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产品呆滞预防和处理管理规定

欧普照明产品呆滞预防和处理管理规定
欧普照明产品呆滞预防和处理管理规定

呆滞预防和处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资产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物料呆滞的产生,以及对形成的呆滞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存库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以改善库存结构,促进公司的良性运营,特修订此规定,此规定自2010年8月9日起生效。如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此规定相冲突的,以此规定为准。

二、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呆滞物料预防和处理之行为。

三、定义

1.1呆滞:是指库存仓储时间超过公司规定期限未使用的,或超过技术许可仓储期。

1.2呆滞物料:指自采购或生产入库之日起,超过呆滞期限仍未销售或仍未使用完的物料。

1.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呆滞界定:原材料、半成品在呆滞形成期间内不存在采购和生产正常领料出库的情形(这里出库指生产领料,费用化出库或其他领料方式的仍为呆滞);成品呆滞按照条码信息反映日期或入库日期(费用化出库的仍为呆滞)。

1.4具体料物类别呆滞期限和高风险预警期限:

序号 物料大类 高风险预警期限 呆滞奖罚期限 外贸特殊物料呆滞奖罚期限

1 五金 1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2 线材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3 包材 1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4 板材 1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5 辅料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6 自制塑件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7 电子元器件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8 光源 2个月 6个月(180天)12个月(360天)

9 塑胶原料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10 外购塑件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11 半成品电子件 2个月 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12 整灯成品 3个月 6个月(180天)

13 售后配件 6个月 12个月(360天)

14 模具、修理配件 12个月 24个月(720天)

四、呆滞预防职责

1.销售平台(分销、国际业务)

1.1销售人员在接单时,要和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防止客户取消订单或变更,同时和计划部及物控部门做好信息的互通共享。

1.2 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及市场需求预期变化时,销售部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供应链管理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呆滞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料情况发生的,需接受计划课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1.3 对客户定制的产品,在原材料采购前与该客户签订协议并收取30%或以上的定金,以减少和规避客户改变或取消订单而产生呆滞,造成损失。如客户提出变更要求,须在物料消耗完或由客户承担呆滞损失之后实施。

1.4 销售部门要及时向产品市场部反馈产品销售情况,特别是新产品的销售情况,发生客户订货变化、库存异常时,相关信息要及时反馈。

1.5提高销售预测的准确性,重点是通过客户的历史销售数据、经营能力、库存情况及市场变化等情况,对相应产品的市场需求做出预测。

2.产品市场部

2.1 新产品开发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考虑市场定位和性价比因素,需要提出明确的性能要求和成本要求。

2.2 新产品试产合格之前,禁止任何以电话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备料,对于采购周期长的物料如灯管、板材可提前进行备料,但需经产品市场部与研发部总监

共同确认,确保不因过程材料变更或用不完产生呆滞。中试通过的成品由产品市场部负责销售。

2.3 提高新产品销售预测的准确性,要本着慎重的原则,充分做好市场调研与评估,避免生产过多。销售预测的重点是对经销商的经营能力,竞品销售数据,市场变化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对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做出较为准确的预测。探索新产品以销定产的新模式。

2.4 新产品上市建议采用递进式上市的策略,特别是非常规的中高端产品,可先在试点区域的核心市场上试销,再根据前期的销售情况决定后续生产计划,进而全面上市。

2.5 产品经理要加强对客户的订货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相关的沟通、督促和指导,以确保客户能按照预测数量进行订货,提高订单履约率和预测准确率。

2.6 老产品的停产退市,产品市场部应提前知会供应链管理部和生产制造部,要尽可能消耗完库存的原材料。

2.7 产品市场部要确保新产品开发、产品促销推广策略的连续性,防止出现因为人员变动导致产品推广不力、销售不畅而造成的呆滞。

3.研发部

3.1 研发部门内部建立标准化的物料平台,形成物料使用规范。用作试样的材料,由研发部门自行采购及设立仓库专项管理,并接受财务部清查和流转管理。 3.2 新产品方案设计和评审时要综合考量新的元器件的成本、性价比、供应能力及生产操作的可实现性。

3.3 产品开发时要考虑产品功能与成本的关系,是否可以在提高功能的同时并降低成本;是否考虑到生产工艺的设计,不要因为工艺问题使生产多次返工而产生呆滞。

3.4 中试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不成熟或有问题的产品不进入量产环节。新产品应按照研发流程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才允许下单量产。

3.5 对于已造成的呆滞,研发部门应协助提出处理意见,确认是否可以在新产品开发或其他可替代方式利用呆滞。

4.生产制造部

4.1 定期盘点,严格仓储管理,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2 生产部门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中间在库,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确保WIP库存最小;建立材料消耗标准,加强物料领用、非正常损耗及不良的控制。

4.3 采购严格监控原材料的采购最小批量、单位包装数量等采购信息数据,物控严格监控原材料的库龄、库存结构等计划信息数据,每季度根据季度需求检查调整安全库存量。采购与物控每季度检讨和排查一次,确保系统数据准确,避免多采或错采物料而导致呆滞。

4.4 采购严格按照计划管理部的要求在正确的时间采购正确数量的物料,特殊物料按最小批量购买时,采购成本由最小批量订单承担,多余物料办理入库,作无价值物料管理。所有采购按订单要求数量入库,由于非计划产生的供应商备货呆滞,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 产品改良或工程变更时,工程部在变更前通知供应链管理部、物控及采购,在最佳配套使用库存材料之后再变更,最佳配套使用按照价值占比大的物料进行配套,如由研发或工程部门确认为品质问题急需改进可进行立即变更。

4.6 生产线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用量领料,不得超领,多领。

4.7 仓储部门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供应链管理部

5.1 保证生产均衡且产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特别要研究C类产品的库存规律,尽可能实行订单式生产。

5.2 保证生产批量效率最高,不会因为批量的不合理而导致多次换模或其他准备时间的增加。

5.3 滚动计划法依据“近细远粗”原则,定期修正计划。

5.4 客户退货的成品,退货组根据产品外箱标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接收到的退货品核对并完成分类,属公司自制产品的全部转交到工厂进行维修处理,计划课应在其它客户订单中优先消化。不可维修的做回收或报废处理;OEM产品,由退货组提供相关数据给供应链OEM采购管理室品质确认后安排退货处理。

5.5 物控在下单过程中需严格控制库存量,上月库存量≧30天的,本月不允许再下单申购;库存量≧20天的,上半月不允许下单申购;如确有下达申请,务

必注明申请原因且有总监签名确认后采购方能下单。特殊物料的材损,按规定损耗率进行系统维护与购买,并领用到订单中,订单做完经评审后即可报废。 5.6生产车间不可存订单以外的物料,常规备损物料按规定损耗率备货,倒冲物料按系统需求提前调拨,存量不可超过30天,最小包装除外(如:漆包线等)。

6.财务管理部

6.1财务管理部定期发布呆滞预警和公布呆滞物料产生、处理、结存情况及原因分析。

6.2财务管理部负责跟进呆滞物料责任划分、处理进度。

6.3财务管理部负责呆滞物料根据规定奖励和负绩效。

五、呆滞责任确定及负绩效规定

(一).呆滞责任确定职责

1.财务管理部负责提供呆滞报表;

2.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主导公司所有呆滞产成品、物料责任划分和确定,并与分销和产品市场部一起提出处理意见;

3.生产制造部仓储部和物流部等实物管理部门负责核实报表实物数;

4.信息管理部负责呆滞物料SAP系统报表开发和SAP系统责任统计;

5.产生呆滞的部门负责呆滞责任确认和签字,以及共同承担呆滞的比例商定;

6.审计部负责呆滞责任最终审计结果;

7.人力资源部负责呆滞金额负绩效;

8.对存在责任分歧和处理方案而无法确定的呆滞,供应链管理部和生产制造部由和相应总监裁决;销售平台由副总裁裁决;供应链管理部、生产制造部和销售平台之间的由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共同裁决。

(二).呆滞承担和确定流程

1.供应链呆滞材料、半成品、模具、OEM物料、维修配件的承担和确定流程。

备注:特殊情况需管理层签批后,到财务部备案,作免责处理。

2.总部、办事处产品、售后配件呆滞承担和确定流程

3.对于一项呆滞存在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按划分的比例承担,如有异议的,按照五.(一).8.裁决。

(三).呆滞责任划分

1.产品市场部(家居、商照、光源、电工、电工采购)呆滞责任

1.1新产品上市由于首批订单量过大,市场销售不理想产生的呆滞。

1.2新产品发样后,在未转库存式生产之前,由市场部进行销售预测,由于预测大产生的呆滞。

1.3由产品市场部提供的计划促销库存,最终未消化完产生的呆滞。

1.4对该产品提出退市通知,导致市场对该产品停止订货产生的呆滞;但未按照退市计划而采购物料,产生的呆滞由供应链承担。

1.5定制产品要求备库存产生的呆滞。

2.分销管理部呆滞责任

2.1办事处呆滞责任

2.1.1办事处要求总部调拔,最终未消化完产生的呆滞。

2.1.2办事处历史遗留下来一直未处理完产生的呆滞。

2.1.3办事处下线、客户退货至办事处仓库产生的呆滞。

2.1.4办事处订单信息提供错误,误导或要求计划室进行调拔产生的呆滞。

2.1.5办事处售后维修要求调拔至办事处的配件,未处理完调拔库存产生的呆滞。

2.2渠道呆滞责任

2.2.1专业、五金、项目、商超渠道要求促销备货,未消化完产生的呆滞。

2.2.2商超管理部因订制产品的备货,在合同期内未消化完产生的呆滞。

2.2.3分销项目部订制产品备货,而未消化完产生的呆滞,若延长考核期需特批。

2.3 外贸部呆滞责任

2.3.1外贸订单未经评审,导致未用完材料或未销售完成品产生的呆滞。

2.3.2外贸产品需求错误,需求过多产生的呆滞。

2.3.3外贸产品按定单生产,由于货柜装不下产生的呆滞。

2.3.4外贸产品按定单生产,订单错误,取消订单产生的呆滞。

3.供应链管理部呆滞责任

3.1主计划排产不合理产生的呆滞(根据主计划月备货计划,含要求供应商备货,限期内未能消化完产生的呆滞)。

3.2主计划排产下错单产生的呆滞。

3.3未收客户保证金,订单中心定制产品排产后,客户要求取消订单,生产无法按要求取消产生的呆滞。

3.4 计划物控下单错误产生的呆滞。

3.5系统独立需求维护错误产生的呆滞。

3.6物控产品和物料损耗率维护错误,多余需求产生产呆滞。

3.7售后配件预算过多,长时间无法消化产生的呆滞。

3.8客户服务部没有把好退货政策关,而接收退货产生的呆滞(需限定处理时间)。

3.9物流管理部发错货到办事处产生的呆滞。

3.10物流管理部未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货,导致实际物料超期产生的呆滞。

3.11因发错货盘盈产生的呆滞。

4.生产制造部

4.1车间备用库未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用料,导致实际物料超期产生的呆滞。

4.2车间盘盈产生的呆滞。

4.3由于品质问题,发给OEM供应商的半成品退回并按品质分析划分责任部门后,仍未能有效处理产生的呆滞。

4.4仓储部未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货,导致实际物料超期产生的呆滞。

5.行政、后勤、维修等其他呆滞责任

5.1行政后勤维修已购买未使用产生的呆滞。

6.其他原因产生的呆滞责任。

6.1定制物料由于交期延迟,客户要求取消产生的呆滞,划分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6.2促销备货由于交期未达成,客户已取消订单产生的呆滞,划分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6.3按规定应收30%定金,而实际收低于30%的安排下单生产的,客户取消订单产生的呆滞,

7.不纳入呆滞责任的特殊情形

7.1研发新产品而最终未上市,所试样的产品在仓库产生的呆滞;退市未配套用完产生的呆滞,不纳入呆滞考核。

7.2最小批量销售、生产和采购未销完、未用完产生的呆滞;(销售、生产、采购的最小批量定义,由供应链计划管理部、生产部、采购提出具体最小批量标准,经财务审核确认和公布)

7.3特殊订单备损率(备损率由车间提供标准,经财务审核确认和公布)范围内未用完和未销完产生的呆滞;

7.4开发部的小批量中试产品入库后产生的呆滞;

7.5定制物料已收取保证金,客户取消产生的呆滞;

7.6其他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呆滞(如经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审批的因销售政策、关闭运营中心等产生的呆滞)。

7.7退市产品,依据产品市场部的公布的退市产品表而形成的呆滞。

(四).呆滞处罚规定

1.根据公司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公司新增呆滞需在限期内处理完毕,限期仍未处理完的,视同报废,按成本的10%负绩效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扣罚额不超过当月个人绩效工资的50%(人为责任除外,特殊情况可申请减免)。

2.人力资源部依据呆滞责任划分及呆滞损失,从相应部门月度工资绩效奖金中扣除。各个部门内,具体名单及对应的个人扣除金额,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提供。 驻外办事处呆滞处罚金额分配为办事处经理承担80%,其他人员20%。

3.新增呆滞的损失按照整批处理结果计算,整批处理造成损失的需按 (四).1.赔偿,整批处理收益不得抵减未处理批次产生的损失。

4.对于实际应纳入呆滞考核,而人为故意调入免除呆滞责任以减少被处罚的,一经发现,处以全额处罚;情节恶劣的,作开除处理。

六、呆滞处理奖励规定

处理08年呆滞,按处理金额的5%,以现金(工资)方式奖励呆滞处理部门、团队和人员。非责任部门处理09年及以后的呆滞,按处理金额的3%进行奖励。

1.呆滞处理奖励申请

1.1.成品呆滞处理奖励条件

1.1.1申请报废处理的呆滞品,报废前必须由品质部判定呆滞质量情况。供应链及总部物料由供应链品质部确认,办事处成品及物料由各办事处财务、仓库、售后维修及业务主管负责人共同审核确认。判定质量问题的,统一做报废处理;无质量问题但存在更换次要部件或包装的,由供应链财务部提供更换成本和其他增加成本,产品市场部评估定价,如更换成本加奖励申请大于定价的,统一做报废处理;小于定价返工好的和品质完好的良品呆滞,进入呆滞奖励处理。

1.1.2 良品呆滞,由产品市场部定价,且符合欧普利润政策,并通过SAP产品价

格维护流程和SAP正常的销售出货,确保财务、审计依账审核。

1.1.3成品呆滞按照产品市场部定价处理的,处理不含税总收入减去发生的相应费用,作为申请奖励基数;

1.1.4成品呆滞由非责任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根据上述流程处理完毕,且处理收益已流入公司的(货款已收回),方能申请;

1.1.5 成品呆滞处理,非按照正常销售价处理的,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处理后不得存在退货情况。

1.1.6其它各处理部门上报通过产品市场部定价和分销管理同意,并经财务、审计审核符合奖励处理和使用的。

1.1.7成品呆滞处理为各办事处间调拨销售的,处理前必须先在财务管理部备案,并提供明确的处理明细及过程,方能申请奖励,且运费由呆滞方办事处承担,处理奖励由销售方办事处申请。

1.2.原材料/半成品呆滞处理奖励条件

1.2.1 通过材料替代使用处理呆滞的;

1.2.2 通过退供应商并扣回款项的;

1.2.3 研发技改到正常工单领料、外发加工和OEM订单领料,并已消耗完的; 1.2.4 应报废物料,但通过变卖处理的;

1.3 呆滞奖励注意事项

1.3.1一项呆滞涉及到多个部门共同努力才处理完的,不得由一个部门名义申请,应由主导部门申请,并经多个部门共同确认奖励分配,奖励分配原则上为提案部门/审核确认部门/实施部门分别占50%/30%/20%,或其他双方(或多方)达成协议的分配比例;未经多个部门确认,而导致一项呆滞多个部门重复申请的,取消该项呆滞奖励申请,并追回奖励。

1.3.2 责任部门处理自身产生的呆滞,是责任范围内的长期应尽职责,原则上不得申请奖励。08年遗留呆滞和已负绩效呆滞除外。

1.3.3 为避免呆滞奖励重复申请和呆滞奖励不知情,经财务部、审计部审查该呆滞确实被处理并符合奖励条件后,由财务部通过OA向相关部门发布各部门的呆滞奖励申请明细,并公示3天,如无异议反馈,财务部通知呆滞申请人填开奖

金申请单。

1.3.4 呆滞奖励每月定期办理一次,各部门于15-25日统一申请呆滞奖励,过期则延后到下月申请。

1.4 奖励申请流程:

2.呆滞处理其他事项

2.1为保障呆滞处理及时、有效、协调一致,成立欧普呆滞处理小组,总负责人由分销副总裁、供应链总监担任,直接下属分三组:供应链呆滞处理小组、分

销呆滞处理小组及外销呆滞处理小组。

2.1.1材料呆滞处理由供应链呆滞小组处理,小组组长由供应链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研发、计划、物控、生产、财务等人员组成,负责主导原材料、半成品、模具、OEM委外加工产品呆滞的处理方案和执行。物控负责主持每月呆滞处理分析会议。

2.1.2内销成品呆滞处理由分销呆滞小组处理,小组成员由各渠道总监、产品市场部部门经理,计划管理部经理、内销财务经理担任,负责主导内销成品、售后配件呆滞处理方案和执行。

2.1.3外销成品呆滞处理由外销呆滞小组处理,小组成员由海外业务总监、产品市场部部门经理,计划管理部经理、外销财务经理担任,负责主导外贸成品、售后配件呆滞处理方案和执行。

2.2.所有根据呆滞期限已产生的呆滞。

2.2.1. 08年的呆滞不纳入呆滞考核,但材料呆滞处理责任部门为供应链,成品呆滞处理责任部门为销售部门;

2.2.2. 09年1月1日入库到09年4月1日(含)产生的材料呆滞,确认责任部门,造成损失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2.2.

3. 09年1月1日入库到09年7月1日(含)之后产生的成品呆滞,确认责任部门,造成损失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2.2.4. 呆滞处理时间要求,形成的呆滞需在3个月内清理完毕,未处理完而导致产生二次呆滞,考核供应链和销售。

七、附则

1.此规定执行中经总裁、董事长特批除外。

2.财务部负责此规定制订、修改、解释和有效执行。

3.此规定遇有适用情形变更,财务部负责更新宣导,并呈报签发。

八、附件

1.呆滞明细及处理跟踪表

2.呆滞责任界定明细及汇总表

3.呆滞奖励处理申请表及明细表

欧普照明

呆滞物料管理与控制办法

呆滞物料控制和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能减少呆滞料的产生,合理利用物料,严格控制呆滞料根源 2.为有效推动呆滞物料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管理压力 3.规范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评审,奖罚机制,促进呆滞 料的处理力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呆滞物料的确认和处理;适用于由于技术更改、计划更改、合同等情况形成的呆滞物料的处理。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呆滞物料定义 1.呆料的定义: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性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 (6个月以上库龄)等现状巳不适用需处理,或因变更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 2.滞料的定义:存放在仓库达到3个月以上,且期间异动率(异动率=期间 出库/期初库存*100%)小于20%的非呆料库存物料 3.呆滞物料除包含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物料外,还包括因证号、地址变更 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物料变为呆滞料的在库和在途物料,即隐患呆滞

料。 四.呆滞料处理原则: 1.以公司利益为本且对合作供应商负责的原则 2.不能因呆滞料处理造成新的呆滞物料,所有处理方案须经过评审以确定 方案的可行性;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3.所有呆滞物的消化必须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使用 五.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呆滞物料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为专项小组),由公司的哪几个部门组成即仓储部,财务部,采购部,OEM部,质量管理中心,营销中心;各部各派一名专员全程参与消呆工作,质量管理中心为整个专项小组的指挥部门。 (二)专项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梳理以及呆滞原因,责任部门的认定工作。 2.负责拟定《呆滞物料处理方案评审及奖励审批单》及评审通过后的消 呆方案的处理与追踪 3.组织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报告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2011年2月16日修订。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修订信息: 信息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信息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十六、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59746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推动公司呆滞物料的处理,达到物尽其用,减少物料浪费,充分利用仓储空间,减少资金积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呆滞物资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订单变更或取消形成的产品;存储过久(半年以上)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量极少而存货较多的物料。 3.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库房的物料、各部门所保管的物料。 4.原则 采用日常管理、核算监督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多方参与,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5.职责分工 财务资产部负责呆滞物料的盘存统计及数据提报,以及处理的跟踪。呆滞物资的管理必须进行分类分区放置,做到标识清楚,以便于保存、处理和识别。 财务资产部负责计算、提供呆滞物资的价格。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申请的物资进行审核及提出处理意见。 技术质检部或物资申购部门负责对呆滞物料的品质检验结果进行及时回馈,提出意见。 物资部负责呆滞物料退/换货处理,或者销售的处理。 总经理负责呆滞物料处理方案的最终审批。 6.工作内容 统计、审核及处理呆滞物料的时间。 (1)、财务资产部每月月末,统计所辖各级库房的呆滞物料数量,分析产生呆滞原因并按照进行分类,形成《呆滞物料清单表》。 (2)、财务资产部将经审核确认的呆滞物料,发往各相关部门主管,同时拟定呆滞物料分析会。 呆滞物料的分类 (1)、客户订单变更,导致物料呆滞; (2)、物资申购部门备货失误,导致物料呆滞或过剩;或销售退回过程中,因客户或物流方造成无法再次加工利用的物料; (3)、错误采购,导致物料呆滞; (4)、没及时处理的不良来料,导致物料呆滞; (5)、维修、改制退回不良物料,导致物料呆滞; (6)、产品停产、库存尾料,导致物料呆滞; (7)、原材料库存策略失误如安全库存过高等,导致物料呆滞; (8)、仓储不当如腐蚀、跌落、未按先进先出等,导致物料呆滞; (9)、因设计(技术)工艺变更、产品实验测试或研发,导致物料呆滞; (10)、其它原因造成物料呆滞。 呆滞物料处理原则: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研发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剧毒化学品管理按照“统一领导、计划审批、统一采购、集中储存、定量领用、责任到人”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条公司通过“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剧毒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备案,开展购买申请、流向登记等应用,并建立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剧毒化学品内部流转各环节的信息。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环部、人事部、采购部、仓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监督指导做好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公司剧毒化学品专门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能。 第六条安环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仓库选址、物防技防建设及值守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部、采购部、仓管中心负责公司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保管和仓库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领用台账,妥善保存各类凭证备查。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与公司签订包含剧毒化学品安全责任内容的《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年终安全考核范畴。责任分解落实到剧毒化学品使用、保管的最小单元(实验室、化验室、分析室、生产车间等),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申请与购买 第九条为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使用部门应选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设备,尽可能不使用剧毒化学品,尽量寻找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代替剧毒化学品。 第十条使用部门在确无替代品时,须提出书面剧毒化学品采购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安环部与行政部审核、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最后再经公安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使用。 第十一条剧毒化学品完成审批手续后,由行政部统一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部指定专人根据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品名、数量,统一向公安机关指定供应商购买,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剧毒化学品,对应的购买许可证件、发票等凭证的复印件要妥善保存备查,相关部门资料至少保存1年。 第十三条行政部在购买剧毒化学品后5日内,通过“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将所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等流向信息,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第四章储存与使用 第十五条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环节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最新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库存呆滞物料的管理及呆滞物料处理流程,减少公司 库存物料积压,减少资金的占压、浪费,使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和半成品以及产成品。 三、呆滞物料的定义 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自购入之日起,间隔时间超过180天,至盘查时仍存在于库存的,称为呆滞物料。 四、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机构 (一)公司设立呆滞物料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呆滞物料处理的目标及项目推进方案的设定,项目参与人员的选择、进度的管控、最终处理方案是否可行的批准、项目实施优劣的评判及奖惩方案的建立。

(二)公司设立呆滞物料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职责: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梳理、呆滞物料处理方案的拟定、按呆滞物料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进行呆滞物料的处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1、物流科:负责呆滞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呆滞物料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呆滞物料的更换、退换等联系工作。 2、生产部: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呆滞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分析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负责定期对制造部门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配合返工返修工作,下达返修工单指令。 3、财务部:负责对呆滞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质检部:负责呆滞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不合格等。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所有呆滞物料使用过程的监控。 5、技术中心:负责呆滞物料处置的判定工作,判定的结果可分为:返工返修、回收利用等。对呆滞物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销售部门:接受呆滞物料处理小组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目录 1 目的 2 2 适用范围 2 3 编制依据 2 4 术语和定义 2 5 工作职责 2 6 工作规定 3 7 相关规定 5 8 记录5 剧毒化学品申购单 剧毒化学品 管理台帐 剧毒化学品 专项检查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运、保管和使用等管理工作,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 用于公司剧毒化学品 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术语和定义 4.1 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4.2 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 大鼠试验,经口LD50≤50mg/kg,

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 m(气 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 经皮 LD50 的试验数据,可参考免试验数据。 4.3 剧毒化学品管理的“五双制度” “五双制度”是指双人收发、双 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5 工作职责 5.1 供应部 5.1.1 负责剧毒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5.1.2 负责收集所购剧毒化学品经销商安全数据表。 5.1.3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5.2 安全环保部 5.2.1 负责编制公司剧毒化学品名录。 5.2.2 负责办理公司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使用许可证、年检与备案等管理工作。 5.2.3 负责提供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支持。 5.2.4 负责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协助剧毒化学品处置。 5.2.5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安全方面的审核。 5.2.6 负责组织从事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品活动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XXXXX公司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库存呆滞物料的管理及呆滞物料处理流程,减少公司物料积压,减少资金的占压、浪费,使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和半成品以及产成品。 三、呆滞物料的定义 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自购入之日起,间隔时间超过180天,至盘查时仍存在于库存的,称为呆滞物料。 四、相关部门职责 1、仓储部门:负责呆滞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呆滞物料清单;配合相关部 门作好呆滞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呆滞物料的更换、退换等联系工作。 2、计划部门: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呆滞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分析呆滞物料产生的原 因,负责定期组织对生产部门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配合返工返修工作,下达返修任务指令。 3、财务部门:负责对呆滞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质检部门:负责呆滞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不合格等。负责按 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所有呆滞物料使用过程的监控。 5、技术部门:负责呆滞物料处置的判定工作,判定的结果可分为:返工返修、回收利用等。 对呆滞物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售后服务部门:参与呆滞物料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采购部门:负责呆滞物料退供应商部分的进度跟踪。 8、配套部门:负责变卖物料购买方联络、销售、收款等工作。 9、办公室:负责报废呆滞物料的变卖、遗弃等处理工作,接到通知起规定时间内按环保体 系的要求处理废品实物。负责对呆滞物料推进工作的考核。 10、公司总经理负责呆滞物料处理的最终审批。 五、呆滞物料处理工作流程 1、呆滞物料处置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审清理工作。 2、仓储部门、生产部门负责每季度清理在本部门的呆滞物料,编制《呆滞物料清单》并于 每季度首月1日前提交到计划部门发起后续处理方案及推动。 3、计划部门在收到《呆滞物料清单》后第一时间内转发相关部门,各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 内回复处理意见,计划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意见整理,并作出评审意见初稿。 处理意见包括:内部消耗(替代品利用、设计开发利用、二次加工利用),外部消耗(客户承担变更损失、原料退回供应商、同行业消化、市场销售、变成品销售) 4、评审意见完成次日, 计划部门将《呆滞物料处理报告》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未通过审批的,计划部门自收到审批意见次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呆滞物料进行重新评审,或采用其他方法解决。 5、计划部门自收到审批通过的《呆滞物料处理报告》后,通知采购部门、配套部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变卖呆滞物料的,收购单位办理完财务手续后,凭收款凭证到计划部门开具领料单。并由负责变卖部门带领至仓库办理发货手续。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7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05.25 【实施日期】2005.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77号)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2005年5月25日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个人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建立健全审查核发许可证件的管理档案,公开办理许可证件的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并监督指导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管理规定。 省级公安机关对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包括证件编号、购买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剧毒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目的地、始发地、行驶路线等内容。数据库的项目和数据的格式应当全国统一。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或者通报制度。 第五条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成册发给购买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减少呆滞物料的产生,严格控制呆滞料根源; 2.为有效推动公司呆滞物料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日常物料管理压力; 3.规范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奖罚机制,促进呆滞料 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呆滞物料的确认和处理;适用于由于技术更改、计划更改、合同执行等情况形成的呆滞物料的处理。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呆滞物料定义 1、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订单变更或市场变化,导致物料呆滞; 2.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呆滞; 3.请购、采购失误,导致物料呆滞; 4.客户退货,导致物料呆滞; 5.实施安全库存管理的物料由于市场变化,导致物料呆滞。 2、呆滞物料的确定: 1)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性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6个月以上库龄)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项处理;或因技术变更,根据 新产品开发和销售计划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 库存物料。 四.呆滞料处理原则: 1、总体原则:以公司利益为本,对客户及供应商负责;所有呆滞 物料的处理必须以保证品质为前提。 2、呆滞物料处理方案:月初统计呆滞物料,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确

定处理方案;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3、对于所有呆滞物料,各部门提出处理呆滞物料的提案;提案在进行评审并且通 过后,即可对物料进行处理。 五.呆滞物料管理工作: (一)组织部门: 1.呆滞物料处理由财务部汇总数据,每月初组织会议确认处理办法; (二)部门职责: 1.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呆滞物料变更使用的处理方案; 2.财务部:负责呆滞料处理,各部门产生呆滞金额进行核算、评 估。 3.品保部:负责呆滞料检验及判定工作,并对所有呆滞料转用完 成的检验。 5.采购部:负责呆滞物料进行变卖,退换货等具体实施过程及价 格的议定。 6.销售部:负责对订单变更、退货造成的专用呆滞物料、成品的 处理方案。 7.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呆滞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并定 期对制造部门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工作,同时配合返工返 修工作。 8.储运部、自动化设备生产部仓库、水泥制品生产部:负责提供呆 滞物料清单及库龄分析,并对原材料、成品超期物料的 提报及跟进处理。 六.作业程序 (一)处理的基本流程:

灯具经营及品牌

新手如何开灯饰店 1、资金。 一般来说,二三类城市大概需要5-10万或以上的开业基金, 大城市需要更多一些,小城市需要少一些。这与房租、水电、人工等及当地物价水平有关,不能一概而论。但是,除去房租、装修等费用,手头现金一般不能低于5 万元。 2、选址。除非你有很大的财力和很大的零售面积,否则,地址都应选在现有的建材市场周围,或周围都有灯具零售的地点。如果那些好的地方很难租到的话,开在买建材的必经之路也是一个好的选择! 3、销售定位。也就是店铺将来的消费群是哪一类。没有高中低档的定位,或者很含糊,势必会影响今后的销售。所以,销售定位一定要切合实际,要符合当地的消费水平。定位如果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就可能造成曲高和寡,门前冷落的局面。 4、前期品牌。一个好的零售店,一定要有一两个品牌来吸引前期的消费者。好的品牌 不仅可以带动其他产品的销售,也可以增加人气。如果你想更省心的话,也可以选择做某个厂家的专卖店。 5、装修。注意事项: (1)吊顶的高度不要低于2.8米; (2)店内装修不要过于明亮,不要有太多的自然光; (3)吊顶和墙面的灯具安装位置要充分考虑大小预留面积。墙面宽不要小于0.5米,方格不要小于0.8平方米,有条件的在显著位置应该预留4-6块1平方米大小的 大灯位; (4)装修颜色应该主色一种,辅色不超过2种为宜。颜色太多太杂,会起到喧宾夺主的反效果; (5)店面的布局要合理,应该以大灯或销量比较大的产品为主,占显著位置,其他产品则围绕着它们来做,多利用拐角、柱面安放一些小灯。 6、货源。一般来说,小店以附近批发市场进货为宜,其它产品可以以调货或分销别家的产品,虽然利润薄一点,但不会因眼光和经验问题造成太多产品积压。。 7、产品风格,数量和品种。风格不要过多,每种产品花色不超过3种,每款不多于3 —5台为宜,严格控制现金流!进货时要多考虑产品与定位,价格和市场,花色与 店面风格之间的关系,不要造成积压。 8、开业前必备的东西:2米高人字梯一把;冲击钻一把;大小螺丝刀各一把,手钳一把,小一点的榔头一把,绝缘胶布、自攻螺丝一些。除了搞卫生的工具以外,还应 该买一些干净的软布用来擦拭灯具;帐簿和笔,供顾客休息的桌椅等。 9、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1)多做宣传,尽量扩大影响力; (2)可以考虑做一些产品的特价,让利消费者; (3)办理各方面的手续,如工商,税务的执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装饰店面,保持卫生整齐; (5)对售后服务提前做好准备。

呆滞物料控制和处理管理规定.doc

制品、呆滞物料控制和处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1.1为能减少呆、滞料的产生,严格控制制品的根源。 1.2为了有效推动本公司制品、呆滞原材料的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管理压力。 1.3规范制品、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评审、奖罚机制,促进制品、呆滞物 料的处理力度。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制品、呆滞物料的控制与处理,及仓储管理的全过程。 3 定义/术语及处理原则 3.1 呆料的定义: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等现状已不适用 需专案处理,或因技术更改后,根据新产品开发、生产计划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 3.2 滞料的定义:存放在仓库达到一定期限,且期间异动率(异动率=期间出库/期初库存× 100%)小于标准(详见下表)的非呆料库存物料; 3.3 呆滞料的定义:呆料与滞料合称为呆滞料; 3.4制品的定义:因技术更改、生产计划更改及其他各种原因有可能使物料转变为呆滞料的 在库和在途物料; 3.5制品、呆滞料处理原则; 3.5.1 以公司利益为本,且对合作供应商负责的原则; 3.5.2不能因制品、呆滞料处理造成新的制品或呆滞料。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过评审以 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制品、呆滞料处理造成 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定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3.5.3 所有制品、呆滞料的消化必须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使用。

3.5.4对于所有呆滞物料,各部门均可向制造部生管课提出处理呆滞物料的提案;提案在 进行评审并且通过后,即可对物料进行处理。 4 职责 4.1设计开发部: a)负责给出因技术更改所造成制品的处理方案,在评审通过以后以技术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 b)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 4.2技术工艺部: a)负责给出因工艺更改不当所造成制品的处理方案,在评审通过以后以工艺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 b)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 4.3事业部财务部: a)负责所有呆滞料处理方案的评审; b)负责对发外返工处理物料的费用确认和结算; c)负责对各部门(中心)产生呆滞料的金额进行考核。 4.4品质管理部: a)IQC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进行对返工后回厂物料的检验工作; b)QC负责本厂自行返工物料的质量检验及所有呆滞料使用过程的监控。 4.5制造部: 4.5.1生管课:a)负责向内销中心及外销中心确认其因订单变更所造成制品的处理方式; b)呆滞料处理整体工作的规划实施以及呆滞原因、责任部门的认定工作; c)组织相关部门对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及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跟进; d)组组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例会,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呆滞料处理成果的发布。 4.5.2总装、两器课:a)负责将所有在线多余物料及时回仓; b)对本厂自行返工的呆滞物料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实施; c)返工样品的试用和呆滞料消化使用过程的全程实施并做好记录。 d)呆滞料报表的汇总及上报

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76-18 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化验室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质量检验中心化工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 1.3 职责 1.3.1 质量检验中心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 1.3.2 采购中心 1.3. 2.1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管理。 1.3. 2.2 负责采购危化品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的收集、存档。 2 管理内容 2.1 信息管理 对于剧毒化学品要标明以下信息,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1.1 物理、化学性质; 2.1.2 主要用途; 2.1.3 危险特性; 2.1.4 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2 采购管理 2.2.1 对于采购物资涉及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中心必须向具备相应经营生产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和包装物、报废品的回收合同; 2.2.2 采购中心执行合同前应取得安全管理要求的资质批准文件。 2.3 入库管理 2.3.1 入库剧毒化学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剧毒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

我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我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我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新编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环保总局、卫生部、质检总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等8部门于2003年6月24日,联合公布了《剧毒化学品目录》。该目录将随着我国对化学品危险性鉴别水平和毒性认识的提高,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公布新的目录。 目录将剧毒化学品定义为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剧毒化学品因其特殊的危害性而成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从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做了规定,同时,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做了进一步规定摘录如下: 一、《条例》第三条规定,剧毒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

定并公布。 二、《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第四项规定,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中国照明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析报告

中国照明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析报告 壹 ——全球照明行业概况篇—— 1、全球照明行业概况 Freedonia调研数据显示,光源产品的全球需求预计将由2007年的285亿美元上升至2014年的390亿美元,意味着2007年至2014年期间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4.6%。光源产品得以广泛分销,其需求在美国、西欧、中国及日本依然居高不下。于2009年底,预计这些国家及地区分别约占全球光源产品需求的13.2%、16.1%、18.9%及13.5%。 Freedonia预计2007年至2014年全球对光源产品的需求增加,主要归功于中国预计的消费增长,因为中国经济呈持续增长态势。中国对光源产品的需求从2007年的44亿美元增至2009年的5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是10.8%。预计2014年的此需求将进一步增至82亿美元,2009年至201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是8.7%。中国光源产品市场在全球光源产品市场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2007年至2014年,中国照明市场的增长率预计将高于全球增长率。中国光源产品行业占全球行业的市场份额预计将从2007年的15.4%增至2014年的21%。

贰 ——全球照明行业概况篇—— 2、中国照明产业概况 1999年到2009年作为中国照明产业快速成长的黄金十年,产业规模得到最大 化扩张,截止照明行业企业有一万多家(照明电器生产企业5000多家,灯具生产企业约3000家,电光源企业约1000家,其余为电器附件、灯头灯座及专用材料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光源、灯具及电器附件,年销售额达到2300亿人民币,其中出口达到162亿美元,产品销售到世界170多个国家。节能灯、白炽灯等光源产品产量和出口世界第一,灯具产品的出口达到世界灯具贸易额的1/3。全球几乎所有知名的照明公司在中国采购产品或OEM生产,中国成为全球照明产品生产大国。 在中国照明产业规模扩大的同时,国内照明企业的规模也同步扩大。21世纪初期,中国的照明企业产值达到亿元的企业寥寥无几,而目前产值达到亿元以上的的生产企业不胜枚举,十几亿产值以上的企业也有数十家。 3、产业区域集中度分析 ●在产业集群及集中度方面: 经过最近十年的发展,中国的照明产业得到进一步整合,目前已形成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五大主要产区,五省市的企业数量达到业内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且产品类型在四省市中也各具特色,其中: 广东主要以室内照明灯具为主,装饰类灯具主要集中在中山古镇和东莞,古镇有企业近6000余家,以国内企业为主,产品在国内市场中占有量达到60%以上,近几年出口量也在快速增长,东莞以港台企业为主,产品除供应国际市场,近几年也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并已初见成效。广东其它地区如佛山地区、惠州等以光源、灯盘、支架、筒(射)灯具为主,在国内市场中份额占有较大比例。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范本

呆滞料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库存呆滞物料的管理及呆滞物料处理流程,降低公司库存物料积压,减少资金的占用、浪费,使呆滞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呆滞料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公司所有的原材料、外协件、半成品以及产成品。 三、呆滞物料的定义 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自入库之日起,仓储时间超过180天,至盘点时仍存在于仓库的,称为呆滞物料。 四、呆滞料的仓储管理 1、仓库对于呆滞物料应进行分类、分区放置,并标识清楚,以便于呆滞料的保存及处理; 2、对于需要使用的呆滞料,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上线使用(检验依据为下发的相关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 3、仓库于每月10号,根据呆滞物料的定义将呆滞料统一以报表的形式报生产管理部; 4、仓库接到呆滞料处理意见后,应作为特殊物料进行备案,并按照处理通知意见的要求进行发料。 五、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机构 (一)公司设立呆滞物料处理领导小组,由研发中心、质量部、生产中心、财务部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职责:负责呆滞物料处理过程中参与人员的选择、进度的管控、最终处理方案是否可行的批准、项目实施优劣的评判及奖惩方案的建立。 (二)公司设立呆滞物料处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由仓库、财务部、研发中心各项目部、生产车间、采购部、生产管理部、质量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职责: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梳理、呆滞物料处理方案的拟定、按呆滞物料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进行呆滞物料的处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1、仓库:负责呆滞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呆滞物料清单;配合

相关部门作好呆滞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呆滞物料的更换、退换、发货等工作。 2、财务部:负责对呆滞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3、质量部:负责呆滞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所有呆滞物料使用过程的监控。 4、研发中心:负责对呆滞物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尤其对因技术更改造成的呆滞物料提出后续利用方案。 5、营销中心:接受呆滞物料处理小组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生产车间: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呆滞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定期对在线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配合返工返修工作。 7、采购部:负责呆滞物料退供应商部分的进度跟踪以及变卖物料购买方联络、销售等工作。 8、生产管理部:负责呆滞料处理整体工作的规划实施以及呆滞原因分析、责任部门的认定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及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跟进;组组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例会,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呆滞料处理意见的发布。 (四)呆滞物料处理工作小组工作流程 1、仓库负责每月清理库存的呆滞物料,编制《呆滞物料清单》并于次月10日前提交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发起后续处理方案及推动。 2、生产管理部在收到《呆滞物料清单》当日转发给专项小组中的相关部门,各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回复处理意见,生产管理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意见整理,并作出评审意见初稿。 3、评审意见完成次日,专项小组组织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例会,由呆滞物料领导小组成员对《呆滞物料处理报告》进行讨论修订。 4、专项小组自收到审批通过的《呆滞物料处理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呆滞物料处理完毕,由专项小组将处理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六、呆滞物料管控流程 (一)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下几类: 1、订单变更或市场变化较大,导致物料呆滞; 2、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呆滞;

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的使命

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一个创新型快速发展的公司,一贯重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人才培养。欧普照明的产品涵盖家居,商照,电工,光源等领域,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照明企业。目前有28个办事处和遍布全国1300多家专卖店,5000多家销售网点,产品远销世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 1996年至1998年为“入行期”。 ● 1996 年1月,创建工厂,员工八人。 ● 1997年8月,开始投产吸顶灯。 ● 1998年中期,行业引发价格战,在此期间,确定了“品质优先”的经营原则。 ● 1999年至2000年为“企业定位期”。这期间创立了欧普品牌,确立“品牌经营”原则。 ● 1999年购置厂址,建设厂区(现欧普总部之欧普大厦和厂房)。 ● 2000年6月23日,第一间办事处成立。 ● 2000年8月,成功注册“欧普”商标,欧普新VI系统建设。 ● 2001年至2004年为“打造企业规模基础期”。 ● 2002年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节能灯国家免检产品等荣誉。 ● 2003年9月25日,全国经销商大会(2000余人)在古镇召开。 ● 2004年:全国优秀经销商大会(500)强,专卖店系统启动,在迪拜开设分公司,迈出向海外市场扩张的一大步;世界品牌实验室授予“中国最具品牌价值500强”荣誉称号,照明行业唯一入选企业。 ● 2005年,稳定发展阶段。 ● 2006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成功引进ERP项目,与Hay集团合作启动咨询管理项目。 ● 2007年,央视金牌经济栏目《对话》年度特别制作——“2007领袖气质CCTV 年度雇主调查”,欧普照明和南方航空、万科股份、伊利实业等10家优秀企业被授予最具“领袖气质”的年度雇主称号。 ● 2008年 3月28日,欧普继06年走进《同一首歌》之后,再次联手中央电视台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中国狮子会合作,举办大型公益节目《CCTV春暖-欧普光明行》。 4月22日,2008年4月,欧普照明成功入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起的"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成为中标推广企业。 在12月5日举行的中华慈善大会上,欧普照明与中国移动、国家电网、中石油、汇丰银行、富士康等国内外知名大企业一起,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殊荣。 欧普照明的产品涵盖家居照明、工程照明及电工产品等领域,家居照明产品有吸顶灯、节射灯、筒灯、天花射灯、壁灯、餐厅灯、感应灯、镜前灯、护眼台灯、T5支架、浴霸;商业照明产品有:光源、电器部分、天花灯、低压射灯、大功率射灯、格栅射灯、筒灯、灯盘、支架、金卤灯等产品,为家居照明、商业照明、电工产品的系统集成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1987年2月17日由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2002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

第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 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二)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 (三)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四)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 (五)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经验】请收下这份led灯十大品牌

请收下这份led灯十大品牌 简介 现如今,80、90后成为时下消费主力军,而80、90在室内装修方面大都喜欢一些新潮,能够彰显个性的设计产品。在LED灯的选择上他们也有自己的想法。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LED灯的设计理念也不再局限于只是满足照明功能,祈祷装饰家居的效果也是在他们的设计理念之内。然而市面上的LED品牌众多,款式多样,什么品牌的LED灯比较好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下2018年最新LED灯十大品牌排行榜吧! 工具/原料 LED灯 方法/步骤 NO.1公牛LED灯 公牛LED灯与普通家用灯泡相比优势有三: 1.质量好:公牛LED节能灯还率先采用了优质的PC材质,阻燃抗老化。灯体还采用高品质的散热材料,散热快,延长了使用寿命。

2. 优质芯片:采用高品质的LED芯片,使节能亮度高,营造舒适温馨的家居气氛,更享受。 3.防频闪:公牛LED节能灯对我们的视力有双重守护,第一重:通过集成电路的设计,抵抗电涌,过滤大电压、大电流来稳定电压;第二重:通过IC恒电流驱动电源,来抑制电流的波动,从而防止频闪的发生。通过这双重保护,让我们的眼睛在稳定的自然灯光有利于眼睛的放松。 NO.2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一个创新型快速发展的公司,一贯重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人才培养。欧普照明的产品涵盖家居,商照,电

工等领域。 NO.3雷士照明 雷士自1998年创立来,雷士一直保持高速增长,通过自主研发体系,开展持续创新运动,为大众提供高效节能、健康舒适的人工照明环境。产品涉及LED 室内、商业等领域。 NO.4松下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创建于1918年,创始人是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先生。其旗下电器商品众多,LED灯也是旗下生产的产品之一。NO.5飞利浦 飞利浦,1891年成立于荷兰,主要生产照明、家庭电器、医疗系统。近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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