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运输安全知识培训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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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爆炸物品:凡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激发,能产生激烈的化学变化,在极短时间内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同时伴有光、声等效应的物品,统称为爆炸物品。

2、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3、燃点: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一切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4、自燃点: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

5、阴燃: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会阴燃,如成捆堆放的棉、麻、纸张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等。

6、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急剧增加或使两者同时急剧增加的现象。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二、问答题

1、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机动车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区和民用爆破器材总仓库有哪些规定?

答: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机动车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区和民用爆破器材总

仓库区内的行车速度不应超过15km/h,前后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不应超车、追车;在道路不平、视线不好、人员聚集的地方,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有哪些规定?

答: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3、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押运人员有哪些规定?

答: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应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民用爆破器材同库存放、同车运输有哪些规定?

答:

民用爆破器材名称雷管类黑火药导火索炸药及其制品

雷管类O ×××

黑火药×O ××

导火索××O O

炸药及其制品××O O

注1:O表示可同库存放或同车运输,×表示不应同库存放或不应同车运输。

注2:雷管类包括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

注3:炸药及其制品包括:硝铵类炸药(指铵梯类炸药、铵油类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等)、单质炸药类炸药[指苦味酸、梯恩梯、黑索金、太安、奥克托金和上述单质( www. )炸药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炸药或炸药柱(块)]、导爆索类(指导爆索和爆裂管等)、石油射孔器材类(指以上述单质炸药为主要装药的油井射孔器材)等。

5、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哪些规定?

答:(1)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在同一车厢、船舱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爆破器材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爆破器材的车站、码头,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4)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6)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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