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致因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致因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致因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致因分析

班级:安全0902

学生姓名:杨银松

指导教师:杨宏刚

摘要:高处坠落事故多年来一直是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建筑施工现场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因此.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进而逐步减少甚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某地区建筑业连续几年发生重大高出坠落伤亡事故的统计,将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失、环境因素,突出了在建筑业“五大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并且进行了比较科学的分析,并列举了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几个常见原因,针对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成因提出了一些预防措施,希望通过高处坠落事故致因分析,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

生。

关键词:高处坠落,建筑施工,致因分析

Falls accident cause analysis

Class:Safety Engineering 0902

Name:YANG Yinsong

Instruc

Prof. YANG Honggang

tor:

Abstract:Falls incidents over the years has been the construction site five injury accidents, the death toll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half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accident deaths. Therefore.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falls accidents, and take the necessary measures to prevent it, and then gradually reduce or even eliminate the occurrence of falls accidents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a construction industry for several years a significant higher fall casualty statistics,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of falling from height is divided into people's unsafe behavior, unsafe state of matter, the absence of management, and environmental factors, prominent in the highest accident rate of falls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five injury accidents at high risk of, and scientific analysis, and lists several common causes of falls accidents in for the occurrence of falls incidents the causes of some preventive measures, falls accidents caused due to analysis, to reduce and avoid falls accident occurred.

Key words: falling from height , construction, analysis on causes

目录

1 引言 (3)

2 高处坠落的定义 (4)

3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资料分析 (5)

3. 1 高处坠落事故与总事故分析 (5)

3. 2 高处坠落发生的部位分析 (5)

3. 3 建筑物的临边、洞口;脚手架、操作平台及特殊脚手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情况分析 (6)

3.4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工种分析 (6)

4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7)

4.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7)

4. 2 物的不安全状态 (8)

4.3 管理的缺失 (8)

4.4 环境因素 (9)

5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措施 (9)

6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1)

1 引言

建筑施工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事故,因此,建筑业在我国各行业中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由于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曾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事故的50%以上[1]。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的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根据建设部公布的事故信息: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其中高坠落事故240起,死亡25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6.24%和44.16%;2004年—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舡事故169起,死亡199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88起,死亡9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2.07%和48.74%。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因此,分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分析高处坠落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2 高处坠落的定义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坠落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

落事故等

[2]。了解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情况,对于工作中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及采取预防措施有一定的作用。

3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资料分析

3.1 高处坠落事故与总事故分析

根据"1995~2001" 年上海市建筑施工发生的事故,整理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1995~2001年上海市高处坠落与总事故统计表[3]

根据表1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事故占总事故的50%左右,因而高处坠落事故

曾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

3.2 高处坠落发生的部位分析

根据建设部1992~1995年上半年的统计和1995~2001年上海市的统计,高

处坠落事故不同部位所发生的比值相差不大,具有共同的规律(见表2)。除了电梯与打桩机外(这是由于上海的高层建筑多且又属软土地基的原因),其他均低于全国平均比值;洞口临边、龙门架(井字架)和脚手架等处是事故发生

的主要部位,约占60%以上。

表2 建设部与上海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部位比较(%)

3.3 建筑物的临边、洞口;脚手架、操作平台及特殊脚手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情况分析

表3 上海市1995~2001年建筑物临边、洞口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

表4 上海市1995~

由表3和表4可以看出,临边、通道、洞口、脚手架、操作平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起数较大。

3.4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工种分析

上海市建筑施工1995~2001年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工种比例统计如表3所

示。

表5高处坠落事故工种比例(%)

由表3中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事故大部分集中在普工、辅工(39.7%)),泥工(15.3%)和木工(9.8%))等工种上,前三者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占全部工种的65%以上。从事故的致因理论与信息论的观点来看,除了普工和辅工中工龄普遍较短的原因之外,其流动作业量大,接触危险部位较多,对危险源信息的识别和采样、加工和处理、控制和反馈、关注的信息量常常容易超出这些人员的接受能力。尤其是当任务有变化,环境较为复杂,造成信息量大于其接受处理能力时,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在运料等运动作业过程中。

4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4.1 人的不安全行为

各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对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往往采取下不为例的做法,缺少实质而有效的行动,缺少警示作用。

作业人员未经特种作业技术培训,未持证上岗,缺乏高处作业的技术知识和安全常识,安全意识淡薄,在思想上不重视安全,总认为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在工作中往往为了省事而违规作业。尤其是有些操作人员,根本不知道本工种作业有哪些安全问题,如何采取预防措施,而这种现象在新工人及农民工

中最为普遍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 摘要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多年来一直是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建筑施工现场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因此,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进而逐步减少甚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预防 1事故现场环境 3#机组燃料厂房(以下简称3KX)东面的28米至32米之间的脚手架已拆除,拆除的钢管、脚手板临时堆放在28米平台上。3KX东面脚手架(中间)下面的燃料水池土建队仅对20米处的部分孔洞进行了围护,未对孔洞进行全封闭围护。 2事故经过 由于安装公司需要在3KX 28米标高处安装行车,经业主协调,将3KX东面、西面脚手架从32米标高拆除至28米标高。2008年6月15日,土建单位3KX 工长温某按照管理制度对参加拆除的施工人员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于15日下午将需拆除的部分脚手架拆除完毕,部分拆除的钢管、脚手板临时堆放在28米标高脚手架操作面上。6月16日早上六点施工人员上班之后,由于风镐剔凿要到八点才能供气,现场负责人廖某临时安排任某、韦某、刘某三人到3KX 28米标高进行脚手架工具及材料清理。在上去清理前,廖某对三人进行了口头交底,要求其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带。大约7点左右,刘某堆码好脚手板后,在折回的途中不慎从脚手板边的缝隙坠落到燃料水池的底部(标高4.8米,长约2米,宽约2.5米,燃料水池未进行全封闭防护),坠落高度23.2米,事故造成刘某一人重伤。 3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中的必然。 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监控和防范;二是安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分包商的管理存在不足之处,“预防为主”、“五同时”等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整改力度不够,对整改结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不严,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相城区

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5·7”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5月7日,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的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在修缮厂房屋面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7.2米高的屋顶坠落,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17年5月7日11点15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相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任组长单位,望亭镇、安监局、监察局、住建局、总工会、相城公安分局组成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5·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询问相关当事人、现场勘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名称: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升降机公司) 2.事故发生时间:2017年5月7日9时28分

3.事故发生地点:望亭镇宅基村牡丹港西路1号 4.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6.死者基本情况:鲁海龙,男,54岁,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人。系三鼎升降机公司临时雇佣屋顶维修人员。 二、事故相关概况 (一)相关单位情况 三鼎升降机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小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牡丹港西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液压升降机、垃圾压缩机、电瓶车、五金加工、金属构件(非建筑构件)、电动机、发电机、小型发电机组。冷作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编码:9132050773651985XU 该公司2016年产值500多万元,上缴税收28万元。厂房建在承租的宅基村村属土地上,面积5亩多,厂房面积2600平方米左右。厂房和办公用房租金每年7万多元。该公司现有员工约20人。 (二)相关人员情况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一)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一)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358-100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 及预防措施(一)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高处坠落事故(即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多年来一直是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建筑施工现场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据建设部对20xx年度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资料,在20xx年发生的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中,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3.1%,在全国发生的42起三级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有13起,死亡66人,分别占到全部三级事故起数的30.95%,死亡人数的37.71%.因此,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进而逐步减少甚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2008年8月5日,养护工鲍某在某高速公路清理桥头锥坡时,由于坡度较大且坡面较滑,鲍小莲不小心滑倒受伤,导致其脚踝骨折。 2、事故原因分析 原因一:客观原因为鲍某所作业场所环境恶劣,危险性较大; 原因二:鲍某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属于典型的冒险作业,这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原因三:安全管理人员针对高处作业未对鲍某进行相关安全交底工作,未切实有效的落实防范措施。 3、事故性质和责任分析 这是一起因高处冒险作业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鲍某本人安全警觉性不强,应对此次事故负一定的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对于此类危险较高的施工未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管理上失职,要负相当的管理责任。 4、预防措施 措施一:施工前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相应安全预防措施; 措施二:在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没到位之前,作业人员要杜绝冒险作业; 措施三:按规定,超高2米的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高处坠落。 5、结论 高处坠落事故在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属于多发事故,今后在此类施工项目作业时,务必要进行严格的安全交底,同时保证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案例二 1、事故经过 2009年10月22日晚,一施工班组在某高速公路8K+400处进行伸缩缝施工,由于特殊原因,需夜间加班施工。当晚上7时左右,因养护工区接到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电话,要求对对向车道8K+700路面散落物进行清障,即通知正在此处作业的施工班组派人过去进行清障。养护工季某从桥面上横穿到对向车道的时候不慎掉落桥底(高度为7-8米),所幸只造成脸部轻伤。 2、事故原因分析 原因一:客观原因为夜间视线不良,且通过桥面护栏到对向车道的跨径有1米左右,存在较大风险;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7·28”青岛涵碧楼酒店建筑工地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7月28日,青岛涵碧楼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和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青岛涵碧楼酒店项目由台湾乡林集团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林置业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该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41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134平方米。根据图纸设计主楼分为ABCDEFGH 8个区域,客房部分主要有H1/H2/H3/H4/H5,事故发生在G区H4南侧外脚手架。该项目于2013年2月破土动工,主体工程于2013年9月竣工,事发时工程正处在装修阶段。酒店主楼外墙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铜网幕墙结构。 发生事故的脚手架位于主楼G区南侧2-5楼外立面,高18米、长105米、脚手架底部坐落在2楼外挑阳台上,为单排脚手架结构。 (二)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1、鼎林置业公司,为中国台湾知名上市公司-台湾乡林集团投资的海外公司,公司于2009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经营房产及酒店开发经营业务。 2、青岛石全石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全石美公司)于2013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江路117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等。 3、唐贞华,山东天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区业务经理,以天安公司名义承揽脚手架拆除工程,但未在脚手架拆除劳务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只有其本人签字。

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报告

对“9.26”事故工作的汇报 建设局: 名都酒店工地现场发生的高空坠亡安全生产事故,在公司领导的亲自领导及现场指挥下,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死者家属以得到妥善安置,施工现场正在按照建设局的指导精神进行全面停工整改。现将事故处理过程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安全事故调查组 9.26事故发生后我公司迅速成立了专项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的经过进行调查,公司专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组长由经理周永福担任,副组长由鞠新国、段新建担任,成员包括杨巍、李子旭、曾陈,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具体善后工作落实到人,详细对接工作如下: 1、2017年9月27日死者本行平妻子及其亲属共6人来到164团,由甲方赵云涛及公司副经理段新建陪同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工作并安排死者家属的食宿。 2、慰问安抚,稳定情绪。由甲方赵云涛及公司副经理段新建带队,接待了赶来的死者家属,在进行慰问安抚的同时安排好死者家属的食宿,并做好工程队的思想动员工作,动员其到死者家属处进行慰问,公司也落实了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稳定,与原籍做好对接,并安排第九师殡仪馆的殡仪车将死者遗体送归原籍。 3、多方奔走,寻找帮助。公司领导方筹措资金物资、协调劳动力对死伤者家属的生产生活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死伤者家属度过难关,得到164团司法所的大力支持。死者家属已领到76(柒拾陆万元整)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包含所有费用) 4、积极协调,维护权益。引导和帮助死者家属根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由周永福、段新建、李子旭积极的协调司法部门为死者家属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召开死者家属会议,司法所工作人员结

合工伤事故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渠道,对死者家属如何维权进行了讲解和现场解答,有效疏导死者家属的情绪。 二、对事故发生后的深刻认识 在事故发生后我公司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的重要性。从发生的这件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还不够高、安全知识技能缺乏;安全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中安全控制措施要求还不够严格,或多或少都有些直接或间接关系。 虽然在平时的施工当中,时刻强调安全第一,但是对照岗位安全职责,我们平时在安全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技能缺乏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技能缺乏,虽然对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是制止的力度还不够。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危大工程的管控不重视,工人对生产中的危险认识不足。 2、施工方案中安全控制措施要求不严、不细 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上安排还不细、部署不到位,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严密,对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缺乏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不能有效指导施工生产。 为落实好安全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工人思想建设。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由公司领导及各个项目部的负责人所组成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传达了师建设局及质监站于9月15日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对模板底部垫块和钢筋取消植筋的做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实用版

YF-ED-J332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之所以高,与建筑施工的特点有关。近些年来高层建筑不断增多,施工作业人员的危险性也不断增大,稍有疏漏,就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为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国家、建筑施工管理部门以及施工企业制定了许多安全管理规定,而且高处作业防护要求也十分明确,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高处坠落事故仍不断发生。应注意的是,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归根结底都属于安全管理问题。退一步讲,即使是施工人员的主要责任,但是在事故

的处理上、在责任的承担上,管理者也要负全部责任,承担各项赔偿费用。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违反《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例如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和隐患时,未能及时予以解决;发现危险因素危及人身安全时,未能及时停止作业; 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又没有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等等,由此而造成事故。高处作业必然涉及攀登问题,按照作业规程,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采用吊车等施工设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黄岛区“7·28”青岛涵碧楼酒店建筑工地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7月28日,青岛涵碧楼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和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青岛涵碧楼酒店项目由台湾乡林集团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林置业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该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41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134平方米。根据图纸设计主楼

分为ABCDEFGH 8个区域,客房部分主要有H1/H2/H3/H4/H5,事故发生在G区H4南侧外脚手架。该项目于2013年2月破土动工,主体工程于2013年9月竣工,事发时工程正处在装修阶段。酒店主楼外墙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铜网幕墙结构。 发生事故的脚手架位于主楼G区南侧2-5楼外立面,高18米、长105米、脚手架底部坐落在2楼外挑阳台上,为单排脚手架结构。 (二)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1、鼎林置业公司,为中国台湾知名上市公司-台湾乡林集团投资的海外公司,公司于2009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经营房产及酒店开发经营业务。 2、青岛石全石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全石美公司)于2013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江路117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等。 3、唐贞华,山东天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区业务经理,以天安公司名义承揽脚手架拆除工程,但未在脚手架拆除劳务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只有其本人签字。 (三)工程发包及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发包情况:2013年11月1日,鼎林置业公司将涵碧楼酒店项目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铜网幕墙所用脚手架搭建拆除工程发包给了石全石美公司,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搭建过程中,石全石美公司又将脚手架搭设拆除劳务发包给唐贞华,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标准版)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 措施(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6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标准 版) 一、施工安全防护技术问题 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如:砌筑、抹灰、钢筋等操作平台。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楼层临边洞口,外脚手架。吊篮、屋面等临边、洞口、作业面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二、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1、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在安全防护方面投入不足,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被简化或缺失。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一些隐患问题不敏感、不制止、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甚

至有的管理人员还带头盲目乱干。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一些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不佩戴安全带、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力 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贤长风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企业和项目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视而不见。 三、预防措施 1、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的过程,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也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前必须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其他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对高处作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当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高处不系安全带工作人员把命丧 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同时跌落,1人死亡。 【简要经过】 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2.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失去监护。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高处作业时,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2.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制度规定】 1.《安规》第584条规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 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安规》第586条规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职工高空坠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 桐乡市某某公司由于车间屋顶的排水天沟及透光板(透明塑料板)被木屑阻塞,下雨时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制板车间漏雨。2005年7月31日8时10分,制板车间副主任冯某某组织何某等五位工人上屋顶对排水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8点40分时杨某某从8米多高的屋顶坠落,经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杨某某在对屋顶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时,作业中不慎踩破透光板,由于透光板支撑不住造成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对照安全评价的内容,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学习与整改,不能把安全评价只作为一种形式,而要把工人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方案。

(整理)高 空 坠 落 案 例 分 析

高空坠落案例分析 华铁广州分公司郭笑强 2009年11月28日11:08点,华铁××地铁一号线续建工程设备监理部接到华铁安装装修3标监理分部口头报告:“施工3标联合体地盘管理承包商一名员工从××站站厅层跌落。”监理部安全总监接到报告,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初步认定为安装装修3标施工单位,中铁×局建筑安装公司通风班一名施工人员×××,在新安站作业中不慎从站厅层中板预留孔洞跌落至站台板上,为高空坠落事故。 事故现场勘查: (以下为原始记录) 事故现场勘查记录 时间:2009年11月28日11:08接到安装三标监理分部口头报告 地点:××地铁一号线续建新安站站厅层 勘查记录人:华铁设备监理部安全总监××× 勘查事项:高空坠落 接报:11:08华铁设备监理部安全总监×××,从安装装修2标检查完工作回到办公室。安装装修3标监理分部总监×××报告,新安站中铁×局通风班一名员工从站厅层跌落下去,已被120救护车拉走救治。问:事发多久? 答:前几分钟发生的。 现场勘查:

图一图二 图一、图二显示新安站站厅层。图二为8线轴。右侧为三标已接收管理范围;左侧为待从土建接收范围。事发预留孔洞在A、C纵轴,5、6线轴之间,孔洞尺寸为1M×1M。 到达事发现场,预留孔洞覆盖着一块1.8M×1.2M木板。 询问:原状是什么样,有没有盖板?要求查看原状。 施工单位联合体安全主管回答:有一盖板,不大,已被清理,不能回复原状。 第一现场:经现场勘查,第一现场没有进行保护,已被破坏无法恢复。 站台层第二现场: 图三 事发经过初步结论:伤害人在站厅作业时,从预留洞跌落至站台临边防 护栏杆上,再二次跌落至站台板,造成高空跌落事故发生。 华铁设备监理部安全总监×××

企石镇“6·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企石镇“6·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6月11日上午7时05分左右,位于东莞市企石镇企石村一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8年6月12日成立了由企石镇党委委员任组长,镇安监、监察、公安、政法、司法、总工会、社保、人力资源城管、住建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企石镇“6·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式掌握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无法认定事故性质,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房屋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在建私人房屋,位于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第二村民小组56号(企石镇企石村文化广场对面),产权人谢厚权谢怡达、谢达涌共有,三人为父子关系(其中:谢厚权是父亲,其余两人是儿子),共7层,该民房主体建设已完工,现是装修阶段。 (二)施工方相关基本情况 装修工人:装修共三人,分别是黄义明、黄秀义和冯远胜,三人无包

工头,固定从事建筑施工,是以劳力及技能换取报酬的装修工人。三人于2018年6月7日受雇于谢厚权,对其房屋室内墙壁、地板贴瓷砖,薪酬为每人每天300元结算。三人工资是装修完毕后发放,截至事故发生前,3人未领到工资。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应急救援评估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共计造成一人死亡,死亡人员为冯远胜,事故发生经过如下:2018年6月7日,房屋建设方谢厚权与水泥工人黄秀义、黄义明、冯远胜3人口头商定,以人民币300元每人每天的报酬结算,让其三人对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第二村民小组56号民房进行室内墙壁、地板瓷砖进行铺设,其中先对5楼面向企石村娱乐广场,靠近马路的一个房间进行铺设。 2018年6月11日上午7时00分,冯远胜到达作业民房,随后黄秀义到达现场,两人在一楼碰面后,冯远胜先行前往5楼操作运输材料的垂直提升机(该提升机由房屋产权人提供),黄秀义留在1楼搬运水泥前往提升机处。约数分钟后,尚未开始运输水泥,冯远胜从5楼提升机处与房屋之间孔洞摔落至1楼提升机口。此时,黄义明刚到达作业地点,听到物体坠落的声音后,马上根据声音传来的方向与黄秀义前往事故地点,发现冯远胜躺在地面上后,马上拨打120、110,随后120医务人员到达,对冯远胜进行抢救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二)应急处置情况 1、现场人员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黄义明立马查看冯远

4·27狮山小塘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pdf

“4·27”狮山小塘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4月27日18时15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社会管理处塘中社区的绿地佛山狮山丽雅香榭花苑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佛冈县潖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搬运工人朱辉珍在搬完水泥后,进入该小区花园后不久,被人发现倒在该小区地下车库内,经120医生现场确诊,朱辉珍当场死亡。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南府复〔2019〕200号)的文件要求,我区成立了“4·27”狮山小塘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总工会、人社局、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狮山镇等单位人员组成,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冯仕良担任组长。经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事故认定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名称:“4·27”狮山小塘高处坠落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4月27日18时15分左右。 (三)事故发生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社会管理处塘中社区的绿地佛山狮山丽雅香榭花苑。 (四)事故涉及单位:上海商联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

司、佛冈县潖江水泥有限公司。 (五)事故伤亡人数:1人死亡。 调查组认定,“4·27”狮山小塘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个人)基本情况 1.上海商联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淀湖路10号7号楼G区382室,法定代表人王志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5日,营业期限至2028年12月14日,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建筑装潢工程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司承接狮山丽雅香榭花苑项目1-2栋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就此工程2019年3月30日该司与佛冈县潖江水泥有限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 2.佛冈县潖江水泥有限公司,住所: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金鱼山,法定代表人宋振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5年9月16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通用水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3月30日,佛冈县潖江水泥有限公司与上海商联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 (二)死者的基本情况 死者朱辉珍,男,汉族,1956年2月6日出生;公民身

工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4起工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 安全是一切的基础 安全无小事,没有万一,只有一万,所以在日常生产中,必须牢牢按规则工作,安全是一切的基础。小编今天给大家看的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所以大家一定要谨记: “事故猛于虎也”。 14件曾经发生的事故,每件都是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不仅要从这些事故中学习 到教训,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这些事故,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 ),仅用一条尼龙绳作 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 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 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 ),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 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 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 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横沥镇“3·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3·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3月26日上午11:45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村横沥碧桂园小区13栋2单元604房在装修期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2018年3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工会、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3·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及工程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1、东莞市周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氏公司),为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村横沥碧桂园小区13栋2单元604房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位于东莞市黄江镇中兴路40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事故发生时,该公司法定

代表人为周淑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98104351Q,经营范围:室内装饰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销售:办公家具、家居产品、装饰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周淑鹏,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周楼村周楼号,事故发生时为东莞市周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3、段俊杰,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扶沟县练寺镇新庄行政村桑营村194,为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村横沥碧桂园小区13栋2单元604房业主。 (二)横沥镇村尾村横沥碧桂园小区13栋2单元604房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及来源 2017年11月18日,甲方段俊杰(主业)与乙方(东莞市周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叶振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横沥碧桂园小区13栋2单元604房装饰工程交由乙方施工,装饰面积101㎡,工程预算总额130460元,工期: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2月30日,共100天(双方商议认可的原因也可适当延迟)。合同规定乙方责任:安全施工,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在施工期间,现场工人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3月26日上午,曾而来(死者)和邹景加在位于东莞市横沥

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及防治(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18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及 防治(正式版)

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及防治(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建筑业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及管理现状 建筑行业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繁重的体力劳动,以及各种随时出现的不利因素等,都直接危及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业事故伤害类型的“四大伤害”中的第一伤害,一直困扰着建筑业的安全生产。 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是预留洞口与临边、脚手架、槎板以及塔吊和施工机具等,尽管各施工企业单位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加大了防治力度和措施,但坠落事故的隐患,一直没有彻底根除。

高处作业前,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忽视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底等,有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为了争时间、抢进度,盲目冒险、野蛮施工等,都是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高处坠落事故易发生的时间及原因 1、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16时,其中10时~11时是事故发生最多的时间,这主要原因是每天10:30~11时,下午7时~9时、凌晨3时~4时工人在收工前交接班时,安全思想放松了警惕。 2、节假日前后,为了欢庆节假日,思想上分散与其他事宜,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特别是“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有很多职工,利用节假日期间返家及回工地等,而疏忽、放松了安全意识警惕。

【高空坠落案例分析】高空坠落事故案例心得

【高空坠落案例分析】高空坠落事故案例心得高空坠落案例分析 华铁广州分公司郭笑强 xx年11月28日11:08点,华铁××地铁一号线续建工程设备监理部接到华铁安装装修3标监理分部口头报告:“施工3标联合体地盘管理承包商一名员工从××站站厅层跌落。”监理部安全总监接到报告,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初步认定为安装装修3标施工单位,中铁×局建筑安装公司通风班一名施工人员×××,在新安站作业中不慎从站厅层中板预留孔洞跌落至站台板上,为高空坠落事故。 事故现场勘查: (以下为原始记录) 事故现场勘查记录 时间:xx年11月28日11:08接到安装三标监理分部口头报告地点:××地铁一号线续建新安站站厅层

勘查记录人:华铁设备监理部安全总监××× 勘查事项:高空坠落 接报:11:08华铁设备监理部安全总监×××,从安装装修2标检查完工作回 到办公室。安装装修3标监理分部总监×××报告,新安站中铁×局通风班一名员工从站厅层跌落下去,已被120救护车拉走救治。问:事发多久? 答:前几分钟发生的。 现场勘查: 图一图二 图一、图二显示新安站站厅层。图二为8线轴。右侧为三标已接收管理范围;左侧为待从土建接收范围。事发预留孔洞在A、C纵轴,5、6线轴之间,孔洞尺寸为1M×1M。 到达事发现场,预留孔洞覆盖着一块1.8M×1.2M木板。

询问:原状是什么样,有没有盖板?要求查看原状。 施工单位联合体安全主管回答:有一盖板,不大,已被清理,不能回复原状。 第一现场:经现场勘查,第一现场没有进行保护,已被破坏无法恢复。站台层第二现场: 图三事发经过初步结论:伤害人在站厅作业时,从预留洞跌落至站台临边防护栏杆上,再二次跌落至站台板,造成高空跌落事故发生。 华铁设备监理部安全总监××× xx年11 月28日 事故原因及事故经过过程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津保铁路JBSG-1标“6·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津保铁路JBSG-1标“6·17”高处 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6月17日7时50分,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津保铁路JBSG-1标施工现场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08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6月18日,经徐水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领导高国林任组长,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交通局、东史端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津保铁路JBSG-1标“6·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西路275号,注册资金壹亿伍仟壹佰万元人民币,注册号650000038000024。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石龙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新)JZ安许证字【2005】000010 1/4,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4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5日。 该公司2010年10月18日,成立了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津保铁路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经理李蜀新,负责津保高速铁路工程JBSG-1标段建设施工。 2.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泸县福集镇东西干道,注册资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510521000023902。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熊炎平,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劳务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JZ安许可正字【2009】000345,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2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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