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双溪乡院卫生院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2015年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我院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整体推进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成果,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控制医药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际行动,也是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要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克服懈怠和麻痹思想,尤其是在当前推进医改的关键时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经验和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深入持久地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二、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防止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法制防线

继续在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和正面典型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重服务、讲奉献、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引导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依法依纪廉洁从业。要结合卫生系统和本地区查办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醒和震慑作用,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

三、加大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

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保证,必须始终抓紧抓好。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认真分析近年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变化的规律、特点,对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收受商业贿赂但尚未触犯刑律的

从业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比较严重的,依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级科室及各卫生室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将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和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向有关执纪执法部门通报,并配合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对行贿企业和个人的查处,坚决惩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贿方。要坚持对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汇总剖析,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抓好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各项制度的落实

制度建设在防治商业贿赂中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各地要在过去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分析滋生商业贿赂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要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要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是指导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二是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要合理确定医院领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四是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建立事前、事中以及全过程监管控制机制。六是要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五、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六、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行贿行为

及时将查处或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逐级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部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要实行动态管理,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科室或个人,都要及时列入本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予以公布。

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努力取得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新成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双溪乡卫生院

2015年01月20日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

吉林市儿童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医院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力度,净化医药购销市场,优化医院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誉给予的财务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赞助”的行为。 (三)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分或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接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务或“赞助”的行为。 第三条以各种形式收受回扣、提成或(赞助)的人员,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10倍罚款以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所收钱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取消本人当年的评先选优资格,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所在科室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二)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停止当事人处方权6个月,延期1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降一级聘用一年,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所在科室连续两年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三)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上、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停止当事人处方权1年,延期2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降一级聘用2年,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 (四)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吊销当事人执业证书,解聘专业技术职务,下岗培训,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五)对所收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六)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的,按照上述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就地免职,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治理商业贿赂半年工作总结汇报

治理商业贿赂半年工作总结汇报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治理商业贿赂半年工作总结汇报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 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在全x、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治理xx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治理xx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工作,目前,我市xx系统治理xx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xx和xx市治理xx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们及早成立由市xx局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xx系统治理xx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组、整规监督组、案件组,具体负责治理xx 领域商业贿赂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区xx局和市直各xx单位也相应成立治理xx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市xx局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市xx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在10个市直单位分别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箱。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发动面不留死角,全市xx系统广大干 第 2 页共 2 页

部职工人人皆知,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调查摸底,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市xx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亲自率队,于xx月底开始深入基层单位,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xx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开展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 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缓解人民群众xx问题。尤其重点规范xx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继续完善住清单制度,落实大型xx必须征求xx意见的规定,严肃查处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 (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县、区xx局和市直各xx单位分别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定期向市xx局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级xx行政部门严肃工作纪律,对所辖xx机构 第 2 页共 2 页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研究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研究 一、商业贿赂的定义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核心)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暂行规定》,明示折扣是允许的。“商业贿赂”的要点有 1. 行为目的是为“争取获得交易成功机会” 2. 符合“暗中”。投标时明示折扣是合法的,所谓明示也即折扣要在投 标书中写明,此时合法。 3. 行为标的物“回扣”包含任何形式的利益。 4. 医疗机构接受了明示折扣以后,必须准确及时如实的在会计账簿中如 实记载。不如实记载的,也认定是暗中。 三、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前卫生部部长高强曾经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提到医疗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 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 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第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 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 或提成的行为; 第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 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第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 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第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第六,其它行为。 四、相关法律规定及所示法律责任 1.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七条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其中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措施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措施 1、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签定廉政购销合同并签署禁止临床促销经营承诺书。双方合同约定,引进和销售药品及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过程中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企业,医院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再采购其产品。 2、各诊室病区张贴“禁止医药、耗材营销人员进入”标识,禁止医药代表到门诊、病房向医生推销产品,发放宣传资料及各种宣传品、纪念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药品、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人员好处,不得以任何方式让医院有关人员为其统方,不得随意进入医生办公室和药房;未经医院允许不得随意到临床科室进行所售药品的宣传。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等销售人员不得进入临床进行任何临床促销活动。如发现有“统方”、“回扣”等行为,将停止采购、使用该产品。 3、各科室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医院工作人员有行贿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医院纪检部门,并积极协助纪检等部门认真查处。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一切购销合同。 4、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卫生材料、医疗设备等采购、新药引进工作中不得向供货商索要或收受钱物、礼品、提成回扣。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为供货商统计处方、代发处方费,不得参与或协助供货商的非法经营活动。如有以上行为发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5、以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以相关专业诊疗常规(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建立临床用药监测与控制制度、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和超常预警制度,继续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测、检查、监督工作,做好抗菌药物使用的动态监测。根据病情需要用药,坚决反对滥用抗菌素,开大处方,做到合理用药。科主任为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科室的合理用药负全责。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措施 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1、在省内较早的开展了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招标制度较健全,程序较规,招标范围较广,评标制度健全。2010年进行了一次性材料、检验试剂、门诊病历、医用胶片、医用耗材、介入材料等16项招标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50多万元。其中检验试剂招标1066万元,节约资金132万元;软袋大输液招标1600万元,节约资金320万元;介入材料、医用耗材招标6000多万元,节约资金350万元,医用胶片招标500万元,节约资金120万元;一次性卫生材料招标312万元,节约资金57.5万元;门诊病历招标35万元,节约资金10万元等招标项目。 开展了双评标方式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招标采购。2005年医院开展了骨科植入材料的招标采购,为了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管理,采取了双评标的方式(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招标采购,先由临床使用科室主任和使用医生等组成的专家组对技术标进行评定,在技术标入围3家的基础上,进行商务标评标工作,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通过双评标工作,既满足了临床医疗使用的技术需求,本次骨科一次性植入材料招标降低了年采购成本300多万元。 2、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扎实全面,重点突出,实行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工作记录详实,做到了层层发动,

层层落实。自查自纠中主动上交礼金、礼券、办公用品及医疗器械等共价值160,349元。 2010年医院与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供应商签定了《廉洁商务承诺书》。 3、2004年重申了严禁收受红包的规定。如违反规定,一经差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奖金6——12个月、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评职称或延聘、解聘待职,直至解聘等处理。2006年1——11月,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6人次,9900元。 4、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医院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临床用药实时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实施办法》,每月对临床用药按类别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用药情况进行通报,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和院内公示,对不正当行为及时告诫,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代表不得擅自进入医疗区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生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完善了监督制度和管理措施。 5、以文件形式规范了工程联系单制度。一是项目实施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和工期增建,必须做到及时签证,签证应与事实相符,并按照协议或者合同严格把资金关、质量关、工期关。二是根据责任权限办理签证,联系单上经手人、审核人、批准人签证齐全。涉及重大变更或者变更增加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由基建科长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后,须由院长签证;超过30万元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三是基建人员必须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依法,按规定办理签证工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一、遵守法律法规。全体公司员工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国家的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制度。完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原材料的采购与药品的招投标、进医保目录等重点环节中坚决不以各种名义给相关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以回扣或礼品。并与各销售人员签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机会和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 三、加强产品质量的控制。药品的质量是事关企业的生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各生产管理部门时刻把药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追求产品质量零事故,产品的零退货。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把好原料关、生产关与销售关,坚决不让一支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四、以诚信为本,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在企业中树立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的生产经营理念。 五、企业员工自查自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流行。全力配合政府查处商业贿赂,逐步消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公开、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竞 第 2 页共 4 页

争秩序。 第 3 页共 4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4 页共 4 页

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报告三篇

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自查报告三篇 篇一: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药剂科作为药品管理部门,一直按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全科同志积极参与医院各阶段的学习和活动。此外,科室多次进行“谢绝红包,拒收医药回扣,反商业贿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相关政治学习活动。全科同志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表决谢绝红包,拒收医药回扣,坚决维护医务人员的天使形象。 按医院工作安排,药剂科重点自查以下内容,汇报如下: 一、药品招标 自20XX年7月开始,药剂科药品均按照省药品集中招标阳光采购办法施行。凡属XX省招标范畴的集中招标、挂网采购、备案采购的药品,均按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采购价格、零售价格等要求采购。每月定期向省招标办网上上报统计数据,每季度向市卫生局上报统计数据。至今,每月药剂科药品集中采购的各项数据指标均达阳光采购考核的要求。 二、购药公司 现与我院有药品购销联系的医药公司共6家。均系20XX年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的药品定点采购单位。经药事会对上述公司的资质、配送能力进行审核后,由医院与上述公司签订医药购销合同,正式确立药品购销关系。 三、品种数量

我院药品品种(含西药、中成药)共计633种。中标药品568种,非中标药品65种。新增药品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后,经药事会讨论批准后,由药剂科采购。专科用药和紧急用药可由用药科室申请后,药剂科酌情限购。药剂科根据临床效果反馈,对不适合使用的药品品种,提交药事会讨论后停用。 四、经额去向 药剂科采购药品的经济管理均按财务制度的要求执行。每个药品品种按实际付款价开票,分公司按月汇总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专职人员审核无误后,按医院制度及时付款。药剂科不参与和干涉财务科的药款支付问题。 药剂科 20XX年6月26日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根据*卫发[2012]74号《关于印发*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于今年*月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后,又紧接着开展了为期*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到*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响应医院号召,学习文件精神,加强自身教育。 为加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开展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我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商业贿赂文件和报刊等资料,并大力宣传商业贿赂及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同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示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形成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良好氛围。促进反对商业贿赂教育工作,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使全体职工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认识,使我院人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能自觉抵制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贿赂行为、使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上真正能得到实惠。 二、签订责任状,加强内外监督,树立我院廉洁行医的正气。 我院科主任与医院签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再由科室每位成员对科主任进行承诺,从而达到阶梯式的监督机制。医院在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中,积极推进医院内外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医护人员的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民主评议行风、信用档案建立、群众投拆举报、激励和惩戒等项制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使每位病员对医院的各项行为有了明确的监督。我院还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院不定期召病员工休座谈会,耐心与病员进行座谈,及时听取意见,及时予以纠正。科室还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诊疗规范,进一步规范科室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持科室良好道德风尚的长效机制。

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4篇 *目录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县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总结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市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48亿元,实际采购3.85亿元,同比增长102.62%;节约资金630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4.1%,较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我市采取的措施有: 1.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系。发布了《*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3.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

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 4.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狠抓廉政建设。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县政府采购工作总结]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2) | XX 年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抓宣传、促规范、扩规模、求透明、强建设,严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浅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医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医药购销中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医药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和滋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依然存在,且表现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危害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滥用高价药品和耗材;三是一些医务人员利用职权,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产生,既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因,也有医疗机构和部分医务人员追求经济利益的原因。但其恶果是通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把负担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都能够抵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行贿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对此,全省卫生系统必须从政治和全局性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

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夯实医疗卫生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卫生系统的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二是要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我们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目标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 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 【发文字号】鲁卫药政发[2014]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18 【实施日期】2014.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 通知 (鲁卫药政发〔2014〕3号) 各市卫生局,委直属单位,高等院校附院,省医科院所属有关单位: 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是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1),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对建立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

度作出详细部署。为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委药政处作为落实《规定》的牵头处室,负责指导各市建立和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汇总审核各市上报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督促各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落实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办公室负责在委网站开辟专栏,做好各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挂网公布、地方工作动态通报以及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政法处负责有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的解释,指导督促各地修订原有不良记录制度;驻委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有关重大案件进行查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xx市人民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小结 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统一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围绕以规范诊疗行为、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等为主要内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净化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是制定了《xx市人民医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同考核奖惩。从责任制的落实、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抓源头治理、宣传教育等方面落实。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召开了全院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动员大会,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发动,不断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创优,确保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完善“一岗双责”工作规范,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以完善的制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以优良的医德医风保证医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

成员带头遵守财务、人事、资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强化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根基 一是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教育。为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我们先后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制定了《职工行为规范》,建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体系。 三是在全院党员中发起“抵制回扣、廉洁行医”的倡议活动,组织签名承诺仪式,倡导建立以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岗位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职工的正面典型示范教育。 五是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认真学习大家身边的模范——神经内科琚双五医生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 三、狠刹不正之风,从源头杜绝“开单提成” 一是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贯彻上级对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的各项规定,修订和完善了采购程序, 90%以上的药品按省网药品采购目录进行采购, 万元以上的设备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医用耗材统一集中采购,确保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首次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并被确定为XX年的工作重点。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向商业贿赂开战的号角。在卫生行业,同样存在着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并且它对医药经济发展危害日益严重,甚至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如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整顿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优化医疗服务,降低虚高药价,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力推进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在进行积极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笔者现就当前形势并结合**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谈如下粗浅认识。 一、**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工作现状 **市年用药总额3000余万元。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1000万元,其余药品均来自各个医药经销企业和代理经销个人。从当地2家医药经销公司订购药品的比例逐年减少,而外地医药企业送货上门或者通过电话采购从托运公司托运或者医疗机构医药主管人员直接上门提取者居多,还有一部分则是根据用药情况由医药经销商定期拆零供货。从总体

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制度健全,渠道正规,各项程序公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企业和经销商具备资质,手续合法;医务人员能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法规,自觉维护职业道德,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精心治疗,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服务。人民群众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基本满意,未发生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医药购销体制和渠道的转变,商业贿赂问题也逐渐渗透到医药购销领域。由于隐蔽性较强,虽未发现和受到查处,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不法药品、器械经销人员采用非正当手段,向医院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用器材,甚至通过亲戚朋友和熟人的关系,进入医院开展临床促销活动,记录医师所开处方数量,或者请吃医务人员,或者赠送一些价值不高疏通感情的节日礼物,或者给医务人员提取一定的辛苦费用等等;个别药品采购和医务人员还存在接受经销企业和经销商提供的高消费活动。导致一些医师开大处方、开进口药和高价药品,给患者实施滥检查、过度医疗等行为。这些在个别医务人员看来十分正常的情况,殊不知,它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看病经济负担。同时也腐蚀了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致使人民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也成为近年来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成因分析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内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的重点内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医院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在于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有关人员在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银行县支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报告及初步整改措施

中国ⅩⅩ银行XX县支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 报告及初步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行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XX农行的实际,XX农行审时度势,迅速在全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正当交易行为增多,一些不法经营者与银行内部人员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有的甚至演变为商业贿赂案件,危害甚大,影响极坏,如不及时遏制,不依法查处,任其发展下去将会直接影响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败坏银行业金融机构形象和声誉。为此,我行干部职工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固本工程,对于树立Ⅹ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推进ⅩⅩ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行员工能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加强学习,充分领悟工作要求 1

首先是召开动员会,组织人员重点学习“三项内容”,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三项内容”:一是认真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领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二是认真学习《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领会国家防治商业贿赂,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精神。三是认真学习《XX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农总行同志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话电话会议上的动员讲话,以及郭浩达同志在全省农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认真把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原则,明确步骤和方法。要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员工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推动ⅩⅩ银行合规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建设一支过硬的员工队伍的固本工程,是适应ⅩⅩ银行进一步改革发展,树立ⅩⅩ银行良好形象的关键工程。 三、明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按照总、分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行实际,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衔接,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 2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总结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 看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等工作,使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回头看”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动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我院于20__年6月23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动员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清新县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清新县人民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阳院长在动员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存在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危害性有了充分的认识,提高了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学性,做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通过印发宣传学习单张、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良好氛围。并积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纲领性法规条文,增强了党员的法规意识,提高了党员的抗腐能力。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我院切实地把治理医药贿赂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20__年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阳院长任组长,支部书记李建文和副院长王永红、周建安、谢道远任副组长,成员:崔金爱、陈燕情、杜北珍、李健龙、王少林、何芳,日常工作人员:陈燕情、李健龙,并对相关部门、人员实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并按照《清新县人民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 (二)抓紧抓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院结合医疗行业的工作实际,通过“五查五看”弄清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商业贿赂各表现形式以及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在认真分析商业贿赂行为产生根源的基础上,查摆问题。具体查找:对照法规查制度,对照制度查程序,对照程序查台帐,对照台帐查资金,对照“五个不准”查行为。对照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了进行梳理归纳,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同时我院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主管副院长到各科室进行走访、调查、汇总,并未发现一起商业贿赂的行为。通过这一活动,更加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从而提高了医院的信誉和知名度

【最新】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经验总结

【最新】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经验总结 某人民医院在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该院自五月份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后,成立了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召开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院长作了动员报告,重点科室的主任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三是院部及各科室都制订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四是建立了信访举报监督机制.在院内设立了____举报箱,每周开箱检查一次;公布了本院和县.市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号码.建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投诉记录本.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引导人人参与该院除了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外,各科室进行了层层动员,人人参与,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过动员,二层机构领导纷纷写了决心书.各科室利用每天早会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资料.院部和各科室共出专题板报_版,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简报6期,悬挂横额5条.张贴标语口号25条.6月29日,在全院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学习,广大职工在认识上得到普遍提高.在医院开展的文秘家园〝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大讨论中,职工们发言积极.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见利忘义行为,违背了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都表示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项活动,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二层机构以上领导还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交院〝治贿〞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建章立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该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从源头抓起,从领导做起,做到边查边改,注重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医院公开承诺不接受器械.医药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医院与有业务往来的器械商.

外贸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doc

外贸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计划及工作措 施 外贸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 根据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外贸处围绕我厅查找商业贿赂的9个重点问题,结合处室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讨论,决定从广交会摊位安排、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审批管理、供港鲜货商品分配等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办事程序,把反商业贿赂工作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具体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和每一道工作环节中,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把反对商业贿赂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外贸处处长全面负责处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制定处内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发现、反映和处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具体的工作措施如下: 治理“广交会摊位分配”中商业贿赂的措施 根据商务部及省厅的有关规定,正式制定了《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湖北交易团分配性展位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参展企业的好评。为了进一步规范广

交会摊位分配,治理摊位分配中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特制定以下措施: 1、广交会展位的分配管理严格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审查参展企业资格条件,按照量化评分的原则打分依次分配展位,不采取招标方式安排展位。 2、展位分配方案及时在我厅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事件。对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我厅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或单位。 4、负责人:葛翔;经办人:徐博源 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制度 1、发证人员签发各类进出口许可证,应严格按照《进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要求办理,认真审查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和各种附加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必须及时受理,不得无故拒绝企业申请;对缺少材料的企业申请,必须一次性告知企业,严禁工作人员刁难办证企业。 2、办理各类进出口许可证,实行工作日制度。无特殊原因,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地市企业和网上申领企业实行随来随办,减少企业办证时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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