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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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推动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设施及仪器定义】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称科研设施和仪器)是指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交通运输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交通运输部择优纳入管理,鼓励对外开放共享。

第三条【管理单位定义】本办法所称管理单位是指科研设施和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包括:部属科研单位、

高校及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单位。

第四条【开放共享定义】本办法所称开放共享是指管理单位在满足科研教学的基础上,将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分析测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放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开放共享平台定义】本办法所称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以下称开放共享平台)是作为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服务的统一门户,提供科研设施和仪器的信息集成、展示、在线服务、管理评价等功能。

第六条【共享平台对接】开放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要求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对接。

第七条【开放共享原则】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投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原则上应对外开放共享。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另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由社会资金投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鼓励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八条【落实免税设备共享使用政策】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纳入开放共享平台对外开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纳入开放共享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进口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未经

海关同意不得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九条【交通运输部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主要职责是:

(一)按国家有关要求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二)制定完善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

(三)建设和管理开放共享平台;

(四)按照国家和部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

第十条【协助管理机构职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单位、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是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协助管理机构(以下称协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定期开展本部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检查,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审核并发布科研设施和仪器的共享信息;

(四)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协调、组织开展对有关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的评价考核。

第十一条【管理单位职责】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和仪

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

(二)按要求向开放共享平台报送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信息及开放共享情况;

(三)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人才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配合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开放共享

第十二条【建立共享机制】交通运输部依托开放共享平台,会同协助管理机构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信息互通机制。

第十三条【实行集约化管理】管理单位应采取适合的方式对科研设施和仪器实行集中集约管理,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第十四条【信息上报及审核要求】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和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要求报送至开放共享平台,经协助管理机构审核后发布。

第十五条【提供服务合同要求】管理单位通过开放共

享平台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管理单位在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中应当与用户订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

第十六条【建立开放共享服务标准】管理单位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并对测试检测、合作研发、成果转化等涉及的人力资源与知识产权,参照市场标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统计信息上报】管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季度按照要求向开放共享平台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第十八条【网络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网络防护和网络环境下数据安全管理,保护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用户身份信息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学数据。

用户独立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用户自主拥有;用户与管理单位联合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应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或比例。

用户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形成的著作、论文等发表时,应明确标注利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情况。

第四章评价考核

第十九条【评价考核总体要求】交通运输部会同协助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执行情况评价考核,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价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评价考核结果应用】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科研设施和仪器建设和配置的重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将结合评价考核结果和仪器设备资产存量情况,对部属单位拟新建设设施和新购置仪器开展查重评议工作,避免资源重复建设。

第二十一条【评价考核结果应用】对于使用效率低、开放效果差、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部将公开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评价考核与科研平台定期评估】评价考核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情况、开放共享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以及开放制度建设情况、开放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和开放效果等。评价考核工作与行业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的定期评估考核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协助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建设、报送质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等。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二十四条【人才培养】管理单位应建立和稳定高水

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富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

第二十五条【绩效奖励】开放共享服务收入视为技术服务收入或科研合同项目收入,纳入管理单位预算,由其统一管理。服务收入可用于实验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的绩效激励、人员培训、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和运行、仪器及测试方法研发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具体由管理单位制定细则或参照所在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强化协同创新】管理单位间可通过建立联盟等合作形式,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究,集中优质资源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协同创新能力。鼓励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在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条件下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实验设施开放共享,提升军民协同创新能力。

第二十七条【建立专业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科研设施和仪器。管理单位可通过专业服务机构承担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加强社会化服务和运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实施细则制定】协助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或修订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办法有效期】本办法自2018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三十条【办法解释部门】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写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 作的函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 (一)支持范围 1、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2、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应用研究。 3、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4、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围绕上述支持范围,重点关注高端电子显微镜、电子测量仪器、成像仪器、电化学仪器、X射线类仪器、色谱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且相关理论、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撰写提纲--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申请书填报说明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重大仪器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原创性仪器研制工作,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国科学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重大仪器项目重点资助: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的研制; 3.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此项仅限于自由申请类项目,不适用于部门推荐项目) 重大仪器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仪器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重大仪器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申请书撰写提纲 重大仪器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个人简历、报告正文和附件构成。 一、信息表格: 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项目资金预算表,须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项目资金预算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个人简历 1. 申请人简历 2. 主要参加者简历(在读研究生除外) 按以下格式填写: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称 格式:机构名,院系,职称 例如: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教授 受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开始,按时间倒排序) 格式:开始年月-结束年月,机构名,院系,学历 例如:1991/09 – 1995/06,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博士 研究工作经历(按时间倒排序) 格式:开始年月-结束年月,大学,院系,职称 例如:1991/09 – 1995/06,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教授 三、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800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计算机软件作为仪器设备的附件上报,不作为单台件上报。 1.学校代码: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 2.仪器编号: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8。学校内部使用的仪器设备编号,在本校 内具有唯一性。 3.分类号: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8。按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高等学校固定资 产分类及编码》填写,不得自行增加。若无对应编码,填上一级编码,编码末位填“00”补齐8位。 4.仪器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30。用汉字表示,不能为空,与《高等学 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中的分类号所对应的名称一致,若无对应名称,则填写仪器设备标牌的汉字名称或规范的中文翻译名称。 5.型号: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20。按仪器设备标牌或说明书标示填写,型号 不清的仪器设备,经学校管理部门核实后,填“*”,超出字段长度应截取主要部分填写。 6.规格: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30。指仪器设备的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规格不清的仪器设备,经学校管理部门核实后,填“*”,超出字段长度应截取主要部分填写。 7.仪器来源: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按代码填写:1.购置;2.捐赠;3.自制;4.校外调入:除前三项外的其他来源。 8. 国别码: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3。以产品标牌标示的产地为准,按《世界 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2659-2000)填写,国别码不清的填“000”。 9.单价:数据格式为数值型,长度为12。指仪器设备包括附件在内的总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10.购置日期: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6。指仪器设备到校验收日期。前四位表示年,后两位表示月。 11. 现状码: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指仪器设备使用的状态: 1.在用;2.多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附件6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 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国家科技计划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审议,“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已于2016年度启动。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高端通用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 共性考核指标:目标产品应通过可靠性测试和第三方异地测试,技术就绪度不低于8级;至少应用于2个领域或行业;明确发明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明确项目验收时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原则上,每个项目下设任务数不超过6个,承担单位数不超过8个,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1.1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研究目标:针对生物医药研发、生命科学研究、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领域化合物高准确和高灵敏检测的需求,突

破高分辨分析器技术、离子高效选择及控制技术、四极杆与飞行时间分析器串联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可靠、核心部件全部国产化的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实现复杂基质中痕量蛋白、肽类和代谢物小分子等的精确分析。开展工程化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考核指标:信噪比≥150(柱上进样200fg利血平);分辨率≥30000(质荷比956离子峰);质量准确度单级模式≤ 1ppm,串级模式≤2ppm;质量稳定性≤2ppm/24小时;谱图采集速度≥50张/s;动态范围≥5个数量级;保留时间重复性≤2%。项目完成时产品应通过可靠性测试,平均故障间隔时间≥2000小时,技术就绪度达到8级。明确发明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明确项目验收时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1.2四极杆离子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研究目标:针对环境监测、食品安全和临床诊断等行业小分子标志物高准确高灵敏定量检测需求,突破高效率高稳定离子化、离子传输和多级串联质量分析等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可靠、核心部件全部国产化的四极杆-离子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实现复杂基质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准确定量分析。开展工程化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合同书(模板)

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汕头大学科研处 项目负责人(乙方):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丙方): 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 汕头大学科研处 二O一O年一月制

一、合同条款 第一条为了使新引进人才到校后能保持科学研究和科学创新的连续性,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学科建设中的作用,甲方同意对乙方申报的下列项目进行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立项资助: 项目名称: 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书作为乙方项目申报时提交的《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的补充文本,是项目经费拨付、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乙方在接受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立项资助后,必须按本合同书和《申请书》的研究内容和计划进度等组织实施课题,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内容和结项时间。 第四条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与经费的管理按照《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和《汕头大学经费开支管理若干规定》执行,乙方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 新引进教授必须完成以下指标: 1、在研期间,必须围绕课题内容举行一次公开学术讲座; 2、在研期间,须积极申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每年不少于二次; 3、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 4、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理工类: (1)作为通讯作者,并以汕头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4篇SCI/EI收录论文或1篇位于中科院SCI收录期刊列表1-3区的论文,并标注“汕头大学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2)以第一完成人申请发明专利3项、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3)主持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的校外到位科研经费累计超过30万元;(4)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 人文社科类: (1)作为第一作者,并以汕头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且其中一篇以上论文在本学科首选期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作为通讯作者,并以汕头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外匿名评审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3)主持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的校外到位科研经费累计超过8万元;(4)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新引进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完成以下指标: 1、在研期间,必须围绕课题内容举行一次公开学术讲座; 2、在研期间,须积极申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每年不少于一次。 3、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采购立项申请书

1.初报预审□ 2.实施方案(初稿□终稿□) 注:以上选项由项目管理部门勾选 武夷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采 购立项申请书 (通用2018年版)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印章)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金额(万元): 申报日期:年月日 武夷学院资产管理处制 2018年7月

填表说明 1.为了规范学院教学实验(训)室的建设,贯彻学校“规划优先、立项拨款、重点投资、 效益评估、分步配套与更新”的经费使用原则,严格经费使用。 2.此表适用范围(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无论经费来源,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采购的。 (2)经费主管部门未给出采购立项申请书模板格式的。 (3)单批次购置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 3.采购项目必须充分论证,应符合学校发展应用技术型大学的定位,以提高项目建设的科 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4.采购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实验室、科研平台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5.项目建设中有包含单价大于等于1万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申报单位应根据《武夷学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服务)购置论证实施办法》提交仪器设备(服务)购置论证表。 6.报表中的内容应实事求是的填写,材料详实。 7.《武夷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采购立项申请书》经批准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原立项申请与审批意见不一致的应按审批方案修改后重新报批。 8.A4纸双面打印

2、实施单位无场地,需要占用已有其他用途场地的还需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5、此表一式三份,经费主管部分一份、资产管理处一份、相关部门一份。

附表1 仪器设备购置申请 申请单位: 注:1、通用设备需注明详细的规格型号,专用设备必须注明厂家;2、品目号请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查询;3、各类信息化管理软件、教学软件的购置必须提交网络数据中心备案; 4、货物采购还需严格遵守《武夷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论证实施办法》要求。 5、表格不够请自行加行。 4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申请书填报说明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仪器专项),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原创性仪器设备研制工作,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国科学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重大仪器专项重点资助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或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期限一般为5年。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申请书撰写提纲 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报告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构成。 一、信息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经费申请表,应当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经费申请请参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文件)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 1.研制设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论述研制的仪器设备拟解决的重要科学和技术问题,同类仪器设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研制内容与方案仪器设备的设计思想、总体结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预期的科学目标和应用目标;可购置或集成的部分,技术路线及设计图,关键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配套部件解决方案,质量保证,技术风险与不确定性分析、应对措施。 3.拟解决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特点、难点及创新)仪器设备研发的原理创新、技术创新,独到的设计思想等。拟重点攻克的主要部分,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方案可行性分析。 (二)研制基础及条件 1.工作基础理论基础、关键技术及已有技术,国内外可供利用的技术资源,人才队伍状况,组织实施能力,包括资源整合模式与机制、组织管理体制等。 2.工作条件实验场地、实验环境、公用配套设施、研究人员的时间保证以及依托单位的配套措施与政策支持等。 3.预期成果和验收技术指标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与方案,应用目标考核指标等。 4.年度研制计划年度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阶段性目标。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东北林业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方案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争取5年内取得国家计量认证,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建设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要为导向,实行“专管共享 和统管共享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 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享”的管理模式;重点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兼顾其它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享”的管理模式。 对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

建设,推进和监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具体方案的实施;专家组由二级共享平台推荐的有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各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大型仪器设备的计划、开放运行费的使用、共享相关政策的论证,以及对各级共享平台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2、加强计划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职能,凡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在计划上都要进 行统一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统一论证。学校在制定设备计划和分配设备经费时,在保证专业与学科、教学与科研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应以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为原则,统筹分配。凡属 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统一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列入购置计划。 3、加大投入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规划,以学校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备与先进的 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三年内每年设备经费投入应不少于500万元。 4、建立激励机制 (1)投入专项开放运行经费 开放运行经费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和运行的必要保障, 主要用于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改造和升级等,以及

交通服务合同

交通服务合同 (版本) 甲方: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交通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和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汽车(包括随车司机,车型见附件),为甲方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甲方科研任务执行、调研与交流、基地考察、材料运输等工作)。在服务期间,乙方及所派司机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务车型、时间、地点由甲方视需要具体指定。 甲方需要用车时,一般应提前一天由甲方指定的固定人员(甲方用车管理人员)通知乙方,具体包括用车车型、任务起止地点、具体时间时限、乘用人数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车辆和司机,出车服务结束时乙方驾驶员应及时填制当次用车单(一式二份,包括时间、行程、公里数、乘用人数、路桥费及停车费等)交甲方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结算对账。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个月一签,合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技术性能安全可靠,车辆的证照、税、费必须齐备有效,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运证明。 2、乙方派出服务的随车司机须身体健康,符合法定的驾驶年龄,如果随车司机的服务不能让甲方满意,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该随车司机,乙方有义务配合。 四、服务收费和结算方式 1、服务费:每次用车费用按附件约定价格计算;

2、结算与支付时间:每3个月结算一次,或根据甲方要求,根据项目支出渠道使用用途专项单独结算,但结算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一次。结算时乙方提供结算对账单,双方确认后开具税务发票,对账单需盖公章附后,交甲方用车管理员。 3、支付方式:甲方使用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一般收到完整票据后15天内支付。 五、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利用(指使)乙方车辆(司机)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发生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指派给甲方服务的车辆权属合法清晰,不存在与任何第三人的争议; 2、乙方保证指派给甲方服务的车辆一直处于符合安全行驶状态中,确保甲方安全运达。 3、乙方承担除本合同规定的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保险、燃油及随车司机工资劳务费及其他车辆直接费用; 4、乙方承担在服务出车期间内任何形式的安全责任,负责提供车辆的维修和日常保养清洁工作; 七、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在服务期间,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随车司机及第三人的赔偿,如造成甲方人员损伤、货物损坏,须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伤人员医疗、误工、货物损失等)责任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如果因乙方车辆或司机原因不能按甲方需要及时提供运输服务,则乙方须按照每次向甲方支付1000 元的违约金,由甲方从服务费中扣除;如乙方安排车辆因故障等其他原因影响甲方的用车服务的,乙方应另行提供不小于类似规格型号的车辆提供服务,否则按照每影响一次扣减服务费 1000 元。

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一、学院预验收 1 设备到货情况 检查仪器设备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到货数量、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2 设备开箱情况 2.1确认外包装没问题后再开箱。10万以上大型设备必须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表》。在开箱前必须先拍照以备存档。 2.2按照合同约定核对设备装箱单。再以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2.3规范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表》,并写明验收时间、参加人员、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随机文件材料及附件等。同一天开箱的设备填写在一张表里。 3 安装调试运行情况 根据厂家样品测试情况,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30万以上大型设备必须提供试运行报告,报告由2-3人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签字认可。 4 人员培训。 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说明。

5 进口仪器设备验收提供报关单及商检部门的结果。 6 预验收报告 设备预验收报告由使用单位预验收小组组织填写,预验收小组由供应商代表、生产厂家工程师、使用单位负责人、设备使用教师、设备管理人员、2-3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并熟悉掌握该设备)等组成,针对设备到货情况、开箱情况、试运行报告、人员培训等进行验收,如无异议,形成预验收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签字。 二、学校验收 1、设备使用单位向资产处提交验收申请,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采购验收申请表》,并提供《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表》(10万以上设备附开箱前的照片)、预验收报告、开机试运行报告(单价30万以上或成套30万以上设备)、报关单(进口设备须提供)、《湖北省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2、资产处审核设备使用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学校验收小组开展验收。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处、资产处等部门各推荐的一位成员和专家成员组成验收小组。专家成员由资产处从校内相关单位遴选。 3、资产处通知申请验收单位具体验收时间,由使用单位通知设备供应商参加验收。 4、现场验收时由设备供应商介绍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安装调试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 5、设备使用单位介绍项目实施情况。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有关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以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专项支持范围如下: (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第四条专项实施以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明晰各方权责,突出管理创新,注重实施绩效。 第五条专项以项目方式、分年度实施,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六条专项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规定及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七条专项实行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充分发挥中央有关部门(机构)的组织管理作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八条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建立查重和协调机制,专项应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和“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有效衔接,并加强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等的衔接。 第九条财政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2020版)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以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项目和自由申请项目两个亚类。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5个。 一、申请条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项; 2. 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负责人,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

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含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 5. 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三、申请方式 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自行申请。 2.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须经项目组织部门推荐方式申请。具有推荐资格的部门详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文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分。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2. 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3.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项目资金。 4.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的经验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的经验 经过几年的摸索,我院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工作初见成效,为了搞好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强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2、引入竞争机制,去除仪器操作人员虚假的“安全感”;增强服务承诺,提高仪器操作人员责任感和使用者的信任度。3、引入部分在校研究生参加公用平台仪器的管理工作,使公用平台能够7天×15小时开放,大大方便了利用节假日做科研的老师和学生。4、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强宣传,增加信息沟通的渠道和速度,设立网上投诉机制,及时解决新发生的问题。5、推广仪器使用预约登记制度,即使不能完全保障使用者的使用时间,也能让使用者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实验时间。6、加强培训工作,设置不同等级的人员上岗证,允许取得资格的教师和学生自行操作仪器设备,保障其第一手资料的获得。7、为大型仪器设备配套常用的常规仪器,如托盘天平,水浴锅等,为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的体会 我们认为,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其管理成本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简洁有效的规章和评估制度可以控制成本的适度增加。而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带来的诸多效益,有形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其无形的效益,包括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环境,以及降低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资源门槛,要远远大于有形的效益。教育部“高等学校仪

器设备与优质资源共享系统”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表明了教育部对大型仪器设备的重视,并力求在更大规模上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的态度。高等学校在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下,再次面对资源不足而重新整合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相关问题,使已有的经验能够适应新形式的要求,并将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是实验室和仪器管理者的历史使命。我们认为在新的形式下,应当坚持兴利除弊,促进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继续进行。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存在的问题 首先,开放共享会带来管理成本的增加。大型仪器要专人管理,全天候开放要增加值班人员,仪器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等等都需要资金的投入。其次,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的实施也会遇到种种阻力,阻力来自于矛盾,而矛盾来源于仪器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两个方面。从使用者来看,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会带来客观上的使用不便,包括:(1)很多实验需要专门的培养设备或制样设备,而这些设备与最终的大型分析仪器常常分处异地,在使用上需要长距离的传递,带来诸多不便,有些样品甚至可能在传输过程中出现变化。(2)部分实验需要实验过程的同时性或连续性,实验有可能会用到不同的多台仪器设备,需要在要求的时段内进行实验。(3)部分实验仪器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较低,服务态度或者实验结果不能令人满意。(4) 使用时间受限,不能实现7天×24小时服务。而仪器操作人员反映的问题主要有:(1)仪器设备共享后设备的使用增加,面对的复杂情况增多,需要充分的维修维护的资金保障,需要进一步明确资金来源,否则可

合同编号(由科研处提供)

合同编号:(由科研处提供)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乙方): 唐山师范学院 乙方项目负责人: 项目起止时间: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日 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处制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 1. 2. 二、 三、 第二条研究目标及验收指标 一、 二、 三、 第三条项目进度及双方分工安排 按时间顺序写出进度安排、责任方。 20??年?月—?月, 第四条结题方式及步骤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鉴定、会议选择其一即可,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协商结题方式) 一、本项目结束时采取会议鉴定/会议验收的形式进行结题工作。 二、由甲乙双方协商组成鉴定/验收专家组,专家组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由甲方指定组长一名,乙方指定副组长一名,第三方专家不少于3位或5位。 三、由乙方撰写包括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在内的

鉴定材料,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鉴定/验收会议,宣读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回答专家组的质疑。 四、由专家组形成鉴定/验收意见。 五、由甲乙双方根据专家鉴定/验收意见签署项目结题协议。 六、合同有效期结束时,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项目视为通过验收并结项。 第五条经费预算及使用 一、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根据实际填写必要的科目,删除不必要的科目)

二、预算说明 1.经费来来源是指甲、乙双方分别投入的研发经费及其合计。甲方投入经费共计??万元,按本条第四款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投入为项目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乙方的房屋设备消耗及水、电、气、暖消耗,共折算为??万元。 2.经费支出为以项各项支出总和。 3.管理费按甲方总投入的5%收取,共计??万元,由乙方财务根据到款金额按该比例划入乙方科研管理费帐户,由乙方科研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支出。 4.绩效支出按项目总经费的?%提取,共计??万元,乙方财务根据到帐金额按该比例划入乙方科研绩效帐户。项目结题前,不动用该项支出。项目结题后,由乙方根据相关政策对项目组成员及乙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科研绩效奖励。 5.房屋设备及水电气暖消耗共计??万元。乙方将此作为本项目的研究经费投入用以抵消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房屋设备及水电气暖消耗,不再从甲方投入中提取该些消耗费用。 6.实验设备费共计??万元,用于购买或租用进行阶段成果或最终成果验证的??、??、??等设备。该部分设备由乙方自主购买或租用,所购买的设备在项目结题后归乙方所有。

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申请书填报说明 (2017版)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面向科研、原始创新,体现“科研目标引导、科研工具研制”的要求,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个亚类。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一、资助围 1.对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还资助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此项不适用于部门推荐项目) 二、申请条件与申请要求 1. 申请条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均不得申请。 2. 申请要求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自行申请。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须经项目组织部门

推荐方式申请。具有推荐资格的部门详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文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2. 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3.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第申请研究项目资金。 4.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的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写模板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 工作的函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 (一)支持范围 1、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2、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应用研究。 3、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

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4、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围绕上述支持范围,重点关注高端电子显微镜、电子测量仪器、成像仪器、电化学仪器、X射线类仪器、色谱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且相关理论、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3、项目设计的运行机制良好,目标明确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可考核,实施方案可行。产学研用结合紧密,具有明确的成果应用单位和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推广应用措施和产业化示范措施明确可行。 4、优先支持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项目,优先支持科学仪器设备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

某某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型仪器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实现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大型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和《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大型仪器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校内外开放共享使用,以充分发挥大型仪器的最大使用效益,缓解经费短缺与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低下的矛盾,适应学校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三条学校将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纳入开放共享范围;仪器设备单价不足40万元,但具有通用性、性能良好并可提供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也列入开放共享范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大型仪器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教务处负责大型

仪器开放、共享使用的协调、监管、咨询、使用效益考评以及大型仪器的调配、管理平台的建设及维护等工作,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的运行、维护、测试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更新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服务信息,做好使用记录。 第六条大型仪器设备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人员。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要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大型仪器管理平台建设要求负责预约登记等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二级学院(中心)应将列入开放共享服务范围的大型仪器的主要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基本功能、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所在地点(房间号)、开放使用的时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在共享信息平台上进行发布,并对本实验室大型仪器开放及共享信息进行实时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对于符合国家、省、市各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入网条件的仪器设备,按照要求统一组织入网。 第九条为发挥大型仪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对条件成熟的大型仪器,学校鼓励师生独立操作设备,实行大型仪器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机制度。 第十条共享开放对用户的要求 1.校内、外用户需在使用设备前一周向大型仪器所在单位提

科研项目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科研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有效期限:

科研项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项目研究的具体内容: 二、合同总经费:本合同总经费元(大 写)

付款时间、方式: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按合同规定核拨经费。 2、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2、 五、成果归属约定: 六、保密约定: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合同有效期结束时,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项目通过验收并结项。 八、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分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乙方应当积极解决争议,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九、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合同经费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业务费: % 劳务费: % 电信网络费: % 市内交通费: % 其他(含科研误餐费): % 管理费:8%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作为正式合同内容。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协商一致的内容订立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项处理: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存份,乙方存份,其他 甲方: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项目联系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广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广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的实际及当前市场经济变化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购置优质低价的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不断研究制定措施,提高投资效益;对所购仪器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各种经费渠道购置或调入、捐赠、自制的单价在8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科研处归口管理,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各院系应有一名副院长(副主任)分管本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根据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总保管员1人,各实验室或实验分室设兼职保管员1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等工作。 第六条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对于确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 二、仪器设备的申购与审批 第七条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专业设置、教学与科研发展方向及生产、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综合现有设备、经费条件、轻重缓急、市场供应状况等因素,经集体讨论确定申购计划。 第八条各院系务必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实验室装备项目申报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处实验室管理科汇总。科研处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学校发展实际和上年度的经费使用情况,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综合平衡”的原则,在上下结合、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各院系教学设备专项经费预算方案。经校学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财务处备案。 第九条学校正式下达教学设备专项经费指标后,各有关单位应对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并填报“广西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交科研处实验室管理科,经处长审核后由采购供应科具体实施。 第十条制定购置计划要讲究投资效益。凡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属大型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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