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规章制度

众创空间规章制度
众创空间规章制度

众创空间规章制度

众创空间规章制度

【篇一: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

市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年营业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

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第十三

条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第十四条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将项目按照孵化阶段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章企业联络员

第十五条设立初创企业联络员,联络员职责如下:

(一)主动联系、跟踪企业发展情况,每周联络4至5家初创企业,了解他们的现状、问题和需求,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二)负责企业与空间、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对接;

(三)解答初创企业的疑难问题,并协助企业联系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应的服务要求。

(四)每个月、半年或一年,集中汇集企业的发展情况,经分类归纳和整理,分析企业整体发展的进度,制订或调整相应的促进工作的对策。

第七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为了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制定《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篇二: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山西人通天下金融会馆连锁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太原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人通天下金融会馆提供的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互联网+、o2o消费等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和双创政策;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窗口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XXXXXX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现代影音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自主创业和艺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XXXXXX,并由其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为文化科技领域,符合我国产业发展导向;或符合三明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文化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或企业向“XXXXXX”众创空间运营机构XXXXXX递交入驻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XXXXXX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XX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年营业总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 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十三条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金淘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县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金淘众创空间由山东金淘网络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金淘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金淘众创空间主要依托山东金淘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金淘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金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金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三)申请批准后,金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50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金淘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0601

RIV锐智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RIV锐智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由锐骐(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骐科技)作为主体运营机构。 第二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的 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特别是物联网相关)提供包含工作空 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 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和创新型孵化器。第三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锐骐科技,由锐骐科技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 第四条申请条件 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 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物联网或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 产;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五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锐骐科技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锐骐科技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三章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众创空间的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八条众创空间可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以下无偿或优惠服务: (一)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公司设立手续; (二)提供有关经济、法律、政策信息及创业指导等服务; (三)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专利申请; (四)提供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 (五)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六)提供其它服务。 第九条众创空间分为活动区和固定区。活动区为全开放流动式办公区域,办公空间及器具材料公用,无固定座位;固定区主要面向有较成熟创业项目的创 业者或项目团队,办公空间公用,但创业者有固定的办公桌及相关器具材 料。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一、运营目标 方正智谷创客空间的运营,主要以达成以下效果为目标: (一)众创空间由备案状态升级为获认定的众创空间 (二)提升方正产业园的形象和品牌知名度 (三)服务园内客户,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二、关键衡量指标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一个成熟的众创空间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孵化场地,为初创团队免费提供 (二)孵化基金,可以自己出资设立,也可以与投资机构合作 (三)创业导师,主要是四类人士:投资机构负责人、高校教授、某一领域专家、知名公司副总以上 或创业成功的企业家 (四)创业项目,至少3-5个,并且每隔一段时间要有所增长,以我们的备案时间计算,目前需要

10个以上的创业项目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六)沙龙/培训活动,面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常规化举办 三、三大板块 针对众创空间的三大目标,可以将工作大致分为三大板块:即项目板块、活动版块和服务板块,每一 图所示: 对应众创空间的品牌目标,同时也是众创空间为各个 客户和项目团队提供的主要服务。活动的举办次数是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举办活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与合作服务商联合举办的方式,但效果一般。以后可以多参加其他孵化器的活动,借鉴吸收其经验,将活动效果较好的分享者引进为我们的合

作服务商,使我们的活动越来越活跃,越来越有价值。 项目板块是衡量众创空间运营情况的核心指标,目前我们已经对产业园内的5个项目进行了包装,但是目前有些工作还待完善,尚未进入园区路演环节。项目的来源有以下几种途径:1.在产业园内项目进行挖掘和包装,2.从产业园外进行寻找和引进,3.通过产业园内客户介绍。 服务板块包括工商注册、代税代账、融资、政策申报等内容,既是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内涵,同时也是产业园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的一部分。做好了这一块,将有效提升客户对我们的好感度和好评度。我们要不断扩充相关领域的合作服务商的数量,同时也要积极介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比如政策申报的流程、条件等)。 四、 具体方案 众创空间每个运营板块既互相独立,又相互融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板块 项目板块以项目的引进和包装为主线,与服务板块相关联。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运营目标 方正智谷创客空间的运营,主要以达成以下效果为目标: (一)众创空间由备案状态升级为获认定的众创空间 (二)提升方正产业园的形象和品牌知名度 (三)服务园内客户,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关键衡量指标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个成熟的众创空间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孵化场地,为初创团队免费提供 (二)孵化基金,可以自己出资设立,也可以与投资机构合作 (三)创业导师,主要是四类人士:投资机构负责人、高校教授、某一领域专家、知名公司副总以上或创业成功的企业家 (四)创业项目,至少3-5个,并且每隔一段时间要有所增长,以我们的备案时间计算,目前需要10个以上的创业项目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六)沙龙/培训活动,面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常规化举办三大板块 针对众创空间的三大目标,可以将工作大致分为三大板块:即项目板块、活动版块和 服务板块,每一个板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融合。其关系如下图所示: 方正智谷创客空间 服务 引发 项目板块活动板块服务板块 项目引进、包装和服务活动策划、组织和宣传工商、代账、融资、政策申报

其中,活动版块以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为主,对应众创空间的品牌目标,同时也是众创空间为各个客户和项目团队提供的主要服务。活动的举办次数是众 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举办活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与合作服务商联合举办的方式,但效果一般。以后可以多参加其他孵化器的活动,借鉴吸收其经验,将活动效果较好的分享者引进为我们的合作服务商,使我们的活动越来越 活跃,越来越有价值。 项目板块是衡量众创空间运营情况的核心指标,目前我们已经对产业园内的 5个项目进行了包装,但是目前有些工作还待完善,尚未进入园区路演环节。项目的来源有以下几种途径:1.在产业园内项目进行挖掘和包装,2.从产业园外进行寻找和引进,3.通过产业园内客户介绍。 服务板块包括工商注册、代税代账、融资、政策申报等内容,既是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内涵,同时也是产业园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的一部分。做好了这一块,将有效提升客户对我们的好感度和好评度。我们要不断扩充相关领域的合作服务商的数量,同时也要积极介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比如政策申报的流程、条件等)。 四、具体方案 众创空间每个运营板块既互相独立,又相互融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板块 项目板块以项目的引进和包装为主线,与服务板块相关联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室、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2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2)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 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3)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1)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他材 料; (2)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3)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

第3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技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十条众创空间可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以下无偿或优惠服务:(1)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公司设立手续; (2)提供有关经济、法律、政策信息及创业指导等服务; (3)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专利申请; (4)提供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 (5)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6)提供其他服务。 第十一条众创空间分为初级区和高级区两块办公区域。初级区为全开放流动式办公区域,主要面向尚无成熟创业项目的初级创业者,办公空间及器具材料公用,无固定座位;高级区为半开放专座式办公区域,主要面向有较成熟创业项目的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办公空间公用,但创业者有固定的办公桌及相关器具材料。 第十二条众创空间对创业者实行动态管理,采用定期考核机制,对创业者进行差别化管理,实现即时纠偏和优胜劣汰,优化平台资源配置,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众创空间对初级、区域创业者不设考核,但创业者应在每个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空间提交能反映自己创业计划或项目最新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入驻高级区域满六个月的创业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情况、发展前景、资金状况、经营策略等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可转为空间正式入驻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有下列情况只要一的,空间有权解除入驻协议,并要求其在半个月内退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2)主要从事与互联网或高新技术项目及产品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3)严重或屡次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 (4)不按规定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5)违反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情节严重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年月日起试行。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落实我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83号),支持发展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广大群众创造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我省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三条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等潜在场地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众创空间,向创客和各类创业团体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第四条申请认定山西省众创空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独立的运营机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众创空间的

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 (二)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可自主支配场地。高校内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应不低于5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公寓等硬件设施。 (三)完备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聘任由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5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每月举办不少于3次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将上述服务及服务内容延伸至线上,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科技孵化园考核方案

兴文县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2016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我县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兴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发展,根据《兴文县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运行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联合县科技经信局开展对兴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绩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兴文县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 二、考核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兴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2016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四、考核程序: 1、申请考核。兴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提出考核申请,根据考核标准提交相关绩效考核材料。 2、专家考核。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科技经信局,对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打分,以截尾均值作为最后得分。

五、考核标准 此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考核得分在 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 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表: 兴文县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2016年度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标准分值考核说明分值 1.是否在签订协议之后注册管理公司1分 团队建设2.是否在工商注册15日内组建孵化 园服务团队 1分 3.是否在签订协议后30日内完成平 台建设实施方案 1分 按协议每准 时完成一样 得1分 服务能力 4.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套“软 件”系统 1分 1.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1分按协议每完 公共服务成一样得1 2.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科技招商服务1分分

3.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科技人才服务1分 4.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科技传媒服务1分 5.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1分 6.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成果转化服务 1分7.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交易服务 8是否为入孵企业提供科技评估服务1分9.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确定发展方 1分 向服务 10.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政策 解答咨询服务1分 11.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企业 1分 经营服务 12.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管理 1分 服务 13.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工商 1分 注册服务 14.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创业 1分 导师服务 15.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培训 1分 服务 16.是否为兴文县科技企业提供产学 1分研合作对接服务 17.是否为在孵企业提供财务服务1分 18.是否为在孵企业提供会计服务1分 1分19.是否为在孵企业提供年度工商报 告服务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一、运营目标 方正智谷创客空间的运营,主要以达成以下效果为目标: (一)众创空间由备案状态升级为获认定的众创空间 (二)提升方正产业园的形象和品牌知名度 (三)服务园内客户,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二、关键衡量指标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一个成熟的众创空间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孵化场地,为初创团队免费提供 (二)孵化基金,可以自己出资设立,也可以与投资机构合作 (三)创业导师,主要是四类人士:投资机构负责人、高校教授、某一领域专家、知名公司副总以上或创业成功的企业家 (四)创业项目,至少3-5个,并且每隔一段时间要有所增长,以我们的备案时间计算,目前需要10个以上的创业项目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六)沙龙/培训活动,面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常规化举办 三、三大板块 针对众创空间的三大目标,可以将工作大致分为三大板块:即项目板块、活动版块和服务板块,每一个板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融合。其关系 如下图所示:

其中,活动版块以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为主,对应众创空间的品牌目标,同时也是众创空间为各个客户和项目团队提供的主要服务。活动的举办次 数是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举办活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与合作服务商联合举办的方式,但效果一般。以后可以多参加其他孵化器的活动,借鉴吸收其经验,将活动效果较好的分享者引进为我们的合作服务商,使我们的活动越来越活跃,越来越有价值。 项目板块是衡量众创空间运营情况的核心指标,目前我们已经对产业园内的5个项目进行了包装,但是目前有些工作还待完善,尚未进入园区路演环 节。项目的来源有以下几种途径:1.在产业园内项目进行挖掘和包装, 2.从产业园外进行寻找和引进, 3.通过产业园内客户介绍。 服务板块包括工商注册、代税代账、融资、政策申报等内容,既是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内涵,同时也是产业园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的一部分。做好了这一块,将有效提升客户对我们的好感度和好评度。 我们要不断扩充相关领域的合作服务商的数量,同时也要积极介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比如政策申报的流程、条件等)。 四、 具体方案 众创空间每个运营板块既互相独立,又相互融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 项目板块 项目板块以项目的引进和包装为主线,与服务板块相关联。

众创空间运营机制

众创空间运营机制 篇一: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第二章入驻条件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第六条申请流程(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三)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第三章管理及考核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三)年营业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第十三条档案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

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年营业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 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十三条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 第十四条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将项目按照孵化阶段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章企业联络员

众创空间管理细则

安徽智谷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智谷众创空间的规范管理,保障空间良好运行,提升空间品牌形象,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安徽智谷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整个空间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障空间良好运行。 第二章入驻管理 第三条 众创空间内所有企业及个人必须接受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并定专人负责与服务中心人 员进行对接。 第四条 众创空间内所有企业应严格按照空间规章制度执行,开关门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如需加班加点需提前报备,最迟延长至23:00。 第五条 众创空间内所有企业及个人应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 第六条 入驻企业及个人要爱护众创空间提供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财物,确保众创空间内公共财产 不受损失(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七条 外来车辆进出众创空间需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 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需按指示标志前行,院内禁止鸣喇叭。第九条 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区域,服从管理,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 道路,公用设施,不得碾压绿化草坪,不得损坏路面、路牌及各类标志等园区公共设 施;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四章环境卫生 第十条 众创空间内工位、厕所及其设施等卫生由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清理打扫。 各入驻企业内部卫生清理实行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各单位内部的卫 生,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日常保洁。 第十一条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 (一)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二)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三)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展示区及走廊保持整洁。 第十二条

众创空间内部管理制度

三元孵发〔2015〕24号 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入驻、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健康发展,依据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以下简称远红外电子电器)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

或高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众创空间、留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公司等高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是指所有达到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入驻标准,并与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完入驻手续后正式进入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本办法所称的入驻项目是指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 定义:是顺应创新2.0时代用户创新、大众创新、开放创新趋势,把握互联网环境下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 服务对象:众创空间:主要定位于互联网,为互联网创业者提供帮助,众创空间,针对“创客”,即所有具有创新意识和新点子的人。众创空间的门槛低,目的是为更多微小创业者提供帮助,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 提供的服务:1.创业场地、办公设备等资源;2.创业指导、培训等;3.小微企业注册,税收优惠;4.资金支持,众创空间有VC投资,天使投资等创投资源;5.财税法务等服务。 附件:西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15]24号),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打造西安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发展新格局,我们制定了《西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5日 西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9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15]24号)。结合我市众创空间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企事业单位独立运营,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发展空间和综合服务的创业创新载体或服务平台。 第三条鼓励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行业龙头企业与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和社会组织机构利用自身条件创办不同类型的众创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实行分类管理与服务,并提供相关政策、项目与资金支持。按其聚集创业创新要素资源情况,分为创业空间、创客空间和众创服务空间等三种类型。 第五条市科技局对全市众创空间进行综合管理、服务和业务指导,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众创空间进行具体服务和指导。 第六条市级众创空间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设立宗旨是服务创新创业。可为入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所、投融资、商务及其它配套服务,有固定办公场所,并由专业管理服务团队运营。 (二)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了服务对象遴选入驻、日常管理与服务、毕业退出等工作机制。能为为创业者提供代办工商注册、代理财务纳税、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认证检测等线上线下服务。有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经常举办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三)入驻服务对象,应是从事科技类或创意设计类及其相关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以实现商业化开发为目标。创业企业要求成立在一年以内,主要研发、办公场所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方案 众创空间扶持政策

众创空间实施方案 目录 一、众创空间总体要求 二、众创空间重点任务

(一)众创空间建设行动 (二)创业主体培育行动 (三)创业企业孵育行动 (四)创业投融资促进行动 (五)创业服务提升行动 (六)创业文化营造行动 三、众创空间支持政策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二)降低创业成本 四、众创空间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二)开展先行先试 (三)营造良好氛围 一、总体要求 (一)推进思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创

业创新”行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联动,分工推进落实,集成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新动能。 (二)实施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和开放式、体验式创新为重点,加强协调联动和政策集成,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开放共享。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有效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增值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构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加强技术转移,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强化科技支撑,激发创业活力。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创新创业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组合、优化配置,降低创业成本,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科技资源协同支持创新创业,依靠大众创新创业推进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呈现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市场活跃、资源开放、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场地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众创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众创空间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 5、入驻企业要服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二章经营管理 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应遵守众创空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众创空间协议。 3、入驻企业在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众创空间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第三章安全管理 1、众创空间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7:30。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2、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众创空间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众创空间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众创空间内严禁任 何人员留宿。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众创空间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4、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入驻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企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学院保卫处报警。 。 6、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 7、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 8、经常检查电灯、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 10、入驻企业应熟悉众创空间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众创 空间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11、入驻企业要爱护众创空间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 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众创空间有权追究其责任。 12、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后果 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等)的清洁卫生由入驻企业轮班打扫。 2、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桶的清洁,由专人统一清理、运送。 3、入驻企业应配合众创空间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 4、严禁在众创空间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第五章财务管理 1、每个入驻企业必须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2、建立账册,做好部门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成本管理工作。

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

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创业园区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申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0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及校园创业平台申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响应元谋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帮助元谋县青年创业者实现创业梦想,xxxx公司在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依托云南元谋现代种业科技园,打造xxx众创空间,形成政府激励创业创新、社会支持创业创新、劳动者勇于创业创新的新局面,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的重要意义 众创空间是向小微创新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是创新驱动的最佳体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应对开放式创新最好的举措。 近年来,元谋县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区域性南繁种业基地建设”发展战略,不断优化我县绿色产业结构,随着绿色产业经济发展步伐迅速加快,经济发展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不断增加,一批企业家主体(包括企业中层管理、营销、科技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创业热情不断高涨,设立元谋现代种业科技众创空间的各项要素已经完全具备。但是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融资难、应对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为解决创业主体创业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措施,建立元谋现代种业科技众创空间,为广大创业者开辟一片“试验田”,起到积极的

嘉兴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17年)

嘉兴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条为进一步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规范我市众创空间的运行管理,根据《嘉兴市级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16〕3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是指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门槛、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三条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于考评年度次年的5月进行。 第四条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实行总量评价和年度增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指标包括: (一)创新创业条件建设情况。众创空间的面积、宽带接入、公共软件、开发工具、服务平台和实验仪器等情况。 (二)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成功吸引入驻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数量。 (三)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为创业者推介科技成果、促成科技成果签约的案例及次数。 (四)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建立投资基金或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成功为创业企业进行

创业融资的案例和数量。 (五)建立创业导师队伍的情况。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等创业导师数量和辅导活动的人次。 (六)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情况。开展各类公益讲堂、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新创业赛事等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人次。 (七)众创空间盈利情况。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团队)实现销售总收入、利润和上缴国家税收。 (八)提供创业成长服务的情况。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高新区合作,为创业企业安置提供创业链条服务的案例和数量。 (九)日常活动旬报上报情况。一年内提供旬报信息数量和录用数量情况给予加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十)其它特色工作情况。充分挖掘、整合资源,创新性地为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的案例,包括搭建创新创业合作平台、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所开展的工作在市级以上会议、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表彰和推广等情况。本项指标采取附加分方式,视情给予加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第五条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程序为: (一)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众创空间对照本办法和《嘉兴市众创空间运行年度绩效自评表》,于考评年度次年的3月底前完成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对无故不按期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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