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审查

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审查
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审查

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审查

摘要:我国《公司法》的修改以及企业年报制度的施行,使得它们的配套设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运而生,具有不少的亮点,为构建企业信用机制提供了立法基础。它的实行也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经过实践的考验,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审查,这是保护交易相对人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本文首先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介绍,其次提出实践中审查公示信息真实性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最后结合实践对信息真实性审查时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处理建议。

关键词:公示范围;抽查范围;虚假信息举报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概述

随着我国《公司法》的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资本作为衡量企业信用能力的功能受到削弱,这就需要建立以企业信息公开为核心的企业信用机制,弥补当前获取企业信息不便的不足。同时2014年3月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传统年度检验制度为年报备案制度,从“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两项制度改革后,创办一家企业容易了,成立企业的成本极低,如果没有企业信息披露制

度,企业信息处于空白状态,存在交易风险,市场秩序很可能会混乱,信息公示制度呼之欲出。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这一制度下,企业自主地向社会公示自己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去公示系统上查询。这一制度引发我们对于企业公布的信息的真实性的思考。

二、公示信息真实性审查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信息公示的抽查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采用抽查的方式来对公示信息进行

审查,抽查的方法是随机摇号,但是到底抽查多少是合适的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抽查本身是一个概率问题,在抽查范围过小的情况下,企业被抽到的概率降低,这会造成很多企业侥幸心理的增强。相反,如果抽查范围过大,又会出现工作量过大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抽查制度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抽查所占的百分比是多少比较合适还有待探讨,这需要实践来反复验证,最终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数据。

在全国众多的企业当中,违法公示虚假信息的企业难以估计,而且我国商事主体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在越来越激烈的企业竞争中,通过公布虚假信息来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为自己赢得利益的企业也会逐渐增多。运用工商部门抽查的方法发现违法行为的难度不小,工商部门的力量还不够大,如果能使各个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对查处公示虚假信息的企

业都分担一定的任务,这些违法企业被发现的概率会大大提升,也能更好的起到警示作用。

(二)对于虚假信息举报的问题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这可能是审查公示信息真实性的一个途径,也是配合抽查的另一个有效办法,同时这一规定可以提高公民个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但考虑到现实问题,虽然存在举报机制,但是公民能够主动去了解并且能够发现问题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

与公民举报相比,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就相对容易些,但是这里同样存在一个问题,由于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有可能存在虚假举报的现象,只要有法人或者组织进行举报,工商部门就必须要对其举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这种情况多了,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加大工商部门无用的工作量,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不能任其所为,必须有相关的限制。

三、对于完善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审查的建议

(一)制定举报的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的实行虚假信息的举报机制,可以对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适当奖励,这样可以减少“懒得管”的现象发生,同时也是对于举报者的鼓励。

当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核查,如果举报属实则应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勇于对公布虚假信息的企业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奖励更能刺激和鼓励公民主动去发现企业公示的虚假信息。同时,奖励制度也是对举报行为的一种肯定,鼓励公民要敢于举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强了法律的公信力,使法律在保持权威的基础上又增添了一点“人情味”。

条例中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材料,但并没有提到虚假举报的后果。虚假举报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很有可能存在的,一旦这种情况多了,就会浪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精力。在有证据证明举报者是虚假举报的情况下,对其处以适当的惩罚,不仅是对该举报者的警示,同时也是对社会其他潜在的虚假举报者的震慑。触犯法律时要负法律责任,这是对于触犯者的惩罚。正是由于法律的惩罚机制,才使得人们不敢轻易犯法,惩罚是法律警示作用的关键。

(二)企业信息披露不实的处罚

在披露不实的情况下,条例将企业作为主要处罚对象,而对于经营者和负责人的处罚的力度却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试想,当企业弄虚作假时,受到处罚最严重的是企业本身而不是经营者或主要负责人,即使企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仍然可以另起炉灶,在相同

的行业重新设立一家企业,继续从事该行业,这对负责人貌似没有什么大的影响,这样并不会使经营者和负责人感受到压力并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是把企业变成了接受惩罚的工具,公示制度的作用也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如果加大对于经营者和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使他们产生危机感,就能很好的约束其相关行为,经营者就不敢轻易违法公示虚假信息。因此,加大对企业经营者和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对于保证公示信息真实性有重大意义。

另一方面,人在企业中的作用至关重要,要想保证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就要从人入手。前面所说的加大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处罚力度是从处罚的角度说的,除了对这些人法律上的处罚,还应当采取其他的相关辅助措施来加强法律效果,即将负责人的信息锁定,与个人信用相联系。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不应该只局限于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处

罚和曝光,而更应当将负责人的信息进行锁定,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以及其他系统之中,当被锁定信息的人要从事金融或者商业活动时就会发出警示,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甚至禁止其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除了在企业中的位置

和角色以外,他还是社会中的个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会参与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而与个人信用相联系的制度无疑是对他的一种拘束和限制,如果他违反法律公示虚假信息,

不光企业受到处罚,他的个人生活也与此相关并受其影响,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是最能产生震慑效果的一项措施。

四、结论

在越来越重视企业信用的现代社会,提高企业信用是企业在日后发展经营中必须努力去做的一件事情,增强企业的自主性和责任感极其重要。企业首先得有提高自身信用的意识,为使《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相关制度顺利实施,在考虑制度本身优越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在实践中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然后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从而指导实践中这种情况真的发生应该如何处理。该条例作为新出台的法律有一些模糊的规定,在实践中应用时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容易让人“钻法律的空子”。要想使制定的法律发挥预想的效果,就要考虑到现实中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不断地对法律进行补充,使其日臻完善。

参考文献:

[1]周友苏,张异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制度亮点与实施要点[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3):21.

[2]商海春.抽查制度推进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3):30.

[3]赵渊,陈茜.法经济学视角下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评析[J].学术探索,2014(2):39.

教你如何在网上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教你如何在网上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上海有31万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企业合作,该怎么再网上查询对方企业信用,你造吗? 不知道?没关系,汇桔小编带你涨涨姿势。 自从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近一年企业异常名录后,网上相关新闻就一直没断过。首先,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上海“经营异常名录”名单,被列入异常的企业有317874家,当然这只是能查询到的,有图有证据: 具体该怎么查企业信用,步骤如下: 1、找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选择要查找企业的地区,比如上海; 2、搜索企业名称;

3、点击企业信息,首先看到的是工商公示信息,基本上你要了解的企业信息大部分都在这,如下图; 4、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可以查看到企业年报信息(见下图),上一年度年报没申请是造成企业经营异常的原因之一; 5、点击“行政处罚信息”,正常的企业这一项下面是空白,还有其他的企业相关信息也可以在这里查询到,大家可以自己试试。 下面我们来看看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会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 (未申请年报审计、无法联系) (抽查存在异常) 下面我们说说哪些情况企业会被列入异常名录:

1、未依照条例第八条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即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未依照条例第十条规定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即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会影响企业信誉,二是会影响经营者信誉,如果是因为年报未申报造成经营异常,可以申请补报,但是企业信息痕迹仍在,是去不掉的! 创业不易,且行且珍惜。 工商财税一般都是公司在工商局、财政部、税务局(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办理的相关事物。现在许多企业都会寻找专门做工商财税的公司进行合作。汇桔网就是能够给企业提供专业的、便捷的、诚信的工商财税服务的公司,与汇桔网合作,是您的不二之选!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入口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入口 pincai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入口!欢迎大家点击进入! 点击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

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相关阅读: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考试题库 (1)

附件:1 省市县所四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考核工作题库 1.(B)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A.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B.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C.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C)起施行。 A、2013年10月1日 B、2014年7月3日 C、2014年10月1日 D、2015年10月1日 3、企业应当于每年(B),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A、1月1日至3月31日 B、1月1日至6月30日 C、3月30日至6月31日 D、6月31日至12月31日 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B) A、自年报完成后十日内修改 B、应当在6月30日前修改;

C、不能修改 D、随时可以修改 5、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D) A、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B、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C、通过登记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 D、抽查时拒不配合的。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D)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A、5 B、10 C、15 D、20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D)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A、5 B、10 C、15 D、20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数据采集方案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数据采集解决方案 ForeSpider数据采集系统 版本2.4.0 天津市前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3月22日

目录 1.引言 (1) 1.1项目简介 (1) 1.2FORESPIDER简介 (1) 2.项目设计方案 (2) 2.1系统部署 (2) 2.2系统现有功能 (2) 2.3定制开发功能 (4) 3.项目测试报告 (6) 3.1测试过程 (6) 3.2测试结果 (10) 4.售后 (11) 4.1培训 (11) 4.2维护服务 (11) 4.3其他 (11) 5.项目报价 (12) 5.1软件费用 (12) 5.2定制开发费用 (13)

1.1项目简介 企业公示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是在需求方购买天津市前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嗅)的ForeSpider数据采集系统基础上,针对本项目特殊的采集特点,由前嗅进行项目定制化开发采集功能细节,同时双方合作共同开发完成全部功能。 为了便于需求方更好地了解本软件系统对于数据采集的性能、质量、速度、范围等各方面情况,保证双方能够完成项目目标,使软件系统开发工作开展的各个过程合理有序。因此,前嗅通过本文档,把软件系统的采集状况、采集能力,对于目标采集源的测试结果,各项工作的任务分解、各团队成员的工作责任、团队内外沟通协作方式、开发进度、经费预算、项目内外环境条件、风险对策等内容做出安排。使项目成员和项目干系人了解项目开发方案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作为项目团队成员以及项目干系人之间的共识,也作为正式合作确立前的依据。 1.2ForeSpider简介 前嗅ForeSpider数据采集系统是天津市前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互联网数据采集软件。软件具备全面的采集范围、精准的数据精度、绝佳的抓取性能、简易的可视化操作、智能的自动化采集,使企业能够以很少的人工成本,快速获取互联网中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的数据。 软件几乎可以采集互联网上所有公开的数据,通过可视化的操作流程,从建表、过滤、采集到入库一步到位。支持正则表达式操作,更有强大的面向对象的脚本语言系统。 单机采集能力可达4000-8000万,日采集能力超过500万。服务器单机采集能力可达8亿-16亿,日采集能力超过2000万。并行情况下可支撑百亿以上规模数据链接,堪与百度等搜索引擎系统媲美。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doc

2018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 网 2018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zhejiang.jsp 浙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点击进入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zhejiang.jsp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三)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说明 公示平台年报、其他信息申报 功能指南 2015-03-01 目录 第一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准备工作 0 一、普通用户登录...................................................................... ........................ 0 二、已支持的浏览器列表及设置...................................................................... ... 0 第二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功能操作简介. (4) 一、首页...................................................................... ...................................... 4 二、联络员备 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登录...................................................................... ...................................... 5 四、年度报告报送...................................................................... (7)

1. 基本信 息 ..................................................................... . (8) 2. 网站或站店信息...................................................................... (10)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11) 4. 对外投资信 息 ..................................................................... . (14) 5. 资产状况信 息 ..................................................................... . (17) 6. 股权变更信 息 ..................................................................... . (18) 7. 对外担保信 息 ..................................................................... . (19) 8. 党建信 息 ..................................................................... .. (21)

福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 【福建工商局欢迎您!】

福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福建工商局欢迎 您!】 点击进入>>>福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

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哪些?(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说明

公示平台年报、其他信息申报 功能指南 2015-03-01

目录 第一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准备工作 0 一、普通用户登录 0 二、已支持的浏览器列表及设置 0 第二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功能操作简介 (3) 一、首页 (3) 二、联络员备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登录 (4) 四、年度报告报送 (6) 1.基本信息 (7) 2.网站或站店信息 (9) 3.股东及出资信息 (10) 4.对外投资信息 (13) 5.资产状况信息 (16) 6.股权变更信息 (17) 7.对外担保信息 (18) 8.党建信息 (20) 9.预览并公示 (21) 五、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23) 1.行政许可信息 (24) 2.股东及出资信息 (28) 3.股权变更信息 (31)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33) 5.行政处罚信息 (35) 六、市场主体查询 (36)

第一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准备工作 一、普通用户登录 1、企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点击“湖南”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点击链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择企业登录窗口,登录企业年度报告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企业(含农专)和个体工商户登录企业年度报告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可在网站自行填写联络员备案表后到登记机关窗口备案确认。 3、企业(含农专)和个体工商户登录企业年度报告系统报送年度报告也可到登记机关工商窗口进行公示联络员备案。 4、经工商登记机关确认备案后,信息公示联络员可填报企业年度报告。 5、信息公示联络员相关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重新备案。 二、已支持的浏览器列表及设置 为方便您顺利进行年报申报及其他信息申报,建议您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请关闭浏览器兼容性设置,或使用火狐、Chrome 等浏览器。目前支持主要浏览器名称及版本如下: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doc

2018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2018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入口: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beijing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

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工商总局:注册企业信息网上公示借助机构抽查 8月23日,国家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共二十五条,自10月1日起施行。 所有注册企业经营情况网上公示 新闻发布会上,张茅介绍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3月到7月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553.19万户,同比增长18.57%,资本总额9.05万亿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新登记企业160.61万户,市场主体里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企业同比增长64.48%,注册资本8.22万亿,同比增长69.09%。企业增长数量保持在稳定、高位。 张茅还称,去年我国一天诞生企业6900家,今年3-7月,全国一天诞生企业1.05万户,今年比去年每天增长53%。去年注册资本一天是262亿,今年是537亿,增长104%,今年的注册资本是逐步到位的,不是一下到位的。 此外,《条例》的实施还对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以及工商注册的便利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针对“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建立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报公示制度”这一项措施,张茅称,年度报告制度和此前的年检制度相比变化确实比较大,过去年检是报工商局审查,企业对政府负责,现在年报,企业公布的信息是对社会负责,企业确实要承担起企业的责任。此外检查的方法和便利化的程度也发生了变化。

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

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操作手册 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将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运行。 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登录公示系统? 答: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登录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 一是通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直接进入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右上角的图片链接信息公示系统。 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信息公示系统时如何身份认证? 答: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点击信息公示系统首页上的“企业公示信息填录”,进入登录界面。

企业用户须凭法人一证通登录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选择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的,也须凭法人一证通登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1月1日起,凭法人一证通登录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 问:如何报送年度报告? 答: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成功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的图标,进入年度报告填报页面。 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向其注册地所在的工商所报送纸质材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书(纸质版)可在公示系统中下载打印。

问: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答:法人企业的年度报告包括: (一)企业通信、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企业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 企业在线填报时,请按照信息公示系统网页上的指引填报信息。 问:企业填写年度报告书后如何公示? 答:企业完整填写年度报告书后,信息公示系统将提供年度报告“打印预览”功能。 企业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并公示”的,系统提示企业年度报告将向社会公示,确认后,系统将显示“提交成功”。 问:企业还需要公示哪些即时信息? 答:企业即时信息包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问:企业如何公示即时信息? 答:企业登录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的图标,进入即时信息填报页面。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doc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地区打不开怎么回事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企业信息表怎么打印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解答 网友解答: 你要避开上班高峰,利用早、中、晚别人下班上网申报就容易许多。你也可以直接百度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 ,然后点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先注册,后登陆,然后填报,提交,看到提交成功就完成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1、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合法资质? 答: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覆盖全国、统一标准的第三方公众征信平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在工商局注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隶属于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平台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合法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可以在网站关于我们中公司资质栏目予以查询。对任何以诋毁、诽谤等方式质疑我公司合法地位的单位或者个人,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有哪些社会功能? 答: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信息发布平台: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了政府监管信息发布端口,实现了把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文档格式、不同类别、不便查询的零散监管信息,汇聚于本平台内相关联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按照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的行政许可、认定、奖罚及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法院判决等不同信息分类,通过科学客观的统一征信规则和信息加工流程,使之成为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免费供大众查询、参考。 消费者投诉维权平台: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实名制下的消费者维权档案系统有机结合,为企业与消费者搭建了“面对面”、“点对点”的在线沟通渠道,是从征信角度化解消费纠纷、商业纠纷、劳务纠纷等信用危机的和解机制。将实名制下的消费投诉纳入企业信用系统,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帮助尊重消费者、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对于持“不理会”、“敷衍”态度的不负责任商家,系统将按统一规则自动削减其信用分值,并对每条投诉信息按不同处理情况分类,客观记录,成为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免费供大众查询、参考。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的命脉。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评价信息、银行信贷信用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媒体的评价信息,以及实名制下的消费者评价信息(包括消费信息、交易信息、合作信息、劳务信息等),按照统一的征信规则,汇集到相关企业名称之下,适时反映出企业动态的信用状况。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消费者消费之前进行决策的指南,是商家交易之前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是有效规避消费侵权、商业欺诈的重要保障,是政府政策支持、银行信贷的重要依据。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帮助诚信的企业尽快获得客户信任、促成更多交易。 3、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有什么特点? 答:主要有以下突出的四个特点: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流程

一、登录方式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 ,进入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登录江西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57996946.html,/,点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 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登录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文本框中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点击“搜索”按钮(注册号仅提供精确搜索,企业名称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提供模糊搜索。),出现验证码方框,按显示的数字输入计算结果,点击“搜索”按钮,系统将根据输入的条件显示出查询结果列表(系统根据输入的条件显示出查询结果列表),点击企业名称进入该企业信息展示页面,点击纵向的【工商公示信息】、【企业公示信息】、【其他部门公示信息】可切换到不同的页面进行查看。 三、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前,须先进行联络员信息申报。 1、联络员信息申报:登录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点击“联络员信息申报”→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确认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到登记机关窗口进行确认。 2、企业年度报告报送:登录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注册号、联络员手机号码、密码(联络员网上申报时设置的密码或者到登记机关现场进行联络员信息确认时的初始密码:abc+手机号码后4位)、验证码、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点击“登录”→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依次录入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如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成功后即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并公示。 备注:【基本信息】中的“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当选择“是/有”时可在下一步进入相关页面进行填录,选择“否”则会跳过相关页面。企业可对自主公示的数据项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 ▲点击“暂存并关闭”按钮,可保存当前页面所录入的信息并关闭当前页面。 ▲年度报告公示后,如需修改年度报告内容,重新进行年度报告在线填报即可。 3、企业即时信息填报 登录进系统后,点击“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选择需要公示的信息页面,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如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提交成功后即完成即时信息的公示。 ▲点击“添加”按钮,可新增一条记录。 ▲点击“保存”按钮,可保存当前页面所录入的信息但不公示。 ▲公示状态为“未公示”的信息可“修改”或“删除”,公示状态为“已公示”的信息只能“修改”。 ▲即时信息公示后,如需修改即时信息内容,重新进行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即可。 4、忘记登录密码/修改登录密码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修改密码界面,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重置密码”按钮即可。

企业网上年报和信用信息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第五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总论 一、项目名称 XX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XXXX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单位简介 XXXX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由XX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5.0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投资和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现有员工12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5人。 (三)项目建设单位地址 XX市红山区长青街中段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规划方案 项目通过建设XX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打造集全市项目数据库、网络培训学院、供求信息发布、中小企业网上融资担保申请、中小企业法律、税收、财务咨询、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征信基础和信用等级查询系统为一体的综合性信用信息化平台,同时,建设与中小企业互联的网络支持平台。(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围绕项目规划方案的落实,进行信用信息平台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及使用,主要包括配套服务器、交换机、视频窗口、联网微机、打印机、复印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设备购置及相关软件开发等。(三)项目建设时间 2009年12月——2010年11月

(四)项目建设地点 XX市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5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80.68万元,流动资金37.32万元。在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43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9万元,基本预备费23.96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18万元,拟申请市本级服务业引导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9.65%;建设单位自筹468万元,占总投资的90.35%,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430.68万元,用于流动资金37.32万元。 四、项目编制原则 (一)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原则,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的原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科学态度对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恰当的评价。 (三)按照国家现行有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确保本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五、项目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6号)(三)《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背景材料 六、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项目的实施,不但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具有显著的社会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单位经营业绩的增长,另一方面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快

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年报申报答疑

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年报申报答疑 1、本报告书仅限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对于未申报2019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须先完成2019年度年报后才能进行2020年度的年报。 5、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6、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7、本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8、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9、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10、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11、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指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企业控股情况指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12、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1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担保、从业人数、社保缴费信息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可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信用平台建设方案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创新和改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以信息系统为基础的信息工商、信用工商、智慧工商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工商部门的监管服务水平和效能,特建设全市“工商网上政务大厅”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及公示平台”,具体方案如下: 一、建设背景: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工商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要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中关于注册登记时效性的和企业信用公示的要求,全市亟需建设统一的网上办事及信用公示平台,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省工商局现建设的信用及信息平台只对省本级服务,不能满足我市的实际工作需要,因此,建设“工商网上政务大厅”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及公示平台”势在必行。 二、项目简介: “工商网上政务大厅”依托现有的工商业务软件系统,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全面开展网上业务办公为目标,开展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

照、网上年报、网上查询,并逐步开展网上办案、网上消费维权、网上户外广告登记、网上监管等,全面实现网上行政许可、网上行政审批,使能够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够上网办理的全部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来办理,尽量涵盖所有工商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及公示平台”主要实现两个功能:一是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资源实现政府部门间共享。将工商部门主体登记信息实时推送至该平台,各部门可通过该平台实时对市场主体进行查询和认领,满足政府各部门的系统化监管和针对性服务,使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息成为政府公共资源,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和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二是将市场主体信息及信用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企业一经注册成立,就可通过“宝鸡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时公开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许可信息、良好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用公开,推动以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部门协同监管相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 (一)全市企业初步树立诚信理念,恶意拖(逃)税、费(贷)等违法失信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得到有效遏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6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使用、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服务社会公众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示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示系统是国家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 公示系统部署于中央和各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级),各省级公示系统是公示系统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公示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依法履职、安全高效的原则,保障公示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负责公示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各省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公示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工商总局和各省级工商部门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运行保障等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并督促落实;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公示系统数据管理、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的技术实施工作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 第二章信息归集与公示 第七条工商部门应当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归集到公示系统。

第八条工商部门应在公示系统中通过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方式,为其他政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归集至公示系统提供保障。 各级工商部门企业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其他政府部门依法提供相关涉企信息;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涉企信息的技术实现。 第九条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将涉及本部门登记企业的信息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 第十条工商总局负责定期公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制定《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各级工商部门按照标准归集信息。 省级工商部门应当将其归集的信息,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汇总到工商总局。汇总的信息应与其在本辖区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工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以及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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