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以下简称增量配电)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财会〔2018〕2号)、《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19〕89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制定或者调整增量配电价格过程中,对增量配电业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增量配电业务是指增量配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增量配电企业”)通过共用配电网络为用户提供的配电服务。共用配电网络由变电站、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以及保护和通信设施等组成。

本办法所称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是指人民政府定价机关核定增量配电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配电网络的用户提供配电服务合理费用支出的行为。

第四条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广州、深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分别授权广州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定价机关实施。定价机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参与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第五条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增量配电企业提供配电服务发生的费用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配电服务的合理需要,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第六条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监审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凭证、账簿及电网投资、生产运行等相关原始资料为基础。监审期间根据增量配电价格管理办法确定。没有正式营业或者正式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不予实施成本监审。

第二章增量配电定价成本构成

第七条增量配电定价成本是指定价机关核定的增量配电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共用网络的用户提供配电服务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由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

第九条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对与增量配电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配电固定资产”)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计提的费用。

第十条运行维护费指增量配电企业维持配电业务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和其他运营费用。

(一)材料费指增量配电企业提供配电服务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费用,包括企业因自行组织设备大修、抢修、日常检修发生的材料消耗和委托外部社会单位检修需要企业自行购买的材料费用。

(二)修理费指增量配电企业维护和保持配电相关设施正常工作状态所进行的外包修理活动发生的检修费用,不包括企业自行组织检修发生的材料消耗和人工费用。

(三)人工费指增量配电企业从事配电业务的职工发生的薪酬支出,包括工资及津补贴、福利费(含辞退福利)、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劳务派遣费及临时用工薪酬支出等。

(四)其他运营费用指增量配电企业提供正常配电服务发生的除以上成本因素外的费用,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类费用。包括委托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等。

2.管理类费用。包括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3.安全保护类费用。包括电力设施保护费、劳动保护费、安全费、设备检测费等。

4.研究开发类费用。包括研究开发费等开展与增量配电服务相关的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5.价内税金。包括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6.其他费用。包括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财产保险费、土地使用费、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第十一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增量配电定价成本:

(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的费用。

(二)与增量配电业务无关的费用。

(三)虽与增量配电业务有关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补助、政策优惠、社会无偿捐赠等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

(四)各类捐赠、赞助、滞纳金、违约金、罚款,以及计提的准备金。

(五)各类广告、公益宣传费用(停电故障信息公告、电力安全保护宣传、电力设备安全警示等费用除外)。

(六)除不可抗力外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

(七)向上级公司或者管理部门上交的利润性质的管理费用、代上级公司或者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八)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在监审期间内除政策性因素外造成的未投入实际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配电资产相关成本费用支出;国家重大配电项目建设中,因企业自身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重复建设等造成的额外投资费用支出。

(九)其他不得计入增量配电定价成本的费用。

第三章增量配电定价成本核定

第十二条增量配电定价成本中,能直接归集到各电压等级的成本费用,应直接归集到相应电压等级。不能直接归集到各电压等级的共用成本费用,根据主要成本变动影响因素分摊,如折旧费、材料费、修理费等与资产相关度较高的,可按各电压等级固定资产原值比例分摊;人工费可按职工人数比例分摊。

第十三条计入定价成本的折旧费,原则上按照监审期间最末一年的可计提折旧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和本办法规定的配电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核定。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原值原则上按历史成本核定。可计提折旧的配电固定资产,指经履行必要审批手续建设的符合规划的资产,包括配电线路、变电配电设备以及其他与配电业务相关的资产。

第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的折旧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一)用户或地方政府无偿移交、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等非增量配电企业投资形成的;

(二)闲置和未投入实际使用的;

(三)不能提供固定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

(四)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

(五)已计提完折旧仍在使用的;

(六)应由有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未经批准投资建设,或允许自主安排,但不符合电力规划、未履行必要备案程序投资建设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附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5~110kV 配电网项目可行性 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115003-2011 ICS 备案号: P 2011 – 4 – 20 发布 2011 – 4 – 20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次 前言 (2) 引言 (3) 1 适用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编制的基本要求 (5) 4 内容及深度要求 (5) 4.1工程概述 (5) 4.2电力系统一次部分 (6) 4.3电力系统二次部分 (9) 4.4变电站站址选择 (12) 4.5架空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15) 4.6大跨越工程跨越点及路径选择 (17) 4.7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18) 4.8海底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20) 4.9环境保护 (22) 4.10项目的节能设计分析 (22) 4.11抗灾减灾分析 (23) 4.12资产全生命周期分析 (23) 4.13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24) 4.14结论及建议 (25) 5 附件及附图 (25) 5.1附件 (25) 5.2附图 (25)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缆隧道专题报告的内容要求 (2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35~110KV配电网项目可研阶段主要结论及指标表 (29)

前言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及设计单位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曹华珍、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 本规定由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自2011年4月20日起执行。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一、“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并发布本指南。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持续推动智能电网技术创新、支撑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和能源消费革命,从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到典型应用示范全链条布局,实现智能电网关键装备国产化,到2020年,实现我国在智能电网技术领域整体处于国际引领地位。 本专项重点围绕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大电网柔性互

联、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多能源互补的分布式供能与微网、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5个创新链(技术方向)部署23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2020)。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首批在5个技术方向启动17个项目。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 各申报单位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内容须涵盖该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鼓励各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配套。对于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 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的电力系统规划与运行基础理论(基础研究类) 研究内容:面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及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成本核算管理方案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成本管理总体方案 全成本管理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是医院管理的发展方向和科学化管理的永恒主题。当前,随着医疗卫生市场的逐步规范化,各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单病种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产品价格标准的认定也进一步明确,为此,力行节约、降低成本将是增加两个效益和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出路。为此我院提出创建节约型医院,减少患者负担,加强成本管理。现制定医院“二五”期间成本管理总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全成本管理的目的 通过全成本管理,将我院现有的理论成本、计划成本和医院成本进行充分比较,从中找出节约的途径和方法,进而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益,促进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环境及设施等诸多方面最终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二、实施全成本管理的目标 每一个经济周期(年)成本节余应达到500万元,在“二.五”规划时间段,预计医院由于控制成本而增加节余金额应达到2000万元。 三、实施的时间跨度 该方案适用于“二.五”规划中的五个年度周期中,每个年度为一个经济周期。 四、实施步骤 从部门产出的产品形式不同,分步骤、分目标实施。 (一)后勤科室第一年度要比照2005年的同季度消耗节余成本10%。 (二)机关和非收入科室第一年度要比照2005年的同季度消耗减低10%。 (三)医技科室第一年比照2005的同季度变动成本要降低2%;外科系统变动成本要降低3%;内科系统变动成本要降低4%。非核算科室变动成本系数要降低5%(系统内部平均数,不是每个科室都要降低)。 以上是三类部门“二.五”规划的第一年要完成的分段目标和任务。同时也是我院“二.五”期间创建节约型医院的第一步。随着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的不断加强,逐步使我院的变动成本系数固定在一个比较科学的比例上,并以此进行相应的考核。 五、具体核算办法 由物流中心和医院采购中心提供数据,以医院核算科核算的数据为准并以季度通报的形式直接兑现。 六、成本控制措施 1、全面预算控制 以预算为核心,制定全院总成本及各明细项目成本,每季度进行考核。 2、标准成本控制

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完整地反映输配电成本构成信息,加强输配电成本管理,完善输配电成本补偿机制,促进电网经营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配电成本是指电网经营企业为输送和提供电能在输配环节所发生的成本支出。 第三条电网经营企业为输配电业务发生的全部成本支出计入输配电成本。 第四条电网经营企业应当分业务核算,合理划分输配电业务成本与电网企业经营的其他业务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输配电业务的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二章成本对象与成本项目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输配电业务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设置成本核算对象。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输配电成本项下设置: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 1、材料费是指企业为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 2、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服务于输配电业务的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经批准当年从成本中计提的工资计入本项目。 3、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提取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折旧费是指企业对输配电业务相关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5、修理费是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修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委托外单位进行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仪表修理费,生产用家俱、器具修理费等。 6、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应计入输配电成本,但不列入以上各成本项目的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费、保险费、税金、排污费、坏账损失、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业务招待费、土地使用费、中介费、各项跌价准备、无形资产摊销等。 企业应在“其他费用”项下设明细科目。 第八条对于同时经营输配电业务和其他业务的企业,应将发生的需由各项业务共同承担的费用,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如按资产划分、按电量划分、按上年标准划分等)分别记入输配电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成本核算方法

一位老造价师的投标成本测算方法 1、首先应该是熟悉招标文件和图纸啦,这个时候要注意的就是有没有比较少见的材料及工艺,如果有,应该尽快准备好其材料价格或分包价格。 2、接下来我一般是搜集材料价格,主要是大宗材料。如商品砼及钢筋、水泥的价格(注意考虑税的因素),砖块的价格,这里要注意就是要看招标合同的要求,如果是总价合同, 那么我们不仅仅是看到眼前的价格,还要关注材料的走势,这个时候要多问问与我们长期合作的一些材料商,他们的材料价格信息比较灵通。多年的从商经验造就他们对材料市场的敏感。另外也要多关注国家相关政策,也就是大环境的走向。还有就是如果在北方的话,很多城市的工程材料商都是当地的黑道垄断的,这样价格要高出市场平均价格的。总之:这一关要多花点心思。要不然要出大错的啊,另外注意留点余量啊。 3、接下来就是确定那些人工价格,其实大家都知道,土建、安装定额里的人工费给那些清工老板人家都不愿意做的,因为太低了嘛:),按照现在比较普通的都是由包工队清包劳务,按混凝土工,粉刷工,钢筋工,木工几大工种分包。如果有长期合作的队伍,可以让他们看了图纸后给我们一个报价,这个东西一般来说他们都是报得很准的,按照我的经验。混凝土工主体阶段普通的框架结构一般是35元/m2左右,包括基础主体混凝土,填充墙(一般基础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钢筋工280一吨含扎丝,粉刷一般是30元/m2左右,木工30元/平方。注意:各个工程的特点不同,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不一样,这个价格波动较大,如要创杯的工程,泥工木工价格较高,高层剪力墙结构

木工价格和钢筋工价格要加高,隔墙较少的厂房,泥工价格可以减少。商品砼的工程泥工减少价格。工期加快的工程,木工的价格变动较大。现场经验较少或刚毕业的同行不要乱来,多问问现场一线的施工员(尤其是那种包清工出身的施工员)或者是施工项目经理,他们比较在行。 4、接下来就是算工程量了,这个工作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点:统筹计算,事半功倍! 5、接下来是组综合单价了,这关也是影响中标与否的关键一步,特别是很多的工程已经开始清单报价了,价格的风险对我们施工单位来说更加重要。这个东西一定要根据材料价格信息和已调查到的人工价格(分摊到里面)。 6、测算综合单价。工程子项很多,但是占造价大部分的就那几个项目,我一般对这几个项目进行测算:混凝土、钢筋、外架、模板(措施费)、地砖、外墙高级装修如干挂。下面对以上几个单项说说我的过程: 1)混凝土:每一个单价不外乎人工材料机械三大块(管理费等等另外计算),人工的话我在上一期说过:不要照定额上的人工费,因为不准的,人工费按清工价格另行总计算。机械费按现场总配置的机械设备按总工期总费用(折旧或租费)统一计算,机械人工就不管了,因为一般都是由清工合同中包含的。我们仅仅算一个材料费就够了。以C25混凝土为例:通过当地的其他工程相同材料产地的同级配比看看水泥砂石水泥含量是多少,如果没有,可以到工程所在地的实验室找找,因为级配单的级别一般要高过实际设计等级的,还要看工程所在地附近的材料情况,这些要在投标的勘察摸清楚。如果是商品混凝土的话就更简单了。通过级配分析出整个工程的水泥砂石用量,注意:不要去分什么梁板柱什么的,只要是混凝土都放到这里分析!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Q/CSG 11500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0(20)kV 及以下配电网项目 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115004-2011 ICS 备案号: P 2011 – 4 - 20 发布 2011 – 4 - 20 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次 前言 (2) 引言 (3) 1 适用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编制的基本要求 (4) 4 内容及深度要求 (5) 5 附表及附图 (8) 5.1附表 (8) 5.2附图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XX地市(州)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汇总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表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XX批次配电网项目实施前后指标对比表 (11)

前言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及设计单位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佛山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张祖荣、张雪莹、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罗崇熙、李成、黄少红、柳春芳、梁辉平。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自2011年4月20日起执行。

万科全套成本制度-成本核算指引(吐血推荐)

万科全套成本制度- 成本核算指引 1. 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 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 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 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4.3 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4.3.1 成本费用项目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基于输配电价改革的电力企业成本核算

基于输配电价改革的电力企业成本核算 发表时间:2019-04-01T14:30:38.42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8期作者:赵羚旭[导读] 摘要:本文从输配电价改革对输配电成本记录和归集的核算要求出发,首先研究了国外成本核算先进方法,其次针对目前输配电成本核算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从宏微观主要针对现阶段提出改进对策。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长沙 410114)摘要:本文从输配电价改革对输配电成本记录和归集的核算要求出发,首先研究了国外成本核算先进方法,其次针对目前输配电成本核算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从宏微观主要针对现阶段提出改进对策。 关键词:输配电价改革;电价核定;输配电成本核算 1输配电价改革对输配电成本的核算要求 2018年1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简称“两办法一意见”),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区域电网、省级电网、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的全环节输配电价格监管制度框架,输配电价改革也成为电力体制改革领域首个全面完成的专项改 革。 2018 年1 月5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要求在成本中心下按电压等级分设直接成本项目和间接成本项目,准确记录合理归集,以满足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的要求。 输配电价改革使得广大电力用户获益的同时,给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特别是成本核算带来了较新的课题,促使电力企业应当尽快的适应当前输配电价改革的需要,抓紧完善自身的成本管理核算体系,最终为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2 国外成本核算 由于受到地域差异、国情文化差异的影响,其他国家并没有与我国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改革完全一致的情况,但很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国外对于输配电环节定价成本核算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很多发达国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对我国电价改革很有借鉴的意义。现笔者对英美两个国家的情况简单介绍。 美国电价管理重点在电价核定、电价调整和电价监控三个环节。在电价调整环节,调价时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申请,必要时经听证裁定。其中,输电价格调整报由FERC(美国能源部能源监管委员会)配电价格调整报由各州委员会。监管部门将成立基准费率审查小组,对电力公司投资回报、企业收益、运营成本、折旧等逐项进行复核,并向用户和利益相关者征求意见[1]。 英国政府的电价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定了详细和明确的要求,严格规定电网经营企业必须细化成本费用。英国政府监管电价机构的《监管会计指南》提倡成本费用应该分摊,合理的分配到不同的作业环节中,分摊的成本能够直接的放映出在运营消耗的成本。 3 目前输配电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电能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显著的不同,其中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电能不能储存,发、输、用各环节几乎同步完成,流转不可间断。同时,由于电网网架结构的复杂性,电流在各种输配电设施之间的流转也比较复杂,无法完全准确地界定各电压等级输送的电量分属哪些用户。基于上述原因,一直以来,电网企业的成本核算采用完全成本法,而不是一般企业所采用的制造成本法。按照输配电价改革的有关要求,目前电网输配电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成本核算的意识不够 电力行业一直以来属于垄断行业,国企产业生产线比较单一,工作跨度间隔较大,导致大部分员工思想固化,对成本核算的意识不强,无法在工作中形成有效的管理方式,而也对企业的成本有了一定的影响。使成本核算的工作无法准确有效。总的来说,电力公司的主要关注点还单单是经营成本。电力公司核算工作的标准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电力公司经济管理中不同的部门依据不同的标准规则进行管理,从而造成核算费用额和利润有很大的差距,严重影响公司的核算工作与利润计算工作。 3.2对于期间费用及产品成本的核算缺乏严谨性 会计准则对于成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有着严格的区分,现实的电力企业成本核算实务中,电力企业没有明确的区分期间费用和产品成本。在日常核算过程中,电力企业只对财务费用进行应有的核算,没有单独核算销售及管理费用。从而使得电力企业在发生销售及管理费用时,只能将其列入产品成本中进行核算,这种将非生产性费用并入成本核算的方式,使企业的产品成本不能得以真实的体现。电力监督部门也就不能获取到其真实的成本数字,由于成本核算混淆了费用与成本的界限,也就不能确定哪些是电力企业日常的期间费用,哪些是其真正发生的成本,这将导致最终电力企业的电价制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及不准确,进而电价的监管无法到位。[2] 3.3各电压等级的成本未能准确归集 若要准确归集各电压等级输配电资产的成本,必须先准确区分所有输配电资产的电压等级。电网输配电资产种类复杂,数量繁多,从类别上划分有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装置、通信线路及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检修维护设备等十多种。目前电网企业在输配电资产管理中,输配电线路及设备是按电压等级划分的,但用电计量装置、自动化控制设备、房屋、车辆及工器具等则无法按照电压等级划分,因此,这些设施所发生的成本归集不到具体的电压等级。同时,由于资产的数量繁多,在资产的运维过程中,除直接成本外,其他辅助费用等也无法直接对应到具体的资产。 3.4 不同类别用户的服务成本较难区分 目前我国销售电价按用户类别主要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四类。由于电能从发电厂出来,经过升降压输送、供配至用户,过程较为复杂。输配电设施为所有用户共用,每一项输配电设施无法直接对应具体的用户类别。因此,区分不同类别用户的服务成本较难。[3] 4 改进电网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 鉴于目前电力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在有些方面已经远不能适应国内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电力行业改革的整体要求,提高成本核算的效率及准确性则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从全面控制和划分期间费用与生产成本界限是完善电力企业成本核算的关键。[4]

公司成本核算办法

公司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 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 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

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 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 对外投资的支出。 3.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 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 各种捐赠支出。 8. 各种赞助支出。 9.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电网有限公司千伏配电网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言 依照公司一体化治理工作推进的要求,为指导南方电网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开展,规范报告编制内容,提高配电网项目投资效益,为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及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规划打算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通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方法要紧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打算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方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 本方法要紧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曹华珍、张宁、李

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 本方法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打算进展部负责解释。

目录 1 总则 (1) 2 适用范围 (1) 3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1) 4 编制的差不多要求 (2) 5 内容及深度要求 (3) 5.1 工程概述 (3)

5.2 电力系统一次 (4) 5.3 电力系统二次 (7) 5.4 变电站站址选择 (11) 5.5 架空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15) 5.6 大跨越工程跨越点及路径选择 (18) 5.7 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19) 5.8 海底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22) 5.9 环境爱护 (24) 5.10 项目的节能设计分析 (24) 5.11 抗灾减灾分析 (24) 5.12 资产全生命周期分析 (25) 5.13 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26) 5.14 结论及建议 (27) 6 附件及附图 (27)

研究所课题组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研究所课题组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经所务会讨论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拟向各课题组收取所内资源使用费,其中包括电费、水费、IT数据存储费、实验室/办公室房租(生科院征收部分)、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中央空调维护费、物业维修费以及垃圾处理费等。 一、指导思想 随着研究所规模的日益扩大,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所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按照中科院提出的全成本核算的思想,将课题组引入竞争机制,从而促使课题组从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 二、全成本核算依据 列入全成本核算的资源使用费用,是依据上海生科院向研究所收取的总费用,按照各个课题组的实际规模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摊计算。 三、全成本核算的收费标准 1. 电费 课题组办公室装有电表的则按电表计数收费,公用超低温冰箱室电费根据课题组使用情况计费,机房电费根据各课题组使用机时收费。机房电费当前按照0.05元/机时,根据课题组实际使用情况收取。 2. 水费 当前按照每人每月20元收取。 3.Central Storage存储费 根据各课题组实际使用的存储量及存储时间收取费用,当前

收费标准为115元/(TB*月)。 4. 其他费用(生科院征收的房租费用、保洁费、保安费、绿 化费、中央空调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 根据生科院对研究所的整体收费情况,各课题组按房间数进 行分摊。此外,研究所将根据生科院收费范围、标准的动态调整 作出相应调整。 四、全成本核算费用的抵扣政策 为了鼓励课题组积极争取竞争性科研经费,研究所允许课题 组将全成本核算周期内相应的项目管理费/间接经费(合同金额) 纳入抵扣范围。 即:课题组实际支付费用 = 课题组全成本核算费用 – 课题 组项目管理费/间接经费(合同金额) 五、全成本核算的周期和征收方式 一年结算一次,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摊计 算和费用征收。相关费用经课题组长确认后,研究所从其课题组 运行费中直接扣减。 本管理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课题组全成本核算自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 1. 机房电费和Central Storage存储费数据由IT办公室采集提供; 2. 全成本核算周期内相应的项目管理费/间接经费数据由科研处采集提供; 3. 其余数据由综合办公室采集提供。 综合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关于成本核算方法、步骤、成本分析

关于成本核算方法、步骤、成本分析(二) 题外话: 以前说管钱的人为帐房先生,如今成本会计就是企业(仓库、生产、销售)的帐房先生了,不能让其它部门爱怎么做就怎么做,虽然成本会计不能给每个部门制订合理的流程、制度进行规范,但发现了操作中的问题一定要举一反三,建议相关部门去改善。提供基础数据的部门做好了,我们帐房先生才能一算一个准。 我们公司产品(物料)较多(不同厚度、不同规格、不同材料,达几千种),如何进行本量利分析? 答:按照产品大类来核算,一个产品大类(材质相同、工艺相近)为一个工作中心,核定一个大类中的每一个小类的工时标准或者机器工时标准(选择的标准用于分配费用),一次核定后可以比较长时间不变。核定一个大类中的每一个小类的材料标准用量,每月实际用量与标准用量的差异选择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以保证材料成本的准确。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将几千种产品分成几十个大类来核算,成本核算基本准确后就可以实现本量利分析:先可以分析大类,如果需要对某些大类的具体产品进行分析,可以再按照制订的分摊标准、材料标准用量等基础数据分析。 问:我们是玩具厂,十几年来从没有做过完整的成本计算.现在想把成本这一块做得完善点.却不知道应该怎么着手去做.请楼主帮忙. (现在的流程是原材料入库==>A车间领用原材料==>A车间做好半成品入库==>B 车间领用A车间做的半成品==>B车间做好成品入库.)

答:实际操作中,可能既用不上书上的实际成本,也用不上标准成本,这是成本会计在实务中常常遇到的,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一定的核算方法。 假设只采购一种原材料,而且只生产一种产品,也要经历以上的生产流程,那业务处理是不是觉得很简单?材料成本方面:如果材料较多,且产品的种类也非常多,那么我们将主要材料划分出来管理,非主要材料及投入的辅料/消耗品可以考虑作为费用计入产品。(根据重要性原则,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简化处理,会计上的做法是在产品上看得到原材料的计入材料成本,消耗在产品上,但看不到材料原型的如焊接用的锡线则计入制造费用。在很多工厂,将包材计入费用也是出于方便核算) 人工成本方面:如果能够得到生产技术部门提供每个产品在每道工序的标准工时,我们可以根据完工的情况和当月生产工人实际投入的工时。可以分工序分别核算半成品和成本的人工成本。一般公司领导出于谨慎原则,会要求将半成品的人工由当月的完工成品承担,半成品只有材料成本。(关键在于能否得到正确的人工工时统计资料,如果生产线有工时日报则可以实现任何方式的人工分摊)制造费用:玩具厂一般可以选择按照工时进行分摊,如果工艺上差异比较大,可以选择多重标准分摊。 补充:对于将单位价值较大的材料入账管理,而其它单位价值小的计入费用的做法不可取。这样是给工作做不好留了一条退路和借口。现在回头看这些,我觉得还是应该认真规范它、做到一丝不苟。 问:咱估入账的商品销售后可以结转销售成本吗? 答:工业企业一般不会有暂估入库成品,商业企业可以先按照暂估结转成本,实际付款如果有差异再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深度要求(定稿版)资料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 深度要求 2016年7月

目次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一般规定 (1) 5 可研报告书内容及深度要求 (2) 6 结论 (6) 7 可研报告表内容及深度要求 (8) 8 可研报告附件 (8)

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深度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深度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城区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SD 292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Q/GDW 370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GDW 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Q/GDW 512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DL/T 5729-2016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DL/T 599-2016 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09]123号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3]289号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10kV架空线路低压架空线路分册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10kV配电房分册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10kV电缆分册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10kV配电变台分册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投资原则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3 总则 3.1本规定是编制、评审城区配电网10kV及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 3.2 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 3.3 配电网10kV及以下工程技术方案应采用内蒙古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促进标准化建设,并应执行公司配电网规划确定的技术原则。 4 一般规定 4.1工程技术方案应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对配电网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工程方案技术、经济的合理性。 4.2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全面、准确、充分收集和掌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科学、合理的论证分析。 4.3根据建设必要性,将10kV及以下工程分为8类,详细如下: a.满足新增负荷供电要求工程; b.加强网架结构工程;

医院全成本核算全书

全成本核算管理手册 目录 一、前言 二、全成本核算方案 三、全成本核算和管理的方法 四、超劳务津贴分配方法 五、全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实施细则 六、供应室消毒物品部核算价目表 七、后勤维修部核算价目表 八、后勤维修常用物品价格表 九、设备维修部核算价目表 十、附件两则: 1、医院全成本核算和管理办法 2、超劳务津贴分配方法(试)

前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人民群众对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方平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医院要想吸引病人、留住病人,除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外,最重要的就是要从根本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如何才能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又能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除了创新低成本的机关新疗法外,最主要的就是努力用好患者的每一分钱。因此,推行成本核算,已成为当今医院加强经济管理的必然走向。许多企业的经济管理经验表明,成本核算,划小核算单位,量化考核标准,是医院加强管理,向挖潜的极为有效的方法。通过成本核算,进一步增强成本意识和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有利于医院开源节流,减少病人开支,提高医院信誉。 医院改革,虽然已进行了二十多年,但改革的深度、广度都远不能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由于医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学科,不同工种、专业,从业者所付出的劳动、承担的风险、科技含量、难宜程度和劳动强度等等,都不尽相同,很难用一个能够精确量化的指标来加以衡量,因而分配制度改革也一直无法向更深层次发展,也就影响了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和人事制度改革向深层次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大家对"经济"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理解和认识的今天,全成本核算的损益情况,已成为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的一个较为精确量化的比较客观的指标。因此分配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也都在呼唤全成本核算。 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医院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努力降低科室运行成本,特编这本手册。希望能够积极探索、大胆开拓,创造并总结出更多更好的医院经济管理经验,促进分配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促进医院在优质、高效、低耗的质量效益型道路上更快发展,早日把医院建成大型综合性花园式的现代化医院。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财会[2018]2号)

附件: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三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电网经营企 业加强成本管理,服务输配电价格和成本监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电网经营企业。 本制度所称的电网经营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企业。 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其配电业务参照执行。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电网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提供的输配电服务。 四、电网经营企业应合理划分输配电服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之间的界限。 输配电服务成本,是指电网经营企业为输送和提供电能在输 配环节所发生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与输配电网络及设备运行、维护等直接相关成本及间接分配计入的成本。 五、输配电服务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按照电压等级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根据实际管理层级,设置成本中心;

(三)在成本中心下分电压等级设置成本项目,将相关直接成本费用要素归集至相应直接成本项目;同时,在成本中心下设置间接成本项目,将相关间接成本费用要素归集至相应间接成本项目。 (四)对间接成本项目归集的各项间接成本费用要素,选择科学、合理的分配基础,将其分配至不同电压等级,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六、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应当按照国家输配电定价相关政策规定,依据不同电压等级和用户的用电特性和成本结构,分电压等级确定输配电服务产品类别,进行成本核算。 七、电网经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通常设置“生产成本——输配电成本”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项目归集成本费用要素,对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

常用的几种成本核算方法

常用的几种成本核算方法 1)、移动平均 存货的计价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种存货计价方法。即企业存货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单位成本=存货成本/存货数量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永续制下加权平均法的称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比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2)、全月平均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注:差价计算模块中原来就是按这种方法处理月综合差价率=(期初差价+入库差价)/(期初金额+入库金额)差价=出库金额*月综合差价率 3)、先进先出 物料的最新发出(领用)以该物料(或该类物料)各批次入库的时间先后决定其存货发出计价基础,越先入库的越先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同时,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4)、后进先出 与先进先出发正好相反。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 5)、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指进行存货管理时存货以单个价格入帐 6)、计划成本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前 言 根据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为指导南方电网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开展,规范报告编制内容,提高配电网项目投资效益,为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及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计划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方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曹华珍、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目 录

1 总则 2 适用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4 编制的基本要求 5 内容及深度要求 5.1 工程概述 5.2 电力系统一次 5.3 电力系统二次 5.4 变电站站址选择 5.5 架空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5.6 大跨越工程跨越点及路径选择 5.7 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5.8 海底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5.9 环境保护 5.10 项目的节能设计分析 5.11 抗灾减灾分析 5.12 资产全生命周期分析 5.13 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5.14 结论及建议 6 附件及附图 6.1 附件 6.2 附图 7 附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