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脚手架工程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脚手架工程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脚手架工程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建筑定额总说明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脚手架分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两种形式。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均应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凡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或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别由若干个施工单位承包的单位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可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一)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m2计算。 2.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中的单层建筑物是指一层和一层带地下室的单位工程,多层建筑物是指二层以上(不计地下室层)的单位工程。 3.影剧院、礼堂带有吊顶者,其吊顶高度在 4.5m以上时,所需满堂脚手架,可按影剧院、礼堂增加满堂脚手架定额计算。 4.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内不包括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及水平防护架、防护栏杆,实际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5.按综合脚手架定额计算时,除以上规定可增加计算的单项脚手架外,不得再计算其他脚手架。 (二)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及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外墙顶高度以m2计算,突出墙外面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展开计算脚手架工程量,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的面积。 2.里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其工程量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0m乘高度以m2计算。 4.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0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其高度在3.60~ 5.20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0m时,每增加1.20m按增加一层计算。计算式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数=(室内净高度-5.20(m))/1.20(m) 5.架空运输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m计算。 6.悬空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7.斜道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8.烟囱及水塔脚手架工程量按筒径和高度以座计算。 9.电梯井脚手架工程量按单孔以座计算。 10.水平防护架工程量按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2.垂直防护架工程量按室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搭设长 度以m2计算。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2004版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Valu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Quotas in Guizhou province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李光荣 副组长:卢达昌王先耕丁诗建 何灏张鹏高国富 编制办公室主任:高国富 副主任:张平张琦曾定洪 滕明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技术总编: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 钱沪马重兴莫金玲杜巧民 主编:钱沪 顾问:张岳良窦毅 参编:刘秀英张晓玉吴朝霞张太群 顾浚梁翁杰申志志萍项霞 杨治国马丽华邹泽盛 协编:赵国彦付超李瑞修 微机操作:覃儒珍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文件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划实施的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

贵州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定稿版

贵州定额建筑面积计算 规则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贵州04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 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跨层的自动扶梯、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其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层高超过2.2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高度大于2.2m的落地橱窗、封闭式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屋顶凉亭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或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取大者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雨篷、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悬挑雨篷挑出墙 2.1m 以上的,按伸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边线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和围栏的挑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其中:凹阳台、半挑半凹阳台,从阳台外边垂直进深深入室内超过1.5m的,其超过部分面积不予折算。挑阳台、挑外廊、檐廊的底层有地坪及围栏的,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脚手架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脚手架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定(《计算规则》P47) (一)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二)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三)总包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不包括外墙装饰工程或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施工脚手 架施工的工程,可分别套用主体外脚手架定额10-1-74~10-1-92和装饰外脚手架定额 10-1-93~10-1-99。 (四)现浇砼圈梁、过梁、构造柱,楼梯、雨篷、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各种现 浇砼板,现浇砼楼梯均不单独计算脚手架。(04年《综合解释》P20第4、5条) (五)“现浇砼单梁、连续梁、框架梁和现浇砼墙,其外脚手架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 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M2计,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主要 指建筑物外围套用单排外脚手架的的情况;此时现浇砼梁、墙部位按上面规则计算后 套用双排外脚手架子目,剩下的外围墙体按外脚手架计算规则计算后套用单排外脚

手架子目;当建筑物外墙脚手架满足套用双排外脚手架的的情况时,其中的现浇砼梁、 墙不再单独计算脚手架。现浇砼梁、墙在室内时,按里脚手架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后 仍然套用双排外脚手架子目。梁下为砼墙(梁和墙为同一轴线)且梁和墙整体现浇时, 只计算一次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P47,06年《综合解释》P80) (六)现浇砼板不单独计算脚手架是因为其脚手架工程量已包括在模板消耗量定额内。 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06年《综合解释》P80 "3") 二、外脚手架 建筑物外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或女儿墙顶);工程量按外墙外 边线长度(凸出墙面宽度大于240mm的墙垛等,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长度内), 乘以高度以M2计算。(《计算规则》P47) (一)计算外墙脚手架高度,自室外地坪起算至: 1.平屋顶算至女儿墙顶面或檐口板顶面,檐口如果带檐沟,算至沟壁上口。 2.套用定额时,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不计入建筑物总高度,但应按其高度计算脚手

贵州04定额第一次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 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 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 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X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 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课件

总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得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得。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得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得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得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得施工工期、合理得劳动组织编制;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得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就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得依据;就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工程造价鉴定得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 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与其她资料。 八、定额项目得工作内容,除已注明得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十、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 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与辅助用工,不分普工、技工与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除隧道工程岩石隧道井下掘进外,其她人工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得工资。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 (二)材料 1 .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与其她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就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得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与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的,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m以上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4、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6、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7、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8、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筒、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10、砌筑储仓,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1、储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的,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2、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时,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

二、砌筑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外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筒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外脚手架定额。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按柱图示周长尺寸另加3.6,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外脚手架定额。 2、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四、装饰工程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表达式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1.2(m) 2、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3、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高度超过3.6m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以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按双排外脚手架乘以0.3计算。 五、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 供参考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 黔建施通[2007]285号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 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 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

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 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 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 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 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3(工程实施阶段,原则上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列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量并参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计算。安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总说明 一、《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和《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 七、本定额主要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脚手架分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两种形式。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均应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凡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或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别由若干个施工单位承包的单位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可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一)综合脚手架1.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m2计算。 2.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中的单层建筑物是指一层和一层带地下室的单位工程,多层建筑物是指二层以上(不计地下室层)的单位工程。 3.影剧院、礼堂带有吊顶者,其吊顶高度在4.5m以上时,所需满堂脚手架,可按影剧院、礼堂增加满堂脚手架定额计算。 4.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内不包括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及水平防护架、防护栏杆,实际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5.按综合脚手架定额计算时,除以上规定可增加计算的单项脚手架外,不得再计算其他脚手架。 (二)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及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外墙顶高度以m2计算,突出墙外面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展开计算脚手架工程量,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的面积。 2.里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其工程量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0m乘高度以m2计算。 4.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0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其高度在3.60~5.20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0m时,每增加1.20m按增加一层计算。计算式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数=(室内净高度-5.20(m))/1.20(m) 5.架空运输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m计算。 6.悬空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7.斜道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8.烟囱及水塔脚手架工程量按筒径和高度以座计算。9.电梯井脚手架工程量按单孔以座计算。10.水平防护架工程量按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12.垂直防护架工程量按室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搭设长度以m2计算。13.立挂式安全网工程量按架网部分的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14.挑出式安全网工程量按挑出安全网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15.屋面防护栏杆按图示屋面檐口以延长米计算,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按图示临边长度以延长米计算。16.楼梯防护栏杆按图示以水平投影长度计算。17.洞口垂直防护栏杆按图示洞口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洞口水平防护网按图示洞口长W宽度以m2计算。18.挑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二、其他说明 1.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计算,其中人工乘系数1.11,其他不变。 2.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2,超过3m时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50。 3.建筑物垂直封闭定额项目的封闭材料采用竹笆板,如采用纺织布时,应将竹笆板换算为纺织布,人工乘系数0.80。 4.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5.外脚手架单排、双排按以下规则取定:①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②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6.外脚手架定额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7.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8.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水塔塔身及筒仓,不得再计算脚手架。10.砌筑贮仓,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11.贮水(油)池池壁高度超过 1.20m 时,应按里脚手架的砌筑架计算。水池内池顶及池壁抹面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其池壁抹面不得再计算脚手架。12.室外地沟墙高度超过1.20m时,按里脚手架计算。13.计算了综合脚手架,又计算建筑物密目网垂直防护架、建筑物密目网垂直封闭时,尼龙安全网不扣除。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 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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