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方案实施保障措施本方案的实施由项目业主自己组织实施,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要求进行。为了使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业主应坚持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将水土保持工纳入主体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根据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按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加强管理,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治理任务。

1.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顺利实施,建立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关键的。确定专职人员,并组织相应人员培训,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明确生产建设中的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和义务。由业主出面组织、协调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保证各项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成,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及验收。

1.2技术保障措施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是本工程水土保持最基本的技术保证。方案设计是在大量的现场实地调查、勘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同时征求了有关部门和有关的意见,方案具有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方案批复后需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本水土保持方案应贯彻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另外,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和建议,以及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主体工程组织计划,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能长期、高效地发挥作用。在具体施工中应与施工承包商明确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内容列入工程招标合同。

1.3监督管理措施

方案实施监督机制是方案真正落实到实处的有力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规定,重庆市水利局和下属的水土保持办公室是该方案的实施监督机构,根据方案所列工程计划,在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对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合格予以验收,不合格限令返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若未按年度计划实施,按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实行监理制。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

1.4资金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应列入主体工程总概算,从基本建设费中开支。各项资金必须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并按照水保方案,分年度逐项安排和

落实,使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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