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杭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杭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杭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试行)

一、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一)安全管理部分

1、施工现场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无法指导安全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批准的;未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的;

2、现场实际施工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专家论证方案组织实施的;

3、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不符合有关标准、文件规定的;

4、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施工中未进行检查和旁站监理的;

5、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或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施工的;

6、施工现场招用无相应资质的队伍或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的;

7、施工现场各相关责任主体未按规定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未对现场的设备设施组织使用前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桩基及基础施工部分

8、对桩基及基坑施工可能造成邻近房屋开裂、管线断裂、漏水漏气、路基下沉等不安全情况,未事先掌握准确资料,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的;

9、桩机移位或转场未按操作规程实施,违章作业的;

10、基坑施工未在基坑周边设置安全护栏及安全的上下行施工通道的;

11、基坑支护及边坡围护已有变形、渗漏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12、同一区域内土方开挖与基坑内其它作业同时进行的;

13、基坑内高度超过2米的施工作业无安全保障措施的;

(三)模板及脚手架工程部分

14、模板支撑系统固定在外脚手架上或泵送混凝土作业时泵管固定在模板支撑系统上的;

15、模板支撑系统上物料集中超载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

16、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安排混凝土浇筑顺序,未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测的;

17、施工现场采购、租赁无产品合格证和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检验报告、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钢管、扣件的;

18、施工现场对进场的钢管、扣件未进行使用前的抽样检测,未建立钢管、扣件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钢管、扣件的来源、数量和质量检验等情况的;

19、内外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杆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的;

20、楼层卸料平台、混凝土泵送管等无独立有效连墙拉结的;

21、悬挑脚手架、悬挑塔机卸料平台外挑杆件与建筑物结构连接不牢固,架体不按经批准的专项方案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未固定牢固的;

22、模板支撑系统、内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等搭设拆除过程中,未派专人监护,未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的;

23、施工现场使用的整体提升脚手架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的;

24、整体提升脚手架各类安全装置及构件损坏、失效不及时修复或未按规定组织升、降作业的;

(四)起重机械部分

25、施工现场购买、租赁无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起重机械,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甚至个人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的;

26、起重机械各类安全装置及构件损坏、失效未及时修复的;

27、起重机械垂直度偏差超过标准,基础未按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的;

28、起重机械连墙杆件未按规定设置,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

29、塔机使用过程中未配备专业指挥、司索人员,起重物料捆扎不紧或超载的;

30、两台以上塔机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防碰撞措施不可靠的;

(五)起重吊装部分

31、起重吊装机械各类安全装置及构件损坏、失效未及时修复的;

32、违规在脚手架上设置扒杆、滑轮起重吊装的;

33、起重吊装机械地锚设置不规范、吊点设置不合理、防倾覆装置不可靠、超载吊运物料的;

34、两台以上起重吊装机械协同作业无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人指挥监护的;

35、建筑物楼板上堆放物料高度及荷载不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的;

(六)临时设施部分

3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局不合理、未按有关规定设计计算,临时设施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或使用过程中构件变形严重的;

37、施工现场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避险场所,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疏散现场人员的;

38、现场临时设施使用过程中,擅自更改设计使用功能,集中堆放物料或住宿人员超过设计要求的;

39、遇恶劣气候或受环境影响时,未及时对临时设施采取加固措施的;

(七)消防安全部分

40、现场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分类隔离堆放的;

41、现场临时设施内违规使用电饭煲、热得快等设备,室内电线乱拉乱接的;

42、现场动用明火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外墙电焊作业未按规定设置接火斗等安全措施的;

43、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中存在违章违规作业的;

44、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楼层消防出水口、楼层消防箱或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的;

(八)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部分

45、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未按要求做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类安全装置及构件损坏失灵的;

46、施工现场建筑物、临时设施、各类设备、堆放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与外电高低压线路的水平、垂直距离无法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

47、施工现场未设置外电高低压线路防护措施,未设置醒目警示标识的;

48、施工现场照明用电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的;

49、施工现场同一供电系统一部分设备作接零保护,另一部分设备接地保护(塔吊、电梯设备除外)的;

50、现场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缺少有效断开措施的;

二、地铁建设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在“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基础上增加以下标准:

(详见下载文件)

三、市城管办、市城建投资集团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市城管办、市城建投资集团应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下发,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排查标准和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请按照《关于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发[2008]12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市建委工程处。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40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更好的落实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确保本质安全,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20xx 年度施工计划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

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为依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加大推广力度,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项目安全管理基础,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项目安全管理流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晰岗位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要求。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升项目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活动时间及活动范围 活动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活动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事故调查为基础作出。 第三条事故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四条事故责任追究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 第六条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发生的可追责事故由管理处安全管理部门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实施责任追究时,与安全生产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回避。 第六条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贯彻执行管理处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 (二)未按管理处规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三)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科室及员工缺乏监督检查及安全教育的; (四)谎报、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的; (五)未落实应急处理制度,应急救援不力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贯彻执行管理处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 (二)主持作出违反管理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决定; (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者整改的; (四)知悉事故发生仍主动或下达行政命令谎报、瞒报、漏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发〔2010〕23号”、 “安委〔2011〕4号”和“交安监发〔2011〕322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现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1、 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地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教育制度化、文明施工常态化、工程管理信息化,促进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整体提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韩立民(建管办主任) 副组长:国 强(建管办副主任) 张志强(建管办副主任) 成 员:赵国瑞(总监办) 李国军(一标驻地)

龚明田(二标驻地) 毕可臣(三标驻地) 杨 杰(一标项目经理) 郝白龙(二标项目经理) 葛 强(三标项目经理) 谭为名(四标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办。 工作内容 (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各标段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的要求控制,尤其时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栏杆等安全设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靴等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人员上下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爬梯,确保施工安全。 (2) 场地场貌规范化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房屋及生活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并在竣工后及时拆除或清理;生活区和固定的生产场地(如拌合场、预制场、桥梁工地等)设置临时厕所垃圾箱,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各类物资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并进行标示,做到场地干净、整洁,规划布局合理。 (3) 安全管理程序化 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成立治安联防队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各司其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doc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村庄(住宅)、街道部门、规模以上企业: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XXXX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XXXX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XXXX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全面推进XXXX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整条街不达标的企业、事业单位在XXXX年底前。 (2)达到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一级巩固,二级、三级提升”的要求,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岗位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水平。,其中,规模以上的工贸企业(含年主营业务收入XXXX年销售额XXXX年销售额5xxxxx年销售额)。XXXX结束前,各街道要有XXXX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3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启动(从现在起-5月XXXX XXXX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员、安排和培训,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参评企业进行培训。分步进行,使参评企业能够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实施细节,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形成 第二阶段:企业自我评价和“回顾”(5月XXXX未参与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成立自我评价机构,根据省政府新修订的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我评价报告,申请。企业自我评价也可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对于去年已进入三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企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如果条件允许,我们可以申请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5月底前,我们将重点组织对去年评估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审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将组织互检、抽查,对本地区、。 第三阶段:评价和公告(7月,XXXX XXXX,安全生产标准化将从鉴定转变为评价。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系统审核员培训管理和评估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标杆管理能力;有必要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标杆检查、标杆整改、标杆合规和持续改进能力。 (4)标准化考核,严格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考核机构建设,从而拥有一套标准化考核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和约束政策措施、一支高素质的考核服务队伍,确保本行业的合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1 (5)培育典型,深化推广。开展以岗位合规、专业合规、企业合规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典型示范引导、经验推广交流,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积极探索全面合规的方式方法和相关激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1.我国伤亡事故调查的原则 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 2.有关事故调查的程序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规定的调查步骤 a.事故的现场处理; b.物证搜集; c.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d.证人材料搜集; e.向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f.现场摄影。 g.事故图绘制。 (2)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关于事故调查的规定: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3)《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关于特大事故调查的规定: 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 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特大事故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 (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关于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 事故调查的程序(步骤) 国家有关法规关于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步骤)可总结如下: (1)事故的通报; (2)事故调查小组的成立; (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各村(居)、街道各部门、各规模以上企业:现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全面推进2014年我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全街道未达标的企事业单位在2014年底前全面达标。(二)已达标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三级抓提升”的要求,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切实提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水平。其中,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业企业或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下同)要按照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完善提升,年底前街道要有1-2家企业实现一级达标、65%的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按照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实现达标。二、工作步骤201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培训、发动(即日起-2014年5月15日)街道将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动员、布置和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逐级培训至所有参评企业,使参评企业都能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实施细则,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为下一步评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二阶段:企业自评及“回头看”工作(2014年5月15日-7月15日)街道安办将组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国家和各级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 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 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事故责任 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主要内容包括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个方面。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 二、建设流程?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 企业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小组,并明确目标,全面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落实。 2、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教育培训要解决的就是领导层的认识以及执行层的理解。

3、现状梳理 对企业应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时调整目标,开展建设。 4、管理文件制修订 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 5、实施运行及整改 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制修定的管理文件进行实际运行。并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 6、企业自评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应依据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并结合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着手准备评审申请材料。 7、评审申请 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评审申请工作。并与相关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联系。 8、外部评审 接受外部评审单位的评审,针对问题,形成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配合评审单位上报有关评审材料。 三、各阶段工作内容: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 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建设责任,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 关注点及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与责任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与责任认定 一、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 1、重大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设备、机械、车辆、厂房、设施、地下管网等)金额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本人及他人伤残鉴定达到1-8级的; ③治疗费用标准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含医疗费、理疗费、康复费及后续治疗费); ④社会影响程度:事故虽未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但事故本身已给公司名誉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⑤严重违章操作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财产及人身)超过1万元的; 上述5项具备其中一项的即可认为定重大事故。 2、较大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含1万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经伤残鉴定为9-10级的; ③治疗费用标准超过1万元不足2万的(含1万元); ④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3、一般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2000元不足1万元的(含2000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较轻,其治疗费用超过2000元不足1万元的(含

2000元); ③无社会影响的。 4、轻微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300元不足2000元的(含300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轻微,其治疗费用不足300元的。 二、事故责任认定: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分管部长、承包者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 1、发生重大事故,除当事人按规定处罚外,同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下列系数共同承担责任。 A、发生事故部门(车间)主任承担80%责任,扣项目考核分值的80%。 B、承包者代表承担10%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10%。 C、主管部门承担5%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的5%。 D、安全环保部门承担5%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的5%。 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车间和承包者代表为一人的则承担A与B的共同责任。 三、考核办法: 1、安全事故发生后,车间(班组)及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保持现场,抢救伤者。 2、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造成的损失程度及后果,估算事故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及级别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处罚标准Ⅰ(讨论稿)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生产安全责任制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 本标准针对于公司各级各类安全事故处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66〕号 《爆破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条例》久联股司安〔2010〕299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久联股司安〔2010〕300号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久联股司安〔2010〕316号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久联股司安〔2010〕306号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久联股司企〔2010〕56号 《贵阳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制度汇编》 4、术语和定义 4.1事故分类 1)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由于 监管不到位等管理原因,造成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有私拿、私藏、私用和 挪作他用的事故,甚至造成社会重大危害的事故。 2)爆破现场爆破事故:因爆破现场爆炸物品违规存放,违章操作,爆破装药 现场管理不当,设计施工指导错误,而导致爆破器材提早发生爆炸,和爆破危害效应对周围人员设备、房屋设施造成重大伤害,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 3)坍塌事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现场指挥人员不当、安全防护不到位 或违章作业导致高边坡和爆堆土石方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4)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 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5)物体打击事故:在施工或爆破作业过程中,因物体打击或爆破飞石造成人 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6)高处坠落事故:施工过程中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或物料从高处坠落造 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7)车辆伤害事故:公司车辆在行驶,运输途中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8)施工机械伤害事故:在使用、维修施工机械过程中,因施工机械造成财产 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但我们要了解和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及本岗位管理要求,还要知道本岗位存在哪些危害因素及相应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措施,更重要的是我们应清楚的认识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现就如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单位的安全工作,我认为我们必须上下同心、讲究科学、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真正做到把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自我责任。下面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谈一些个人的肤浅体会。 一、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 “安全生产严是爱,松是害。”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又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及其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从严。为什么在生产现场“三违”现象还是经常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远远不够,我们强调的是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而不单单是出了事故处罚从严。

我们单位在生产一线,工作量的完成主要依靠劳务工来完成,而劳务工由于他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而且在进厂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又较少,许多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经常出现,管严了工效不高或者干脆走人不愿干;如果睁一眼、闭一眼那是对员工、对企业、对社会不负责任,也许今天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出事。“一滴水掉在油瓶里”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我们不能非得从自己身上得到教训不可,这样的代价太大。因此,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后才是处罚从严。一个单位,如果对待安全生产能够从法律的高度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在必要的物质基础上满足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加上平时能够一以贯之地保持严格的管理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这样坚持数年,在全体员工中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那么,对违章行为处罚时的“不满”情绪自然就没有市场,安全管理人员在严格执法时阻力也必然大大减小。因此只有在指导思想上从严,才会有组织结构上的严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上的严谨,而这一切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二、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简单化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 摘要: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关键字: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认定程序常见案例在当前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各个方面都逐步进入自动化,但随着机械化.自动化.高科技化的大力推进,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和危险因素。 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与认定 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类别: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农机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 大)和Ⅳ级(一般)。 1.2.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可分为以下类别: ●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 定

●关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事故的认定 ●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 ●关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事故的认定 1.3.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定: 《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 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4.关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事故的认定: ●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 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 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 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 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 剔除。 1.5.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 ●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 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 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创新情况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创新情况介绍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把科学技术创新应用到企业管理过程中,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安全目标 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员工,从上到下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层层展开各自的目标,确定行动方针,安排安全工作进度,制定实施有效组织措施,并对安全成果严格考核。 二、安全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项目经理为项目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并按相关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三、安全投入 通过项目部各类安全事故分析,落实以本质安全为中心的安全改善,在安全投入方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对安全经费投入给予充分保证。 四、绿色施工 绿色建筑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可持续发展观是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项目对施工中的裸露土地、废料等容易形成扬尘、污染的地方采取用种草绿化遮阳网覆盖等必要的措施,减少场地硬化,节约了土地,保护了环境;施工现场采用商品砂浆,由于商品砂浆原材料来源广泛,可以带动固体费料再利

用,对施工环节(提高建筑机械化施工水平,提高劳动效率,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对建筑工程(专业化生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可追溯质量保证体系,从制度上强化了生产单位的质量意识,保障了建筑质量安全,降低了工程的返工率),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降材”;节能灯、智能开关的安装,从源头控制了电力资源的浪费;项目建立了一套水循环冲洗系统,采用“三级”沉淀,节约每一滴水践行在实际行动中;项目主通道、塔基前臂分别安装了水喷雾系统,确保施工扬尘达标,多次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表扬和推广;项目利用废钢筋、废木料制作的水篦子、垃圾箱、草坪栅栏不仅美化了我们的工作环境,也减少了资源的浪费。 五、人文关怀 项目部在组建之初,就把人文关怀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作为项目工作之一去落实。项目部购置了乒乓球台、投影仪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设立了“天天报”专栏,为员工提供各类生活信息;还为项目员工生日当日送祝福。让员工正真感到大家庭的温馨。 六、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实施 公司质量安全部牵头,严格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制定了一套本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册,并宣传贯彻到各个项目,使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化;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化;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让项目管理人员、操作者有章可循,实现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和实体防护的有机统一。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山西忻州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整体安全水平,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班组建设,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安监行管(2017)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我矿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7年度达国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 2、建立动态达标机制,以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动态化达标为重点,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不断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

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和“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的目标.3、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矿井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规范各工种岗位操作标准,提高岗位人员知识和技能,实现岗位达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特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组: 1、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鲁占发 副组长:徐振荣朱建国郭永孝周庆前赵建翔尹杰 成员:张日军陶志清李振清冯日宏张瑞华王德才王峰雪苗成李刚葛建平陈新宙郭孝文 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全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信息沟通和考核工作. 主任:王德才 成员:李鹏苗宇白洁薛金磊菅毅苗彦军 李刚杨正兵韩涛 2、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组 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 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担任 3、领导组成员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事故的界定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其基本特征,包括五个方面: ①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②事故地域的延展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地域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 ③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④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⑤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二、如何科学地界定生产安全事故 首先,必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含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因此界定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就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换句话说,如果事故不是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该事故一定不是生产安全事故。其次,必须科学把握生产经营活动的内涵。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函[2007]39号)的规定,《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

为什么要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

为什么要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于其他标准化有着十分鲜明的特点,即强制 性、群众性、系统性、动态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求企业全体成 员必须贯彻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从企业自身的实际 情况和生产特点出发,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层面、各个岗位进行 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 理上的缺陷,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水平,有效控制安全风 险。 除此之外,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管理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 有其自身存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政 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四、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特点? 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质量标准化、企业管理标准化、企业工 作标准化相比,安全生产标准化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强制性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符合自身 特点的各工种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并逐步改进和提高标准,通过日常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实质就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核心就是对照标准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目的就是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达到安 全标准,实现本质安全。 2.群众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全体员工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实际操作者,都要结合各自的工种、岗位学习国家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排查生产工艺过程、环节和操作行为存在的安全隐 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工艺、环节或操作行为进 行改造、改进,实现安全水平的提高。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一方面系统培养和加强全体员工的遵纪守法 意识、“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另 一方面,使全体员工系统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排查安全隐患 能力,以及应急自救和逃生技能。 3.系统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生

事故责任划分

事故责任的划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事故责任分类 为了准确地实行处罚,必须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的基本规定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中发[1970]71号)第4条规定:“严格组织纪律,今后对一切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的重大事故,必须分别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以党纪国法论处。” (2)《安全生产法》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3)《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 (1)国务院第302号令第2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 一、安全防护用品的要求1.1、安全帽 1. 施工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颏带。详见图 2-1。 3. 安全帽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4. 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 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安全帽的构造见图 2-3。

5. 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应为 80~90mm。头顶最高点及帽壳内表面之间的垂直间距应≤50mm。帽箍及帽壳内侧之间的间距应为 5mm~20mm。帽壳内侧及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 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孔,通气孔总面积为 150mm2~450mm2。 6. 不得使用帽壳破裂、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的破损安全帽。 7. 禁止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改造和更换,否则会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8. 安全帽在经受严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 9. 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挂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的有头像的 安全警示标志牌,规格宽×高=600×800。详见图 2-2。 1.2、安全带1. 图2-5所示安全带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 业中使用。 2. 本图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消防用途的安全带。 3. 安全带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安全带零部件不应

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4.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详见图2-4 6.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7.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8. 安全绳不得擅自接长使用。 9. 使用8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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