填写。 4.“固定资产总值”是指填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 5.“职工人数”,以登记单位劳动部门上年度报省(区、市)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6.“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总人数。 7.“产品销售收人”是指填表时上年度全部产品的销售收入总额。 8.“经济类型”,按“国有”、“合资”、“独资"、“股份"、“集体”、“私营"或“其它”填写。 9.安全主管人是指本单位最高领导层中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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