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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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获得数据,评价数据、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和优质、低耗、高效益。为加强我厂计量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系统网络人员职责及职权、能源物料的计量、计量器具的检定、维护以及流转与报废等工作的内容,适合于本厂计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量管理系统

第三条计量管理系统图

生产副厂长

副总工程师

生技科

第四条计量管理网络

1、厂设置计量管理办公室,在生产副厂长,主管计量副总工程师及生技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2、厂计量办设专责计量管理人员1名,负责全厂计量综合管理工作。

3、计量系统各单位设兼职计量管理人员1人,负责本单位计量综合管理工作;各专业科室技术专责人员对本专业计量工作负责。

4、计量系统各单位直接从事能源、物料、电、热等检测专(兼)职人员为计量员。

以上三级计量管理人员构成本厂二级计量管理网络。

第五条各级计量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生技科(计量办)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上级颁发的各种计量检测有关规定。领导和指导本厂三级计量管理网络,开展活动。

(2)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全厂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并落实、检查、考核计划的执行;组织制定全厂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

(3)负责对外、对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

(4)负责审核、审批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入库检定、出库、调整、转移、降级、报废等管理全过程。

(5)负责全厂计量量差争议的调解、仲裁或申请仲裁、

调解工作。

(6)负责会同厂人劳、职教部门做好计量人员和检定人员取证工作。

(7)负责建立全厂计量档案及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9)负责本厂计量定级、升级工作。

2、分场(科室)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1)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年度检定、购置计划的编制上报。

(2)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出库检定、领用及临时检定管理。

(3)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评级,三率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计量定级、升级工作。

3、计量人员。

(1)计量维修人员负责所管辖的设备范围内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仪表准确、灵敏。

(2)运行人员、计量人员正确使用有关计量器具,不得自行拨弄;认真负责计量并记录。

(3)检定、检修人员应严格按规程进行检定和修理工作。

第三章能源、物料计量制度

第六条燃料检测原则

1、燃料分场负责入厂燃煤、燃油检斤,质量监测由料化水分场煤、油分析室负责实施,按过磅单和化验单办理各种手续。

2、入厂煤应以整车为检斤单位,检斤人员应做好商务记录和检斤记录,并经铁路部门认可。

3、汽车运煤做到每车过磅,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

第七条酸、碱等物料检测原则

化水分场负责入厂酸、碱检斤、检质工作,按过磅单、回皮单、化验单办理入库;供应科凭三单办理各种手续。

第八条电能检测原则

1、电能检测由电气值班员负责,按规定抄表并核算电量。

2、由当班值班员累计前班发、用电量、零点班累计全天电量。

3、非生产用电量由电气分场负责,每月25日抄表。

4、各计量人员抄写各种检测参数应做到及时、准确,发现有误差,及时通知电气分场和生技科(计量办)妥善处理。

第九条热能检测原则

1、汽机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按规定及时、准确记录供汽、

供水、回水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指示值。

2、热工及汽机运行人员共同维护好有关测量仪表和装置,保管好记录表纸。

3、供热站做好供热量计量工作。

4、其他分场均应按规定及时、准确记录有关热能参数,保管好记录表纸,做好数据处理。

第十条物料检测原则

1、凡进厂物料均应进行规格、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由仓库保管员具体负责。

2、铁路整车到货,托收到后七日内验收完毕;零担到货,托收到后三日内验收完毕。

3、铁路或汽车进厂需检斤物资,由供应部门委托轨道衡、汽车衡管理部门进行检斤,检斤记录交供应部门保管。

4、定量运装物品,抽检量不低于20%,并做好记录。

5、对进厂钢材应进行检斤或检尺,对木材,砂石应进行检尺或检斤,并做好记录。

6、钢球应检斤,并做好硬度、含锰量试验,试验由金相室负责进行,做好检测记录。

7、砖(含保温砖)按规定摆堆,清点数量验收,做好记录。

8、物料以个(件)为单位的应清点数量,做好记录。

第四章热工计量监测

第十一条原水电部《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是我厂热工计量监测工作的依据。

第十二条根据上述《条例》,结合我厂实际,规定有关实施细则。

1、凡热工运行监测设备的停运,须由分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包括设备名称、停止原因和时间),分场领导签字后交生技科审核,由主管计量副总工批准。

2、在盘面或操作台面作业,作业单位应提出书写申请(含安全措施)交生技科(计量办)审核,主管计量副总工,批准后方可作业(不含处理设备缺陷)。

3、辅助设备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修,由热工分场安排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

4、热工分场对节流孔板提出检查,更换周期表,应报生技科备案,有关分场按周期表在大修时向热工分场提出委托。

5、凡大修、改进、校验和试验的各种技术资料、技术数据、工程总结、验收、施工图、电源系统等,在工程竣工后15日内整理完毕。工程总结、改进方案、实施总结、施工图、电源图等报生技科一份。

6、热工、电气分场负责编制本分场标准仪器检定周期和年检修计划,由生技科对外联系,热工分场按计划送检,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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